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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成本核算 影响
一、存货准则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一)存货采购成本范围变化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存货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取消了原准则中商品流通企业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包装费等费用归入期间费用的规定。
(二)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影响
在原准则下,企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不完全列举形式,可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及后进先出法等。而新会计准则仅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及个别计价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并且缩小了选择空间,原因在于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存货的实物流向,成本核算记录的信息流与实物流不一致,同时可遏制企业通过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变更来调节利润。
(三)制造费用分配方法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通常有按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及按产成品产量等,企业具体采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与原准则不同之处有两点:第一,企业选择分配方法更灵活,更强调合理性,企业可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多种方法并存使用;第二,将产品产量改为产成品产量,使标准更加明确化。
(四)周转材料摊销方法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周转材料)应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取消了分期摊销法,缩小了选择空间,从而防止人为地利用摊销方法的变化操纵利润。但是,取消分期摊销法后可能造成部分以前采用分期摊销法的企业在不同期间发生产品成本波动:当从分期摊销法变更为一次转销法,领用期产品成本上升;当从分期摊销法变更为五五摊销法,领用期和报废期的产品成本上升。在作成本分析时一定要考虑摊销方法变化的因素。
(五)存货期末计价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生活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另外,新会计准则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也与原准则不同。原准则下,“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科目是“管理费用”;新准则下,对应的科目是“资产减值损失”。
二、固定资产准则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一)对计提折旧的影响
固定资产对成本核算的影响主要变现为生产设备、厂房等与生产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变化。
第一,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引入了“现值”的概念。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原准则不要求按现值计量。
第二,确定固定资产原值时还应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部分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废弃时会发生一定的支出,新会计准则要求在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对这部分支出应予以考虑。
以上新会计准则的变化都会影响固定资产原值,从而影响计提折旧的金额,影响成本金额。
(二)对固定资产修理处理的影响
按原会计准则,生产性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应计入产品成本(制造费用);而按新会计准则应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期间损益,也不再采用预提或摊销方式。这样,从管理上来看,对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与维修的责任考核要求越来越高。
三、无形资产准则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原会计准则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新会计准则则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对研究开发费用予以“费用化”和“资本化”。另外,原准则所有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全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新准则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计入成本,使产品成本更加完整。
四、职工薪酬准则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从薪酬的本质出发对薪酬的范畴进行了重新定义,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对价)均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即不论货币性还是非货币性,不论提供给职工本人还是提供给其配偶、子女,不论是直接的常规性薪酬还是以权益工具为计量基础的新型薪酬,都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与原准则相比范围更广。同时,新会计准则还取消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做法,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历史经验数据确定计提比例。以上准则的变化使进入产品成本的人工费产生变化。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对制造企业成本核算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解决了原会计准则中的一些问题,同时也提高了成本核算的要求。制造企业应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成本信息的质量,并提高成本分析、成本管理的水平,从而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2月第一版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
[3]黄毅勤,何昊.成本会计[M].中国市场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
【关键词】成本会计 准则
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制定的理论基础
从理论角度来说,信息不对称理论、管制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我国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了理论基础。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尤其是在特殊领域或行业存在的成本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对企业成本核算实务的管制成为必要,而会计制度作为一种较为有效的管制手段,需要遵循制度变迁理论的制度变迁路径,在现存的成本会计制度己经对经济现状和企业发展产生阻碍作用时,需要对其进行变革,制定新的企业成本会计准则。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1)信息不对称理论产生。20世纪70年代,美国三位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宾塞对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行了关注和研究。2001年为表彰他们在。使用不对称信息进行市场分析。领域所做出的重要贡献,他们三人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信息不对称理论说明了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的不对称分布对于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行效率所产生的一系列重要影响。
(2)信息不对称现实发生情况。企业的成本信息必然由企业生成,企业在成本信息生成中的特殊地位,使得企业具有绝对的信息优势,可以对成本信息进行操纵和控制,而且由于交易费用等客观原因的存在,政府和产品购买者很难获得企业的成本信息,从而形成了企业和政府定价部门、产品购买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会引发企业和政府定价部门!产品购买者之间的“道德风险”问题,企业可以通过自己拥有的信息优势,隐瞒或提供虚假的信息,通过虚增成本来提高价格,同时也会引起公众对政府定价部门和公用企业的信任危机。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会导致政府制定错误的价格,危害产品购买者的合理利益,导致消费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的减少,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果,无法实现市场的帕累托最优,对社会的安定和和谐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企业的成本会计实务进行监审,而成本监审在客观上需要一个统一的成本标准作为指导,通过规范的成本信息和监审制度降低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二)管制理论
(1)管制理论的产生。信息不对称现象在现实经济中是广泛存在的,经济学家们对此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并试图通过各种方法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消极后果,管制就是其中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通过管制可以设计一定的机制或制度来降低经济生活中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如会计机制。会计机制的设置可以降低企业和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且会计机制是一种成本较低的信任机制。
(2)管制理论的现实应用。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企业的成本核算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确定营利水平!经营状况,业绩考核、资源使用效率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手段,企业成本耗用水平的高低决定着社会资源的耗费状况。社会经济的运行是由无数微观企业所组成,企业总体的经营状况决定着整体经济的运行状况,企业的竞争力也是决定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而且企业成本核算程序和方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可循,可以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制定统一、规范、先进的成本会计准则可以提高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竞争力以致国家竞争力的提高,保障社会资源的合理使用,它是政府对微观经济进行管制的有效手段。而且,成本也是确定掠夺性定价和管制垄断的基准。
(3)制度变迁理论。①制度变迁理论的产生。制度变迁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有舒尔茨、戴维斯、诺斯和拉坦也。制度变迁理论在我国会计规范的制定和变迁中起着重要作用。成本核算制度作为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客观上遵循着制度变迁理论。当旧的成本核算制度阻碍经济的发展,使社会交易成本上升、制度收益下降时,就存在着变革旧的成本核算制度的需求。②制度变迁理论的现实意义。我国成本核算规则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但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旧的成本核算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的需要,尤其是在公用事业行业产品定价、国有企业绩效审计、政府采购、军事采购和BOT项目等特殊领域的需要,也无法满足我国企业改变落后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的要求,以及与国际成本会计惯例相协调的需要,落后的制度与社会经济和企业发展之间的摩擦不断加剧,社会交易成本不断上升。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成本核算的规定也十分有限。这些现状迫切要求对已有的企业成本核算制度进行变革。成本会计属于企业内部的一种制度安排,当制度的组织的环境发生改变时,客观上要求着制度的变革,成本会计的变革成为成本会计规则变革的动力。
二、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一)企业发展和资源有效分配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有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一定层面上影响了企业在成本管理与成本控制方面的积极改进。与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相比,我国企业在成本分配与核算上往往不够科学、合理。制度因素的落后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继续发展,也导致了企业内部核算与外部经济的不对称。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构建企业成本会计准则已成为企业发展和资源有效分配的必然要求。
(二)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长期以来,企业成本会计核算上一直执行的是按行业(或部门)关系分别制定的成本会计核算办法,这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相适应。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客观上要求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上要适应国际国内的需要。为此,我国1993年的会计改革明确规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由原先完全成本法改为制造成本法,这对于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同国际惯例接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这种改革是从适应我国自身发展需要而进行成本核算方法的简单转变。而且我国企业成本核算引导约束机制缺位,缺乏一套完整、通行且与国际接轨的成本会计制度,造成我国企业对产品成本范围界定不清,对成本核算的处理随意性较大等问题。成本信息失真是目前我国企业较为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成本信息的准确可靠,直接导致我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成本信息举证中处于一个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客观上需要制定企业成本准则,使企业成本会计有章可循,藉此达到规范企业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目的。
(三)成本管理和监控的需要
因为我国的行业类型比较繁多,跨度较广,难免存在部分需要国家进行成本管理和监控的特殊行业以及领域。例如,国有企业、政府采购、公共事业、BOT项目和军事采购这些行业均采用成本加成的方法进行定价,因此国家必须对这些领域的成本进行合理的监控。另外,对于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而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显得更为重要。
三、成本会计准则建立的现实意义
(一)规范我国的成本会计核算实务
财政部在《2010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中第三条着重提出: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强化企业成本管理,为应对我国企业境外反倾销调查、实现‘走出去’战略做出贡献。显而易见,制定统一的成本核算制度对于规范我国企业的成本核算实务,增强成本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提高成本信息质量有着重大现实意义。从历史与现实来看,从根本上解成本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们必须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以制定我国的成本会计准则以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进而促进成本核算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缩小与国际通行惯例的差异,通过成本会计制度的强制性变迁积极改变由于在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方面的不利因素。
(二)加强与国际会计趋同的发展方向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大有世界大同之势,会计国际趋同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呼声日益高涨。2006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经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日前正着力实现与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所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等效。我国企业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实现与国际惯例的趋同更是我国会计国际趋同的题中之义。
(三)推动应用先进的会计实务工作
会计理念和成本管理手段不断涌入,并与企业管理现状产生巨大的冲突,缓慢地呈现为一种变革中的融合趋势,客观上,迫切需要相应的成本会计制度来引领推动,然而,当代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先进的理念和实践经验却并没有上升到制度层面。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实务界己完全习惯于用来直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会计制度形式,实务工作中往往以制度为依据,因此,会计制度在我国对推动企业应用先进会计实务的作用不可估量。种种迹象表明,制定我国的成本会计准则为企业应用现代成本会计方法提供制度支持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四、企业成本会计准则构建的内容及实施
(一)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内容
(1)成本会计目标。我国成本会计准则目标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本目标也是终极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第二个层次目标是反映成本会计信息编制成本报表和为成本管理服务,第三个层次目标是根据具体的经济环境、不同行业划分不同的具体目标,如军工行业成本会计目标是为了军品价格监管提供依据。成本会计作为一个为对成本会计信息进行确认、计量、披露的系统,他的目标与特定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息息相关,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不同的环境下,成本会计应该满足不同的成本会计目标,如第二章所述的成本会计准则制定的必要性分析中,我国正处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成本会计实务急需规范,以成本加成定价法制定产品价格的行业的成本监管也急需成本规范,因此成本会计的目标应该满足这方面的目标。成本监审、价格监管、与国际会计的协调、为反倾销诉讼提供资料等均是成本会计目标体系下的具体目标的分支。
(2)成本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是财务会计概念体系中公认的会计基本假设。成本会计的顺利进行也应建立在以上四个假设之上,再加一条“公正分配”假设。公正分配,是指对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该按照适当的原则合理的方法分配到成本对象中。成本分配原则应按照受益原则或因果关系原则也就是用谁受益谁分摊费用的原则,在考虑产品成本的时候进行成本动因的思考。为了保证成本信息的可靠性,成本核算人员应该以中立的角度,考虑发生费用的原因即是为了生产何种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各种间接费用及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均应体现公正分配这一假设。
(3)成本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成本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指成本会计信息应该满足的基本质量的要求,为达到会计目标对成本会计的约束,也是成本会计的原则。应包括一下原则: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受益性及因果关系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权责发生制及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明晰性与可审计性原则。
(4)成本会计要素。成本会计要素是对成本会计对象内容的具体化。成本会计对象与财务会计对象有共同处,都是对资金运动的核算,不同的是成本会计对象侧重资金消耗方面的核算,除了反映整体资金运动,还要反映各个内部责任单位的资金消耗。正常的消耗是费用,非正常的消耗是损失,构成本会计要素。
(二)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实施步骤
成本会计准则的实施应该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应该改变企业的会计人员对成本会计信息没有披露必要性的观念,其次,应该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先进成本核算管理的业务素质,最后在实施成本会计准则应该配合准则的制定逐步推行。
(1)对成本会计人员的培训。成本会计准则要求规范成本会计实务并披露成本信息,首先成本信息的外部性没有得到大多数企业的重视,他们大多关注财务信息编制财务报表,而把成本信息认为是内部信息没有披露的必要,没有规范成本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力,因此应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充分重视成本信息披露,充分了解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企业成本信息的需求。此外,应对从业人员的的成本核算及管理的理论及方法进行培训,现在的成本会计人员大多数都没有成本管理的思想,没有接触过先进的管理方法,因此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广泛普及成本管理知识,例如在从业资格考试及会计等级考试中加入成本管理的先进方法理论内容,甚至可以考虑增加一项成本管理从业人员的考试以增强其业务素质。
(2)循序渐进的推行成本会计准则。成本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实施成本会计准则也一样,由于成本会计实务纷繁复杂,难以一蹴而就制定合适的成本会计准则,因此准则制定是个不断修改的动态过程,首先针对制定的一般企业成本会计准则的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企业试行,其他企业推荐制定,在试行阶段,分析成本会计准则的不合适之处不断修改,最终准则逐渐成型之后进入第二阶段,即在所有企业执行一般企业的成本会计准则,成本会计准则以原则为基础并非强制要求企业采用何总方法进行管制,而是给企业成本核算提供标准化的指导,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并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产品成本 核算制度 核算方法
为改进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进一步提高产品成本信息质量,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财政部于2013年8月16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新制度》),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旨在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谋求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进一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一、《新制度》制定的思路
《新制度》立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适应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去的发展趋势,满足我国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具有“四个结合”的特点。
(一)和当前产品成本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需求相结合
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是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新制度》贯穿了这一要求。《新制度》规定了各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方法,统一了各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标准,有力规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行为,保证了成本信息真实完整。同时,系统整合了分散在具体会计准则、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准则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保证了成本制度科学可行。另外,《新制度》明确要求企业充分利用ERP等现代信息技术,切实加强内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发展方向。
(二)和目前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相结合
《新制度》继承了《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行业核算办法下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进行改革和发展。同时在制度体例设计方面,以目前成本核算较为典型和完备的制造业为蓝本,明确成本核算的总体要求和一般原则,同时又立足其他行业的实践基础,充分体现了行业特点。
(三)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相结合
有机整合零散分布在存货、固定资产、借款费用、无形资产、职工薪酬等具体准则中关于产品成本要素的内容,进一步细化成本核算方法,统一规范成本核算项目,减少成本核算的随意性。
(四)和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
立足于工业制造业,区分不同行业制定产品成本核算规定,充分体现其他行业特点,在产品成本开支范围、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方面制定了统驭性的成本核算原则,使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成本构成更具可比性。
二、《新制度》的主要变化
《新制度》分为五章五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附则”五章。第一章,总则。明确规定了本制度制定的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产品和产品成本的内涵,以及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手段和总体要求。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在明确基本核算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工业、农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对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了规定。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在明确基本核算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工业、农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对产品成本核算范围、成本核算项目进行了规定。第四章,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在明确基本核算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工业、农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对产品成本的归集、分配、结转进行了规定,同时,适当引入了作业成本法。第五章,附则。规定小企业可以参照执行本制度及本制度施行的日期。《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与《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相比,《新制度》主要有五个方面变化。
(一)适用行业范围不同
《旧制度》只是从单纯的国营工业企业的角度来进行成本核算,而《新制度》立足于工业制造业,同时也适用于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新制度》充分考虑了金融保险企业在成本核算对象、业务流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点,规定了金融保险业不适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该行业划分方式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基本一致,确保行业分类的科学性以及便于有关行业的企业理解和操作。
(二)产品和产品成本的内涵不同
在《旧制度》中,产品主要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新制度》在此基础上,对“产品”进行科学定位,对产品的外延进行了扩展,产品还包括了企业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明确规定,“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或提供的劳务。产品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产品而发生的各种支出,不包括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这就为企业确定生产费用归集对象提供依据。
(三)成本核算对象方面不同
在《旧制度》中,主要针对的是工业制造业,笼统的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新制度》分行业对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了区分,使得不同行业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有效统一。除了常用的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外,对混合采用以上方法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和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等作了规定,以及根据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四)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方面不同
《旧制度》规定,企业在计算产品生产成本,一般设置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及福利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五个成本项目。《新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特征,设置不同的成本项目,可以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或者成本性态等设置不同的成本项目,比原有的成本项目更加科学,成本项目设置更加细化,使得产品成本核算更加准确。
(五)“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方面的不同
《新制度》中尝试推行作业成本法。工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作业成本法对不能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对制造费用依据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标准而进行合理分配。作业成本法的推行很好地克服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中间接费用责任划分不清的缺点,使以往一些不可控的间接费用变为可控,这样可以更好地发挥决策、计划的控制作用,以促进作业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的提高。这是《新制度》在产品成本核算方法上的一大亮点。
三、新旧制度之变化分析
《新制度》将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与我国企业成本核算具体实践相结合,系统归纳总结、梳理整合各类企业的普遍做法,将管理会计理念融入到制度中,是指导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新制度》主要变化可以概括为:衔接两大体系,实现三大突破。
(一)衔接两大体系
即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和管理会计体系。目前,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并在大中小型企业全面实施,《新制度》一方面与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保持了衔接,有机整合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产品成本核算的零散内容,例如存货会计准则关于产品加工成本的内容,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关于工程施工成本的内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中关于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摊销和折旧的内容,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中关于应计入产品成本的人工费用的要素范畴。同时,由于以上规定相对较为原则,不够具体,不能满足企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的需要,成本制度在整合的基础上,还进一步规范了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建立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操作性规范。另一方面,管理会计体系已列为今后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方向,《新制度》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进程保持了衔接,突出体现了企业内部管理对产品成本核算多维度、多层次的需要,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内部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同时,适度加入作业成本法等,为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二)实现三大突破
我国原成本会计制度体系是由《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构成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迁,该制度体系已经不能满足企业成本核算实务的需要,其缺陷和弊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成本核算方法落后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
颁布的成本管理条例和成本核算办法是在国家推广经济承包责任制的背景下制定的,它确立了定额成本法在企业成本核算方法中的主体地位,而没有提及作业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等先进的成本核算方法。
第二,制造费用分配方法过于简单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企业产品成本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制造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但原产品成本核算规范体系中所规定的制造费用在不同产品间的分配方法又过于简单,这就直接导致了产品成本的计算结果不够准确
第三,过度依赖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产品成本核算进行规范近年来,随着成本管理条例和成本核算办法的名存实亡成本核算实务中大多依据现行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来进行处理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侧重于规范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对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外报告所需要的成本信息只是进行间接规范,所以它不能完全代替成本会计制度或成本会计准则来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实务。
第四,与国际成本核算惯例的要求差异较大改革开放尤其是加入WT以后,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国际社会特别是欧美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急剧增加,且又大多以我国企业败诉而告终,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我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国际惯例差异较大,企业提供的产品成本信息未被反倾销调查机构所普遍认可不无关系。
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创新及作用
为了弥补我国原成本会计制度体系的缺陷,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部于2013年8月颁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鲥会〔2013丨17号),并规定于2014年1月起在大中型企业试行。
(一)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创新点
1. 对产品进行了重新定义,即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以及企业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2. 将行业划分为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共11类,并对各行业如何实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 规定制造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作业成本法对不能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
4. 规定企业可以采用标准成本法对直接材料进行曰常核算,但在期末应将所耗用的直接材料的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5. 对制造费用的核算内容作出了规定,即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6.提出了为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还可以多维度多层次地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多维度,是指以产品的最小生产步骤或作业为基础,按照企业有关部门的生产流程及其相应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合出产品维度工序维度车间班组维度生产设备维度客户订单维度变动成本维度和固定成本维度等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多层次,是指根据企业成本管理需要,划分为企业管理部门工厂车间和班组等成本管控层次从中可以看出,成本核算制度打破了单纯以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的传统思维,拓展了包括以作业为基础来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新思路,并实现了分层次管理成本的新手段。
(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重要作用
1. 有利于提高产品成本信息的质量
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久治不愈的顽疾”成本信息是会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成本信息质量决定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笔者认为,由于原制度层面上的缺陷所导致产品成本核算方法陈旧产品成本计算结果不准确的问题,是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中最大的亮点是引入了作业成本法来核算产品成本作业成本法是一种比较先进的产品成本核算方法由于作业成本法是按照成本动因,并基于受益原则在不同产品间分配制造费用,所以,采用作业成本法能够保证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进而提高我国成本信息乃至整个会计信息的质量。
2. 有利于促进我国成本核算与国际成本核算惯例相趋同
由于目前国际上仍然有不少发达国家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地位,所以国际上时有进口国调查机构藉产品成本核算问题对我国某些出口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行为,如合理地解决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问题,以及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的核算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促进我国成本核算与国际成本核算惯例的接轨和趋同,提高我国出口产品成本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并使我国出口企业提供的成本信息得到国际上的普遍认可,能成为国际反倾销调查机构的“最佳可采证据因此,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实施,对于谋求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以及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走出去战略方针”具有重要意义。
3. 有利于政府价格监管部门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有效的价格监管
我国对煤气水电热力石油电信等自然垄断行业的产品,通常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即这些行业产品的价格不是通过市场竞争决定,而是由政府价格监管部门依据各种产品的成本和一定的加成比率来予以确定在成本加成定价法下,产品定价依赖于企业提供的实际成本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供需双方博弈关系的存在会使得自然垄断企业很可能通过高工资高福利高待遇等手段来推高成本甚至亏损进而要求涨价因此,依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产品成本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产品的实际或标准成本来确定其价格,能够防止政府价格监管部门被自然垄断企业普遍存在的亏损现象所蒙蔽,保证自然垄断行业的产品价格趋于合理,并以此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不被损害,以及推动自然垄断企业杜绝乱挤乱摊成本的行为,增强其通过改善管理提高效率等途径来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取得成功,我国也引入了政府采购制度有效的政府采购制度不仅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而且还具有调节国民经济保护民族产业促进技术进步等功能。
然而,由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致使在我国的政府采购过程中经常出现成本失控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采购成本居高不下的怪现象颁布和实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举措在该制度中,明确了哪些支出可以计入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成本,以及成本费用的确认计量分配方法等这样,一方面使得各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企业成本口径保持可比,为政府对采购合同的谈判和标的价格的确定提供了一个更加充分的依据;另一方面,也为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工作的有效运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成本会计制度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制定成本会计准则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我国成本会计制度建设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它对于我国成本会计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从成本会计制度建设的国际惯例来看,制定成本会计准则依然是新时期我国成本会计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
从国际上看,美国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都有成本会计准则尽管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环境与我国有着较大的差异,但其制定成本会计准则的主要目标与我国却是完全一致,即都是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军品采购以及自然垄断行业产品的价格管制成本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成本会计实务提高企业成本核算和管理水平,以及加强特殊业务的价格管制方面,比成本核算制度具有更大的优势因此,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快我国成本会计准则建设的步伐,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和等效的大势所趋。
(二)扩大标准成本法的应用范围
标准成本法亦称标准成本制度,是传统的成本控制方法之一这种方法通过制定成本标准,将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对比,分析成本差异,寻找产生差异的原因,并进行改进,从而达到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它包括制定标准成本计算和分析成本差异处理成本差异三个环节所组成的完整系统标准成本法自20世纪20年代形成以来,在美国等西方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对标准成本法进行应用,国内的许多学者也对标准成本法的应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系统总结。
如前所述,引入标准成本法是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一大创新,但遗憾的是制度中仅规定企业在直接材料的核算中采用标准成本法,这似乎表明准则制定者对标准成本法的应用仍然顾虑重重。
笔者认为,尽管标准成本法对企业成本会计信息化水平和成本会计人员素质的要求较高,但从当前我国大中型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来看,全面应用标准成本法的条件基本成熟因此,为了充分发挥标准成本法在成本控制自然垄断行业产品定价方面的优势,建议我国在成本会计制度建设中,进一步扩大标准成本法的应用范围,即标准成本法不仅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核算中可以采用,对于期间费用的核算也可以采用适时引入变动成本法对外贸易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近年来,受西方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所影响,我国的主要出口地尤其是美国及欧盟纷纷以反倾销等方式,对我国某些产品的出口实施限制甚至致命打击据统计,自2006年起我国平均每年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量,以及平均每年被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案件数量均占全球的三分之一左右毫无疑问,频繁的国际反倾销已严重损害我国相关产业利益,影响我国对外贸易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基于此,正视国际反倾销的严峻形势,深入研究我国在反倾销应对中所面临的成本会计制度层面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无疑是当前我国成本会计制度建设中的重大课题。
国际反倾销调查中所需要的产品成本信息通常是基于变动成本法,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对于固定制造费用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我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中规定的产品成本核算仍然采用的是制造成本法,即产品成本中通常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项目其中制造费用不但包括变动制造费用,也包括固定制造费用由此不难看出,只有引入变动成本法的成本会计制度或成本会计准则,才能真正实现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趋同和等效,并使我国成本会计核算实务能够直接生成国际反倾销调查所需的产品成本信息,从而彻底摆脱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对中所处的不利地位。
1.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是政府对经济予以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对商业活动和现金流动进行分类、记录以及汇总,并经过分析和核实,将结果进行上报的制度。会计理论是制定会计制度的依据,所有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过程中,均要根据会计制度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我国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编制的关于会计核算、监督和相关机构的管理制度等,包含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现阶段,我国使用的会计制度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两大类。
2.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的度量单位是货币,通过会计核算可以对企业等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进行系统、持续的记录,并且在固定的周期内编制会计报表,如实反映出企业等经济组织的经营状况,给管理决策者提供基础的数据和资料。会计核算的主要方法有设置账户和账簿、复式记录、成本核算以及财产查清等。
3.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依据与准则,会计活动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加以进行。根据企业的性质可知,主要涉及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准则也根据企业的性质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会计准则。
二、电业公司会计核算主要存在的问题
1.核算主体界限不明
产权清晰是现代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电业公司也不例外。但是,目前大型电业公司的规模过于庞大,所涉行业广泛,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不够明确,机构设置不合理,存在职权冲突或者冗余的现象,不具备清晰的企业框架结构。企业层次过多,会导致管理层级过多,出现管理论乱,权责不明的现象。此外,各个下属公司的财务数据分散存放,各自建立账套,不能在整体上反应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利于总公司对分公司进行财务控制。
2.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
电业公司的规模一般比较庞大且部门众多,存在机构冗余的现象。各个部门之间的财务审批制度和核查制度不够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给企业的整体管理带来诸多问题,致使企业的资产流失,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电业公司的会计监督部门的职责是对企业内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但是由于对会计监督部门缺乏有效的约束,使得会计监督部门出现、收贿受贿等情况,会计监督的职责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3.会计信息易失真
电业公司的内部分支机构繁多,有些机构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冲突,利益主体复杂,会计信息的传递环节多且时间较长,这便极易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同时由于大部分会计信息的资料需要手工填写,手工填写时难免会出现一些错误,导致会计信息不够真实。现阶段,大多数电业公司的会计核算过程中,核算所需的原始会计凭证需要经过多次的手工填写和传递,再进行逐级上报汇总,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存在错误信息,继而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三、会计核算的方法
1.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的基础是资产和权益的平衡关系,电业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活动都要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相互关联的账户中进行等额登记。通过复式记账法,不仅可以清楚了解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还可以检查账户的结果是否平衡,及时发现错误,减少会计核算的错误率。
2.成本核算
电业公司赚取供电终端和发电企业之间的价格差额,除去电网的消耗成本后获得盈利。由于供电终端的电价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电业公司没有权利进行定价,所以,电业公司的盈利能力的刚性较强。为了提高电业公司的利润,就必须准确计算电业公司的成本。由此可见,成本核算对于电业公司来讲是非常重要的。电业公司的成本核算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一是电力产品的生产是单步骤生产的,电力产品的成本包括发电成本、购电成本、供电成本和输电成本四个部分,在成本核算时通常通过经营的阶段予以计算,最后通过总公司进行汇总;其二是电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同时完成的,所以,电业公司没有在产品与库存商品,所以,生产费用不必在成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没有产品成本的计算内容。三是电力产品的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具有特殊性;其四是电业公司的产品就是电力,产品比较单一,在成本核算中可以采用完全成本法。
3.财产清查
由于电业公司在完成供电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电力基础设施,所以,电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较大,同时由于电力不可存储的特性。在电业公司财产清查过程中,主要清查固定资产即可。电业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变电设备、输电设备、配电设备和仪器仪表以及房屋建筑等。
四、加强电业公司会计核算的对策
1.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电业公司要及时适应新的会计准则,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会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电业公司要对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加以评估,并严格根据评估的结果选择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为电业公司的会计管理制度的完善奠定基础。电业公司还要明确会计核算中的会计科目,将各个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方法加以细化,以为会计核算人员的核算工作提供便利。
2.集约化财务管理模式
集约化财务管理是管理模式的一种创新,在电业公司中使用集约化的财务管理模式,可以实现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与分散式的资金管理模式相比,集中式的资金管理模式能够提高对资金的控制能力,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在满足电业公司发展的需要前提下,降低贷款的资金数量和现金的持有量,以此降低融资的成本。对于财务人员,要做到职责明确,制定和落实好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和牵制机制,并保证这些机制得以有效运行。
3.建立信息管理平台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各大行业的变革及发展,因而电业公司可以充分的利用信息技术带来的优势,建立会计核算的信息平台,真正的实现会计集中核算。通过核算信息平台,大大减少手工填写的工作内容,减少会计信息出错的概率,加快会计信息传递的速度,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与此同时,信息技术还可以保存会计的原始数据和信息,以便于后期数据查找工作的高效进行。
五、结语
【关键词】小企业 会计准则 对策建议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在我国所有477万户法人经营单位中,小企业数量占97. 11%,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提高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长期健康发展,财政部于2011年10月《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我国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对我国小企业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仅是一项技术规范,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一、我国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本文采用问卷方法和走访方式对多家小企业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目前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小企业负责人对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认识不到位
在被调查的小企业中,70%小企业的财务工作由企业负责人直接管理,因此企业负责人对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认识就很重要。但受访的部分小企业负责人认为小企业的会计工作就是为了纳税需要,只要没有违背税法的规定,采不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什么样的财务报告对企业无关紧要。另外,按财政部门要求,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首先要对现有资产全面清查、结束旧账并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新账,同时为保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还要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电算化的企业还要软件升级,因此需要付出一定的制度转化成本。部分小企业负责人因为认识不到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而不愿意支付这些制度转换成本,影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
(二)部分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影响《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
在被调查的小企业会计人员中,80%以上的会计人员接受过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但主动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用到企业中的不多。一家小企业的一位财务人员在接受调查时认为会计人员只负责做账,企业应该执行那个制度,现在是否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自己不太了解。作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者,小企业会计人员由于工作压力、报酬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主动了解、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信息的意愿十分薄弱,直接导致《小企业会计准则》得不到贯彻和执行。
(三)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缺乏联动措施制约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
财政部门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在全国范围进行了宣传,各地财政部门在2012年和2013年会计人员后续教育中都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学习内容,但缺少强有力的推动措施。在调查中,部分小企业会计反映,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税务部门的税收申报系统里没有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去税务机关咨询,税务机关也未要求小企业必须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导致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积极性不高。从调查情况看,由于小企业大多数为私营企业,会计信息主要用于申报纳税,因此税务部门是最有可能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但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前,由于财政和税务部门缺乏联动措施,制约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自身不够完善,影响《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
由于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纳税需要,因此财政部门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为减少小企业纳税调整成本,已尽量将小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尤其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保持一致,但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仍存在差异,如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用、税收滞纳金的处理上,这类差异无法回避,只能发生时按《小企业会计准则》处理,所得税申报时再纳税调整。但有些差异如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冲减在建工程成本,而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计入当期收入,这类差异的存在不仅影响试运转收入当年的所得税申报,还影响未来固定资产折旧年度的所得税申报,人为增加小企业的纳税调整。
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在成本核算方面一般比较随意,比较混乱,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成本核算方面,除规范农林牧渔企业的生物资产成本的核算,其他行业的成本核算的规定都比较原则,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小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此外,在外币业务处理方面,取消采用月初汇率作为记账汇率,而要求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或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不符合小企业实际情况,对期末外币汇兑损失记入财务费用,期末外币汇兑收益记入营业外收入,不利于小企业会计信息的统一。
二、解决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
1.要尽快废止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企业执行的会计标准中,除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有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颁布的行业会计制度也未被废止,多种会计标准的存在,给了企业选择空间。
财政部门应考虑在废止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在我国改革初期,行业会计制度的颁布满足了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适应了我国会计改革的需要。但随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ASB持续全面趋同,尤其是随着《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内容上的不一致、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另外在实际执行中以谁为主以及如何协调等问题,使得准则和制度在我国并行的矛盾日益突出,本文认为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已逐渐失去其存在的必要,应及早废止。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扩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范围,推动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这样促使小企业尽可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2.要发挥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效应,充分利用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优势,促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
由于税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专项检查及稽查中直接接触小企业,因此对小企业会计工作有直接的影响力。税务部门应配合财政部门,要求小企业报送税务部门的报表统一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促使小企业日常核算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并在纳税检查、税收征管等方面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督促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到位。
3.加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提高小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认识
从1993年行业会计制度到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我国会计改革的历史经验表明,企业管理层的推动是会计标准改革成功的关键。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小企业负责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认识,针对小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宣传、培训,只有小企业负责人的认识水平提高,观念转变了,才能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扫除观念上的障碍。财政部门还应组织小企业会计人员进一步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问题,及时找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以促使《小企业会计准则》真正落到实处。
(二)准则层面
1.首先进一步减少与税法的差异,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
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已尽量考虑了与税法一致,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仍存在差异,有些差异无法协调必须保留,但有些差异可以协调:
(1)企业开办费的处理方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开办费发生后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办费发生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始生产经营一次摊销或按不低于三年期限摊销。可允许小企业选择采用与税法一致的处理方法,减少纳税调整。
(2)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职工薪酬的分类口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等口径统一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是全口径反映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包含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等内容。如果能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职工薪酬分类口径统一,不但便于小企业减少纳税调整,也便于税务机关的检查,减少小企业纳税风险。
(3)统一政府补助的处理方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作为不征税收入,应允许小企业按税法规定的方法一次性计入当期收入,减少差异。
(4)统一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的处理方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种差异的存在不仅影响发生当年纳税申报,还影响未来固定资产折旧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可允许企业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作为当期收入,进一步减少差异。
(5)统一对外投资成本的处理方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进规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对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不同规定既影响投资成本的确定,也影响投资持有期间股利利息收益的确认和投资转让期间转让收益的确认,这样的差异同样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取得成本的处理上。可允许小企业按税法的规定处理,减少投资环节的差异。
2.尽快出台《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完善外币业务处理方法,提高《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成本核算方面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不能改变小企业在成本核算方面随意性。小企业现有成本核算方面的规定主要来源于财政部1986年出台的《国有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而其中的一些内容不能完全满足新制造环境下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必要结合市场经济新发展、企业管理新需要进行修订完善,特别针对小企业会计业务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分行业出台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进一步各行业的细化成本核算方法增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可操作性。另外,在外币业务处理方面,允许小企业在外币业务发生时采用月初汇率为记账汇率,对期末外币汇兑收益记入财务费用,完善小企业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2011[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2]卢新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分析及对策[J]. 会计研究,2009(12).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成本会计;实务调整
一、对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简要分析
2005年,财政部先后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即财政部在2006年的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的新会计准则,较之原有的会计制度,该准则体系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1.新准则的内容
新会计准则修订了1992年的基本准则和16个具体准则,修订后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1个应用指南组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1)基本准则。会计基本准则是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基础,对具体准则起着统驭和指导的作用。它规范了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等在内的基本问题,是会计具体准则制定的出发点和基础。其作用不仅体现在此,还包括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企业在处理尚未规范具体准则的交易和事项时,应严格遵循基本准则的要求。其中,基本准则关于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等内容尤为重要。
(2)具体准则。会计具体准则是以基本准则为依据制订的,旨在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性操作。该准则共38项,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①一般业务准则。针对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如存货、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租赁、工资薪酬等进行规范。
②特殊业务准则。针对特殊行业特殊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如金融资产的转移、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套期保值和保险合同等进行规范。
③报告准则。针对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和关联方披露等进行规范。
2.新准则较之原有准则的变化
(1)基本准则的变更。在新会计准则中,基本准则由原来的12个准则变为现在的8个,这8个基本准则分别是: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客观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并且,原有准则中“权责发生制”不再是基本准则而是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取消了“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此外,原有的“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作为会计计量属性存在,同时新增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公允价值的大量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新准则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而是全面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下,资产和负债是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计算。
(3)金融工具的新概念。新会计准则第22号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此前,我国从未在会计方面将金融工具作为单独的概念提出。
(4)投资性房地产的新概念。新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提出的投资性房地产也是一个新概念。它要求对投资性房地长进行单独核算和列报,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新准则下成本会计实务的变化
成本会计是指为了求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核算全部生产费用的会计。成本会计的中心内容为成本核算。我国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对成本会计实务提出了一些新规范,局部做了重要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成本会计的观念。
1.生产成本核算的调整
原有的会计准则中,产品制造成本核算一直采用的是完全成本法(又称吸收成本法),即产品材料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构成。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对成本核算的调整主要有:
(1)原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支出,新会计准则要求计入当期损益。主要包括:生产性耗费的原材料、周转材料和物料等存货所计提的跌价准备;产品存货的盘盈或盘亏、毁损所造成的净损益;生产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部分。并且,为了明确规范原有会计准则中的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第9条明确规定: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不计入存货成本,而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2)原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支出,现要求计入产品等存货的成本。主要包括:除工资总额和职工福利外的其他职工薪酬中,应由生产单位员工承担的部分;需长时间的构建或生产活动才能完成的产品存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部分等。
2.直接材料成本核算的调整
产品生产中所耗费的直接材料的成本主要是从原材料存货的采购成本或其他渠道的取得成本转化而来。新会计准则中直接材料成本核算的调整主要体现在:
(1)如果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那么就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列入当期损益;对已经计提存货价值准备的生产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存货,需要结转其存货跌价准备。也就是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用于销售的产品存货的跌价准则在确认销售收入的当期予以结转,冲减销货成本。如此一来,就能保证在会计处理手法保持基本统一的情况下,对所有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销。
(2)应用指南指出,加权平均法可包括传统会计实务中采用的移动平均法,也可采用全月一次的加权平均法。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3.直接人工成本核算的调整
一直以来,我国在会计方面并未提出完整、全面的人工成本概念。传统的人工成本核算中,从职工范围或薪酬的内涵界定二者无论哪方面而言,都很难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承担的人工耗费水平,这导致我国的一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和国际反倾销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同时出现了一些难以合理解释的会计现象。《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提出了新型全面的人工成本观念,有望扭转长期以来关于劳动耗费与补偿方面的模糊不清的局面。
4.关于制造费用核算的调整
制造费用是指产品生产成本中除直接材料和直接工资以外的其余一切生产成本,主要包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车间、分厂)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会计实务中,制造费用通常被不同的生产部门加以汇总,最终归为产品或劳务成本。
三、新形势下成本会计发展的应对策略
1.加强成本理论研究,提高成本会计水平
会计理论研究人员要打破传统会计观的束缚,以创新为目标,用严谨务实的态度,勇于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深入调查,统实践工作者合作,发现并分析、解决问题。并最终把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研究体系。
2.更新成本观念,树立成本效益和成本回避思想
会计工作者要加快成本会计理念的更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积极推进会计改革的进程。同时,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辩证统一,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充分发挥成本会计在经济中的作用。
3.完善成本会计组织,提高会计工作者的素质水平
各级政府机关、主管机关以及企业各级领导要大力宣传和推动成本会计系统的改革,同时选拔、培养一批合格的成本会计人员。对于成本会计工作人员来说,除具备会计职业道德外,还应掌握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对生产技术的了解。
四、结 语
会计信息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对各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行为做出了一些重要调整,相信会使作为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成本会计实务将越来越精准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刘燕,郭圆月:对新会计准则的分析,[J],安徽水利财会,2007,(03)
[2]曹聪慧:新会计准则的内容及其变化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S2)
[3]张小兰:新会计准则的新理念-强调公允价值-弱化历史成本,[J],会计之友,2007,(05)
一、关于一般行业企业与特殊行业企业的差异和特征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在其第二号意见书中称:在公认会计原则时,由于管制行业定价过程的,管制行业与非管制行业之间会产生差异。所以在公认会计原则制定时应当注意此两者的区别,以一般企业会计准则来规范特殊行业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报告是不适宜的。我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管制性不仅表现在定价的过程.还表现在产量指标的确定过程和生产经营的管理过程。它与一般行业企业相比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1、生产经营活动揭示的非规范性。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揭示,主要包括物流的揭示、资金流的揭示与产权流的揭示,当然还包括决策指令的传递与实施反馈等。在物流揭示方面,一般企业与特殊行业企业有很大的差异。以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为例,其物流的特征在于:企业各种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只有流入,没有流出。而一般行业企业的物流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即先流入、再流出、然后再流入,往复循环。其主要原因在于产品的构成不同。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产品是原油和天然气,并非由流入企业的各种材料构成,所以其物流过程是非连续的。在资金流方面,尽管一般行业企业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都揭示G—G’的货币资金增量过程,但由于两者的资金流存在着显著的不同,所以其揭示的过程也就应当不同。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资金流一般要经过矿区权的取得、租约定金的支付、钻井作业的支出、开采过程的支出和生产过程的支出,最后再通过产品销售流入。它与一般行业企业的区别,主要在于矿区权的取得和租约合同签订两个方面。在产权流方面,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权益是通过契约与资本投入总额、资本投入比例以及资本营运收益等要素来揭示的,其中每项要素的变化都会引起产权流的变化。其产权组成方式、与计量方法的变化和复杂性也决定了产权流信息揭示的多样性,如矿产权益的联合、分割与转让等。
2、生产组织、运行环境的复杂性。
尽管我国已经实现了上下游一体化石油公司的新模式,但实质上并未根本改变国有经济垄断经营的状况。在现有经济模式下,石油和天然气企业生产组织结构的主要特征在于:集团总公司按油田分布及规模大小分管下属各管理局,管理局按专业分工的需要再分管下属各生产单位,各生产单位再接作业程序的要求分管更低一级的生产单位。简单看来,其生产组织结构是完整有效的。但考察其运行过程就会发现事实上还存在许多冲突和矛盾。比如专业分工在管理局这一层次,难免形成各管理局之间生产组织结构的重复性设置,引起生产能力与业务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又比如在生产运行中,由于各管理局生产环境之间的差异,无法回避石油储量资源分级定价和有偿使用与国有石油资源行政分配的冲突和矛盾等。
3、生产规模与产量计划的管制性。
我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与产量受国家计划和政府的强制性约束。与一般行业企业相比,这显然是一个突出的特点。这一特征不仅反映了国家对石油投资规模的制约,还反映了国家对石油产品价格的管制。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虽然对石油工业具有普遍的意义,但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无法象一般行业企业那样简单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也就无法完全适应一般行业企业的决策、和评价的方法和原则。
二、关于特殊行业企业的现行会计核算与揭示方法的缺陷
正因为特殊行业企业与一般行业企业相比,存在上述的主要特点,所以以一般行业企业会计准则来规范特殊行业企业会计核算与信息揭示就必然存在诸多的不适应性。试仍以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为例,分析我国特殊行业企业采用现行会计核算与揭示方法的缺陷。
1、在资产与资产计量方面。
资产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素之一,资产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一般行业企业的资产与资产计量进行了具体的界定和规范。比如,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并对除了其他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都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对其他资产却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显然特殊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一些特殊性资产项目如储量资产就很难进行有效的计量。
油气储量是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生产作业的基本条件,由于没有制定揭示其价值和价值运动的规范准则,长期以来一直使用地质学概念对其进行描述,如远景储量、探明储量、控制储量、可采储量等。这些地质学概念并非为经济目标而设,往往会导致经济含义的混乱,给储量资产的有效计量造成障碍。油气储量在我国一直未实现资产化管理。这主要是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但企业核算制度的不完善也不无责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实现储量资产化管理已成为必然。
2、在费用与成本核算方面。
一般行业企业的费用与成本核算都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但对特殊行业企业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特殊行业企业的费用与成本构成与一般行业企业有着显著的不同。如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费用与成本构成应当和石油、天然气的生产过程相连系,一般包括勘探、钻井、采油、集输等几个方面。然而,在我国现行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费用与成本核算中却不包含有关勘探费用的支出。正如资产的非完全揭示一样,成本核算的非完整性也是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会计核算中的主要缺陷之一。它造成了企业对这些相关经济活动揭示的失控。
3、在经济业务事项与会计科目方面。
会计科目对于一般行业企业来说,其概念是清晰的。如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然而对于特殊行业企业,如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来说,则并非如此简单。
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都是以管理局为法人单位,下属的、按专业化分工的二级、三级单位尽管规模很大,都是非法人单位,而最终的对外会计报表又是由二级、三级单位等报表汇总而来的。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局对外会计报表中的某些项目就超出了其原有的含义。如销售费用实质上反映的是销售公司——管理局所属的一个二级单位的各项支出总额,既包括销售公司的销售费用,也包括销售公司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就是说,管理局揭示的有关销售的经济业务事项事实上具有综合的特征。又由于按专业化作业分工的二级、三级单位被视同企业的一个车间,不进行管理费用的核算,这样,管理局揭示的管理费用实质上只反映了管理局机关的各项支出,不包括各二级、三级单位的行政和经营管理费用。就是说,管理局提示的有关管理的经济业务事项事实上具有省略的特征。
三、关于特殊行业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的制定
如上文所述,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为一般行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提供了规范与标准,但是由于特殊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揭示的非规范性以及与一般行业企业相比存在不同的特点,使现行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与特殊行业企业不相适应。根本克服这一缺陷的在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和特殊行业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完善。
特殊行业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的制定,首先应该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揭示,然后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相关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的描述。特殊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复杂性不仅表现在特殊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复杂性,也表明了特殊行业企业经济核算的复杂性。没有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揭示,没有统一约定的概念及其内涵,就不能有效地提供各种复杂的经济信息,更不能进行信息的交流。如对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应该首先定义: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已开发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未开发储量、矿区、探井、开发井、辅助井、勘探成本、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等概念,才可能对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和财务状况作出全面的描述。
其次,应该规范其成本核算方法。特殊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必然表现于成本核算方法的多样性。如果不对其进行规范,就会造成成本核算的混乱。对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来说,无论采用成果法还是全部成本法,都应该规范其核算程序,比如资本化成本的范畴与摊销、未探明矿区的评价与废弃、勘探井与勘探型参数井的成本核算、生产成本核算以及矿产财产转让和有关交易等。只有这样,才可能正确地进行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的成本核算。
(一)财务会计制度的缺失
我国的中小企业基本就是以国家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准,大多不会花精力制定符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如财务审批、成本核算、验收计量、资产盘点、内部牵制等基本制度,几乎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许多中小企业管理者认为企业处于创业阶段,产品生产和销售是关注的重点,会计制度的制定在短期内难以显现效益,而且现有的人员较少,工作量大,无暇顾及制度的建立健全,管理者的惰性往往会占上风,放任会计制度的缺失。这种状况不仅使企业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也导致外部监督困难重重。
(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使得管理水平不高
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相互占用,给财务工作带来困难。在财务人员任用上,不是以能力为先,而是任人唯亲。出纳岗位不是老板娘掌管就是任用自己的亲属,主办会计不是外聘兼职会计就是任用沾亲带故懂财务的人。由于中小企业发展前景不明、待遇低,导致社会认同度不高,即使企业管理者有聘请优秀财务人员的愿望,其吸引力远不如大企业。有些会计人员专业知识结构老化,故步自封,不学习新知识,《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的情况下,仍在沿用老的制度,不知道使用相对完善的会计方法,更不会使用复杂的会计技术。
(三)财务会计造假现象具有普遍性
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有通过偷税漏税增加财富的想法,当经营状况不好时,又有强烈逃避债务的愿望。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离,企业管理者把自己的大额消费计入企业的成本,增加管理成本支出;不核算现金交易且不需发票的业务,以达到少确认销售的目的;任意调整产品成本,影响企业实际利润。同时企业不规范建账,增加了税款征管的难度。(四)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由于企业管理者对成本管理的漠视,会计主管专业素质较低,几乎没有企业会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合适的成本核算对象、项目和计算方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因此很多中小企业的成本核算,特别是成本结转环节极不规范。企业没有对各品种或各批次产品成本的归集与分配,不能合理核算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在成本结转上基本不进行产成品与在产品的分配,即使留有在产品,也是人为随意估算,没有合理的分配方法。企业忽视原始资料的收集,成本核算随意,通过人为控制成本,调节应纳税额,偷逃税款。
二、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和教育,转变企业
管理者的观念,为培训工作确定新的培训思路目前很多中小企业管理者的法律和管理意识不强,重营销轻管理,重税收轻会计的现象非常严重。很多管理者对会计方面的知识、政策、法规存在很大的认识误区。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该通过不同形式、层次的宣传和引导,使企业管理者从本质上转变观念,提高对财务工作的认识水平,让他们既学会“赚钱”,又学会统筹地“用钱”,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创造效益服务。在组织《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时,我们除了对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外,可以增加对中小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对财务人员的培训重在业务上培训,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重在说明《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改善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提高效益的价值。
(二)重视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的培养,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是落实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途径。首先,应加强财务人员的在岗培训,不断优化会计专业队伍的结构;其次,中小企业应完善用人机制,改变任人唯亲的任用观念。一方面,摒弃家族化或亲缘化等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用人方式,注重选拔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财务人才;另一方面,企业应该为会计制度的落实及人才重用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财务人员自觉学习、不断充电,注重财务人员理论与实践水平相结合,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建立适合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特点的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虽然充分考虑了我国中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提供了会计核算规范,但它毕竟是一个原则性的规范,各中小企业管理者在认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后,应克服惰性思想,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更详细、易操作的会计核算规范,并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适时进行修改、调整与充实。企业制定的会计核算规范不能成为一纸空文,企业管理者应坚决予以贯彻执行。还可以利用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制定合理的会计核算规范,监督会计核算规范的执行。
(四)构建完善的控制环境,设置合理的会计机构,严格划分不相容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