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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利弊

时间:2024-02-24 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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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利弊

第1篇

养老金贬值后难当重任

首先是中国的养老金和CPI涨幅问题。按照政府的计划,养老金是中国人老有所依的重大支撑,然而事实并非这样,如果仅仅依靠养老金,那么退休之后的人们可能会面临极其悲惨的生活。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生活费是5万元,如果CPI涨幅为3%,20年后要保持像现在这种生活水平的话,一年就需要9万块。假设离退休还有20年的时间,退休后还要再活20年,那么需要的养老费用是242万元。按照现在这种养老制度,如果月薪是4000块,再假设薪水的涨幅和通胀一样每年涨3%,那时候的养老保险金总共也只有37万元。它们之间存在巨大差异。

养老金使用尚待透明

其次中国的养老金制度存在着不透明、不公平、不负责几个问题。不负责主要体现在政府缴纳的20%的养老金会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也就是说,这笔钱最终是否会用于你的养老,根本不得而知。不公平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在跨省就业时,缴纳的养老金中有20%被“就地没收”了。第二是“低收入者费率高”,缴纳金额没有根据收入的变化作出合适的调整。不透明体现在没有制定相应的信息披露措施,也就是说,一旦操作的时候出现了失误,人们根本不知道。

多种模式各有利弊

无论养老金的多少,养老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事情,对于中国人来说,将来的养老模式主要有五种。

居家养老。这是中国最传统的养老模式。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选择。居家养老在舒适度、成本、隐私保护方面较有优势。但居家养老也有缺点,随着独居老人的增多,安全性如何保障成了一大难题,空巢老人一旦发生意外,邻居、家人又没有及时发现,很可能耽误救治。

日托。这是居家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也就是老年“日托班”模式,这种模式如今受到更多欢迎。一来老年人仍然可以住在自己家中,自由性、隐私性较强,二来在需要“帮一把”的事情上,如吃饭、理发、就医、居家维修等方面都可利用社区资源尽可能方便老年人。

专业养老机构。作为专业养老场所,在安全性方面较有保障,特别是有24小时护理待遇的老年人,能够得到专人照料,突况下可及时送至医院。作为最大的机构式养老方式,养老院现在选择余地越来越多了,有比较经济但舒适程度较一般的公立养老院,也有各种民办或公私合营的中高档养老院。

高级养老社区。这类高级养老社区或是采用买断养老专用产权房的形式,或是缴纳数额不菲的“会员费”,为老人搭建的生活环境和设备当然也是一流的。

“候鸟式”养老。候鸟式养老是近来悄悄盛行的养老方式,老年朋友可根据季节转换、心情变化等来回就住于不同的城市和地区。最近几年,从“候鸟式”养老衍生出来的异地置业养老成了不少经济条件较好的退休族的选择。 当然, 少数喜爱旅行、经济条件较好的退休族还可以考虑环球旅游式养老模式,不过,经济成本会比较高,对老人的身体素质要求也较高。

人口结构不堪养老困局

不管哪种养老方式,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支持。当下物价飞涨,而且没有停止的趋势,伴随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人口结构越来越呈现倒金字塔型,带给了年轻人巨大的生活压力。如果年轻人在抚养孩子的同时,在背负巨大的物价压力的同时,还需要为几位长辈完完全全地负担养老,这种负担,未免过于沉重,所以归根结底,养老问题的解决需要更多方面的支持。

提早参与未雨绸缪

第2篇

【关键词】独生子女 养老问题 秦皇岛

【中图分类号】D9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增速以3倍于全国人口平均增速的速度增涨。截止到2014年12月底,我国内地人口总数达136782万人①,成为了世界上典型的“未富先老”的国家,面临着来自家庭、社会与市场的三重养老困境。本文基于“倒金字塔”理论,分析现行养老困境的形成,通过调研资料分析并寻求独生子女养老问题的解决路径,以期保障老年人权益。

“倒金字塔”的理论框架

20世纪是世界人口激增的时代,21世纪是世界人口老龄化的时代。19世纪世界人口数量达10亿,20世纪初达16亿,1950年达25亿,1960年达30亿,1999年达60亿,年增长率逾2%。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我国开始施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了人口数量的高幅度增长,世界人口增长速度显著放慢,但人口年龄结构却发生了巨大变化:1950年世界人口中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仅为5.2%,2000年为6.9%。根据联合国的预测,2050年世界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16.4%,也就意味着前50年增长了33%,后50年将增长141%。②联合国于1982年通过了《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1991年通过了《联合国老年人原则》,1997年通过了《1999年国际老人年的行动框架》,并把“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确定为国际老人年的主题。可以说,老年人口的激增和人口比例的变化是世界各国正在面临的国际性问题。

最早提出“倒金字塔”理论的是日本著名人口学家黑田俊夫(のプロフィ`ル)。他认为应当从人口学视角来剖析全球性人口老龄化趋势。传统认为,人口老龄化仅仅意味着特定年龄人群(如70周岁以上)数量的增长,但却忽略了老龄人口数量增长的同时也意味着中年、青年、少年人群数量的减少。因此,仅关注老龄人口数量变化是片面的,还须与其他年龄段人口数量的结构比例之变化进行关联性分析。③另一方面,应当从社会经济层面分析人口老龄化问题。传统人口年龄分布结构一直是正三角形,21世纪后渐渐转型为逆三角形。与此同时,建立在社会经济关系之上的人口结构比例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而该变革的内容与趋势也必然会引发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再次,低生育率与老龄化是因果关系,因此,可以考虑以提高生育率为手段来缓解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但是,提高生育率必须面临着转变既存的生育观念与价值观念风险,而观念的转变并非易事。可见,“倒金字塔”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已远远超出了人口学的研究范畴,其对于各年龄群体在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精神等方面都存在重大影响。

“倒金字塔”养老面临的困境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倒转主要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之后。我们用了短短的30年顺利地完成了发达国家需花百年时间才可能完成的人口结构转变。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养老现状令人堪忧。独生子女人口有1.2亿(不完全统计)。在“倒金字塔”家庭结构下,独生子女养老处于“弱中之弱”的不利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支持。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社会对于老年人提供的保障多注重退休金与养老金的增长,独生子女提供的经济帮助在老年人经济支持中处于次要地位。在“421”式的家庭结构中,独生子女的经济赡养能力受到挑战:第一,80后的第一代独生子女承担着生养下一代与赡养父母的双重责任,必须权衡所获经济资源的合理分配,主要矛盾在于兼顾“上有老”与“下有小”的责任分担。第二,“双独家庭”子女面临给予四位老人的经济援助,如何做到平均且合理的经济分摊是独生子女不得不深思考虑的问题。第三,与独生子女同住的老人中,子辈或孙辈无形中的“经济掠夺”必然会给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带来威胁。

生活照顾。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如今已经进入组建各自家庭的阶段,其父母是当下的主要老年人群。无论独生子女是否已经结婚,又或者是否与父母共同生活,前者对于父母而言是能够提供比较充分的生活照顾,但会增加家庭主要劳动者的体力消耗与精神负担,因而,多数老年人不得不面临尴尬的选择―主动帮助独生子女卸掉“沉重的包袱”,使其增加机会成本的砝码,后者对于父母的生活照顾捉襟见肘。此外,即使与父母共同居住,独生子女还必须面临选择与哪一方父母共同居住的难题,这也必将会发生对未共同居住的一方父母难以照顾的困境。在生活照顾困境方面,失独家庭的老人不但要继续承受丧子之孤苦,更面临着疾病、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现实难题。④

精神慰藉。随着个人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父母在经济方面无疑会得到独生子女给予的更有力的保障,随着多元化养老模式不断实践,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质量也必然会得到提高。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的可塑性会下降、社会交往会紧缩,尤其是当独生子女为了工作和家庭而离开时会让老人感到失落。在独生子女父母回归家庭后面临因年老产生的行动不便、丧偶、生病等,容易引起情绪不稳定、孤独抑郁、焦躁不安等心理问题之时,老年人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倒金字塔”困境下独生子女养老问题之实证调研

为了进一步了解“倒金字塔”困境下我国独生子女养老问题的存在,笔者组建了5人调研小组,于2013年9月至2014年10月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实证调研。我们通过发放问卷、个人访谈的方式对秦皇岛市海港区的7个社区开展调研。最终收集整理的数据包括:第一,对345位独身子女父母进行了个人访谈,主要内容包括选择养老居住的方式、是否担忧自己的老年生活。第二,对198位独生子女进行了个人访谈,主要内容包括婚后是否与父母同住、父母养老谁是主力、独生子女有能力供给哪些方面的帮助以及可能会面临哪些方面的困难。其中,在227户独身子女父母家庭中,有165户在秦皇岛市定居两代以上,62户因读书、工作、婚姻等原因从外地迁移到秦皇岛市并拥有本市户口且打算长期定居。从家庭类型来看,131户为空巢家庭,23户为失独家庭,48户为丧偶独子家庭,25户为三无老人的特殊家庭。在131户空巢家庭中,有27户独生子女与父母居住在同一小区,18户因子女出国长期不回家单独居住,24户独生子女与父母同在秦皇岛但居住地相隔较远,62户则是生活在外地,回家次数平均一年1次。

独生子女父母选择的居住方式调查。由调研可知,在独生子女父母愿意选择的养老居住方式中,72人愿意和独生子女共同居住,占21%,一半的父母愿意选择自己单独居住,94位父母愿意进入养老院居住,占27%。可以说明:大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将子女的小家庭幸福放在第一位,不希望自己成为子女的负担。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的观念开始“变味”,当老年人“看清”不能“指望”子女随时陪伴自己的情形时已经默默地做出了自己的决定。这说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观已经发生了变化,并且也已经做好了不依靠子女养老的心理准备。

独身子女父母的养老观念调查。由调研可知,在被调研老年人中,仅有9人对养老极度担忧,占2.7%,36人表示比较担忧,占10.5%,18.6%的老年人认为不用太担忧,绝大多数老年人表示不担忧,占65.9%,还有个别老人还未想过养老问题,占2.3%。可以说明: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在经过30余年的政策洗礼后,已经接受并具备了乐观积极健康的养老心态,随着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绝大多数老人不再担心自己未来的养老问题。因此,独生子女父母开始走向“独立养老”,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并不会大幅度提高。

独生子女婚后与父母同住调查。由调研可知,独生子女婚后有超过一半的人不愿意选择与父母同住,占68.8%,13.7%的被调研者表示从来没有想过该问题,17.5%的被调研者愿意与父母同住。可以说明:我国独生子女深受传统孝文化的熏陶,普遍认为父母的养老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虽然有过半的被调研者愿意选择婚后单独居住,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就不愿意尽孝。独生子女成年组建家庭后面对的物质与精神的压力相较于非独生子女来说比较重,担负起父母养老的责任自然也比较艰难,因此他们往往会更倾向于以工作为主,这直接会影响到独生子女群体对于居住方式的选择。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主力调查。由调研可知,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由子女承担家庭养老的占71.2%,父母相互照顾的占19.7%,也有小部分被调研者选择由养老机构或请保姆的方式来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仅有3.3%的选择由亲戚朋友委托照顾独生子女父母,为他们提供生活的主要照料。可以说明:第一,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方式中,家庭养老仍然是主流,独生子女意识到自己必须要承担父母养老的主要责任。第二,在没有兄弟姐妹可以分担责任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已经可以预见并已经开始考虑父母养老方式的他选,比如社区养老、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等。

独生子女提供养老的帮助调查。由调研可知,在父母年老后独生子女可以有能力提供的帮助中,常回家看看的占32.7%,陪伴在父母身边的占18.5%,有29.8%的表示有能力提供经济支持,19%的表示有时间与父母多交流感情。这样的数据可以说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可能面临的困境,即经济短缺、精神缺少慰藉、生病无人照料等。另一方面,这样的数据也隐射出独生子女虽然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与父母住在一起,但是他们也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让父母安度晚年。

独生子女养老困难的调查。由调研可知,独生子女对未来照顾父母可能会遇到的困难是有心理准备的,而且事先也已经做出各种预估。其中,32.9%的被调研者担心父母生病,7.8%担心父母退休后心理出现不适,担心自己工作太忙无暇照顾父母生活起居的占31.5%,还有27.8%的担心与父母异地居住难尽孝心。实证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独生子女(无论男女)在面对已经预测的可能发生的种种养老困难时并不是采取回避的态度,绝大多数都是正视困难并尽力想办法周全。可以说明,性别差异在独生子女对父母养老问题上并无显著差别,“传宗接代”的观念在当今社会的养老问题上并无太大影响。同时,较于非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确实面临着更大的经济与精神压力,但却更懂得如何权衡各种利弊,为父母养老提供最有利的帮助。

“倒金字塔”困境下独生子女养老问题的解决路径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养老现状令人堪忧。“今天,我们如何养老?”成为摆在每个人面前的一道现实考题。根据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倡议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为指导“十二五”时期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主导精神,通过分析实证数据,可以从如下方面考虑来解决独生子女养老问题。

完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虽然我国现在仍然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要模式,但社区养老也已经渐渐地开始被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失独老人、三无老人所选择。但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却一直“滞后”,特别是在“倒金字塔”困境下,独生子女将承担更沉重的养老负担。因此,完善家庭扶养制度,实现家庭养老与社会保障的互为补充实属必要。⑤养老服务要确立尊重老人选择意愿、确保老人生活质量以及家庭、社会与政府共同担责等基本理念⑥。目前,亟需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尽可能要满足独生子女父母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另一方面还要尽全力满足他们的精神生活需求,让父母减少挫败感、孤独感、失落感,这不仅可以发扬居民的自主互助精神,还能弥补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

建立计划生育补偿机制。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30余年来,对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水平一直就处于最低层次,据笔者对多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统计,各省均有“自愿生育一个的夫妻,在子女年满14或16岁之前都可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奖励优待”。所谓的“奖励优待”是每月发给10元左右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如今,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成年,父母的养老问题会因为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而风险加大。因此,应当加强对独生子女家庭的政策倾斜力度,建立计划生育的补偿制度,从独生子女父母的医疗(特别是简化异地医疗保险的报销程序、优先享受大病医疗补助)、购买住房等实行优惠政策,可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此外,还应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一定的物质补偿以及考虑实施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带薪公休假制度的试点。

设立独生子女家庭的及时救助机制。计划生育政策下的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风险是比较大的,意外事故的不可避免会给这样的家庭带来经济上的巨大压力,特别是遭受夭折、伤残、重病等天灾人祸之时。因此,政府必须加大投入或者社会采取捐赠等方式确保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资金的来源,对于失独家庭的总量以及每年增加的数量进行统计,提高扶助力度,对其设立特殊的保险制度,通过社会化、专业化的运行和操作,对失独老人提供心理疏导、助老陪聊、创伤医疗、临终关怀等服务。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本文系河北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成果,项目编号:201302A278)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2月26日。

②United Nations:Changes In Juvenile Population And The Proportion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Of The World's Population, 1999. 资料来源:http:///en/.

③[日]黑田俊夫:“F代の人口}”,《人口学研究》,大明堂,1990年,第12页。

④宋强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人民论坛》,2013第5期,第126页。

⑤张燕玲:“家庭权的私法保障”,《法学论坛》,2012年第5期,第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