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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提单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班轮运输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
引言
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由于提单载有的诸如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义务等条款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相类似,从而使得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重合的,也就产生了提单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问题。因此,厘清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无论是对于理论研究的规范性探讨,还是对于海上货物运输实践的顺利进行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提单,英文原称Bill of Loading,自16世纪末开始,牛津词典改用Bill of Lading。提单是海洋运输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但现代意义上的提单则产生于大约16世纪。[1]英国是世界上较早对提单进行立法的国家,1855年颁布了《提单法》。美国也在1893年制定了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哈特法》,1916年又单独制定了《提单法》。之后,1924年国际法协会又制定了关于提单法律问题的《海牙规则》(Hague Rules),全称为《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基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国际海事委员会于1959年在南斯拉夫的里吉卡举行第二十四届大会,会上决定成立小组委员会负责修改《海牙规则》。于1968年6月23日在布鲁塞尔外交会议上通过,定名为《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简称《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但是这些法律或国际条约都未对提单的定义作出规定。联合国1978年制定的《汉堡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简称)首次对提单的定义作出了规定。根据《汉堡规则》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我国1992年颁布的《海商法》也作出了类似规定,不同的是,在《汉堡规则》定义的提单中不包括记名提单,而《海商法》中定义的提单包括了记名提单。将记名提单包括在上述定义中,意味着在记名提单下,承运人也需要凭该种提单交付货物,这与国际上在记名提单下,提单记名人只需凭身份证即可提取货物的习惯做法不一致。
无论是在普通法法域还是在民法法域,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都有三种基本合同。它们分别是:(1)公共运输——根据提单、运单或船舶交货单所进行的海上货物运输;(2)私人运输——根据货运协议或者租船合同所进行的运输;(3)拖航合同。[2]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中并没有公共运输和私人运输的划分方法。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要包括班轮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三种。因为这三种合同的内容与国际上通行的提单条款较相类似,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则与提单或海上运输合同相去甚远。
1. 国际公约项下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
从国际公约的适用范围上来看,《海牙规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提单的规则,实际上它调整的是必须使用提单或类似权利凭证的运输合同。而且,这里的运输合同实际是指强弱地位不等的双方当事人(承运人与托运人)及其他涉他人的班轮运输合同。[3]《海牙规则》并不调整地位基本相当的双方当事人(船东与租船人)按自由契约原则所订立的租船合同,①但《海牙规则》同时有条件地扩大适用于租船合同下的提单,即根据租船合同或在船舶出租情况下签发的提单,如果提单在非承运人的第三者手中,即该提单用来调整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的关系时,《海牙规则》仍然适用。
而《维斯比规则》扩大了《海牙规则》适用范围,其中的第5条第3款规定:(a)在缔约国签发的提单;(b)货物在一个缔约国的港口起运;(c)提单载明或为提单所证明的合同规定,该合同受公约的各项规则或者使其生效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立法所约束,不论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或任何其他有关人员的国籍如何。也就是说只要提单或为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上有适用《维斯比规则》的规定,该提单或运输合同就要受《维斯比规则》的约束。
《汉堡规则》第2条第1款规定了公约适用于两个不同国家间的所有海上运输合同。然而,第3款又规定,本公约的各项规定不适用于租船合同。但如果提单是依据租船合同签发的,并调整承运人和不是租船人的提单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则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该提单。
综上所述,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在为提单所证明的海上运输合同时适用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或者提单是依据航次租船合同签发的,并调整承运人和不是租船人的提单持有人之间的关系时亦适用之。
2. 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与托运人往往会签订一个运输合同,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待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之后,承运人或其人会向托运人签发提单,作为货物收据和所运货物的物权凭证。由于提单上也载有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条款,从而产生了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问题。
2.1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联系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通常为诺成性合同,即一旦承运人和托运人就货物运输的事宜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这也就意味着,书面合同有无与否并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在这种情况下,确定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甚至是唯一依据的就是承运人或其人签发的提单。表面上看,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据以确定权利义务的书面材料,似乎是运输合同。但仔细考察后,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这个时候,提单不是运输合同本身,而只是运输合同证明文。这是因为,在提单签发之前,当承运人和托运人就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时,运输合同就已经订立。提单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签发的;签发提单本身就是承运人应履行的一项合同义务,同时也是承运人履行货物运输合同的一个环节。由于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不是运输合同本身,所以,承运人和托运人均可提出其他证据,以提单的内容。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提单是以海上运输合同的合法成立,并在此基础上接收货物为产生前提的。
2.2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区别
从提单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功能和特征来看,他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第一,提单必须是书面的,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使口头的。因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需要就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记载其上,以备收货人能够凭此书面的提单向承运人要求交货。而对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正如前面所论述的,只要承运人和托运人就货物运输的事宜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属于诺成性合同。但是也有某些特殊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如具有预约运输性质的班轮运输协议或者批量合同,②也符合实践合同的特点,因而应属于实践合同。只不过这里并不是我们论述的重点。
第二,提单是单方行为,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双方行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需要承运人与托运人经过双方合意达成,仅仅是承运人或者是托运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并不能构成合同的成立。而提单是在运输合同成立并且承运人接收货物的前提下,由承运人或者其人签发给托运人的,如果货物外表状况或其包装无缺陷毁坏情形,那么承运人或者其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是清洁提单,否则就是不清洁提单。托运人不能要求承运人或者其人改变不清洁提单为清洁提单,除非他愿向承运人提供一份保函,请求船方签发清洁提单,并且保证承担由于签发清洁提单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
提单的物权凭证的功能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运输过程中仅仅通过背书转让提单而装让货物所有权。[4]当提单被转让交付给第三人时,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就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它独立于运输合同关系而存在。在此种情况下,转让后的提单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首先,权利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的权利义务主体是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而后者的权利义务主体仍然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其次,承运人的义务不同。前者下承运人的义务是向提单持有人交付提单记载的货物;而后者下承运人的义务是履行货物运输义务;最后,记载内容的确定方式不同。前者的内容完全由提单记载确定,即以提单的文义性为依据;而后者的内容不仅体现在提单记载中,提单记载只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内容的初步证据,承运人和托运人均可提出其他证据,以提单记载的内容。
3.此合同非彼合同:关于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还是运输合同的争议辨析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这一功能似乎早应已成定论,但是有的学者仍坚持相反的观点,例如:
“提单是货物运输合同。与租船合同不同,租船合同是船舶租赁合同或船舶服务租赁合同;[5]提单不仅是运输合同,而且是收据和物权凭证。[6]”
“如果要给提单下一个定义的话,它就应该是:提单作为海上运输合同的一种形式,是用以证明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7]
正如前面所论述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包括班轮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
在班轮运输中,由于班轮运输具有周期短、频率高的特点,承运人不可能有充足时间与每个托运人逐个地谈判并签订合同,而只能由班轮公司按照法律的规定,将货物运输事宜事先印制在提单上,待货物装船即签发给托运人。笔者认为,此处的“提单”仍是运输合同的证明,理由有二:第一,海上运输合同是非要式、诺成性合同,即运输合同以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成立,并不要必须签订书面的合同以作证明。第二,尽管提单是承运人单方印制的,事先也未与托运人协商,但一般认为,当托运人与承运人达成合同事,就应认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单条款的内容。假如承运人对提单有异议,他完全可以不选择与承运人签订合同;既然选择了与承运人订立合同,那就应视为接受了提单的内容,并应依提单的记载及条款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航次租船运输中,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以航次租船合同为准,但由于银行结算的需要在货物装船以后,发货人(或承租人)通常也会要求出租人及其人签发提单。由于这种提单是根据租约合同的约定而签发的,有时会让人产生错觉,误认为当事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其实不然,尽管出租人向承租人签发了提单,但二者之间的租船合同关系并未发生改变。换言之,承租人不得避开租船合同而请求出租人履行提单义务和责任。笔者认为,出租人向承租人签发的提单与航次租船合同并不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此处的“提单”既不是运输合同,也不证明运输合同,只起到一个货物收据的作用。
前面所论述的只是提单并未被转让的情况,倘若提单经背书或交付而转让,提单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所涉及的当事人又会是一种什么关系呢?笔者认为,无论是在班轮运输还是航次租船运输情况下,基于提单的物权凭证属性,在交付货物之前,提单经过一系列转让至最后提单持有人手中,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依提单的规定确定,即在提单在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就具有了运输合同属性。从修辞学角度来讲,提单具有运输合同属性与提单是运输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意味着提单的内容与运输合同相一致,而此处的“运输合同”与之前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合同更不是同一个概念,也即“此合同非彼合同”。实际上,“提单一经背书转让,在船东与被背书人之间,提单被认定为包含合同”,[8]这才是提单的应有之意。
结语
综上所述,在提单未转让前,在班轮运输中,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在航次租船合同运输中,提单仅仅起到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提单转让后,在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提单具有运输合同属性,也就是说,提单应当包括运输合同的内容。但是此处的运输合同与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合同又是两个概念了。
注释
①《海牙规则》所称租船合同实际是指航次租船合同,简称“程租合同”。
② 根据2008年12月11日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也称“鹿特丹规则”)第1条第2款的规定,“批量合同”是指在约定期间内分批装运约定总量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总量可以是最低数量、最高数量或者一定范围的数量。因为该公约尚未生效,世界各国对其争议也较大,故未纳入本文进行正式讨论。
参考文献:
[1] 姚新超.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实务[M].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148.
[2] [加拿大]威廉.台特雷. 国际海商法[M]. 张永坚,等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35.
[3] 何家宝. 海运提单与运输合同比较研究--兼议若干法律问题[J]. 国际商务研究. 2009,6:63.
[4] 邢海宝. 提单权利之变动[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51.
[5] Tetley,M.C.C.,3 ED.,1988,p.10;Tet-
ley,Int'l Conflict,1994,p.295.转引自[加拿大]威廉.台特雷. 国际海商法[M]. 张永坚,等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35.
[6] Tetley,M.C.C.,3 ED.,1988,p.215;
Maraist,4 ED.,2001,pp.57-59.也可见《瑞典海上法典》第13章第42条。转引自[加拿大]威廉.台特雷. 国际海商法[M]. 张永坚,等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35.
[7] 李勤昌. 论海运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J]. 世界海运. 2002,25(5):31.
[8] Leduc v. Ward (1888)20 Q.B.D. 475 at p.479,per Lord Esher. 转引自[英]Stewart C. Body,Andrew S. Burrows,David Foxton. SCRUTTON租船合同与提单[M]. 郭国汀,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07.
关键词:期货合同;期货交易;权益;实现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10日
一、从期货交易看期货合同的概念
鲜明、完整且准确的定义期货交易关系到我国期货业的发展,期货交易的定义目前有以下两种见解:
一是日本学者所支持的期货交易买卖的标的物是商品,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区别是交易当事人观念不同而造成两者的功能不同,与交易标的物没有关系,期货的交易标的不是标准合约或标准合同。作为交易所制定的期货合同标准条款的标准合约只有在交易当事人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了数量和价格条款后才成立了真正的期货合同。现实中的期货交易是根据交易所规定的方法和条件而进行的当事人承诺将来一定时间交收根据标的物约定价格、当事人承诺在一定时间交付标的物及其价款的买卖与当时实际价格之差计算的款项的交易和当事人之间将可单方面决定的前两项所述交易权利赋予对方,对方为此支付的权利金的交易,而并不是买卖期货标准合约。
二是所谓期货交易就是期货合约的买卖。期货交易与一般意义上的现货交易有运作方式和功能的不同。期货交易的典型特征是附有标准合约条款的期货合约买卖。这样的认识有助于正确描述期货交易的过程,同时由于和国际上通常的提法一致而有助于运用法律规范对期货交易进行管理。
二、期货合同法律责任与期货交易者权益的实现
(一)违反期货法律义务的行为。违反法律义务与一般和具体的行为主体相关联,期货法律义务主题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点:
1、期货交易所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作为期货交易管理者和组织者的期货交易所的义务有维持交易程序的正常以便交易能够正常进行、配备好切割设备和交割制度以便组织好交割以及履行好执行交易规则的义务。
2、会员行为。连接期货投资者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不仅履行如要遵守交易规则、缴纳会费和其他费用以及接受交易所管理等义务之外,还要尽到作为期货交易者面对客户的义务。
3、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他们普遍是期货经营机构的雇佣或工作人员,他们违反的期货法律义务行为法律会根据有关法人雇佣或工作人员责任的规定处理。而期货经营机构需要承担属于其单位的非期货从业人员所有的行为责任。
4、客户的行为。由于客户的行为而给期货经纪商造成了经济损失,需要其承担法律责任。行为包括欺诈期货经纪公司、不及时交纳保证金和其他费用而给经纪公司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给经纪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二)违反约定义务的行为。属于民商法律规范的期货法律应该贯彻“意思自治”的原则。会员单位与期货交易所之间有关义务的约定主要表现在交易所的章程中。章程的内容体现了全体会员的意志,也同时是交易所的行动纲领。如果会员和交易所没有按照交割制度、结算制度、交易规则、章程或其他协议履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则必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期货合同法律责任规定为期货交易各方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同时期货合同是保障的基础。
三、期货合同交易费用的性质和种类
(一)期货交易费用的性质。期货合约签订、监督、执行和买卖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期货商品实物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构成期货交易费用。相比商品的生产成本,涉及到许多与交易有关的组织和个人的期货交易费用与独立的经济单位之间的交易活动有关,而商品生产成本大多与单个企业内部的生产活动有关。
直接期货交易费用的一部分是交易者为购买交易服务而向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和为补偿交易管理而向期货交易监管部门支付的费用。
在资金流通方面,从事期货合约买卖的交易者最终支付了期货交易费用。一方支付的期货交易费用进而转化为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等投资咨询机构和信息服务机构的收益。套期保值者向投资者提供称为权利金的风险补偿金转化为投机者的风险利益。
(二)期货合同交易费用种类。期货交易中的显易费用是指交易者参与期货合约买卖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包括席位费、手续费、风险基金和保证金等在内的各种费用。交易费用的变化影响期货交易,同时也由制度和市场决定。
1、保障金费用。作为期货市场主要资金存量和流量的保证金会因为期货价格的涨落而在会员和客户之间、会员之间重新流动,它会从亏损的交易者账户流入盈利的交易者账户并源源不断地补充资金到期货市场。保证金不仅是期货交易重要的经济量之一,还是客户与经济公司和会员与交易协约关系的保障机制。
2、手续费。买卖双方期货合约成交后分别向经纪公司或交易所缴纳的费用组成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作为期货交易中最直观的交易费用之一的交易手续费用于交易所或经纪公司提供交易管理、服务的费用。期货关系链中的手续费变化具备连锁关系。由交易确定的手续费水平位于起点位置,而理论上初创的期货交易所或盈利性期货交易所手续费的起点比较高。竞争或垄断的激烈程度影响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高低。一般来说,处于垄断地位的经纪公司手续费偏高。
四、总结
认定期货法律责任的基础是期货合同,期货法律关系主体因不履行约定的或法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期货合同而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期货合同和其交易费用影响并决定着期货交易权益的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1]李丽.期货交易中逼仓行为的民事责任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5.
一、组织数学活动,激活学生思维的自主性。
《数学新课程标准》中倡导 “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并进行解释与应用的过程”。一节数学课,如果老师动得多,那么学生可能就只是一个听众,静的机会多,失去了亲身经历的机会,学生的主体地位很难显现出来。教师应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转化知识的呈现形式,做到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培养学生思维的自主性。比如:排队是我们学生天天都在经历的生活事例,通过这个活动,可以使学生更为自主地了解基数和序数的知识。人民币的认识这一课,我创设模拟的商场让学生在组内进行买卖活动,在自主活动中学生不仅认识了人民币,而且也学会了简单的兑换。这样,在做中学,学习更现自主性。孩子们实实在在地体会到生活中的数学,切实感受数学与自己学习生活的密切联系,使他们学会用数学的眼光去观察身边的事物。因此,自主参与活动是帮助学生积极思维,掌握知识的法宝。
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思维空间,确保了人人获得成功,人人都有成功的体验,学生的主体地位就完全凸现出来。因此,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得到充分地调动,学生的思维十分活跃。比起教师出示一幅图让学生去观察得出结论的过程来,学生理解、获取知识的效果更好。教师的动不等于学生的动,课堂上尽可能让学生的手、脑都动起来,自主地去体验成功吧!
二、组织数学活动,激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
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十分强调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注意让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灵活地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诱发学生思维的源头就是课堂,在组织数学活动过程中,我们要激活学生的思维、思路和行为。鼓励学生标新立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学活知识,用活知识。
例如:教学两位数减一位数的退位减法时,我创设买玩具的活动情景,让学生用36元钱买一件价值8元的玩具,看看还剩多少元?学生通过活动、交流得出了几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有的小组认为可以先用10元减8元,再加上没用的26元得28元;有的小组认为可以先用36减6再减2得28元;还有的小组认为6减8不够减就用16减8得8,再加20得28元……经过讨论,学生们还争着说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如果老是想着一种方法有时就不方便计算了。
我让学生课后用一用自己想出的计算方法,看看什么时候你会用什么样的方法计算。第二天学生兴高采烈地对说:我有21元,买文具盒要用6元,我就用10元减去6元得4元,再加11元,就剩下15元了;我有32个珠子,送给弟弟8颗后还有24颗,因为12减8等于4再加20就是24颗了……学生通过在生活中去看,去想,来课堂上议一议、算一算,把数学课的知识灵活运用到平时的生活实际中,觉得学了数学非常有用,这样的数学活动培养了思维的灵活性。
三、组织数学活动,激活学生思维的创造性。
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应成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创造性,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设计探索性和开放性的问题,给学生提供自主探索的机会。让学生在观察操作、讨论、交流、猜测、归纳和分析、整理过程中,理解数学问题的提出、数学概念的形成和数学结论的获得,以及数学知识的应用。
例如,教学“角的分类”一课时,我为学生提供了十个角为学具,以小组合作的形式,让学生先量出各个角的度数,然后各小组进行讨论,把十个角进行分类。汇报时,学生各抒己见,发现划分的标准不一样,得到的种类也不同。在这一操作过程中,培养了学生多角度的创造性思维。当学生按照三角形角的特点分为三类时,我要求学生根据三类角的特点,大胆地为它们取名字。学生争着回答,课堂气氛达到了。对于取对名字的学生我及时加以表扬,大大树立了学生的自信心。把学生置于主体地位,把学习数学知识转化为数学活动,使学生学得轻松、学得灵活,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了学生的潜能,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
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范文一出租方(甲方):常州新北区三井建筑设备经营部
承租方(乙方):常州大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所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二条:租赁、搭设费用及期限:
1、脚手架租赁数量:114套,租赁期限:10天租金:1.5*114*10=1710元
2、租用调节杆:50只 租赁期限:10天租金::0.5*50*10=250元
3、运费:4次*250=1000元
4、搭设人工费:30个工*200元=6000元
合计:1710+250+1000+6000=8960元
5、税金:8960*5%=448元
总计:8960+448=9408元
(脚手架租赁期限及搭设人工按现场实际情况计算)
搭设方案见附图
注:脚手架每套包括(门架两片、台板一块、斜撑两付)
第三条:验收方式:
以按图纸搭设,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验收标准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
2、安装时要将脚手架安装平稳,地面不平时必须用调节轮或调节脚,超过两层要安装固定件和安全建筑物固定,工作台移动时严禁登人。
3、租赁物件在甲方搭设期间内发生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时,由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脚手架在使用期间由于甲方搭设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解决。如不能解决时,由出租方所在地经济法庭判决。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以正本为凭。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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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乙方): 施工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的脚手架及滑轮质量问题,均需乙方肯定其质量方可承租,承租方在使用中请严格检查,安全操作,承租使用过程中引发任何安全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有遗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租金实算,何时赔偿清楚,租金何时终止。
三、发货时请当场点清,离站概不负责,如有损坏变形,一律半有水平调节滑轮,以便调节高度误差。使用调节滑轮,一定要注意刹车。以防斜坡溜架。搭设多层架,采用重叠搭法,或与墙壁、固定体连接。架子移动时,上边切不可站人,或放任何东西,以防移动时掉下,施工时请严格按国家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四、乙方租赁物资总价值 元,押金 万 仟 佰 拾 元,租赁时间略 天。租赁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需每月结算一次。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生效
活动脚手架租赁合同范文三出租方(甲方):天津荣兴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 租赁物使用地:
二、 租期不足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三、 租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必须每月结算一次租费,并在退清租赁物资时结清租费。如不按期结算加收租费30%滞纳金。
四、 合同签订后实际履行前,乙方须预交押金 元。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合同经办人、提货人、退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除合同约定的提货人或合同经办人另行书面指定的提货人以外,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五、 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对于退货时乙方未进行维修、保养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修理费,修理费每吨 元。
六、 租赁物资丢失、报废、损坏按附表原值赔偿,如当时市场价值高于附表原值时,按照市场价值赔偿。单位租金以附表所列为准。(见附表)
七、 租赁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以提货单所载为准,以双方提货、退货以经手人签字的提货单和退货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约定的提货人为: 。
八、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租赁货物进行转让、设定抵押、出售、发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九、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提货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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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晚间,交通银行(601328.SH,下称“交行”)公告称,目前正高度关注国家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要求,正在积极研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可行方案,以此推动公司改革的深化。
消息一出,7月29日交行一字涨停,并带动银行板块大涨。交行金融研究中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们正在参与研究交行关于混合所有制发展的相关方案。但目前不方便透露相关研究话题,可以密切关注半年报,待半年报后,公司高管可以回答相关问题。
7月中旬,国资委已确定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等6家公司开展改革试点,其中重要内容就是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银行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预计也会成为大势所趋。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尽管从股权上看多数银行已经多元化,但混合所有制改革会对高管、员工激励等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起到不小作用。
为什么是交行?
现在看来,交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早已现端倪。
交行董事长牛锡明于5月20日在上海就曾公开表示,“目前银行业虽已有混合所有制之名,但尚未达到混合所有制之实,离充分市场化、商业化的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尚有差距。”
他透露,交行作为上市银行,在股权结构上已均衡化与多元化,具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征,下一步将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保留外资银行股份则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对外开放水平。
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这一度被视为国有银行高层首度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表态,交行对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愿已很明显。
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设想,牛锡明曾展望:“要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公司治理,形成董事会与管理层相对独立运作、互相制衡的机制,让董事会在战略管理、高管人员管理、薪酬管理和业务风险管理中发挥主要作用。”
而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另一家国有大行――中国银行(下称“中行”)监事、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就在提案中建议,可选择两家大型银行和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一家国有控股的券商深化试点混合所有制。
梅兴保认为,虽然国有大型银行从股权形式上均为国有股、外资股、民营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但国有股独大的问题仍然突出,真正的混合所有制的运行机制尚需做实。
当前,各大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经营业绩很好,股价却低位徘徊,这是引进社会资本、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较好的时间窗口。
7月1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听取部分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负责人的看法和建议,约见了6位来自外贸、建筑、金融、家电、农资、互联网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家。作为金融领域的唯一代表,交行董事长牛锡明位列其中。
据当日央视《新闻联播》称,指出,面对世界经济纷繁复杂、全球竞争日趋激烈的局面,企业不能坐等观望,而要抢抓机遇、敢闯敢试、主动转型。当前一些企业逆势增长,充分说明抓紧促改革、调结构、推动转型升级才是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
在外界看来,抢抓机遇、主动转型和交行目前的“心态”非常切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和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大行相比,交行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并以较大股权比例引入了外资,初步具备了混合所有制的特征。交行一季报显示,截至2014年3月末,财政部持有交行共计26.53%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同时,汇丰银行持有交行18.70%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持有交行4.42%的股份。
“另一方面,它的总体资产规模相对工、农、中、建这些大行来讲,要小一些,所以通过交通银行做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符合风险可控,而且操作性比较强的原则。”郭田勇表示。
如何“迎考”
在外界看来,虽然交行拥有了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基础,但要真正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则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
在北京金融衍生品研究院首席宏观经济研究员赵庆明看来,在公司治理上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董事会决策功能不足、内部制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而在外部环境方面,商业银行面临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崛起等深刻变化,竞争环境日益激烈。
此前,交行董事长牛锡明提出深化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与思路,包括坚持国有控股地位,保持股权结构均衡,深化公司治理机制,更好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等。分析人士称,交行目前已经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所以不一定会马上涉及股东变化,但不排除未来会进一步引入新的股东,以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
但中金公司分析师认为,预期交行的股权结构变化并不会有太大改变,包括高管、员工激励在内的市场化改革才是最大看点。
正如外界所预期的那样,交行在为“迎考”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一直在做积极准备。
今年3月份,牛锡明曾表示,交行将以事业部制为突破口,释放改革红利,形成新的利润增长极。“我们相信中国的银行业已经进入到了事业部制改革的阶段。”牛锡明说,交行将把事业部制作为转变发展模式的主攻方向,并以此带动管理体制的全方位创新,努力为交行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中国经济周刊》从接近交行人士处获悉,交行此番组织架构改革决心不小,要把利润中心建成真正的事业部。总行金融市场、贵金属、离岸金融、票据业务中心已正式挂牌,接下来交行将在明确目标、责权利相统一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业务、管理、费用、工资、核算真正独立。
11月17日,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新闻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了进一步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的部署,今年122期间,河北省将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
开展“文明守法驾驶人”、“文明守法运输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为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褒奖自觉守法出行的机动车驾驶人和运输企业,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河北省交管局将于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后评选表彰一批2016年度“文明守法驾驶人”、“文明守法运输企业”。2016年度“文明守法驾驶人”的参评条件:在2016年1月l至lO月31日期间,驾驶人本人车辆没有交通违法,驾驶证也没有交通违法记分。“文明守法运输企业”的参评条件:纳入“全省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服务平台”的运输单位,2016年1月1至10月31日期间,所属运营车辆没有交通违法,企业安全交通安全积分为零。
这次评选活动,河北省交管局和各市交管部门将分别组织、分别表彰。河北省交管局的报名渠道:1、通过省交管局的热线电话“966088'’电话报名参加,2、登陆“河北交警微”微信公众账号报名,其中,发送“1+驾驶人姓名+驾驶证号+档案号+车牌号码+手机号”参加;发送“2+运输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名称+手机号”参加。省交管局从报名的驾驶人和单位中遴选有代表性的驾驶人、运输企业各10名,给予表彰奖励,组织媒体报道,并参加12月2日河北省交管局组织的颁奖表彰活动。
举办“一字千金安全无价”文明交通公益广告语征集活动
不久前,河北省交管局和文明办联合启动了“文明交通文明城”公益宣传作品创意大赛。目前,已收集到百余件作品,将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在122期间进行展示宣传。为了丰富大赛内容,吸引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参与,将增加“一字千金安全无价”文明交通公益广告语征集活动。
征集范围可以是呼吁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也可以是警示事故危害,也可以是号召加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伍的倡议,只要是能够倡导文明交通、体现交通安全主题的广告语都可以参赛。要求用语简洁凝练、寓意深刻、创意独特、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省交管局将邀请有关专家、
群众代表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并给与奖励。一等奖1名,奖励5千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2千元;三等6名,各奖励l千元,并将邀请一、二等奖获奖者参加12月2日的“全国交通安全日”颁奖活动。
征集渠道有两个:l、通过河北省交管局的热线电话“966088”电话报名参加。2、登陆“河北交警微”微信报名上传,方式是:发送“3+文明交通公益广告语+作者姓名+手机号”参加。今日正式启动,评选结果将在12月2日公布。
启动成立“河北省文明交通公益联盟”
从20lO年起,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的部署,河北省文明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司法厅、安监局等15个部门联合实施了两个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六年来,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创建、不懈努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格局初步形成,文明交通理念开始深入人心,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北省的文明交通建设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和较大的进步。
但是,同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相比,“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的深度、广度、力度还远远不够,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特别是进入体现现代交通特点的“汽车时代”过快,培育现代文明交通理念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各种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还比较普遍,社会各界对文明安全、文明交通的重视还不够,这就迫切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三界联动,协同应对。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也正是呼吁推动形成“交通安全社会协同治理”的大环境。
为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的力度、广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河北交管局将牵头成立“文明交通公益联盟”。
“文明交通公益联盟”将是河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升华和扩展。除了原有的15个政府职能部门参与外,联盟将吸纳有社会任感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加入,搭建一个交流沟通、协作联动的平台。联盟运作将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自愿公益,联盟成员自愿进退,活动自愿参与,拒绝行政摊派,联盟成员可在联盟章程指导下自主开展文明交通公益活动,也可自愿参加全省文明交通公益活动。二是互通共享,联盟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道德力量、法治力量、科技力量和舆论力量,为社会各行各业参与文明交通建设创新提供广阔的空间,增强社会协同建设文明交通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三是互利共赢,为热心公益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形象展示空间,培树宣传一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珍视社会信誉的明星公益企业。
“文明交通公益联盟”将全力推进文明交通的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以社会动员为引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文明交通建设新模式,积极推动文明交通建设的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采取市场化、项目化模式,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公众智慧,破难题、补短板,更好的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倡导,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交通环境。
关键词:小学教育;安全问题;教学策略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小学生在成长和学习过程中,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成为学界和教育者所共同关心和关注的重要课题。开展小学《生活生态安全》教学,一方面可以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还可以扩充学生的实用性知识储备,开阔学生的学习视野,在提升学生的学科能力的同时,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小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同时也是一个家庭的幸福寄托,他们是否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学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对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缺失。针对这种社会现实问题,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除了关心学生的知识性学习,同时也应该注重对于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小学《生活生态安全》教学对于学生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在小学教育阶段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使学生能够更加健康的成长和学习。
在小学阶段,由于心智发育还不健全,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仍然处在一个十分低下的水平,这就使得他们在面对各种各样的生活安全问题时,无法做出正确的认知和判断,在面对各种危机时往往会手忙脚乱,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当下各种社会问题此起彼伏,校园之外的各种不稳定因素以及校园之中的各种问题,使得学生处于各种危险的包围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可以使学生更加清晰的认识和判断自己所处的环境,从而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除了上述所提到的社会问题,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容易出现盲目误判的现象,在用水、用电方等面,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各种意外和危险。因此小学教育阶段的教育者,应该从学生所处的年g、阶段、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等多方面进行审视和思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意识,改进安全教育手段和策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以及问题判断能力,引导学生在小学阶段形成正确的安全思想意识,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打下坚实的基础。那么应该如何根据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现状,改进安全教育的理念和教育方法,改进安全教育质量,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呢?下面我将结合《生活生态安全》教学经验,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几点看法。
首先,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生活生态安全》教学时,应该使学生充分的认识到,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改变学生对于安全教育的认知和理解,使学生深刻的理解进行安全学习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从而提升学生的安全教育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能够更加有效的融入教师所设置的安全教育情境和氛围之中,改进小学安全教育的教学质量。小学阶段的学生好奇心较重,教师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学生的好奇心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于安全教育而言,它的很多教育内容和学生所处的日常生活联系较为紧密,对于学生而言不具有学科教学的神秘性和理论性,因此学生在进行安全教育方面的学习时,容易对学习内容形成错误的认识和理解,使学生认为安全教育只是一种游戏式的教学,从而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难以集中学习精力,跟随教师的讲解和分析进行有效的学习。同时安全教育过程中,教师的教学语言较为平实生动,和其他学科教师的教学语言大相径庭,学生也会因此而减少自身对于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将安全教育看作是一种消遣性、娱乐性的学习,学生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学习时,会因为这种错误的学科认知而产生松懈的、游戏化的学习心理,影响安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以及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因此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应该转变学生的学习思想,使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到进行安全学习的原因和目的,以及其所具有的重要教学意义,从而使学生能够真正的集中精力,端正学习态度,融入教师的安全教育教学过程之中,认真的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学习和理解。
其次,教师在进行《生活生态安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运用实例对学生进行教学,以实例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避免照抄照搬教材上的教学语言,对学生进行枯燥的说教型教学,而是应该从学生的学习心理和学习需求出发,采取实例和实际演练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教育课程的教学质量。在现阶段的小学安全教育教学中,教师习惯性的采取陈旧简单的教学方法对学生进行教学,在教学策略方面往往是通过说教式的教学,运用班级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相关知识的讲解和灌输,这种教学方式不仅不能有效的激发学生的安全教育学习兴趣,同时还使得安全教育停留在一个十分浅显的层次上,无法使学生真正的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的实质和目的。
针对这种教学问题,教师应该在安全教育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心理接受水平,在教学中穿插相关的实例,通过对这些实例进行透彻的解析,使学生能够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的方法,从而提升小学安全教育的教学质量。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在进行安全教育实例选择时,应该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等因素,选择适合学生观看的,学生能够接受和理解的实例进行分析和讲解,避免选择那些过于血腥的实例,给学生的心理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影响。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指出,2005年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方面,全国出现了治安事故、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下降的良好态势。
据了解2005年,全国共举办2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3.6万多场,发生了1起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88起,与2004年相比,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有较大幅度下降;发生火灾23.6万起,道路交通事故45万起,与2004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刘金国指出,当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公共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脆弱,春节即将来临,进入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多发期,维护公共安全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一是春运期间全国道路客运量将达到18.6亿人次,比去年春运增长3%,超载、超员问题很可能出现大的反弹,增加了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几率,道路交通安全面临巨大的压力。
二是冬季气候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历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三是春节期间大型庆祝活动、商业促销活动增多,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稍有不慎,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关键词:香樟;树冠类型;成活率
中图分类号:S792.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501070
香樟为樟科、香樟属常绿乔木,因树形优美、生长迅速、具有独特香味和较高的抗污染能力,是园林绿化的首选树种。但由于香樟栽植时间比较短,受气温和种植方法等因素影响较大,往往栽植的成活率不高,因此,本文通过3a的香樟栽植试验,对不同冠型、不同时间下种植香樟成活率进行研究,为今后提高香樟种植成活率提供科研依据。
1 香樟种植技术要点
1.1 苗木选择
试验所用的栽植香樟苗木购买于广西天普苗木有限公司。其苗木高2.5m,胸径为3~5cm,所选苗木均健壮、颜色较佳、无病虫危害,也没有缺营养元素的植株,栽植前,要按照树冠类型进行分类,以方便调查,树冠分为全冠、半冠及截杆。
1.2 栽植时间
一般香樟栽植期应选择在春季08:00~11:00或14:00~16:00,冬季栽植必须要错过严寒期,并采用保暖措施防止香樟受到冻寒而死亡。香樟修剪后要及时种植,如果从远处调运,可采用塑料薄膜将根蔸包住便于保湿。本试验的栽植时间分别设在早春、晚秋及冬季进行。
1.3 栽植方法
栽植穴深30~40cm,直径15~25cm,穴的底部要施用适量的腐熟有机肥并铺上5cm的细土垫层,然后将香樟树苗的塑料薄膜去掉,放入穴内,然后回填土层,踏实、支撑。苗木栽植之后应该立即灌水,灌水量以土围堰灌满为止,以便水能够顺着围堰流到穴内。
1.4 苗木管护
苗木栽植后,分别在3d、7d、14d时浇3遍水,同时用稻草绳从树干基部开始缠绕,缠到树干的2/3处即可,目的为了保湿防冻,同时也避免机械和人为的碰撞。而截干苗木如果在冬季栽植时,要注意保暖,采取同样的方法,用稻草绳缠绕树干直到顶端10cm处距离,并用塑料簿膜进行捆扎,防止苗木失水风干。
2 不同栽植因素对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响
2.1 不同时间对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响
由表1可以看出,不同栽植时间下,香樟苗木成活率有很大的差异,其中早春3月20日和4月9日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较高,分别为98.3%和88.5%,秋季10月5日栽植的树苗,成活率为50%,最低成活率的栽植时间是在冬季12月3日,仅有17.5%。这也说明,早春时期树苗处于休眠状态,对外界条件刺激不敏感,当栽植后,气温逐渐回暖,日照充足,这样往往成活率很高。而冬季栽植树苗,由于受到冷空气的影响,苗木抵抗风寒能力较差,因此成活率自然不高。通过不同时间的比较,笔者认为在早春3月末到4月中旬是栽植香樟苗木的最佳时期。
表1 不同栽植时间对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响
栽植时间 总栽植植株数 成活株数 成活率/%
3月20日 120 118 98.3
4月9日 35 31 88.5
10月5日 28 14 50
11月25日 50 18 36
12月3日 40 7 17.5
2.2 不同冠型对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响
表2和表3分别表示在春季和冬季栽植不同冠型对香樟苗木成活率影响,结果表明,在春季栽植后,截杆类型的成活率最高,为90.9%,半冠其次,为47.5%,而全冠成活率是最低的,仅有24%。在冬季栽植后,3种冠型的成活率均不高,其中截杆的存活率为22.5%,半冠存活率15%,全冠类型均死亡,存活率为0。这说明,在冬季,半冠和全冠苗木由于枝叶,遇到风寒对树体伤害较大,因此,采用半冠和全冠苗木不适宜在冬季种植。
表2 早春栽植不同冠型对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响
冠型 栽植株数/株 成活株数/株 成活率/%
全冠 25 5 24
半冠 40 19 47.5
截杆 55 50 90.9
表3 冬季栽植不同冠型对香樟苗木成活率的影响
冠型 栽植株数/株 成活株数/株 成活率/%
全冠 20 0 0
半冠 20 3 15
截杆 40 9 22.5
2.3 不同保护方法对截杆栽植成活率的影响
由表4可知,在使用不同保护方法、不同时间下,截杆栽植成活率存在明显差异,采用草绳缠干 2/3和草绳缠至顶端15cm 处,外用薄膜包裹,顶端用薄膜包严2种方法后,成活率都在90%以上,而冬天栽植采用草绳缠干 2/3的方法,存活率明显降低,仅有8.6%。因此,对于截杆栽植来说,只要采取较好的保护措施,在冬季一样可以进行栽植,且对存活率没有明显的影响。
表4 不同保护方法对截杆栽植成活率的影响
栽植时间 保护方法 总栽植植株数 成活株数 成活率%
3月20日 草绳缠干 2/3 105 103 98.1
11月25日 草绳缠干 2/3 70 6 8.6
12月3日 草绳缠至顶端15cm 处,外用薄膜包裹,
顶端用薄膜包严 70 65 92.8
3 结 论
经过试验比较分析得出,不同树冠类型均适合在春季进行栽植,成活率较高,全冠和半冠不适合在冬季进行种植,因为枝叶过多,无法实施相关保护措施,造成树体受寒风侵袭,导致苗木枯亡。而截杆苗木栽植可以在冬季进行,但必须要采取草绳缠至顶端15cm 处,外用薄膜包裹,顶端用薄膜包严的方法进行。此外,3种树冠类型无论在早春还是冬季种植,截杆的存活率均为最高,最低的为全冠。
参考文献
[1] 李建成.香樟不同栽植时间和树冠类型成活率调查[J].河南林业科学,2008,28(1):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