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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解决办法
退耕还林是我国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程,退耕还林是将一部分不适宜耕种的坡耕地转换为更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林地、草地等。退耕还林(草)可以通过大量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草地生态系统,使得已经破坏的森林恢复自身的稳定性和抵抗力,发挥森林的多种生态作用,从而恢复森林和草地的生态平衡。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阶段必须进一步针对新的问题与情况,落实并完善退耕还林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法律机制,推进退耕还林的顺利开展。
一、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生态状况不容乐观,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致使我国洪涝、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国家的生态安全受到威胁。1998年特大洪水、2000年春遭受的严重旱灾、2002年3月影响严重的沙尘暴天气,给人民敲响了警钟。人们认识到要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退耕还林的益处
1、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工程区林草覆盖率平均增加2个多百分点,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减轻,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逐年下降;
2、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林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各地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大力建设基本农田,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拓宽了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3、通过退耕还林,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遏制生态灾难、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在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满足后,人民对美化生活环境有着强烈的愿望,参与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退耕还林目的认识不足,规划和计划不当,盲目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了财政压力与实施难度。退耕还林主要是针对西部的生态改造,国家对退耕者补助粮食、现金、种苗费等,通过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来达到使其还林的目的,是“以粮食(金钱)换生态”,也是对人民既得利益的补偿。
2、对退耕还林政策把握不准,造林质量不高。其中有两个原因:首先,生态条件恶劣,种苗量不足或质不优,加之“有人栽。无人管”,林粮间作,管护粗放,致使林木成活率不高;其次,在部分退耕地区,人民追求短期可得经济利益,还林时经济林、生态林比例不合理,经济林比例偏高,难以实现生态目标。
3、有关配套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利于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如基层管理不规范,补助兑现环节出现了违法违纪现象。补助粮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不严,存在弄虚作假、发生截留、挪用、挤占、套取和贪污行为,影响了工程建设。
4、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退耕还林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关系,不注重发展后续产业,解决长远生计问题,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要保障成果,必须“以人为本”,将农民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结合,将生态目标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
三、加强法律手段,推进退耕还林
1、普法。
要扩大宣传普及《退耕还林条例》、《森林法》等法规,加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教育,引导人民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退耕还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弄清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法守法护法。
2、依法编制规划计划。
科学合理合法的规划和计划是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取得应有成效的基础。《退耕还林条例》第5条规定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并设专章对规划的机构职责、范围、内容、程序、期限以及计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3、依法育林,保障质量。
针对造林质量不高的状况,应落实法律,搞好种苗供应,落实管护责任,严格验收。《退耕还林条例》第三章“造林、管护与检查验收”对种苗来源与供应方式做了规定,同时应加强已有《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种苗管理办法》、《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法力度,规范种苗生产供应行为,保障种苗供应的质量。在还林中还要“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坚持生态优先”,“退耕土地还林营造的生态林面积,以县为单位核算,不得低于退耕土地还林面积的80%。”
4、依法落实激励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林农是林业资源最直接的经营管理者,保护其合法权益关系到他们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也直接关系到林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国家为确保退耕还林生态目的的实现,依法规定了一系列政策,《条例》“资金和粮食补助”、“其他保障措施”两章中对退耕还林户的激励措施主要有:粮食、现金补助,农业税减免,林权保障等。“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解决了口粮问题;“退耕还林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其中退耕还林(草)所取得的农业特产收入,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农业特产税。”;“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保障承包经营政策的连续性、长期性。对于这些激励措施,要严格落实,以免挫伤还林积极性。
5、完善立法,健全配套政策。
退耕还林工程史无前例,针对过程中已有的和新出现的问题,国家应不断完善和制定有关配套办法及规定,以立法的形式规范退耕还林的操作及优惠举措,保证政策的稳定性,给林农定心丸。不同省区内、不同生态环境下,退耕还林(草)政策如延长粮款补助数量、年限和林权证年限等,应有所不同,以消除农民后顾之忧。
关键词:耕地;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S341.1文献标识码: A
1.我国耕地保护现状
1.1 耕地资源利用不合理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土地资源中非农土地使用率比例迅速上升。在此背景下,如何提高非农土地的利用率,减轻人口膨胀和城市化对农业用地的压力成为了当前保护耕地资源的工作重点。一是,我国农业整体的生产模式尚未完全转化为现代农业,农业生产缺乏计划性,粗放性明显,土地的利用成本较低。土地的利用成本较低,直接导致土地向其他用途输出,比如农业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从短期效果看,农业土地的转化实现了资本的短期升值,提高了有关不满和相关用户的收入,但是从长远看,是土地资源和价值的浪费。二是,我国耕地总量多,人均少,地区分布不均匀。地区分布不均匀导致受到不同地区生产力的不同,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也不同。在我国东北,特别是黑龙江地区,大规模机械化作业已经基本形成,生产效率高,产量大,而在我国其他地区特别是山区,基本是半机械半人工化,生产效率低。
1.2耕地资源法律保护机制不健全
耕地资源法律保护机制不健全主要有两点体现:一是,产权制度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土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所有,使用权归农民所有,目前的大户制土地流转制度也标明,转让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出于公共利益需求时,对土地可以回收,但是回收的标准和补贴以及征地性质范畴都不明确,因此,在实际的征地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二是,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加快,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当中,农村大多留守老人和儿童,因此,很多土地无法有效得到利用,土地荒芜化情况严重。
1.3耕地资源政策保护力度不够
耕地资源政策保护力度不够。中央明确规定要退耕还林还草,十八亿亩是底线。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地区GDP增长,利用十八亿亩空子,将优质土地资源作为资产变卖,利用滩涂和沙地等土地作为优质资源上报。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都是土地利益的相关者,三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从不同角度对土地利用进行设计,因此,政策保护的力度无法保障和实现。
2.我国耕地保护措施
2.1 耕地资源总量保持在稳定的状态
保护耕地必须坚持耕地资源总量保持在稳定的状态。实现土地资源的稳定状态就必须要做好耕地资源总量的动态平衡。首先,要做好耕地质量的平衡。我国耕地地区分布不均匀,不同地区社会生产力也不同。因此,要深入农村,摸底调查耕地状况和实际可利用土地,耕地质量的衡量标准不能一刀切,应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耕地的质量以及生活方式做出基于全国综合考虑的资源总量分布和规划。其次,实现耕地资源总量的动态平衡不仅要考虑社会人口的需要,还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念,做好后备资源的储备工作。对符合土地质量要求而被非法侵占的土地,要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恢复原来生产力,针对我国沙化面积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要做好退耕还林还草,保护农场和草场工作。最后,根据我国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的发展现状,要认真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研究,盘活现有耕地用地,提高耕地使用率。
2.2 建立联动的土地保护机制
建立联动的土地保护机制要求处理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关系,三方都是土地的利益相关者。市场化运作下,土地作为商品,具有利用成本,易转化其他用途的特点。因此,一是,中央政府要加强立法,进一步完善保护我国耕地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利用中央政府的权威性,对地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其次,还可以完善官员考核机制,将土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添加为官员升迁标准。二是,地方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央政府在土地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土地保护法规;同时,也要及时发现土地保护的新情况、新发现做出专项调研,形成农业报告,向上级汇报。三是,建立赔偿机制。目前,我国的征地标准和征地性质范畴界定不严格,相关司法解释不明确,政府要认真研究征地标准和征地性质界定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
2.3 理顺土地保护政策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体制改革相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已经稍显落后,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发展需要,非法拆迁、违法拆迁、私法代替公法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必须进一步理顺土地保护政策体系。一是,要建立以土地保护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建设,保护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做到有法可依。农民是弱势群体,当前社会出现了很多侵犯农民权益,甚至危及农民生命财产的现象,这些都是因为农民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缺乏法律依据,私法代替公法所导致。二是,要加强土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加强土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先要从法律整体框架着手,避免出现不同法律法规条款的冲突、重复以及歧义,然后各地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规,实现政策法律法规的软着陆。
2.4建立合理的耕地保护经济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做好土地资源保护成为了我国政府的首要问题。目前,我国人口基础大,新增人口多,人口素质不高,单纯群众自我提高保护土地意识,显然是不切实际,因此必须要建立合理的耕地保护经济激励机制。一是,对非农产业占用农业土地情况。首先,要做好征地实际调研,争取做好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双收的大好局面,其次,要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地补偿要根据市场化需要,根据地价实际价格结合农户长期损失做出合理补偿,提高补偿标准。比如,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就是利用沿海滩涂建立旅游地,并没有占用农业用地,这对当前各地旅游地的开发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是在具体的征地补偿款方面与农户存在一定分歧,导致工程进度受到一定干扰,产生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二是对退耕还林还草用地,政府要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加大对农民补贴力度,提高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识和积极性。
3.总结语
土地是我国发展的根本,保护耕地是维护我国长治久安的重要决策,必须要立足农村实际做好土地经营性等制度研究的同时,从法律,行政制度层面做好耕地保护的工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退耕还林;政策;实施;问题;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从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国转为现代化工业生产大国。从我国产业结构历史发展情况来看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因为农业生产而大面积毁坏林木的事件,间接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因此,退耕还林工作刻不容缓。当前我国在退耕还林工作方面制定了强制性法律依据和地方性政策,强化落实各级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责。但是由于经济利益的趋势和地域发展的不平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落实不到位尧执行力低下等不足,针对当前情况,笔者对工作管辖范围内木里县水洛乡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总结可行性意见,以期为同行提供帮助。
1 当前退耕还林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1 部分农户退耕还林之后缺乏经济来源
由于我国地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形地貌与土壤程度也不尽相同,所以在退耕还林政策实施上存在差异化执行困难。以农户切身利益的经济性收入为例,受传统农耕思维的影响,广大农户本质上是不愿意失去土地的,而在一些山地尧丘陵或者土地贫瘠的地区,退耕还林对于农民经济收入的影响更大。虽然国家有相关补政策,但是各地政府执行力度不统一,宣讲解释不足,没有形成良性开导和协调,在就业方面对农户产业转型工作开展不利,导致农户经济补助不足或者失去土地后无相关产业进行接替,最终变相失业产生区域性社会问题,诱发退耕还林工作的恶性循环。
1.2 退耕还林工作普遍存在重造轻管问题
退耕还林工作为政策性号召,是在传统体制下公有制政府集权下产生的。本身就具有粗放性与片面性。退耕还林适应于哪些地区钥什么环境造什么林木钥谁养护钥谁监管钥后续维护资金预算应该为多少钥太多细节问题在政策制订时没有去深入调查和研究,最终导致了退耕还林工作的重造轻管问题。举例来说,东北具有先天性林业资源,自然林由于生物错落性与各种树种交叉繁殖具备一定的抗病虫害优势,可以基于此先天资源进行人工林的大规模种植,短时间内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后期维护也较方便。只需增强生物多样性,靠自然生态圈进行平衡性管理,以人工干预为辅,资金投入与人力资源投入较少;但若在甘肃尧陕西等地由于土壤成分与气候差异,就不能轻视后期管理问题。往往这些地区经济又欠发达,很可能造成退耕还林越执行而问题越多的怪圈。
2 建议
2.1 提高未退耕地生产力
政府部门应充分考察未退耕地土壤土质,聘请农业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在科学性产量预测上选择合适作物,优选种苗,并适当进行土壤改良[1-2]。在生态环境人工介入最少的情况下进行未退耕地生产力评估,以全面提高经济作物产量与种类,提高农民收入。
2.2 促进农民非农就业
随着现代化农业的不断推广与经济性就业倾斜,导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面积迁徙。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农村主要人口构成为老人和孩子,农村退耕还林后的主要矛盾是老人养老与适龄儿童入学教育的问题。基于此,我国各级政府可以在退耕还林处建立林场,聘请当地农户进行看护,并集中建立福利性养老机构为外出打工的农户解决后顾之忧。并且加强当地基础教育工作[3-4],加强退耕还林宣传疏导工作,全方位解决农户穿衣吃饭问题。在个别经济发展地区还可以集体迁徙农户,进行附近厂矿政策性安置,保障农户非农就业。对于不具备经济条件的地区可以引导性安置介绍农户外出打工,全方位保障农民利益。
2.3 加强合理实施生态补偿
首先,继续延长退耕还林补贴的时间。补贴结束的时间应该根据退耕农户的收益改善水平来确定。其次,合理增加退耕还林补偿标准,以对保护提供者的成本充分补偿为基础和前提条件,主要有保护的机会成本以及环境服务提供成本。最后,积极完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实现生态补偿的法治化。这主要包含了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尧管理尧补偿方式以及补偿标准的法律化与制度化,从而稳定和保障利益相关者的预期。
2.4 落实政府后期服务意识
在后期跟踪回访和政府服务工作上,个别政府部门往往只管野卖出冶不管野售后冶。以林下人参导向性养殖来说,部分政府部门只管制定初期方案,说服农户进行退耕还林,而不去做专业性指导和产销一体化帮助,使农户因不了解市场和种植技术而蒙受损失。因此,退耕农户的生存需求应得到充分保障,政府应提供全方位后期服务。当前木里县在茶叶与菌类种植上已形成以示范性产业基地与地方龙头性加工企业一条龙模式的保障,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合理运用补偿款统一购买种苗,聘请技术人员进行科学管理,保证经济效益最大化。
3 结语
我国虽然在工业领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参照世界发达国家工业发展历程来看,以破坏环境而换取的经济发展是不可取的。经济发展需要稳态和可持续性,环境保护更是如此。退耕还林工作是国家长治久安尧人民安居乐业的有效途径。只有在环境可持续基础上合理发展经济才能取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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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何兆仙.退耕还林政策可持续实施的对策建议[J].绿色科技,2015(3):138-139.
关键词 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红枣经济林;问题;对策;陕西佳县;朱家q镇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7-0121-02
1 基本概况
佳县地处黄河中游晋陕峡谷中段西岸,是枣树生长的适宜之地。截至2015年底,全县枣林面积达5.47万hm2,其中挂果面积达3.33万hm2以上。红枣产业已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因此,全县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主要是红枣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和红枣低产改造林2个方面。在“十二五”规划期间,佳县朱家q镇红枣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面积达45.33 hm2;红枣低产改造林面积达80 hm2。
2 退耕还林概念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重要政策之一,其基本原则就是将耕地还林,对山区实行封育措施,通过个体承包的形式鼓励荒山造林,同时给予退耕农户粮食现金补助。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坡耕地退耕还林2个方面的内容,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面积补贴种苗造林资金,按750元/hm2的标准当年一次性发放补助,同时粮食补助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1.4元/kg。
3 红枣经济林示范园和红枣低产改造林建设的效益
红枣经济林示范园基地项目的建设实施,既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黄河流域地区的生态环境,又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佳县退耕农户的生产和生活现状,使经济收入提高20%。
红枣低改林基地项目的建设实施,一方面保护退耕还林地的生态效益,改善佳县的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兼顾了退耕户的经济收益。退耕户在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同时,经济林基地中经济作物还可以作为退耕户的一种收入。
4 存在的问题
巩固退耕还林成功后续产业项目红枣经济林示范园基地建设和红枣低改林项目实施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4.1 干旱灾害造成严重损失
由于佳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其所在的西北干旱区常年降雨量偏少,导致苗木的成活率较其他南方地区低,树木浇灌需要从其他地方通过水罐车运送到现场进行浇灌,无形中增大了栽植成本。同时,常常因为运送不及时而出现成片受灾的状况,给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建设带来极大损失。
4.2 管理意识不足,各部门之间协作有待提高
尽管朱家q镇政府按照“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进行落实,并不同程度地把管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但管护措施要落实到实施退耕还林的一家一户,难度较大,管护效果也不理想。一方面,各部门之间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认识不统一,协调不畅,导致工程实施进度不理想;另一方面,农户的经营意识中仍有以前粗放经营的老思想,枣树栽后就很少管理,任其自由生长;退耕农户以短期经济效益考虑,在退耕地块间种粮食,而对于间作现象,乡镇干部在清理间作的时候,存在同情心理,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力,加之管理技术跟不上,对于新栽的枣树,广大退耕户缺乏专业的修剪、锄草、防虫、施肥等科学管理技术,导致枣树生长缓慢,枣果产量低,收效甚微。
4.3 项目进展缓慢,效益不能尽快发挥
红枣经济林示范园建设和红枣低改林基地建设规划项目总体进展缓慢,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效益不能及时发挥。一是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下达时间较晚,涉及多个子项目需要招投标,无形中延缓了基地建设进度;二是连续多年的干旱少雨,使经济林栽植等建设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影响了项目整体进度。
4.4 配套资金不足,工作实施难度大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项目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是经济林基地建设需要通过3~4年的实施,实施年限长,涉及部门多,实施难度大。同时,因为佳县地处神府煤田区域,当地的消费水平较本省、本市其他地方要高出许多,但是在作业设计的规划中不能编制这部分多出的收支出。其次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规划项目设计中资金支出明显偏低,在实际施工中难以按照项目规划实施。同时存在部分项目在中央专项资金未作安排,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解决难度大,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1-2]。
4.5 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
《退耕还林条例》明确规定了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就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对退耕户还缺乏强制制约措施。《条例》仅仅从擅自复耕、林粮间作等方面给予处罚规定,但未具体明确量的问题,地方在定性定量的问题上不好把握,给处罚造成一定难度。另外,对退耕地块管护不到位、保存率不达标的,主管部门和实施乡镇也只能依靠做思想工作、不予验收、不发退耕还林补助款的手段来解决(验收合格后,再出现不合格的问题,解决的难度更大),缺乏强制性措施约定退耕户加强对退耕地块的管理。
4.6 作业设计滞后
部分林业技术人员对各自分管的地块作业设计不及时,往往存在施工在前而设计滞后的现象;还有的作业存在造林小班面积过小(不到667 m2)、退耕还林小班太过分散等设计不合理的问题。这些作业设计方面的问题,将不利于后期的工程管理,也不利于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工程的效益。
一、我区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委员们认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区农林局、林场、树木园、各乡镇和退耕还林农户的共同努力,我区的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并在实践中探索出许多宝贵经验,为后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表现为:
⒈改造力度大,效果初步显现。—××年,我区林相改造面积亩,其中:××年改造亩,××年改造亩。经区业务管理部门验收检查,成活率达%、保存率为%。特别是中心景区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林相改造成效明显。××年至××年,区农林局在胜利坊到市干院、康家垅进山门票处对面,寿坛公园周围营造的大叶樟(黄樟)、柔毛大叶桂樱、杜英、桃树等阔叶树,在华严湖水库周围营造的丛生竹、垂柳观赏林,在玉板桥周围营造的桂花林,在忠烈祠周围营造的樱花林、含笑林现多数己郁闭成林。在半山亭至磨镜台营造的枫香、乌桕、槭树林,在西岒至老塔圮公路沿线营造的白玉兰、栾树、罗汉松、四照花林,在老塔圮营造的杜鹃林,在岳林乡政府下营造的乐昌含笑、罗汉松、四照花林,林场在白龙村营造的生态林、树木园在延寿村营造的生态林,通过进一步的补植、抚育,有望郁闭成林。
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退耕还林工作进展顺利。××年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延寿、白龙两村进行退耕还林试点以来,截止××年,我区退耕还林面积达到了亩,其中退耕地造林亩,荒山造林亩,以中心景区为中心,覆盖三乡一镇,全区退耕农户户。国家下达我区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任务为亩,其中退耕地造林亩,荒山造林亩,我区实际完成退耕还林造林任务亩,其中退耕地造林亩,荒山造林亩。中心景区公路沿线的耕地已全部实施了退耕还林,其中白龙村全村耕地全退亩,延寿村亩,岳林村亩,兴隆村亩,衡岳居委会亩,共计亩,不仅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中心景区内度以下的坡耕地也纳入了退耕还林范围。
⒉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特点较为突出。我区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工程从营林技术和实际效果来看,有以下个特点:一是生态优先特点。在树种配置上做到了依据植物生态学特性,符合南岳衡山原生性森林群落及植被垂直分布规律,坚持了“适地适树”的原则,避免了森林景观纯林化,造林树种外来化,植物景观园林化的弊端。突出了以常绿乔木树种、景观观赏效果好的乡土树种为主的特点。二是具有营造森林大景观和森林小景观相匹配的特点。能根据南岳不同的地域特点和森林景观季相变化规律,在主要游览沿线视域范围内,按照“以林造景,以景配林”的要求,营造林相外貌丰富,季相变化明显,特色鲜明,又合乎生态旅游要求的森林大景观。在个别地段,按“一树一景,一林一景,移步即景”和“春观花,夏赏叶,秋观果,冬赏形”的要求,提高森林观赏价值,突出“形态、色彩、风韵”的鲜明特色,丰富了森林小景观。三是具有重点营造的特点。以主要游览线路两侧,重要景区周围及特殊景点地段为重点,营造形象独特的观赏林。四是采用了大苗带土球加大穴高密度栽植,有快速成林的特点。
⒊不断探索新方法,走出新路子。在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敢于尝试,大胆创新,在实践中积累了较多的宝贵经验,为今后不断做好我区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吸收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林相改造。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工程,工程量大,投入也大,单靠财政投入和某个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为此,区林业相关部门广泛宣传环保、国土绿化的意义,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有偿参与我区生态建设,掀起全员参与的热潮。如农林局吸收社会资金在万寿坛公园旁营造了“同学林”、“常青林”和“长旺林”,树木园创办的“贤达留芳植树园”和万寿坛公园创办的“万寿植树园”等,加快南岳林相改造工程的实施,促进南岳生态建设的发展二是将林相改造与林业科研、能源开发相结合。近年来,我区林业相关部门在实践中大胆摸索,不断探索林相改造与林业科研、产业开发相结合的新路子,以求达到林相改造工程的效益最大化。如树木园与长沙天地绿色能源技术研究所合作开发营造的“能源油料植物示范基地”,不仅实现了我区生态建设与科研开发相结合,也是我区引进外资进行林相改造的一条重要途经。目前,该项目已被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三是树木园在树木分类区内改造马尾松纯林的成功经验。即以星点状、条状、放射状,小块状疏伐马尾松,保留马尾松郁闭度在左右,以大苗加大穴加大肥的方式在马尾松林下营造阔叶林,年后,再次疏伐马尾松,保留马尾松郁闭度在左右,再过年后,再次疏伐同目的树种生长的马尾松,每亩保留马尾松-株,形成马尾松针阔混交林的林相改造模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委员们认为我区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工作的成绩是明显的,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亦不可忽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⒈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户认识上存在差异。林相改造、退耕还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由于对林相改造、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有关政策宣传不足,致使部分干部、群众认识上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林相改造劳民伤财,山上本来有树,为何又要改造;二是认为“退耕”是“好事”,既不要种田,还能拿补偿。而对于“还林”却听之任之,树苗种植后管理粗放,没有按要求开沟排水,没有及时培蔸抚育,致使退耕后杂草丛生,还林效果难以显现;三是在利益驱动下出现“退林返耕”现象。个别地方还存在着损毁退耕还林树苗,用于修路、建房的现象。
⒉管理不到位,重栽轻护现象严重。在调研过程中,委员们发现有部分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面积,只见杂草,不见树木,有的地段苗木大量枯死。出现这些重栽轻护现象,其主要原因有:一是种苗选择质量上把关不严;二是补种不及时;三是平时抚育不到位;四是部分地段,甚至是中心景区存在随意放牧,损毁苗木的现象;五是检查验收没有严格把关;六是缺乏技术指导;七是经费、人力投入不足。
⒊规划不具体,在实施上出现随意性。我区于××年制定出台了《南岳衡山林相改造总体规划》。该规划虽然对林相改造项目的目的、任务和分区设计都有科学的阐述,但是由于不具体,在工作实践中缺乏强有力的指导性。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与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年度、区域、地段子规划;二是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地段没有详尽具体的实施计划。如某一地段的改造面积是多少?需要多少株苗木?用苗来源、资金来源等都没有具体安排,对实际操作没有具体指导作用,从而造成规划是规划,操作是操作;三是后期抚育、技术指导没列入规划。
三、关于推进我区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工作的几点建议
通过集中评议,委员们提出四点建议:
坚持科学发展观,修订完善总体规划。规划是操作的前提。科学具体的规划能提高实施的效率和效果。我们应该充分运用林业分类经营理论,科学划分森林经营区,依据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科学布局的原则,调整和完善规划,以实现优化森林结构、提升“生态南岳”品牌,提高南岳旅游景观内在质量的目的。具体为:一是将我区重要景点周围的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如方广寺周围、广济寺周围、卧虎潭周围、水帘洞水库周围及延寿村还有多亩未退耕的农田和西线公路可视范围内农田等;二是区农林部门根据《南岳衡山林相改造总体规划》拿出每年的具体实施方案,苗木计划方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每一个地段的改造要有图表、设计书、面积、株数、用苗来源、资源来源、苗木基地、用工安排;三是要将后期抚育管理和技术指导纳入规划之中。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林相改造、退耕还林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是实施该项工程的根本保障。一是要加强后期的技术指导和苗木抚育管理,巩固已有成果。尽快制定和完善封禁治理、退耕还林等相关配套法规,以强制性手段禁止陡坡开荒、毁林造地和边治理边破坏的行为。严禁在中心景区放牧,饲养牲畜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行个体承包,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体制经营管理改革步伐,鼓励集体、个人承包和租赁山林,创办林场,实现林业的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进一步完善荒山、荒坡、荒地的使用权治理承包,实行谁投资、谁开发、谁治理、谁受益,可以继承、转让的政策,吸引和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治理开发三是要确保退耕效果,保障农户的长远利益。要坚决摒弃“重栽轻护”的现象,对退耕还林地要切实加强后期管理,及时补蔸、齐苗、加强营林抚育的技术指导,使退耕还林的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保障农户的长远利益。五年过后,国家退耕补偿政策期满,如果退耕地不能发挥效益,那么退耕农户将面临无地可耕,无粮可吃的艰难境地。这一潜在危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四是加强检查验收的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严把检查验收关五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的责任,建立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把林相改造和退耕还林的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坚决克服领导的短期行为,建立规划和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1.1我国林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1存在问题的林业项目管理。重施工、轻养护是林业项目管理存在的通病,这就不能保障林业工程建设的长期质量。没有完善的科学规范的招投标制度,行政审批是大部分林业工程发包的主要方式。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其主要原因是人才流失。
1.1.2没有得到充分落实的林业相关政策。林业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效率在一定范围和区域内存在问题,使林业政策和法律的严肃性受到影响。退耕还林的政策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使其执行起来缓慢,出现了不能如期开工的林业工程。使我国林业工程受到影响的是不够规范化的林业政策对林业工程的管理,林业工程的正常进行,没有及时运用政策和法律的手段来维护。
1.2林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
1.2.1没有落实到位的退耕还林政策。对于国家推出的退耕还林政策,主观认识不足和不完善的客观管理是林业主管机关和林业工程施工单位在落实政策上存在的问题,致使不能很好地落实以退耕还林为代表的林业工程政策,使林业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都受到影响。
1.2.2没有真正理解林业工程的重要性。我国林业工程建设资金和配套资金在经济不发达区域容易出现资金被截留以及拨付不足等问题。对于林业的法律法规,有一部分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在认识上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必然会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现象。
2、林业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2.1对国家相关的林业政策予以落实
建立林业工程建设推进机制,林业工程建设应通过各级政府协调各个相关部门通力将其搞好。林权的确权工作要加快进行,使林业工程各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以提高。对于林业工程建设各级财政预算要予以相当的倾斜,并对林业工程建设的优惠政策做进一步的放宽和完善,对相关税费应予以适度的减免。对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林业政策要用好并予以落实到位。退耕还林工作的有效展开要加速推进。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宜林荒山荒地进行按期绿化。政府或林业部门要立即收回没有按期造林或改变用途的区域,并进行重新造林。不合理费用各地部门不得向林业企业随意摊派,林业企业有权拒付强行摊派的费用。
2.2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
并确保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的到位率,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国家应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予以增加,调整财政政策,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进行优先安排。对林业工程建设基金制度予以建立,要广开渠道,动员社会的各界力量,吸收资金、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建立林业专项资金拨款制度,科学的资金管理模式要予以建立,加强林业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对我国林业工程资金的强制审计监督制度予以健全,林业工程资金及时到位应予以保证,并且要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
2.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协调
植树造林是利国利民、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大事。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的作用,对实用科技成果要注重引导应用,积极协调乡镇、农场、水利等单位,在加快造林速度的同时要注意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要加大力度宣传林业工程建设工作,对其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要进行重点宣传,对森林的多功能和效应要多做宣传,使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得以增强。开展爱林护林、建设美好家园教育,让广大群众自觉地保护森林、爱好树木。
2.4对林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予以全面加强
【关键词】退耕还林;建议;科研规划
1 当前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
1.1 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高
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开展,农户对于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加上农户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较为传统、落后,难以接受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尤其是国家对于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部到位,导致农户误以为退耕还林工程与自己毫无关系,受益者只是国家,从而积极性不高,降低了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
1.2 退耕还林科技水平较低,科研规划不合理
1.2.1 退耕还林科技缺乏专业技术员,科技水平较低
由于各地政府财政支出较大,经费不足,退耕还林工程方面的经费较少,没有足够的经济聘请专业技术员。加上退耕还林工程中的农户专业知识水平较低,相关政府部门也未对农户开展专业培训班,结果影响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得整个退耕还林工程仅仅依靠农户自身摸索,难以解决退耕还林工程中所出现的问题。
1.2.2 退耕还林工程的科研规划不合理
在开展退耕还林工程之前,相关政府部门并未做到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只是盲目大规模的投入于退耕还林之中。在未对工程项目进行整体合理分析、规划之前就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极易造成林地浪费、种植的林木不合理、规模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
1.3 对已退耕还林地管理不合理及后续产业较少
1.3.1 已退耕还林地管理不善
由于农户未真正意识到退耕还林工程中的受益者为退耕者,即农户自身,农户对于已经退耕还林地看护不合理,仅仅停留在喊口号中,管理落后,难以落实相关政策。加上林地的看护经费不足,看护人员责任心较低,导致退耕还林地看护、管理不善。
1.3.2 退耕还林后的后续产业较少
退耕还林工程中加强后续产业的开展与管理是极其必要的,由于退耕还林工程最主要是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应当通过调整、发展后续产业,确保农户的经济收益。只有首先确保了农户的经济收益,才能鼓励农户参与到退耕还林工程之中。然而,当前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开展,大量农户无田可耕,只能进城打工,使得退耕还林工程难以深入、持续展开,降低了退耕还林的质量。
2 退耕还林工程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分析
2.1 提高展农村教育水平,加强退耕还林知识宣传
2.1.1 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知识素质水平
由于农户大部分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较为落后,导致退耕还林工程的开展困难重重。可见,只有真正提高农户的知识素质水平,改变其根本传统思想,才能推动退耕还林工程的进行。
首先,应当加强农村教育,从新一代孩子抓起,加大对农村教育设施及师资设备的投入,重视农村教育。其次,通过在农村开展文化班,主要通过教授中老年人识字认字,便于中老年人了解日后退耕还林工程落实的相关政策。最后,通过开设退耕还林专业知识培训班,主要对青年人、中年人进行培训,加强退耕还林技术、看护管理技术等内容的学习,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
2.1.2 加强宣传退耕还林工程
在开展退耕还林工程之前,应当加大力度对退耕还林的必要性进行宣传,从而使得农户意识到当前我们所处的环境已经遭受严重破坏,后果严重;使得农户意识到退耕还林工程有利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农村交流会、广播电台等方式,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进行宣。其中,宣传的重点内容应当包括退耕户所享受的权利及义务、责任,主要有退耕地除草、看护、补种补植、合理利用退耕地增加退耕户的经济收入,引导农户积极投身到退耕还林工程中。
在进行退耕还林工程宣传工作时,应当注意改变农户的根本思想,灌输退耕者是受益者的思想,引导农户理解该政策,认识到自己才是真正的受益者,从而纷纷积极参与到退耕还林之中。
与此同时,政府应当注重发展当地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户减轻对耕地的过分依赖性,增加农户的收入,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2.2 加强科技知识的应用,合理规划退耕地
2.2.1 加强科技推广,将科技知识广泛应用于退耕还林工程中
在退耕还林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林业生产的新技术和新材料,切实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将国内外的先进林业科研成果,引入我国退耕还林工程中,先示范后推广。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对我国林业科技队伍的培训,树立农民科技“带头人”和“明白人”,通过示范,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保障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质量。
2.2.2 对退耕还林地进行合理、科学地规划
在进行退耕还林工程中,首要任务就是进行合理、科学地规划,避免出现退耕还林地混乱无秩序,确保因地制宜。设置合理数量的经济林种植面积,确保经济林种植比例适当,避免影响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效。
2.3 加强管理已退耕还林地,调整产业结构
2.3.1 加强对已退耕换林地的管理,全面看护
(1)加强对退耕还林地的管理
管理退耕还林地在整个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政府机关部门,尤其是相关乡镇部门,应当加强对退耕还林地的管理,定期清理、检查历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地情况,查明退耕还林地成效不好的原因,总结经验,调整方案,为下一期的退耕还林工程作准备。
在进行退耕还林工程时,如果出现看护不合理,退耕还林效果较差,林木在一个生长季内整改仍然不合格,效果不明显的,应当立即终止该退耕还林项目合同,以便适时开展易地造林,保证退耕还林工程量。其中,在进行易地造林时,应当注意确保为同一种林木。
(2)加强后期全面看护
通过对退耕还林地的后期看护,可以通过集中看护的方式加强对还林地的病虫害防治。另外,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管理、看护退耕还林地的规范制度,明确退耕农户的职责及看护管理、看护范围等内容,通过与退耕农户签订看护退耕还林地的合同,明确规定看护管理退耕还林地的经费与职责等内容,如果农户看护退耕还林地不合理,影响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效,则减少或者不予发放补助款等方式进行惩罚告诫。对于看护还林地管理较好的农户,可以通过增加补助款进行奖励,不仅可以调动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积极性,而且可以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
2.3.2 调整产业结构,注重后续产业的培育
退耕还林工程成果的巩固和效益的发挥,必须要有稳定的后续产业做基础。根据近年来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具体实施情况显示,为了切实增加广大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在退耕地还林必须要突出当地园林的特色,积极扶持地方“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与此同时,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带动地方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益,增强其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主动性,从而提高整个退耕还林工程的效益与成果。
3 结语
退耕还林工程当前仍然存在许多不足,我国应当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改善现行的退耕还林工程政策,从而保障退耕还林工程的质量。只有将退耕还林工程长期、持续推行,才能防止环境继续遭受破坏,建设环保、和谐的新农村,维护生态平衡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燕,陈本凤.退耕还林的制度缺陷[N].中国环境报,2008(12).
二、封山禁牧区域内,严禁放牧,严禁毁林开荒,严禁非法采石、采矿、取土,严禁损坏、移动生态建设标志和设施,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三、严禁乱砍滥伐林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伐林木。严禁对天然林进行任何形式的采伐。严禁破坏性采摘种子和枝叶、剥皮、砍柴取暖、烧炭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四、立即停止一切破坏植被的行为。严禁在法定承包地、自留地等固定常耕地以外毁林毁草开垦种植农作物或中药材,严禁将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当作“四荒地”进行拍卖和开发。
五、严禁采挖非苗圃地树木、树根和野生植物。凡在林区、河流沿岸、公路两旁、荒山荒坡上采挖油松、华山松、白皮松、云杉、侧柏、兰草等野生树木、植物苗木的应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责令恢复植被,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并按《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确需采挖非苗圃地树木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坚决制止乱占林地的行为。凡在天保工程禁伐区内进行勘察、采矿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应立即停止砍伐林木,生产贩运矿柱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对非法占用特种用途林地、防护林地5亩以上、其他林地10亩以上,改变林地用途,造成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要依法追究行事责任,并责令业主恢复破坏的森林植被。各项工程建设凡占用征用林地的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一律视为非法侵占林地行为。
七、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砍伐林木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一)对未经批准私自砍伐林木的没收所砍林木或变卖所得的同时,处以砍伐林木价值3至10倍的罚款,并由林业部门责令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对在天保工程禁伐区、国家重点公益林区、水库、江边、河边等区域内砍伐林木的从重处罚。对砍伐、毁坏林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支持、纵容、包庇、袒护滥砍滥伐林木,以及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要追究责任,依法从重处理。受雇和帮工参与盗伐以及为盗伐人提供运输工具的处以相当于盗伐人罚款额度50%罚款。
三)国有林区活立木上剥取树皮、砍取树枝做烧材的处以每株1050元罚款;致使树木死亡的处以林木价值35倍罚款。
八、各级人民政府和林业行政部门要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县(区)乡镇、村社生态保护工作责任制,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要以林业公安派出所、乡镇林业站为依托,吸收乡、村干部和责任心强的群众,组建各级管护队伍,落实管护措施,进行常年管护。
九、对集体林划归农户个人所有或经营的林地要积极落实育林和管护措施,开展植树造林,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
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中融入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系统提升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分析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必要性,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森林资源保护措施,以供相关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人员参考。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措施
引言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森林资源的保护引起了社会各层面的重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林业发展成为我国新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林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同时也是一种公益、环保事业,不仅可以带来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带来社会及生态效益。
一、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必要性分析
在当今经济迅猛发展下,生产对资源的需求及消耗日益加大,由于过度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了资源的再利用,产生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人类及后代子孙产生严重的影响,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生态环境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为此,迫切需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鉴于我国人均资源占有少,生态环境基础较差,从历史和现实状况分析,只有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才是人类生存之本以及使中华民族彻底摆脱贫困走向富强的道路。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过程中,可持续发展理念强调系统内的能力转化及循环为主要发展模式的动态平衡,其主要目的是健全完整的生态系统结构,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经济、生态效益,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资源以及系统循环等各种生态功能。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森林生态系统可产生可观的生态、经济效益,但是目前经济效益也已经不是最重要的方面,生态效益才是工作要点,这就需要我们合理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及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理念强调的是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制定相应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体系和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兼顾森林系统中的生态、经济等效益,科学合理利用、开发森林资源,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森林资源保护措施
1.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目标
森林资源是林业生产的物质条件,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是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最终目标。森林资源状况是衡量林业工作成效十分重要的内容。森林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森林资源的发展状态始终在消长动态变化之中,为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监督尤为重要。
2.为发挥群众作用,竭力为群众创收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森林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以及当地农民参与产业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为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国家及政府对生态森林建设密切关注。而退耕还林的本质是为农民创收、创造更为有利的林业种植环境,通过深入分析退耕还林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调整原有森林环境模式,为森林资源的发展指明方向。耕地保护是发展地区经济的根本保证,要结合耕地保护工程实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战略保护策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快耕地保护生态化建设,才能实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新时期国家对生态环境实施多项辅政策,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工程以维持生态林业发展,从根本上助推了农民效益增收。
3.优化产业经济结构
森林保护属于林业经济的组成部分,目前由于产业结构规划与发展的不协调,林业经济发展存在众多问题,阻碍当地经济总体增长,从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需要正确的经济战略决策及对林业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改革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不竭动力。这方面主要是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对阻碍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作调整,深化林权管理制度的改革。
4.政府加强调控,完善法律
经济要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要发挥积极性的引导作用,针对当地林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控职能,带领地区林业产业转型与升级,形成全面的经济战略体系,推动林业经济的高速发展。目前,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深化建设及改革,政府需着力完善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建设,采用法律手段约束人员行为,促进资源管理保护水平的提高。
5.解决林地逆转和超额采伐问题,是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一,要明确落实责任。把地方各级主要领导作为林地保护和采伐限额的第一责任人。第二,加大对破坏森林行为(乱占林地,毁林开垦和超额采伐等行为)的执法力度。第三,落实林地保护及采伐限额管理各项制度。
6.积极应用科学技术,是强化林政管理的重要支撑
森林资源保护需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水平,利用GPS技术和电脑自动化处理软件技术,科学合理决策。
7.加强护林防火技术的应用
近年来,森林火灾频繁发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资源将会遭受重大的损失,由于目前森林资源相对匮乏,而这无疑会成为森林资源保护的致命点,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现代化防火技术的应用,以起到火灾防控的作用。有效防火的关键就是明确森林发生火灾的原因,总的来说主要有两点: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森林资源的防火工作非常重要,是实现我国现代林业生产的核心内容。目前主要是通过行政措施和技术措施预防并控制火灾。预防火灾发生的关键就是要控制火源。行政措施主要是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的防火意识,建立一个健全的防火规章制度,“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技术措施包括设置防火沟和生土带、营造阔叶树防火林带、预设防火线、建立化学灭火站、设置瞭望台、及时火险天气预报等等。
三、结语
总之,森林资源保护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主要是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为目标,工作重点是遏制林权逆转和超限额采伐,以深化改革、制度机制创新、科技进步为主要动力,以农田林网和四旁绿化为主战场,积极培育森林资源总量,为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资基础。
参考文献:
[1]龙小勇,魏高省.论述可持续发展要求下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策略[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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