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7 11:30:04
导语:在生物多样性的表现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 动物崇拜 经济价值 公共物品
因为人类处于社会之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甚至有可能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大部分人类就必然依旧会以“人”为中心,思考周围的各种问题。那就意味着对于“环境”的定义依旧是人类以外的,围绕人类,占据一定空间,构成主体生存条件的各种物质主体和社会因素。那么我们所谓的“生物”,也依旧是指除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的总和。
笔者认为,保证生物多样性最终的动力还是来源于人类的思想意识。理想化地说,当所有的人都像爱护自己一样爱护周围的动物,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无理由地珍惜周围动物的生命,那么何来生物多样性的问题?
一、古代人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思想保证――崇拜
动物崇拜,是指以动物或幻想中的动物作为崇拜对象。这是狩猎时期原始人群社会意识的一种反映。在那个时期,因为原始人还没有把自己跟动物区分开来,故认为动物和人一样有思想,有感情,有灵魂。原始人为了维持生活的需要而捕杀动物,但又怕动物灵魂予以报复,所以对动物进行膜拜,以求得到宽恕。还因为原始人在动物面前常感到不及和软弱,对动物有敬畏感,从而产生动物崇拜。
而这各色各样的动物崇拜在社会的进程中,有一些慢慢消亡。在一定程度上与其建立的基础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但是,当与动物崇拜共生的神话与传说,在《进化论》的诞生,工业革命的发起中慢慢蒸发后,神秘的动物崇拜也就逐渐消亡了。
动物崇拜逐渐消亡的过程中,人类对于自身地位的崇拜开始发展起来。尤其是工业革命之后,大规模解放了劳动力,人类越来越脱离了自然的束缚。这种“脱离”,导致了生态文明的衰退,人类对自然、对生物的友好也骤然减退。因为机械时代,人类单纯盲目地崇拜机械制造所带来的高生产力,甚至盲目以为一切环境、社会等问题都能在高科技的发展中得以解决。
但这种对机械制造、高科技的崇拜,信任存在着明显的漏洞。笔者认为,这是由不同的客观和主观因素所导致的。客观因素是日益发展的人类社会中,上层建筑逐渐垒筑得太高,导致基础很难轻易再被人想起,并发现重视。而主观因素则是人类的过分自我信任,人类盲目地陶醉于自己所获得的各类产物,却很少、甚至不曾关心岌岌可危的自然环境基础。
以渡渡鸟为例。即便很多人只把渡渡鸟当成一种基本没有价值的鸟类,并不曾为她们的离去感到悲伤。但她不仅是失去一种生命体的悲哀,更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悲哀。渡渡鸟绝灭以后,大颅榄树也日渐稀少,似乎患上了不育症。到20世纪80年代,这种名贵的树眼看就要从地球上消失了。过了很多年,科学家才发现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与此同时,这是不是该给所有自以为是的人类敲响警钟呢?谁知道哪一天人类会因为某一种生物,或某一些生物的灭绝,而断送了自己的未来呢。
二、现代人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思想基础――价值
不得不说,现在最能引起人类关注的就是“价值”两字。因此,让人类自觉自愿地去保护生物多样性,那么首先其必须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其次是这种价值能被人类体会并认可。显然生物多样性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的,于是这种经济价值的评价成了非常重要的一点。关键。
定义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国际间有不同的两种分类:内在价值、人本中心价值。内在价值的定义是强调任何生命体不论外贸、特指、数量,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就生物本身存在于地球,必然有它扮演的角色,即它处于自己独有的生态位,与人类是否对它的利用无关,而这种价值不服务于人类,因此很难评估。
人本中心价值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从利用生物资源的角度,就生物多样性提供人类的多种物资和服务来判断它所具有的价值。这种物资与服务包括:人类生存所需要的物品;休闲娱乐的场所和资源;不同族群创造特有文化的来源;诗词曲画创作的灵感和素材;体会待自然万物的美的来源;科学研究技术所需要的材料;创造科学理论的自然生命现象;有生态系统运转提供人类生存的条件的生态功能。
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能给社会带来多种效益,属于典型的外部经济效益。目前,有研究表明: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主要表现在其作为环境财产的外部价值上,而不是表现在作为产业的内部经济价值上。生物多样性价值具有公共所有行和社会资本性。
社会资本性以森林为例,它是森林所有者从事林业经营活动的个体资本,森林在实现其作为生产资本效能的过程中,同时发挥了涵养水源、保护环境等公益效能,这些公益效能都表明森林具有社会资本性。
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原因是在于个人同社会之间在生物多样性的使用和保护成本及利益上存在着根本的差异。个人成本与利益只关注那些环境的即时使用者看得见的损失和获取;而社会成本与利益所关注的是与社会相关的损失和获取的增长。社会与个人的利益通常并不一致。某些对个人有益的东西将侵害社会的利益。有些时候,对于那些对社会和个人均有益的东西,个人却认为没有任何体制可以为自己捕获这种“全局价值”。
如果所有的人类都能充分认识到生物多样性多带来的经济价值,不仅会惊叹其暗藏的经济价值之大,而且会切实地去保护生物多样性,以求它带来最大的价值。而当此时,甚至不用政策的强制指定,法律的严格执法,生物多样性就自然而然地被人们重视,且发自内心地去充分保护它。
参考文献:
[1]曾宗永.人类生存的基础――生物多样性[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第27页
[2]蒋栋元.动物?图腾?崇拜[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4,(2)
[3]行政院农委会林务局.生物多样性概论[M].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出版
[4]郭中伟,李典谟.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J].生物多样性,第6 卷,第3 期
一、萌芽阶段:利用价值保护
20世纪50、60年代之前,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环境法;相应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也处于萌芽状态。这一阶段的国际法主要是根据个别物种对于人类的利用价值(主要是经济价值)提供保护,而对生物物种的内在价值、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则很少涉及。历史上,野生生物的利用和保护一直被认为是国内法的事项,反映了各国对其自然资源的永久。不过,尽管国家拥有重要的利益,野生生物很长时间以来便是国际合作的内容。
因为野生生物的活动范围并不总是停留在某个国家的政治和地理疆界之内。例如侯鸟等在多个国家间迁徙的物种,其保护就需要进行国际合作。类似的,其栖息地横跨几个国家、或者位于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国际公域的非迁徙物种,其保护也自然需要进行国际合作。由此,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逐渐形成。19世纪60年代开始,欧洲出现了早期的保护生物物种的国际条约,主要有1867年《英法渔业公约》、1882年《北海过量捕鱼公约》、1886年的《莱茵河流域捕捞大马哈鱼的管理条约》、1902年3月《保护农业益鸟公约》、1911年《保护海豹条约》等[1]。通过这些生物保护条约,缔约国通过谈判分配了各种资源资源(主要是鱼类以及海豹)的开发权,希望能够达到某种可持续捕获的水平。实际上,诸如海豹条约等早期的野生生物保护条约是最早反映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条约———即最大限度的可持续产出的概念。此后,很多环境主义者不断呼吁要禁止对野生生物的商业性开发。
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通过了一些比较重要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条约,如1933年《保护天然动植物公约》、1946年《国际捕鲸管制公约》、1950年《国际鸟类保护公约》和1951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等[2]413。例如,国际捕鲸委员会,最初是一个在成员国间分配捕鲸量的组织,现在逐渐转变为禁止商业性捕鲸的机构。国际捕鲸委员会充分说明了当时国际野生生物法内的主要焦点,即如何在开发与保护之间进行适当的平衡。早期的条约很少考虑野生生物的保护问题,而是专注于如何在不同利益国之间进行资源的分配。随着环境关注的日益提升,这些野生生物条约开始将其兴趣由在缔约国之间分配资源,转变为实现可持续的开发水平,即“可持续产出”。不过,在很多情况下,实现生物资源可持续产出的努力并无法成功。有时候,国际条约缔结的太晚,错过了将种群保持在能够可持续产出的水平上的时机。另外,关于可持续捕获水平的准确估计,在科学上还缺乏充分的认识。而且,即使科学家发现了确定的数字,关于开发的政治压力也是促使决策者确定不可持续的水平。
在这一阶段,保护生物多样性国际法体现出三大特点:首先,除少数条约规定了现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手段和措施、具有真正的生态保护含义外,绝大多数公约所表现的是一种短期的功利主义,[2]28即:侧重于保护渔业资源、海豹等经济性的资源,或对某一物种经济利益的保护,忽略了对其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的保护;目的是为了保护相邻国家间的经济利益,而非保护环境。其次,这一时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手段是不充分的,主要采取的方法是简单的禁捕、禁采、禁伐。一般而言,“最通常的做法是禁止捕获属于某个特定物种的个别生物,而不考虑该物种的生存条件是否存在。”[2]235第三,它采用的是一种跨界解决方式,参与这些国际法的主要是与保护对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少数边界相邻的国家。
二、初步形成阶段:内在价值保护
二战后,各国忙于战后重建恢复经济,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规模也不断增大,开始出现一些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各国对资源能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也带来了严重的危机。此时,环境科学和生物科学得以兴起并迅速发展,其研究成果促使人们不断深化对生物物种的内在价值的认识。所谓内在价值,是指自然界每一个有生命的或者具有潜在生命的物体都具有某种神圣并且应当受到尊重的价值。此时,人们已经认识到,各个物种之间内在价值是平等的;以是否可以为人类服务为标准来判断生物物种资源的价值,本身就是一种物种的偏见。在这种背景下,一系列旨在保护生物资源的国际法律文件应运而生,现代意义上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国际法也开始正式形成和发展。在这一时期,国际社会依然缔结了一些对物种的利用价值进行保护的公约和协定,但更多的国际文件开始侧重于对生物的内在价值进行保护。例如,1973年通过的《濒危物种国际贸易条约》(CITES公约)形成了一套详细的、但也是比较复杂的管理制度,涵盖数千种动植物。事实证明,这种类型的国际合作也是应对国际经济活动(主要是不断增加的野生动物和植物贸易)对生物带来负面影响所必需的。尽管有旨在控制物种国际贸易的CITES公约以及旨在保护迁徙物种的多项公约,但是野生生物物种在很多地区还是出现了丧失的现象。
有些是商业开发的原因,但更多的是栖息地遭到破坏的原因,特别是对那些迁徙物种。这就促成了1971年《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和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出台。这些条约旨在为保护具有特别重要性的生物栖息地提供资源和政治意愿。除了上述国际条约外,比较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还有1968年《非洲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约》、1973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9年《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1979年《欧洲野生生物和自然生境保护公约》、1980年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1986年《南太平洋地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公约》,等等。这一阶段,保护生物多样性国际法的主要特点有:首先,在国际立法的指导思想上,重新认识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从最初的功利主义、注重保护对象的经济效用转向注意内在价值和其它非经济价值。如1973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开宗明义,宣布“许多美丽的、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和植物是地球自然系统中无可替代的一部分,为了我们这一代和今后世世代代,必须加以保护”。其次,保护手段日渐丰富。通常,这些公约不仅保护个别物种,而且会保护其栖息地,并考虑到可能影响该物种和栖息地的所有生态要素;同时,为了保护、保存、展出、恢复和利用各种保护对象,公约通常要求各缔约国综合采取法律、科学、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等多种手段。第三,很多公约开始采用一种全球视角,将保护对象确定为具有人类共同利益的事项,号召所有国家、而不是少数与保护对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相邻国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保护。
三、迅速发展阶段:生态系统保护
不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护生物的国际法一直饱受“缺乏广泛的战略或政策”之诟病。在1972年和1992年之间,国际社会针对那些具有较大商业价值的特定物种或品种,制定了300多项专门的国际环境协定曾试图减缓和扭转生物流失的局面。但随着生物多样性的继续流失,人们发现野生生物单行立法的方式不足以保护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而且,生物保护学家发现,过于保护某种珍惜动植物,会使决策者对其它形式动植物的保护。
显然,应当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20世纪90年代前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基于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等特点的认识,人们了结到针对个别的物种或栖息地采取的保护措施,并不能从整体上解决生物多样性问题,必须改变传统做法,另辟蹊径。因此,他们呼吁制定一项广泛的框架公约,以涵盖威胁地球上生命形式多样性的各种危险。通过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来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一项全新的保护方式。尽管1940年《西半球》也承认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几乎没有认真实施过这方面的规定。28年后一项区域公约———《非洲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约》也更加重视生态系统的保护。在全球范围内,最初体现这种思想的是软法文件,如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战略》和1982年《世界自然》。特别是《世界自然》,它是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纪念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召开10周年所发起并促成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的一项国际法文件,也是是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进展最大也是最具创新性的一项国际文件。该措辞严厉,但它只是一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软法文件。尽管如此,该也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转变的里程碑。最终,《世界自然》所蕴涵的广泛的、整体性的保护理念体现在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中。
从1984年到1987年,IUCN发起了第二轮的努力,它起草并完善了一系列可以被纳入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条款。IUCN的建议条款集中草拟了全球为保护遗传、物种和生态系系统层次的生物多样性所需付诸的行动,特别是在保护区内外的就地保护措施,以及关于财务机制的详细建议。但是,各国政府拒绝将IUCN的建议作为进行谈判的基础。尽管如此,IUCN的努力为吸引全球关注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支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直到了1987年,联合国环境署(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me,UNEP)意识到经过多年的努力,生物多样性的消失不但没有减缓,而且每况愈下,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行动迫在眉睫。于是,UNEP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adhocWorkingGroup)来调查是否有必要以及有没有可能“制定一项综合性公约的意愿以及可能的形式,以便使该领域的活动合理化,并解决其它可能处于该公约调整范围内的领域的活动”(UNEP,GCRes.14/26.1987)。该项“包容性”(umbrella)公约(01)的最初目的是涵盖当时及未来所有的环境保护与生物保护公约,为各种野生生物以及生物栖息地的国际条约提供协调的框架。
该特别工作组小组在1988年的第一次会议所做的结论是既有各公约只提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特定问题,并不能充分满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全面需求。当时已签订的公约,只涵盖了一些国际重要的自然地点(如《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濒绝物种的贸易威胁(如《华盛顿公约》)、某类特定的生态系统(如《湿地公约》)和某一种群的物种(如《迁移物种公约》)。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区域性的自然资源保护公约和相关法律文件。不过,就算所有这些公约加起来,也不足以保障全球的生物多样性。最终,特别工作组达成共识,统一现行的国际条约在政治上、法律上以及技术上都很难行得通,应当建立一或多个具有约束力的全球法律机制,特别是可以在既有公约之上建立一个新的框架性(framework)条约(2),以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在工作组活动期间,很多国家、特别是南方国家不愿意接受一项主要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约。发展中国家并不看好新的全球化条约的前景;而且他们普遍担心,推动这样一个“议程”会阻止他们通过利用自然资源,从而影响其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相反,他们认为,该公约还应当考虑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技术的可持续利用问题。经过一个长期的争论,发展中国家利用他们拥有丰富生物资源的事实,从发达国家取得了一系列让步。这些让步包括从发达国家获得财政支持和技术转移(如生物工艺和监测技术);有关管理生物工艺的议定书;承认当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社团;规定在某种条件下允许国家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其遗传资源所产生的各种利益。这种方法等于是让发达国家的政府和公司承担义务,将利用从发展中国家取得的遗传资源而获得的产品利益与它分享,发展中国家要求他们得到发展的权利,至少是他们的所有权。在草案中内容中,拥有丰富生物资源的发展中国家也成功地获得了法律的认可,承认他们对自己的生物资源完全拥有权利。这些资源不再如同国际社会过去所认为的那样,是全人类的共同遗产。正式谈判开始于1991年,UNEP的工作组被改组为“生物多样性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NegotiatingCommitteefora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INC)。最终,谈判被纳入到1992年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的筹备活动中,被期望能够在该次会议上开放签署。在里约会议之前达成协定的压力具有两个效果。一方面,它促使各国尽快达成妥协并形成协议。
另一方面,谈判的达成很仓促,留下了一个若干条款相互冲突、而且含混不清的文本。最终文本在1992年5月22日,即筹备委员会会议的最后一天完成,供两周后开始的里约会议开放签署。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36条之规定,公约在第30个缔约国(蒙古)批准加入书交存之日的90天之后(亦即1993年12月29日)生效。该公约没有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具体的标准或者措施,它也没有为最初设想的所有物种和生物多样性法提供框架。不过,它确实涵盖了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多样性,并为各国的保护努力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此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也经历了一个较为迅速的发展时期。从数量上看,这一阶段,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国际法增长的并不是很多,但是几乎所有的法律文件都体现了全新的保护理念,主要有1992年《波罗的海海洋环境保护公约》、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1995年《地中海生物多样性特别保护区议定书》、1995年8月在纽约签订的《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养护与管理协定》、1999年《莱茵河保护公约》,2000年《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2003年《非洲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公约》(修订版)等。
这一阶段,保护生物多样性国际法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首先,以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典型,各公约都奉行了综合生态系统保护(IntegratedEcosystemProtection)的理念。即承认并重视人和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要求全面、综合地理解和对待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及其各个组分、它们的自然特征、人类社会对它们的依赖,以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因素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其次,这些公约将生物多样性的保育与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等看似冲突的问题之间找到了联系的纽带,在保护目标上实现了动态的平衡。而这种保护方法,也更容易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第三,它们遵循了一种全球解决的思路,要求将地球上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保护,而无论其政治边界如何;同时,各国都有义务为了全球利益而保护在本国境内的生物多样性。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综上可见,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是为了适应国际社会应对日益严重的人类环境问题的需要而应运而生的,是现代国际法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产生条件至少有以下三个:(1)生物多样性问题日益严重,已经危及到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2)现行国际法缺乏应对、解决这种问题的有效机制;(3)世界各国对形成了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的共同政治意愿,并致力于发展有效的国际法律机制。可以说,没有国际法的存在与发展,也就没有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不过,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发展远未达到成熟的地步。美国学者凯尔森曾指出:“一般国际法由于其分散化,具有原始法律的性质”。[3]如果说人类法律的起源与发展大致遵循着如下的轨迹:“原始习惯不成文习惯法成文习惯法(习惯法汇编)国家法”,那么现今的国际法尚处于世界水平的“习惯法编纂”时期———只不过,与文明之初的成文习惯法相比,它增加(或称“吸收”)了更多技术化的成分———要真正达到高级形态的国家法,还有一段十分漫长的路程要走。从某种意义上讲,就现代国际法自身的发展来说,“现今的国际法尚处于世界水平的原始法时期”[4]。国际法尚且如此,作为国际环境法最新分支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发展更是显得薄弱,离达到基本满足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不足之处,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法律规范发展不足。首先,构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基础并代表其发展方向的一些重要原则,如可持续发展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代际公平原则等,尚未发展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而被国际社会采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规范。其次,法律规范尚不完善。目前很多领域(如外来物种入侵防治等)缺乏有效的规则;已有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加以调整的领域,也因为条约形式更多地采用框架公约模式、内容上道德宣示重于法律强制,从而导致其保护力度有重大欠缺。可以说,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律关系的范围及深度都无法满足国际社会的需要。
2.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虽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体系,但这个体系本身并不完善,尚未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内部协调统一的整体。而且,国际社会缺乏一个指导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发展的整体规划,条约的发展仍以零星、分散是形式出现;现有的《21世纪议程》层次不够,国际法委员会也缺乏这方面的相关职责,其关于发展国际法的方案由于只是软法文件而只能对各国其建议作用。
3.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国际组织机构不健全。国际社会缺乏一个具有强制力、可以保证各国平等参与、对国际生物多样性事务予以监督协调的国际机构。目前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等都不足以承担此重任。4.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管理、激励和制裁机制没有形成。由于缺乏有权威的超国家机构,作为法律基本特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强制力极其薄弱,甚至可以说可以说是刚刚萌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人类的道德机制。5.各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问题上的共同政治意愿与各国在政治、经济利益上的巨大差异之间的鸿沟难以弥合,这从根本上制约着国际生物多样性立法与实施朝着更高的方向发展。[5]面对这种局面,国际社会开始在各个方面进行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其中以《21世纪议程》中有关国际环境法的规定及其实施最为重要。《21世纪议程》第39章“国际法律文件和机制”提出了“评价和促进(国际环境法的)效力,以及通过各项考虑到普遍原则和所有国家的特殊不同需要和所关心问题的有效国际协定或文件,来促进环境与发展政策的结合”的总目标,并为此提出了8项目标和4个方面的活动领域。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一个主要部门,生物多样性国际法的发展自然也要遵循《21世纪议程》确定的目标和实施方案。
结合《21世纪议程》所作的行为计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发展现状,笔者认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较大发展:
1.发展中国家参与生物多样性领域国际立法与实施的作用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也将会更多的反映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和不同需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成为发展中国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有力武器,这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突破其“瓶颈”、获得新发展的前提;
2.国际组织、特别是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和个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上的地位不断得到确认和提高;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1]王羲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2]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3]曹志平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4]毛文永、刘剑平全球环境问题与对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5]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出版社2001
[6]熊治延环境生物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7]中国外来物种黑名单科学生活2004(3)
关键词:学科理念;科学素养;思维方式;高效课堂
赵占良先生说:“提升对生命世界的理解力,主要不在于增加了多少内容,而在于提供学生思考问题的思路,认识事物的视角。”意思是说,是否学好了生物学,主要不在于记住了多少生物学中的事实性知识,而在于是否掌握了分析、判断生物学事实的生物学基本理念。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生物学科中的基本理念认识生命,分析生物学问题,有助于形成现代科学的思维方式,提升对生命现象的理解能力,从本质上理解生命系统和生命现象,提高生物科学素养。
一、生命系统的理念
生命系统是指具有生命的各种不同层次的结构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整体。生命系统是一个多层次自由组织的开放系统,属于复杂的系统。作为系统的整体特性并不是其各组成部分性质的线性叠加,而是在各组相互作用的基础上,显示出的一些全新的特质。
把生物和生物学知识体系放在系统的位置上加以认识和考察,有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生物学知识,使之成为一个有明显结构层次、线条清晰而成网络的知识体系。在教学中注重体现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对培养学生从整体上把握生物学知识体系,提高学科内综合能力等,都具有良好的效果。
二、细胞代谢的理念
美国科学家威尔说:“每一个生物科学问题的答案,都必须在细胞中寻找。”细胞是一个开放的生命系统,细胞代谢的正常进行,就必须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细胞代谢就是生物细胞内发生的使细胞成分不断更新的一系列化学反应。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细胞代谢是最基本的生命活动,是一切生命活动的基础。
生命活动异彩纷呈,精巧惟妙,多种多样,这是生命活动的多样性。但从生命活动的本质上看,细胞代谢是一切生命活动的基础,这就是生命活动的统一性。
三、基因的理念
所有生物都需要获得精确的信息指令来指导和控制其生长、代谢、运动、分化和繁殖等,而分子水平上的信息传递或信息流动是一切生命活动必不可少的过程。这个信息传递就是由DNA分子携带的基因中的遗传信息向后代的传递,还包括由基因携带的遗传信息通过转录、翻译过程合成蛋白质,通过蛋白质作为生命活动的承担者,进而控制生物性状。基因中遗传信息的传递和表达,是一切生命活动最本质的基础。我们要学会深入到基因水平,寻找生命活动的根源,运用基因的理念解释生物学现象,就是从本质上认识生命世界和生命现象。
四、稳态的理念
生命活动是生命系统与所处环境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流。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需要生命系统的物质组成和形态结构的相对稳定,而环境又总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环境条件的变化有可能影响生命系统的物质组成和形态结构的稳定,所以生命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不断进行生命系统的物质组成和结构与环境变化的协调,维持生命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稳定,这就是稳态。生命系统的结构属于耗散结构,也就是说,生命系统需要耗散从外界环境中吸收的能量,才能维持其稳态。一方面,各层次生命系统的功能都是以维持稳态为目的,另一方面,生命系统保持其组成成分和结构的稳态,是各层次生命系统维持正常功能的必要前提。
五、生物进化的理念
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来自最原始的共同祖先。现存的每一种生物身上都浓缩了大约38亿年的进化历程,积累了经过自然选择的洗礼而保留下来的基因库。这些基因库在每一个生物个体上表达,表现出它的适应性和独特性,众多的独特性又表现出生物的多样性。进化可以把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系统和生物学现象串联起来。
每一种生命现象,我们都可以从现实情况和进化渊源两个方面找到原因。例如我们都体验过的膝跳反射,从现实情况看,是我们对外界刺激作出的应答性反应,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是我们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避害机制。
通过生物与环境的共同进化,地球上出现了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生物多样性使我们的地球五彩缤纷,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六、生物多样性的理念
生物多样性反映的是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活环境在内的相互间存在着错综复杂关系的一个概念。生物多样性包括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形成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工业革命以来,由于人口急剧增长、资源过度利用、环境污染和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问题越来越突出。20世纪6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后,人们认识到维护地球的生命是由多样性的生命来完成的,生物多样性是地球上的生物经过几十亿年发展进化的结果,生物多样性的发展是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已成为广泛的国际共识。只有保护了生物多样性,以代谢、遗传和进化为特征的生命才是永恒的,才能真正达到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保护生物多样性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科学基础。
学科理念是学科教学的灵魂。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生物教学中,重要的是始终贯穿生物学科理念,让学生掌握现代科学的思维方法,全面提高生物科学素养,培养出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因而从根本上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淮河源位于河南省南部,行政区划包括河南省信阳市10个县(区)和南阳市桐柏县,面积21109平方公里,人口830万人,属于我国欠发达地区,也是中国南北过渡地带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被誉为天然的物种“基因库”。2001年11月国家环保部将该地区所属国土面积作为“南水北调”重要水源区,批准为淮河源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加强对该区域水资源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多样的生物物种为淮河源提供了丰富的旅游资源。以此为依托,20世纪90年代以来淮河源各级政府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截止到目前,已审批和备案景区31家。其中,4A级景区5家,3A级景区13家,2A景区3家;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6个,省级湿地2个;已发展星级饭店25家,旅行社37家,农家宾馆600余家,旅游床位近2万张。旅游产品结构已从单一的观光旅游发展成为生态观光游、红色圣地游、休闲度假游、寻根谒祖游、宗教文化游、茶乡风情游、体育健身游、民俗文化游、工农业游等多种特色旅游相互促进的格局,形成了“红”、“绿”两大旅游品牌和十二条精品旅游线路。“十一五”期间,该地区旅游业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0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790.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6.1亿元[1]。然而,快速发展的旅游业对淮河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冲击,这种局面如果不加控制,既会妨碍淮河源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也会影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目标的实现。基于此,本文将全面剖析淮河源旅游产业发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利影响的表现、成因及其对策,试图为促进旅游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制定提供借鉴与参考。
2淮河源旅游产业发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不利影响淮河源快速发展的旅游业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旅游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也随处可见。
2.1新的景区(点)、旅游项目与旅游线路等基础设施的大量建设破坏了动植物的生存环境近年来,淮河源各县区在促进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都热衷于建设新的旅游景点、开发新的旅游项目、完善景区交通网络。相关项目的大量建设在增加旅游区的游览内容、吸引游客、延长游览时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但也会对生态功能与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一是扩大了游客的活动范围,增加了对生态系统的干扰。调查发现,淮河源多数旅游线路上的植被都遭到了游客不同程度的践踏,导致地表、土壤板结、降水难以下渗、地表径流增加,出现水土流失。二是随着景区交通网络的逐步完善,不少天然生态系统被旅游线路分割,动物的日常交流受到了极大的干扰。三是新的旅游项目与基础设施的建设既破坏了地表植被,增加了滑坡风险,也产生了巨大的噪音,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野生动物的正常繁殖[2]。
2.2科普教学游与生态景观游使生物物种趋向单一首先是科普教学游。淮河源的鸡公山、董寨、连康山、金刚台等国家自然保护区由于地处我国南北过渡地带,物种多样性特点明显,加之环境优美、交通方便,一直以来就是河南及周边地区许多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实习基地之一。然而,在实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采集动植物标本,由于相同专业采集的标本种类基本一致,且相当一部分又属于稀缺或濒危物种,周期性的、高强度的标本采集必然会导致一些物种数量下降甚至灭绝。其次是生态景观游。淮河源具有丰富的山水资源,发展生态景观游是其一大优势,这方面最为典型的则是以茶叶景观型种植业为基础的生态景观游。信阳毛尖是全国十大名茶之一,浉河区、新县、光山是信阳茶的主产地,茶叶种植、加工与销售不仅成为各县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因此淮河源各县区一向把发展茶叶等景观型种植业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在景观型种植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对农林产量的片面追求,导致种植种类单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
2.3旅游特色产品开发客观上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构成了威胁为了拉长旅游产业链条,淮河源各县区鼓励对山野菜、根雕、奇石、花卉等特色产品进行开发,促使人们对植被、岩石等的无序采挖,客观上破坏了动植物的生长环境,进而导致生物多样性下降。淮河源经济发展水平还很低,特别是在各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更低,为了增加收入,当地不少居民在农闲时节,会采挖药材、珍稀花卉、根雕材料、食用菌等。当然,游客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也有类似行为。随着交通线路向景区(点)腹地的延伸,居民与游客的采挖范围随之向深山区扩展,导致一些植物数量明显下降,这其中既有名贵花卉兰草,也有普通花卉金银花、映山红(杜鹃)等,还有冬春季竹笋等食用植物。
2.4“吃”使得一些生物物种的数量明显下降甚至濒临灭绝“吃”是旅游业六大要素之首。由于饮食习惯与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具有区域特色的餐饮一直以来就是淮河源旅游业的重要吸引物之一。调查发现,在主要景区(点)沿线,相当一部分饭店(尤其是农家饭店)都把野生动植物作为特色菜与招牌菜以吸引游客。尽管大部分经营户明知滥采滥杀是禁止的,但在利益驱动与缺乏监管的情形下,均愿意提供游客需要的野生动植物菜品。在随机调查统计的12家农家饭店中,有9家表示可以提供野生动植物食品。其中,9家均可提供野猪肉、野兔肉、冬春季竹笋、食用菌、山野菜,5家除此之外还可提供野鸡,3家可提供野羊、山蛇等。对野生植物资源的过度采挖、对野生动物的大量捕杀,不同程度地破坏了生境,致使部分物种数量大幅下降,生物多样性受到极大的挑战。据经营户反映,除野猪肉、野兔肉比较充裕外,其他的动植物如野鸡、野羊、山蛇、山野菜已经越来越少见。2.5旅游污染导致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的任意排放影响了淮河源景区(点)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随着近几年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在各个景区(点)及通往景区(点)道路沿线的大量宾馆、农家饭店的生活污水基本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就直接或间接排入河道,导致水体出现富营养化,水质下降,由此引起的局部植被、树木枯死和濒危现象十分普遍。此外,随着景观型种植园规模的扩大,对产量的追求所引起的农药与化肥的普遍使用,也是造成水质下降的重要原因。二是废弃物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游客乱抛乱撒的塑料制品,在自然条件下难以降解,直接干扰了土壤微生物的正常活动;酸性饮料残液会改变土壤酸碱原有状态,从而对植物生长构成不利影响。固体废弃物与水污染构成了威胁淮河源生态环境安全的两大潜在因素。
3淮河源旅游产业发展威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因
3.1法规制度不健全,制约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缺乏国家层面的生态旅游战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体区域是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只应发展生态旅游。然而,随着生态旅游热的兴起,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同时,国家生态旅游战略规划尚未制订,导致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活动与管理无章可循,严重制约了生物多样性保护[3]。二是缺乏管理层面的协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采取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环保、林业、农业、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都对自然保护区负有监管职责,不同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与办法不尽相同。由于存在利益冲突又缺乏协调,往往使得一些区域拥有多个“头衔”,比如既是自然保护区,同时又是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与森林公园,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各行政主管部门不以自然保护为第一原则,而是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管理。
3.2缺乏科学的生态旅游规划与专业管理人员一是生态旅游活动的开展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淮河源各自然保护区要么没有生态旅游规划,要么规划内容不当,表现为普遍侧重旅游项目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而较少考虑生态功能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从而完全背离了生态旅游的内在要求,也给管理留下很大隐患。二是缺乏高素质专业管理人员。管理者自身素质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能否实现旅游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调发展。调查显示,淮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者,大部分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以上的管理人员更少,具有生态、旅游、环境、林业、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才更是严重不足。许多旅游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导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意识薄弱,这种情况大大制约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3.3缺乏有效的社区参与机制与旅游收益转化机制一是社区参与不够。淮河源各景区的旅游活动基本都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很少考虑当地农民经济利益,社区民众不能从旅游业中获得收益。作为旅游管理者既没有培训当地民众,也没有根据旅游业的发展开发相应的社区发展项目,致使社区没有得到发展,社区民众对旅游的支持力度不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极为不利。虽然也有少数景区的生态旅游与社区存在一定程度的互动,但社区参与规模小、层次低,获益不高。这种情况必然难以消除社区民众对区内自然资源的依赖,资源破坏现象难以避免。二是旅游经营收益不能转化为保护成本。虽然淮河源近年来的旅游收入快速增加,但由于转化机制缺失,保护区并没有从旅游活动经营中同步受益;与此同时,由于旅游活动的环境影响增加,保护区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资金来保护生态环境[3]。
3.4科普宣教功能不足,公众的环保意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不相适应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淮河源旅游业发展中的科普宣教手段单一、覆盖面窄,效果差。此外,大部分导游未接受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不能有效给予游客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引导和教育。笔者在淮河源董寨国家鸟类自然保护区的两个村庄随机调查了20位村民,其中居然有13位不认识被称为“国际保护鸟”的朱鹮。同时,缺乏对游客行为的限制和管理。调查显示,大部分旅游者的生态保护意识不高,给保护区的管理带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制订详尽的游客行为管理规范,然而淮河源开展旅游活动的保护区在这方面还基本属于空白,也没有专门的生态旅游管理人员。生态宣教不到位,势必导致游客环保意识不强,破坏生物多样性的现象也就难以避免。
3.5部分旅游发展政策不合理,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求相矛盾为了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淮河源各县区制定的一些旅游发展政策客观上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比较典型的是突出旅游行政部门主导地位的政策。比如,“财政、税务、交通、建设、林业、水利、国土、文化、宗教、环保等部门必须配合旅游行政部门,各部门涉及旅游方面的工作,要事先征求旅游行政部门的意见”,以及大型旅游项目“放宽准入,允许企业边施工、边申报”等,这就使得其他部门在旅游活动中处于从属地位,大大削弱了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监管职责[4]。此外,为了开拓更大的市场,淮河源各县区在政策与规划中都明确把具有地方特色的奇石、根雕、花卉、野菜等作为旅游特色商品或旅游特色餐饮食品进行开发。显然,这些政策容易诱使人们对植被与岩石无序采挖,从而导致生物多样性降低。
3.6旅游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严重不足要有效规避旅游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就必须科学开展旅游活动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在淮河源,关于这方面的工作还非常薄弱,部分旅游规划环评报告中虽然考虑到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但多限于简单的定性描述而非动态预测分析。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同其他地方一样,淮河源生物物种资源家底不清,对受影响物种的数量、空间分布、生理习性、行为习性等缺乏足够的了解;二是由于物种具有典型的区域差异性和动态变化性,加之影响因素众多,导致很难全面把握评价的内容;三是就评价技术而言,目前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更多地以类比、对比、专家咨询等传统的评价方法为主,而生态机制分析法、基于GIS的图形叠置法、专家决策系统、生态系统稀有性评价方法和生境(群落)法等新方法的运用还很欠缺[5]。
4促进淮河源旅游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发展的建议
4.1明确区域功能,在全部生态旅游地发展生态旅游按照人类干扰程度、基底成分、尺度和景观功能等方面进行划分,旅游地可以划分为生态旅游地与非生态旅游地。生态旅游地指具有生态旅游特质和功能,未受或较少受人类干扰破坏,以自然景观要素为主的宏观景观地域,是开展生态旅游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6]。根据生态旅游地的内涵,淮河源的南湾、黄柏山、金兰山等国家森林公园,鸡公山、淮源、连康山、董寨等国家自然保护区,南湾湖、香山湖、鲇鱼山水库、龙山湖、泼河水库、北湖等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金刚台国家地质公园,两河口湿地、淮南湿地等省级湿地都属于生态旅游地。为了真正实现淮河源旅游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发展,应当在上述全部生态旅游地开展生态旅游,在非生态旅游地开展自然旅游(也可开展生态旅游),这样既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又可满足不同旅游者对不同旅游类型的需求,从而全面促进淮河源旅游产业发展。这当中要把握三个关键点:一是在生态旅游区严格开展生态旅游,杜绝以生态旅游之名行自然旅游之实的行为出现。二是对已开展旅游的生态旅游地进行全面评估,取消或停止使用不符合生态旅游规范的旅游项目、旅游线路;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进行拆除或搬迁(如,南湾湖岛屿上及沿湖修建的饭店等);对传统设施进行改造,逐步实现生态化;在地表恢复植被,在旅游旺季对旅游流量进行控制。三是在尚未开展旅游或旅游刚刚起步的生态旅游地(如两河口湿地、淮南湿地等),严格按照生态旅游开发的程序与内容予以规划,条件不具备的暂不开发,条件具备的也要有序推进。
4.2加强旅游活动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要有步骤地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一是对淮河源生态旅游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具备科学管理的知识与能力;二是对自然保护区周边的社区居民进行教育,使其懂得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从而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三是加强导游的专业知识学习,使其掌握旅游产业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互关系,从而能在具体工作中把相关知识传递给广大游客与社区居民;四是及时教育游客。要充分利用宣传牌、宣传手册、标本陈列室、警示语、野生动物放生等手段营造浓厚的环境教育氛围,让旅游活动真正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的大课堂,从而提高游客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4.3持续发展生态旅游地周边社区经济只有生态旅游地周边社区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淮河源生物多样性保护才有了坚实的社区基础。在具体实践中,一是要充分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了保护发展中国家大江大河源头生物多样性而援助的资金,以项目带动的形式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二是要承认资源有价,鼓励社区以资源入股的方式间接参与生态旅游开发,从而增加社区居民经济收入;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确保旅游收益的大部分能够回报给当地社区,补偿社区参与生态旅游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利益受损;四是提高社区居民的旅游参与,要求旅游开发投资企业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并把多数就业机会留在当地,从而使社区居民能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到旅游业发展中去。
我们知道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的安排,自然因素的破坏是进化的结果,人为的破坏会改变自然的安排,给我们的生存带来危机。作物品种多样性是一种资源,有着重要的价值,人类的衣食住行均离不开它,一旦失去生物多样性,人类生存的基础可能就会造成破坏。农作物的多样性为我们提供了生存的机会,我们人类所需的食物、药物及多种工业原材料均来自于这种多样性,多样性的维持有助于我们获取食物,会丰富我们的营养,提高我们生活的质量。一旦这种多样性减少甚至丧失,我们遭受的首要危机就是粮食危机。联合国粮农组织不断发出警告,现在人类生存所依赖的食物越来越集中于少数几种,一旦遇到气候变化或地质变化就可能会减产,而其他的作物我们已很少种植,甚至已经没有种植了,若干年后人类的食物必然匮乏。联合国生物多样性项目组专家也断言,作物多样性的减少除了引发粮食危机外,可能还会引发其他危机,如导致药物原材料、工业材料的减少,严重的则会引发疾病无药医治的局面;人类的食物过于集中几种食物,导致人类饮食出现均质化的倾向,可能助长非传染性疾病如糖尿病和心脏疾病等的患病率。农作物的多样性在保持土壤、水资源品质及气候调节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曾经物种丰富、土地肥沃,但是由于长期战乱与过度开发,现在这里的生物多样性已基本丧失,土地贫瘠,土地荒漠化严重。作物多样性对于大气成分调节、地球温度等方面也有重要的作用。现在我们所知的地球大气层中的氧气含量为21%,是千万年来植物光合作用的结果,如果作物多样性还像今天一样在减少,有科学家预测,大气层中的氧气总有一天会由于氧化反应而消耗殆尽。今天地球上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作物多样性的减少,还可能会影响生物链,最终会导致某一区域生态系统的崩溃。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对待作物多样性的存在,一个物种一旦灭绝,便永远难以再生。尤其是现在的一些濒危作物种类,如果消失了,我们将失去宝贵的生物资源,对于子孙后代、对于社会发展都是巨大的损失。
2农作物多样性减少的原因
从全球范围来看,农作物的多样性在减少,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需要探寻其原因,才能够寻找到保护良策。从整体上来看,导致农作物多样性减少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自然因素,二是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是一种自然选择的结果,生物个体在自然选择中既能保持亲本的遗传性,也可能会出现变异,在变异中如果能够胜出,有利变异才可以将遗传信息延续下去,有利变异在日积月累的过程中,慢慢适应了新的生存环境,就会产生新的生物类型,也会形成多样化的生物样态。生物如果出现了不利变异的基因将会被淘汰,直到生存环境改变而消失。当然自然选择过程缓慢,只有在长时间内才能看出影响。另外,气候的变化、地质条件的改变、降雨量的减少或增多都可能会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人为因素是导致农作物多样性减少的直接原因。生物科技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使得农作物产量不断提高,虽然满足了人类的需求,但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作物多样化的发展。比如,美国已经放弃了传统农业及耕作技术,大规模发展基因作物及产业化经营,其作物品种正在不断减少,多样性在丧失,有95%的蔬菜品种已经没有在美国出现过。人类活动对作物多样性的减少负有直接责任,具体表现在:第一,作物品种改良、外来品种的引进或遗传物质的杂交,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作物的多样性,但是也使得作物类型简单化,可能会导致一些传统品种的丧失。比如,在印尼,过去20年来,已经有1000多个水稻品种丧失,现在75%的水稻来自单一母体,导致了水稻遗传基因的丧失。第二,大规模的产业化生产,导致了农户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这必然会出现单一品种独大的局面,而忽视来对其他品种到培育与种植。第三,生态环境的恶化,长期以来人类的开发,过度的开垦、放牧,不合理的开采,土壤污染及水质污染等,导致了作物品种的减少或没绝。第四,城市化的发展,大型工程的建立,侵占了大量土地,需要在一些特定地域和气候条件下生长的农作物可能会消失。
3农作物多样性的保护对策
农作物多样性的减少已经危及到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农作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恢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任务。首先,应用现代科技,促进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并不对立,农业的发展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也不矛盾,现代科技可以用来提高农业的产量,也可以用来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以满足人类生存的多种需求。任何地域均有自己的环境特点,没有一个农作物品种能够适应所有区域,在一个地域一般有一个或几个优势农作物本地品种,这是传统农业发展的根本希望所在,本地物种是在长期耕作中形成的,不能轻易放弃。当然,优质高产的农作物品种也需要培育种植,需要用现代科技来改造或是培育新的作物品种。现代科技虽然改变了人类的耕作方式,比如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但是不能废弃传统的施肥与病虫害防治方法,需要从农田整体生态系统上保持高产品种与本地品种的平衡,需要保持农作物与其他作物的协调。唯有这样,才能保持农作物多样性的持续与传统农业的发展。其次,加强基本农田和农家保护。农作物多样性的存在依赖于丰富的、多样化的生态环境。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就是要恢复退化的农田生态,恢复农作物多样性生存的环境。可以运用必要的法律、行政或经济手段,强化对基本农业耕地的恢复与管理,防止耕地流失,防止耕地土壤肥力的下降。综合运用生态学原理,强化农田区域内生态系统建设,可以将农田基本布局、水利设施、水资源和其他的林木、草地资源相结合,形成合理的独立的生态系统。在该系统内农作物与其他作物、生物形成合理配置,构建一个生物多样性的农田格局。如果说农田保护是一种宏观格局的农业保护,那么农家保护就是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微观保护,是农民在种植生产与管理中进行的就地保护。
《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一节是我的转正公开课,从教材的分析来看,本课的内容多,但相对比较简单,与之相关的素材和资料易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因此教师对教材内容把握的弹性较大。但在备课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引起了我的思考:新的教学改革,要求教师改变以往一讲到底的做法,对知识的获得,要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获取,如何在教学中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商量怎样上这节公开课时,同事的建议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这节课的内容虽多,但难点少,部分内容可以尝试让学生来讲。”——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这确实是比较新颖的一种教学模式。伴随着新课程标准的落实和新课程的普及,课堂教学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主、合作和探究已经成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课堂教学目标已经从过去的知识立意转向能力培养。
然而,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那么,评价学生的活动也就成了这节课的关键,在教学中如何通过积极有效的评价手段,促进学生潜能和个性的发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从而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进而提高教学质量?
二 策略的选择和问题的解决
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在评价上必须解决三个问题:1、评价的内容是什么;2、如何评价的问题;3、评价的效果如何。
1.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评价的目的既然是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那么,评价的内容就应该多元化:既有知识方面的,也有能力和情感方面的评价;既要关注共性,也要注重学生个性的发挥,倡导学生用不同的方法去学习和表现对知识的理解,使每一位学生都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基于此,在评价的内容上,笔者主要关注以下几点:1、学生的介绍是否有重点?2、介绍的内容是否出现科学性错误?3、介绍的内容是否在原有内容上有所拓展?4、学生材料组织的形式和介绍语言的表达有何特色?
从上述评价的内容来看,前三项是对知识的评价,最后一项则是关注学生的独特个性,是对学生创新能力的赏识性评价。
2.如何评价的问题
我在构思本节课的评价方式时,尝试把赏识评价引入到课堂教学中来。即学会欣赏每一位学生,及时对每位学生的积极表现做出恰当的赏识性评价,赞赏每一位学生的独特之处,赞赏每一个学生所付出的努力和热情,赞赏每一位学生对教科书的质疑和超越。在评价的方式上采取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自评和他评)结合起来的办法,使学生通过评价和被评价,有所思,有所得。
3.如何对评价进行评价(评价的效果)
课堂教学中的即时评价是否有效,要看评价能否激发和保持学生的学习动机,能否有效地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并使学生保持和强化这种积极的学习状态。
为了了解这堂课是否达到了上述目的,课后,我请所教班级的学生谈谈对这节课的感受和体会,同时也积极听取了科组老师对本堂课的评价,根据学生和其他听课老师反馈回来的信息对本节课的评价进行了自我反思和再评价。
三 教学实践与教学效果分析
我将整节课的教学流程设计为三个环节:明确概念——介绍、评议——讨论、总结。
“明确概念”。教师结合前面学过的知识加以点拨,使学生明确生物多样性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即基因(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介绍、评议”。学生以小组汇报的形式介绍生物多样性的三个方面内容(生物多样性的价值、我国生物多样性的特点、面临的威胁和原因),在此基础上,师生对介绍的内容进行点评和讨论。
“讨论、总结”。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当前面临的一个环境问题,目前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及不足表现在哪些方面?这些问题通过师生的共同讨论来完成。
上述三个环节中,“介绍、评议”是本节课的重头戏。
第一小组的同学根据他们搜集到的资料,利用课件简要介绍了教材中提及的几种价值,在此基础上还增加了食用、商品、娱乐、经济、道德等方面的价值,大大拓展了原有内容,为了说明生物多样性的药用价值,组员刘嘉政还特地从家里带来一棵灵芝边介绍边展示,真正做到“言之有物”。
针对这一组的介绍,我采取了学生评价的方式。有的学生认为:“内容比原来教材充实、具体,所举例子更贴近生活”,也有的学生提出:该小组补充的“生物多样性具有仿生价值”属于教材中提到的“科学研究价值”的内容,不应归为“其它的应用价值”,这就对发言的内容进行了修正;还有的学生提出:该小组没有说明直接使用价值和间接使用价值之间的区别,并当场以开发大西部引发的“沙尘暴”来加以说明,很好地对两者的区别作了具体的补充。
以骆琦等组成的第二小组,从调查校园的小树林说起,过渡到我国生物多样性的情况,在介绍的整个过程中,骆琦以自己拍摄到的照片对我国生物多样性的四个特点进行了具体翔实的论述。
对这一组的介绍,我采取了教师评价的方式。在评价中我提到这样一点:这一小组从调查身边生物多样性的情况说起,然后扩展到整个国家的特点,这种由点到面、由此及彼的论述方式不仅使过渡自然,而且合乎论证的逻辑,值得大家学习。
第三小组的同学则搬来了他们所订阅的地理杂志,以科尔沁草原的“前世”、“今生”和开发大西部引发的一系列生态生境问题,来说明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几大原因,组员张正在整个介绍中的语言非常流利和顺畅,吸引了在座同学和老师的注意力。
我在评价这组的发言时说:“这组同学在介绍我国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的几大原因时,围绕‘生态环境的破坏’一项,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如国外、国内的例子)对这一主要原因展开论述,有证有据,重点十分的突出。”
综观整堂课,三个教学环节间的衔接比较紧凑,学生的介绍各具特色,异彩纷呈,完全打消了我先前的忧虑,教学中师生、生生的互动较多,课堂气氛和谐活跃,达到了预期的教学效果。
四 评价的效果
如果评价能够促使学生自觉地进行内省和反思,使自己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那么,这种评价对于学生的发展,其效果就是积极有效的。从课后学生和老师反馈回来的信息看,大部分的学生觉得这节课让自己“获益不浅”。以下是一个学生课后的体会:
我们小组负责“生物多样性的价值”方面的介绍,为了使介绍生动有趣,我们有的组员负责到网上搜集资料,有的同学则负责扫描杂志上的图片,我还特地从家里“偷”来一棵活生生的灵芝,准备在介绍“药用价值”时能用上场,负责介绍的罗青一早就写好了演讲稿,还反复进行了几次“演练”。我以为我们的介绍一定会在班上引起“轰动”,没想到同学们的评价让我们大吃一惊:我们居然出现了科学性错误:“仿生价值”本属于“科学研究价值”方面的内容,我们却把两者分开来讲了。直接使用价值与间接使用价值之间的区别应当是我们介绍的重点,我们竟然把这个知识点忽略过去了!要不是评价的同学用“沙尘暴”的例子帮我们补充说明,我们小组的介绍就完全失败了。
老实说,我们小组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早已对生物多样性的各种价值烂熟于心了,遗憾的是,我们却未能在短短几分钟的介绍中把我们的理解很好地传达给其他同学,这是我们课后一直耿耿于怀的。如果下次还有机会上去介绍,我想我们一定能比现在做得更好。
学生能从他人的评价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把这种不足内化为下次努力的强大推动力,进而产生继续参与和表现自我的欲望。我想,这样的评价促进了学生的点滴进步,成为了学生自我教育和促进自我发展的有效方式。
五 反思与讨论
美国一位课程理论专家说:评价最主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
1.评价方式的改变。以成绩作为唯一标准的评价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新的教学观要求教师通过多元的评价方式来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因此,发展性评价已经成为课堂中一个重要的组成成分。在这节公开课上,我第一次尝试把赏识性评价介入到课堂教学中来,通过评价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使评价成为教师、学生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景观规划设计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意义已引起生物学家的高度重视,用W1lson(1992,P317)的话说“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专业,景观设计(LandscapeDes1gn)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环境日益人工化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林地、绿带、水系、水库和人工池塘及湖泊的巧妙布置来使生物多样性保持在很高的程度。总体规划不但考虑经济效益和美,同时考虑生物种类的保护”。
生物多样性(B1od4ers1ty)包含三个层次的含意:
(1)遗传多样性,即指所有遗传信息的总和,它包含在动植物和微生物个体的基因内;
(2)物种多样性,即生命机体的变化和多样化;
(3)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而栖息地、生物群落和生物圈内生态过程的多样化。
相应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也分别在环环相扣的多个生物空间等级层次(B1ospat1alh1erarchy)上进行,即(1)景观或生态系统综合体层次,(2)群落层次,(3)物种层次,(4)种群层次和(5)基因层次。生物多样性的空间等级层次与空间位置和格局紧密相关,这也正是本文关于生物保护景观规划讨论的出发点。
总起来讲,生物多样性保护可分为两种途径:以物种为中心的途径和以生态系统为中心的途径。前者强调濒危物种本身的保护,而后者则强调景观系统和自然地的整体保护,力图通过保护景观的多样性来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护战略上的两种不同途径也体现在以生物保护为目的的景观规划设计中:以物种为出发点的的规划途径和以景观元素为出发点的的规划途径。尽管两者都考虑物种和生态基础设施的保护,但前者的规划过程是从物种到景观格局,而后者是从景观元素到景观格局。
1.1以物种为出发点的景观规划途径
该规划方法强调,使景观生态规划具有意义的充分必要条件是选准保护对象,并对其习性、运动规律和所有相关信息有充分的了解。以此为基础来设计针对特定物种的景观保护格局。一个整体优化的生物保护景观格局是由多个以单一物种保护为对象的景观最佳格局的叠加与谐调。这一途径一般可分为下列五个步骤:
(1)根据物种的重要性,选择目前的或潜在的保护对象。
(2)收集关于保护对象的信息,包括查阅文献,明确适合于每一保护对象的最佳景观结构。
(3)汇总和比较所有保护对象对景观的需要。
(4)修改保护物种清单以取得保护的谐调与一致性。
(5)综合以单一物种保护为目的的景观规划来获得某一地域的总体生物保护景观规划。
如果有足够详尽的关于物种及其相关联系的信息的话,以物种为中心的景观规划途径可以说是,最有效和科学的生物保护途径。但是,这一途径一开始就将可能遇到规划师和生物学家都无法解决的问题,即什么物种应优先保护的问题。人们一般从三个方面的标准来选择优先保护的物种:
(1)目前的稀有、特有性,受协状态及其实用性,大型哺乳动物和那些被列入国际濒危物种名单之列的物种显然应作为首选的保护对象。往往被作为首选对象。
(2)物种在生态系统及群落中的地位。保护对象应对维护整体生态平衡有关键作用。
(3)物种的进化意义。一种杂草可能本身很不起眼,在群落内也表现不出重要意义,但却有可能对进化史及未来生物多样性的发展有重要价值。用进化的观点来进行生物多样性保护比被动地保护现存的濒危物种更具有意义。
1.2以景观元素保护为出发点的途径
这一途径并不基于对单一物种的深入研究来作景观规划,而是把生物空间等级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集中针对景观的整体特征如景观的连续性,异质性和景观的动态变化来进行规划设计。该途径认为,现实的生态过程发生在一个时空嵌合体中,包含生物等级系统的各个层次。而批评以物种或群落保护为对象的规划只是偏面地解决了一个连续的复杂系列的局部和片段。因此,以景观元素为核心的整体规划途径强调以下的步骤:
(1)生态过程和生物多样性成份包含在一个广泛的时空尺度上,因此,一个全面的规划应该以生物等级系统的各个层次的受协成分或节点(Node)作为保护对象。强调节点的多样性,这些节点小到一棵孤树或一个森林斑块,大到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而对单一物种本身则不作深入考察。
(2)因为景观的破碎和分割被认为是危胁生物多样性的一个最重要因素,所以,规划强调景观的连结关系和格局设计。规划的目标是将每一景观中各种大小的节点连接成为整体的保护网络,并在区域和大陆尺度上建立景观保护体系。
(3)景观及其保护必须从时空系统和动态的、飘移的嵌合体(Sh1ft1ngMosa1c)角度来认识和理解。所以,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景观规划旨在维护嵌合体的稳定性,综合考虑保护及发展规划,以实现景观的可持续性。
与以物种为核心的规划不同,以景观元素为核心的规划的第一步不是确定单一物种作为保护对象与研究其特性,而是首先分析现存景观元素及相互间的空间联系或障碍,然后提出方案来利用和改进现存的格局,建立景观保护基础设施(Conser5at1on1nfrastruture)。包括在现有景观格局基础上,加宽景观元素间的联接廊道、增加景观的多样性、引入新的景观斑块和调整土地利用格局。
此景观元素为核心的规划途径的理论发表包括岛屿生物地理学(1slandB1ogeography)和景观生态学。景观的连续性、异质性、动态和飘移等是规划着重考虑的景观特性。
这一规划途径的一个典型代表是所谓的景观群岛模式(Arch1pelagoModel),或称为综合利用模式(Mult1ple-useModel,简称MUMs)。这一模式包括一个绝对保护的核心区和周围缓冲区。沿核心区向外人类活动强度逐渐增加。核心区是生物多样性等级系统中任一层次上的某一节点。
一个关于整体景观保护的类似的概念是所谓的景观补偿区网络(NetworkofLandscapeCompensat4eAreas),这一概念强调景观规划和管理的一个最重要原则是景观的多样性和最优格局。而这样一种最优格局表现为地域内多层次的景观补偿系统和生态基础设施(Mander等1988)。这一理想的景观格局实际上是一个等边六角形。在这样一个六角形中,景观的生态多样性和稳定性通过多层次的生态过渡带和补偿区网络来实现。
以景观元素为导向的规划避免了上述的以特定物种为核心的规划途径的缺点,而从整体上来设计全面的、包容的景观格局。对于景观这一复杂的系统来说,这似乎是合理的。问题是,这种从形式出发的景观格局设计是否能满足内容即物种的保护需要?景观格局是为谁而设计的?
2.多样性保护的空间战略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主要有以下六方面的原因:
(1)栖息地的消失;
(2)栖息地(景观)的破碎化;
(3)外来种的入侵和疾病的扩散;
(4)过度开发利用;
(5)水、空气和土壤的污染;
(6)气候的改变。
其中,栖息地的消失和破碎是生物多样性消失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在中国尤其如此(BCCA,1992)。栖息地的消失直接导致物种的迅速消亡,而栖息地的破碎化则导致栖息地内部环境条件的改变,使物种缺乏足够大的栖息和运动空间,并有利于外来物种的侵入。适应于在大的整体景观中生存的物种一般扩散能力都很弱,所以最易受到破碎化的影响。
尽管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有所不同,一些空间战略都被普遍认为是有效的。这些战略对克服上述人为扰有积极作用。包括:
(1)建立绝对保护的栖息地核心区;
(2)建立缓冲区以减少人为活动对核心区的干扰;
(3)在栖息地之间建立廊道;
(4)增加景观的异质性;
(5)在关键性的部位引入或恢复乡土景观斑块。
2.1绝对保护核
这是自然保护中最传统的战略,其基本思想是将保护对象(残遗斑块或濒危物种栖息地)尽量完整地保护起来,并将人类活动排斥在核心区周围的缓冲区以外。
岛屿生物地理学强调自然保护区设计中的面积和临近关系。这一理论最早由Preston和MacArthur及W1lson(等首先提出并发展。这一理论假设一个岛上的物种数目最终将趋于一种动态平衡。导致平衡的两种过程是物种的迁入和灭绝。达到平衡状态的物种数主要取决于岛屿的大小和岛屿离种源的距离,即面积效应(AreaEffect)和距离效应(D1stanceEffect)。也就是说,一个小的保护区不但最终将只能允许少数物种的生存,并在一开始就使物种迅速消亡。而远离种源的保护地,则很难使物种有再迁入来取代消亡的个体。这一假设或多或少在海洋岛屿和孤立的陆地残遗斑块的观察中得到证实。但是,陆地景观斑块与海洋岛屿的状况有很大差异,目前还没有一个有效的途径来衡量陆地景观斑块隔离状况。有学者提出用景观阻力(LandscapeRes1stance)来衡量栖息地斑块间的隔离程度。影响景观阻力的因素包括景观的基相质地和边界频率等。Kanaapen等提出用最小累积阻力来衡量隔离程度。
岛屿生物地理学的越大越好和越近越好的基本原则在今天仍被广为接受,但也有不同的看法,认为几个小的保护区可能比一个大型保护区有更多的优越性。
一些反映面积和物种及种群关系的门槛为规划提供了有用的发表。其中之一是种群健康所需要的最小面积(6ableM1n1mumArea)。对此,有两条法则,即近期法则和长期法则。近期法则主张最小的有效种群数是50;长期法则主张最小种群数为200-500,这样才能保证生物保护的长期安全。根据这两个门槛,可以相应地确定最小面积。
根据岛屿生物地理学,物种与面积之间存在着以下的关系
其中S和A分别是物种数和面积(公顷),C和z是特定物种及环境条件下的参数。尽管C和Z因具体情况变化很大,这一公式指出,当栖息地斑块很小时保护面积的微小增加会导致物种的大幅度增加,而当栖息地斑块很大时,其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只能增加少量的物种。根据这一特点,一般认为保护区的面积每减少十倍,物种数将损失30%。
另一种门槛变量是破碎度。根据采伐的模拟表明,景观中至少有50-70%的原有森林生境才能保护物种及生态过程的健康和维持正常秩序。
2.2缓冲区
缓冲区(BufferZones)或过渡带(Trans1t1onZones)的功能是保护核心区的生态过程和自然演替,减少外界景观人为干扰带来的冲击。通常的方法是在保护核心区周围划一辅的保护和管理范围。但试图在保护核周围建立缓冲区的设想往往会落空,原因是缓冲区土地的所有权法律上不属于保护区管理部门。在有的情况下保护区内部也设缓冲区。但是,国际上关于如何划分缓冲区的技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也就是说缓冲区应该划到什么地方,如何划才最有利于保护同时不给当地居民带来过分的经济损失。显然,以保护核心为中心同心圆式地划分缓冲区的做法是不科学的。一个新的划分缓冲区的途径是利用阻力面的等阻线来确定其边界和形状。阻力面类似与地形表面,其中有缓坡和陡坡,呈现一些门槛特征。据此来划分缓冲区不但可以有效地利用土地,而且,可以判别缓冲区合理的形状和格局,减少缓冲区划分的盲目性。
2.3建立廊道(Corr1dor)
对抗景观破碎化的一个重要空间战略是在相对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之间建立联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建立廊道。生态学家们普遍认为,通过廊道将孤立的栖息地斑块与大型的种源栖息地相联接有利于物种的持续,和增加生物多样性。这一观点最近在景观规划和设计领域内得到认真的对待。
理论上讲,相似的栖息地斑块之间通过廊道可以增加基因的交换和物种流动,给缺乏空间扩散能力的物种提供一个连续的栖息地网络,增加物种重新迁入的机会和提供乡土物种生存的机会。许多实地观察也证实了廊道的这种功能。
廊道的联系和辐射功能使他们成为促进未来生物多样性进化的重要景观结构(。根据这一功能,廊道的设计应与生物进化的轨迹相适应,联接重要的物种源以保护不断的物种交流和辐射。
但是,廊道的意义也不能过分地强调。他们有时并不能起到联系乡土栖息地的作用。相反,他们有可能对乡土物种带来危害。在大尺度空间上的一个例子是南北美大陆联接的形成在过去几百万年内导致生物多样性的灾难性的损失。在小尺度上的观察也证明廊道对乡土物种的危害性。对某些生态过程有促进作用的廊道,恰恰对某些物种的运动有阻碍作用。联结孤立栖息地之间的廊道往往会引导天敌的进入,或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危协到乡土物种的生存。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开发就有许多这样的问题。外来物种沿着交通廊道侵入景观深处,危协乡土物种的生存。
由于廊道功能的这些矛盾,要求景观设计师谨慎考虑如何使廊道有利于乡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特别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多于一条廊道:多一条廊道就相当于为物种的空间运动多增加一个可选择的途径,为其安全增加一份保险。
(2)乡土特性:构成廊道的植被本身应是乡土植物。
(3)越宽越好:廊道必须与种源栖息地相联接,必须有足够的宽度。否则,廊道不但起不到空间联系的效用,而且,可能引导外来物种的入侵。至于多宽的廊道较为合适,目前尚无定论,但越宽越好是一条基本原则。至于针对某一种动物运动的廊道,当地的生物和生态专家的经验往往能提供最可靠的参考。
(4)自然的本底:廊道应是自然的或是对原有自然廊道的恢复。任何人为设计的廊道都必须与自然的景观格局,如水系格局相适应。
其它联接破碎斑块的方式包括建立动物运动的"跳板"(Stepp1ngStones),改造栖息地斑块之间的质地和减少景观中的硬性边界频度等以减少动物穿越景观的阻力。
2.4增加景观的异质性(Heterogene1ty)
实验观察和模拟研究都显示,景观异质性或时空的嵌斑特性(Patchenes)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和连续及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许多物种需要两种或多种栖息地环境。景观的空间格局与时间更替一样可能会显得杂乱无章。但这种动态和交替抹去了景观中的剧烈性的变化,使系统保持稳定。所以,保护和有意识地增加景观的异质性有时是必要的。增加异质性的人为措施包括控制性的火烧或水淹、采伐等。
2.5恢复栖息地
另一种代价很高的生物保护战略是栖息地的恢复,在关键性的部位引进乡土栖息地斑块,作为孤立栖息地之间的“跳板”,或增加一个适宜于保护对象的栖息地。这样可以大大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效果,同时也可提高景观的美学价值。
上述多种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战略都在不同程度上有积极作用。关键的问题是在什么地方和怎样来构建上述空间结构和战略。也就是说在什么地方划分缓冲区?在什么地方建廊道来联接栖息地斑块?在什么地方引入新的斑块来有效地影响生态过程?这些问题还远未得到解决。
3.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讨论
3.1普遍的缺陷和应改进的方面
上述关于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途径和空间战略总起来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不足:
(1)被动的途径
除少数例外,目前生物保护多采用被动方式。生物多样性或乡土栖息地被作为被动的保护对象,被圈在一定的地区或限制在一定的网络内运动。如果把生物对景观的利用作为一个能动的生态过程,一种对景观的竞争性的控制过程,情景可能会很不一样。在这种假设下,通过识别关键性的景观局部和空间联系,而利用物种自身的对空间的探索和侵占能力来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也正是景观生态安全格局(Ecolog1calSecur1tyPatterns)概念的基本出发点之一。
(2)局限于对“实体”景观的保护
由于上述关于把物种作为被动对象保护在特定地域和现存景观元素中的局限性,生物保护中的景观生态研究和规划往往注重现有景观元素及格局与生物运动过程的关系或偏于记载和再现现存的景观实体元素而对景观的另一半,即作为景观实体元素背景的部分研究很少。而恰恰是这部分“虚体”景观,如作为景观中森林斑块背景的农用基质,对物种的空间运动起作很重要的作用。那么,在这种景观基质、或背景中是否存在着某种隐藏的或是潜在的结构,影响、甚致控制着景观生态过程呢?
由于上述两个局限性,生物保护的上述空间战略的有效性也就值得怀疑了。如传统的缓冲区的划分方法,和根据现存的自然结构来建立廊道并相信物种能利用其进行空间运动等都值得进一步讨论。
所以,下列三个问题依然存在:
(a)如果要选择某一栖息地进行保护应如何选择,包括什么和在什么位置。
(b)如果两个或多个孤立的栖息之间需要构筑廊道,什么地方设廊道才具有高效性。
(c)如果恢复一个退化的景观,应在什么地方着手,才可以使恢复过程更有效,包括有效地使乡土物种得以维持和繁衍,和有效地阻止外来物种的侵入。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但需要考察现存景观元素及其空间格局,同时还应研究潜在的景观基础设施。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理论在这方面作了初步的探讨。
3.2一些具有启发意义的概念
针对上述普遍采用的景观规划和空间战略的局限性,有学者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和模式。尽管这些新概念仍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理论阶段。但对未来生物保护的景观规划发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1)景观的空间构型概念(Spat1alConf1gurat1on)
这一概念强调景观的构型,即景观元素的毗邻关系。景观的空间构型可能比笼统意义上的景观异质性或景观的嵌合体特性更具有意义但关于这一设想尚没有进一步的实验观察的支持。同样的设想也包含在森林的群岛模式之中,这一模式主要讨论破碎化的残遗森林景观的空间分布。该模式强调斑块在联系整体群岛系统中的作用应作为斑块被选作为保护对象的首要因素。单一斑块选择作为保护对象的标准包括:①空间位置,②总的物种丰富性,③对特有区系成分生存和延续的意义,④发生遗传变异的可能性。而“选择栖息地岛屿保护地的压倒一切的保护标准是其在整体景观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2)进化动态世系概念(E5olut1onaryDynam1cL1neage)
这一概念认为,目前生物保护的战略基本上是保护那些正走向灭绝的稀有物种,而这并不是我们所需的。应该保护的是进化的过程。那些对当代进化过程有重要意义的关键地区应作为我们的保护和管理重点。根据物种进化的空间轨迹来设计景观生态保护格局,才使生物保护更具有意义而应作为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3)景观阻力的概念(LandscapeRer1stance)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xx县教育局全面推行尝试教学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需要,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以促进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变被动接受式学习为主动探究式学习为突破口,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逐渐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和表达能力。
二、基本情况分析
(一)学生情况分析
一方面,经过七年级一个学年的学习,学生对生物学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生物学习的方法有了初步的掌握,具备了一定的生物基本知识、生物实验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不少同学还对生物学有着浓厚的兴趣,为八年级的生物教学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另一方面,不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仍然存在目标不明确、自制力不强、主动性不足等问题,具体表现是学习习惯懒散、注意力不集中、不按时完成作业,好奇心有余而自觉性不足,学习成绩存在两极分化的趋势。
因此,从本学期开始,在进一步激发学习兴趣、加强课堂管理和调控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学习思想引导、学习方法指导,特别是学习过程和效果的监控,不仅要让端正学生态度、学习得法,还要促使学生养成课前预习,课后及时巩固、持之以恒的良好习惯,力求使每个学生都有明显的进步,学习成绩有大面积的提高。
(二)教材分析
八年级上册《生物学》内容包括:第五单元《生物圈中的其他生物》共五章,第六单元《生物的多样性及其保护》共三章。教材的编写注重从生活实践出发,广泛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基础,把握基础性,体现先进性;内容编排图文并茂,加强了启发性,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注重创设问题情景,突出科学探究能力的培养,重视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和科学价值观的教育;内容编写具有弹性,给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较好地体现了新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
1、关于第五单元的内容我主要分两个部分进行分析
(1)、关于动物部分
教材先探讨生物圈中有哪些动物,它们分别有哪些与各自环境相适应的特征,再探讨它们的运动、行为以及在生物路边中的作用,其知识结构简图如下:
这样的安排改变了长期以来按进化顺序逐门逐纲讲述各类群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的做法,强化了动物与环境紧密联系的认识,其中“水中生活的动物”重点探究鱼适应水中生活的特点;“陆地生活的动物”重点探究蚯蚓和家兔适应陆地生活的特点;“空中飞行的动物”重点探究鸟和昆虫适应空中飞行的特点,这样能较好地体现课程标准关于动物的类群重点阐述环节动物、节肢动物、鱼类、鸟类和哺乳类的要求。而关于其他动物的类群则在相应的节中简单介绍。这样的安排突出了重难点。
(2)、关于细菌、真菌部分
其内容包括“细菌和真菌的主要特征以及与人类的关系”和“日常生活中的生物技术”两大部分。本单元的第四章标题为“分布广泛的细菌和真菌”,将“细菌和真菌的分布”作为第一节,还安排了第五章“细菌和真菌在生物圈中的作用”的内容,这些内容尽管与具体内容标准并非一一对应,却都是为了更好地体现课程标准突出人与生物圈的思路。在说到细菌和真菌与人类的关系时,必然要说到发酵食品的制作等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生物技术,因此,将课程标准中这两项内容合在一起。
2、关于第六单元的教材分析
第六单元包括生物的分类、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现状及保护对策等。
关于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课标要求达到层次是学生能说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这是个热点问题,所以教材从生物各类的多样性、基因的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三个方面来阐述生物多样性的内涵,以便让学生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义和对策有更深入的认识。本单元的知识结构图如下:
三、教学目标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生物学》(八年级上册)课程的学习,逐步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认识动物的主要类群及其对环境的适应性特征。
2、了解动物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及其与人类的关系。
3、了解细菌和真菌的主要特征以及与人类的关系。
4、通过活动体验生物的分类是根据不同生物的形态结构特征上的相似程度来进行的。
5、了解生物的多样性及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