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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体系

时间:2024-04-03 10:56:36

导语:在社会监督体系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社会监督体系

第1篇

三大进展

步正发说,收入分配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及社会的和谐稳定。解决中国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不能就分配论分配,必须从中国现阶段国情出发,着眼于解决制约影响收入分配的深层次问题,标本兼治,循序渐进,深化分配制度及其相关配套改革,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整体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经济社会等相关管理体制改革。

步正发在论坛上透露,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确保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等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五项新举

本次论坛明确提出,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将采取五大新措施。第一,研究确保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问题。特别要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发挥最低工资对确保和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作用,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状况、居民生活水平、物价、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以及国家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整体战略的研究,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面对就业形式多样化趋势,还应加强小时最低工资的规范和调整工作,研究小时工资如何在各类非全日制劳动者中全面推行。要重点研究分析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相互关系,特别是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我国各地劳动力流动和人工成本的影响,从中寻找规律。此外,针对目前我国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尚属空白的情况,有关部门应加强研究,讨论建立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并与地区最低工资相互衔接,相互补充。

第二,研究建立并完善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第三,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第四,研究解决少数垄断行业过高收入问题,进一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

第五,研究构建科学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本次论坛可谓专家云集,群贤毕至,劳动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分配局局长熊志军、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厅长鬲向前、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等领导到会并就我国薪酬改革的发展趋势和政策原则作重要讲话。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林泽炎、中国人事科学院薪酬研究室副研究员岳颖以及来自国内知名人力资源咨询机构的多位专家作了精彩实用的主题演讲。

四个亮点

本次论坛具有四大亮点。一是层次高,参加论坛的有薪酬政策制定与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全国知名的薪酬专家。二是理论探讨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这对我国的薪酬改革将具有影响和推动作用。三是传递最新的薪酬改革信息、预测改革方向和趋势,探索改革的措施和方案,突破难点问题,探讨热点问题,解决现实问题,明确改革方向。四是根据事业单位代表的要求,设置了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问题分论坛,使各专题的探讨更为深入和具有针对性。此次论坛对于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2篇

论文摘要:在界定社会信息化内涵的基拙上,提出了社会信息化的福利目标,并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来评价社会信息化的基本水{平。同时从社会信息化客观水平、信息化观念、信息化制度安排三个方面弄清社会信息化政策与社会信息化的互动效应,进而提出了社会信息化的福利函数。

信息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国际竞争力、现代化程度、综合国力与经济成长力的重要标志。当信息化达到某一程度时,人类社会即进人信息社会。对信息社会水平评价的研究和论述始见于1962年,马克卢普(Fritz Machlup)认为产业部门的知识生产与分配可以分为:研究与开发、所有层次的教育、通讯及中介媒体、信息设备及设施、信息服务等五个层次。并利用“最终需求法”对信息产业进行了测算,得到了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的有力证据。波拉特(MarcU. Porat)则在对“信息”及“信息活动”涵义界定的基础上指出,信息产业内含于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应把它们逐一识别出来,构成独立的信息产业,并且信息部门可分为“第一信息部门”与“第二信息部门”;小松崎清介指出,可以根据信息量、信息装备率、通讯主体水平及信息系数,采用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出反映社会经济信息化的总体信息化指数;另外,伯克(H. Borko)与迈纽(M. J. Menou ),厄斯(Krevitt Eros)等也提出了各自的信息化的评价体系。

考虑到信息化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推进效应,同时鉴于国家或地区评价体系对统一性和一致性的较高要求,我国曾在2001年以政府文件的形式颁布了《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形成了强制性的国家或地区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2002年,国家为了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举措,满足企业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客观需要,推出了“中国企业信息化指标体系构成方案”和“中国企业信息化标杆企业推选方案”,开创性地提出了企业信息化的效能指标,解决了企业信息化为有效益的信息化的关键问题。

笔者则将以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及其内涵为基础,试图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建立社会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模型,探讨社会信息化各个构成部分的作用机制,来分析评价我国信息化的基本现状。

一、社会信息化内涵及福利目标

“信息化”概念的提出最早源于日本,代表性的人物是梅掉忠夫,其于1963年发表《信息产业论》,首次提出“信息社会”概念,并向人们描述了“信息革命”与“信息化社会”的前景,并预言今后的人类社会将是一个以信息产业为主体的信息化社会,但这种信息化社会观在当时并未获得世界范围内的影响。直到1973年,美国社会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社会预测初探》的问世,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A·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J·奈斯比特的《大趋势—改变人们生活的10个新方向》的出版,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信息高速公路计划的提出,信息化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并深人人心。

众多的国内外学者也从不同的视角对社会信息化作出了解释,但至今尚未得出清晰且深刻的结论,从而给出准确的理论概括。一是因为变革正在进行,已有的变革实践还不足揭示它的本质;二是由于变革的实践虽已显现出未来社会的某些本质,但目前的研究还不够深人,对基本的变革没有作出准确的把握。但在社会信息化方面确已形成了一定的共识,笔者认为,社会信息化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在社会各个领域,生产、服务、管理及生活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中应用各种信息技术,开发利用各种不同形式的信息资源,以促进社会、经济、科技进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过程。在以上社会信息化的基本内涵中,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系统,研究的背景是国民经济环境,所期望的基本效能是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二、信息化政策与社会福利

根据经济的不同发展状况,社会信息化进程抑或主要由企业来推动,抑或主要由政府政策支持,前者主要适合于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经济状态,而后者则适用于尚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即便如此,各个国家的社会信息化都需要政策的倾斜。促进社会信息化的某项政策措施会增加还是减少社会福利呢?借鉴福利经济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的客观现实,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信息化的客观水平。即取决于信息化政策对客观的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影响,包含信息产业占GDP的更高或更低比重,人均带宽拥有量的改变,联网数据库人均容量,人均网络容量公里数,等等。

2.信息化观念。信息化政策也会对主观世界发生影响,主要是人们对社会信息化的认识、期望与预期的变化等。即人们在思想上、行动中都能自觉地做到重视信息、利用信息的程度,在信息化进程中人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乃至娱乐方式形成新的格局,相应的生活习性、观念、道德标准产生新层次的变化。

3.信息化制度安排。从信息化的客观水平与主观的信息化观念两个方面来考虑社会信息化的政策是有益的。但是,从第三组因素来思考也是非常必需的,它包括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而且是这两组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就是与社会信息化相关的制度因素,包括政府信息化政策,社会信息化的法律制度,促进社会信息化的组织,等等。

社会信息化的客观水平,信息化观念与信息化制度安排之间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社会信息化制度是由社会机构之间以及社会机构与客观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制度一旦形成,它们就会指导、制约这些相互作用并影响着有关社会信息化的观念与社会信息化客观水平的未来进程(图1中右半部的箭头)。所有的社会信息化政策措施则都产生于对社会信息化的基本认识,并通过制度安排的作用来影响客观信息化水平、制度安排和信息化观念本身(图1中左半部箭头)。在此过程中,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不仅客观社会信息化水平受到了影响,而且信息化制度安排和信息化观念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对任何一个重大的促进社会信息化的政策或事件的完全分析都必须考虑到它对这三个因素的综合影响。

由于社会信息化日益增加的复杂性和相互关联性,可能越来越多的问题都涉及所有客观的、制度的和主观的效应。但由于社会信息化的制度效应和主观效应很难用数量的工具对其进行量化,此时,我们明知道这里有一个效应,却很难对其研究。走出这一困境的办法是,由于信息化的制度效应与主观效应几乎是不可能确定的,而且它们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在缺乏更多信息的情况下,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三优原则的一般化,可以抛开它们而集中于对信息化客观水平的研究。目前来看,这是一个比较有效的办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来研究社会信息化的制度效应与主观效应,以期对未来有一个更完全地分析。

三、基于福利的社会信息化函数

社会福利是致力于判断社会福利在一种经济状态下比在另一种经济状态下更高或更低的学问,也就是说,它可以对可供社会选择的经济状态用好坏来进行排序。首先,可以将社会信息化的福利定义为社会信息化组成要素的向量:

其中,是社会信息化中第i个要素的福利,I是社会信息化过程中相关的要素个数,这里的第i要素的福利是指信息化相关要素的福利状况。如何来测量单个要素的净福利呢?众所周知,福利经济学中的福利是指个人生活的幸福满意程度,以个人的主观评价为基础,而效用是指个人需求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二者之间可以互通,因此,走出这一困境的方法之一,就是假定每一个要素都是它们自己福利状况的最好的裁判,并且它会将自己的福利最大化。因此,当它喜欢X甚于Y时,就认为它在x状态下要比在Y状态下的福利更大。这样,可以把它的效用函数(该函数代表了它的偏好)作为它福利的序数指标,相应地,可以将社会福利直接定义为信息化个体序数效应的向量,这样,就得到:

其中,是代表第i主体序数偏好的效用函数。

当一个向量中的一些要素大于另一个向量中的相应要素,而无任何要素小于另一个向量中的相应要素时,认为这一向量大于另一向量;如果把社会信息化的福利定义为众多信息化相关要素福利的向量,当其中某个要素或某些要素的福利(或效用)增加而任何其它要素的福利(或效用)都没有减少时,就认为社会福利增加了。如果其中某些部分要素增加而另一部分要素的福利减少了,那这种信息化的社会福利变化无论从变化的方向上还是变化的量上都难以界定。

四、我国信息化的社会福利函数

考虑到我国的社会现状,也为了突出社会信息系统的主要信息流,这里把消费者(即社会大众,用C表示)、企业个体(用E表示)、产业(用D表示)、区域(用A表示)和政府(用G表示)选定社会信息化的组成要素。其中,产业的主体由企业个体所组成,同时也反映产业的整体性能。区域为地域概念,代表着研究对象的区域发展水平,包括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网络建设、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发展等。社会系统的特征,决定了这些要素之间并不相互独立,而其中某些要素之间呈现的部分包含关系,是考虑到了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成果。

上述系统要素中,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有区域(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企业个体(企业信息化基本指标试行方案)和行业(企业个体按产值的加权和),再加之将实行的新的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中,也把信息产业单独列为一项统计单位,所以也容易评价产业信息化的绝对水平。余下政府和消费者(社会大众)两个要素的信息化水平评价,相对要比企业或区域等来得简单。

鉴于区域信息化水平方案中(“国家信息化指标构成方案”),含有“每千人中大学毕业生人数”和“信息指数”指标,这是两项评价消费者(社会大众)信息化水平的指标,还含有“电子商务交易额”和“企业IT类固定投资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两项评价企业信息化水平指标,所以应该调整出来,避免要素间评价内容的重叠。产业信息化水平尚没有统一的方案,从新的将要实行的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中构造时,要求我们不仅要把握全面无遗漏的原则,还要做到恰当无重复的标准,特别是要正确处理好与现有行业要素的关系。一般来说,产业信息化水平评价体系中应着重于对交叉行业的评价。而现有的企业个体信息化水平方案中(“企业信息化基本指标试行方案”)20项指标全部针对企业内部的信息、接受和处理,所以不需要调整。

此时,社会信息化的福利函数可以转化为:

其中,分别代表消费者、企业个体、产业、区域和政府的效用水平,它们代表在社会信息化的过程中,这些社会信息化的主体对自己福利的主观评价,在此过程中,根据向量的涵义与上述信息化的定义,只有社会信息化的组成要素中的每一个要素所代表的向量的福利水平都有提高,而没有任何其它向量的福利水平有所减少时,社会信息化的总体福利水平才会增加。例如,假定当消费者的福利,即增加时,或当企业个体、产业、区域和政府的福利没有减少时,才认为社会信息化的福利水平提高了。

五、讨论

第3篇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实践;评价体系;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1-0044-01

一、独立院校社会实践评价体系的涵义

独立院校社会实践新型评价体系真正内涵,就是依据社会实践的预期工作实际目标,在信息系统收集全面的信息的支撑下,一一对照社会实践所要求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过程及其结果做出相应的价值判断活动。社会实践新评价体系的建立的重要意义在于,更好的开展社会实践工作,加强社会实践的育人功效。

二、独立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实效性现状因素分析

(一)独立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实效性现状分析

随着高校不断地扩招,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人数不断地增多,当社会实践根据时代特征不断变更主题、不断扩大社会实践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建立不同类型的社会实践见习基地的时候,同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到位,企事业单位等缺乏热情和帮助,作为共青团的工作者,感觉到其实施效果相比预期存在一定的差距,认为社会实践毫无意义,敷衍了事的学生仍然不占少数。结合当今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效性现状,开展大学生实践活动方式,笔者认为大学生社会实践评价体系实效性因素可以从三方面分析。

(二)思想认识程度方面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往往取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组织者,指导者的对社会实践活动意义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高校可以通过宣讲,动员等方式,让大学生充分认识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因素,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能动性。企事业单位应积极主动的保障资金、技术、岗位等方面的支持,转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的观点认识,进而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三)实践方案制定方面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围绕创新创业、文艺演出、下乡体验、实习见习等方面,与志愿服务、就业创业、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队伍充分利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的制定根据性质目标的不同,让其步骤、过程、实施方式等环节更加符合实践活动的目的性。服务社会可以到基层组织去开展,专业学习可以通过校企合作的形式,与专业对口的方式进行展开,志愿服务可以通过社会各单位的协助开展,如慰问福利院的老人等等。

(四)评价体系的构建方面

大学生社会实践性评价过程,是一个信息反馈更新的过程,其主要目标是指导、检测、监督、鼓励、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社会实践评价体系的缺失或不完备,会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实践的科学性,实践性,极大打击大学生的参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因此,建立完备的社会实践评价体系是必须的。

三、完善独立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新型评价体系实效性的对策

建立新型的社会评价体系,最主要进行观念的一系列的转变,加大思想上的建设。

(一)评价主体由“重团队”转变为“突个人”

大部分高校主要采用以团队的方式,建议同学们利用暑假参加社会实践,这样的方式既可以扩大社会实践的广义覆盖面积,也可以减少一部分同学认为难于参加社会实践的消极心理而不参加社会实践。但是以团队为主要形式进行评价,很少注意到其他主体的表现和成果,这不利于促进社会实践培养和锻炼每位大学生这一目标的实现。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社会实践工作的监督评价,需要采用突出个人的评价主体,这样才能挖掘更加丰富更具教育意义的社会实践案例,同时保证社会实践工作评价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有效的。

(二)评价内容由“形式为主”转变为“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为主”

社会实践评价时,主要考查社会实践主题是否结合时代特点、媒体关注程度是否高和社会影响普及面积是否广,侧重社会实践成果的终结性评价。致使学生和指导教师单纯注重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形式和宣传力度,大学生的本身的专业技能知识,创新创业能力,心理素质等内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对基本上没有纳入其评价范围,对其时间精力的投入也没有量化考核的标准。全面的科学的有效的社会评价体系,需要对大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力、意志、个性、人格等内容的评价。

(三)评价时机由“终结性”转变为“全过程”

当前大多数社会评价实践的效果检验主要采取终结性评价,客观上讲,社会实践活动如果有相应的效果影响,就需要相应的投入;反之,无投入就不会有相应的效果影响。这种情形下,两者基本是对应的。在活动中较多的表现形式有可能产生不出相应的效果影响,尤其是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形式复杂性的,有时效果并不是很明显,因此就需要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过程的评价。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 核心价值体系 独立学院 学风建设

学风是指学校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原则;也是指学生的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的集体表现,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有时也特指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风气。就其存在而言,学风弥漫于无形,却可观察与有形;就其作用而言,学风不仅影响到当前的教学效果,而且影响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独立学院学风建设现状

1.学生学习动力不足,进取心不强

学习作为人的一项复杂活动是应该有较强的动机的。所谓动机就是使个体引起行为的一种动力,并且具有维持行为和指引方向的作用。独立学院的学生,部分学生学习基础较差,自主学习能力不强,尤其是大学一年级学生,还处于“心理断乳期”,面临新旧角色带来的矛盾和冲突,从依赖到独立的困惑,对新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的不适应显得比较突出,缺乏学习所应具备的各种能力。

在整个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的同时,思想道德范畴和精神文明方面的一些不良倾向也有所抬头,如消费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客观存在的部分社会分配、用人制度等方面不正之风的影响,导致部分大学生对远大理想学习目的实用主义价值观倾向比较严重。在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面前,部分学生进大学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文凭、谋求理想职业、提高社会地位。他们对学习抱有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态度,忽视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学习和积累。

2.学生纪律观念淡薄,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

人们在做每一件事情时,必然有一定的目的。学习也是如此。通过学习可以获得知识,满足学习者的认知需要,所以知识本身就是学习的目的。每一个清醒的学习者都会有明确的学习目的,他的学习活动均围绕学习目的来运转,学习目的是第一位的。由于独立学院高收费的影响,学生中部分人认为花钱就可以什么都能买到,我花钱你服务,没有认识到自己也是受教育的对象,因而读书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学习缺乏明确的目的性。在独立学院学生中,上课迟到、早退人数较多,无故旷课现象严重。许多学生不会自主地安排自己的学习,由于对自己的学习要求不严,大量的学习时间被虚度在玩乐之中。这种现象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学生补考、重修、留级、退学的比例较高。

3.自信心不强,不能灵活地处理各种社会关系

独立学院的学生,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表现出较强的意识和潜力。但由于高考成绩的不理想挫伤了他们的自信心,产生了“能力不足、低人一等”的感觉;同时,因为是降分录取到独立学院,更使他们“底气不足”,对自己毕业文凭的含“金”量、毕业后待遇等都表示质疑,因而对自己的前途和未来缺乏自信心,表现出一定的自卑感。当今社会,许多高校的学生都表现出行为上缺乏自我约束力,独立学院发达地区生源居多,且多为独生子女,这些学生从小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特征,在日常人际交往中缺少大局意识、缺乏与人积极配合的沟通意识,增加了学生学风教育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独立学院学风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集中反映了当代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具有明确的主导性,它为引领独立学院学风建设提供了理论视野和方法论指导。

1.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巩固的指导地位

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坚持指导思想,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学风建设的科学化。当前我国社会意识形态的多样化倾向不可避免地对青年学生产生重要冲击和影响。因此,在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化学术研究的同时,必须要坚持和巩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用科学的理论占领主阵地。从而发挥对青年大学生的正确理论导向作用,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特别是在“两课”教学中,要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采取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接受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大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并能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去。

2.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切实开展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促进优良学风形成

当代大学生适逢新时代,国家为大学生提供大量施展才华的空间与平台,大学生应努力树立远大理想,自觉强化理想信念。以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根本,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师生,切实为独立学院学风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要着眼于广大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义理论体系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原则,切实增强大学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组织大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深入学习、研究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最终的落脚点是转变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可持续性。

3.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彰显大学精神,加强学风建设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同志指出:“民族精神是我们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一是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载体、活动载体、文化艺术载体、传媒载体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二是要增强大学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责任感、使命感、自豪感、成就感以及民族理性精神。通过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推进学生人格完善。

第5篇

一、从财务报表分析角度对新旧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体系进行分析

(一)从资产与负债的构成角度对新旧会计制度财务报表对比

不管是旧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的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的在资产与负债结构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各项资产的构成情况以及使用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就这点而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加强调资产计量的合理性,如固定资产就基于资产的市场性引入了“累计折旧”的科目,这基于资产真实的价值。第二是货币资金的持有情况有所区别。在旧制度下,事业单位货币的资金来源主要在于政府拨款,而新制度为适应单位多元化的资金渠道而设立了更为合理的财务报表。第三是,在衡量国有资产的保值以及增值方面,新制度更加强调单位的负债来源以及其构成成分,要求事业单位能够保持较好的资产负债结构。

(二)基于收入与支出的角度对新旧会计制度下的财务报表分析

新事业单位要求各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收入与支出情况表,而新旧会计制度在这张表里的主要变化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新制度特别的强调了事业单位收入分析情况。并详细划分了财务补助收入与事业收入的界限,以区别与事业单位中有关经营收入部分。二是,在关于支出方面变化则是以用途标准的来对支出功能进行控制。即按照事业单位资金的用途对支出的跨科目使用以及超支情况分别填列,同时强调事业单位关于经常性支出控制。

(三)预算执行视角下的新旧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对比

预算执行是体现新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科学性的一项重要衡量指标。通过对财务报表体系进行分析,准确的得出预算执行的真实情况,这是在旧会计制度的财务较为少见的特征。新的会计制度注意到了预算执行的重要性,因此强调了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通过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则能够较为直观和准确的判断出单位的财务活动是否健康的运行,从而得出整个单位的管理效率是否能与事业单位发展目标相匹配。

二、我国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事业单财务报表体系中资产负债表存在的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不同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其采用的财务恒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实际上并不符合国际上资产负债表的定义,而仅仅只能对事业单位财务情况作出静态、事后的反应。实际上,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的灵魂依旧是以资金为核心。同时,收入支出表对此却是做出了实质性补充,即收入支出表实际上反应的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上某两个不同时点、时期上的财务动态变化情况。在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下,事业单位左方列示资产与支出,右方则列示负债和净资产、收入这三项,如此就使得左右方都恒等。而问题就随着而来,如此不分明细的列示,其实际上就把事业单位的静态和动态混淆了,使得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原则得不到保证,信息也因此而出现了模糊性,同时也使得资产负债的不能体现会计信息明晰性要求。此外,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还存在一个较为重要的缺陷,即不能反映如实的披露单位的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对等关系。这就使得事业单位受到监督的可能性减少,从而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化等问题的发现。

(二)事业单财务报表体系中与资金相关的报表存在的问题

关于事业单财务报表体系中与资金相关的报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表存在的问题。收入支出表在新旧会计制度都十分重要的一份财务报表,实际上是对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以及结余的动态分析表,也是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中与资金息息相关的一种财务报表。在我国事业单位中收支恒等式为“收入-支出=结余”,可在实务报表中,事业单位往往使得该等式出现不平衡现象:如“拨入专款”、“专款支出”、“拨出专款”三个项目中,第一个作为收入列示,第二、第三个则是支出项目,如此相减,实际上就不会出现结余这一项。这就使得事业的预算数与实际数不对称,预算执行情况得不到如实反映,资金的管理存在缺陷。另一个方面,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中,并没有详细的编写现金流量表,如此就无法反映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时期的资金变化情况。管理层也无法了解自身真实的资金周转情况,必然对资金缺乏有效的管理。虽然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引进了权责发生制,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现金流量表编写依据,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关于缺失现金流量表的问题依旧存在。

(三)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存在的其他问题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存在的其他问题实际上就是等同于企业财务报表体系里面的附注不明确。对于单位的会计管理核算的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专用解析的财务报表都无法提供较为详细的会计信息。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部门预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逐渐重视,这二者在事业单位的会计活动中地位逐渐上升。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并没有相应反应预算执行的情况说明,这就会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的使用以 及信息反映。

三、完善我国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若干对策

(一)完善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对策

完善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就必须正视其恒等式的不合理性,所以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应该逐步的向企业财务报表体系的恒等式靠拢。而“资产=负责+净资产”是事业单位资产负责表改进的一种方向,但并不唯一。总之,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应该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逐步完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加入了累计折旧与累计摊销就是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逐步完善的体现。此外,事业单位还应借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关于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式,直接将收入与支出从资产负债表中独立出来,从而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成为反应资产与负债的真实财务报表。在此基础上,事业单位还有增加对负债进行说明的明细表,使得单位的中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能够得到匹配反应,从而体现会计信息的对等性。

(二)完善事业单位关于资金相关报表的建议

报表应该注重收入与支出的勾稽关系的绝对对称,事业单位可以创造性在报表编制工作底稿中增设“预算款项”栏,以解决预算与实际结余的会计勾稽关系。同时,事业单位应该按照企业的标准,适当的结合本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财务报表体系外编写事业的现金流量表,以便管理层能够实时的掌握单位的资金动向,提高管理效益。

(三)解决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的其他问题的对策

事业单位在按照新会计制度编制合法合规的财务报表体现的同时,应该在编制工作底稿中,详细而全面的披露事业单位的一些财务会计信息,以此满足更为大众的报表使用者,增加事业单的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同时事业单位内部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不对外公开的一些辅报表,如月报表以及月预算执行表等,并在年末将这样的表格作为参考依据,修正存在重大缺陷的财务报表体系,从而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的客观公允性,提高财务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运行效率,促进“阳光政务”,转变事业单位职能的实现。

参考文献:

第6篇

职工期盼的《社会保险法》已在我国正式实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工会有权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这一规定为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险监督提供了直接、明确的法律保障,也赋予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新的法律资源。加强社会监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工会人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能否增强资源意识,运用好这一新的法律资源,是一个考验。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笔者曾参与过《社会保险法》立法的有关工作,深知这一规定来之不易,在法律上保障了社会监督的独立性地位。对解决现有各级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存在的组织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制度不完善、活动不正常的现实问题,很有针对性、指导性。

第7篇

一、社会监督的主要形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监督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作用。

1.公众监督。公众监督主要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基本方式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政府及食品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为社会监督员的形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社会团体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对食品安全现状的监督。社会团体主要有消费者协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会等。政府及食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与这些社会团体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其成为社会监督的急先锋。

3.消费者监督。消费者针对生产与销售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诉、举报,也可向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控诉,通过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打击违法事件。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定期收集消费者的意见、要求,设置消费者评议表、反馈表、意见箱、举报电话等,还可以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为消费者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信息,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促使消费者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监管。

4.媒体监督。媒体监督是指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它体现了媒体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社会责任感。现在有一个时尚的词汇叫做媒治,尽管社会对此褒贬不一,但它的独特魅力正受到人们的青睐。所谓媒治,是指通过媒体管理社会,或是人们试图期望通过媒体曝光来解决社会问题。“舆论监督表达的内容可以是赞扬、建议、批评,其中主要的形式是批评,因为这种形式比赞扬更容易引起关注。监督并不意味着就是批评,而是对监督对象进行查看,通过议论形成一种督促,使之在法制的轨道里活动,有益于社会和人民。”[1]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联合组建食品安全监督平台,通过定期召开或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安全宣传讲座等形式,来发挥新闻的督导作用。目前,世界各国基本都建立了相关的媒体监督机制,例如,“欧盟网络热线”,英国的“网络监察基金会”、韩国的“违法和有害信息报告中心”等。

二、创新社会监督的路径

“从逻辑和经验上判断无论国家权力如何强大,也不管法治发育程度有多高,国家都不可能垄断所有纠纷解决的权力。”[2]针对食品安全监管而言,不仅需要政府依法行政,严格监管,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意识。政府应该大力宣传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以及公民行使社会监督权的意识。工会、共青团、妇联、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应模范带头学习法律,增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提高自身素质,大公无私地投入到社会监督中去。

2.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事实证明,由秩序到混乱是一种自然规律,反过来,由混乱到秩序并不是一种自然规律,它一定要经过非常艰难的理性努力才能达到。”[1]当下,我国社会监督还很不发达,仅仅是刚刚起步,还有很多工作去做。从目前情况看,政府应加强社会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更重要的是要在立法上明确社会监督的性质、主体、客体、程序、方式等,使社会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可以把公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团体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社会监督力量,以免各自为政,力量分散。政府还可以建立社会监督与国家监管相对接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把群众举报、投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明察暗访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去办理,及时向社会反馈处理结果。另外,政府可以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由政府或者食品监管部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以及群众、消费者担任社会监督员,并对有价值的举报进行奖励等。

3.确保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提高监督行为的透明度。“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2]没有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没有政府监管行为的透明化,一切社会监督无从谈起,这也是社会监督能否真正实现的标志,这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基本要求。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网站,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立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的信息,为社会监督创造便利的条件。另外,政府可以建立食品违法信息公开制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

当前,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监督力量还很薄弱,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例如,媒体监督程序还不规范,其监督经常受到行政的干预,难以发挥正常的作用,还有一些新闻媒体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另外,社会监督的投诉渠道也不畅通、群众监督的主动性还很低,等等。不管怎么说,社会监督作为民间资源、民间力量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已经展现出非凡的魅力,当下,加快社会监督立法的步伐,创新社会监督的形式,真正将社会监督纳入到制度设计中去,这应该是最迫切的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1、杨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初探[N].中国标准导报,2009-10-9.

第8篇

关键词:监督管理主体模式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产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随着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在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管,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立高效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对于保证建设工程质节.维护公众和国家利益至关重要。只有把这些问题研究透彻,才能保证在科学理论基础上,构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模式,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主体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控制主体。

1.1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构成建设工程质量的五大责任主体。其中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对勘察质量,设计质量及施工质量负责,称为直接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间接负责,称为间接主体。

1.2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主体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相关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1.3建设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控制主体

现阶段与建设工程质量相关的社会监督控制主体除前面提到的监理单位外,还包括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配套制度

现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配套制度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许可制度、工程监理制度、政府监督管理制度。

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合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许可制度: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已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应当自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应当办理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办理延期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工程监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存在施工质量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并严格按程序进行监理。目前,在我们管理的项目上就存在总监脱岗,代班制度执行不严,资料代签等问题,这务必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形成漏洞,带来一系列的质量安全隐患,所以,建立长效良好的监理机制是当务之急。

(4)政府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5)监督工作的量化考核:对各科的监督工作进行月量化考核, 使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考核内容包括党风廉政、质量投诉、日常监督、监督到位、监督频率、发现并解决的问题及领导抽查情况等。比如质量投诉方面,主要是受理登记,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查明原因,确定责任,督促整改,按时回访。

(6)建立质量监督工作内部通报制度:每周将各监督科发现并解决的问题,监督督察科发现的质量问题,质量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工程停、复工情况等,用“工程质量信息”进行内部通报。所通报的工程及时进行整改,跟踪督办。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建设体制的深化改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如图一,这一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方面是政府监督管理体系,这是最高层次的监督管理,其监督管理的内容涵盖建设工程所有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另一方面是社会监督控制体系,主要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间接主体及中介机构对直接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监督控制,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起辅助作用。其中社会监督控制体系受到政府监督管理体系的制约。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主要包括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和社会监督管理机制。

4.1政府监督管理机制

政府监督管理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实施强制性监督管理,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质量监督机构的强制监督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4.2社会监督管理机制

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网设计文件的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行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与建设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与施工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建设监理工作.

5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完善

新形势下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应体现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宏观和间接的监督管理,依靠中介组织进行微观和直接监督控制的思想。政府通过建立和健全法律体系包括基本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标准三个层次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和社会监督控制体系,掌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支持和鼓励质量体系认证,培养和营造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规范和约束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从根本上把握和加强工程质量。

6结语

我国十几年来形成的基础、 主体、 竣工三步到位等级核定与巡回抽查相结合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积淀了诸多影响发展的矛盾与问题, 因此, 本文的研究对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与具体措施进行分析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l】张钜.监督模式转变后如何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200l.

【2】柯凌.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责任【J】.2005

第9篇

坚持以开展评价试点促进监管工作的原则,着力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社会监督全覆盖”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围绕着力健全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社会监督全覆盖”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乡镇要切实对辖区内药品安全负总责。

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药品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本乡镇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安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有效促进监管工作责任落实。

要深入一线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解药品市场状况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药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掌握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有效解决药械市场和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

要加强政府层面的协调促进,深入推进食品药品“两网”建设,扎实开展药械安全社会宣传,大力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药械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促进完善保障药品安全长效机制。

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调联系,促进监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要协调建立完善与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促进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促进村级基层组织有效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管理。

要建立完善乡、村两级药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机构,保证一定的人员力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有效履行职责提供基本保障。

二)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食药监部门是药械监管执法主体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执法主体的责任,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扎实地推进保障药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要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着力查处非法经营药品行为,切实加强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的整治,加大虚假药品广告的监测和对广告产品的查处力度,促进解决不合理用药问题,切实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要全面推进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突出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强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四大类”药品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网络电子监管,着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评价,促进提升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要深度推进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大力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药械安全社会宣传活动,切实加强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推进健全完善药品安全长效保障体系。

药品安全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药品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安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有效促进监管工作责任落实。要立足各自职能,切实负起各自应负的责任,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市场准入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诊所非法开业等行为。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和“规范化药房”建设,积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开展抗菌药物整治,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药械广告的整治力度,对以知名人物代言、含有低俗内容、以专家患者名义宣传治疗作用、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等违法违规药品广告要坚决依法查处。

通信、邮政部门要配合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销售假药行为。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文广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设药品安全大讲堂,广泛宣讲药品安全常识,宣传报道监管动态,“问题药品”安全警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工信、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立足各自职能抓好相关工作。

三)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通过正面引导、诚信建设、质量承诺、约谈问责、强化监管等多项措施,同时借助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推动,促进企业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全面建立落实保障质量安全的规范制度,要监督促进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配备与药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设备,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四)促进落实社会监督职责,实现社会监督全覆盖。

要结合促进“一主三辅”食品药品监督网络有效发挥作用,使县、乡、村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实现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全覆盖。

街道办、各乡镇和村级基层组织要从加强社会管理的职能出发,有效发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切实加强面向群众的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从社会管理角度加强对区域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及时调查了解药品市场状况,定期进行反映报告,参与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参与清理“问题产品”积极履行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职责。

要促进各级药学会等行业学(协)会组织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有效促进行业自律,宣传贯彻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开展安全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推动提升产业水平,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药品。

要加强政务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要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要切实落实对举报案件的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投诉举报等的监督作用。

三、时限要求

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落实,10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在参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测评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出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形成全县试点工作总结,提请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政府。县上在适当时候将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抽查评价,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评价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是进一步促进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制度创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此都要有充分的认识,认真扎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评价试点取得积极效果,同时也推进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要切实加强对评价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就是对政府担当责任、履行责任情况的评价。能否组织开展好评价试点工作,对政府履职尽责情况的直接检验。县上将成立评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价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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