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9 10:21:12
导语:在高校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Abstract :Discussed the principles ,methods and means in offering and submitting tenders. 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e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t points out the matters that should be. drawn attention by Colleges and management should be enhanced in the process.
在建筑市场中,为维护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工程发丞包交易行为,遏制发承包过程中的不良行为,保证交易活动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高校资金投入而产生的最大效益。
1 高校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建筑领域的规则
招投标活动首先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就是按照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开招投标,全部招标过程———从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抄,公开发售招标文件,公开开标,中标后公布招标结果,都是公开进行的。
公平,意味着在招标的全部过程中,高校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都是平等的,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能因某一方的利益,而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公正,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所有的投标人一视同仁,严守法定的评标原则和统一的衡量标准,保证投标人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高校、投标人在平等的法律地位基础上,维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在招投标过程中,高校、投标人必须采取诚实可信的合作态度,不能采取欺诈行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2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
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以招标公告人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施工单位投标的方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施工单位投标的方式。高校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属社会投资并管理(如学生公寓) 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国家基建拨款、预算资金结转自筹基建、银行贷款,均属于公开招标内容,因此,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的方法,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机构招标。自行招标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委托机构招标是指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招标机构实施招标。
高校的招标办是专门负责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基建处是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并且具有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同时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这样的高校具备了自行招标的能力,因此,为减少委托费用,节省高校有限的建设资金,应采取自行招标方法。否则,必须采取委托机构招标方法,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3 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
3.1 首先招标公告
公告前要先具备的条件是: ①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获得项目审批计划; ②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建设资金已经到位,并出具资金证明;④有满足施工招标所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在根据高校的自身规模及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上公告,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信息网上招标公告,详细注明业主的法人和地址,工程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付款方式、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的要求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3.2 对投标资格的预审及标书的发售
高校在发售标书之前,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预审。投标人报名、递交投标申请书后获取投标资格预审条件———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经高校招标办、基建处、财务处、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资格预审小组审核确定,对满足招标单位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投标单位方可发售标书。
招标文件,要由高校的招标办会同基建处,根据统一的招标管理制度和工程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共同编制,其内容应为:
1) 投标须知,具体包括高校工程概括、招标范围、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查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
2) 招标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
3)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应提供工程量清单;
4) 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5)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 高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3.3 完善组织管理机构,组成评标委员会
高校评标委员会应为单数,7 人为宜,其中三分之二的评标委员会专家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专家由学校确定,从基建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中指定。高校的评标专家对编制的标底要保密,在评标时作为参数。在学校招标办的组织下,由学校领导、财务、纪检监察部门等组成评标监审组,监督招投标的全过程。
3.4 开标要公开
高校指定评标委员会一名专家为负责人,具体组织开标等工作。首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地点,将招标人密封的标书打开,分发给评标专家;然后请各投标人当众宣读标书,并对相关问题给予承诺或解释,最后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宣布标底,招标工作进入评标阶段。
3.5 评标要公正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预先确定的评标办法对经济标和技术标进行评比。经济标是以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和招标人标底进行加权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两者的权重系数是随机抽取的,即40 %或60 % ,将投标单位的经济标与评标标底比较,确定投标单位的经济分数。技术标由评标专家打分,汇总平均后作为投标单位的技术分数。将投标单位的经济标分数与技术标分数相加得出总分数,从而可得出中标候选人的结论。
3.6 中标条件要公平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经全体评标专家签字认可后,向高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时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高校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实地考查后,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7 合同签定要有双方约束力
中标通知书对高校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无论是高校改变中标结果还是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为此,高校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即宣告招标工作结束。
4 加强高校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
首先,建全招投标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其次,完善组织管理机构。高校的招投标工作应以招投标办公室为主,以学校基建处为辅,兼顾纪检监察和财务部门的监督,形成一个统一的组织管理机构,评标人员应以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为主,单位行政领导、监察、审计人员是监督评标,而高校当中有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监察、审计人员参与了评标,成了评委,使评标处于无监督状态,失去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效力。
再次,提高招投标业务人员能力,招投标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有足够的业务技能和责任心,熟悉招投标程序,才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业务人员水平,采取学习、培训等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达到招标工作要求的标准。
加强监督力度,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的监审组,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工作,强化责任管理,减少工作失误,特别是对标底保密工作程序要完善,防止漏标现象的发生。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监审组对招投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使招投标工作向健康、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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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大型设备购置的现状经过多年努力,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211工程”、“985工程”的建设中,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采购,截至2013年底,学校共拥有仪器设备34亿元,16万多台;其中40万以上大型精密贵重设备13亿元,1131台,由表1看出:大型仪器设备无论是从数量还是金额上每年都在增加。此外,我校的大型设备发生了质的变化。即结构日益复杂;复合型仪器增多,开发的功能逐渐增多;仪器测量的精密逐步提高;更新换代的时间缩短;对实验室环境的要求逐渐放宽;新型设备、先进的甚至是世界先进的设备涌现。教学、科研条件明显改善,大量的先进仪器设备在我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2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的现状为了规范我校仪器设备的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1年10月,学校专门成立了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推动学校采购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表2是我校目前的单台大型设备采购流程表,表中描述了我校在不同工作结点上所采取的采购方式。
1.3存在的问题在我校的快速发展中,虽然大型设备的使用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学校上水平、出成果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按照高校固定资产分类[15],表3是我校按学年统计的考核为0机时的03类大型设备的设备量,表明购置的有些大型设备使用效率低下。而大型设备采购量大,大型设备采购前的论证流于形式;采购的某些大型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力度不够,或运行、维修经费缺失,导致闲置,造成设备资源浪费以及某些大型设备存在重复购置等等问题也暴露出来。
2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下的大型设备管理
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是指从设备的规划、论证、招投标、选型、谈判签订合同、采购、建帐、使用直到设备折旧后淘汰或报废的整个过程中对设备实施的全面合理的管理[8]。在高校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中,高校大型设备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准备期管理、采购期管理、使用期管理、处置期管理。(1)准备期管理。准备期管理指大型设备的规划、论证等的管理,设备前期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总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设备选型决策等。准备期中的管理一方面提高设备的投资效率,另一方面是降低或杜绝低水平引进和重复设备投资建设造成的资金浪费,此外可以确保设备质量和设备将来的使用效率。(2)采购期管理。采购期管理是指大型设备招投标、谈判签定合同、采购、安装试用、验收建账等的管理。我校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采购,以2011年上海交通大学仪器购置情况为例分析,表3是2011年上海交通大学仪器购置在用设备统计表。大型设备采购量占前三位的依次是03类仪器仪表、05类机电设备和04类电子设备。所占比例分别为77%、12%和10%,其中仪器仪表类大型仪器的增长最大。这不仅与我校近几年的发展战略中科技创新平台、生农医药大平台等建设相关,也与此类仪器结构日益复杂,精度不断提高,更新换代快相关。(3)使用期管理。使用期管理是指设备经过试运行后,达到验收标准正式投入使用后,对设备进行的管理。我校先后出台了上海交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使用效益奖评审办法”“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开放测试基金实施办法”等政策,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大型设备的使用期中,我校每年对大型设备的利用率、功能应用开发、为教学科研服务等使用状况进行考核,同时为开放共享好的设备提供维修基金的支持。表4,表5提供的是4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在2010~2012学年考核使用为0机时的数据统计汇总表,设备使用机时数数据来源于各院系、直属单位实验室填报的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中的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虽然由于有的实验室重视不够漏填或误填,或有的实验室不了解如何填报,或在学校数据导入教育部申报系统过程中数据传输有误,导致申报表中的机时与实际机时可能有出入。但是,这些数据可以为日常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供参考。通过对已购大型设备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发展性指标、改善性指标和监控性指标[16],对大型设备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优化大型设备的管理。(4)处置期管理。处置期管理包括设备评价调拨管理和设备报废、处置管理。对于大型仪器设备的处置可以考虑残值的回收或做为教学辅具的留用。此外,在制定大型设备采购决策时,可以充分考虑设备的使用成本和处置成本,考虑综合效益。
3加强大型设备管理几点措施及建议
3.1完善大型设备的管理机制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晰程序,建立完善而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科学的管理机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类具体实施办法。目前,校主管部门在大型设备论证时介入大型设备的管理,从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来看,大型设备论证环节仅仅是大型设备准备期管理中的某一部分,校主管部门应在对于大型设备的前期规划时就介入管理。此外,可以建立大型设备信息管理、专家信息管理和供应商信息管理等管理办法。如:对于大型设备仪器设备的采购,在对市场做了充分调研的前提下,应该明确责任人。要充分考虑大型设备全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使得大型设备的质量效益、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优[8]。同时,建议对于专家进行过的评审设备,要进行后续的跟踪评价,提高管理的客观性,主动性。从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对于高校大型设备管理提出战略思考和策划设计。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需要有一个连续性,并且需要有一个持续地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主管领导不宜频繁更换。
3.2强化大型设备平台建设强化大型设备平台建设,从国家的全局战略出发,通过构建国家级、区域级、校级大型设备平台,整合构架,优化资源配置,将原本分散存储在不同部门的数据作为整体加以利用,实现统一管理,为信息分析、利用、开放提供基础。同时,通过大型设备平台建设,从大型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角度整合数据,使数据资料更加全面,各个部门间的数据信息调用将更加方便快捷,第一时间准确地获取大型设备的信息,使决策更具科学性、权威性,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如:建立学校、学院、实验室三位一体的大型设备共享管理组织体系,以校院两级平台格局统筹大型设备的购置、使用和调配。同时通过构建大型设备平台,建立与国家、区域建设的链接,促进开放共享,如:我校大型设备加入了上海研发平台的建设,此外也在积极参加教育部优质资源共享建设项目,大力促进大型设备平台建设,提高大型设备使用效益。将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和使用记录的现场检查,开展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评估,可以建设大型设备管理系统,将仪器设备使用率与投资拨款机制、新近设备购置前的可行性论证、维修基金评审、实验室先进评审乃至学校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通过预先控制、实时控制、事后控制等方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纠正措施,不断提升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同时,大型设备平台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建设过程,需要整体的规划,并且不断的完善。
3.3提升大型设备管理人员的素质学校拥有优质的大型设备硬件资源,在设备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中,人是管理中的核心要素之一,可以通过举行某类大型仪器设备的校内用户技术研讨会、业务培训会等方式,推动各级科研支撑平台以及研究课题组高效高质地使用和维护大型仪器设备,提升大型设备管理人员的素质。如:2014年5在我校分析测试中心举行了第一届上海交通大学红外光谱培训班暨校内用户技术研讨会。努力培育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热心服务的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技术队伍,为优质资源共享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此外,大型设备管理工作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都高。还可以定期地组织设备大型管理人员学习国家的各项采购法规,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制度,指导我们的工作。
4结语
关键词:高校 基建项目 财务管理 对策
一、目前我国高校基建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投入资金的不断增加,特别是近几年高校的扩招,高校原有的规模和设施已远远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加大基本建设资金投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和整体实力,已成为各高校改革发展的总体趋势。高校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在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中,如果基建项目管理不当,有可能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以致不乏出现腐败现象。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腐败现象,倒下去的不仅仅是几个人,更重要的是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虚增了工程造价,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学校的利益。
(一)在基本建设投资决策上存在缺陷
高校的的基本建设项目是因高校原有的规模和设施已远远不能适应高校发展的需要而筹建的,但有些高校基建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对高等教育在短期内实现跨越式发展预见不足,缺乏前瞻性,思想保守。在可行性论证和决策上存在缺陷,缺乏细致的调研和民主监督意识,一些项目建设未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即开工建设,为了取得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批复,投资规模报小建大,使得工程项目中超面积、超投资、超标准 “三超”的问题现象普遍存在。边建边改、部分初步设计或初步设计变更未经审批,即随意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建完后再改变用途、资金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和浪费等现象经常发生。
(二)贯彻执行招投标制度不认真不到位,法制观念意识不强
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依据的法规主要是《招投标法》、《建筑法》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法规,有些条款规定本身就留给业主或机构弹性空间,对这些条款的把握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当事者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招投标为反腐而生,但如果运用不当,可能反被腐败利用。在复杂而充满竞争的商业环境中,优胜劣汰本应是一条基本的法则。然而,在现实世界里,人们却会经常看到一种怪象,即优者不胜,劣者不汰,而这一怪象近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表现尤为明显。目前高校在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在工程这块采用了招投标制度,但是对勘探、设计、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等大部分没有进行招投标制度,从而导致施工过程变更较多;违反规定,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基建项目存在抓大放小的现象,学校监督重点往往只对50万元以上的主体工程由政府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而对一些附属工程或将本应放在政府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逃避招标,然后以增减工程量或者变更工程设计来追加工作量;借口项目工期紧,改公开招标为议标、邀标、指定招标,将工程发包给有关系的施工单位,搞假招标。
(三)工程监理及合同条款不完善,项目变更存在漏洞
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有些监理机构和人员素质不高,对施工质量不负责任,而是按照施工单位的要求随意签发变更签证,增加投资;对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评审和监督不严格,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力也不够;有些高校没有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四)忽略预算的重要性,各部门之间欠协调
基建与财务部门协调不够,对超规模、超投资和计划外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只有在事后才知道。致使财务人员不能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的计划。当竣工审计决算报告出来,超支计划已成事实。对工程项目的招标,只有当投标单位来交投标保证金时,基建财务人员才知道工程招标已完成。由于各部门协调不够,造成财务人员工作上的被动,影响资金的有效控制,基建项目的管理难以按计划实施。
(五)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高校基建会计人员对于理解和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认识不足,不了解基建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全过程,存在基建账务处理不规范,凭意志办事的现象,使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无序,致使基建项目会计核算混乱。
二、加强高校基建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都具有周期长、投资额大、控制环节多的特点,应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或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是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的基础,其投资估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着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项目整个建设期的投资。要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必须从项目建议书抓起,要依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建设期的预算安排,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合理编制投资估算,既不能有意抬高,又不能故意压低。投资估算要有准确性,如果误差太大可能会导致项目的决策失误,给工程项目后几个阶段的投资控制留下隐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对投资控制具有决定性作用,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对拟建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调查分析、进行经济评价,作出科学的论证,使项目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实施上可行,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切实加强高校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严格履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政府招标中心的规定,必须招投标的基建项目全部进入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对于一些小的项目,不需进入招投标中心,学校也必须进行自主招标。在招投标工作中加强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规定招投标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坚持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制度上堵塞各种漏洞。为维护工程招标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公平竞争性,工程招标管理小组人员要通过集体民主产生,制定工程招标文件也要群策群力。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对各单位投标情况以及投标结果及时公布,形成舆论监督。以此提高工程招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实现招标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的。理顺人、财、物的管理,杜绝个人行为和“暗箱”操作,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而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
(三)加强对工程变更签证的控制
制定严格的具体的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并认真实施。基建工程签证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隐蔽工程、零星工程、工期(时间)。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工程施工图组织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对工程变更签证的控制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成本的高低。对变更签证把关紧一些,工程成本可能低一些,反之,建筑工程成本就可能偏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不是尽善尽美,或是甲方原因,局部工程内容要求进行变更。变更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须经批准后,方能实施签证。按常规,大的变更内容要经过设计部门出具变更通知书,小的变更内容要经过甲方代表和项目监理签字认可。这些变更必须经过严格的手续和程序,必须有甲乙双方和监理部门的签字认可。签证必须及时,尽量不影响工程施工,严禁事后补签。
隐蔽工程、零星工程的签证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同时还要做好图像、数据资料的收集、保管、归档。隐蔽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施工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及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签证。未经验收签证的,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覆盖和隐蔽,否则隐蔽工程变更部分一律不承认工程量,不能进入决算。
(四)会计人员参与招标过程及工程管理过程
会计人员须了解招投标的全过程,了解施工队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情况,了解工程的特点、工期、预算价格、管理方式。会计人员对工程的全部情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在支付工程款、同施工单位进行财务结算等工作中,就可以充分行使监督和控制的职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会计人员应积极参与工程管理,经常到施工现场,向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常识,了解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等等,掌握第一手材料。这样就可以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同施工方进行结算时,作到心中有数。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环节有密切联系,双方应协调配合,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五)提高基建项目管理人员素质
做好基建项目管理,应重视对管理人员培训,多途径、全方位优化基建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结构,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现代的管理人才,基建财务人员不但能够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流程,而且还熟悉基建财务制度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工程技术、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招标、工程投资计划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逐步由传统的核算型人才向现代的核算型和管理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转变。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维权意识、大局意识和执行法规制度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建管理水平。
(六)加强基建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协调
加强基建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协调,积极配合,划分职责,明确分工,建立完善的工作程序。防止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等问题出现。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大型维修项目在开工之前,基建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交工程施工合同、投标函书、开工许可证及支付工程前期费用有关的全部合同,以便作为日后办理各项资金支付的依据。基建部门及时报送基建项目工程进度表,以便财务部门合理安排资金,保证工程备料款、进度款、结算款和物资采购款的及时到位。财务人员按基建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规定,严格按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及时准确地编制基建财务报表满足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对会计信息资料的需要,为能更好地进行项目管理服务。
(七)监理奖罚制度
加强项目监理工作,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在新形势下,高校基建管理部门应发挥自己的优势,不但要参与施工管理,而且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协调处理好与监理单位的关系,充分调动监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积极配合共同把施工过程管理好。目前高校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参与高校建设的监理单位的资质存在差异,管理难度也大。为做好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可采取对监理单位的工作定期进行总结评比的办法,对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认真、负责、严格工序验收、监理效果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差的单位进行处罚,以此来激励各监理单位更加积极,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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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计价模式 高校基建审计 问题及对策
Key words: new pricing model; university infrastructure audit; Problems and Solutions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建设领域逐渐融入国际化市场竞争,建设工程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确定与管理工作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运而生。该计价模式是符合我国目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满足了市场竞争的需要,同时为施工企业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和平台,有利于实现真正的“量”、“价”分离,有利于实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有利于实现项目风险分担、工程款拨付、造价确定及总造价控制等。由于“科教兴国”以及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全国高等院校新校区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数以亿计的建设项目投资,为新计价模式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基地。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基本概念
(一)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又称工程量表,是表现拟建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格式内容包括八个部分: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等。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价格的原则制定,主要用来解决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
二、目前高校基建审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许多高校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在不断增加。根据国家审计署、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高校的基建审计工作已广泛开展。基建审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工程方案设计审计、预算审计、招标投标文件审计、施工合同审计、施工现场审计、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内容。由于基建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漫长、工程建设过程复杂以及受主观客观影响因素较多,这就对高校基建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基本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保护资金的使用安全,避免损失浪费,保证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在各个计价阶段的正确性、权威性、合法性,是摆在高校基建审计人员面前的重要问题。但是从目前高校基建审计的实际情况来看,审计现状不容乐观,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
1、机构设置不健全,审计力量薄弱。
当前高校中普遍存在内审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少现象。在机构设置上,部分高校将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只有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审计工作,而基建审计则基本上处于盲区;即使独立设置审计处,由于对基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和人员结构不合理,部分高校只能在基建工程审计岗位配置财务人员担当。在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工作内容方面往往局限于对工程完工后的结算进行审核,但实际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事后的结算审计无法对基建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致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一旦发现问题,可能再也无法弄清,难以及时纠正,审计监督的作用自然打了折扣。
2、对项目建设特殊性和管理模式差异性认识不足。
从目前高校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和职能分工情况来看,基建项目和维修项目,一般由基建处、后勤产业处、资产处、总务处分别管理或者是由某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由于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管理方法的差异,直接体现在工程项目上的造价控制、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也就千差万别。同时高校大多数基建维修项目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时间性强,为了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多数项目均安排在假期实施,使得事前审计、事中审计时间紧迫,因而审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确定的施工方案随意性大,确定的施工内容不完整,提供的预算书施工图纸不详细,原始施工现场无记录,现场签证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等。从表面上看,基建维修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审计部门都已参与,但要发挥真正审计监督职能很难。有些职能部门认为有审计部门参与把关,就没有尽职尽责,甚至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也推给审计部门,这样一来把矛盾和问题都集中到了审计部门,同时无形中也增加了基建维修工程审核的风险。
3、造价控制与管理存在的漏洞及问题。
3.1 施工前期勘察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
由于基础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地质勘察所涉及的布孔密度,钻孔深度,布孔位置的选取不严肃、不科学,导致地质勘察报告的科学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质疑,直接影响到基础工程设计选型的合理程度。最终导致工程开工建设后基础工程设计变更大,导致工程造价成倍增加,同时也增加了工程基建审计工作的难度和风险。例如在一些高校学生公寓、教师宿舍等工程建设中,施工图设计依据不科学不合理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设计,选择了毛石条形基础或者混凝土条形基础,但是由于基础开挖后发现岩隙分部复杂,并且局部存在夹砂层、溶洞、地下水分布等问题。由于这些情况在勘察设计阶段没有被发现,这时基础类型要全部变更,变更为桩基础或者其他类型基础,造成了资金上的浪费和损失,同时也为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工期索赔提供了借口。按照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像这一类因建设单位和客观条件变化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招标单价、合同金额增加的风险应由建设单位全部承担。
3.2施工准备阶段招投标文件编制存在的问题。
招投标书是招标人为达到择优选择承包人的目的,利用投标者之间的竞争所形成的书面文件。根据国家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或根据建设单位规定必须进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工作进行之前,都要进行招标书的审计工作。招标书的审计能够进一步确保标书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在实际招标工作中,由于招标书中工程量清单编制粗糙、招标控制价编制不详细,设定不科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对综合单价分析表内的记录,表述不完整、不清楚,容易造成人为因素故意漏项。以期在竣工结算阶段向建设单位提出,达到增加结算金额的目的。更有甚者,为了达到低价中标的目的,故意把清单报价中人工工资单价、主要材料单价报低,而把有关取费费率调高;以期在项目实施和结算阶段通过政策性文件调整来获取超额利润等。
3.3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存在的问题。
基建项目合同是甲乙双方签订的法律性文件,是基建项目管理的依据。基建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等。合同种类多,涉及面广,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做好合同的审计工作。完整详细的合同将作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管理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招标文件要求与施工合同要求不一致,从而造成工程实施后竣工结算的造价纠纷。在实际工作中可以经常看到关于调整价格的条款如此规定,即“不管是政策性文件调整还是市场价格波动等一切风险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幅度”。
3.4 工程项目预结算存在的问题。
工程项目预结算书是体现工程项目在不同时间段价值多少规范性文书。其组成的内容大致相同,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间接费。编制方法及步骤也相同,即依据图纸、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关计价文件、市场价格信息等,首先确定工程量,再计算单价,最后形成总价。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所形成预结算书本质区别在于,新的计价方法编制的预结算,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包含工作内容、取费内容更加全面完整也更为复杂。这样一来对工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就要求更为细致,更加严格。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对外加强审计环境建设,对内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1.1加强与各部门沟通与协调。高校审计部门是学校的内部管理机构,在学校主要领导的分管下开展工作。内部审计机构由于组织上的特殊性,开展独立性审计会遇到很多制约因素。要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审计工作,就必须取得领导层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各个职能部门理解和配合。只有这样,基建审计工作才能有序展开,才能确保基建审计项目的质量。只有通过加强审计外部环境建设,积极主动地向领导汇报审计遇到的困难,领会领导的意图,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同时加强与各个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咨询力度,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审计监督合力,为基建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培育良好地外部环境。
1.2以人为本,促进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是顺利开展基建审计工作有力保障,建立健全机构,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从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加强基建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能力的培养,认真学习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的招标评标管理办法、示范性合同文本等等。不断提高计算机辅助审计能力,熟练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的操作及消耗量标准计算规则。并且抓紧制定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基建维修项目审计操作规程及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分工,通过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基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充分认识工程预结算审计的意义,切实把好项目预结算审核关。
2.1工程预结算审计把好材料价格审核关。首先,重点审核送审材料规格、型号、材质要求是否齐全完备、真实有效。其次,了解材料采购数量、采购时间、采购地点及计划付款方式等价格影响因素。再次,审核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是否与当时当地的行情相一致。材料价格一般执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价格信息,当材料价格信息缺项时,可通过市场调查确定预结算材料审计价。通过材料价格审核工作,对合理控制合同总造价,减少结算造价纠纷意义重大。
2.2切实把好工程量审核关。第一,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即审核工程量是否按设计图纸、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工程量审核应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无误,无少算、漏算、多算及重复计算。第二,在新计价模式下技术与经济结合更加紧密,除了认真审核工程实体工程量外,还应该重点把握非实体工程量计算的合理性。例如对安全措施脚手架搭设及模板支撑费用计算,垂直运输工具费用,二次运输、降水排水、夜间施工、成品保护等费用的计算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3切实把好消耗量标准执行关。审核套价是否正确,即审核直接或间接套用消耗量标准基价是否正确。对直接套用消耗量标准单价的,要审核选用的定额子目是否与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特征相一致,项目内容是否相符,计量单位是否一致,有无高套、错套、重套的现象;对换算套用定额单价的,要审核换算的内容是否符合定额规定,消耗的材料、人工是否准确,单价换算是否准确无误。工程预算审核还应重点审核工程项目是否有完善的立项文件,即项目是否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到位。预算取费是否合规、合理、合法,例如不可竞争费用是否按规定计取,间接费、管理费、利润计取是否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等等。
2.4 切实把好送审资料关。项目预结审计时涉及的资料很多包括施工图、竣工图、招投标书、施工日志、隐蔽记录、现场签证、会议纪要等。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直接影响审计结果准确性、公正性,其意义不可小视。第一应加强现场跟踪审计力度,全面及时收集施工现场第一手资料。第二充分发挥现场代表及监理人员熟悉施工现场的作用,确保送审资料的初审质量。第三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资料造假惩罚措施及办法。第四建立诚信档案,使造假施工单位无立足之地。
3、招投标书的审计
3.1完整性审计。招投标书的审计首先要看招投标书的整体构成是否完整。一个完整的招标书主要应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等部分。下面谈谈招标书审计工作中应注重审核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根据招标工程的规模、类型等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的资质应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3.2内容可行性、可操作性审计。招标范围内容应清晰、明确,使得所有投标人在同一个基础上进行报价。如设计图纸中有部分内容招标方决定不计入招标范围,则应在招标书中注明;如招标人对图纸中部分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写入招标书。主要合同条款的约定,招标书中的主要合同条款不仅给投标人提供了报价的依据,也为日后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打下了基础。主要合同条款的审核应按施工合同的审核重点进行。
3.3评标办法审计。评标方法及中标原则的规定应合理,操作性强。评标方法一般有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和综合评标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仅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评审,报价最低者中标,综合评标法的评审则包括对标书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评标方法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来确定。一般说来,工程规模不大,施工难度较小的工程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即可;而对于规模较大,设计较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则采取综合评标法评标。由于招标书内容较多,篇幅较大,文中有不少相互引用及印证的内容,因此审核中要注意招标书中前后文字表述内容一致,不能有矛盾或说明不清的地方。如在采用综合评标法的招标书中,往往会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获奖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则招标书中应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准备相应的证件及资料,以给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统一的竞争条件,避免日后因标书中内容不完善引起纠纷。
3.4投标书有效性审计。对投标文件审核除了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外,还要重点审核其报价是否低于企业成本价,是否漏项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等。
4、基建合同的审计
基建合同的审计首先应审核合同乙方是否具有相应资格:按国家规定应该进行招标的工程其承建单位是否是通过招标确定,尚未达到招标标准的工程是否按建设单位相关规定进行了邀请招标或履行了承建单位确定手续。其次要详细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合法、完善。基建合同中,施工合同相对于其他合同来说,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如签订过于草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难以作为管理的依据,也容易引起甲乙双方争议,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4.1首先,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相符程度的审核。在施工合同的审计过程中,应根据招标书中有关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中注明的中标价、投标工期、质量要求的主要内容进行审计。招标书中没有约定的其他合同条款以及直接委托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业务惯例及充分尊重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审核。
4.2其次,合同协议书的审核。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合同协议书中涉及工程工期、质量、价格等内容,文字量相对较少但却非常关键。合同协议书的审核重点是工程承包范围是否完整、合同工期的计算是否正确、合同价款大小写是否正确无误,合同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等。
4.3最后,合同专用条款的审核。合同的专用条款是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正后形成的条款。由于具体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各不相同,施工现场和外部环境条件各异,因此必须有反映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的专用条款。对需补充、修正甚至弃用的通用条款,应按其在通用条款中的编号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相应说明。对专用条款应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专用条款能够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拟定,确保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都能从专用条款中找到相关的依据来解决。
四、结语
基建审计是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的一项工作。作为基建审计人员,首先应充分认识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建设工程领域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为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同时也为招标投标计价提供公平、公开的平台,杜绝了暗箱操作;为施工阶段施工索赔、拨付工程款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减少竣工结算工程造价纠纷创造了条件。其次要熟悉掌握国家现行与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工作;同时积极宣传新计价规范,大力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再次应具备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基本知识、熟悉掌握及熟练运用预算知识,在工作的同时加强学习,确保业务水平能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最后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尽职尽责,耐心仔细。只有具备了以上条件,才能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更好地完成基建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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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海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4 49
【关键词】 科研经费; 管理体系; 管理实践
中图分类号:G47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9-0028-04
前 言
研究型大学是中国科研实力最强的大学、中国高等教育的脊梁,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一、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目前,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呈现以下特点:
(一)管理复杂化
科研经费总量增长迅速。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科技活动投入总量在过去的五年间保持着逐年增长(见表1)。
经费来源多元化。不同来源渠道的经费在管理上的要求不尽相同,导致科研经费管理的复杂化(见表2)。
(二)学校法人责任更加重大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文中明确提出“强化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的职责,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中进一步提出“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分级管理体制,强化学校主体责任”。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自不断扩大,与此同时监管责任亦更加重大。
(三)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上的问题和矛盾突出
近年来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上暴露了一系列问题。2012―2013年上半年,教育部通报处理了七个科研经费使用违法案件。其中涉及违法经费数和违法手段均令人触目惊心,主要集中在以下问题:通过虚假发票来套取资金;冒领劳务费骗取资金;通过合作单位,将设备采购部分费用转到个人账户;虚报汽车费、耗材费;差旅费报销不实,以白条抵账;隐瞒协作关系,将有关费用转到利益公司等。
(四)国家监管力度加大
国家政策层面,项目主管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开展多项活动。
1.科技部层面:(1)财政部、科技部于2011年9月出台《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揭开了国家“十二五”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改革的新篇章。(2)科技部于2012年6月召开专门的政策培训会议。
2.教育部层面:(1)2011年12月,教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2)2012年3月教育部选取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5所中央高校开展“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试点工作”。(3)2012年12月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同时出台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三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项目)管理。(4)2013年3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由教育部监察局、巡视办于5月、9月分两个批次对75所部属高校进行全面检查。
3.上海市层面: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于2012年开始着手制定、2013年11月正式出台新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审计层面,国家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在加大,监管的方式和手段也更加先进和多样。表现在以下方面:审计密度不断加大;审计形式多样;审计范围增大;审计科目增多;审计内容延伸;审计对象扩大;审计方式改变。
二、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构建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应当由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管理政策、管理手段、管理培训、管理关键点和监督检查七个方面有机构成。
(一)管理机制: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
1.顶层设计
学校正式成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小组,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科研院、财务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财务处。
2.管理机制
为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明确院(系)的监管责任,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协同合作、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对科研项目采取“职能部门―院(系)、直属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三级管理模式。
完善建议:定期对各职能部门、院(系)、项目责任人的职责进行细化和明确;建立一个学校层面的科研经费管理协调机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决策协调。
(二)管理模式:不断尝试创新
1.成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部门,为科研经费相关事宜提供全过程服务。
2.成立专门的科研项目过程管理部门,对以学校名义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进行过程管理、质量考核和诚信管理,并为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保障服务。
3.成立专门的招投标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科研经费设备购置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三)管理政策:不断更新完善
学校为完善内部控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1.宏观层面
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整体性、全局性、基础性问题,学校在更新和完善原有2006年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于2013年3月正式出台了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微观层面
学校针对某类科研项目,如国防科研项目、国家重大专项项目(民口)、横向科研项目等,制定了专门的经费管理办法。同时,针对经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细节操作问题,结合项目主管部门经费管理政策的变化,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充规定和操作细则。
完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业务管理部门起草出台各专项领域的管理办法和各重点环节的操作细则;在保持过程管理程序和审批原则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针对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更新操作规则,争取每半年出台一版审批规定;针对已经正式出台的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需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
(四)管理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为了便捷经费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学校尝试建立了以下信息系统:
1.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串联起科研项目从申报、立项到执行、验收的数字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2.财务预算控制系统:主要用于控制所有纵向科研经费预算。
3.财务报销预约系统:主要服务于项目负责人通过网上预约进行财务报销。旨在提高财务报销效率,节约项目负责人的财务报销时间成本。
4.“校园一卡通”授权系统:取消了原本的经费本和经费章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可以更加自如的使用和管理经费。
5.辅助财务决算系统:主要用于初步自动生成决算报表,辅助项目负责人编制财务决算。
以上系统相互关联、有序配合,为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完善建议:科研、财务、设备等各职能部门需协同合作,打破信息壁垒,建设一个集科研项目、财务、设备等信息为一体的信息系统;全速推进近10年的科研项目档案电子化,在目前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设科研档案信息系统,并制定科研档案查询和管理办法。
(五)管理培训:定期开展
2010―2013年,学校共组织全校性科研工作会议和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培训12次,学校各级领导多次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直属单位的领导、科研秘书和重点项目负责人等共计逾1 200人次参加培训。
完善建议:积极拓展沟通渠道,定期召开沟通和培训会议,加强上级部门、学校机关、院(系)和一线科研教师在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管理方法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一定规模的沟通培训会议争取一学期一次;针对实际问题的调研、宣讲要不定期开展。
(六)管理关键点:规范合作项目并严格外拨经费审核
为切实强化对外协合作合同(协议)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的审核,学校科研院和财务处严把审核和外拨资金关,要求所有涉及转出外协资金的项目都必须填写《外协技术合同(协议)责任保证及审批表》,并附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和项目合同。
外协合同的管理实行课题负责人承诺制,即课题负责人作为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外协/外包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进行承诺,保证严格遵守《合同法》及学校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与外协单位无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七)监督检查:不断加强
学校建立了包括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科研经费协同管理及监督检查体系。将科研经费纳入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范围,对全部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对重大、重点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同时,学校也建立了通畅的反映和举报问题的渠道。学校监察处对收到的有关科研经费问题的来电来信举报十分重视,组织专人进行明察暗访,摸清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分管科研的领导,要求各项目所在院(系)据实处理。
完善建议:结合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各项审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例如大额或小额多次的外协费、不合理的测试加工费、评审费、劳务费审批、不合理的设备、材料购置合同审批等,要及时预警,积极协同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三、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的进一步思考
在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客观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一)关于间接费用统筹使用方案及预算编制
面临问题:教授个人利益与学校公共利益难以统一。部分项目负责人出于种种原因,预算中填列的间接费用比例不足甚至为零,这导致学校对科研的投入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建议对策:间接费用(包括绩效)在预算系统中直接按照政策比例自动生成;从多个层面加强预算编制审核,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比例做足间接费用;如是参与课题,希望项目主管部门能规范课题承担单位行为,给予合作单位足额的间接费用补贴。
具体措施:出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编制审核。
(二)关于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范围、权限与程序
面临问题:学校对纵向科研项目实施严格的预算控制,但项目执行过程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项目实际开支与预算部分偏离的合理性和普遍性。
建议对策:在项目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明确学校预算调整的范围、权限与程序;建议项目主管部门给予明确的预算调整指导意见,并考虑科研活动的固有规律,给予项目尽可能宽松的预算调整空间。如:(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教育部项目等的预算调整权限也可下放到承担单位;(2)六类预算科目(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也可以有一定的调增空间。
具体措施:通过制定《财务操作规定》,明确预算调整的范围、权限与程序。
(三)关于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管理
面临问题:管理上缺少细致完善的管理机制,导致监管职责弱化,经费支出存在无序性和随意性。
建议对策:疏堵结合,将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化、合规化、合理化,从制度上堵住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保护项目负责人不误入歧途;疏通激励渠道,维护科研人员的合法权利,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具体措施:通过制定《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达到以上目的。
(四)关于项目结余经费的处理
面临问题:“结题不结账”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大量账面资金闲置,降低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建议对策: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允许项目承担单位保留结余经费,用于支持科学预研、原创研究、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等,以此提高学校科研工作水平;依靠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针对即将结题的科研项目要设立提醒机制,按时提出验收要求;并且项目一旦验收结束,及时反馈结题信息,做到及时结题结账。
具体措施:出台《科研预研基金管理办法》,允许学校以结余经费为主设立预研基金,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结 语
研究型大学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是大势所趋、迫在眉睫。结合上海交通大学的科研经费管理实践,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可以从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管理政策、管理手段、管理培训、管理关键点和监督检查七个方面来构建和完善。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改革的过程中,研究型大学也客观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需要在实践与探索中思考与进步,不断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S].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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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冉洪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创新与审计实施探索[J].会计之友,2013(12中).
关键词:造价咨询;项目特征;审计机制
1项目背景
高校某宿舍工程立项金额为3500万,建筑面积约16000㎡,层数6层,高度20.8米,按标准属中型规模。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招标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由社会审计机构审核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审定时经设计院、招标、社会审计机构3方多次的会议审核,有效的把招标控制价控制在设计概算范围内。项目经招标后,合同履行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项目特征说明存在描述不准确的问题,图纸描述管桩为“桩径D=500mm、壁厚125mm的AB型桩”,而工程量清单子项目特征描述管桩为“桩径D=500mm、壁厚100mm的AB型桩”,该缺陷引起施工方的索赔。2案例分析根据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中有的,材料单价按施工同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下浮25%,没有的,先由监理工程师审定,再报发包人根据市场调查情况确定。(1)单位价差。①第一种方法(暂按照施工同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某品牌管桩价格):φ500×125管桩单价*75%-φ500×100管桩(管桩投标主材单价)=168.00×75%-120.73(管桩投标主材单价)=126.00-120.73=5.27元;②第二种方法(暂按照施工同期《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管桩综合价格):φ500×125管桩单价*75%-φ500×100管桩(管桩投标主材单价)=149.57×75%-120.73=-8.55元;(2)管桩总数量=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数量+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试验桩)数量=5608.8+119.7=5728.5米;(3)估算补偿金额=管桩总数量×价差×(1+税金11%)×(1-投标下浮率4.83%)。①第一种方法(暂按照某品牌价格)估算补偿金额为:31891元;②第二种方法(暂按综合价格)估算补偿金额为:根据合同约定,由于φ500×125管桩单价下浮25%后已低于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可不予补偿。在本案例分析中,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的
2种估算补偿计算方
式从审计角度是比较理想的方法,但也有商酌的地方,如主材下浮25%后还要再按投标下浮率下浮以及综合单价是各种品牌管桩的平均价,施工方不一定认可该计算方式。合同履行时,施工方仍未提供实施方案预算,职能部门留待竣工结算时送审审定。
3案例引起的风险分析
3.1造价咨询行业服务质量不足
近年来,国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政府职能改革,积极推动市场自由竞争的活力。粤发改价格〔2015〕147号文的放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造价咨询服务费不再执行国家指导价。在当前市场下,招投标竞价没有最低价限制的约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为承揽业务,造价咨询单位恶性竞争,投标时可以在前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下浮30%或以上。招投标阶段与竣工结算阶段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所不同,竣工结算可以按照扣减率给予造价咨询单位一定比例的奖励机制,招投标只能按照预算报价来收取,服务收费金额变化不大。在造价咨询费用低下的情况下,咨询单位只能通过压缩项目投入来保持公司利润。从本案例招标控制价经过3家社会服务单位核对但仍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的情况,可看到现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行业质量不足是普遍的现象。
3.2造价偏差的不可控性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案例中,经设计院复核,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管壁厚度的问题须按图施工。施工合同条款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该次管桩管壁厚度描述不准确必然引起价款金额调整,但价款调整的大小须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才能确定,人为误差因素不可控。
3.3内部审计问题
“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1],“提倡高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依据项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本案例由编制单位提供招标控制价计算文稿,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导入计算文稿来审核招标控制价。在审计过程中,施工图纸设计问题、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施工图纸的屡次变更等牵扯审核人员大量时间和精力,造价咨询单位对其重点审核,但对计算文稿项目特征说明未提出意见。
4招投标阶段审计对策与建议
4.1制定灵活的审计机制
参照2011年的收费标准,从委托方角度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但对于受委托方所需要投入的资源就大不一样。内部审计可根据工程的规模、重要性以及时间来决定委托服务的内容。对于重点项目,内部审计可提前介入,并由委托审核预算更改为编制预算服务,通过不同公司编制的预算来核对项目子项、项目特征说明、单位、数量、价格等差别一目了然;同时,内部审计和业务部门委托社会咨询单位服务时间相近,更有利于减少内部流程的审核时间。
4.2明确内部审计职能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内部审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经济管理活动进行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其覆盖面广、专业性强。考虑到审计资源配备的不足,部门管理办法中应明确内部审计各阶段或重点环节的职能,从单位制度上划分内部审计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4.3重视施工招标文件的审查
招投标审查和合同审查是事前审计工作重点。内部审计意见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内部经济活动的评价,对外并无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经后,招标人需承担相应法律和行政责任。对事中审计、事后审计,招标文件的审查更有利于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4.4招标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相结合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等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是招标人需求的体现,投标人投标时需对其认可或说明。为避免招标工程量的缺陷,合同条款中可加入风险控制的条款。标准施工合同范本已经有相关完善的规定,招标前可根据项目侧重点适当调整,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一起出去,对工程实施以及造价结算有直接的影响。
参考文献
一、创新社会管理,拓展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为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平顶山市政府及时调整物业管理进社区领导机构,积极组织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分管同志参加各种形式的物业管理进社区政策法规培训和业务座谈会,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宣传力度,将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的主战场由市区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内。同时,市房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大胆创新社会管理,整合社区各方资源,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小组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物业管理区域业委会与社区居民小组合署办公模式,业委会主任兼任居民小组长,业委会既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行使业主大会授予的经济管理职责,又可在居民小组范围内依法行使居委会赋予的社会管理职责。业委会和居民小组实行“一套班子、二块牌子、三种职能”的新型社区基层管理模式,减少社区管理层级,整合社区管理队伍,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物业管理、文明教育水平,形成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合力,使社区真正成为和谐社会的载体,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便捷化的社区服务。
二、规范管理服务,大力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强化监督管理措施,构建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物业管理区域五级监管体系,成立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设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督查热线,配备物业管理督察110专用车辆,开展物业管理市场联合执法活动,严格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物业服务行为。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推行企业资质会审公示报批制度、企业资质年度动态考核制度、限期整改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业主重大投诉查证一票否决制度、企业分类指导管理制度。同时,市房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不再以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作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划分标准,而是将物业服务市场价格竞争机制完善程度作为划分标准。在划分标准上更加科学、合理,并为物业管理市场招标投标制度的推行预留了空间。住宅小区内的公共收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项目(前期物业管理项目除外)和各类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及特约服务、代收代办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此外,平顶山市还制定出台了《平顶山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市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推行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度,健全物业承接查验交接保修制度,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优胜劣汰、进出自由的物业管理市场新格局。
三、完善制度体系,引导扶持业主委员会规范自治
制定出台了《平顶山市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备案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平顶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和备案程序;在全省率先印制颁发了《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全面推行业主委员会行政确认制度;实行了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配套出台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示范文本,进一步明确了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权限和义务,规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完善了业主自我管理模式。此外,制定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为全市17000多套住宅建立了“养老金”。
四、制定政策措施,积极培育物业服务产业
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市房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并了《平顶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2011年本),从基本要求、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及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和装饰装修管理等7个部分对物业服务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推进物业服务的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着力构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档次。同时,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文化活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推出兼顾业主公共性和个性化需求的“管家”式服务,实现由传统“保姆”式服务的跃升,扩展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和领域。此外,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争创市级、省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对原有示范项目严格开展复查复验工作,增强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企业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档次。
关键词:高等学校;政府采购;问题对策
高校政府采购是指各类高等院校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高校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共资源配置最优化。作为财政的一项主要改革内容,在高校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1]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高校推行政府采购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认知片面,执行观念淡薄
首先政府采购的确在某些方面约束了高校分散购买的自,这必然触动了部分高校的切身利益,其次利益平衡和价格公平是政府采购的最终目标,而非高校利益最大化,再者一些高校领导对政府采购认知不够,片面地认为集中采购的质量、品牌、价格不理想,保证不了高教科研采购项目的及时性、特殊性,从而对政府采购存在消极抵触情绪,不愿实行集中采购,进而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采购预算编制不严密,执行与编制脱节
财政部门一般要求高校提前半年根据下年度财务预算编制下年度采购计划,由于高校组织机构层次多,所以要兼顾巨细编制详尽的计划确实难度较大。有些高校为了完成编制年度预算任务,并没有根据当年的财务收支平衡来确定下一年度的预算,乱报、虚报、漏报情况时有发生,致使采购预算编制不严密。
有些高校对政府采购执行的计划性认识不强,对采购时效要求高,普遍存在即采即购现象,再次执行时频繁变更采购指标,频繁修改采购设备的参数、型号,造成政府采购项目分散,难以达到集中采购规模,最终造成计划编制与预算执行的严重脱节。
(三)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高校没有制定一个完善的采购制度,采购部门、财务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验收入库部门间职责不清,管采不分离,没有规范的采购管理体系,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采购活动随意,私下交易等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
(四)程序繁琐周期过长,采购模式创新不足
政府采购流程包括编制采购计划、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编制招标公告、开标评标、签订合同、验货入库、款项支付、信息回馈等一整套工作程序,程序繁琐。公开招标从招标文件发出至合同执行完毕至少要2个月。目前引入的网上竞价方式虽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采购周期,但高校采购时效性强、计划性差、专用设备多,电子采购不能满足高校教研的迫切要求,由此致使高校对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不高。
二、强化高校政府采购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
1.加大在全校范围内的宣传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如利用校园网、学报期刊、财务手册等平台,宣传国家推行采购制度是为了提高资金配置效益,对教职工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疑虑耐心解释,由被动变为主动,树立资金的效益意识和节约意识。
2.积极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政府采购法律知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制定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结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采购合法有序进行。
3.财政部门采购处人员强化机关服务意识,多下基层,与高校多沟通协调,对具体业务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征询有益的意见,简化流程,提高采购效能。
(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落实预算管理机制
1.强化高校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计划工作。各学院科室结合总体发展规划,根据第二年预计需要的教学、科研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品种、等级、数量,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完善综合平衡预算,各院部先逐级上报,分轻重缓急,有序安排,确保学校重点支持项目的开展,避免重复或超量采购而产生浪费。
2.政府采购处在部门预算“二下”前,对各单位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汇总送达相关业务处、室,业务处、室督促单位部门及时做好预算修改工作,保证政府采购预算随部门预算一并下达。业务处室对单位部门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需要进行补充说明时,在每年3月底前,汇总送达政府采购处备查,并作为政府采购处审核各单位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的依据。
3.强化采购制约机制,增强预算执行刚性,杜绝违规变通采购现象。高校领导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财务部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主动接受地方财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要求,凡属于集中采购项目,一律实行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属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履行分散采购审批手续,以此节约成本,发挥高校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
1.建立全面合理有效的采购管理模式,设立以监察审计为监管机构、高校财务部门为主管机构、采购部门为执行机构的“三权分立”组织机构,形成责权利明确,相互制衡的制度约束机制。同时在校园网公示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操作流程,使信息公开,接受全方面的监督,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
2.完善高校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由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结合采购活动实际,制定相关监督制度,实施联合监督体制,如制定政府采购监察工作规定、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规定等,使各项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学校采购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监察部门负责招投标程序,重点监督检查招投标文件的制定,招投标方式的确定,评委的组成,开标、评标等环节。审计部门主要对采购活动进行事中跟踪及事后评审,对采购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审查,使有限资金发挥应有效益,达到细化预算,强化预算的目的。
(四)实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灵活运用各种政府采购方式
1.高校应根据政府采购法规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灵活运用多种采购方式。集中采购是较为规范的采购模式,一般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如通用类物资采购用集中采购方式,可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单位实行分散采购,避免了多道采购程序,这样不仅提高采购时效,还能对产品实地调研,满足高校科研对物资设备的特殊要求。
2.对供应商较少的采购项目,可实施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以便灵活与供应商就产品性能价格进行沟通。对那些数量少,品种单一,单一来源有特殊用途的设备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3.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网络信息平台,开展电子化采购,在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网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申请、合同要素备案、采购结果登记、资金支付申请,简化采购程序,缩短采购周期。
此外,为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可启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通知系统。由计算机从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采购单位参加项目评审会的有关事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管用分享”的管理办法,评审专家的聘任条件由省财政部门统一规定,各省辖市财政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评审专家的公开征集、审核和聘任等工作,以此完善评审专家库的管理。
参考文献:
[1]扈纪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释义及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
[2]张丽燕.加强审计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J].财会研究,2005(03).
(一)建立全过程跟踪审计三级复核制度审计是学校把关的部门,是一个科学、严谨的部门,审计的意见、建议经常会被作为决策的依据,这就需要我们在提出审计建议前要经过内部充分讨论。三级复核制度,就是对需要解决的事项经过初审意见、复审意见、终审意见三个专业人员提出意见,最终得出审计意见的制度。三级复核制度在合同审核、进度款的支付、工程变更管理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制定基建工程跟踪审计的管理制度制度是过去先进经验的总结,又反过来指导现在的工作,现在的先进经验又会不断完善过去的制度。制定管理制度,一方面可以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的各个阶段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也可以划分与其他联系紧密部门的工作界限,如与建设管理部门、招标管理部门。所以,制定管理制度是十分有利于开展跟踪审计工作的。
(三)注意全过程跟踪审计中的职责定位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审计部门很容易迷失自己的定位:大包大揽,发号施令。这是极其错误的。审计部门是参谋部门,审计意见是咨询、建议性的,审计目标不是得出强制性结论而是重在提出改进建议。审计要保持其独立性,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审计的职能是监督与服务,而不是管理,审计部门要分清职责,规避审计风险。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
如前所述,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决策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往往是一些关键环节,这些关键环节处理得好,可以有效控制项目的造价。
(一)决策立项阶段
这一阶段决定项目上不上的问题。对于大型项目的立项,按规定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对于由学校自主决策的项目需要考虑如下:1.学校应有长远的考虑,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如,场地“三通一平”工作一般由学校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完成。但决策不好,这样一件小事也会严重影响造价。有些拟建项目用地由于地势低洼,建设单位决定在施工单位进场前进行土方回填,以把场地平整。然而,施工单位进场后就会进行基坑开挖,造成重复建设。甚至有些情况下,还会因为土方回填太深需要进行基础处理,严重影响造价。2.局部建筑风格要服从总体建筑风格。
(二)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的费用不多,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却很大。所以学校应十分重视设计阶段的管理。设计阶段应注意几个问题:1.限额设计所谓限额设计是指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限额指标进行施工图设计,比如每平米含钢量不能超过40Kg,每平米造价不能超过1200元等。设计人员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往往趋于保守设计,不愿进行优化调整。采用合理的限额设计,能够调动设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资源。2.重视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是使用单位提出的,也是设计人员开展设计的主要依据。然而正是这样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在高校管理中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有的使用单位狮子大开口,提出了很多超出了自己使用需求的要求;还有的使用单位觉得反正建筑还没建,随时都可以改,于是就随便提了些要求。等建筑开始建起来后,这些使用单位就开始急了,要求改这里改那里。这就为造价控制带来了很大麻烦。因此,高校管理中要重视设计任务书,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严禁随意更改已经确认的设计方案。3.二次深化设计,要可计价二次深化设计主要指一些需要特殊设计资质的部分设计,如幕墙、天窗等部分的设计。学校,这种公共场所,很多地方用到幕墙,然而施工图纸中往往只有一句话“幕墙详专业厂家设计”,正是这句话害人。因为预算中不明做法,无法计价,只能列暂估价。施工时,施工单位就来找学校议价,议价过程中,学校是很被动的。对于二次深化设计部分,笔者认为,原设计单位应说明主要技术参数,要可计价,投标时充分竞争,避免施工中再谈。4.学校应建立图纸符合性审查小组,对建筑外观、功能等进行符合性审查过去,设计单位出图并按规定审图后,学校就开始按此图纸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当项目建起来后,就开始觉得这里不好看,那里功能不符合要求。于是,外墙涂料改为外墙砖,塑钢窗改为铝合金窗,600*600地砖改为800*800地砖等等之类的变更随之而来,看似理由充分,但这为造价控制带来了极大挑战,因为这些全部要重新议价。所以,学校有必要建立图纸符合性审查小组,审查小组主要由建设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审计部门、技术支持专家组成,主要对拟建项目的使用功能、外观、限额指标等图纸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有问题在编制预算之前就修改好,这样就能减少施工中的变更,控制造价。
(三)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也是个很重要的阶段,它体现了市场竞争。全过程跟踪审计在招投标阶段主要控制以下几个关键环节:1.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审计部门应对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项目的细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清单是否缺项,材料价格是否客观等,如有设计不明确的地方,应先明确设计,才能计价。需要设立重点清单时,很多人以为重点清单应设在合价金额大的项目,其实不然。设立重点清单主要是为了控制不平衡报价。就投标人而言,不平衡报价是一种投标策略,而就招标人来说,若不能及时准确识别和防范,必将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造成经济损失[3]。重点清单应设置在土方、计日工、暂定工程量的项目等施工时工程量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的清单项目。2.招标文件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核应特别关注评标办法的设置、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原则、合同专用条款等内容。
(四)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中最漫长的阶段,也是矛盾最多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审计部门要处理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各方的关系,造价控制的主要环节有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合同审核施工合同是进行造价控制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施工合同一定要仔细审核。施工合同应该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范本一致,审核时应注意:第一,工程有无预付款以及预付款的支付、扣除方法;第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工程进度款一般合同内部分按核定造价的80%支付,合同外部分按60%支付;第三,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价原则是否说明清楚;第四,措施项目的调整办法;第五,可调价格的材料范围;第六,合同附加条款;等等。2.隐蔽工程、签证的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在隐蔽工程覆盖前见证、取样,签证工程发生时,核实工程量。这一过程,审计人员很容易被甲方代表拉去共同管理工地,此时应牢记自己的职责定位:隐蔽工程审计人员只是见证、取样,不是来管理质量的,当然发现质量有问题也可以向甲方代表提出;签证单也不是所有的都需要核实,对于需要现场核量的,笔者认为审计人员应在现场收方单上签字确认,但签证单上不应要求审计人员签字。3.工程变更审计设计变更是施工开始后对造价影响最大的因素,有的变更甚至增加造价上千万。对于工程变更应加强管理,制定专门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才能有效地控制造价。如果在设计阶段控制好了工程变更,那么施工阶段就会比较容易管理。对于确实需要变更的事项,可以按变更事项金额的大小由不同部门决定。如变更在10万元以内可以由建设管理部门决定;变更超过10万元应由学校几个相关部门联合一起决定。
(五)竣工结算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