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街道劳动保障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24 09:44:26

导语: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街道劳动保障工作计划

第1篇

一、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累计净增就业1963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00%,其中就业困难对象3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10%,免费职业介绍167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10%,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成功4户,金额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3%,劳务输出总量1759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7%,当年新增451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66%,城乡职业技能培训21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3%。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2、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一是根据“四有六到位”的要求和我区的特点,积极开展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劳务输出工作,规范了各所站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局于开办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新法律,《城镇居民医保实施细则》、《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以及有关就业、培训、退休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3、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一是积极实行社会保险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今年全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4人。二是扎实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和《安徽省就业服务卡》的发放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8人,《就业服务卡》1460人。

4、认真做好劳务工作。今年以来,共签订劳务合同50份,代办退休53人,开具医保工龄等各类证明62份,接待政策咨询、档案查询等260人次。

(三)逐步规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今年我区加强了退管服务费的规范管理,实行区级统管,各乡镇以报帐的形式使用退管服务费。

2、为实现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后“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我区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社会化管理服务“六个到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地开展服务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生活,并积极为其进行健康体检,今年参加体检的退休人员达676人。

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中秋、国庆、重阳”节日活动的通知》(蚌劳社秘[2011]42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区域广泛、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散的特点,我区分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慰问活动、参观游览等,充分展现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充实、豁达开朗、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

4、认真开展“银发帮扶”工程。使得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原公益性岗位落聘有就业愿望的人员通过考核和上岗培训,成为我区“银发帮扶”助老员。我区现已安排4名助老员与有帮扶需求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对接。

(四)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全面完成

我区今年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并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

(五)开展帮扶农村零转移就业家户调查摸底工作。

我区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从2011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除零转移农户”活动,各乡镇正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区暂无零转移农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努力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

(六)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

一是通过劳动年审和劳动用工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现已发放年审资料53户(年审工作尚在进行中),已审查16户,审查合格15户,限期整改1户, 劳动合同鉴证326份,办理社会保险156人。

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七)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我局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做好工作。第一,我局把各乡镇失地转城人员列为此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重点人群,以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为平台,在人员密集地区进行经常性、普遍性的宣传;第二,积极与区教育局协调,做好在校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宣传工作,提高参保积极性;第三,我局会同淮滨街道,调查了解因家庭生活困难,有意向参保而无钱缴费的城镇低保户73人,需要参保资金14454元,正向区政府积极争取补助资金,使他们能够顺利参保。截止至9月底,我区已参保登记4175人,完成今年任务的139%,其中社区居民参保登记1127人,在校生参保登记3048人。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我局自2011年元月份,按月对享受生活费人员的生存状况和参加社保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1-10月份共发放生活费738人次139942元。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目前,淮上再就业园区一期工程已建成四幢厂房,建筑面积约11400平方米;水、电、路、电信等基础设施也陆续建成,完成投资1500万元。目前1#、2#、7#、8#厂房已分别租赁给 “蚌埠市利特尔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江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和 “格锐叉车属具有限公司”。这几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已达1500万元,预计2011年销售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60余人。此外,新招商入驻的“蚌埠市永平丝印材料器材设备厂”和“易斯贝能生物科技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手续,预计两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达5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40余人。

(二)成立淮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2.08万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9万余人)日益增多,他们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乏非农业生产的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差,迫切需要技能培训;而我区境内的蚌埠市工业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入驻的近百家企业,也迫切需要招收大量的熟练技工,这一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我区日显突出,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有效促进其转移就业,我局年初即积极筹建淮上区技能培训学校,并于今年3月经市局验收批准成立,开设了维修电工、焊工、机械加工、种植养殖、缝纫、玻璃制造、印刷、礼仪等十个专业,面向我区广大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培训学员2118人,其中种(养)植培训178人、餐饮培训150人、计算机操作培训503人、缝纫培训450人,焊工培训50人、粮油食品加工培训5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07人。

(三)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摸底调查工作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推进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并积极配合区建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征地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及审批工作。自XX年年7月1日至今,我区已经审批的被征土地有2557.1655亩,其中耕地1267.116亩;涉及小蚌埠、吴小街两乡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3288户11545人,符合参保条件有5266人,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1283人(以上数据不包括XX年年7月1日之前被征土地的农民)。涉及被征地农民参保资金共计5055.36万元,其中我区应预留土地补偿金的70%为872.0935万元和提高的征地补偿费为1689.4881万元,两项资金共计2561.5815万元,不足部分由区政府兜底。截至目前,应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的有1283人,每年需要支出123.168万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街居平台建设及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尽管各乡镇(街道)根据区政府《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通知》(淮政办[XX]24号)文件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工作站,事务所平台建设现已较规范,工作进展正常有序,但各乡镇领导对事务所和工作站的工作指导和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平台建设仍显滞后,尤其乡镇的社区平台仍未达到“四有六到位”的要求,社区工作也未正常开展。二是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仍显滞后

对于繁重的培训任务(除众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外,全区每年新成长劳动力近XX人)而言,我区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日显滞后,急需区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以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任重道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样一件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推行起来远非想象之中那么容易,其中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关政策的缺陷及资金的筹措等问题恐将影响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并为日后的上访和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1、此次出台的《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针对同为被征地的农民却实行区别对待,XX年7月1日征地前后缴费和待遇均有所不同(7月1号之前的被征地农民参保,与之后的参保农民不同,他们必须按年龄补缴4800、6400、8000、9600元四个标准的费用,才能领取每月80元的基本养老金),我区失地农民的土地大都为XX年年7月1日以前被征用,这部分失地农民对《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意见很大,可能将会形成一些不稳定因素。2、此次实行的“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政策,其发放的养老金难以对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养老提供充实的保障, 因而其吸引力不足。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尚未设立,财政资金缺口较大且未到位。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带来极大的不稳定隐患,也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五、2011年工作计划

1、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尤其是乡镇、社区平台建设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真正做到“四有六到位”,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做事、有制度理事;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落实到位。在下半年,依托劳动保障各级平台,继续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全年市区级目标顺利完成。

2、加强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我局“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和“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两项保障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继续做好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4、督促区政府抓紧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现在正在对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进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工作,符合条件人员(男60岁女55岁)将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第2篇

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林庄村劳动保障工作在区劳动局的精心指导及汤泉街道劳动所的大力支持下。努力创新思维,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扶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不断加强和完善了村转移就业工作,促进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劳动保障工作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其中农村劳动力235人,全村户籍人口379人。转移就业230人,转移率达97%以上;援助困难人员就业2人,完成100%农村劳动力转移23人,完成230%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9人,完成150%培育自主创业者2人,带动就业12人,完成100%失业保险金认定准确率100%新农保参保率100%

二、建立健全各类基础台账

失业人员跟踪花名册、新增就业岗位花名册、农村劳动力转移花名册、劳动力输出花名册、就业困难帮扶花名册、农村劳动力跟踪花名册等)对这些台帐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建立健全劳动保障18项基础工作台帐。定期更新。特别是失业人员跟踪的管理,基础台账的一大重点,对此类人员采取上门或者电话回访的形式,解他生活状况、失业原因,择业愿望,技能水平,就业去向等基础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未就业人员另建台帐,根据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尽快提供相应用工信息,跟踪服务率达95%以上。建立农村劳动力跟踪花名册,及时掌握更新劳动力人员基础信息、就业转移情况。

三、为本村失业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村积极与街道劳动保障所联系最新用工信息及空岗信息,为保证本村失业人员顺利就业。然后反馈给村失业人员。每季度街道会开展专场招聘会,村劳动保障站都及时与村民联系,让他根据自己的个人技能情况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对于没有一技之长人员为他举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指导培训,为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同时为了尽快让村困难人员就业或再就业,劳动保障站还利用人脉关系等多种渠道解决了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另外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向他提供各项创业优惠政策、优惠条件,同时了解他要求、愿望,解答他咨询问题。及时向他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荐他参加市、区组织的创业培训,并为他创业提供便利。村劳动保障站的鼓励下现已有2人自主创业,并带动下岗失业人员12人,解决了村劳动力就业难问题。

四、加大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

对于今后的劳动保障工作,林庄村劳动保障站应精益求精,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信息,推进新农保工作。

林庄村劳动保障站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围绕街道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来开展工作

2.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台帐

第3篇

为有效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闽劳社[*]105号)的要求,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年*、*两市做为试点城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已取得进展,2009年,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2010年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部署,整休推进,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年完成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年已完成试点工作,今、明两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要参照“南劳社[*]综94号”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并参照“南劳社[*]综251号”文精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设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组织网络,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奠定组织基础。2009年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着手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

(二)抓好人员培训,建立健全队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要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地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其职责。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由省厅纽织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任;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由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请。为了节省差旅开支方便参训人员,初步定四个点集中培训:延平、顺昌集中延平区;建瓯、政和、松溪集中建瓯市;建阳、浦城集中建阳市;*、光泽集中*市。培训时间:*年4月份组织报名,5月份开始组织培训。

(三)深入用人单位,做好信息采集。各地要在建立网格的基础上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并廷伸至网格,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将全省各个地域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监察情况等形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过程、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的网络化,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全覆盖,实现劳动保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效率。在我省金保工程运行前,可先用Excel电子表格或纸质表格按《福建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试行)》(见南劳社[*]综251号文)采集信息。

(四)发挥网格作用,构建维权网络。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对辖区内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按照管辖规定行使执法权。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实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体制。

三、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包括:负责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具体方案;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培训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并指导县(市、区)建立两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发证。

(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划分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专兼职篮察人员;负责指导街道(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聘请;负责建立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负责落实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进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劳动违法案件,配合上级监察机构开展执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监察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创新劳动保障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针对我们闽北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信息不够明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制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意认识,将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白程,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划分网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需要协调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各方面的关系。*、*两试点城市以及省内外兄弟城市的实践经验都说明,领导重视、做好协调是顺利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关键。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好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否正常发放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劳动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精神,既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少走弯路,又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确保网格化监察工作运行顺畅,富有成效。

第4篇

一、2009年开展城乡一体化工作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方案》的要求,从乡镇、行政村实际出发,以五镇八村为试点,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六到位”的要求,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乡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目前,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都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139个社区都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充分就业社区”50个,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城市公共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覆盖,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城乡一体化。

二、推进一体化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深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县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在全市各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全市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市人力资源市场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县区、街道、社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资源共享”。同时,我市将就业工作重心下移,在相山区相南街道建立了*市相阳劳务市场,不仅强化了基层就业服务,而且有效解决了非正规劳务市场给主城区带来的市容、交通、治安等问题。

(二)健全基层平台服务功能

今年以来,我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组织起来就业认定、困难就业群体就业帮扶等工作下移至社区,街道(乡镇)、社区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联网,实现了全市就业信息“一点登录、多点查询、资源共享”。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各级就业服务平台开展了“充分就业创建活动和充分转移就业乡村创建活动”,发挥了小平台、“大窗口”作用。目前,我市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毕业生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就业网和*就业报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求职者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充分利用*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毕业生提供贴心服务,目前网站拥有198家网络会员单位,20*年以来,共通过*就业网举办网上招聘会6场次,招聘信息720条,提供5014个就业岗位。

(四)加快农民工创业园建设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县域、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分别在濉溪县临涣、刘桥、南坪三镇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1栋,建设面积123亩,现已入住华强面粉厂、*天王机械加工、*巨鑫特种铸锻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45人,带动118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濉溪县百善镇,相山区渠沟镇,杜集区石台镇、高岳街道,烈山区古饶镇、宋疃镇等6个乡镇,正在建设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

三、存在问题

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在促进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差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并逐步解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少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推进。由于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制约因素,一些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的解决,从而增大了试点的难度,影响了一体化的进程。二是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存在着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基层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导致90%以上目标难以得到落实。三是乡镇及行政村在人员配备上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到位。

四、2010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

2010年统筹城乡一体化工作思路是:按照省、市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实现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10年预计目标:2010年全市所有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达标、60%以上的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建设达标,全市所有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实现与市、县(区)联网,构建更为完备的就业服务网络。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夯实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完善街道、社区基层平台和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树立基层劳动保障良好服务形象。研究加强行政村劳动保障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措施,全力抓好乡镇、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

2、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市、县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力、财力投入,加快人力资源无形市场两级联网建设。指导县区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把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与重点人群相结合、与落实政策相结合、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同时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劳动力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就业关系。

第5篇

一、把握基点。

这个基点,就是要抓好基础工作。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是联结政府

与老百姓的最基层的服务窗口,其存在的最大价值就在于为居民老百姓宣传政策,解答疑惑,反馈居民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并为老百姓办理最简单的证册发放,如办理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等。所以说,检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得失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这些基础工作是否能够落实到位,是否能够高效率地完成。截止到6月20日,我们友三社区今年新增发放就业登记证53册,新增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41 册,新增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6 份,新增办理失业金受理 39 人,新增办理事业认定 4 人,走访各类下岗失业人员 700 多人次,并且每天都要接待各式各样询问社保政策的人。我们只有把社区劳动保障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做细,做夯实,才能把社区的其他工作也做好,基础工作是全部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二、突出重点。

哲学早就告诉我们“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原理,两点必须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基础上的重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如果只讲求做好基础工作,而不在这其中明确重点,突出重点,那只会事倍功半。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根本,就业再就业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老百姓有了工作才会有收入,有了收入才能穿衣吃饭,才能求医上学,俗话说“乐业安居”嘛。百姓安定了,社会才能安定,社会安定了,国家才能安定,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大和谐,民族的大觉醒,国家的大发展。

就业再就业工作,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要始终坚定不移地把它放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首要位置。我们不能单纯依靠采集岗位信息,采集求职人员信息,然后进行简单拼接式联系和介绍的传统再就业模式。重要的是我们要授人以渔,通过扩大免费技能培训,通过建立再就业援助基地,通过优惠政策的鼓励等各种方法,多方位,多角度地去实现再就业的目标。截止到6月20日,我们友三社区采集到工作岗位 120 个,登记求职人员信息 81 人,实现免费技能培训 29 人(其中社区办理 11 人),实现SYB创业培训 8 人(其中社区办理 1 人),通知专场招聘 10 场。

三、突破难点。

难点,是指难点工作。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总有难易之分,分清了工作的难与易,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布署、开展工作。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中,我认为有两个难点: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以下简称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和社保扩面工作。

劳动用工年检,关系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和谐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用工年检工作的成效将决定社会和谐安定的程度。为什么说劳动用工年检工作是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一个难点呢?其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社区的用人单位现状,由沧浪区一级审批建立的有限公司少之又少,我们的审察重点只能放在个体工商户上。而个体工商户在这方面的意识显然还很不到位,尽管我们极力地向他们宣传配合劳动用工年检的益处与责任,也申明了拒不配合的法律责任,但是很多个体工商户还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予配合。而当我们真正把不予配合的个体工商户名单报到区劳动监察大队后,得到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这就在无形中给我们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我们协管员没有执法能力,又得不到法律的有力支持,这必然助长那些不予配合的个体工商户的气焰,知道我们奈何不了他们。所以我在这里提一点建议,明年的劳动用工年检工作,街道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在个体工商户进行工商年检的时候在工商办事点设立一个流动摊,把相关材料收集到位,然后直接报区劳动监察大队予以审查。或者,区劳动监察大队能够对那些拒不配合的“钉子工商户”给予真正意义上的处罚,起到一个执法威慑的作用。这样,势必会对劳动用工年检工作起到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尽管,我们经过不懈的努力,还是顺利地完成了27家用工单位年检的任务,但是其中做了不少无用功。无用功做多了,肯定会影响社区劳动保障其他工作的质量。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另一个难点是社保扩面工作。这项工作的困难之处在于老百姓的养老理念上。许多老百姓的思想还停留在 “养儿防老”等传统理念之上。在我向他们宣传养老社保政策的时候,很多人首先考虑的不是年老以后体弱多病了怎么办,而是计算着把这笔社保费用存入银行或者投资其他方面能收益多少。这多少听了让人有些忍俊不禁,但这确实又是社保扩面工作面临的严峻现实。所以,能否迅速有效地转变人们陈旧的养老理念,是能否做好社保扩面工作的关键所在。截止到6月20日,我们友三社区新增完成社保扩面11人。

以上是我们友三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在这半年时间里取得的一点点成效。有成效固然可喜,但更应该看到不足。与其他兄弟社区的协管员相比较,我在政策的宣传方法上,在业务的熟练程度上与他们还是有明显的差距。在某些工作上的主动性还显不够,例如采集岗位信息,大多数情况下是用人单位或居民打电话来询问的。另外,对我们社区的网站资源利用还显不够。这些都将是我下半年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我相信,只要我永远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断地领会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精神,不断地学习兄弟社区的特色长处,不断地总结历史教训的宝贵经验,做好工作计划,并从中吸引经验,就一定能把友三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做得更好,让居民满意,让领导放心。

阅读本文的人还阅读了:少先队工作总结范文

第6篇

新年开始,各项工作有得进一步更好的开展,曹庄镇卫生院在精神卫生工作方面按照县卫健委、县精神病院的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加强对精防工作的组织建设,强化目标管理

为更好地推进乡镇精神卫生工作,提高精神病人工作水平,检查总结精神病工作的经验,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将精神病人工作做的更好,明确责任制,专人负责,努力完成工作目标保障精神病基本生活,改善精神病人生活状况,优化精神病人参与社会生活环境。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扶困助困活动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情况清,对无劳动能力精神病人的生活保养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政策,继续做好精神病人困难和无劳动能力精神病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做好精神病人贫困户春节慰问工作,利用街道劳动保障所、救助站、乡镇网络、乡镇志愿者等开展广泛的社会化帮扶精神病人活动,切实为精神病人办实事,解决生活困难。

三、依托乡镇开展各具特色的乡镇精神病人工作

充分利用乡镇资源,开展各具特色的乡镇精神病人工作,把精神病人康复、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生活保障纳入乡镇建设开展精神病人各种康复活动,完成康复指标任务,争创精神病人工作示范乡镇。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病人工作

精神病人的程度各有不同,应该更好做调查、摸底、掌握实情, 精神病人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病人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把精神病人工作做的更好。

第7篇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将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或局班子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涉及专业事项邀请专家共同参与决策,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起草制定人社领域重大政策(或涉及民生政策)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文。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局尚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及清理监督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研究制定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全程监督。坚持人社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把监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延伸。二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网络、电话(12345及办公电话)等平台,建立舆情收集、评估和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制约监督和问责。加大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权益等违反“”规定的问题,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使群众在自身受益的同时,增强监督主体意识,自觉参与监督。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充分利用县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栏、报刊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涵盖政策法规、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涉及民生利益等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人社事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劳资纠纷调解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劳资纠纷调解组织。根据劳资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全县“大调解”工作,成立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各乡镇(街道)以劳动保障所为中心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2018年开始,根据省厅推进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需要,整合调解队伍,按要求设立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管辖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等要求。目前15个乡镇街道加一个经济开发区均已完成调解室的布置及各项制度、标牌的上墙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与企业联系直接、便捷的优势,形成与总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有效配合的联合调解机制,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即得到及时处理,共同化解日益繁重的劳动争议。同时加强与企业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预防排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协调企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也进一步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2019年我县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起,调解131起,调解率达97%。三是创新仲裁调解机制,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为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减少争议双方的诉累,劳动仲裁委主动创新调解机制,实行“预调解”。“预调解”指通过现场咨询、电话投诉等方式了解劳动争议后、仲裁立案前提前调解劳动纠纷。针对简单纠纷直接电话调解,针对复杂的纠纷,现场核实,预约协商,争取当面调解时一次性成功。调解未成功的,在立案后也会视案件复杂情况再次安排1-2次调解。避免因劳动争议案件时间拖长引起双方矛盾发酵,引发更严重的矛盾激化等后果。

(二)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督,有效解决欠薪问题。一是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定位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并已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察执法管理模式和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有效提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二是建立“两金”制度予以保障。制定实施《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管理制度》,共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460万元、工资保证金3020余万元,积极预防和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三是重点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工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全方位落实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银行工资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四是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定实施《欠薪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集体工资争议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县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三方协助机制,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努力做到案件快审快结。五是健全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制定《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处置预案》、《防范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办法》等文件,构建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同时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我县相继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回头看”专项检查等系列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20余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0余次,涉及民工0.8万余人;检查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530余家,涉及民工2.2万余人;在元旦春节、中小学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今年1至11月,劳动监察大队快速调处欠薪纠纷230件,为1000余名劳动者追缴工资1500余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4件,共为94名劳动者追缴、补缴工资79.26余万元。2017年-2019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起。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2018年12月,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其中叶亚青因拖欠何某等1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2.6万元,我局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强力震慑。

(三)依法加强工伤认定效率,开展部门联动行动。一是开通24小时值机的工伤事故报案电话0570-7011011。2018年度接听报案来电共620余通,均登记在册,工伤查勘车辆2018年度累计里程数高达3万公里;二是继续加强政保合作。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龙游分公司派驻5名工作人员参与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其中2名负责配合社保科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调查。2019年共受理案件1561件,调查821件,经调查发现虚假和不符工伤案件17件,认定工伤案件1305件;三是推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确保事实清楚、申报材料齐全的工伤案件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皆实现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及足额结算支付。2018年度简易程序共认定437起,占认定总量的33.5%;四是与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传发《工伤事故预警信息》,针对重大伤亡突发事件及时上门开展联合调查,同时与工亡职工家属面对面交流,解释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安抚家属情绪,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7年-2019年,共有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维持工伤认定)和行政诉讼7起(维持工伤认定1起,撤销工伤认定1起,撤诉4起,胜诉1起)。

(四)完善宏观调控,贯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已完成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工作,涉及人社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并根据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再梳理,建立执法人员清单。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172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5户次,掌上执法(移动端)已检查157户次,检查人员23人,人均检查6.8户次。2019年度我局“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任务公示率、检查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稽核难度依旧存在。一是养老待遇追回难。由于目前发现待遇重复领取人员大多是外地人员,且年龄较大,部分人员因患病等原因家境贫困,而且发现时发放时间较长,追回的数额较大,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较难接受,抵触情绪大,即使同意退还,也大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退还,对一些应退额较大的老年人,预计到其死亡时也无法如数退还,因此追回工作压力很大;二是针对“一人在两地同时参保”的情况,虽然对这部分人员已采取发函的方式告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让其限期整改,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处罚条款,对“两地同时参保”这一违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三是企业缴费基数稽核查处难。对参保率及缴费基数未达标的企业缺少相关政策制度的约束及制裁,导致企业对自身违规情况的整改不重视,继而还存在违规问题。

(二)依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薄弱。由于人社业务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涉及的各项法规政策也较为庞杂,而工作人员人手有限,面对大量错综复杂的情况往往感到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围绕车俊书记的“六问”,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质量,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业务延伸至基层和线上办理。

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第8篇

一、工作任务

(一)将政策意见出台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曾经与我省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具有本省户籍的复退军人、原下乡知青,辞职、除名、自动离职人员,通过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法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乡村医生以及个人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下乡知青等,其原在岗工作年限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中给予适当体现。

(三)扩大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范围,上世纪60年代初由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派以及军事系统精简的正式职工,目前尚未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现无经济收入、生活有困难的精简退职人员,纳入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二、实施步骤

本次工作从2011年8月启动,至201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10日-10月25日)。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相关工作部门职责;研究并明确被征地居民、农婚知青等按“未参保企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明确城乡居保中有关政策衔接;制订业务经办流程;制订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召开全市贯彻落实省养老保障相关政策工作会议;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培训班及做好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二)贯彻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6日-12月15日)。

1.受理(申报)申请。

符合条件的未参保企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和原始档案或能证明与有关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原始资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作档案资料的,经村(社区)在辖区内公示7天,无异议的签署意见。

2.有关部门审核。

户籍由市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复员退伍军人身份和军龄审核由市民政局负责;下乡知青下乡劳动时间以及部分离开单位职工原单位工作年限的认定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审核;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曾从事乡村医生、民办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原在岗工作时间的认定,由卫生、教育、文体部门按政策规定分别认定;精减退职人员按政策规定分级初审后,由市人事局和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确认。

3.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

市劳动保障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参保审核、缴费核定、待遇发放、信息管理等工作,市地税局负责缴费征收和把缴费数据及时反馈给社保经办机构。

(三)清理检查阶段(2011年12月16日-12月31日)。

1.查漏补缺,确保应保尽保。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对政策所涉及的人员进行清查,对未完成参保缴费的人员进行催缴,对未选择参保的符合政策人员进行确认。

2.对照政策,对相关地方性文件进行清理。

各主管部门按政策要求对现有政策进行清理,与政策精神不符的进行修订,出台下一步的相关政策。

3.查找问题,汇总分析群众关注的问题。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基层来信来访涉及的人群和问题进行归纳,涉及本市职责范围内的,及时给予解决,涉及中央层面、省级层面的其他政策问题,积极向上反映。

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工作总结,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领导和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经局、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粮食局、档案局、局、国企办、供销总社、工商局和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开发区为成员单位的市实施养老保障相关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具体工作。

1.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政策贯彻实施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部分离开单位(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原单位工作年限的认定工作。成立政策指导组:负责制订实施方案;按省规定制订衔接办法;负责各部门(单位)、镇(街道)、振东新区及开发区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指导,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全市实施工作会议等准备工作;成立业务经办组:负责起草各项经办工作流程;各类资料和表格的印刷;负责参保条件审核(资料审核和其他保障情况)、缴费核定、到账、待遇申领及发放工作,并在经办过程中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成立维稳督查组:负责对经办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做好解释工作,研究解决群体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反映,做好统计工作。

2.市人事局:负责为机关事业单位中原除名、辞职、自动离职、开除人员以及与机关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负责原机关事业单位精减退职人员的调查核准和政策实施。

3.市财政局(地税局):负责基金收缴及征缴信息反馈社保经办机构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4.市公安局:负责为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原下乡知青和精减退职等人员,出具户口性质、户籍迁移等证明。

5.市民政局: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复核;根据退伍军人参保情况及时调整优抚发放名册。负责确认军事系统精减退职人员调查核准和政策实施;负责精简退职人员待遇的发放。

6.市教育局:负责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曾从事民办教师(代课老师)资格和原在岗工作时间的审批。

7.市农经局:负责“两新工程”建设中,全部放弃土地使用权的原有地人员身份的确认。

8.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做好对被征地居民身份确认和政策解释工作。

9.市文化局(体育局):负责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曾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员资格和原在岗工作时间的审批。

10.市卫生局:负责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曾从事乡村医生资格和原在岗工作时间的审批。

11.市档案局:负责为政策相关人员查阅档案,提供方便,做好服务。

12.市局:负责制订应急预案,通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13.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有关企业情况的查询服务。

14.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开发区:负责辖区内政策实施工作。成立专人负责的工作组和服务窗口,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制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指导村(社区)做好政策宣传动员和初审,确保政策宣传动员到位。

15.其他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出具原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人员相关原始证明,协助劳动保障局对这类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原60年代初精减退职人员由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无单位无主管部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养老保障领域群体性问题,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实现全体人员“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养老保障政策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2.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实施步骤,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平台和工作人员的作用,做好政策咨询、组织参保、材料初审等方面的工作。

3.准确把握政策。要认真学习省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掌握政策界限。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必须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不得擅开政策口子,确保全省政策意见平稳有序实施。

4.及时掌握动态。此次政策调整涉及群体复杂,时间跨度长,办理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关注苗头,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第9篇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67件,涉及人数2417人,其中拖欠工资案件219件,涉及人数2069人,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款172万元;工伤案件348件,涉及人数348人,工伤补偿抚恤金526万元。处理30人以上集体拖欠工资突发事件1件,涉及85人,追回拖欠工资款11.25万元。协助洪濑镇某企业案外协调一起没按月发放工资引起的罢工争议,涉及人数200多人,当月按时补发工资30多万元,平息了纠纷,恢复生产秩序。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我市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一个部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

一、领导重视,工作深入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安定稳定的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因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列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定分管劳动工作的副市长亲自抓,遇到发生重大突发劳动争议事件,书记、市长都能亲自过问,或到现场具体指导,为及时解决集体劳动争议起到积极作用。人大、政府、政协联合组织对《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有力的推动了企业主对《劳动法》贯彻的自觉性。同时密切与有关方面的联系,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协汇报、请示工作。南安市人大副主任、常委和法制委员旁听仲裁庭庭审,审视运用法规、听取案件分析,给予较高的评价。

局领导能结合今年是《劳动法》颁布实施10周年的宣传活动,为切实宣传有关的劳动法规,从思想宣传抓起,一是组织两次大型上街咨询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人员1800人次,印发宣传材料2500份,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劳务站、事务所开展上街咨询,设立宣传专栏、广告、标语,掀起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二是成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针对今年国务院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和劳动保障部及其相配套法规的出台,为准确掌握新条例法规的运作。今年1—5月份分片在水头、梅山、溪美三个片区,举办仲裁员、调解员、村级协调员及企业人事、劳工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213人次,熟悉了解新法规的运作和法律意识。三是重视本系统的业务学习,局先后派出5人次参加省、市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人员法律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在机构设置上,对企业规模大、相对集中、就业人员多的五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集劳动保障为一体的办事机构,人员配备和仲裁庭建设都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内。同时全市178个重点村委设立协调员,为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和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调解网络。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劳动争议的主体是企业单位,用工单位劳动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劳动制度健全了,劳动争议纠纷就会减少。今年市政府把劳资纠纷列入乡镇(街道)解决劳资纠纷的政绩年终考评目标,是对劳动争议工作的支持。一是4月1日市政府在我局召开向社会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企业大会,有114家企业在会上签定承诺书,并发放“承诺诚信企业”铜牌,向社会公开承诺。二是跟踪检查,从承诺签定之日起局劳动监察大队每月一次跟踪监察检查工资发放情况,收到很好的效果,至今公开向社会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企业没有发生劳资纠纷案例。今年劳资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39%。

三、掌握政策,依法办案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机构,首先要有一支业务熟练、精干的仲裁员队伍,同时要设立一个庄严、设备齐全的仲裁庭场所,这两个主体是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一是抓定位,促仲裁,树形象。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案件的质量体系,按照维护仲裁公正,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增强创新意识,确立公正和公平的基本定位,做到五个公开,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仲裁程序公开,组庭审理公开,仲裁结果公开,让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亲眼目睹整个劳动争议仲裁的全过程。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仲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由去年的89.2%提高到91.6%,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将规范化仲裁庭建设延伸到乡镇,制定乡镇仲裁分庭的调解办案制度,提高乡镇的办案能力。二是定制度,抓效率,快速有利,使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工作的职责,充分酝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制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十项制度上墙公布。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双方当事人,简化办事程序,形成一套简便案件简便审,复杂案件简化审,重大疑难案件规范审,多调少裁科学审的快速处理劳动争议的新路子。三是定计划,抓落实。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审理案件案头有思路,庭审有程序,结案有效率,归档正规化。同时建立案件处理反馈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探讨我市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集体讨论,依法处理,提高办案质量。

四、依法维权,提升审速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只有坚持“双维护”,提高办案质量,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随着劳动关系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面对劳动仲裁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掌握“三个有利于”因素,有利于依法维权,有利于稳定大局,有利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工作方向。根据劳动争议双方的争议焦点,逐件分析,分别对待,运用四个办案方式,改变了案多立不了、立了审不了、审了结不了的局面。一是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法规政策规定明确的争议,由独任仲裁员负责,采取打电话、提建议的办法,通知被诉方按政策规定办理,既不伤和气,又及时解决。二是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政策规定明确,由仲裁员和书记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案外调解,宣传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给予解决。三是对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疑难劳动争议,及时向仲裁委汇报,听取案由分析意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成仲裁庭人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以公正、公平、合法给予裁决。今年来共受理立案567件,审理结案552件,结案率97.3%,准确率100%。

五、重在源头抓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