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7 0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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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建四所标准化中小学校和两所公办示范幼儿园,完成薄弱学校三年改造计划,全面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幼儿入园困难问题
(一)标准化学校新建项目
1、区亿利东方学校(一所小学、一所中学)。亿利东方学校规划在镇政府以北、纵二路以西、以南新建一所小学、一所中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教育综合办公楼实验楼、宿舍楼及标准化操场。学校今年4月正式开工,目前教学楼、综合楼、图书馆等项目主体已封顶,开始内装修。
2、区第六中学新校区。规划在新区满达街以北、致远街以南、泰昌路以东、正红路以西新建第六中学新校区。学校占地面积约802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504平方米,预算投资1.2亿元。现教学楼已完成基础部分。
3、区小学(暂定名)。小学规划在110国道以南,工农南路以东,新建住宅小区内规划新建一所小学,学校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容纳18个教学班,现学校已通过规划。
(二)公办示范幼儿园新建项目
1、区第四幼儿园利用原街小学校园新建,规划占地面积7012平方米,建筑面积3868平方米,预算投资700万元。幼儿园内设12个教学班,每班容纳30名学生,计划入园360人,其中大、中、小班各4个。现已开工,完成基础部分。
2、新建第五幼儿园,该园位于新区和顺小区内,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预算投资600万元。幼儿园内设12个教学班,每班容纳30名学生,计划入园360人,现已开工,完成基础部分。
二、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政策,每人每月平均提高120元以上;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财政筹资比例达到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平均提高到63%(责任单位:人社局、卫生局)
(一)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政策方面。今年共为13887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人均207元,超过每人每月平均提高120元以上的目标,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410元。
(二)在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方面。财政筹资比例达到6%,超过了5%的任务目标。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由上年的45%平均提高到63%。
三、实施老城区体育场改造和市民广场、绿地建设工程,为市民提供高标准、高档次休闲和健身场所(责任单位:文体局、住建局)
(一)老城区体育场改造项目实施。目前,前期规划设计已基本完成,老干部活动中心已开工建设。
(二)广场集中整治改造全部完成。今年,重点对新区广场、中心广场、文化广场等5个主要广场实施全面整治改造,维修广场地面、池体面积达2.66万平方米,增植绿化面积10000平方米,对中心广场、新区广场的喷泉全部维修,文化广场、新区广场、街道增设特色造型景观6处,同时对其它9个广场进行了维修整治。
四、完成20个标准化社区建设任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民政局)
2012年,市下达我区的社区建设任务数为20个,要求每个社区建设面积为650平方米以上。截止目前,已建设完工的社区有5个,即:泉山办事处的水岸雅园650㎡、世基维邦650㎡、新华街办事处的益民社区500㎡、常青办事处华宁社区900㎡、虎山办事处的工农路社区700㎡;现已开工建设的社区有6个,主体已完工;其余9个因未能如期拆迁或开发商没有开工等原因未开工建设,预计在2012年开工建设。
五、治理改造小街巷20条,完成便道硬化10万平方米,全面改善居民出行条件(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
(一)小街巷治理改造。2012年完成了集中改造居民小街巷23条,超任务3条。总长度4350米,面积20630平方米,其中铺筑沥青路面8650平方米,铺筑环保砖11980平方米。针对城市道路两侧的出入口路面粗糙、破坏、高低不平与周围的平整的道路、人行道极不协调的状况,对城市内主要道路两侧167个出入口进行大规模改造整治,改造面积6750平方米,彻底解决了局部区域通车行人的出行不便问题。
(二)便道硬化。今年完成了民建大街、泉山北街、如意大街、前进大街、虎山西路、常青路、学府路、泰昌北路、友谊路等街路5米内公共部分14万平方米的便道硬化任务;完成新体路、团结大街、解放大街等街路5米以外2万多平方米的便道硬化任务;共计完成便道硬化任务16万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群众出行条件。
六、完成保障性住房3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1110套、改造农村危房600户,切实改善城乡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责任单位:房管局)
区目前共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411.3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5.5万平方米、1110套(亿利城百旺家苑小区1.5万平方米、317套;江东郡、祥和东方小区2.5万平方米、441套;盛世新城小区1.5万平方米、352套),2012年,我区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30户、3.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380户,维修加固350户,目前已完成700户改造任务,其余30户年底前全部完成。
七、完成市第三医院新院区主体工程和4所15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改善群众医疗卫生条件(责任单位:卫生局)
(一)市第三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已办理了医院新大楼开工建设手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000万已经落实;编制了《再生能源应用》和《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的可研报告,获得100万元专项资金。截止目前,拆迁已完成约90%,边缘部分尚有26户需要拆迁;主楼地基的防冻工作已完成,以确保明年按时开工。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我区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4家,即:前进路、新华街、常青和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其中:马莲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原设计方案受到新规划条件的限制,现重新选在了镇嘉禾新苑小区配建,基础部分已完工;泉山社区综合大楼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已于10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基础部分已完工;桥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在虎山新城地面上选址建设,目前拆迁工作还未结束。
八、新增第11路公交线路,更换7路公交车,新建天然气加气站5座,全面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出租车加气难问题。(责任单位:住建局)
(一)公交线路运营。2012年,收回了7路公交线,新增11路公交线,购置车辆34台,7月1日正式开通7路无人售票车,11路公交车的公交站点已全部建设完成,目前该线路与察哈尔私人开通的公交线路因有一段线路重复问题正在协调解决中,待方案确定后开通。
(二)天然气加气站建设。今年开工建设了5座天然气加气站,桥西李华沟世洁加气站已建成并于8月初投入供气,通州路加气站目前已完成50%的工程量,新区胡格吉街加气站已完成80%的工程量,年底全部完成这两座加气站建设。另外两座加气站正在建设当中,天联公司建设天然气管道12000米,博源公司建设天然气管道34000米。
九、完成新区和桥西两个热源点建设,基本取缔分散供热小锅炉,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加强供热运行管理,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供热中心)
(一)热源点建设情况。截止10月底,桥西富磊热力公司累计完成投资1.2亿元,完成计划的75%,具备了为桥东提供100万平方米供热负荷的供热条件,已如期向桥东热用户供热,供热质量稳定。新区察哈尔热力公司目前热源厂烟囱主体已完工,主厂房完成地上34米,开始做外装修及屋顶工程;锅炉及辅机安装正在同步进行,脱硫塔、变电所、泵房、蓄水池、破碎间、沉淀池、输煤廊等土建部分均已完工,开始做内外装修。管网工程完成16.5公里,换热站建设、锅炉房建设正在施工,设备订购完毕,完成投资额2.2亿元。
(二)集中供热运行情况。2012—2013年度供暖投入运行的换热站94座,集中供热扩网面积300万平方米(热力公司50万平方米,富磊热力公司100万平方米,华宁热电公司15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投入建设资金2.6亿元。
十、新建水冲式公厕30座,新建农村卫生厕所500座,改善群众如厕条件(责任单位:城管局、卫生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教育强区为总目标,围绕“两个新城”建设,坚持“走内涵发展路,采取硬措施,增强软实力”工作思路,以“队伍建设年”为载体,巩固“两基”成果,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在“两基”迎“国检”标准基础上,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总体数量、质量、学科结构有较大改善,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特色及学校品牌有较快突破,幼儿教育有较好发展,完成职校申办省级示范职校准备工作。
三、具体目标
⒈全区幼儿园入园(班)人数为7300人左右,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达90%,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达98%以上。
⒉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全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⒊全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
⒋扩大区职高招生规模,区职高招生500人,逐步实现6:4的普、职招生比例。
⒌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全区普通高中毛入学率达80%左右,完成年普高招生和职高招生任务;继续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免费措施,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
四、重点工作
㈠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⒈完成区职教中心食堂及学生宿舍的建设工作。
⒉完成、、红小学田径场及校园环境建设工作。
⒊完成、民族中学、生厕所建设工作。
⒋启动沙文小学、都拉小学建设及南湖新区一所中学、一所小学建设,南湖实验中小学主要完成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及按24个班标准扩建程关小学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改扩建六中、七中前期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⒌为全区农村小学配置校园广播系统、添置课桌椅,实验仪器、设备、图书等相关设施。
⒍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认真组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年度任务。
㈡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⒎以“教师队伍建设年”为总载体,重点抓好干部、教师的培养、培训与交流,加大校级干部、教师的培训交流力度,实现基本按编制配齐学科教师。
⒏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程,拟定《区教育局干部教师全员培训工程计划》,分期分批对全区教师进行培训。按照从年起3年内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普遍轮训的目标要求,到年,对全区三分之一以上教师进行一次普遍轮训。同时,努力加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教师管理体制、培训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突出农村教师校本培训和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努力构建教师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⒐针对年教师实际数量情况,拟定《区教育局教师补充方案》,建立教师补充机制,做好教师补给工作。
⒑继续抓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开展城镇教师下乡支教活动,积极探索农村支教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监督和管理,坚持实行教师评聘中、高级职称必须有支教经历的政策,巩固支教成果,争取新的成效。
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贯彻落实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管理,规范从教行为,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质。
㈢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
⒓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规范招生、入学等行为。
⒔继续抓好高、初中分离工作,完成六中、七中初、高中整合工作。
⒕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⒖实施校园特色文化建设工程。实施“经典国学”(如弟子规诵读等)、“经典书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进校园活动,以学校特色文化建设为载体,推进校园文化的规范化、人文化和特色化。
⒗抓好我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工作,力争确保我区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都能与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标准接受义务教育。
⒘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对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督促民办学校为一定工作年限和工作成绩的教师购买保险,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⒙建立和完善《区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区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区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抓好相关《方案》落实工作,
⒚开展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和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围绕教育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督促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
⒛抓好教育收费工作,制发《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管理意见》,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率。加强学校教育收费的监管,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
21.进一步提高“两基”迎“国检”工作管理的标准与质量,确保“两基”资料的延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22.全力做好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确保教育事业在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健康持续发展。
㈣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
23.启动高中新课改工作,扎实抓好高中新课程改革各项工作。
24.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图书室管理等三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技术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国家级课题的子课题《卫星资源在农村中小学应用课例研究》为载体,扎实抓好我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资源在学科教学的应用,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幅度提高。
25.抓好《区教育局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意见》、《区教育局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区教育局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区教育局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方案》等制度的落实,扎实抓好课堂教学、课题实验与研究、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等的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6.实施“以校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基地”试验工作项目,加强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力度;指导中小学建立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制度化、常态化。
27.组织开展“晨曦杯”教师优质课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校长论坛”活动
㈤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28.继续把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作为我区基础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加强管理,扎实推进“高标准普九”工作。
29.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高度重视高考的分析和研究,确保高考质量在年的基础上稳中有升,力争在重点率上有所突破,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提升质量和效益。
30.把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完成职校申报省重点职校工作。
31.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以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为契机,将中小学德育工作推向新的高度;认真抓好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创新工作思路,寻找有效载体,注重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推行德育示范学校开放日制度,通过观摩、交流、研讨、论坛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德育示范校和文明校的带头辐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继续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我区德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32加强体、艺、卫和国防教育。扎实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增强全区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切实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大力开展规模小、方法灵、样式多的体育艺术活动,丰富教育行为的内涵,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33.进一步修改完善《区教育质量奖励办法》,充分发挥《奖励办法》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激励、导向作用。
关键词:村庄建设;建设规划;生态;问题
Abstract: the village construction planning is the basis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the current village construction planning, layout, supporting weak chaos exists, the waste of resources and other problem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we must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ptimizing the planning content, improve the planning mechanism,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planning, complete from villages to zoology civilization village transformation.
Key words: village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planning; ecological problems;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由于村庄的区位条件、经济基础、原有发展模式和发展阶段不尽相同,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生态文明村庄。村庄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
1.当前村庄建设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1.1村庄建设无规划,或规划时间滞后,或不按规划建设,或规划层次不高,或规划朝令夕改,造成村庄建设布局混乱
农民建房主要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地址,只要取得邻居认可,办理土地使用许可等相关手续就可建房。农民由于长期的小农思想的束缚,建房主要考虑自己使用的方便(如离自家耕地近等),根本没有考虑到与左邻右舍及前后院的关系。而且农民各家各户喜欢把自己的居住用地圈起来,搭建院墙。由于无规划,往往所建房屋不能成排成行,甚至朝向都不一致,院墙更是里出外进,不整齐,而且材料各异。
1.2基础设施不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短缺,加上管理不善和农民旧观念等原因,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差
农村的坝、库、渠等水利设施,基本上处于瘫痪,导致农忙时节经常发生“争水”事件,有碍生产,极不利农村的稳定。大多数农村只有村中心一条水泥硬化路面,其他村内道路多为土路,一遇雨水,常泥泞不堪。健身器材、老年活动场所缺乏。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仍然较低,房前屋后土堆、粪堆、草堆等“三大堆”堆积,村民牲畜院外栓养,再加上私搭乱建、乱堆乱放,“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
1.3村庄建设土地浪费现象严重
农户长期习惯于以自然院落的形式分散居住,形成了村民住宅“满天星”式的分布格局,无规划的盲目建设,占了大量土地,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有的农民建了新房,没按规定拆除旧房,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村庄外延扩张,农村集体土地无偿使用,使建房户不但想多占地,而且要占好地。于是纷纷向村庄外扩张。一是“线性”扩张。农民建新房“沿路爬”,公路通到哪里,新房就建到哪里。二是“块状”扩张。新建住宅不断向村庄延伸,村庄四周新楼林立,村庄内部破破烂烂,形成“空心村”。村庄扩张过度,造成了土地粗放利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不仅给耕地保护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而且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生态文明村庄的建设规划
2.1生态文明的概念
生态文明的概念是上个世纪60年代由少数生态学家提出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准确的定义。就目前我国来看,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经济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人自身发展规律,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作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是尊重自然,维护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生态平衡;其实现途径是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其最终目标是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秩序。
2.2生态文明村庄的建立
2.2.1产业建立
建立发展休闲旅游、康复疗养等绿色服务产业。开发主体可以是独立经营的农户,也可是集体或私营企业。独立经营农户,以农家乐、采摘、垂钓园、民俗大院等方式,直接为游客提供服务,形成家庭收入。企业提供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休闲、拓展训练、疗养、养老等绿色服务。
2.2.2政策建立
2.2.2.1土地制度
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模式和“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的分配方式。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共同组建合作社,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租赁,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
2.2.2.2社会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部农村居民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2.2.3教育制度
除保障中小学幼儿义务教育外,还应加强村民职业技术培训教育。
2.2.2.4户籍制度
按照自愿原则,农民可保留农业户口,也可转为城镇户口。转户农民不退地,仍然享受附着在土地上的各项政策,如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承包地也可以耕种。不论是否退地,只要转户就可享受到城市社会保障,愿意退地的,对退出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可得到相应的补偿,如宅基地征地补偿。
2.2.3实施保障制度
2.2.3.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由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镇村政府牵头成立农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农家乐”“养生谷”等乡村休闲产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
2.2.3.2由镇村政府及市旅游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牵头搭建“农家乐”“养生谷”旅游疗养产品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做好宣传工作,提高休闲旅游产品的知名度。
2.2.3.3建立政府专项资金为支撑,多元筹措资金为补充的财力保障体系。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乡村休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项目的补助和星级经营户的以奖代补、从业人员培训、宣传推介等;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积极为经营单位、个人提供优惠的信贷支持,解决乡村休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自我发展。
2.3生态文明村庄的建设规划建立
2.3.1住宅设计建立
住宅建设应贯彻“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审批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协商同意后,报请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开发控制条件。根据主导产业特点选择,发展“农家乐”旅游观光产业,以低层独院式联排住宅为主的建筑类型,发展“养生谷”休闲疗养产业以多层住宅为主的建筑类型。生活、娱乐、疗养功能分区明确,加强屋面、墙体保温节能措施,有效利用朝向及合理安排窗墙比,推广应用节水型设备、节能型灯具,积极利用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各类型建设选址必须在规划确定的新村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且必须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规划建设条件。
2.3.2设施配套控制
公共设施:确定村庄基层组织活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集贸设施、养老设施等公共建筑的规模、位置及空间组合形式。除小学、幼儿园、集贸市场外,宜将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进行集中布置,形成村民活动中心。
市政设施:确定村庄内道路、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线路、供热燃气管道、有线电视、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厕所、锅炉房、燃气站、集中沼气池等设施的规模、位置。安全设施:建立综合防灾减灾防疫系统。明确应急避难场所规模、位置。配置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3.3村庄设计
空间形态:小规模团状,在沿河多有条状形态,村庄为沿河道、道路呈一字排开。
建筑形态:满足生态设计的基本原则,使人、建筑、自然共生,通过各种可利用的技术措施减轻人们给大自然带来的环境压力,创造舒适的人居环境,提取不同地区特有的建筑语言符号,剖析地域建筑形态、使用功能和建造技术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当地确立好建筑的典型。
2.3.4“绿色”建立
倡导建设节能环保新民居。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农用沼气;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设生态庭院;推广节能、节地措施。
一、结建式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的立法现状
1.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没有明确其产权归属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结建式人防工程平时往往作为车库、商场或仓储使用。作为商场或仓储显然不属于公用设施。作为地下车库是否属于公用设施呢?各方说法不一。《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同时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物权法》没有对结建式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有明确表述。
《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据此,有人认为,结建式人防工程属国防资产,应归国家所有。但结建式人防工程是不是属于国防资产,《国防法》第三十七条对其有明确规定,即: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和设备设施、物资器材、技术成果等属于国防资产。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投资主体往往不是国家,因此不应属于国防资产,也不能以此来判断为国家所有。
《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民防空法〉释义》对第五条作了“在城市居住小区由房地产开发单位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 的特别说明,但该释义紧接着又补充写到,“也可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使用”。这种自相矛盾的解释,使本来就不够清晰的问题更加复杂化。
除上述两部法律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规范和促进了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其中第三条规定,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该条所说的“地下工程”应该包括结建式人防工程,但第二十九条规定,平战结合的地下工程,平时由建设或者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应保证战时能迅速提供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似乎第二十五条的“地下工程”又不包括结建式人防工程,因此其产权归属还是比较模糊。
2.各地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产权归属表述不一
有明确规定结建式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如《沈阳市民房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民防工程实行产权管理,除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用收取的民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以及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修建的民防工程产权为国家所有外,结合城市民用建筑修建的民防工程,产权也归国家所有。
有明确规定结建式人防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的。如《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人防工程所有权初始登记权利人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虽未明确产权归属,但可以推定为业主共有。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该条例还规定,收取的汽车停放费、租金用于该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剩余部分的70%纳入住宅维修资金,其余部分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以上不难看出,我国在法律法规层面,没有对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归属权做出明确规定,仅将其平时的管理权赋予了建设单位或投资者,即由建设单位或投资者使用、收益和管理。而地方性的法规和规章有的明确其为国有,有的明确为建设者或投资者所有,有的可推定为全体业主共有。正是由于国家在结建式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属上的缺失,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上各地的表述不同或不清晰,造成学界和社会上对其问题的争论,甚至引发法律上的诉讼,争夺其所有权。
二、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发展历程及工程特征
1.我国人防工程的发展历程
建国后,我国各地依据《国务院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二级防空洞的决定》,结合基本建设新建扩建了一些地下和半地下室。由于受当时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当时所建的人防工事大多非常简陋,防护能力低下。
1978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确定了“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标志着我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发生重大转变。1984年原国家人防委、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真正开始起步。但碍于各种阻力和整个国家法制大环境的影响,人防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1997年《人民防空法》颁布施行后,人防工程建设开始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人防工程的技术规范得到进一步完善,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这期间,正逢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房地产开发蒸蒸日上,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况且,越来越重视将人防工程战时防护功能和平时的民用功能有机结合起来,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战争准备发挥出综合效能。
从我国人防工程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一是人防工程的建设,由过去的“重视战时防护功能,兼顾平时使用功能”阶段,发展到现在的“重视平时使用功能,确保战时防护功能”的阶段,尽可能地为社会提供便利和服务;二是人防工程投资由过去的国家单一主体发展到现在的多元主体;三是巨大的人防资产隐藏着巨大的利益,国家、企业和业主就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利益纷争日益突出。
2.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工程特征
结建式人防工程主要由主体和口部组成。所谓主体,即为防空地下室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他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指在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分。所谓口部,即为防空地下室的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口部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外的部分,如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竖井、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等。
除口部外,主体空间中通风、给排水、供电、防化、通讯等专业设备房间,也是人防工程为能确保战时发挥防护能力的专用空间,平时不得作为他用。主体空间中的厕所、盥洗室可以预留,在战时安装,这部分空间平时也可以使用。
结建式人防工程因是结合民用建筑而修建的地下人防工程,这就决定了其平时的使用功能非常重要,必须保证其安全、方便、舒适地使用,而战时只要确保其必要的防护能力,能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即可,不必也不可能追求其舒适性。
从工程造价角度看,结建式人防工程与普通民用地下室相比,其造价只提高10%-20%,也就是说,在普通民用地下室的基础上,只需多投入10%-20%的费用,即可达到民防标准。这也是国家大力推行结建式人防工程和投资者愿意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结合工程特点进行权属划分的设想
国家从企业或个人获得利益的途径只有税和费,如果结建式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那就是一种无偿的实物征收方式,这在我国是不合法的,所以笔者不认同结建式人防工程为国家所有的观点。在城市建设方面要求依法依规配建的项目很多,如住宅小区中的幼儿园、汽车库/位、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这些都不可能属国家所有,它们有的归投资者所有,有的归全体业主所有。就结建式人防工程权属问题,笔者提出以下设想。
从上述结建式人防工程的工程特点看,其空间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为发挥防空作用的专用空间(以下简称为专用空间),如口部、各种专业设备空间,第二部分是平时可以使用、战时可以隐蔽人员和物资的空间(以下简称为使用空间)。专用空间是为了确保使用空间战时发挥防护能力的必要空间,平时几乎无法使用;使用空间从外观上看与普通地下室并没有什么差异,只是梁板、临空墙等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使其不但在平时能抵抗设计荷载的作用,保证平时的使用功能,还能确保具有抵御战时遭遇设防等级的防护能力,保证战时人员隐蔽和物资储存的安全。
《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这句话可以理解为该法要求在普通民用地下室的基础上,通过防空技术措施,使其附加上防空功能。也就是说,对使用空间的构件进行必要的加强,附加上专用空间,使其战时可用于防空功能。对使用空间来讲,其平时使用是常态,战时使用是非常态。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专用空间是专门用于使结建式人防工程发挥防护作用的空间,平时不得、也不能作为它用,这就相当于水泵房、配电室等公用设施,其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使用空间在常态下发挥其平时的使用功能,战时发挥防护功能的情况毕竟是非常态,因此其产权应归投资者所有,其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权利人为投资者,投资者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处置。如果写字楼、住宅小区等配建的结建式人防工程用于汽车库,且车位数在规定的指标内,则投资者必须首先将其处置给业主。
四、区分结建式人防工程专用空间与使用空间所有权的现实意义
有利于合理划分专用空间和使用空间的权利义务范围。对专用空间来讲,其平时几乎没有什么使用功能,只有战时才能发挥其确保人防工程的防护作用。战时享受人防工程的保护是全体业主的权利,因此专用空间归全体业主所有,有利于明确全体业主应该享有的战时受到防护的权利,和平时承担的维护义务。使用空间归投资者所有,体现了“谁投资、谁受益、谁维护”的法律精神,避免了属国家所有或是属全体业主所有所面临的使用过程中的利益纷争,有利于平时发挥其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有利于对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有利于提高建设者或投资者的积极性,提高结建式人防工程使用空间的功能质量,使其充分发挥平时的使用价值。如果不归投资者所有,其投资建设结建式人防工程的积极性必然下降,只能是为建设而建设,其战时防护功能虽然可以保证,但投资者肯定不会太在意其平时的使用功能是否能很好地满足使用要求。
使用空间权属归投资者所有,并不影响结建式人防工程战时防空效能的发挥。因为结建式人防工程战时的目的就是防护效能,即便归建设单位或投资者所有,这种权利本身也负有不得违反战时防空目的实现的义务。《国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的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另外,《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