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3 01:09:17
导语:在儿童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托班保育保教工作计划一
新学期已经开始了,我会以认真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为了能更好的完成工作,现制定了本学期个人工作计划如下:
一、做好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的培养。
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合作、参与、探索意识,培养幼儿行为规范、自理生活能力、自我保护、生活卫生及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让幼儿在晨间锻炼、进餐、教学、睡眠、离园等一日各项活动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1.鼓励幼儿积极参加晨间锻炼活动。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指导幼儿用正确的方法擦嘴、漱口。饭前、便后要将手洗干净,不吃不干净的东西。
2.幼儿进餐时,教师要精力集中,注意观察,精心照顾幼儿,轻声地、和蔼地指导和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和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根据幼儿的进餐情况向伙食委员会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提醒幼儿多喝开水,学会节约用水,让幼儿学会使用、收放自己的物品。
3.继续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教幼儿学习穿脱衣服、鞋袜,整理自己的物品。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4.在午睡时间,精心照顾好幼儿午睡,做到不离岗,对体弱多病的孩子特别关注,及时帮幼儿盖被子等。
二、幼儿的户外活动是增强幼儿身体素质,提高身体抗病能力的重要活动。
要确保幼儿活动的时间,保证活动的质量,增强幼儿的体质。坚持在活动前给幼儿带好汗巾,活动中及时帮幼儿擦汗,根据气候的变化为幼儿增减衣服。在保教中要做到有机结合,纠正幼儿的一些不良习惯,如打架、争抢玩具等。在各种活动中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加强幼儿的自律性,培养幼儿良好的活动习惯。
三、加强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确保幼儿安全。对玩具、桌椅、床、玩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及时的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让家长放心。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和高度的应变能力。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并作详细记录。坚持早、午、离园时的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有病的幼儿及时通知家长,做好体弱幼儿的护理,按时填写出勤报表,做好各项卫生保健的记录工作。
四、在组织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神态、情绪,发现异常及时询问。
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玩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室内物品的定点摆放,窗明地净,走廊、楼梯地面整洁、无死角,厕所无污垢、无臭味,节约水电,并培养幼儿节约的好习惯。
托班保育保教工作计划二
一、保育护理工作
1.对儿童出勤、锻炼、饮水、生活习惯进行观察记录,每月给每个儿童家长交换一次意见,给家长提供相应的数据。
2.有针对性的通过多种渠道,给家长提供儿童健康的建议。
3.搞好本班班务管理的经验,作好财产的管理、使用登记,做到开源节流。
4.加强一日生活中幼儿生活、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
5.将体弱儿的管理纳入保教计划,并作好体弱儿的个案记录。
二、 卫生保健工作
1.坚持做好室内外清洁、消毒工作及开窗工作,坚持白托三巾的使用。坚持每周五的清洁大扫除和玩具毛巾消毒。
2.坚强进餐环节工作,坚持巡视儿童进餐情况,指导帮助体弱儿童,不催食,保证儿童吃饱、吃好。
3.加强儿童午睡管理,培养幼儿衣、裤放在指定地点,坚持巡视幼儿午睡情况,纠正不良睡姿和习惯,保证儿童午睡质量。
4.保证儿童仪表整洁,不拖鞋掉带,不亮肚亮背。
5.做到屎尿裤子、床单及时更换,半月清洗床单一次。
6.保管好本班物品及儿童衣物,避免遗失现象,对本班物品做到心中有数,管理有方。
7.积极配合医务室做好各项工作及儿童疾病的预防工作。
三、教育教学工作
1.配合教师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并给予示范和帮助。
2.协助教师组织好一日生活各个环节教育活动,做好个别儿童的指导工作。
四、安全工作
1.加强儿童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早晚接送儿童工作,不得将儿童交陌生人,防止错接。
3.随时清点人数,坚持每天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异物入园,发现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4.组织儿童活动前,要检查场地是否安全,儿童活动范围须在保教老师的视线内。组织玩滑梯攀登架、外出参观等有一定危险的活动,要给予保护。
5.防止开水、食物等烫伤儿童。
6.加强水、电、气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家长工作
1.充分发挥家庭教育资源作用,积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育儿的知识,针对幼儿发展情况,切实做好家长工作,在教育上达到一致性,促使儿童、家长、老师共同发展。
医生的工作职责是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系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因此他们需要不断在生活和工作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门诊医师年度主要工作计划》,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门诊医师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疾病的防疫,抓好传染病的防治管理
1、疾病的预防保健,特别是妇幼卫生保健
对非传染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要以预防为主,防治为辅,大力加强非传染慢性疾病的预防、治疗及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保健。
我院的妇幼卫生工作仍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全面实施《两纲》,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为今年妇幼卫生工作重点,继续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全面普及新法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减少产后出血,高褥热及新生儿破伤风,新生儿死亡率的发生,确保母子平安,促进母乳喂养,使四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98%以上。
今年我院将继续对辖区内15—49岁育龄妇女分批进行普查普治,为广大妇女做好生殖保健服务。
2、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我院将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重庆市生育条例》,坚持有证检查、有证生育、有证手术,严格执行手术常规,提高计划生育手术的质量,减少结育手术并发症,严格禁止出假手术、假证明,做到计划生育宣传上墙服务。
1 3、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创建预防接种示范门诊
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和党的__届六中全会精神,规范免疫接种门诊,提高计划免疫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继续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对接种儿童进行仔细询问核对,严格掌握疫苗的禁忌症,对不符合接种的儿童进行缓种,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做好各类疫苗的领、用、存记录做到帐苗相符,严格掌握各疫苗存放的温度,坚持每日实事求是填写冰箱温度记录,严格执行安全注射操作规程,对各种疫苗实行分室接种,杜绝错种、漏种、重种,避免接种反应的发生。今年我院预防接种门诊不再限于每月的15—20日,只要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可以进行预防接种,这样将极大的方便广大父母和儿童。我们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各项设施,克服一切困难,争创重庆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
4、加强传染病的预防管理
今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传染病工作,完善传染病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有效措施,规范我院的发热门诊,严防非典疫情的再次流行。
进一步完善爱滋病防治机制,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爱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将爱滋病的传播途径、防治方法等知识粘贴上墙,全院加强爱滋病疫情监测报告,切实做好爱滋病防治工作。
继续认真学习《南川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霍乱防治手册》,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防止其传播。做好结核病的归口管理。乙型
2 肝炎、乙型脑膜炎等要及时建卡、报卡,避免漏报、迟报。
三、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继续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要求为导向;继续坚持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工作,切实做好社区居民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的“六位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医务人员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努力达到全科医生的要求,使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真正成为辖区居民的“110”。今年我院将积极做好两个社区服务站的验收工作。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抵制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坚决反对医疗过程中的开单提成,收受药品回扣,做到不收受红包,不开搭车药,不推委病人,不开大处方,不吃拿卡要。
五、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今年我院将推行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定员定岗,全院聘用上岗,中层以上竞争上岗,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逐步形成绩效工资制,调动全院的积极性创造性。
六、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理顺财务关系
今年我院继续认真贯彻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财务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做到科室核算及时准确,会计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
3 装订整齐,建立科室收支明细帐。
七、设施设备的购置
今年将投入一定资金添置救护车1台,这是我院在急救医疗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淘汰一批陈旧老化的设备,将购置一批高、精、尖仪器设备,提高辅助检查的准确率。由于旧城即将改造,今年我院将切实作好暂时迁院准备。
八、坚持两手抓,推进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我院卫工作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今年我院将积极申报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加强我院党支部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用条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加强对工青妇的领导,提高离退休同志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切实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各种越级上访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努力维持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门诊医师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医政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 质量是效益的根本。
__年年我院将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内开展医疗质量评比,并定期将评比结果公示上墙,接受全院的监督,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加强《职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的学习,树立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不断地提高医疗技术,完善自我;继续推进“放心药房”工程;加大力度宣传我院特色中医科,充分发挥名老中医的作用。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病历书写质量,对每台手术都要做到术前讨论、术中配合、术后总结,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完善医疗纠纷、医疗投诉处理办法,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疾病的防疫,抓好传染病的防治管理1、疾病的预防保健,特别是妇幼卫生保健
对非传染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要以预防为主,防治为辅,大力加强非传染慢性疾病的预防、治疗及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保健。我院的妇幼卫生工作仍坚持以保健为中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全面实施《两纲》,搜集整理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为今年妇幼卫生工作重点,继续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全面普及新法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减少产后出血,高褥热及新生儿破伤风,新生儿死亡率的发生,确保母子平安,促进母乳喂养,使四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98%以上。今年我院将继续对辖区内—49岁育龄妇女分批进行普查普治,为广大妇女做好生殖保健服务。
门诊医师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按照县局和卫生院要求,为辖区内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负责填写健康建档个人基本信息,完成纸质档案100%,电子档案85%以上,协助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
2、定期对建档人群的健康信息及时补充、完善及更新,每年对重点人群随访不少于4次,每次随访的内容记录要详细。
二、健康教育
1、在提供门诊、访视、随访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重点人群结合本地区的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对象的主要健康问题包括职业病危害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2、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并做好资料保存。
4、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健康咨询活动;
5、每3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预防接种
1、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统计及相关工作;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接种对象的接种,做到不漏一人。
3、送达预防接种通知单及接种信息统计报表;
4、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时收集汇总疫苗的接种有关数据,上报乡镇卫生院。
四、传染病防治
1、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疫情监测;
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传染病信息的报告,并确保数据安全;
3、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理;
4、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认真摸清0-6岁儿童底子,建立好管理档案;
2、通知辖区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健康管理。
六、孕产妇保健
1、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孕产妇的登记管理工作,按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通知辖区内孕产妇按时接受健康管理。
七、老年人保健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和有关情况,建立健康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2、在卫生院的指导下,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并按照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做好体检表的填写、更新。
八、慢性病管理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首诊测量血压;做好高血压患者的就诊登记,登记内容要完整、清楚和准确;对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季度定期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4次随访),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
2、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每季度定期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4次),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
九、重性精神病管理
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每2月随访1次(每年不少于6次)。
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形式的乡村医生培训。
协助卫生院积极配合完成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更好的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为以后自己能独立完成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十一、做好辖区群众疾病的诊疗工作
关键词:留守儿童 教育 农村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
(一) 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
1.单亲监护型
这种为父母双方由一方在家照顾,另一方外出务工组成。据调查统计有大约42%的家庭属于单亲监护型,这种类型的家庭对于孩子来说会造成:关爱不够,缺乏父爱或母爱等性格问题,影响孩子的良好发育。
2.长辈监护型
这种类型多为父母均外出务工,由老人在家照顾孩子,而这种类型的家庭或会造成孩子:性格孤僻,不愿与同龄人交流,再加上老年人身体不好,文化程度不够,无法辅导孩子的学习也无法照顾好孩子的身体。
3.自我监护型
这种类型多为父母外出打工,孩子一个人在家乡读书,仅由近亲帮忙照顾,这种环境会造成孩子的自卑心理,缺少父母的关爱。
(二) 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现状的调查中发现,接受调查的留守儿童在班上的学习成绩处于一般、较差的占68.3%。学生们将“学习无人辅导”列为造成自己学习成绩偏低的第一要素.有75.1%的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对自己的学习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家长缺乏家教观念
农村家长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缺乏应有的家教观念,认为只要给孩子吃饱穿暖就行。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打工挣钱上,很少抽出时间来辅导孩子的学习。
(二)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氛围
外出打工的农民大多数每年仅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都不回家。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并缺少联系,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氛围,缺少正常的亲子交流与亲情关照,使孩子性格极易变得内向与孤僻、冷漠。另一方面,由于很多孩子有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父母外出基本上采用了隔代抚养这一监护形式,无法尽到对孩子全面的教育责任。
(三)留守家庭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管理能力
一般来说,农村中有一定能力和具备相当素质的人更倾向于外出打工或经商,留守家庭多数是老年人,老年人被委以看管孩子的责任,并不意味着他们有相应的能力和知识准备。
三、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加大教育投入
农村留守儿童现象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政府应高度重视,不断增加教育投入,改善教育条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学校加强教育和管理
学校要成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家长务工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委托监护人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参考文献:
[1]黄爱玲.“留守孩”心理健康水平分析[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5):351―353.
一、年妇幼卫生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县妇幼保健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幼保健院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和落实《广西妇女发展规划》、《广西儿童发展规划》为核心,加大了工作力度,开拓进取;以保障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以为儿童妇女健康服务为宗旨,优化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使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产科质量,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成果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我县加强对产科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县卫生局于9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18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产科质量、爱婴卫生院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医疗保健单位以抓产科质量为中心,开展全程跟踪工作,规范产科技术操作,提高产科业务水平,保障产科急救绿色通道通畅,提高急救能力,真正把母婴安全落到实处。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一年来全县活产13206人,产妇13156人,新法接生13205人,新法接生率99.99%,孕产妇死亡4人,孕产妇死亡率30.28/10万,围产儿死亡115人,围产儿死亡率8.63‰,孕产妇保健覆盖13084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07%,产后访视12969人,产后访视率98.20%,访视3次合格人数12524人,访视3次合格率95.19%,孕产妇系统管理12701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17%。住院分娩13173人,住院分娩率99.75%,高危妊娠管理4570人,高危妊娠管理率100%,高危产妇数2991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0人。
2、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我县利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积极与县总工会女工部、县妇联联系,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普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宫颈癌普查、妇科B超等常规检查,实捡人数7548人,查出妇科疾病3126人,发病率为41.41%,对查出妇科疾病及时有效治疗。
3、婚前保健工作
我县婚前检查工作1-9月份处于停滞状态,1-9月份结婚登记6643人,婚前检查78人,婚前检查率1.17%。我县于10月20日再次召开卫生、民政协调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了婚前检查率,于10月21—31日婚前检查460人,婚前检查率达到了90%。11月份以后达99.95%,全年婚前检查人数共3570人,婚前检查率达19.48%,与去年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儿童保健工作
1、认真做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了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疾病防治,提高了全县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深入到农村、幼儿园开展儿童体检工作。全县0-7岁儿童90229人,进行保健管理77764人,保健管理率86.19%。
2、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全县299所托儿所幼儿园,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每学期深入到幼儿园进行托幼卫生保健指导2次,对卫生保健存在的问题即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全县在园儿童51575人,健康体检50553人,健康体检率98.02%。
3、加强儿童死亡监测工作。
1-12月全县新生儿死亡36例,新生儿死亡率2.72‰,婴儿死亡72例,婴儿死亡率5.4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112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48‰。
(三)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年自治区定我县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扩展县,“降消”项目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按照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我县于年4月10日召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启动大会,成立了县项目协调领导小组,项目技术领导小组,降消项目办公室,召开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研究“降消”项目工作。
(1)项目基础调查:根据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情况调查,为开展“降消”项目提供基本数据。
(2)项目培训工作:为了保证项目更好地运行,项目办制定了全县培训工作计划。对县、乡、村层层举办培训班,举办县、镇、村妇幼人员、妇、儿科业务培训班10期。对县级妇幼人员及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妇幼专干进行项目实施业务培训,参加培训达377人次。举办了县“降消”项目信息管理和财务管理培训班1期,各镇、乡卫生院也相继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共举办培训班199期,全县参加培训人次2851次,提高了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降消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降消”项目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家长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项目办充分利用电视台、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孕妇学校、科技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降消”项目知识的宣传,共印制了“降消”项目指南宣传资料20000多份,发放健康教育卡、册(单)18238份,上街宣传101次,举办孕妇学校476期,听课孕妇5567人,出版宣传版报207期。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医务人员下中华、邹圩镇进行义诊,深受群众欢迎。目前我县增强了人民群众住院分娩的意识,全县孕妇健康教育知晓率和孕妇贫困救助知晓率明显提高。
(4)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宣传力度。做好孕妇追踪和贫困孕产妇救助确定工作。
各乡镇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对贫困孕产妇摸底、造册、上报、审核,确属贫困救助对象者,告知孕妇事前办理救助卡,使贫困救助落到实处,全县共掌握孕妇数14853人,确定为贫困孕产妇3651人,已发贫困孕产妇救助卡3651人,为2976名贫困孕产妇发放了降消项目的补助金,其中平产救助2825人,补助金额113万元,异常产救助151人,补助金额15.1万元,群众得到了实惠。
(5)规范与完善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确保绿色通道高效运行
我县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和《广西乡镇卫生院产科质量标准》加强产科硬件建设,规范产科管理。一是管理规范,向全县公布急救电话号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产科急救网络,保持全县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二是完善制度和抢救设施,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能力,使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抢救。三是加强督导,县卫生局组织产科专家按照“降消”项目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和“降消”项目乡级产科建设标准对全县18个卫生院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8个卫生院全部合格。自实施项目以来,产科急救中心接诊851人,抢救危急重孕产妇33人,抢救成功31人,抢救成功率93.93%。
(6)加强督导,确保项目的开展。
督导是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从5月份开始县项目办组织基层保健人员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降消项目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检查各村保健员工作情况,分类指导各村的技术服务工作,乡级掌握各村孕情,规范使用《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提供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服务。在督导过程中,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核实项目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保证项目高质量推进。县对乡监督指导54次,有97乡次共152个村。参加督导335人次,乡对村督导400次,督导1383个村次,参加督导1475人次。接受区级督查1次、市项目督查组检查6次,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7)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为了保障项目资金合理使用,我县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专人负责,是实行专款专帐专用,建立建全项目财务报帐制度,财务人员按季度上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年我县降消项目经费共200.9万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财政170.8万元,自治区财政10.1万元,县财政配套20万元。已完成投资160.7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启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监督指导、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危重孕产妇抢救补助等。
(8)抓好项目信息资料上报和反馈
信息工作是项目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按项目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种工作报表,并加强孕产妇死亡监测及评审工作,准确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
2、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为促进西部地区儿童健康成长,卫生部与美国亨氏公司建立妇幼卫生合作项目,旨在改善西部贫困地区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我县是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县,按照项目的要求,我县对乡村级妇幼人员进行项目培训,发放乡村医生培训手册260份,保健科人员深入到4个乡镇进行基线调查1240人,通过面对面咨询、板报或宣传栏等方式,向6—36个月儿童家长和看护人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微量营养素补充剂的作用和服用方法等,发放宣传卡21768张,发放营养素补充剂43536盒,服用营养素补充剂21008人,通过采纳科学的喂养方法,预防我县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改善了儿童营养状况。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16856人,咨询率91.23%,检测人数15409人,检测率82.69%,年检出2例HIV阳性孕产妇,阳性率0.013%。共4例HIV阳性孕产妇分娩(年发现的2例和年发现的2例),对她们所生的婴儿进行人工喂养指导及定期产后访视工作,并给予提供了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及免费提供牛奶等关怀和支持。
4、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年6月开始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要求,卫生厅从年6月份下达文件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凡从事产科、新生儿科工作的都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工作。为了很好地开展我县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从而提高我县的出生人口素质,我县已于年6月8日启动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从年6-12月全县共接产8122人,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3130人,筛查率38.54%。但陈平、黎塘、黎明、市九医院在年一年里从没开展这项工作,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年全区开展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于年12月23日参加了南宁卫生局举办的年中央补助南宁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后,我县于年12月28日进行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启动并培训,按要求印发了各种资料,并将叶酸及资料发放到各个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机构,进行了发放叶酸活动,启动后至12月30日全县共发放161人份,为我县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开端。
(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我县依法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检查指导,做到专人保管、专人打印、专人发放,年全县各医疗机构接产活产共13034人(含流动人口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3904本,其中当年活产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1857本,当年活产发放率90.97%,废证168张,废证率1.21%。
(五)开展“三网监測”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三网监測”质量
按照自治区及南宁市的《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方案》,我县于10月份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全县各乡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自查,走访村医、村干及保健员等,并查询出生登记、孕妇登记、计划生育登记、公安部门登记、预防接种卡等,相互核对,相互补漏。县妇幼保健院也组织人员于年10月10~15日对露圩、大桥、中华、新圩、芦圩、洋桥六个镇乡及四大医院进行三网质量控制调查,经调查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漏报率均控制在广西标准。
(六)存在问题
1、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兼职较多,影响工作的开展。
2、部份乡镇卫生院产科医师急救水平不高,产程监护不当,高危孕产妇转诊不及时,仍有截留高危孕产妇。
3、部分乡镇母婴保健员年龄、知识老化,影响孕情的及时掌握。
二、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年自治区和南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宁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实际,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妇女保健工作
1、加强婚前保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前保健实施方案》,加大对婚前保健的宣传力度,与民政部门协调,加快推广“婚前保健一条龙服务”新模式,提高婚前保健体检率,强化婚前卫生保健指导和婚前保健咨询,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2、掌握辖区内各单位育龄妇女和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督促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保健工作规定,深入农村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和妇女病普查,建立妇女健康档案,帮助妇女提高生活和生命质量。
3、强化围产保健工作质量,按照《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和《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孕产期保健工作,将孕产期死亡率控制在16.22/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以上,住院分娩率99.5%以上。
(1)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按《南宁市孕产期全程跟踪管理与行政追究暂行规定》的管理要求配备保健人员和产科人员以及必备的设施,落实工作职责。
(2)完善高危转诊和危重孕产妇的急救网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高危孕妇筛查,并实行重点监控。要整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绿色救助通道,实行市、县、乡镇三级联动,以保障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确保母婴安全。
(3)加强产科内涵建设。各助产技术机构要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倡导和推广无痛分娩和全程陪伴助产方式,强化产时保健,支持和保护自然分娩,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干预。严格掌握催产素使用指征和剖宫产的医学指征,积极防治产科出血和产科并发症,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和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
(4)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强化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孕期保健质量。强化优生咨询,指导孕妇进行地中海、G-6PD缺乏症、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肢体残缺等疾病早期筛查。对“阳性”者要转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和早期干预,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掌握本辖区儿童保健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内0--6岁以下儿童名册,0—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名册,掌握基层儿童保健工作等基本情况。
2、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各级接产医院要对所有出生婴儿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并落实新生儿访视工作。各镇乡要对辖区儿童实行系统管理,提高保健覆盖率和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要达85%以上。
3、提高儿童保健质量。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各乡镇要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与计划免疫门诊相结合,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的监测,防治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体弱儿的保健管理,强化婴幼儿的喂养,营养咨询指导,提高保健质量,提高4—6个月纯母乳喂养率,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努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4、积极开展符合儿童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保健工作,开发儿童智力测定、口腔保健、眼保健、听力保健、加强对高危儿的筛查及早期干预等保健服务,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5、加强集体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继续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在划分职责范围内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创建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
6、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要下农村、地段为农村儿童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
(三)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加大《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意义和使用宣传,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及报告制度,提高《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率,开展产科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要求当年活产发证率达80%以上,年内要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督查。
(四)加强项目工作
1、降消项目
根据《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管理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年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补助的宣传、健康教育的工作,并做好申请表的审核、补助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通过“降消”项目的开展,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根据《年中央补助广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从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根据项目要求到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3、重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意见》,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列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与妇幼卫生的业务培训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宣传、咨询、培训、检测、阻断、随访和信息上报等工作。年认真开展孕产妇、婚姻登记HIV筛查工作,HIV阳性孕产妇阻断率达到85%以上。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对新生儿要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G-6PD缺乏症、先天性耳聋等疾病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以减少先天残疾儿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
继续开展儿童营养微量元素补充项目,改善我县6~36个月儿童营养状况,预防婴幼儿微量营养素的缺乏。
(五)继续执行爱婴行动
各爱婴医院、爱婴卫生院要贯彻卫生部《婴幼儿喂养策略》,建立“爱婴医院”动态质量管理机制,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的宣教,不断提高“孕妇学校”质量,增强孕妇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强化母乳喂养知识和技术的指导,巩固爱婴成果,各爱婴医院要全面做好迎接自治区和国家爱婴医院的抽查准备工作,促进爱婴行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母乳喂养。
(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提高节育手术质量。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提高手术质量,减少并发症,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南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B超检查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禁止使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或者其他医疗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行为,实现节育手术审批制,禁止一切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终止的行为,从最终需求上堵住违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努力控制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升高。
(七)基层管理
1、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季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
2、母婴保健员管理:为加强母婴保健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有效地提高母婴保健员工作质量,各镇乡每季度召开母婴保健员例会一次,县级年内举办强化母婴保健员培训班,新训母婴保健员培训班各一期,将原来山区保留的接生员转变为母婴保健员。
3、采取专题培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4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婴幼儿各阶段辅食品添加、产科并发症的处理、妇幼卫生两个系统软件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
4、全面落实母婴保健员工作补助,为稳定乡村妇幼卫生队伍创造有利条件,为全县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八)信息管理
按照广西妇幼卫生信息填报指导手册及南宁市《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管理方案》开展妇幼保健信息、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及质量控制。
1、实行信息月、季、年报制。认真执行各项妇幼卫生常规登记和监测报告制度,所有的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均实行月、季、年报制度、高危孕产妇信息实行周报制度、以提高妇幼信息在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2、完善妇幼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在全县使用《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软件》,实行妇幼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提高数据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首先,我国的社会福利机构形式多样,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支是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肩负着抚养、康复、教育社会上无所依靠的、无家可归的儿童,对我国社会的发展、社会治安的稳定意义巨大。当儿童进入福利院开始生活,福利院方面就会为儿童建立相应的、具备保存价值的档案,而这些档案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指的“收养儿童档案”。收养儿童档案管理服务于孤残儿童照顾,是为孤残儿童提供良好生活保障的强大后盾,也因此收养儿童档案管理的建立意义巨大。
其次,21世纪是科技生产力时代,电子科技不断发展,信息化不断普及,先进的技术生产力深入进人们生产 、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使之产生了深刻的变革。传统的档案管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遭遇挑战,简单的、只包含了姓名、编号、入院时间等等的传统的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已经难以匹配时展的需求,也因此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管理不断发展,并逐步在传统的档案基础上增加了儿童抚养、治疗、教育等等项目,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得以细化,收养儿童档案信息化管理也因此获得了发展机遇。
最后,档案管理信息化包括五方面内容,分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标准规范建设。在上述五方面内容中,基础设施建设是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根基,是档案管理者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软件,优化档案管理质量,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是为档案随后的使用夯实基础的一个要点。此外,收养儿童档案记载了在福利院内生活儿童的生存与发展资料,记录了我国福利事业的发展,信息化的儿童档案能够有效地丰富福利院档案,还能够为国家制定工作计划、出台法律法规提供依据。
2 现阶段我国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信息化管理问题分析
首先,受客观条件制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相对较晚,与福利事业相关的收养儿童档案信息化管理没有指导性的理论依据,也因此我国收养儿童档案模式仍然被局限于传统档案管理模式之中,档案的服务作用的发挥因此备受阻碍。其次,由于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仍是我国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管理的主要模式,也因此收养儿童档案的信息录入仍然以人工书写为主,档案的查询完全依赖于人力翻查,档案管理效率低下,档案信息的准确性也因此难以保证。最后,以人工书写为主的档案以纸为媒介,纸质媒介在保存、搬运等等方面存在弊端,也因此信息统计难以详尽,档案中儿童健康、性格、收养分布等等数据难以细致表现,也因此极易出现前后数据差异问题,不仅影响了档案的质量,更影响了档案管理者的工作效率。
3 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策略分析
3.1 创新档案管理模式
档案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利用档案服务于各种社会工作。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想要完成档案管理的最终目标,就需要不断的创新自身的管理模式,与时俱进的发展,如此才能够跟得上时代形势,符合社会需求。在创新档案管理模式的时候,相关人士必须有意识到解放思想,尽可能的摆脱传统档案管理思路的限制,要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服务意识,要能够正确全面的认识档案管理,并根据新的思想确定档案的内容、搜集等等工作,要能?蚴沟蛋腹芾沓浞值奶逑值蛋傅募壑怠V档靡惶岬氖牵?档案管理者是创新档案管理模式的主要执行者,也因此,想要完美地完成上述工作,档案管理者必须有极高的素质、极高的业务水平以及极强的信息现代化技能,如此才能够保证档案管理创新模式的建立少有阻碍。
3.2 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档案管理质量的提升能够有效的提高档案管理者的工作效率、提高档案管理的服务性能。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信息化管理需要不断的完善档案检索系统,要不断的改进案馆指南、全宗、专题等,还要有意识地对档案检索系统进行信息化网络化改革,逐步建立网络目录检索,以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值得一提的是,档案检索体系的形成不仅与信息化的普及联系紧密,还与不同福利院之间的合作、交流相关。因此福利院方面应该加大与其他福利院的合作力度,共建档案信息联网查询系统,以拓宽儿童档案检索平台,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服务质量。
3.3 强化档案管理的信息编研
对档案管理工作而言,档案信息编研是一个重点。档案信息编研以研究馆藏档案为途径,在研究档案内容的基础上加工档案,并以加工档案为依据预测社会需求。正因为档案信息编研具备上述属性,也因此档案信息编研能够有效提高档案的利用率,还能够满足信息时代档案工作的新要求。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管理的信息编研工作应该加大力度改革传统档案资料的力度,要改变简单收集、整理的档案管理模式,要深化研究档案、运用档案。也因此,在编研选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者必须充分结合实际情况,要科学确定编研主体,要积极联系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编研信息、录入等等工作。当然,在条件允许的基础上,档案管理者还应对档案内容进行深入探索,要深入的研究档案之中包含的特征和问题,科学加工档案,全面提高档案利用率。
3.4 提高档案管理者的专业素质
因为福利机构收养儿童档案与其他档案差异明显,也因此儿童福利院档案管理与其他档案管理差距较大。档案管理人员在落实儿童福利院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档案管理的各类规定,还要变传统的纸质档案录入为电子录入。也因此,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强的档案管理素质还要具备强的信息化技术能力,要能够多元化发展档案管理,要能够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合理运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有效。
新居民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跟随父母背井离乡,生活在城市社会的底层,遭受到有意或无意的社会排斥,无法享受到城市儿童或是农村儿童的基本权益和保护措施,进入了社会关爱、社会服务的“灰色地带”,逐渐被“边缘化”。
截止6月底,嘉善县共有新居民儿童XX人,其中0-7周岁XX人,7-14周岁XX人。新居民儿童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他们的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新居民家庭在嘉善县工作、生活的和谐融入,也影响到嘉善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因此,搭建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促进新居民儿童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实践情况
1、建立健全底数清楚、动态准确的新居民儿童登记管理体系。一是强化新居民儿童人口和居住信息登记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定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在着力构建新居民人口信息实时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居民儿童信息采集,定期分析新居民儿童数据变化情况,实现新居民儿童动态化、数字化管理。二是实行新居民儿童分类分情管理,根据是否辍学、居住年限、日常表现等内容,对新居民儿童实行分类分情管理,重点对辍学在家、问题新居民儿童进行排摸登记,并与全县各综治工作站、新居民子女学校及时进行信息比对,全面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档案,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资料。
2、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均等服务的新居民儿童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做好新居民儿童免疫接种工作,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落实新居民儿童免疫接种属地化管理政策,及时为新居民儿童免费办理预防接种卡证和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服务,让新居民能享受到同等的权利和预防接种服务,目前嘉善县共有28410名新居民儿童接收预防接种。二是做好新居民子女学校饮食卫生工作,结合浙江省卫生强县创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加强对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卫生管理,全面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切实提高新居民子女学校食堂的自我管理水平,新居民子女学校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三是广泛开展新居民儿童健康教育工作,借助新居民协管员日常办证契机,及基层新居民办证窗口、卫生院等阵地向新居民家长发放《健康指导书》等各种健康宣传资料,并结合各种卫生纪念日、宣传日,多种形式深入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新居民儿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增强新居民儿童的卫生防病意识。
3、建立健全公平共享、优质服务的新居民儿童学校教育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多方协作的共育模式,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新居民子女教育工作,严把“三个关”:一是把好入学关,由新居民事务部门等部门核准入学的四个条件,教育部门按照审核情况来接纳新居民子女入学;二是把好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安全关,加强对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安全、接送车辆安全、招生、卫生等方面的督查力度,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把好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收费关,严格制止乱收费现象,对符合条件的在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就读的学生继续实施减免课本费政策。二是充分发挥公办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办中小学吸纳新居民子女入学的空间。同时,对就读新居民子女学生实行无差异化教学,所有中小学实施混合编班随班就读,倡导融合教育来全面提升育人效果,促进新居民子女和本地户籍学生共同发展。2014年上半年,嘉善县义务段新居民学生人数为21979人,其中公办吸纳为17956人(小学14004,初中3952),公办吸纳率为81.7%。三是着力加强新居民子女学校的管理,加强对新居民子女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度考评工作对通过考核的新居民子女学校给予经费奖励和补助,嘉善县至今已安排奖励补助经费达1000万元,有效改善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加强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结对管理工作,挑选公办学校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到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担任管理者,全面负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选派 12所公办学校参与对嘉善新居民子女学校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嘉善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安全管理督查整治制度,如接送车接送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卫生改造和管理制度、饮食卫生和防疫接种管理制度、消防器材配备和使用制度以及校舍安全检查制度等。四是强化新居民子女学校教学质量检测,通过开展新居民子女学校教师培训、县教育局研训中心教育教学工作调研,共同做好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做到“五个统一”,推动我县新居民子女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提高。
4、建立健全预防为主、社会联动的新居民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体系。一是建立新居民家庭教育工作模式,以创建“幸福家庭”为重要载体,建立健全“新居民家庭、教育机构、政府部门、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成立了嘉善县新居民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嘉善县新居民家庭教 育工作的意见》,并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新居民妇女工作组织网络,成立嘉善县新居民妇女联合会1个,镇级新居民妇女代表会9个,规模以上企业 “新居民妇女之家”90个。二是建立新居民家长学校,组织构建县、镇两级新居民家长学校组织网络,针对新居民家庭教育需求,采取集中授课、交流心得、互动游戏等形式将青少年心理特点、沟通技巧、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预防等知识纳入家庭教育教学内容之中,进一步提高新居民家长的家庭教育素质以及与沟通能力。目前,共开展培训33期,受教育新居民家长3606人。三是建立新居民儿童综合帮教机制,成立“新居民阳光家园”组织,组建了一支学历素质较高、家庭教育经验较为丰富的“新居民阳光妈妈”队伍,提供“以新育新”式的综合帮教服务。在新居民子女发生打架斗殴或轻微犯罪时,及时介入提供“一对一”结对帮扶,协调新居民家长、学校及新居民青少年,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截止目前,共帮扶结对新居民青少年70人。四是推出新居民家庭教育“新蓓蕾成长”计划,配合嘉善县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以新居民家长学校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新居民家庭教育互动平台基本建成、新居民家庭教育志愿队伍逐步充实为目标的新居民家庭教育“新蓓蕾成长”计划。
5、建立健全普法为主、均衡发展的新居民儿童综合素质提升体系。一是加强新居民儿童普法教育,加强“六五”普法教育“五个阵地”建设, 优化新居民普法宣传队伍配置,建立新居民六五普法“乡音”讲师团,重点突出对新居民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举办新居民学校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向上”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我爱祖国我爱党”征文比赛、“小手牵大手”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教育手抄报比赛为内容,加强在校新居民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二是加强新居民儿童思想教育,在新居民子女学校柳州学校、车站路小学建立新居民道德讲堂,在新居民儿童中开展弘扬社会公德和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新居民儿童道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依托新居民“乡音”讲师团成员深入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中国梦”、“十”精神宣讲活动,引导广大新居民儿童树立科学的信念、崇高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丰富“新居民儿童”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以弘扬“善文化”为契机,积极培育新居民儿童文化事业,鼓励有才艺的新居民儿童加入县新居民艺术队,定期进企业、进集聚区进行公益演出,丰富新居民文化生活。同时,组织开展新居民亲子运动、新居民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新居民儿童自主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今年共开展文艺演出28场次,参与新居民471人。
6、建立健全布点合理、运行有效的新居民儿童合法权益维护体系。一是建立建立新居民妇女工作体系,成立全市首个县级新居民妇联,扎实推进县、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新居民妇女组织网络建设,并成立新居民巾帼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新居民儿童法律维权、家庭教育等志愿服务,共成立新居民巾帼志愿者队伍9支,新居民巾帼270人。二是打造“团组织+ ‘青年之家’”的新居民青年工作体系,率先成立了全市首个县级新居民团工委,在各镇(街道)全部建立功能齐全的“新居民青年之家” 9个、服务点298个,并充分发挥“12355”青少年热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平台作用,免费为新居民团员儿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维护新居民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帮助弱势新居民儿童健康成长,接待新居民团员儿童法律咨询66人次。三是建立“一社双工”新居民儿童关爱联动机制,在全县范围招募持证社工和义工志愿者担任新居民儿童维权法律顾问,依托致和社工服务社为新居民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等综合维权服务,切实维护新居民儿童合法权益。目前嘉善县共有持证社工277名。
二、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随迁的新居民儿童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因新居民家长观念、工作时间、高考政策的影响,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新居民学生六年级毕业或初中阶段辍学在家,由于缺乏有效的教育约束体系以及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的情况较多,盗窃等犯罪案件比较多发。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以2011年为例,全县当年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总数为1460人,其中新居民未成年人为73人,总占比为5%,在全县被采取刑事措施的未成年人中占比93.59%,同比增加2.29个百分点。同时,盗窃等侵财性犯罪占比为80.8%,同比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
2、县城区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读公办学校难度较大。因魏塘街道、罗星街道、开发区(惠民街道)集聚了全县70%左右的新居民人口,其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嘉善县12所新居民子女学校主要集中在这三个镇、街道,学校间为争夺生源,存在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现象,直接影响了新居民子女教师质量以及对教育教学方面的有效投入。同时,新居民随迁子女学前教育机构也存在着无序管理的现象,无证的幼儿园、幼托所数量较多,缺乏有效的监管,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3、新居民家庭教育氛围还不够浓厚。虽然嘉善县妇联在新居民家庭教育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因新居民家长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工作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等客观情况的影响,新居民家长对子女家庭教育重视程度还不够,在具体的教育方式方法上掌握不够,与子女主动沟通交流意识仍旧比较差。同时,部分职能部门也并未有效地将新居民家庭教育纳入本单位的年度 工作计划。
三、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思考
新居民儿童问题是我国改革和发展带来的一种特殊现象,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它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促进新老居民和谐生活需要解决的一个难点,也是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点。为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新居民儿童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1、构建新居民儿童服务管理保障体系。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需要明确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强化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统分结合、部门合作的组织保障体系。教育部门要不断提高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率,规范学前教育,加强对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扶持,提高教学质量;司法部门要加强对新居民儿童的普法宣传,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预防新居民未成年人犯罪;新居民事务部门要创新新居民儿童宣传教育方式,利用互动性强、新居民儿童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载体,进行科技、文化、法制等宣传教育;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扩大新居民公共卫生均等化覆盖范围和服务项目,使新居民儿童享受均等化的卫生服务。同时,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加强新居民子女学校教育与管理。目前嘉善县新居民民办学校12所,2所公办学校全部吸纳的新居民学生,新居民学生人数达2.19万余人,受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育环境等因素,新居民子女学校教育参差不齐,进一步整合嘉善县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新居民子女学校考核管理和软硬件建设,为新居民子女创造良好的就学环境。
3、加强新居民家长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新居民家长学校在增强新居民家庭成员沟通能力、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创新新居民家庭教育课程编排模式,根据新居民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同学龄段孩子家长、不同职业层次家长的需求,编排新居民家庭教育课程内容,形成“菜单式”点播服务。借助集中授课、观看录像、交流心得、互动游戏等新居民家长参与度高的教学形式,增强新居民家长与子女的参与度,取得新居民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提升家长学校办学质量。
4、充实新居民儿童关爱队伍力量。建立由热心新居民儿童教育工作、具有较高文化教育素养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新居民儿童服务志愿者队伍。另一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离退休干部、党员、教师、新居民家长、政法干警、青年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工作者,充实新居民社工队伍,共同参与到新居民子女的教育管理中来,开展新居民子女的教育帮扶、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志愿者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刑释解教等“问题青少年”,要落实专人做好帮教工作。
5、关注新居民子女心理健康。由于新居民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学习环境的综合影响,新居民儿童自闭现象比较普遍,他们遇到问题不愿沟通、不擅沟通,缺乏有效的疏导途径,造成许多新居民青少年心理障碍,容易引发激情犯罪、暴力犯罪。一方面要在新居民子女学校开设心理课程和配备新居民儿童心理疏导室,为新居民子女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解决其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惑和增强新居民子女对心理辅导的认识,以缓解新居民子女在融入当地学习、生活过程中的心理问题。同时,组建新居民心理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到新居民子女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专业知识讲座与辅导,解答新居民子女心理疑惑和提高自我心理调试能力,塑造健康积极的人格。
6、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利用社区资源,在宣[,!]传栏上张贴有关新居民儿童教育法律法规和现代家庭教育知识,使广大新居民家长切实加强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将新居民儿童作为社区实践活动对象之一,鼓励各镇(街道)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文化场所、文化设施向新居民儿童开放,组织新居民儿童共同参与暑期实践活动,丰富新居民儿童子女的假期生活。
2019年我院工作在区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第三版)》,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全面开展基本医疗护理工作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调整了人员配置,优化组合,使得医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院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卫生院服务辖区面积53平方公里,辖区户籍总人口39607人,公卫服务核定人数33212人,实际常驻人口40000多人,管辖18个行政村,18个村卫生室,村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23名。卫生院在职员工7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卫生院设置有公共卫生科、全科门诊、内科、外科、中医科、疼痛科、妇科、康复科、骨伤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十多个门诊科室。住院部设有两个综合病区,一个中医病区,一个康复-理疗病区共四个病区,开放床位90张。配备了DR、四维彩超、十八通道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4小时动态心电监护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电针治疗仪、床头呼叫器手术室配备无影灯、麻醉呼吸机等诊疗设备。基本能够满足辖区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部分急诊急救工作的需要。
目前,医院与市二院合作正在筹建120急救站,通过急救站的设置、人员的进一步学习培训,将不断提升医院的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领导、定期督导
依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护理、健康扶贫、医保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按计划运行,并结合医院实际,成立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基本医疗等各项工作考核、指导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各科室及村卫生室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业务
我院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基本医疗、护理等工作的培训10多次,采取月例会制度、以会代训。不断提高公卫、医疗、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公卫人员及辖区内村卫生室职业人员不定期进行各种公卫知识培训。
(三)、认真整改,很抓落实
针对在2017年公卫年终考核时反馈的问题,医院高度重视,经过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今年年初就开始根据整改方案,逐条梳理排查,倒排工期,认真整改,于10月底按照整改计划如期完成了的全面整改工作,11月份又对前期整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改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截止11月底,卫生院共复核升级居民健康档案 25498 份,其中高血压管理档案 2899 份,规范管理 1914 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 66% :糖尿病管理档案 751 份,规范管理 490 人,规范管理率达 65% :新建儿童保健管理档案 178 份;新建孕产妇管理档案 211份;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档案 116 份;老年人管理档案 3986 份。截止目前,居民健康档案复核升级率 76% 。 (二)健康教育 我院紧紧围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以及预防、保健、慢性病人管理为重点。医院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不同季节进行健康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成立了以院领导为组长,以医生、护理、公共卫生、扶贫、医保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医疗服务队,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地逐村实地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居民签约服务及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乡村两级共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共34场次收益人数1368人次、公众咨询9次共480人次、印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手册10000份达到全乡每户一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手册共20种5320 份,印刷影视资料播放29种循环播放115次230小时。乡村两级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25块更换162次。
(三)预防接种
在此项工作中,为提高接种率利用节假日和儿童入学查验接种证时机及时为适龄儿童接种疫苗。全乡共出生218人,办理接种证178人,有40人在外地办理接种证,办证率100%。常规疫苗 应种接种 5778人次,实种5489人次,接种率,95%、二类疫苗接种1603人次,水痘疫苗46人次,HIB70人次。乙肝疫苗1177人次
(四)儿童健康管理 加强对辖区内0—6岁儿童管理工作,目前我乡共有0-6岁儿童2341人、其中登记2314人、登记率达98%,接受一次以上规范管理2096人、管理率90%;对0-3岁儿童,利用儿童接种日在我院对目标儿童进行规范体检,采取先体检后接种措施,我院与乡教办室联系,对全乡所有幼儿园3-6岁儿童进行了免费体检。到目前为止0—6岁儿童免费体检1991人、管理率85.4%;其中3—6岁1376人、0—3岁儿童615人、接受中医指导615人。在体检中发现佝偻病儿4人、贫血186人、龋齿人149、。5岁以下死亡0人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努力提高孕产妇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孕产妇全部建立了报价服务手册,加大了宣传国家降消项目住院分娩好处以及多项免费检查政策,今年共登记管理孕产妇210人,早孕建册66人、产后访视210人次。高危孕产妇登记26人、高危孕妇转诊2例。发放叶酸97人,430合;
全力以赴,齐心协力落实好民生实事。在今年开展“两癌”和“”两病“”筛查工作中,我院积极联系召集了乡计生办、各村妇女主任、各村村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乡的两癌筛查和两病筛查按时超额完成任务,民生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两癌筛查401人,两免筛查77人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全乡有3986名65岁以上老年人 ,截至目前在册管理 2860 人,覆盖率达 72% 。已体检 1916 人,同时建立专病底册,做到底册和档案盒索引及盒内档案三对照,规范放置。采取了电话预约、门诊随访等方式相结合的义诊体检及健康指导,深受老年居民的欢迎。
(七) 慢性病管理
利用档案复核升级各村对辖区内35岁以上人群进行了血压和血糖筛查,共筛查 8270人,其中:高血压320人,糖尿病53人,全部纳入慢性病管理。并将随访记录归档。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全乡2899名高血压患者,体检了1914人、体检率为 67%。规范管理1688人,规范管理率38.8%。随访了10498人次;对全乡751名糖尿病患者,体检了490人、体检率为 65.4%。规范管理301人,规范管理率39.5%。随访了2852人次。并对定期进村入户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专题知识讲座
全乡共发现126名恶性肿瘤均已调查上报。心脑血管事件登记110人。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目前发现精神病人总共144人,检出率4.5%。2018年新增病人24人,在管116人,(稳定 91 人,不稳定 3人、基本稳定 17 人)。( 人在外务工)失防17人。三级以上 2 人,目前 1 人正在关锁,有家人看管。8 人目前住院。在管病人随访 812 人次。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0 次。在安宁医院的协助下为精神病患者体检78人体检率67%
(九)肺结核患者管理我院对辖区结核病患者实施规范管理,按时进行服药督导,对新发现的结核病人及时上报,全年共确诊肺结核 12 例,共进行随访 72 人次,已完成治疗1人。在对65岁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进行健康体检时,进行了结核病筛查,共筛查4320人。发现疑似病例 30 例,已进行上报转诊。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条例》,对辖区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拟定了传染病分检办法,检出的传染病送到相应的医院和科室。设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坚持门诊登记和疫情自查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并进行疫情分析,对于漏报、迟报情况,进行追责并给出相应处罚。我院还积极配合宛城区疾控中心加强死因调查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以及外环境检测,全年共完成死亡人员死因调查197人,上报传染病例91例,均已上报。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按照我市“双创”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工作,对辖区公共场所厂矿企业、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进行“创卫”达标验收工作,共计巡查、督促医疗机构 几 28 家,公共场所 6 家,学校 12 所,托幼机构 12 所,厂矿企业 2 家,开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巡查 26 次,查处无证诊所5家,较好的完成了卫生监督协管任务。
(十二)中医药服务 全面按照河南省中医药服务规范要求,在0-3岁儿童中开展中医药喂养指导,截至目前指导615人次。在65岁老年人中全面开展中医药体质辨识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1916人中医药体质辨识同时进行相应的指导。
(十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8年进行辖区居民体检的同时,开展签约服务,我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由医生、护士、公共卫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团队共分六组,由院领导班子分组带队,对每村居民进行签约,主要针对困难群众、慢性病患者、儿童、孕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截至目前,共签约3369户,19097人。签约居民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到医院做相应的检查,经检查确需住院的病人,住院进行治疗。通过签约服务群众对医院、对包片医生更加信任、更加依赖,有病首先想到他们的包片医师,从而实现了内科病区向慢性病管理病区转变。经常保持在院住院病人约50人左右,85%以上为慢性病人,病员稳定、治疗效果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虽说与去年相比有了较大进步,但从考核、督导、职能健全等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紧张
公卫经费是按统计部门核定的服务人口数拨付的。统计部门在统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数时,是按照户籍人口数减去外出务工人员数来核定。我乡一是因户籍人口数较少,二是因高铁站的建设,外来大批务工人员,我院一直在为这一部分人员服务,统计部门在核定人员时没有将这一部分人员统计在内。导致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核定人数全区最少(实际服务人口数在4万人以上,核定人口数只有3.3万多人),拨付的经费在全区最少,还达不到某些乡镇卫生院拨款数的一半。工作量大,经费少,经费紧张,工作中有一定困难。
(二)措施不够扎实
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虽然都积极地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督导发现个别服务站的工作流于形式,在档案建立、儿保管理、妇保管理、慢性病随访、死因监测、肿瘤病人上报等方面工作滞后。个别社区服务站健康教育宣传柜宣传资料混乱、不全,质量较差。
(三)慢性病管理和老年人保健工作尚需规范
慢性病人管理,部分患者随访不及时;在随访的同时未做随机血糖检测;高血压患者病人没有及时转诊;未对辖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及实施干预措施和效果评价,老年人的体检工作进行的缓慢。
四、明年工作基本思路
明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点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抓整改抓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对照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医院要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及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三)积极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监督所等业务部门沟通,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这次全市实施新两纲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前段实施纲要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动员各级、各部门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形成实施纲要的强大合力,确保纲要各项目标的完成,以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下面我代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前段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一简要汇报。
一、前段实施新两纲情况的简要回顾
自20*—2*0年*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以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各成员单位围绕两纲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实施纲要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了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市里及时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乡镇、市直大委也都相应地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围绕市政府颂布的新两纲的全面实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制定下发了纲要目标责任分解意见,并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各乡镇和市直各成员单位也根据任务指标和职责分工,及时制定了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把任务指标层层进行分解,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为了切实加大实施力度,最近,我们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检查组和统计监测组,从运行机制上进一步保证了新两纲的顺利实施。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良好社会氛围。把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作为推动纲要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两纲的宣传。亠是利用节日宣传。充分利用三八节、六一节、《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纪念日等有利时机,通过举办三八节、六一节庆祝活动、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系列活动,组织儿童才艺大奖赛、小公民道德建设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和新两纲的目标、任务等,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二是利用宣传月宣传。把每年的三月和六月作为实施纲要宣传月,通过上街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婚姻法小册子、发放两纲宣传资料等形式,使两纲深入人心。三是通过媒介促宣传。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常年开设《巾帼风采》、《家教园地》、《妇幼保健》等专栏,宣传“九五”纲要取得的巨大成绩及新两纲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今年三八节期间,在电视台、*日报集中宣传第三届*巾帼十杰、巾帼岗位明星,宣传她们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突出成绩,在社会上大力弘扬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扩大了两纲的社会影响,促进了两纲目标的落实。
(三)坚持齐抓共管,推动纲要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任务重。纲要实施中,我们依靠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实施,重点抓了妇女儿童教育、保健、参与、维权四大系统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教育工程。就是多渠道、多层次抓教育,全面提高妇女儿童文化科技素质,从根本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与发展。20*年底,全市3—6周岁学前儿童入园率城市、农村分别达98%和85.2%。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的实施,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保持在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77%。城乡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89%的城镇职业妇女接受了职业培训,80%以上的农村妇女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全市共有6832名农村妇女获得了绿色证书和农民技术员职称,其中276名妇女获得了中级职称,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是保健工程。就是抓好妇幼卫生保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市共有26家爱婴医院、22所乡、镇妇幼保健机构,完成了“一无三配套”(无危房,人员、设备、房屋三配套)建设。全市乡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达27所,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妇产科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壮大了妇幼卫生队伍。充实健全并不断完善了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孕产妇管理得到加强,妇女享有良好的生殖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新法接生率、农村住院分娩率等大幅提高。到目前,全市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1.*/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6.73‰,低于(上级市)市平均水平,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已全面走向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参与工程。就是抓好妇女就业和参与社会管理,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程度和参政能力。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加强了对女干部的培养和提拔重用。到目前,全市机关女干部达到341人,市级班子中,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各配备了一名女领导干部,市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达到45%。市、乡两级人大女代表的比例分别为23.3%和24.4%,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为24%。女党员、女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市有女党员7534人,占党员总数的11.43%,20*年来新发展女党员356人,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21.04%。妇女劳动就业和特殊保护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就业比例稳中有升,就业领域逐步拓宽。到目前,全市城镇从业人员中女职工23311人,占职工总数的42.3%。加快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制度的步伐,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工作。从去年8月份至今,全市共征缴生育保险费280万元,为898名女职工支付了生育保险金230万元。
四是维权工程。就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里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规定。各级都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市妇联开展了“优秀妇女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落实《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大检查和禁止使用童工大检查,特别是加大了乡镇街道、村办和民营经济企业的检查力度,切实保证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总之,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实施两纲取得了较大成就。这首先得益于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支持,同时也是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密切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各位成员以及所有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面对新的形势,两纲实施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妇女参政比例偏低,农村妇女进“两委”比例偏低;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困难;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人身权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事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问题,都必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以解决。
二、下步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动阶段性目标实现的重要时期。下半年的主要任务是进行阶段性监测评估,希望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意义。*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制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按照我市“十五”计划和省、(上级市)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提出了今后10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从战略上、政策上构建了妇女儿童新的发展平台。《*妇女发展纲要》涉及妇女与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教育、健康、法律、环境6个领域38项目标,《*儿童发展纲要》涉及儿童与健康、教育、法律、环境等4个领域18项目标。实现这些目标,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反映着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因此,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妇女儿童发展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到实处。
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抓好两纲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行动,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中继续增加宣传内容,宣传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纲要要坚持面向社会宣传,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提高其自觉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在宣传形式上,要做到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长期宣传与阶段宣传相结合。市里继续把每年的3月和6月定为两纲宣传月,统一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平时要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活动等大力宣传两纲,形成宣传声势,做到集中宣传有,经常宣传不断线,引导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校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少年之家(站)、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儿童文化园、儿童乐园、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艺术馆、少年儿童业余艺校、少年儿童野外营地、少年儿童劳动基地、和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少年儿童活动部分等。
第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向少年儿童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术等方面知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动手动脑、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面向全体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实行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
(二)德、智、体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三)遵循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寓教育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于活动之中;
(四)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重视和提高普及性教育活动的同时,对有特长的少年儿童加强培训和训练,使其健康发展。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应接受当地各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各种形式、内容和层次的校外教育机构或捐助校外教育事业。
第二章机构
第七条设立校外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符合少年儿童活动需要的活动场地和设施。
(二)具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辅导教师队伍。
(三)具有卫生、美观的活动环境、活动室采光条件;场馆内有防火、防毒、防盗、安全用电等防护措施。
第八条设立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报当地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当地主管行政部门应报上一级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独立设置的校外教育机构符合法人条件的,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第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一般应由行政领导、后勤供应、群众文化、教育活动、专业培训及少先队工作指导(限少年宫)等部门组成,以满足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校外教育机构实行主任(馆、校、园长)负责制。主任(馆、校、园长)在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全面工作。
机构内部可设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辅导员、教练员、管理、后勤等人员代表组成,主任(馆长、校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人员奖惩、重要财务开支,规章制度建立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不设管理委员会的单位,上述事项由全体教职工会议议定。
第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应加强内部的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按机构规模及工作性质建立岗位责任制以及财务管理、考勤考绩检查评估、总结评比、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
第三章活动
第十二条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各项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少年儿童表演为手段,进行经营性展览、演出等活动。
第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思想品德教育,应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各业英雄模范先进人物的事迹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纪守法和文明、有礼貌的行为习惯教育。
(二)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应通过组织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科学技术的新信息。引导他们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创新、献身、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增强他们的科技意识和培养良好的科学素质。
(三)体育运动,应通过田径、球类、游泳、体操、武术、模型、无线电、棋艺和多种多样的军事体育运动的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他们勇敢、坚强、活泼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四)文化艺术教育,应通过课外读物、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五)游戏娱乐,应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多种多样的活动,并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多种游艺设施,让少年儿童愉快地玩乐。
(六)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凡有劳动实践基地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教委颁发的劳动教育纲要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向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劳动成果和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教育,培养自立、自强品格,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是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应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选择鲜明的主题,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举办展览、讲座、组织联欢、演出、开展各项比赛、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
(二)开放适合少年儿童的各种活动场所。通过参加活动,开发智力,培养少年儿童的各种兴趣,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三)组织专业兴趣小组。通过对少年儿童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一门科技、文艺、体育、社会服务等技能。
第十五条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向少年儿童开放,安排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对少年儿童实行减、免收费及其他优惠。
第十六条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艺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科技馆、影剧院、园林、遗址、烈士陵园以及社会单位办的宫、馆、家、站等,可参照本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少年儿童活动。
第四章人员
第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按照编制标准设主任(馆、校、园长)、副主任(副馆、校、园长)、辅导员(教师、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除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其学历要求可按当地具体聘任文件执行。
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
第二十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本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教师、教练员、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加强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条件。
(六)管理和规划机构内各项设施、经费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一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实行聘任制或任命制。
第二十二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
(一)关心、爱护少年儿童,尊重他们的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制止有害于少年儿童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现象。
(三)对本单位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应重视工作人员的职前培训并为在职培训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校外教育机构要主动争取各级各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会)中的老干部、老专家、老文艺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工人、老党员、老模范等老同志的支持,定期和不定期的聘请他们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专、兼职辅导员。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二十六条校外教育机构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形成地、市、区(县)到街道(乡、镇)的校外教育网络。
第二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的经费应列入各主管部门财政专项开支,随着当地经济建设和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增加。
第二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要按《教师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教育事业编制、成建制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依照《教师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活动下,不削弱骨干力量、不占用主要活动场地,并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开展社会服务,其收入应全部用于补充活动经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对滋扰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秩序,破坏校外教育活动设施的,有关部门应予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整顿,以至停办等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的;
(二)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
(三)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
对主要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