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1 0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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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为纲领,以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打击不法经营,净化旅游市场,营造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和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旅游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区长任组长,区旅游局局长、区旅游局副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物价局、区民族宗教局、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为成员单位的市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由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物价局、区民族宗教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各抽调一名干部组成,负责日常检查工作的组织及督导。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部门职责及重点工作
(一)区旅游局
依据《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省旅游管理条例》、《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执业进行规范。
(二)公安分局
联合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打击“黑导”、“野导”。重点打击华清路沿线、秦俑专线出口、西临高速出入口等路段和华清池、骊山、秦陵博物院周边非法拦车揽客、非法进行导游活动的人员,使“黑导”、“野导”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区交通运输局
1、依法对证照齐全的旅游客运车辆进行运营规范;
2、联合公安分局、区旅游局打击取缔无资质进行旅游运营的“黑车”。重点取缔大唐华清城周边、兵马俑步行街及检票出口等区域以无旅游运输资质的车辆为工具,从事旅行社业务的“黑车”;
3、联合公安分局对冒充306、游5等公交旅游车非法从事旅游经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打击取缔。
(四)工商分局
1、依法对旅游重点区域周边的餐厅、商店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2、联合公安分局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取缔查处;
3、联合区物价局、质监分局对质价不符、以次充好、价格虚高等违规行为进行打击、规范。
(五)区城管执法局
1、对陕鼓大道、南北大街、快速干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道路沿线的小商贩、乞讨、围追游售等损害城市形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取缔规范;
2、联合公安分局重点对中心广场、秦统一雕塑群及其周边地区从事散发旅游小广告、散发假冒正规旅行社的名片,欺骗游客参加黑旅游的接站拉客人员进行打击、整顿。
(六)区民族宗教局
联合区旅游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依法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行为。严厉打击强拉游客、信众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
(七)质监分局、区物价局、区民族宗教局、区旅游局、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各自职能进行依法查处。
四、工作方法
(一)按照区域和职能分工,加强部门和区域间协作配合,坚持取缔、打击、规范和引导相结合的方法,使重点区域、重点顽疾的综合治理有所突破。同时,在整治中积极探索、实践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影响我区旅游业形象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组要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督导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
(三)在高速路出口、陕鼓大道等外地游客密集的区域,设立公益性旅游广告牌,提示外地客人谨防上当受骗;强化游客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现有导游服务亭、旅游咨询亭的服务功效,扩大旅游咨询电话的覆盖面,引导、帮助游客理性消费。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五、阶段划分
(一)动员和部署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召开整顿工作会议,布置整顿工作。
(二)集中整顿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依据我区整治方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人力,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工作,基本解决旅游市场的顽疾、难疾。
(三)巩固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重点区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治理,巩固集中整顿成果。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于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非法“一日游”、“黑车”、“黑社”、“黑导”等现象给的城市形象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整治工作迫在眉睫。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民众负责,对城市负责的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做到有领导主管、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作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联合执法,达到综合整治的目的,使高速路出口、陕鼓大道、华清路沿线等区域内非法“一日游”、“黑车”、“黑导”、拉客接站、散发名片、欺骗游客等问题基本消除。同时,积极探索、实践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反弹,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影响我区旅游业形象的此类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排查,问题整改到位,制度遵守到位,规范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推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食品药品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俊华负责了解各村(社区)单位大检查大整治进展情况,负责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对全镇所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食品(含保健品)流通、餐饮消费和药品、化妆品经营等各个环节,重点检查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
四、检查内容
(一)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督查各单位各村(社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三化监管”、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看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清晰、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全覆盖、责任全落实,整改全到位,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生产经营者责任落实情况: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是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和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建筑、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各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特别是许可、规范的关键项目、法律严打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添加、违法宣传;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值守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情况。
(三)人员密集、劳动密集场所安全:学校食堂、农村坝坝筵等集中聚餐餐饮单位类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单位,还要特别注意: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4.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公示、应急处置现场告知情况;5.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储存情况;6.重要安全设施及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检测情况;7.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监控设备、安全出口运行情况。
(四)应急管理跟踪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情况;强化应急管理,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大检查大整治时间:2014年7月27日至8月1日。具体为:7月31日前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按照企业自查、分级检查、部门垂直督导进行;8月2日至8月5日为全面深入治理阶段,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整改和治理并上报销号。对用时长、耗资多、需要停产或停工整治的隐患必须实行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五落实”,限期内未能完成治理的要提出延期治理报告,继续治理直至整改完成销号;重点跟踪打击取缔、关闭、停业整顿、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大检查大整治方式:此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不间断自查整改,镇全面检查整治,县局分行业专项检查、垂直督导,县局督查组跟踪督查的方式,从多个层面深入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村(社区)要由支部书记负总责,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工作计划,把责任落实到位,并按照计划进度实施。对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自己难以解决的,上报镇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我镇将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对存在的问题和个人敢于逗硬处理。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maoan”为你整理了这篇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市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工业园区业主、物业管理、园区企业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按要求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动开展基本情况
第一时间印发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组织区应急、工信、科创、发改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了工业园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研讨了市安委办制定的三个清单内容,逐一对照工作方案和清单内容,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整治工作。
按照各项任务分工,开展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初步的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罗湖区无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现有罗湖区政府挂牌的工业园区1个,园区内主要为服装加工、电子、网商等类型企业。行动开展以来,结合现场安全管理整治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及各街道办事处,对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679家,发现隐患1394项,立案23宗,罚款16.49万元。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园区管理单位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照三个清单和路线图内容,多次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目前园区已设有安全管理办公室作为园区安全管理机构,采取了封闭式管理,采取园区企业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建立园区公共区域安装有摄像头,对园区道路、重点位置进行实时监控。
(二)开展建筑物安全排查。区住房和建设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业园区建筑物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违规改造承重结构,破坏内部原有结构等行为进行了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必要手段严防事故发生。
(三)清退回收工业园区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已不符合工业园区用地的中金辐照工业区管理单位及园内企业,采取劝导、执法、拆违等多种手段,回收该用地并对园区地上建筑进行拆除。
(四)开展交叉执法。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整治。
(五)促进标准化建设。整治期间,区应急管理局派出安全专家,联合街道安监中队,为工业园区诊断把脉,要求工业园区开展划线行动,健全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和事故处置能力,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多措并举,增强整治效果
(一)推进企业负责人履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强化园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工业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强安APP,进行学习考核,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二)开展集中约谈。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局、莲塘街道办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及21个业主单位就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事项进行了集体约谈,会议对园区内存在“散乱差”的企业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业主、园区管理单位对园区引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把关,不得将物业租赁给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工信、街道、园区管理单位及园区企业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部分工业园区单位对三年行动工作不够了解,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已将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推进时间等内容,现场传达并指导工业园区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督促企业在最显眼位置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标语上墙上架。
一、整治目的
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在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方面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和重点产品集中开展卫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餐饮业、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提高上述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食品卫生许可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许可,树立卫生监督机构良好执法形象,促进全社会卫生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重点和安排
(一)卫生许可。
1.整治重点:各地根据《**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省食品卫生许证填写规定》,明确许可条件,规范食品卫生许可程序,按规定核定并填写许可项目,公示许可证发放情况。结合“谁发证、谁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省、市、县(区)对食品卫生许可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新核定许可项目。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我省确定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药食同源食品、凉茶经营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共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省和地级市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该6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食品卫生许可质量抽查,抽查的结果作为机构考核的重要依据。抽查中发现违反卫生部和我厅要求审批的,根据《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许可责任。我省确定东莞、汕头、茂名、潮州等市为重点检查地区。
2.具体要求:各地要在8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获得食品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和整改。各地级市在9月底前,完成对本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附表1报送有关材料。省卫生厅在20**年10月完成对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的抽查。
3.工作目标:通过全面的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食品卫生许证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二)餐饮业。
1.整治重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和废弃物处理。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过度重复使用原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2.具体要求:一是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在5月份前完成对辖区内全部餐饮业原料使用检查工作。要检查原料是否按要求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煎炸油等重复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废弃物的处理是否符合《餐饮业和集体配餐单位卫生规范》;集中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提高餐饮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5月底前各地按附表2内容上报总结材料。二是8月份省卫生监督所组织各地级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统一抽查专项检查,按照各地市大、中、小餐饮单位和农村学校集体食堂的数量,大型餐饮单位抽查总数不少于总数的10%,中小型餐饮单位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农村学校集体食堂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9月中旬前上报总结材料。
3.工作目标:经过整治,使全省餐饮业原料使用情况有根本好转,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农村食品。
1.整治重点:农村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许可情况,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每个县集中抽查2个乡镇的全部食品加工厂、5个农村市场、20个食品商店。
2.具体要求:在20**年五一和2008年春节期间全省分别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按照《集贸市场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的特点,查处不按照卫生许可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各地分别在20**年8月底前和2008年2月初前按附表3的格式上报整治总结。
3.工作目标: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地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安排足够人力、物力,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督促检查和上报工作。我厅将加强对各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并将作为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各地进行考核。
(二)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食品、餐饮业的日常卫生监管工作,更好地发挥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在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保护人民健康安全方面的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将其作为卫生许可重要材料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各地在11月底前按附表4的格式上报辖区内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情况。改进和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开展节日长假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好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活动的线索,要主动追踪检查,加强信息通报,加大联合查处工作力度。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条件的,要坚决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近年来,部分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稽查工作协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但是,目前国、地税稽查工作协作仍缺乏制度保障,相关信息不能完全共享,难以形成执法合力。为进一步整合稽查资源,规范稽查执法,优化纳税服务,现就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协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
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之间的协作,是整合税务机关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的内在要求和有效途径。开展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协作,有利于形成执法合力、依法加大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降低稽查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对于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高度重视稽查协作工作,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稽查协作的具体工作。省以下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稽查局应指定负责稽查协作具体工作的机构和联络人员,为落实稽查工作协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明确协作内容
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均应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双方稽查协作的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协作机制,推进双方多层次多领域的稽查协作,确保此项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采取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相互通报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定期交流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情况,协调解决双方协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稽查办案经验和稽查手段创新情况,及时沟通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手段和新特点。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轮流承办,遇有特定情况随时召开。
(二)共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共同协商制定年度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对税务总局部署的涉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管辖的指令性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双方应联合进行检查、督导、总结和报告;对税务总局部署的指导性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也应联合实施检查。
(三)联合进行专案稽查
对涉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管辖的国家税务总局督办案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指定牵头负责单位,案发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组成联合专案组,共同制定检查方案并实施检查。查处过程中,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分别办理审批手续并出具执法文书,需要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共同行动。联合检查案件达到向公安机关移送标准时,由牵头负责单位办理移送手续。联合专案组对案件定性、处理和处罚等问题发生意见分歧时,应提请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四)及时移交案件线索
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查处涉及对方管辖税种的税收违法案件时,应适时向对方移交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资料,双方应相互承认对方证据效力并做好证据转换工作。对属于对方管辖范围的举报案件、转办案件和其他案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资料转交对方。
(五)认真办理案件协查
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制定案件协查工作实施办法,在需要对方予以协查时,按照协查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委托协查方应尽可能提供协查线索,明确协查要求;受托协查方应认真办理协查事项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协查结果,不能按时回复协查结果的,应及时告知原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落实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的指示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饮食业污染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及工作任务
对市区建成区内所有饮食行业(包括宾馆、饭店、酒楼、酒吧、咖啡屋、茶楼、户外营业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待所、食堂等经营和服务行业)烟尘及油烟进行整治,实现市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具体工作任务为:1.户内经营的饮食业,不得使用燃煤炉灶,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户外经营的饮食业分期分批进店经营;取缔露天烧烤。2.户内经营的饮食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对所排放的油烟进行处理,确保外排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3.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的规范排烟道,禁止烟尘、油烟和异味无组织排放。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市区饮食行业烟尘油烟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市市区饮食业烟尘油烟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饮食业烟尘油烟整治工作。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李凤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督查、协调饮食行业烟尘油烟集中整治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饮食行业烟尘油烟的整治工作。
四、部门分工
在市区饮食行业烟尘油烟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管辖权、隶属关系和全市集中整治工作进度要求,对市区所有饮食行业烟尘及油烟进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新闻单位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
(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饮食业单位烟尘油烟污染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和社会稳定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市区内需进行污染治理的饮食业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并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饮食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管理,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治理;切实做好市区饮食业烟尘油烟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工作。
(三)市商务局要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管理,做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督导工作,督促现有饮食业单位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监督并指导新建饮食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饮食业经营单位和市场的管理;对今年年底以前未按照市政府要求治理油烟烟尘污染的饮食业单位,要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停止营业;对未获得环保部门排污许可的新建饮食单位擅自开张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负责取缔露天烧烤和户外经营饮食户的进店经营工作,排出时间表并组织实施。
(五)市城管局负责清理户外违法占道经营饮食业工作,并协调饮食业的燃气供应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供电部门负责对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产治理和关闭取缔饮食业经营的单位停止供电。
(八)供水总公司负责对被停业或关闭、取缔饮食经营单位停止供水。
(九)新闻单位负责整个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6月份)
1.调查摸底阶段。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管辖的建成区范围内的饮食业单位、户外饮食业经营摊点和露天烧烤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特别对群众投诉较强烈的小区、街道进行重点调查,要逐家核实,务求全面、准确。将市区饮食行业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宣传发动阶段。按照管辖权,分别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大力宣传《*市城市饮食业烟尘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营造饮食行业烟尘油烟污染治理的舆论氛围。电视台、报社和电台等新闻媒体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15日)
1.7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河南省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市城市饮食业烟尘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对于2003年9月1日前建成营业并需进行污染治理的饮食业单位,由市环保局统一印制限期治理通知书,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区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各自管辖范围负责送达并监督实施。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饮食业单位实行停产治理;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饮食业单位,坚决关闭取缔。
对于2003年9月1日后,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营业的饮食业单位,要立即停止建设、停止营业,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8月1日至8月15日,环保部门督促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需进行限期治理的饮食业单位和个体经营业主将治理、整改方案分别提交市环保局或区环保分局进行审查备案。
3.8月15日至11月15日,所有需限期治理的饮食业单位和个体经营业主,必须拆除燃煤炉灶,改用清洁燃料;按要求设置规范排烟道并加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装置由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考察认定),对油烟进行治理,并稳定达标排放。
4.11月15日至11月30日,分别由市环保局、各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初步验收,写出初验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经治理仍达不到环保要求、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罚款、停业或关闭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领导小组将根据总体工作的安排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严格按照标准,分阶段、有侧重地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本次饮食行业烟尘油烟集中整治工作,是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饮食业烟尘和油烟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如不进行整治或整治不到位,将会影响社会安定和我市饮食业的健康发展。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饮食业烟尘和油烟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都要明确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相关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要明确任务,抓出实效。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饮食业烟尘和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认真研究制定饮食业污染治理具体工作计划,特别要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进行集中整治。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整治工作中要注意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实行定科室、定具体人员、定整治要求、定完成时间、定奖惩措施“五定目标责任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环保、商务、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强化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有计划的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好饮食行业污染治理攻坚战。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按照“综合整治、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并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严防污染反弹。环保部门对饮食业实行不定期现场检查制度,发现擅自停用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因故需暂停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必须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环保部门应及时将审批情况抄送商务、工商、城管等部门。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氛围。深化安全主任培训。制定了《*年某区安全主任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区新增安全主任培训、安全主任再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三项培训任务作了总体安排。共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培训1584人,安全主任再培训2513人。针对交通行业安全特点,开办了交通系统安全主任培训班,为交通系统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学员30人、再培训学员51人。组织136名街道、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区、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讲座。采取上门动员、提供场所、检查督导等方法,积极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辖内企业培训员工47461人。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布置。与区总工一起,在某广场举办了以“珍惜生命、保障安康”为主题的某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某广场组织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两次活动共现场发放宣传单张32000多份、安全警句扑克牌1万多付,为群众解答生产安全问题1300多人次。为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还制作了50幅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警示挂图,在区内行政街道和人群聚集地段巡回展示。《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施行后,为配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又制作了8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展板,在各街道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区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下大力抓了两个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继续推进街道两个重点安全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充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重点整治两个隐患单位名单,督促各街道、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全区48个重点隐患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区验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迅速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区开展了针对高处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512人次,检查企业274家,张贴宣传单张3100多张,制作宣传橱窗114个。突出抓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我区分企业自查、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检查、区安委会督查三个阶段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区自查自改企业4508家,自查隐患817条,已自改隐患813条。督促职能部门和街道组织督查组145个,督查企业6525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817个,落实整改1809项,隐患整改率99.56%。重点抓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整合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大非法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力度。专项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人员773人次,检查企业1357家,仓库961间,居民住户5396间。
1、推动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按照第一书记带领党员干部驻挂社区要求,加强对基层社区在生产、消防、食品、药品、交通、社会等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研解安全突出问题;结合安全“网格化”工作要求,夯实基础,开展每季社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强化末梢管理,接受上级季度考评,及时总结、部署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安全形势分析工作会议,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中好转。
2、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积极践行安监移动执法工作,熟练掌握安监移动执法系统的业务实操,不断提高适用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执法监察能力,完成区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确保街道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落实。通过开展对珠宝首饰、汽车修配、在建工地、专业市场等生产安全执法检查,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安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通过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更好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区、街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
4、“__”行动。按照《__街道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隐患“__”行动方案》部署,以信息简报形式,动态跟踪8项整治行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失职追责”的要求,齐抓共管,确保今冬明春安全隐患“__”行动取得实效。
5、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监察执法专业化”、“主体责任制度化”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实施,提练经验做法,固化提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对2014、2015年已评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消除达标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仍遗留的安全问题,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符合“三化”要求。
6、消防安全工作。按照__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街道消安委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三小”场所等区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整治,有效避免消防火灾的发生;同时,强化对城中村、插花地等7支兼职消防队的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辖区各物业义务消防队的组建及技能培训、应急拉动等综合能力的培育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水平,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避免辖区出现消防火灾事故,提高社会全员自救逃生技能和应急处置的综合素质。
7、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市、区交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日常巡查工作,配合交警部门排查交通事故隐患黑点路段,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非法营运、查扣摩的等联合整治等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客运站开展“春运”交通安全督导、校区周边及重点路段、路口的交通秩序疏导等工作,努力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同时,参照《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职能及运行机制的
通知》(__办函〔2014〕63 号)文件的精神,厘清权责,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移交回__交警大队__中队。 8、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区药监部门的工作部署,协助开展药品安全工作,配合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和监管力度,提高辖区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区药监部门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用药和消费维权意识;加强协助对涉药单位的日常巡查,提高对社区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配合药监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主导下的药品市场检查和查处涉药违法行为;配合区药监部门开展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建设工作。
9、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区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日常监管任务,配合职能部门对辖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开展“文明餐桌”、“安全入厨”、“‘平安市场’创建”等正能量活动。加强协助对辖区食品、餐饮经营单位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排查上报无证经营食品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努力提高辖区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10、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监__所等职能部门打击非法违法使用电梯、压力容器、起重设施等特种设备行为;重点责成物管单位与维保单位动态开展维修保养,确保辖区电梯安全运行,加强对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在用叉车等特种设备操作规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11、股份公司发展工作。落实市、区《关于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各股份公司加强财务公开和资产监管,强化“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为股份合作公司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2、经济促进工作。协助区经促局、区投资推广局完善项目规划与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机制,致力改善辖区营商环境,提升辖区物业利用率和收益水平,推进更新改造项目和招商引资以及电子商务等工作,促进珠宝产业聚集发展,为辖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服务。实现产业规划引领项目规划。
为有效改善街道环境卫生状况,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街道积极响应“精神文明创建七大行动”有关工作部署,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抓手,对标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以规范治理为手段,以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坚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持之以恒改善农贸市场环境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菜篮子”里的文明。
一、前期工作做法
(一)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齐心共抓整治工作
结合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一月一主题”测评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街道驻村人员、村委干部及市场管理人员定期到农贸市场进行实地排查,发现问题一个,及时整改一个。定期组织召开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确保排查无死角、整改无盲区。
(二)出台制度规范经营,市场治理有章可循
出台《乡镇街道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一月一主题”测评活动实施方案》,界定各市场主管部门、各村管理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条逐项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取得实效。共明确十一项整改提升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为实现整改有责任、有进度、见实效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督查指导力度,严监管确保整改实效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定期到市场对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不诚信经营等问题进行规范引导,督促各市场经营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对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新布局市场内区域设置,取消原临时地摊摊位,重新统一规划设立固定临租摊位,既方便了零散菜农、果农摆卖,又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加强农产品的快筛快检工作,因势利导加强对无证经营的劝导教育,依法依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的持证率,大大改善市场经营环境。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硬件设施有待更新
乡镇人民市场建于20世纪80年代,市场硬件设施相对陈旧老化,市场路面存在一定程度破损。配套基础设施较不完善,排污排水设施不畅通,对卫生整治工作形成阻力。市场周边无规范停车区域,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内设摊贩多,周边居民密集,人流量大,对农贸市场有序管理形成压力。市场主体经营摊位区域划分不够清晰合理,临时占道经营现象偶有发生。
(二)卫生整治有待提升
对照打造规范有序市场的标准,环境卫生方面仍存在多处短板。部分市场经营主体卫生责任意识较为淡薄,排查中发现市场内排水沟内积存烂菜叶、鱼杂和垃圾未及时清理,垃圾转运不及时不彻底,部分商贩摊主未正确佩戴口罩,部分经营区域划线不清晰等多处问题。
(三)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农贸市场管理人员沿用粗放型管理办法,在落实市场卫生保洁制度、规范经营制度方面存在偏差。市场保洁人员专业素养不高,对保洁清洁工作标准认识不到位。促使市场运营规范、有序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存在缺口,常常是发现问题了再整改,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环节做得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集中力量整治环境卫生,在净化美化上下功夫
针对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路径,责任到人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农贸市场内及周边沿街商户,切实遵守好、履行好、落实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定期修缮硬件设施,劝导商户将柜台货品摆放整齐,加强对保洁工作的督促指导。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下沉督导检查,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弹,确保农贸市场干净整洁、卫生良好、道路通畅。
(二)逐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向规范标准对标对表
制定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加强市场周边、公共卫生间保洁工作,实现垃圾即产即清、日产日清。督促市场开办者细化、深化、优化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督促活禽交易市场开办者、活禽销售者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当日活禽零存栏”制度。
(三)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心放心消费环境
进一步规范市场销售区域布局,指导已取得执照的经营户亮证亮照经营,提升商户“门面”形象。提高市场经营准入门槛,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督促商户采购货品时查验供货单位资质、商品质量,保障市场内销售的商品质量过关、安全可靠。加大对文明诚信经营行为的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市场配备公平秤,杜绝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不合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