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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中医药工作计划

时间:2022-03-09 20: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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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中医药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为广大农村提供中医医疗技术和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巩固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促进农村中医工作全面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从2014年3月开始,以《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为标准,利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以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逐步建成中医机构设置合理、设施配套、专科特色突出,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康复促进、健康教育于一体的中医服务体系,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提高的中医医疗保健需求。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狠抓落实、强化重点、规范管理,力争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验收。

三、重点工作及单位职责

(一)区财政局

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区卫生事业费总额的10%以上,或近3年年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服务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不低于4%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二)区发改委

将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三)区卫生局

1.将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制定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积极协助组织实施。

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中医药工作情况。

3.把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医疗业务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以及院长绩效考评内容。

4.制定全区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区中医药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

5.定期召开中医药工作专题会议,调查研究全区农村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6.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的中医建档建账工作,建立健全全区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综合台账。

7.负责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8.中医院要进一步巩固二甲创建成果,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成立专家指导组,积极推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9.医院要积极完成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医改成果;完成“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

10.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建设中医科,积极开展各项中医药诊疗技术,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指导卫生室开展适宜技术应用。

11.农村村卫生室要在卫生院指导下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有不低于1名村医掌握中医适宜技术和部分中药饮片的应用。

(四)区人社局

负责制定中医药人才引进方案,对中医药人才引进采取倾斜政策,充实补齐中医药人才缺口。把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适时提高报销比例。

(五)区药监局

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六)区委宣传部

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类媒体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并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相关知识宣传,以提高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知晓率,利用中医药知识进行健康指导和健康促进。

(七)区科技局

将中医药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加大中医药科技投入,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发展,鼓励中医药产业科技开发和研发。

(八)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1.将区中医院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的中医科和农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

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3.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补偿比例提高不少于5个百分点,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4年3月16日—2014年6月30日)

1.成立组织。成立区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创建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解决创建中的实际问题。

2.召开会议。召开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

3.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召开本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将创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实施阶段(2014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分解指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要求分年度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实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

(三)验收评审阶段(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标准与评审细则》,逐项自查整改,查漏补缺,形成自查评分及自查报告。市创建工作办公室于2015年09月对全区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初审验收,力争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申请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评审验收、2016年12月31日前通知验收。

第2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健康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进步、协调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遵循中医药固有发展规律,继承中医药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通过体制、机制、科技和知识创新,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服务水平;坚持发挥特色优势,着力运用中医药方法防病治病,发挥中医药在治疗慢性病、疑难病、传染病和养生保健、亚健康保健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治未病”保健服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和拓展中医药在急救医学中的作用和范围;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主要目标。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律的体制和机制,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科研创新能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中医药学术、科研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明显提高,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中医药临床基地、中医药教育基地和中医药科研基地,中医药整体实力进入全省中上游行列。

二、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优化中医药机构布局。将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领域的重要作用。继续抓好政府主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每个县办好一所中医院,形成以市、县级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重要力量,以中医诊所、门诊部、中医“坐堂医”等为补充,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1.完善城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以市、县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科为重要力量的城市中医药服务网络。把政府举办的中医院建成区域内中医医疗、培训和养生保健基地,充分发挥其疑难病诊治、人员培训和预防保健的辐射作用。中医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之间要加强业务合作,实行双向转诊,上级中医医疗机构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加强市中医院建设与管理,适度扩大规模,用5年左右时间使其成为北及地区名牌中医医院,并逐步建设成为全市中医药骨干人才业务培训基地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真正发挥“龙头”和辐射作用;条件成熟时,在云新城规划建设市第二中医医院,以进一步解决东部城区缺乏高水平中医药服务问题。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设立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和中药房,并设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90%以上的综合医院5年内要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积极开展省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中医科创建工作,力争5年内再有1个综合医院中医科获得省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称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参照《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和《省乡(镇)村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级职称的中医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积极开展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力争5年内有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城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验收。

2.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县抓好中医院、乡(镇)抓好中医科和中药房、村抓好中西医两法诊治疾病”的工作机制。组织市、县中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中医药专业人员到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工作。重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技术骨干培养,加强乡村医生和社区全科医师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县要办好一所中医院,并使其基本规模、服务功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相适应,经过3年左右努力,所有县级中医院均要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积极开展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力争5年内有1-2个县获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称号。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立中医科(中医诊室),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业人员,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并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药业务管理和指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要有1名以中医药知识为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全科医师),积极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防治疾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要达到100%。

(三)加快中医院达标建设。各地要将中医院分年度纳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完善基础设施,配齐基本设备,提高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经过5年左右努力,市中医院要巩固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加强内涵建设,形成服务功能健全、临床疗效显著、社会影响广泛、中医特色突出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尚未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快建设进度,3年内达到规定标准。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改造计划,加大对中医院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的投入;加强中医院急诊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水平,各地应将具备急救能力的中医院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

(四)着力培育中医重点专科。深入开展重点中医临床专科、中医临床示范专科、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建设。引导各级中医院突出中医专科特色优势,力争5年内,市中医院脑病科通过国家重点中医临床专科验收,肛肠科通过省重点中医临床专科验收,在此基础上,争取再有1-2个专科成为省级重点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单位。推广我市独具特色优势的蜂疗及中医药制剂。扶持县中医院在加强综合能力建设基础上,重点发展优势突出的中医专科。每个县级中医院要有1-2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力争1个以上专科成为省级重点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单位。积极发掘推广针灸、推拿、拔罐、刮痧、药浴等中医药特色治疗项目;争取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

(五)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上工治未病”的特色优势,强化中医预防保健功能。市中医院中医“治未病”中心应在省级试点单位基础上进一步做大做精,并在疾病康复、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运动保健、食疗推拿、托老保健等领域进行深入探索;县级中医院要开设中医“治未病”门诊,进一步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丰富中医药服务内容,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

(一)注重培养和选拔名中医。探索多种途径,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完善培养和评选名中医制度,每4年评选一次市级名中医,及时申报省名中医,为理论功底较厚、临床技能过硬、医德医风高尚的中医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尊重和保护名老中医,继承发扬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适当提高待遇,并在政治、工作、生活等多方面给予照顾。鼓励名老中医进行知识传承,对名老中医著书立说、传授经验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筛选一批热爱中医、富有潜力的中医临床骨干,采取以师带徒方式传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并在每期传承任务完成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带教的市级中医专家奖励。

(二)加快培养和引进中医药领军人才。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9号)和《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中医政〔〕45号)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将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等获得国家级项目培养人才列为造就和引进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尽快形成一支功底扎实、现代知识丰富、创新能力较强、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创新团队,承担中医药重大科研任务,引领我市中医药学术的发展,推进中医药学术现代化。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继续教育。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要根据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和社会需求,着力提升办学层次,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并充分利用学校平台,培养不同层次的中医药人才,组织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员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逐步提高中医药临床队伍的整体素质。继续强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教育,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开展学习中医药经典活动,注重辨证思维训练,增强中医医生运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方法诊疗疾病的能力。鼓励在继承的基础上吸收利用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化手段,搞好中医药技术创新。

(四)强化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鼓励以在岗乡村医生中医药中专学历补偿教育、乡镇卫生院中医骨干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快农村中医药人员培养,力争通过国家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及技能培训项目北教育基地资格审批,同时做好我市农村基层中医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工作。依托县级中医院定期对乡村和社区医生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扩大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

四、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和普及。深入挖掘本地中医药文化积淀,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营的中医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创建中医药科技文化园区等中医药文化产业基地。充分利用以康缘药业主打医药精品、市中医院院内药品制剂和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药标本等为主的中医药优势资源,创建中医药博物馆。采取多种方式传播、普及、弘扬中医药文化。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史志的编撰和秘方、验方的挖掘、整理,发掘中医药文化底蕴,营造良好氛围。卫生部门要定期邀请中医药专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中医药文化,提高广大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

(二)发挥中医院在中医药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中医院要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行为形象、诊疗活动和建筑风格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选择有条件的中医院进行中医药文化重点建设,为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起到示范作用。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医院,都要把中医药文化特征作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庭院、大厅、走廊、候诊区、诊室等区域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努力使全市各级中医院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医药文化阵地。

五、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康缘药业国家中药现代化示范企业的作用,整合我市中药材地缘资源、中药企业、中医医疗、中医药教育机构等综合优势,开展对中医药的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临床疗效研究,巩固并确立中医药产业在我市中医药创新研究领域、临床研究领域的引领地位。以康缘药业为龙头,将中医药产业打造成我市强势支柱产业,优化中药产业出口结构,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着力构建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中医药产业体系。

(二)探索建立中医药集团发展新模式。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康缘药业、市中医院和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资源综合优势,按照以管理技术人才资本为纽带,以协议形式明确权力、义务,以制度规范运作行为模式,建立协作型中医药集团。鼓励和加强中医药企业与医疗、教育机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企医联合、企校联合、医校联合,共同合作开发,促进医、教、研、产紧密结合,构建资源共享、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

(三)促进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和农业大市的优势,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种质资源库。从农林产业布局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等方面,探索以康缘药业大型中药企业为主导,土地集约经营,农业现代化管理的新模式。扶持道地药材良种繁育,积极发展中药特色农业,建设规范化、规模化中药材种植生产基地10万亩。支持野生药材家种家养,开展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和对中药材种植指导与服务,构建中药材研发、种植、生产、加工、技术服务的营销体系。

(四)改善中医药科技创新基础条件。根据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要求,努力增加政府对中医药科技经费投入,进一步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促进中医药科研人员研究、推广现代中医药诊疗技术。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等,要充分尊重中医药的学术特点,对列入国家及省重大科研项目的予以重点扶持。市、县中医院要按不少于业务收入的1%提取科研经费,用于中医药科研创新。

六、健全完善保障措施,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药品监督、物价、科技、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进行目标考核,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负责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问题,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中医药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职能。发改部门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推动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财政政策落实工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中医药医保政策的落实及人才培养规划、职称评定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帮扶医疗机构申报院内中药制剂与使用调节;编制部门做好中医药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物价部门负责申报合理制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针灸、推拿、中医整骨、蜂疗、院内药品制剂、中医特色技术服务等传统项目的收费标准,适当提高政府部门确定的名中医专家诊疗费标准;科技部门负责将中药现代化工作、中医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开发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计划,培育发展中医药科技市场,推动中医药科技进步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农业(林业)部门配合做好中草药种植特色农业基地发展扶持工作;民政部门要将中医药普及推广纳入社区服务范畴。

(二)进一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各地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财政性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中医药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医疗卫生事业增长幅度,并将中医经费实行预算单列。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中医特色优势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用于中医科研、教育、季节病预防、人才培养、特色专科建设、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医药突出贡献人才奖励、中医药服务基础建设项目、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重点装备和中医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等。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时,要统筹考虑支持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形成多渠道投入格局。加强中医药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提高中医药经费使用效益。

第3篇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今年市局要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年”活动,并提出一系列工作指标,如:要求按照居民出行20分钟左右可达,布局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成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危旧房改造任务;6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我县须再创建6家)。根据市局要求,我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规划。制定县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报请县政府研究批准实施。二是加强机构建设。抓好调查摸底,制定危旧房改造计划,向上争取资金,力争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加强内涵建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市级规范化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市定目标。同时各乡镇要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抓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落实。

(二)继续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本着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宗旨,继续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一是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抓好医疗费用控制、参合对象服务等工作,切实提高参合群众的满意度。今年要抓好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扩面工作,通过调研,有计划的增设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二是进一步抓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驻村医生队伍的培训教育,各驻村医生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把三大类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应承担的任务抓实抓细,特别要抓好60岁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各类慢性病患者等重点对象的健康服务。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继续为参合对象提供二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今年的体检根据省里要求增加艾滋病、乙肝项目,我们还要做专题研究。今年的体检率目标是45%,各体检单位要加强与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体检率。加强体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体检工作质量。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对重点疾病可疑患者,及时做好跟进服务。继续做好体检对象的健康档案建档和充档工作。

(三)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继续以“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妇幼保健各项工作。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系统管理率。重点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产前筛查工作,努力提高筛查率。二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进一步健全“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切实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率。充分发挥“县孕产妇抢救协调小组”和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的作用,积极抢救重症高危孕产妇,严防孕产妇死亡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各接产单位产科建设。建立妇幼保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产科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更新,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产科质量。四是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信息的反馈工作,严肃纪律,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二、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调整充实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应急队伍骨干力量,提高应急技术装备和物资储备水平。二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战应急演练。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三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意识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学校、厂矿企业和外来民工聚集地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抓紧实施新城妇保院、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

(二)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1、进一步规范免疫规划工作。一是加强示范、规范接种门诊的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各接种门诊的技术指导和接种辅导,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的管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接种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免疫接种率监测,消灭免疫空白点,确保适龄儿童五苗接种率在95%以上,流动儿童的五苗接种率在85%以上。三是继续开展15岁以下儿童的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和麻疹、糖丸强化免疫工作,确保接种率在95%以上。四是开展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证查验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对未种、漏种、丢失接种证的儿童补种、补证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2、加强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伤寒、副伤寒、霍乱、狂犬病和非典、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从年3月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我县共发现13例感染者,特别是近两年来发现的感染人数迅速增加,感染人群也由高危人群转入普通人群,要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科普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加强高危人群特别监测,特别是做好饮食服务行业人员、流动人口、外嫁女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管理,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确保结核病控制项目顺利进行;加强血防查灭螺工作力度,重点做好螺区查螺、灭螺和查病工作;进一步规范肠道门诊,加大伤寒、副伤寒、霍乱的疫情监测力度;继续抓好狂犬病防治和非典、人禽流感的疫情监测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1、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协管网络。去年底我县成立了苍山和平桥两家卫生监督分所,分所的成立使卫生监督的重心更加下移,分所目前主要承担辖区的执法巡查,不能取代原防保所的职能,各乡镇防保所、驻村医生仍然要发挥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能,辖区内监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仍然要由乡镇防保所和驻村医生来完成。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驻村医生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协管能力。

2、继续做好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工作。在A级餐饮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基础上,逐步向学校食堂和小饮食店推行。开展以“农家乐”和学校食堂为重点的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厨师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工作。配合省级卫生县城复评,抓好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发美容店、小浴室、小副食店等“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3、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继续对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肃查处非医师行医和非医疗机构行医。

4、按照《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加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和疑似职业病诊治,维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

5、以艾滋病、夏季肠道传染病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以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器件消毒等为重点,加大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执法力度,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在抓好日常爱国卫生活动的同时,重点抓好省级卫生县城复评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人员素质

1、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对一些理论素质较高的年轻后备干部,采取下派锻炼、压担子锻炼等形式,提高其实际管理水平;对一些基本素质较高、有培养潜力的年轻局管干部,可采取选派到上级参加短期的管理专业培训,或选派到上级单位短期挂职锻炼等形式重点加以培养。

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要继续实施农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多层次的在职培训。一是抓好全科医生在职岗位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卫生部门开展的全科医生在职岗位培训。二是抓好驻村医生业务培训工作。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全县驻村医生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驻村医生的服务水平。三是继续抓好中医药人才培训工作。抓好农村中青年中医骨干培训班第二阶段理论培训及带教实践工作。

3、继续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活动

一是坚持县级医院临床医生下基层制度。县级医院临床医生晋升中级职称前都必须到基层卫生院工作4个月以上,下基层不足4个月的不得聘任中级资格。今年计划采取县级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医生换岗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二是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县级医院、规模较大的中心卫生院要从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药械捐赠等多方面给予基层卫生院实实在在的支援,帮助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三要坚持卫生下乡制度,经常性组织医务人员到革命老区、山区开展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惠民服务。四是继续抓好县级专家组联系乡镇卫生院工作,局里将总结去年以来的实践经验,出一些规定,使这项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四、深入实施三大工程,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要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药费用等焦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实施三大工程,打造满意卫生”活动。

1、继续实施医疗质量放心工程,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把医院管理年活动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依法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县卫生系统各类医生限期考取执业资格若干规定》。二是充分发挥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各类医疗操作规程。各质控组要建立年度工作计划,把医疗质控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落实各类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诊疗行为,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严防各类医疗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医疗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医务人员安全医疗意识。三是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县级医院及中心卫生院要根据自身特色,确定若干个重点学科,采取综合措施加以培植。要坚持特色发展,培植特色专科,通过特色专科建设来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四是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抓好农村中青年中医骨干培训工作,为我县中医药事业储备人才。抓好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的可及率。

2、继续实施形象工程,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

一要深入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满意工程建设、文明单位(窗口)建设,宣传典型,弘扬先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要教育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用语,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二要强化文明服务活动。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和服务环境,落实首诊(问)负责制,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要落实人性化服务措施,提升医院品位,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继续开展以送健康、送技术、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送”服务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等各项技术服务。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不定期组织效能巡视员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效能落实情况和优质文明服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访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严查处由于不负责任引起的医疗纠纷。

第4篇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主权,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