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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2-06-29 10:33:08

导语:在每日工作心得体会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每日工作心得体会

第1篇

【摘要】护理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态度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和医院的形象,因此,提高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显得十分重要,本文论述了自身在护理工作的体会,提出了要提倡温馨服务的服务理念、加强医护人员团队建设、细化人文教育、加强护理人员医疗法律教育、加强医患沟通和完善管理制度等方式来提高护理质量水平。

【关键词】护理工作 心得体会

从事护理工作将近二十年,我深深体会到护理工作的艰辛和伟大,也热爱上自己的职业。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护理工作者,特别是管理者,首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身作则,尽心尽职。我从一名护士提升至现任的护士长已十多年,我从没对自己职业的选择而后悔过,每当看到患者重新树起战胜疾病的信心时,我无比欣慰;每当看到患者经过我们精心护理康复出院时,我感到自己职业的神圣,我为此而自豪。因此,我卫校毕业后参加工作至今,我从没放弃学习,平时不断扩充知识,先参加了扬州大学大专考试,毕业后又参加了浙江大学本科学习,并完满完成学业,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加上工作经验,深刻体会到护理工作的伟大。下面就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 更新服务理念,展现温馨服务

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我们要将病人看作是个社会人,要求我们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用真诚的关爱、细致的照料、和蔼的态度,为病人营造一个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这就是对病人的尊重。病人想到的,我们能做到,病人没想到的,我们也要做到。患者来到医院,我们应以亲切温暖的笑容接待,主动为其解决新环境带来的生活、心理不适,让其感受到回到家里的温馨。在做检查及手术之前,护理人员主动到床边,与患者进行充分的交流,鼓励患者说出所担心的问题,并耐心解答患者,减轻其紧张感,以便更好地进行治疗。并将心理护理更好的融入临床工作中。出院时给予出院指导、电话随访,让患者感受到我们时时刻刻在他们身边关爱着他们。

其次,以促进健康为目的,主动护理中重现个体护理。患者是个特殊的个体,在疾病的不同阶段,病人有着不同的需求,因此我们要针对个体在疾病的不同阶段进行个体化护理。护理人员主动的服务意识,是“以患者为中心”理念的一个体现,患者会对护理人员产生信任感和安全感,并有利于患者的康复。

二 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凝聚力

不管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上,都需要进行人性化管理,要真诚地关心护理人员,经常和她们谈心,肯定她们在科室的作用,让她们产生安全感。这样她们就会安心、努力地工作,有利于人心稳定和工作质量的提高,同时发挥她们的长处,挖掘她们的潜质,让她们认知到自己的价值,明确自己在工作中的重要性,以主人的姿态去为患者服务。加强团体协作,使全体护士都为同一目标而努力工作。对在工作中取得进步,对工作有益的经验、方法要及时肯定,表扬,使其获得成就感。

三 细化人文管理,推动医院发展

尽量满足病人需要,主动为患者服务。新入院的病人,对于环境很陌生。在进行入院宣教时要细化,每月进行公休座谈会,让患者畅所欲言的机会,真正做到把时间交给病人,将意见反馈到医院各部门,改进工作,推动医院发展。

加强督促病房的卫生保洁人员工作。做到病房环境整洁、安静舒适、生活上给予关心,经常性予以精神鼓励。注重他们的教育工作,并制定保洁人员每日工作项目,教会他们一些安全保健知识及处事方式,学会与病人进行简单的交流。避免与病人发生摩擦。

四 加强护理人员的医疗法律教育

在护理工作中,护士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个病人和每一项操作,稍有疏漏,就有可能在护理过程的某个环节上出现问题,导致护理差错或事故发生,因此对于每位护士,接受相关的医疗法律安全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护理行为规范;通过全方位的教育,使护士认识到自己从事工作的神圣职责,从而稳定其专业思想;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以护理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避免护理缺陷的发生;强化医疗安全教育,使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防范护理纠纷,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以及如何处理纠纷等。护理操作的准确规范以及护士的言行举止都会影响到病人的身心。要求每位护士护理操作技术准确、熟练,操作中注意三查七对,防止发生差错。

五 充分发挥护患沟通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与患者的心灵相通,让患者感受到你的每一项工作的都是以病人为中心,缩短护士患者之间的距离,不断提高文化和业务素质,通过继续教育,查房与书写护理心得体会不断积累临床经验,同时,随时了解护理理论和技术的新进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是做好护理工作的一条途径。

作为一个护士,沟通的技巧随人、随家庭情况、随病人病情、随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有所区别。护理人员必须掌握一些非语言沟通的知识,并在临床中应用,从而提高整体护理的水平。

六 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做到择优用人,调动护士积极性、挖掘潜力,并保持护理队伍的稳定性,最大程度地挖掘潜力,提高积极性;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热爱护理工作,增强责任心,树立爱岗敬业、诚信的原则,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加强专业理论和技术职能的培训,认真学习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相关护理理论,掌握常见护理技术培训、专科技能、急救技术、整体护理有关知识和工作要求;加强法律、规章、制度、常规的培训,消毒技术规范、护理书写规范,消毒隔离制度,三查七对制度,各项技术操作常规等等。使他们能融入集体,发挥潜力,更好地工作。

当今护理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专业技术性不断增强,我们的护理专业技术水平需要不断提高。护理理念推动了临床护理工作的发展,也促进社区护理服务迅速发展,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社区护理等多种形式的护理服务,从而使我们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使护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2篇

本人**,女,汉族,30岁。2009年取得**理工大学道路与桥梁专业函授本科学历。2006年10月我追随爱人来到中交路桥华北公司**洪都大桥三标项目。

自2006年到我**公司工作以来,至今已6年有余,先后历经三个项目,并在四个部门工作过。在工作期间正确且认真的对待每一项任务,要求自己务必圆满完成;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现已完全能够胜任自己的岗位;我团结同事、求真务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在项目领导,同事的关照和指引下,通过自己的刻苦钻研和学习,很快适应了工作环境,并有了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及心得体会。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我的第一个岗位是试验员。从对工作过程的不清楚,以及对生活环境的不熟悉,导致在初始的工作中茫然失措。在经理部领导及项目同事的关心帮助下,我顺利过渡,在工作上逐渐走向正轨。我虚心学习,勤于实际操作,认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并接合实践工作,先从小事做起,协助试验室主任做好了各类文件资料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并把原来没有具体整理的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贴好标签的文件夹内,给大家查阅文件提供了很大方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作为一个试验员首先要按时对材料进行取样送检。标养的砼试块28天就要送检,如果遇上周末可增加两天,但是超过30天,报告就作废了。还有钢筋闪光对焊连接如果送检不及时,浇筑完混凝土后再去送检,万一不合格,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作为试验员必须及时送检取报告。填写试验台账及质检资料台账这部分工作较为繁琐,工作量很大,一定要细心。我是在电脑中填写好相关表格,试验报告出来后,在打印报检表时,把相应的数据填写进去,而且定期核对表格及报告是否相符,这样既不会漏下内容,检查的时候也可从容应对。我对自己负责的试验检测工作质量负责,严格按照检测规范、检测大纲、实施细则进行各项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我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检测技术及检测仪器的发展趋势和现状,遵守试验室管理制度,按时填写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记录,严格遵守检测人员纪律。

后期由于工程需要我被调到质检部全面负责质检内业。在工作中我积极的学习相关的规程规范,全面熟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及变更后的相关纪要资料等,对整个大桥施工有了深入的了解。在资料收集上更加仔细更加注意细节,尤其是对隐蔽工程及与主合同有分歧的施工项目,一定做到原始资料齐全,包括影像资料分类明确,归档清楚,避免丢失和方便随时查阅,为以后的变更索赔提供服务。我与监理及时沟通要求下发有关文件,使资料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划分明确,减少了对资料的反复更改,并积极主动找监理工程师签认质检资料,及时配合合约部完成工程计量工作。

2009年9月我被调入**项目质检部,此时我在质检工作上可谓是得心应手,很多事情我都可以独立完成。内业是最基础的工作,但也需要不断地创新求进,以提高工作效率。我工作的很大一部分内容,就是归纳整理工程资料,本来以为这是一种比较枯燥的工作,其实,如果用心多思考一下,很多工作通过运用电脑和统筹的方法,并不是那么死板乏味。接触工作至今,我也慢慢形成自己独特的方法。当然,随着工作的深入,还有更多新的内容等待我去学习,去思索。我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因为去工地的机会少,实地学习的机会也太少,学东西很慢。一些质检资料理解的不是很透彻,还需要更多的锻炼机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本职工作的认真和责任心,把工作做好做精。

**项目主体全部完工后,我便来到我现在的项目,**工程部工作至今。工程部内业管理是一个既繁琐又重要的工作环节,首先,要规范施工期间的各类图纸、变更通知、及其他工程项目方面文件资料的收发、保管工作,发送的图纸资料、通知、函等须留一份连同发文薄签字后一起存档;其次,对工程部的联系单、通知单、函、工程图纸的发放记录进行登记,保证工程文件资料不外泄;同时,我还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在其他同事有事时能够及时补位。信息技术在工程项目中已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也为公司和项目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我对每日工程量进行统计并在信息化系统中录入,将施工计划和现场实际进度对比及时对关键线路做出进度预警,提醒现场哪些地方进度滞后需加快施工。每天统计汇总现场工程施工情况,通过飞信模式发给项目领导及现场生产主管,以便他们可以随时掌握项目施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总结这6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以后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熟悉施工工艺流程,努力使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总而言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的总结与反省,不断的鞭策自己并充实能量,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自身微博的贡献。

第3篇

要求学生绝对不下河游泳,绝不使用修改液、带有香味的笔芯等有害身体健康的学习用品,不吃“三无”食品,特别是不卫生的冷饮,更不允许将零食带进校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强化常规管理。

1、要求学生严格执行学校夏季作息时间。中午到校严格控制在2:00到2:20之间。下午6:20之前务必将学生放清。(班主任告知其配班老师)

2、坚持做好卫生值日工作。特别是要坚持不懈地做好班级清洁区的洒扫工作,每周一的大扫除要正常化(不少于二十分钟),班主任要加强指导。

3、要上好最后几周的班队课。利用班队课对学生进行考前的心理辅导,缓解学生考前紧张情绪,让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后进生)都能顺利地渡过这一特殊时期。

4、一如既往地做好“两操”、“路队”、“课间活动”等其它常规工作。班务周志要及时上交。

三、完成三项任务。

1、上一节以环保为主题的班队会(周一下午),留下资料并在周三上交(如手抄报、心得体会等),每班五到十份。

2、收齐本班兴趣小组费用,周一上交会计室。

3、酝酿本班级“三项活动”的计划。

六年级组

二00六年六月五日

市外国语实验小学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三项活动”的重要指示

6月3日下午,市外国语实验小学报告厅内座无虚席,庄德勇校长正在向全体教职员工传达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三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在会上,庄校长全文宣读文件后,对如何开展好“三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作了具体步署。庄校长要求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正确领会开展“三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庄校长强调,在开展“三项活动”的过程中做到“三实”:一要扎实。真实 详实各部门、年级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详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及时上交校长室审批。

小学环保知识宣传资料

(一)

1. 1999.11.29日,第11次《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在中国北京召开,会议商讨保护臭氧层大计,并通过了《北京宣言》。 2. 1999年10月12日,世界人口突破60亿,这一数字是1960年的2倍,世界人口的剧增给全球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3. 我国第一座森林公园是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 4. 我国各省每年开展“爱鸟周”活动的目的是:集中宣传鸟类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全民爱鸟、护鸟 的意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5. “保护母亲河行动”是一项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是21世纪的绿色希望工程,其通过社会化运作,工程化建设和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动员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各界开展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绿色文明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6. 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是一个致力于公民环境教育的民间环保机构,其工作目标是:通过多种社会活动,在大众中提倡有利于环境的生活方式,即:节约资源,绿色消费,重复使用,回收利用,救助野生动植物。 8. 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的会徽是大熊猫。9. 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青藏高原(地区 )特有的动物。 10. 天然水体最大的污染源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11. 减少“白色污染”我们应该自觉地不用、少用难降解的塑料包装袋 13. 生物圈一般是指包括人类、动物、植物 所形成生物系统的边界圈与大自然边界圈的相互关系、影响。 14. 草地在环境保护中具有吸收二氧化碳产生氧气的重要作用。15. 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秦朝 制订的《田律》。这份禁令规定,不但保护森林植物,鸟兽鱼鳖,而且还保护水道不得堵塞。16. 清洁能源有生物能、太阳能和地热能。17. 亚洲象是云南西双版纳保护区的珍稀动物。18. 沙暴的形成条件强风、沙源、不稳定大气

(二)

1. 环境保护法中环境的定义是什么?它包括那些具体内容?

(环境保护法中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它包括大气、水、海洋、 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 什么是环境问题?请举例说明。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的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例如:农业上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等。)

3. 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承担那些环保义务?享有那些环保权利?

(每个公民有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义务;享有在清洁舒适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 有权参与环境监督管理,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当自生受到污染侵害时,有请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责令致害人停止污染侵害、赔赏损失的权利。)

4. 生物与环境之间有什么关系?

(生物必须适应环境才能生存下去。生物在适应环境的同时,也影响着环境,即生物与环境之间是相互影响的。)

5. 我国有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我国的哪一类植物资源占据全 世界首位?哪 一类动物的种类是世界上最多的?(裸子植物;鸟类)

6. 我国所特有的珍稀动物有哪些? (大熊猫、金丝猴、白鳍豚、扬子鳄、麋鹿等)

7. 我国特有的珍稀植物有哪些? (银杉、金钱松、珙桐等)

8. 哪一种植物被誉为“植物中的熊猫”? (银杉)

9. 什么叫生态平衡?

(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的数量和所占的比例总是维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这叫生态平衡。)

10. 我国最早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是哪一年建立的?叫什么名字?

(1956年,广东省鼎湖山自然保护区)

11. 为了保护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动物我国在那个省建立了哪些自然保护区? (四川省,卧龙、王朗、九寨沟自然保护区)

12. 为了保护银杉我国在那个省建立了什么自然保护区?

(广西省,花坪自然保护区)

13.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我国把什么列为一项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的具体要求是什么?(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14. 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 (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

15. 享有“森林医生美称”的鸟是什么?哪一种鸟擅长捕捉田鼠,对农业益处很大?  (啄木鸟;猫头鹰)

16. 能在空中飞行,善于捕捉蚊、蝇等害虫的哺乳动物是什么?(蝙蝠)

17. 利用农田蜘蛛或在农田里放养青蛙来防治农业害虫,有什么好处?

(可以减少施用农药,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18. 人们在山坡、沙地上造林和种草的目的是什么?

(利用根系在土壤中的分布特点,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

19. 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有何意义?

(是地球上一切生物的食物来源、能量来源和氧的来源)

20. 环境污染带来哪些害处?

(危害人体健康;使许多物种频临灭绝;毁坏自然资源;破坏生态平衡;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等)

21. 人口过度增长会造成哪些不良影响?

(各种资源危机;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平衡失调等)

22. 蚯蚓对人类有哪些益处?

(能疏松土壤,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排出的粪便能起到提高土壤肥力的作用;是优致的蛋白质饲料和食品;处理有机废物的效率很高)

23. 广阔的自然界,每天都有大量的动植物死亡,他们的遗体很快会被分解?

(腐生细菌和真菌等)

24. 为什么要提倡戒烟?

(吸烟有害身体健康,不仅危害吸烟者本身,而且污染环境,危害被动吸烟者的身体健康)

25. 一枝香烟可产生多少毫升烟雾?雾中含有多少种化学物质?有多少被确定为致癌物?

(可产生500毫升烟雾,含有3000多种化学物质,有20多种被确定为致癌物质)

26. 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是什么?

(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

27.一个国家的森林覆盖率要达到多少且分布较均衡才能保证农业稳定发展? (30%)

28. 历史上,世界森林覆盖率最多时是多少? (66.7%)

29. 目前世界森林覆盖率是多少? (22%)

30. 我国目前的森林覆盖率约是多少? (13.92%)

31 .一公顷森林制造的氧大约可供多少人呼吸? (1000人)

32. 一个城市居民要多少平方米的绿化面积才可以吸收其全部所呼出的二氧化碳? (10平方米)

33.为什么说森林不仅是重要的自然资源,还是重要的环境资源?

(因为森林不仅给人类提供木材、药材、花果、植物、动物等,还起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制造氧气、过滤尘埃、消除噪声、杀灭细菌等作用)

34.破坏森林带来哪些恶果? (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气候恶化、物种减少等)

35.在房前屋后种花木,人人都说是个好习惯,试说说它好在什么地方?

(可美化环境、陶冶情操;可净化空气,有利于人体健康)

36. 当前我国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

37.冬天用煤火取暖或用热水器时,如果排气不良,就会发生煤气中毒事件,这实际是指什么中毒?为什么会中毒?

(煤气中毒既指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有剧毒。当一氧化碳吸进肺里就会跟血液里的血红蛋白结合,使血红蛋白不能很好的跟氧气结合,人体就会因缺少氧气而死亡。由于一氧化碳无色、无味、不容易被人察觉,所以对它要特别小心。)

38.人们常说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不对,这种说法不但没有事实根据,而且是有害的。虽然地球上的总水量很大,但淡水资源却不充裕,人们可以利用的0.65%,而且分布很不均匀,人类就是依靠这些水维持生命和从事生产建设的。有的科学家曾这样预测:“水,不久将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危机”。所以每个人都应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树立起节约用水的好风尚。)

请记住以下纪念日: 3月12日 中国植树节 3月22日 世界水日 4月7日 世界卫生日 4月22日 世界地球日 5月31日 世界无烟日 6月5日 世界环境日 6月25日 世界土地日 6月26日 国际禁毒日 7月11日 世界人口日10月6日 世界粮食日 12月1日 世界艾滋病日 12月29日 国际生物多样日

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六年级组

关于开展“争当环保小卫士”活动的倡议

同学们,老师们:

众所周知,我们的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在享受物质成果的同时,也在吞咽着环境污染酿成的苦酒,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成为摆在当今世界各国面前的严重问题,人们开始觉醒,开始行动,环境保护的绿色浪潮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这一问题上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并已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我们更应该思考一下如何才能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同样美丽,保持得同样清洁?其实一直以来我国对环保问题还是持着高度重视的态度,也有不少具体的措施,党的十六大就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活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离不开最广泛的公众参与。这学期我们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为了配合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环境素养和环保意识,锻炼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我们决定向本年级组学生发出 “争当环保小卫士”的倡议,积极开展以“争当环保小卫士”为主题的系列环保教育活动。各班可以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途径开展宣传,在班级中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习惯。各任课教师要积极开展学科渗透教育,科学、合理、有效的将环保教育与自身的学科结合起来。此外,要求每位学生积极参与环保“五个一”活动,即编一份环保小报、参加一次社会性的环保主题公益活动,利用废旧物品完成一个环保小制作,编一条环保宣传口号,设计一个家庭每日环保方案并付诸实施。特别是组织一次社会性的环保主题活动,各班首先制定一个活动计划,要充分发挥大家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使活动即新颖,又有实效。针对每项活动学校都将制定相应的评比,评选出优秀的作品;对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年级组将授予“环保小卫士”称号。

我们希望同学能通过这次活动,能进一步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环境意识,增强参与环保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学校和社区做起,从而推动全社会的环保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4篇

随着私营企业的蓬勃发展,原来以国有企业为范本的劳动人事制度实际很难适应私营企业管理的需要。而且更重要的是,私营企业主往往或多或少将劳动人事管理工作随心所欲处理。盲目地扩展经营自主权(包括用人自主权)范围,认为企业是自己的所以根据自己要求进行管理。甚至很多私营企业主将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关系理解为:劳动合同关系。自认为没有合同就与职工没有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劳动法自由处置职工的录用与辞退。

但是实际上,劳动法上所说的劳动关系是:雇佣方(劳动法所指的用人单位)与受雇方(劳动法所指的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动合同是这种劳动关系的书面约定,劳动合同是诺成性的、有偿的双务书面合同。

没有书面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无法证明,事实上有很多职工凭着工资单等相干证据和证人证言,举证说明了劳动关系,而单位往往因为这样除了被裁判赔偿外,还因为没有及时签订劳动书面合同而被劳动行政机关处罚(上海单位被处以500~1000元/人*未签订合同的职工人数=处罚金额)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笔者就以上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如何结合实际劳动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合法且合理原则确定进行分析:

一、 劳动合同期限;

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都必须自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按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般劳动合同是以固定期限(如1年或几年)为限,事实上劳动法和地方性法规并没有设定下限,只是对无固定期限的情况设定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问,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无固定期限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双方若是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仍然需要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规定的要求进行。

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也不同于劳务合同(关键在于双方确定了雇佣劳动关系),实践中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往往是企业因临时工作需要录用职工而订立的合同,往往是以计件、计时形式发放工资;或者象建筑工程项目性质所需要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除非是建筑或以项目工程形式经营的企业是可以适用该期限。

另外,企业往往擅自设定试用期,有的居然2年合同期中约定了1年试用期;实际上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上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一般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有限制的,而不是任意设定的。

另外,对于试用期解除合同权利,有些企业理解失误,以为试用期是双方劳动关系处于不完全稳定阶段,所以试用期可以随意辞退,而不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实际上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是法律赋予职工在试用期自由选择就业单位权利,而企业只能根据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能解除合同。所以从中可以看出,企业负有举证责任,必须证明解除该职工是合法、合理的!而不是随意规定。

二、 工作内容;

指企业单位安排职工从事的具体工作,在合同中应当对以下进行明确约定-

1. 工作时间,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另外也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但是作为企业也必须要明白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对于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在合同别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与质量事故的,发生能影响生产的设备故障下,可以要求职工加班,当然也是要支付加班费用。

2. 工种或职务。应当与聘用时的要求一致,在合同要确定工作岗位。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应当在合同该条款后面,加上“可根据公司(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进行工作岗位调整。”这样就比较具备灵活性和便利性。过于硬性规定工作岗位反而会让企业一旦调动该职工工作而处于违约境地。

3. 对生产技术工人,还可以规定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

4. 对于需要加班的情况,还应当说明加班时间与加班费的支付方式。

一般时间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是有点必须注意:对于休假日(一般是周末与周日)安排加班的,企业完全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是支付200%的工资。因为劳动法上该条款是选择性适用条款,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补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指企业提供给职工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一般对于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文职人员而言并不需要详细,而对于在车间或者生产场地工作的职工,尤其需要注意女工的特殊保护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实际未成年人的保护。

对于女工保护主要是从“禁忌劳动”和“四期(月经期、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保护”;对于未成年工主要是对工种、劳动时间等方面。具体见劳动法相干规定,如: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功。第五十九条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条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一条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二条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三条

(6)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六十五条)

如果企业违反上面的国家强制性规定,而在合同擅自设定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将属于无效条款。

四、 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不仅包括工资,也包括奖金、津贴等,还应包括集体、个人福利和保险待遇。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也就是说,工资计算时应当按照每月30日进行,而不是单纯按上班时间计算。很多企业把工资计算定在每月22.5日基础上所以不是很正确。

同时,在劳动合同中一般只规定工资,所以工资应当按月计算发放,即使是“年薪”也应该折算成12个月进行发放。而且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职工本人。

对于奖金、津贴,国家是没有明确规定。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限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而劳动保险,现在一般是指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救济金)和工伤保险。企业应当在合同中进行规定,否则企业会因此而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请注意合同上的“工资”金额,因为在实务中往往企业要根据职工名册缴纳社会保险金,而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基数是职工的实际工资(理论上是该职工实际收入所得)。企业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应该按其金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在合同中尽量不要从此擅自变更,因为这是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五、 劳动纪律;

主要是如何对职工的奖励惩处规定,目前有适用于全民企业与集体企业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3月12日国务院),由于现在没有专门的私营企业职工奖惩法律法规,只有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内部制定相干的规章制度,在工会或者向全体职工公告并在职工承诺接受后开始生效。最好就是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备案,这样一旦发生因为处分职工违纪行为,但缺乏上述程序,而失去应有的约束力。在此笔者建议可适当参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内容自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对于应当给予经济处罚的违纪行为,企业在制定时候可以参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2)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 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5) 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 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7)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同时参考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但是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同时对于有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笔者建议:对于职工处分应当本着说服教育为主,不要采用动辄罚款形式。因为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原来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行政处罚权不一定会自然过渡成为私营企业的行政处罚权。所以,避免因擅自罚款而被职工告上法庭,法院会因为私营企业不享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授权,而企业被责令撤消擅自设定的经济处罚。但是职工违纪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企业完全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当然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

但是有一点,企业也必须注意对职工的约束。笔者建议企业在录用职工时尽量招用能调到档案的待业人员或在职人员,尤其是本地户籍(含人才引进)人员。原因如:

首先,有档案记载,企业对该职工就能及时控制职工的情况,一旦发生职工违纪,可以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且依据其书面检查作出处分,完全可以将其书面处分材料交到保管该职工档案的职业介绍所或人才交流中心。尤其是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合同的决定,应当将此及时记录进档案,那么该职工将在今后就业(尤其是流动向管理比较严格的国有、外资企业)或者出国等问题上尝到自己违纪所酿造的苦果。最后,书面检查与处分决定也是应付那些假借劳动法保护而恶意先告企业的职工提起无理仲裁与诉讼的有利证据。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主要有:协商解除合同和单方解除合同以及法定解除合同。

1. 协商解除

一般在合同中可以直接约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 单方解除

这种除了法律规定外无需任何理由,只要单方提出就可以解除合同,只有职工可以享有。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条款规定来看,职工可以自由选择辞职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唯一限制条件是: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单位就可以。

那么作为单位该怎么办呢?其实要求职工提前30天书面报告,就是给单位个缓冲期间,单位可以在30天内安排好接替工作,进行审计调查职工在任的行为-确保单位利益。实务中,有不少职工虽然提前30天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是请了长假不来上班。对于这种情况,单位可以要求职工作出合理解释:事假说明情况,一般2、3天是合理的;对于病假,必须要求出示医院证明并去核实,实际上单位真的去调查还是可以发现很多问题的,那么在30天内(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对职工进行处罚,这样就能威慑一些企图蒙混的职工。对于有责任心的职工,还是协商即时解除好。

3. 法定解除。

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外,在合同中还要从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对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事项进行规定。

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A.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 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上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很多私营企业单位片面理解了劳动法中关于提前30天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往往随意找个理由,说你不适应工作要求等等,有的甚至口头告诉而没有以书面形式告之。可以说企业在行使该权利时必须举证说明存在上述情况,尤其是第二款中“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必须要先证明是不能胜任工作而且也根据其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更重要的是所调整的工作岗位应当符合该职工智力、体力等实际情况的。过于随意说明而缺乏足够证据,往往是企业一早为自己败诉奠定了基础。

(3)对于“裁员”必须谨慎!法律规定: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合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这也就是说:裁员是经过行政机关备案审批程序的,而且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即工会通过,没有工会的,也要由职工代表签字同意)。这是法律预先设置了限制,以防止企业擅自行使自主权而伤害职工权益。

3. 必须注意的是,有些情况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1)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地方:规定的医疗期是一般是3个月。而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分别是:

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生育后结扎的另增加21天;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

同时注意的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所以很多单位不愿意设立工会恐怕也是由此而来。但是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保护机构,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

4. 即时解除合同的情况分析

劳动法对职工与单位解除权都有30天的限制,但是法律也是允许当场即时解除合同的。如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的这两条是分别授予单位和职工即时解除合同权利,而且条款上分别具有针对性。同时也相应规定了举证责任-职工必须对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二)(三)款举证。同时必须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这个条款理解上出现了问题。很多人认为劳动报酬就是工资,但是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劳动报酬中不仅是工资还应当包括社会保险金。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这里不再重复劳动法规定那些单位承担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主要在这里讲单位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主要是根据劳动部1994年12月 3 日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

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经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

1.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