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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信息宣传

时间:2023-02-14 04:26:27

导语:在教育局信息宣传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教育局信息宣传

第1篇

一、立足重点、关注热点,着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今年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全力推进事业发展作为我们工作的第一要务,确保了教育事业持续向前迈进。普九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全市新增各类示范性学校12所,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快速扩张,小学、初中、高中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比例分别达到34.53%、57.33%、95%。在坚持扩大规模的同时,教育质量继续得到巩固和提高。体现我市基础教育水平的高考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市5271人参加高考,上组档线人数4346人,上线率为82.45%,上一本重点线人数达682人。

推进四个“全面”,构建平安校园。一是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目前全市完小以上学校绝大部分达到“平安校园”评估认定标准,通过“平安校园”评估认定的比率已达100%。二是全面推进“校园放心店”创建工作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市学校小商店已全部达到“校园放心店”标准。全面推广“五常法”卫生管理模式,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商店的饮食、食品卫生的日常检查,规范食品采购与配送渠道,严防不洁、超期食品进入校园。三是全面实施学生接送车辆规范化管理。目前我市100余辆学生接送车辆全面启用安全标识。继续深入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重点解决农用车接送学生、民工子弟学校接送车等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创新管理模式,形成“社会化经营、户籍化管理、公安交通监管、教育部门联动”的校车管理机制。四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在全市学校购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并加强应急准备和演练演习,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各种学校师生安全事故。加强春游、防台、游泳、防火等特定时段重点内容的安全工作,扎实做好暑假及重要节日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安全薄弱单位的安全工作指导和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扶持幼儿教育,实现三个零突破。今年我市共出资*万奖励补助幼儿教育;其中出资*万元奖励各类创优的示范性幼儿园,出资*万元对我市幼儿园建设进行资金补助,出资*万元对5所需修缮改造园舍的幼儿园进行困难补助。我市依据《*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联合多方力量,大力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是多方协力,终于在一年内建成了*大市最后两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实现了山区没有中心幼儿园的零突破。今年*市教育局、财政局根据《关于扶持*市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经费奖励(补助)办法》正式发放有关补助经费,破解了我市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发展资金不足的难题。二是实现幼儿教育支教活动零的突破。市教育局首次启动了公立幼儿教师向山区、农村支教政策。派出幼儿教育优质师资到*山区,扶持山区幼儿教育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三是实现幼儿教师招聘零的突破。我市首次公开向全市推出招聘公立幼儿教师6名,录取的教师将重点分配到幼教薄弱的乡镇任教,以推动幼儿教育公平均衡地发展。

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一是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学校发展品牌意识。为鼓励我市义务段学校创建示范性学校,教育局决定从20*年开始,对创示范性的义务段学校给予经费奖励。各初中、小学凡申报省示范学校和*市现代化达纲学校,并经省教育厅、*教育局验收通过的,市教育局将给予*万元的创建奖励经费。二是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纳入规范化管理。市教育局制定出台《*市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行为。市教育局根据评估标准对我市*所流动人口学校进行全面评估。教育局规定,对连续*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仍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其停止办学。该评估方案制定了*个标准,主要规范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教学内容。在各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照标准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评估,最后确定优秀级学校*所,良好级学校*所,合格级学校*所。

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构建教育宣传阵地。今年,市教育局召开首届教育信息工作会议,第一次检阅我市教育系统实施信息专人负责制度、信息计分制度、信息评选奖励制度三项制度以来的宣传成果。市教育局组建了拥有167人教育宣传信息员队伍,形成覆盖全市相对稳定的信息宣传网络。上半年,我市教育系统累计信息2000余条,极大地提高了本市市民对教育事业的知情度,为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随着教育信息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校园网与教育信息网相互促进,我市教育得到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宣传平台。全市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都建有校园网。*中学网站、*七中网站、*实验学校网站被评为*省优秀教育网站。*教育信息网紧紧围绕我市教育事业的重点热点工作,加强信息对外宣传。目前,*教育信息网的点击率直线上升,日均点击率已超过10000多人次。

第2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宣传、落实教育收费政策法规,指导学校加强内部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不断创新价格服务手段和提高价格服务质量,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分工

“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范围主要为我市公办中小学。市物价局、教育局负责部署全市“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并负责在市属学校开展具体工作;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教育局负责在各区、县级市属学校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制度,深入学校了解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加强内部收费管理。

1.指导学校正确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重点贯彻落实我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及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有关收费政策,确保我市公办学校收费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实行亮证收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价格、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学校调研等形式了解学校在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学校对改进和完善我市教育收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2.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建立物价员制度,要求每间学校有1名兼职物价员,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学校物价员职责:(1)协助学校加强和规范内部收费管理;(2)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收费法规政策;(3)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学生、家长收费方面的问题和意见;(4)反馈学校收费执行情况;(5)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6)协调处理群众收费投诉。

学校物价员要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市学校物价员证》。市物价局统一组织全市学校物价员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协助配合。

3.价格、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主动联系学校物价员,及时掌握教育收费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学校提供服务,解决困难。

(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认真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加强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在稳定教育收费水平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当调整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中小学“一费制”相关收费政策。加强对高中阶段择校生收费成本的审核,指导学校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规定,规范择校生收费管理。

2.对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指导学校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各种收费,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三)巩固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1.巩固和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使收费公示率达到100%。推行交费点集中公示制度,并指导学校按规定的样式制作、设立教育收费公示栏,按照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纠风办《关于我市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22号)要求,公示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等内容。

2.巩固和完善代收费结算公示制度,做到学校统一使用的代收费期末集中统一结算公示,分别使用的代收费各自公示。

3.建立教育收费公示长效机制。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收费公示行为进行指导,确保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持之以恒。

(四)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多渠道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及其他方式加强教育收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创新价格信息服务方式,提高对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价格服务质量,扩大“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影响力,以此引导学校规范收费行为和增强学生、家长的维权意识。

1.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信息网站上开设“价格服务进学校”专题网页,向社会公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法规和“12358”举报投诉电话,提供网上咨询、投诉服务,及时通报“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收费公示透明到位、收费行为诚信规范的学校予以公开表扬。

2.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在其本校网站上开设“价格服务进学校”信息专栏,公布本校全部收费项目、标准和代收费的结算情况等内容,以及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解释与本校收费有关的问题。信息专栏可以设置与价格主管部门“价格服务进学校”专题网页的链接。

3.市物价局、教育局将现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法规汇编印制成册,发放给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教育局以及各中小学校使用。

四、工作步骤

我市“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从*年9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初)。印发“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年9月-11月)。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市物价局、教育局负责在市属学校开展具体工作,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教育局负责在各区、县级市属学校开展具体工作。

市物价局、教育局选择2间公办中学作为“价格服务进学校”示范点,各区、县级市物价局、教育局选择区、县级市属2间公办学校作为示范点,对“示范点”学校作为重点来抓,有意识地发挥其示范作用,促进全市“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开展。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对照本方案工作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总结材料。总结材料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撰写。

第四阶段,巩固推广阶段(2008年)。继续巩固“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成果,将公办中小学“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的经验向其他类型学校推广。

五、工作要求

做好“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必须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要取得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二)要结合本地实际,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创新价格服务理念、手段和工作方式。“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最终要做到“三进校园”:即诚信收费的理念进校园、价格服务的形态进校园、价格服务的机制进校园;要达到“三个到位”:即收费政策及时到位、收费政策透明到位、价格咨询投诉服务到位。

第3篇

和谐健康的教育生态,是凝聚精神力量的重要途径,关乎人心与士气,也关乎教育的发展与稳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教育系统中的各个部门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于引导舆论、形成共识,显得尤为重要。

茂名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梁镇源重点介绍了该室督查督办工作的三个关键、四个重点及五个举措。2015年,茂名市教育局办公室在健全督查机构、完善督查机制和提升督查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省市重大决策、重要批示抓落实,围绕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抓落实,围绕局重点工作抓落实,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落实,对督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创新,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一是创新督查任务分解。把需要督查的事项逐一建档,分解督查任务,责任到人。二是创新督查办理流程。除规定办理时限外,还要求承办科室事前报计划、事中报进度、事后报结果。三是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实施现场督查、调研督查和舆论督查。四是创新网络督查机制。建立茂名教育微信平台,逐步实现在线督查、在线通报、在线监督的阳光督查模式。五是创新督查评议工作。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温炜分享了该局办公室确保系统上传下达、左右协调各项事宜的几个方面:紧扣中心谋全局、制度入手抓规范、科学统筹重创新、强化执行促落实、突出亮点善宣传、转变作风提效能。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从全局工作的大局出发,认真思考、谋划、安排和处理问题,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拟定办文、办公、办事各项规定,以及办公室工作规则,严明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基于办公室工作的特殊性,积极地调配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督查督办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一个弱项,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督查办法、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规范的督查督办程序,实施挂牌督办,保证了全年工作的落实。办公室是政务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重点抓好政务信息工作,力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此外,坚持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干部队伍。这些举措,切实提高了香洲区教育局办公室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作为具有多媒体采编能力、多元化发展方向、跨领域经营模式的综合性教育宣传机构,广东教育杂志社在我省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黄小坚社长在发言中介绍,广东教育杂志社编辑出版了《广东教育》《广东第二课堂》《师道》《高教探索》《广东教育年鉴》《广东教育地方志》,拥有1个网站和1个微信公众号平台。2015年,广东教育杂志社一方面总结经验,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对重大主题进行聚焦策划、集中报道,通过正面宣传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总结经验、凝聚共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杂志的深度报道,为我省教育综合改革发展与研究提供了很多可资参考的范式,为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工作提供了很多可供借鉴的经验,还为我省教育品牌在全国的推介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发掘样本,为我省学校品牌推介提供了优质的展示平台。在宏观教育方面,侧重教育公平与共享发展层面的宣传报道;在微观方面,更侧重教育特色与文化育人方面的宣传报道。这些于学校办学品牌的展示以及学校办学经验的交流、办学特色的辐射都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2016年,广东教育杂志社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传播广东教育好声音,塑造教育宣传新格局,为我省“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做好正面宣传与舆论引领工作,全方位挖掘教育鲜活经验,广视角报道教育好故事,正向度宣传教育新生态,为教育现代化的实现鼓与呼。

第4篇

建立领导机制,促进工作推进

区政府、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学校三级领导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任主任,区教育局、区编制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委员,统筹指挥挂牌督导工作。加强教育督导室机构建设。根据工作要求,重新选拔副主任督学,增加配备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加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工作小组。各校成立挂牌督导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指定副校级干部任联络员,悬挂公示牌,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配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建立联动机制,助力科学工作

建立与区教育局职能科室的人、财、物管理联动机制,与教育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联动选聘督学。按照“懂理论、善实践、有威望、会指导”的原则,学校和区教育局科室提名、教育局党委推荐、区教育督导室决定,从区教育局机关退休干部、学校(幼儿园)退休校长(园长)和二级单位、学校现任优秀干部中严格选聘了16名责任督学。选出的16名责任督学各有所长,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对学校进行督导,既帮助学校解决了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又在学校和家长、社会中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

联动培训督学。采取“教育督导室设计+科室参与实施”的模式,通过参加会议、定期阅文、定期讲座、定期提供材料等方式,依据月督导工作主题,组织开展多层次、有重点、更精准的集中培训。例如,区教育督导室主任为督学讲解江岸区的教育发展和工作思路,监察科科长介绍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工作标准和检查要求,区教研室主任讲授“如何听课和评课”等。区督导室还与人事部门联合组织责任督学外出考察,如2015年组织责任督学赴湖南衡阳、深圳南山考察,并出版考察成果集《南行漫记》。

联动考核追责。由责任督学牵头考核学校年度绩效目标,评估学校全年工作。如2014年印发《关于在部分学校试行校长任期制管理实施意见》,成立以责任督学为主的干部考核专班,全面考核校级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成绩,向教育局党委提交工作报告及干部续任或停任建议。

联动选取主题。印发《关于征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月工作主题的通知》,在区政府、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科室及部分学校征求挂牌督导月工作主题,扩大挂牌督导工作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提高月主题督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如2014年区教育局长提出的推行现代学校制度主题,2015年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提出的学校民主管理主题,2016年区教育局班子成员提出的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上级文件、规范开启“十三五”等主题。

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工作效力,让江岸区的教育督导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建立引导机制,保障工作规范

规范责任督学行为。印发《责任督学工作规程和工作机制》《江岸区责任督学视察、调研、指导与解决问题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责任督学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责任督学工作的“七个程序”(接受任务、亮证进校、收集信息、作出结论、现场反馈、填表上报、跟踪整改)和“七个机制”(一月一主题、学校联络员、督学培训、结果通报、督导保障、结果使用、督学奖惩)。

规范学校挂牌督导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档案收集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学校落实挂牌督导的“六个动作”,即悬挂公示牌、制定落实方案、召开见面会、提供办公条件、安排联络员、开展宣传活动,指导学校收集、整理、存档资料。

规范服务平台使用行为。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服务平台管理的意见》,规定服务平台开放范围、信息程序及信息安全事项。要求责任督学和学校联络员在使用江岸教育督导服务平台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确保信息合法、安全。

引导机制从制度上规范了江岸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让督导工作有了制度的约束。

建立自治机制,激发工作潜力

建立自治组织,成立责任督学工作自治领导小组,责任督学日常工作中自主考勤、自主考核、自主培训、自主研究。

自主考勤管理。责任督学自治小组负责每月集中学习考勤,并进行统计。要求责任督学通过手机APP上报工作的位置、轨迹,系统自动形成考勤报表和工作过程。

自主考核管理。责任督学自治小组依据《江岸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试行)》,每年12月底自行组织考核责任督学,评定考核等次,最后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自主培训管理。每月举行一次学习例会和自主责任区内联络员培训。学习例会由组长组织并选定学习内容,解决责任督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责任区内联络员培训由责任督学自行组织,解决责任区内的突出问题,如2015年第11责任区督学组织责任区内的干部和后勤主任到潘阳街小学进行食堂安全管理“点穴式”培训。

自主研究管理。责任督学自治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责任督学就学校文化建设、学校特色发展等议题进行研究,如2015年研究联合督导机制并上报督导室形成《江岸区责任督学联合督导制度》等。

自治机制充分挖掘责任督学的内在潜力,让江岸区的教育督导工作更加高效。

建立激励机制,保持工作热情

建立激励制度,激发责任督学、学校、责任督学联络员及师生参与挂牌督导工作的热情。

每年考核督学并评选年度优秀责任督学,发放奖金和证书,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每年开展评选督学责任区建设先进学校和优秀责任督学联络员活动并颁发获奖证书,评选出先进学校和个人并在全区宣传推广;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故事”征文和“责任督学助我成长”征文评选活动,在全区87所中小学和幼儿园中掀起师生叙写督学故事的热潮,真实再现了责任督学的工作状态,共收到征文200多篇,评选出优秀作品100篇,并集结成册。

建立追责机制,提高工作质量

追究责任督学履职不力的责任。制定了《江岸区责任督学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规定责任督学如有“不认真履职、、干扰学校正常工作、重大问题不及时上报、年度考核不称职”五种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规定“区教育督导室受理、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听取被追究对象陈述和申辩、落实处理决定、上报教育局党委和纪律”五个责任追究程序。

追究学校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工作的意见》,对整改过程中出现“不按规定签收和登记整改通知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不及时书面告知责任督学、整改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四种情形之一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约谈学校校长或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进行全区通报并报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追究学校不接受挂牌督导工作的责任。对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故意拖延、推诿或执行教育法规、政策和上级要求不到位的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接受挂牌督导工作的,启动追责机制。

追责机制的建立,督促责任督学和学校正确履行职责,强化了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效能,保障了挂牌督导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宣传机制,扩大工作影响

联合督导宣传。责任督学在责任区内组织培训、联合督导、召开现场会或接待教育考察,扩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在教师、学生中的影响,提高江岸区挂牌督导工作的影响力。如2015年外省督学团来江岸区考察挂牌督导工作,省督学团考察江岸区红色教育特色等。

服务平台宣传。区教育督导室运用“江岸教育督导”服务平台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在线宣传,要求各校责任督学和联络员上传图片、督导信息,进行宣传和分享。如2015年“国学经典进校园”专项督导在线宣传,达到了学校间分享、互学互促的目的。

专刊信息宣传。江岸区开辟“督学责任区建设专刊”和“江岸教育信息”专栏,宣传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政策、法规、动态及江岸区挂牌督导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责任督学。

第5篇

考核年度内因参加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主持的教育局电教馆(教育电视台)编辑员选调考试入围而被调入现任单位工作,工作角色的转换让我在政治思想领域内重新审视自己,努力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养和对党的认识,并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以尽快的速度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

在办好教育电视方面,我始终坚持教育电视姓“教”不动摇这一方针,依托媒体平台宣传教育方针传播教育信息。为加强业务素养学习和政治觉悟提高,我主动报名参加了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并通过学习相关知识提高了对党的新闻政策和理论的认识。

在电化教育教研方面,我凭借自身计算机教育专业优势、结合多年信息技术教学的经验,将“农远工程”各项目学校实际存在问题和困难加以分析研究,与各农远管理员交流沟通,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将我县在电化教育实践过程中总结的好经验加以宣传推广。

颍上教育信息网是由教育局主办电教馆承办的,我不仅主动参与后台管理维护,还主动承担了“教育论坛”总版主这一工作。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工作,借助技术优势在一定层面上推动了颍上教育息化建设的发展。

新的工作岗位、角色的转变,是一种对自身业务能力的挑战,也是对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修养进行大幅提升的契机。在单位领导的教育培养下,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养,为教育事业尽心尽力。

第6篇

为做好我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7月13日, 2020年xx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会议在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市教育局副局长xxx、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xxx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认清当前形势,认识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艰巨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事关教育公平正义,事关千万家庭福祉,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务必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规范进行招生。普通高中不允许招收未按照当地中考政策录取的学生,不得为违规招生学生抢注学籍。二要合理进行分班。公办普通高中新生分班继续执行“统招统分”的政策,严禁统招生与指标生混合编班。三要依规进行宣传。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资源,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进一步增加中招工作的透明度。四要确保人籍合一。不得长期在校空挂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会议强调,要强化纪律监督,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实施招生录取行为。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教育部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7篇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水火无情,此乃沉痛经验教训。县教育局充分认识当前防汛、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防溺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做到防患于未然,于6月5日召开了各校长会议进行了精心安排。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一是充分运用安全课、校讯通、校园广播、黑板报、橱窗图片展览等宣传工具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校园要悬挂“关爱生命,请勿私自下水游泳”的横幅。要求各学校夏季来临至少要出一期防溺水、防汛的板报,防溺水、防汛的安全橱窗图片专项展览。二是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同时,学校和老师教育学生互相关爱,有同学私自相约下水玩耍的,得到信息要想方设法提醒、劝止,甚至告之家长。通过宣传教育,要让学生达到“五不准”和“两会”目的:“五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两会”即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能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三是落实学生联系工作。从现在起,特别是周末放假、暑假开始,按要求建立教师分包学生安全责任制,教师要经常给每位学生及家长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切实增强家长的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包学生教师要做到“三个一”,即包宣传、包教育、包联系,假日期间,做到每天至少联系一次。

三、切实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责任,从根源上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

一是开好家长会,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在学生离校后,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确保学生的校外活动安全,教育孩子“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非泳池玩耍”。二是家校联动,及时发放《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避免发生溺亡意外事故。学校与每位学生及其家长签订一份《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有家长签名的回执),让学生自己作出“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非泳池玩耍”的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与纪律要求。此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四、严格信息报告

第8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7号)要求,特制订2018年初中升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具体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乌海市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下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招生考试政策宣传。乌海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考政策的制定和统筹实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方案的制定、招生计划的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及文化课考试的组织;市教研中心负责组织阅卷工作和试卷分析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考试;市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中心负责理科实验和信息技术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1-31日,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升高中报考工作的通知》(乌教发[2018]30号)文件执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3+2)招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不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职业高中等)。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与毕业年级考生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相同。

(二)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已被高中录取,具有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中考招生录取。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社会考生报名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且须一并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考生在外地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其成绩在乌海不予认可。

4.凡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后因休学而未升学的学生,其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保持2年有效。因故未参加上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学生,参加本年的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在经过高中招生录取前,若考生两次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以第一次为准。

三、考试

1.2018年初中升高中考试时间将安排在6月下旬,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1)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日期星期时间科目

6月26日星期二上午09:00—11:30语文、蒙授语文

下午03:00—04:30文科综合、蒙授文综

6月27日星期三上午09:00—11:00数学、蒙授数学

下午03:00—04:30理科综合、蒙授理综

6月28日星期四上午09:00—11:00英语

下午03:00—04:30汉语

地理、生物(八年级)

(2)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方法

科 目考试时长卷 面 总 分

语文、蒙授语文150分钟120分

数学、蒙授数学120分钟120分

英语120分钟

(听力15分钟)120分

(听力20分)

文科综合、蒙授文综(思想品德、历史)90分钟100分

(政治50分,历史50分)

理科综合、蒙授理综

(物理、化学)90分钟100分

(物理60分,化学40分)

八年级生物、地理(合卷)90分钟卷面分值100(折合为60分)

汉语90分钟100分

体育

40分

理科实验操作

15分

信息技术

15分

总 分

690分(蒙授790分)

3.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英语另设听力测试。体育、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行实践性考试。蒙授考生加试汉语。

4.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另行通知,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5.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由市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中心另行通知,其考试成绩记入总分。

6.特长生招生由学校自主考试录取,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具体见学校特长生考试工作方案。

四、阅卷、公布成绩及复查

1.中考阅卷将继续实行统一网上阅卷。考试时实行试卷与答题纸分离,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相对应的答题纸区域内作答。阅卷时所有答题纸扫描进入电脑,阅卷在电脑上操作完成,阅卷人员在阅卷时仅可见所判题目,确保阅卷工作的严密性。

2.成绩公布分为学校公布和网上公布,学生查询成绩可到所在学校查询,或登录乌海教育网中考专栏查询。

3.成绩复查。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查,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在规定地点专门受理。复查提供各题得分情况(小分),不涉及试题内容。

五、招生

1.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乌海市一中、乌海市六中、乌海市十中、北师大乌海附校、乌海市聚英惠文学校、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全市统一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需在市教育局安排的统一网报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内教发[2009]24号)等有关精神,市一中继续实行“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市一中招生计划的40%作为“统招计划”,另外60%作为“分招计划”,统招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划线录取,在此基础上,将分招计划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在各初中按分招名额和考生成绩、志愿划定各初中分招线,分别在各初中录取。

乌海市六中、乌海市十中、北师大乌海附校、乌海市聚英惠文学校、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核准的计划数,实行统一网报,统一划线,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3.参与市一中分招的考生必须具有我市初中连续一年以上学籍的应届在校生,此外的考生不参与分招。各初中分招时按成绩择优录取,若初中学校未完成分招计划,其剩余计划数在其他各初中学校进行二次分招。二次分招后设定全市最低控制线,低于分招最低控制线还没有完成分招计划的初中学校,不再进行录取。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实行单独专业考试,和文化课加权后,由各学校录取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校特长生设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六、录取

(一)志愿填报

1.非特长生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将分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填报志愿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中考成绩确定本人所处分数段,并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本人高中志愿填报。在成绩公布后,具体批次、分数段、填报志愿时段将在乌海教育网中考专栏公布。

2.特长生不用网上填报志愿,高中学校将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后,直接在网上公布,考生可在乌海市教育网中考专栏查询录取结果。

3.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成功后,不进行志愿调整。因故填报志愿失败须服从市教育局志愿调剂。

4.没有参加网报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分数线划定

考生在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后,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填高中的排名。在完成招生计划(或达到分招最低控制线)后,其最后一名的分数即为该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或初中的分招线。

(三)录取要求

1.照顾录取条件:一是烈士子女;获军功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乌海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二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三是教龄在15年以上乌海市各大、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前两项照顾10分,第三项照顾20分,符合上述三项照顾条件的在中考录取时降分录取,且不重复累加。

2.各教育行政部门或高中阶段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所录取新生必须符合录取条件,新生录取通知书须由市教育局加盖招生章方有效。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通知书要求到录取高中报到,未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该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入学,或接收录取名单以外的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4.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招生纪律,不得以非正当手段争夺生源,市教育局将对不按招生计划招生或干扰正常招生秩序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七、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

1.各初中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毕业年级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提前结课。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缓解因考试而对师生形成过重的心理压力,防止在籍学生流失。

2.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学生以本校名义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教师、校长,一经举报查实,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把全市各初中校报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3.各初中学校校长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或弄虚作假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的,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4.各区教育局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市教育局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5.任何高中阶段学校都不得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

第9篇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治理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

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手段,强

化措施,促进全县学校安全形势稳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

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

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达到较高的整改率,有效防范和遏制特

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目标任务。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一)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接送车专用标志移用情况;学生接送车超载情况。

(二)校园建筑物避雷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饮食摊点安全隐患情况。

(四)破旧校舍使用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10前)。根据此次活动总体目标,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督促学校认真抓好落实。

(二)排查梳理阶段(4月份)。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全面排查,加强隐患自查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

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和监控手段;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及时进行分类

梳理、建档、检查,并每月3日前以表格的形式向教育局普教科上报。

(三)认定挂牌阶段(5月份)。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工作,及时报送重大隐患排查认定情况;教育局将

根据各校排查认定的事故隐患,梳理认定教育系统内需要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学校(幼儿园),并于5月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阶段(20*年全年)。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

除一起”。存在重大隐患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五)督查验收阶段(11—12月份)。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由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成立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按照《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象政办

发[20*]46号)要求以及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迅速制定本单位治理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对自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提出具体整

改办法。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同时,各学校

都要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加强监控。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克

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

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

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学校(幼儿园)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

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控新隐患的发生。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校园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年活

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

(六)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