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1 06:31:50
导语:在企业科普年度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四川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吴凯与巴中市委书记李刚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四川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进与巴中市副市长袁闻聪分别代表四川省科协与巴中市人民政府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此次合作旨在加快巴中科普事业发展,推动科技兴巴战略,提高巴中民众科学素质,促进巴中“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合作将按照四川省和巴中市发展的总体部署,本着“优势互补、务实开拓、创新机制、共谋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巴中的科协组织网络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巴中市公民科学素质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着力提高为巴中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共同推动巴中加快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中心城市,努力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此次合作内容包括两部分,就是明确四川省科协的责任重点和巴中市政府的责任重点。四川科协工作重点为:一是促进巴中着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包括逐步配备科普大篷车,推动巴中建设科技馆,支持巴中农村综合科普示范区建设,支持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区)工作等。二是支持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指导巴中抓好社区科协、农技协的建设和发展,支持巴中建设农村综合科普示范区。三是助推企业科技进步。支持开展“金桥工程”、“厂会协作”、科技咨询等服务活动,支持加大高端人才引进,争取在5年内帮助巴中建立1家院士工作站和4家各具特色的专家工作站。四是帮助巴中科技人才成长。强化对巴中各类科技学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和会员的培训,支持巴中承办重要的学术会议。五是探索基层科普工作的路子。省科协将通过与巴中市的合作,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科协工作模式和有效发挥专家人才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试点,积极探索基层科普之路。
巴中市政府工作重点为:一是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实和完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领导小组,将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把科协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建立健全科协组织网络。支持建设好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等基层科协组织,配齐配强各级科协领导班子,逐步改善科协工作条件等问题。三是切实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优先解决市科技馆建设中的具体问题,支持城镇、社区科普画廊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科普“站、栏、员”建设,努力增强科普服务能力。四是全力做好保障工作。按照《科普法》及科普示范县创建标准足额预算科普工作经费,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切实解决好科协机构、编制等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设立巴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充分调动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
此次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双方还明确了合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川省科协与巴中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推进领导小组,双方分别确定一个牵头责任部门,并将其主要负责人作为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系与磋商,指导和协调合作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合作重点等工作。三是密切信息沟通。通过不定期制发简报、交流调研等多种形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信息通报交流渠道,促进不断拓展双方合作范围、深化合作内容、提高合作层次,更好地服务巴中经济社会发展。
吴凯表示,四川省科协将从四个方面与巴中市政府加强配合,务实推进战略合作。一是紧密结合巴中产业发展实际,努力提供科技支持与科技服务。二是紧密结合服务巴中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全面推动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三是紧密结合巴中科技发展的现状,积极扶持巴中提升持续创新发展能力。四是紧密结合巴中科技人才需求实际,大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__年,我市被列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市、全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市;师市人口计生委荣获“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13年被评为__文明单位。虽然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进一步探索创新,努力提高创先争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紧紧抓住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重大机遇,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牢固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理念,将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落实法定奖励优惠政策,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民营企业领证家庭退休加发奖励金和保健费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大力开展“幸福家庭” 创建活动,弘扬新型的家庭观、生育观、幸福观。
(二)大力加强人口计生系统自身建设,凝聚起促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认真做好三项工程建设:一要着力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构建师团两级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孕前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能,实现优质服务的最大覆盖,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预防能力和孕期保健意识。大力提倡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和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率,继续保质保量地把这项民生工程完成好。二要着力推进强基提质工程。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会服务、善创新、作风实、不畏难、讲奉献”的要求,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高素质职业化能力,进一步加大对计生干部的培训力度,采用进修、考察、讲学、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三要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把人口信息化作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基层社区为基础,创新人口信息采集机制。组织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核查工作,提高数据入库率、准确率,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和社会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基层网络优势,开展计划生育“进百家访万户 计生服务大走访”服务。
人口计生工作的最大特点是直接与群众面对面。在长期的实践中,人口计生工作者不断体悟到尊重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的真正工作内涵和价值,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基本实现了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信赖。这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我们绝不能脱离基层,绝不能脱离群众,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夯实基层基础,始终不渝地把群众需要的服务在基层落实好。我们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思、所盼、所忧、所急上,把人口计生工作做实、做细、做透。要继续动员组织计生干部下基层,进连入户讲政策、摸实情、听民意、搞服务,把科普知识、咨询指导、免费检查、避孕药具、随访服务送到广大育龄群众手中,力求一年之内全部入户,有效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度。
(四)切实转变职能,积极推进人口服务管理改革创新。
随着社会快速转型,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显著增强,由此产生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社会需求、社会事务、社会心态和社会矛盾,需要用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来应对。一是积极探索团场社区的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机制,围绕城镇化建设深入开展实证性研究,探索团场连队向团部集中的人口管理新模式,选择2—4个团场开展团场城镇社区人口管理试点工作,从社区人员配备、工作重点、内容和项目、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试点,适时开展调研督导,__年第三季度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扩大试点成果。二是进一步深化市区社区人口管理功能。加大社区对辖区内单位的管理力度,尤其是对两新组织和民营企业的计生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力度。
一、党委政府重视,为“行动”工作提供保障
镇党委、政府一贯重视“行动”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我镇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年终考评。在年初财政预算中有专项经费安排,按照每年不少于1万元标准,将经费划拨给镇卫生院防保组,专门用于“行动”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均安排一定的经费以满足“行动”工作的需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行动”工作的落实,每年至少听取镇爱委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两次,并针对实际问题,解决实际困难,建设性地指导工作。此外,在有关工作会议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一以贯之地强调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镇创建成果巩固工作,提出“行动”工作要狠抓检查、督促,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各类活动,要注重实效,要不断深化。镇爱卫会根据镇情实际,定期召开常规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行动”工作,做到“行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
二、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行动”工作组织程度
近年来,我镇在调整镇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卫生、农业、教育、计生、文广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参与配合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形成了党委发令、政府领跑、领导小组实施、爱卫会督查的“行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也设立了各自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配齐了专、兼职的工作人员。镇爱卫会明确各个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同时担负着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行动办”,具体实施行动工作。镇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直接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考核活动。镇卫生院积极履行职能,负责全镇健康教育业务指导,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强的医护工作人员组成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卫生院院长任组长,散布全镇各村(社区)的乡村医生为行动联络员,并登记造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2004年,我镇取得扬州市级卫生镇荣誉后,我镇更加大了工作力度,做到组织机构不散,人员经费不减,“行动”工作依然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强化领导,为“行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紧扣目标任务,把行动工作抓细做实,全面提升质态
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任务是柔性的,目标却是刚性的。为了实现预期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大投入力度。近年来,镇政府共投入健康教育经费近11万元,其中2001年1.1万元、2002年1.2万元、2003年1.8万元、2004年3万元、今年3.6万元。间接投入近410万元,主要用于大仪中学学生公寓新建项目120万元、学生食堂翻建工程20万元、水冲式厕所15万元,大仪中心小学学生食堂新建项目45万元、各村小学、办学点危、旧房改造工程50万元,镇区公厕、道路等新建维修50万元,农村改厕10万元,自来水改造100万元等等。
2、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在镇区主要道路、中心区、村(社区)及相关单位都设有固定的不少于2平方米的健康教育画廊或板报,每年统一刷新内容四次以上;购置了必备的音像制品10多套,由文广中心在自办的健康教育节目中统一播放,通过有线电视送健康知识到千家万户。购买各类宣传手册12000余册,发放自制宣传单60000余份,做到每户一册,人手一份,家喻户晓。添置了近6万元的除四害药品,发放至农(居)户和公共场所。
3、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一是突出镇卫生院是“行动”工作的主阵地。镇卫生院在过道醒目处设立宣传栏,门诊、病房、各诊室都悬挂招贴宣传画,积极开展卫生科普宣传,每月由专人定期刷新内容。每年都要聘请专家来院对医护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充电式”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二是突出学校健康教育辐射性。近年来,我镇中小学深入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掀起家、校、村(社区)共同进行的健康教育热潮,全镇中学、完小健康课开课率达100%,做到了“五有”,即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考核、有效果评价,此外,大仪中心小学、香沟学校多年来一直是无烟学校。三是突出公共场所和饮食行业示范性。针对我镇食品加工企业众多的特点,我们组织业主学习行业卫生知识,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在商场、超市、饭店公共场所开展控烟、禁烟宣传等。四是针对特殊人群强化宣传教育。对家庭妇女、农药使用者、主要劳动力及节假日返乡的外出打工者做好诸如劳动防护、呼吸道疾病、非典型肺炎防治等相关卫生知识宣传,利用逢集在人流密度高的场所举办临时卫生知识咨询台,在各村卫生室设立固定咨询台。
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宣传,全民的卫生意识也得到明显提高,群众良好的卫生习惯已经形成。我们的不懈努力终于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目前,我镇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知晓率分别达81%和76%以上。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知晓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
四、科学管理,依法管理,长效管理,将“行动”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指导思想
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线,围绕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与《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两个重点,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减少亡人火灾发生为目标,通过声势浩大的媒体和社会面消防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局面。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平安进万家”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1日
四、活动安排
1、“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11月上旬,在区消防大队新建成的建筑路中队举办“建筑路消防站落成暨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搬迁启用仪式”,全面启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制作海报、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免费咨询、消防车辆和特勤装备展示等,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场宣传,加强“119”消防月宣传,并在本辖区悬挂消防标语、横幅不少于10条。
2、《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月活动。将11月份作为《纲要》集中宣贯月,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大张旗鼓开展《纲要》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分类做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试点和推广工作。宣传月期间,区消防大队要通过会议、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区有关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入学习《纲要》,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活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通过刊登(播)新闻、开设专栏、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发微博信息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纲要》宣贯及“清剿火患”战役密集宣传。要切实将《纲要》宣贯及实施工作纳入本级消防年度工作计划,区将对《纲要》宣贯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爱心暖校园”扶助贫困在校学生家庭活动。区消防大队下辖中队要开展与辖区附近的学校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提高少年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与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宣传月期间,各消防中队要为帮扶对象开展一次校园疏散逃生演练,举办一次消防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参观一次消防站、举办一次警民联欢会。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在结合“清剿火患”战役中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向辖区各学校特别是民工子弟学校发放3000份出租房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及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漫画读本。
4、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消防监督和隐患整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及时有效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区政府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网络或当面的形式对全区范围内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区政府将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对实名举报经查实的符合“清剿火患”战役整治范围的火灾隐患,对举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5、“火患自除享平安”活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发动辖区单位(场所)员工和城乡居民对自己的生产生活、工作环境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培养群众自查、自纠火灾隐患的习惯。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入户宣传工程,加强指导社区、单位的义务(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本社区义务(志愿)消防员、本单位员工的消防技能培训和比武竞赛,提高员工消防技能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区消防大队要组织各行业、系统集中举办消防技能培训班,通过观看火灾案例教育警示片,现场消防技能演示等形式,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本行业、本单位消防竞赛、运动会,各社区积极筹办家庭消防技能竞赛,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其消防技能。各地各部门要掀起全民学习、掌握消防技能的热潮,依托媒体扩大宣传影响力。
6、全民消防体验大行动。11月9日当天,全省将集中发动百所学校、百家医院、百个商场、百个社区、百家企业、百幢高层建筑“六个一百”场所全民演练体验大行动,区消防大队将选择1个单位(场所)开展大型灭火疏散逃生综合演习,指导单位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锻炼员工遇险处置和组织疏散能力。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举办“全民演练”。“119”宣传月期间,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充分发挥群众性消防力量的积极作用,引导发动全区消防志愿者对“九小”单位、“三合一”场所、城中村进行上门式面对面消防宣传,教授排查火灾隐患方法;区消防大队要组织巡防车全天候巡防展示,LED显示屏宣传知识,帮助居民提高消防知识;要充分利用开放的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组织群众接受消防知识和技能教育,实现“平安进万家”、“人人受到宣传教育培训、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人人学会逃生自救技能”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及早策划部署。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挂靠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在区消防大队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针对当前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周密策划,制定详细的“119”消防宣传月行动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
(二)创新形式,务求宣传实效。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集中宣传《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省消防条列》等消防法律法规。要紧紧围绕“清剿火患”战役的展开,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曝光,与广大群众加强交流沟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达到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要注重普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和参与性。
1.1战略定位建设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应围绕丰富的海洋资源优势,发挥国家级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吸附效应,推进两岸渔业产业深度对接,以引进台湾渔业高新科技成果为重点,以两岸渔业产业合作共赢为目标,引导拥有关键渔业技术的台湾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素质渔民到园区创业发展,充分发挥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典型示范的作用,通过机制创新、科技引领、产业发展、品牌带动、滚动开发、多元招商、合理组织,力争建成海峡两岸渔业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国家级现代渔业科技的示范区、福建现代渔业发展的引领区。
1.2功能定位产业引领功能创业园建设应瞄准世界渔业发展前沿,积极借鉴台湾渔业产业发展经验,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现代化渔业产业体系,优化渔业产业布局,推进渔业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做大做强现代渔业产业,充分发挥渔业产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增强渔业产业拉动经济发展和增加渔民收入的能力。投资创业功能应创造优良的投资创业环境,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积极引导台资渔业企业、台湾渔民大户、台湾渔业行业协会进入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投资特色渔业产业及关联产业领域,促进两岸渔业产业合作共赢。科技合作功能围绕优势渔业产业,引进台湾优质、高效、市场前景广阔的渔业品种和渔业养殖、加工、仓储、营销等高新技术与先进经验,着力提升渔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渔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吸收与推广应用,提高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机制创新功能创业园建设应充分利用好中央、省、市对台优惠政策,立足两岸渔业发展,积极探索两岸渔业投资合作的有效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提升做法,促进两岸渔业合作向深层次推进。辐射带动功能充分发挥好霞浦的地理区位优势,在建设好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的同时,促进台湾渔民创业园功能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对周边县市的带动作用;积极发挥地处长三角、珠三角中心地带的区位优势,做强渔业产业,增强产业集聚功能,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2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的主要内容
2.1建立渔业科技服务综合体以服务台湾渔民创业为主导,以提升霞浦县海洋渔业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经营水平为核心,搭建服务信息平台、实验示范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行“政府投资,筑巢引凤”、“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和“政府配合,企业主导”三步走策略,把海洋科技服务综合体建成集科技研发、技术培训、创业服务、专家咨询、营销指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机构。
2.2打造现代渔业加工产业聚集区以渔业产业化为主线,依托渔业龙头企业,发挥国家级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的集聚功能,加大加工设备、工艺流程的引进吸收和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建设和改造一批初级加工项目,扶持和培育一批大型的生产加工企业,着力推进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分离纯化、海洋中药材利用、深海大洋基因资源利用、海洋微藻利用等海洋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以此为突破口带动渔业加工产业整体发展,形成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为特征的新型水产品加工业格局,建设立足宁德、辐射全省、面向全国的现代化渔业加工产业聚集区,打造“中国渔都、海产精品”的地域品牌。
2.3建设海峡两岸渔业物流贸易区发挥三沙港得天独厚的渔港优势与国家级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的集聚效应,面向两地渔民、批发商、商、加工商以及消费者,依托两岸龙头物流贸易企业,发展海洋水产品冷鲜贮运与国际营销,建立一个由水产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冷库仓储中心、检验检疫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综合保税区六大功能分区组成,集运输、仓储、装卸、搬运、配送、价格信息、金融商务和电子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具有海西特色的综合性现代渔业物流贸易区,打造福建省最大的对台渔业产品的集散中心及价格中心,争取建成国际渔业物流自由贸易区。
2.4发展低碳渔业生产作业区根据霞浦县渔业资源现状和渔业生产发展需求,坚持科技兴海、利用与养护并举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原则,发展资源养护型捕捞业和环境友好型高效水产养殖业,优化养殖布局和品种结构,逐步退减湾内现有的养殖面积、缩小养殖规模,大力拓展湾外海域养殖空间,加快水域滩涂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规范和调整养殖布局,发展高优品种,积极推广“公司+中介组织+基地+渔民”的发展模式,转变渔业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逐步实现养殖集约化、产业园区化、设施现代化、产出高效化,促进渔业产业持续协调发展。
2.5构建海峡休闲渔业文化旅游圈以“渔”和“海”为基调,以发展海峡两岸自然文化旅游圈为统揽,增强霞台休闲渔业合作,引入台湾休闲渔业经营管理理念与台资企业,通过集团化开发、多元化经营的运作模式,加大海岸线资源综合开发力度,培育休闲渔业新兴支柱产业,促进休闲渔业多元化发展,力争把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打造为以观光旅游、海滨休闲度假为主,以科学科普、文化寻踪、宗教访胜、海洋摄影、海上垂钓、海鲜美食为辅的海峡休闲渔业文化旅游城,塑造“梦幻海岸,休闲天堂”的霞浦旅游形象,成为连接长三角和珠三角滨海旅游走廊的休闲度假胜地。
3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的保障措施
3.1加强组织实施按照“政府搭台、企业运作、中介参与、渔民受益”的指导思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负责创业园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等方面工作,包括创业园的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审定及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的引进交流、招商引资等。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列入相关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重大事项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3]。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形成促进规划落实和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的合力。为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应积极探索成立投资开发建设公司,作为投资开发主体,负责规划区域内的土地成片开发、融资和建设、运营管理公共基础设施[1]。着眼于增强开发公司的融资能力,对开发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额用于再投资,一定数年不变,促进滚动发展。
3.2加大资金投入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需要大量资金,除省、市、县三级在启动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外,应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对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的贷款支持;积极争取中央企业投资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大型深水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础,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发挥农村合作银行的融资和信贷功能,多渠道筹措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资金。设立两岸渔业合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台湾高新技术引进推广、科技创新、项目技改、品牌建设、专业合作社等县级扶持项目的资金补助和上级各类扶持项目的资金配套。
3.3加强渔民保障根据项目落地以及建设实施进度,按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开展征求移民搬迁,确保霞浦台湾渔民创业园建设的顺利实施。在移民搬迁工作中,健全失海渔民和失地农民的保障机制:一要避免简单的搬迁安置和货币补偿方式,按照公平和效率兼顾、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建立失海渔民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宜强行先征迁再安置或补偿。二要积极探索失海渔民和失地农民原有的土地(渔场)与其他可盈利资产相置换的可行方式[1]。三要实行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加强失海渔民和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通过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和失海渔民的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以土地(渔场)换保障、以保障换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
3.4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吸引台湾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入驻创业园投资兴业。对入驻台湾渔民创业园的台资企业在税收方面执行福建省财政厅等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3]。鼓励和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两岸渔业高新技术和产品成果转化项目申请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引进或合作生产先进适用的台湾农业机械,争取列入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符合省渔业重点项目条件的水产品加工等现代渔业项目,优先申报为渔业重点建设项目。创业园管理机构可直接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项目,对已获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台资农业企业,优先申报上级项目补助并相应配套安排本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5]。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农业企业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申报品牌农业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争创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和福建省名牌产品,经认定或认证后享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应的优惠政策。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组建力度,逐步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互为补充的多元化海洋金融服务体系。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按照“政府引导、财政补贴、渔民参与”的模式,积极拓展海洋渔业保险服务,建立行之有效的海洋渔业保险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创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年起到**年底,社区服务业的数量和覆盖范围有明显扩大,规模和档次有明显提高,手段和方式有明显改善。社区服务业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第二阶段,**年到**年底,基本实现从提供物质生活服务向物质生活服务与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转变,从福利服务型向福利服务与市场经营型相结合转变,从政府主导投入向政府倡导支持与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相结合转变。
第三阶段,**年到**年底,全市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建设、产业结构提升相适应,多种经济并存、社会互助经常、群众参与踊跃、服务手段先进、覆盖范围广泛和服务功能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社区服务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以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社区服务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作为首要任务,把满足社区成员普遍而又迫切的需要作为拓展社区服务业的工作重点,促进社区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2.坚持社会化的原则。创新服务模式,实行社区服务业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大力倡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社区服务业建设,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3.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公益项目,以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保障为主;凡属经营性项目,以民营、私营或其他社会组织创办为主,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从各区县、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既注重整体推进,又强调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突出重点、突出特色,防止追求面面俱到;既体现政府支持,又量力而行、防止包揽。根据社区服务业的不同类型和居民的不同需求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构建组织健全、设施完备、程序规范的就业帮扶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使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劳动保障服务更加优化。积极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大力开发与社区居民生活相关的社区环境建设、卫生保洁、安全保卫、设施维护、停车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后勤社会化服务岗位,广泛吸收和援助低保、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企业干部、退役士兵和现役军人家属中有特殊困难人员以及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大再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再就业能力。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的比例达到60%以上,再就业率达到60%上。
(二)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构建覆盖社区各类弱势群体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市、区县、街道(镇)和社区四个层次的帮扶救助保障服务,做到工作有队伍、经费有保障、办公有场所、服务有制度。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科学规范、“三位一体”(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特困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社会互助制度)的社会救助制度,各区县建立“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各街道(镇)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社区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点”,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广泛接收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为兴办社区慈善超市提供条件,充分发挥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工作平台中的重要辅助作用。
(三)发展社区治安法律服务。健全治安防范、社区警务、人民调解、处理等制度,建立由公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辖区单位支持、社区居民参与的群防群治队伍,健全以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辖区单位防范工作为基础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全市“平安社区”达70%以上。积极开展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服务,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措施,规范运作,加强对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加强对吸毒、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有劣迹行为人员的教育和监控管理。
(四)发展社区文体科教服务。加强街道(镇)、社区文体科教骨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教、文体等进社区活动,并形成制度。建立居民学校,构建社区教育体系,开展经常性的居民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加大政府投入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社区文体科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体科普设施向社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支持社会和个人兴办各种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发展以社区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和竞赛表演为重点的体育文化市场。
(五)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和医疗专家进社区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市场准入、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较为完备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体系,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业。
(六)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快社区各类便民利民商业网点、餐饮业和新型服务业网点规划建设,努力培育和发展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企业,支持和鼓励各类便民利民服务企业在社区开展就地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化、市场化、产业化。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创办社区托幼、托老、助残服务机构和服务事业,积极探索政府鼓励、社会创办、自主经营的福利服务社会化新路子。
(七)发展家政服务。依托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家政服务信息网络,重点培育规模较大的社区家政服务公司开展家政服务,鼓励发展家庭保洁、烹饪、婴幼儿保育、老年人和残疾人护理等多种类型的社区家政服务。加强培训,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逐步推行社区家政服务持证上岗制度。
(八)发展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新建住宅区全部实施物业管理,积极探索和推进旧小区物业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双向选择机制,鼓励规模大、档次高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区县、街道(镇)、社区四级社区服务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协调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各区县政府和市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公安、司法、商务、房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为社区服务业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逐步推进社区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社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发展并规范管理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服务组织,建立对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服务组织的评估机制,促进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社区非营利服务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强社区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职业培训,提高执业水平。
(三)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各级政府要采取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措的办法,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对社区公益项目的建设和扶持,用于社区组织承担行政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助。
(四)完善配套政策
1.持**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字〔**〕12号和**政办〔**〕36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2.社区组织创办的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务合同的,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一年继续扣减,结转期可延续2年。
3.执行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97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免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社区新建福利性非营利机构的,免收城市增容、规划咨询等费用,渣土管理、放线测量等费用给予减半优惠,散装水泥和墙改费实行先缴后返。社区非营利性机构开展福利的,社区辖区单位向居民开放内部设施的,其用水用电按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收费。
5.社区托幼、托老、助残等非营利利机构提供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的,其收入按有关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
6.属于价格主管部门定价范围的服务项目,价格主管部门要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区别不同服务对象,建立标准有别的社区服务价格体系,对老弱病残等福利性的服务价格实行优惠。
重塑思想道德文化体系是夯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基础性工程,是弘扬“厚德、崇文、务实、创新”的精神的有效载体。优化全镇思想道德文化服务体系,重塑村规民约道德标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利于引导村民自觉摒弃旧观念、旧习俗,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道德文化带来的实惠,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构建“产业、文化、生态、和谐”四个提供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文化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切实注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入挖掘本土乡村文化,突出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全镇良好公共秩序;树立“仁、义、礼、智、信”道德标准,全面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满足村民精神文化需求;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各村(居)思想道德文化阵地建设;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构建协调稳定的社会秩序,形成和谐文明的人际关系,共建道德文明新风尚。
三、主要任务
从“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标准出发,抓好仁爱工程、道义工程、礼仪工程、学习工程、诚信工程建设,立足于育民、富民、智民、塑民,以文化引领,加强道德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一)以人为本,实施仁爱工程
一是仁政工程。继续推行“三三两两抓基层,五四三二一强服务”机制,深化基层民主自治。落实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为政者,重品德,有公心”。通过教育实践,使党员干部成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引领者。二是爱心工程。开展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点滴小事中体现爱心,从感恩社会、感恩国家、感恩人民延伸到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对人民的热爱,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精神。
(二)公平正义,实施道义工程
一是实施帮扶工程,先进村带后进村。以帮扶共同富裕为目标,共建共享,为后进村注入新鲜血液;以专合社、协会为载体,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能力,助推镇村经济良性稳定发展,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二是实施志愿服务工程。培育广大干部群众养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树立道德正义感和道德原则立场,开展关爱留守学生、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理性平和、和谐包容的社会心态。
(三)孝德恭敬,实施礼仪工程
一是实施德孝先行工程。充分利用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德孝专题教育活动,宣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德孝观念,做到“与人善,孝为先,敬老弱,助病残”,形成正确的养老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孝敬父母、关爱儿童、崇荣拒耻的良好风尚。二是文明礼仪工程。以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为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谐相处、遵纪守法。积极开展现代文明礼仪实践活动,使每个公民自觉遵守公共行为准则,不断增强农民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做到“邻里事,多商议,忍让先,心地宽”。
(四)提高素质,实施学习工程
一是全民学习工程。大力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完善镇村学习阵地,拓展广大干部群众的知识面,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以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教育新局面,做到“多学习,少扯皮,添本领,事争先”。二是组织培训工程。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突出多渠道学习模式,针对镇机关干部、村(居)干部、党员、村民制定不同的学习内容,采取学习例会、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远程教育、座谈等方式,积极拓宽培训渠道,不断改进培训方式。突出崇尚知识,追究真理的主体,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五)忠于职责,实施诚信工程
一是社会诚信工程。突出诚实守信,倡导“诚信为本”,不断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加大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品牌意识,使“讲信用、守承诺”在企业中蔚然成风。二是政务诚信工程。着力建立政府机关社会信用体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在单位要脚踏实地、爱岗敬业,社会交往中要坦诚待人、诚实守信,工作中要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对社会要讲奉献,讲责任。做到“不攀比,多奉献,抗诱惑,守清廉”。使诚信文化渗透到干部群众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
(六)提升幸福感,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一是构建镇村文化网络。以建设和完善各村(居)文化阵地为目标,深入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建设,实现文化公共设施免费开放。开展农村电影放映、文艺巡回表演,图书下村等文化惠民工程,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工程相结合,实现乡镇文化资源共享。二是开展多元文化活动。开展巡回表演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提高广大基层群众对文化的参与度,让文化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通过镇村文化设施的完善,为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提供平台,以文化引导人、教育人,提升思想道德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七)增强素质,实施全民健身工程
一是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各村(居)、学校的聚集效应和带动作用,以居委会为中心建场镇中心活动广场,完善各村(居)体育设施,配齐乒乓球台、羽毛球、象棋,围棋等各类健身器材。二是丰富健身形式。镇村定期组织篮球、乒乓球等群体健身赛事,每年8月8日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通过镇村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体育科普知识活动,提高村民对健身活动的认识水平,培养参与健身活动的热情,树立全民健身意识。
四、方法措施
(一)树先进典型,大力开展道德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以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各项道德主题实践活动,挖掘传统节日精神内涵,倡导文明健康节日新风尚,丰富广大居民节日生活,引导干部群众认知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二是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转变机关作风”活动。要求各部门不断加强机关内部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度和满意度。第二阶段开展“学习道德模范,评选道德模范”活动。由各村(居)建立的公民道德协会评审选出选出近年来我镇涌现出来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典型。第三阶段开展“学习道德模范,争当崇孝敬老典型”活动。广泛宣传身边崇孝敬老典型,组织开展对空巢老人“问候、关爱”、对父母“感恩、回报”、争当“好儿媳”等活动。让孝敬父母、关爱老人传统美德走进千家万户。
(二)“四抓”并举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突出思想道德文化针对性,狠抓文化阵地建设
一是建设镇村文化站,提升宣传影响力。建立集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为一体的镇级综合文化站,实现免费开放以镇综合文化站为依托,以各村(居)委会为重点,以户为对象,建立各具特色的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二是强化农家书屋管理,增强思想文化辐射力。制定定期借阅、限期返还的借书管理制度。各级把好图书入口关,定期充实适合农民群众阅读,浅显适用的图书。制定鼓励政策激发群众读书看报的兴趣,成为建设村级思想文化阵地的助推器。三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强化管理,提高思想文化设施承载力。继续完善各村(居)室内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加强对文化体育设施的长效管理,镇、村要明确专人对室内、户外设施进行日常管理。
2、突出思想文化广泛性,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以“小组”为单位,成立村组文化小分队。根据各村(居)人数,在现有的两支村级文化队伍的基础上,扩大腰鼓队,舞狮队规模,成立秧歌队、红歌队。选拔均采取自己申报、群众互评、村协会终评的方式进行。二是以“骨干”为班底,组建一支特色文艺表演队。整合民间艺术资源,吸纳各支文化小分队的文艺积极分子,组建一支以宣传老百姓关心的政策为目的,以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为宗旨的巡回表演队伍。以多种形式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3、突出文化活动的通俗性,狠抓活动开展
一是坚持日常活动。居委会腰鼓队、盐井狮子队定期在节假日表演节目以外,特色文艺表演队每期出一组节目,并每月在各村(居)进行巡回演出。以通俗生动浅显易懂的方式,将知识性、教育性、趣味性结合起来,要以坚持政策宣传,传递惠农政策的表演方式为主。二是丰富活动载体。各村(居)建立公民道德协会,开展以“孝德建设”为重点的“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的职能作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活动的同时引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发展本土文化。深度挖掘特色贵妃文化、佛教文化、本土文化,充分利用现有旅游资源,市场化模式举办“娘娘节”、“贵妃枣文化节”。
4、突出长效性,狠抓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文化下乡长效机制。坚持开展公益电影放映进学校、进村(居)、进农户,灵活放映模式,各村(居)每月放映一次电影,全年不少于10次。村民举办红白喜事等风俗仪式时可增加放映次数。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各村(居)委会广播“村村响”,不断完善村(居)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城带乡的文化帮扶机制。二是实行项目化建设,提升道德文化体系建设实效。发展各村(居)文化精品项目,成立项目组,建立考评制度,每年由各村(居)上报项目,采取激励机制,年底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重塑思想道德文化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重塑思想道德文化体系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开展活动协调指导,各村(居)书记、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村(居)委会日常活动组织、文化项目申报及宣传工作。
(二)落实目标责任。根据全镇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并将重塑思想道德文化体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表彰。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平安和身体健康。
二、严打范围及重点
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完全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完全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以及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主的重点部位,米、面、淀粉类、食用油、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禽蛋类、儿童食品、膨化食品、酒、饮料、冷冻饮品、调味品、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食用菌、蜜饯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领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和食品平安隐患。
三、职责分工
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演讲制度,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演讲制度。严防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要强化对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平安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出厂的产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
农牧部门负责对种植养殖和畜禽运输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加强对水产养殖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强化对奶站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平安监督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以及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糕点店、面包房、炒货店、烤肉店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依法查处已被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已被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管。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定点屠宰单位和酒类经营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包括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推销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推销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城管部门依照市、县区执法范围的界定,负责食品摊贩(含早市、夜市食品摊贩)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宣传报道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其行政效能情况;参与重大食品平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责任。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落实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维护行政执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工信部门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监管,引导企业树立平安发展、诚信经营理念。
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监测与筛查方法研究和食品添加剂平安性评价方面的研究。
食品平安综合协调部门负责食品平安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食品平安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国家、省、市要求,做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各项工作。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和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信、农牧、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需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完全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3.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4.依法从重惩罚非法添加行为。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高压态势,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管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办。各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方法,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5.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快速立案侦查,并及时向食安办报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对影响重大或者跨市域、跨县区的案件要及时演讲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会同公安部门挂牌督办;对于跨市域以上的案件,市食安办要及时演讲市政府,并按有关规定演讲上级食安办及公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
1.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推销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质量平安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2.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要尽快制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3.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规范。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制订的各项食品添加剂规范,既无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卫生部门也没有指定规范之前,任何企业一律不得擅自无标生产,严厉打击违反规范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平安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平安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平安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平安隐患。要建立食品平安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推销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演讲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需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平安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平安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2.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并将其作为食品平安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证监管工作需要。
3.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照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承德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集中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月日至月日、月日至月日期间,分两次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相关食品类别,全面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报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研究探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平安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级各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演讲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演讲。
(四)强化诚信自律。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平安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各监管部门要监督所有食品企业于2011年5月15日前,企业显著位置全部悬挂样式规范、内容统一的食品质量平安许诺标志牌,向社会公开许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平安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问题并演讲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平安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外地实际制定食品平安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员”管理方法,加强食品平安“三员”队伍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食品平安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虚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科普宣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办的措施,要宣传至所有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所有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特别针对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