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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履职总结

时间:2023-02-17 13:52:04

导语:在年度履职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年度履职总结

第1篇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依法行使监事会权力,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积极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能。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等。

(二)理清监事会职责范围,重点行使四项职权。一是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检查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三是检查企业财务保值增值状况;四是评价经营管理业绩,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三)加强学习调研,努力提高履职水平。监事会坚持“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是渎职”的理念,聚焦监督主业,注重学习、调研和总结,把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报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在促进企业规范管理、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健全完善监事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监事会认真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总裁办公会、专题办公会、月度会和周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发生,从程序上把握决策的合规合法,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根据监事会成员构成现状,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组织各位监事对监事会自身建设和公司发展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对监事会前期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监事会强化对股东负责的意识,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保持监督的独立性,增强监督的规范性,强化监督的及时性,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管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监事会工作效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财务活动和董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履行监督职责。

(二)监督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监督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治理水平。

第2篇

(一)从内容上划分

1.综合性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一个时期所做工作的全面、综合的反映。

2.专题性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一方面的工作的专题反映。

3.单项工作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报告内容是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汇报。这往往临时性的工作,又是专项性的工作。

(二)从时间上划分

1.任期述职述廉报告:这是指从任现职以来的总体工作进行报告。一般来说,时间较长,涉及面较广,要写出一届任期的情况。

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这是一年一度的述职述廉报告,写本年度的履职情况。

3.临时性述职述廉报告:是指担任某一项临时性的职务,写出其任职情况。比如,负责了一段is090000质量认证工作,或完成了一项销售任务,或组织了大型月饼会战等,要求写出其履职情况。

(三)从表达形式上划分

1.口头述职述廉报告:这是指需要向董事长(总经理)或主管经理述职,或向本单位职工群众述职的,用口语化的语言写成的述职述廉报告。

第3篇

集团管控模式是对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责、权、利分配的总结和提炼。管控体系建设是企业集团管理中涉及集团全局和内部每个成员的一项全面性工作,其直接影响管理控制内容和功能的落实,决定各项管控措施实施的效果和效率,进而对集团战略目标、效益和价值的实现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财务管控型

财务管控型的企业集团中,成员企业之间联系不紧密,仅依靠资本来连接,母公司通过控制下属子公司的股权来支配子公司。集团母公司主要负责资本运作,不区分下属成员企业的业务领域,以追求资产投资收益和投资资本增值为目标。集团总部以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为主要和核心职能,集团总部组织机构相对简单,人员相应以高级财务管理、财会人才或复合型人员为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较为松散。

这种管控模式的优点是:一是为子公司经营能动性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舞台,在子公司日常经营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是子公司的管理层和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和管理班子的积极性得以调动,能动性也得以发挥。二是母子公司之间关系简单,只存在产权联结,完全以资本为纽带。母公司主要关注财务指标数据,如关注盈利状况和子公司现金流等,通常通过衡量投资收益率的高低,作为对子公司的主要考核指标,确保投资的快速收回。母公司可以通过对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来提升整体价值,也可以利用资本市场选择最佳的退出时机,将子公司出售,有效降低企业集团整体风险。退出或融资机制通常非常灵活和有效。

(二)战略管控型

与财务管控型的高度分权有所不同,这种管控模式中,母公司在核心权力和一些重大决策上对子公司实施监控,同时,集团内部设立统一的服务于所有子公司的机构和部门,避免了各子公司分别重复设置职能部门,既有效保证了集团资源管理集约化的要求,也节省了费用和开支。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也相对比较稳定,对业务的经营和对资产的经营是由总部和子公司分开、分别进行的。成员企业通常可以在产业上下游互补,共享集团资源和渠道等。

(三)运营管控型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母公司做出的决策能够快速、全面地在子公司推行。在这种模式中,如果子公司的业务与集团的主营业务相一致,则母公司强大的背景和资源能够为子公司的迅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这对于那些刚起步的子公司的发展和成长是非常有效的帮助,相应的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也更为紧密。但是这种管控模式也有其缺点:集团母公司为了保证各项决策的制定,并应付随时出现的各种具体业务问题,往往在集团总部设置较多的职能部门和人员,导致规模庞大、机构臃肿。过度的集权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子公司在经营和管理上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LM公司集团管控现状

结合以上定义,从宏观上说,在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后,LM公司已初步建立了以战略管控为基础,重点实施财务运营管控,实行资产纽带、政治纽带相连接,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集团管控模式,搭建了股东事务管理与财务运营管控两个平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要求,依据产权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平等纳入公司治理。LM公司以出资人和大股东的身份,向所投资公司派驻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股东事务管理。在战略管控层面,子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包括企业文化建设、干部员工培训全面纳入集团公司综合平衡计分卡战略指标考评体系。在财务运营管控层面,由LM公司派驻财务总监,实行财务垂直与财务预算监督,定期履行审计监察,重点强化对“三重一大”的监控。2011年公司《LM公司集团管控制度汇编》,规定了对于子公司的监管由LM公司各个部门直接进行管控。结合LM公司各部门职责,主要规定如下:

第一,在指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方面,子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公司综合平衡计分卡战略指标考评体系,子公司要按照公司年度下达的销售收入、利润、经济增加值、产品开发等主要经济指标,制订年度经营计划。全资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报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子公司股东会批准。每年由子公司管理层向LM公司汇报平衡计分卡计划和总结,并由LM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对子公司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与单位评先、绩效薪酬分配挂钩。

第二,在人员方面,子公司领导班子,按统一标准,全面纳入LM公司考评管理范围。在年度考评中,对子公司不称职的班子成员,LM公司有权向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免职建议。LM公司派驻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营者、财务总监等人员,统一纳入LM公司干部考评管理序列,并负责任职资格审查及任免审批程序。

三、LM公司集团管控存在的问题

(一)大多数职能部门没有履职

虽然LM公司已经明确集团管控的组织体系,即母公司“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同级党委、纪委为决策层,董事会五大专业委员会为支持层,职能部门为管理层,子公司为执行层。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LM公司部分职能部门认为自己只负责本部相应职责的事,子公司的事与其无关,没有把对子公司的监管作为本部门职责的一部分,导致其在对子公司相应业务管控方面并没有完全履职,缺乏主动性。

(二)《LM公司集团管控制度汇编》没有有效执行

虽然各个职能部门按照LM公司集团管控的组织体系,梳理并制定了本部门负责的集团管控制度并下发,但由于自身缺乏积极主动性,导致制度文件仅仅停留在文字上,没有完全贯彻执行。

(三)集团管控存在责、权、利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LM公司大多数职能部门的不履职,子公司沟通协调相应业务只能找股东事务管理部。而股东事务管理部门作为平级单位,针对子公司的相应业务,也只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若职能部门仍不履职,有些业务股东事务管理部只能代为履职或不履职,这样就产生了部分职能部门在集团管控方面没有权利、只有责任;而有的职能部门只有权利、没有责任的问题,更谈不上在集团层面进行资源支持。

四、LM公司集团管控的一点建议

根据LM公司集团管控存在的问题及所在的经济环境、行业特征、市场要求以及拥有的管理资源及业务特点、发展方向等,提出建议如下:

首先:结合LM公司发展战略及每家子公司的战略定位,确定相适宜的管控模式。例如:针对与LM公司业务关联度高的子公司,可按照运营管控型进行管控;针对与LM公司业务有一定关联度的子公司,可按照战略管控型进行管控;而对于与LM公司相关性较小,可按照财务管控型进行管控。

针对运营管控型公司,由于与LM公司本部业务关联度非常高,可以由LM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将其视为分公司直接管理。

针对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子公司,则是集团管控办公室管控重点。为了加强后续管理,集团管控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按照管理适宜性原则,针对每一家子公司,结合业务情况、主要经营者能力等,重新梳理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责权,修订完善公司章程。重大事项决策权必须由股东会和董事会负审批,优化子公司重大事项申报、决策、表决、执行程序,达到权限控制的目的,做好“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

第二,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子公司对外签订重大合同(根据子公司规模及行业特点确定重大与否),必须上报集团管控办公室进行合同法律风险审查,并建立子公司合同备案制度。

第三,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子公司每年一个会计年度终了后,上报集团管控办公室全面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做好财务控制,并将结果作为子公司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4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高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文化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区域文化旅游中心的战略任务,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强的执政能力、创造能力。从目前情况看,市直文化系统的干部和公务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能够担当重任的。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分干部和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执政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只要权力,不要责任,不尽义务;工作敷衍赛责,不尽心尽力,事业发展、市场监控、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履职能力、执政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低下;存在职能错位、缺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全体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市文化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这一主题,明确职能,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跟踪问责,着力解决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在执行层面的突出问题,改善政务环境,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教育为主原则。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针对具体人、不纠缠具体事,重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权由发授,任何处室和单位不得随意扩大职权,也不得逃避责任。依法规范各级干部、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三)权责一致原则。坚持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权责统一的行政体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既各司其职又各负其责。

(四)质量效能原则。坚持既要提高工作质量,又要提高工作效能;既要按程序办事,又要简化办事程序。做到工作质量高标准、办事效率快节奏。

(五)强化监督原则。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扩大党务、政务、公务公开,强化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干部、公务员的公认度和公信力。

三、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目标要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要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提高道德水准。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勤政为民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形成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良好风尚。

(二)增强履职能力。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业务能力、工作能力明显增强,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创造新经验、新业绩,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局机关、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执政能力明显提高,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为自觉行动和一种常态。

(五)实现群众满意。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一些行政弊端得到克服,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惩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主要是量化、实化、细化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职位、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责任,重点解决“职能交叉、职能重复”、“无人管理、多头管理”、“自由裁量权过大”,只行使权力,不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等问题。

二是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是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业绩平平,无所建树;、吃拿卡要、弄虚作假、不讲诚信,甚至失职渎职,严重损害人们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等。

三是着力解决“责任心缺失、工作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党性不强,宗旨观念淡薄,对工作没有激情,对群众没有感情,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敷衍了事、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不解决问题,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

四是着力解决“程序繁琐、效能低下”问题。主要是因循守旧、墨守陈规,不改革、不创新、不发展,为了小团体利益,人为抬高门槛、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干事、干不成事等。

五是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主要是对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事不办,形成中梗阻、下梗阻;对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等。

四、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活动时间大体安排5个月,从2008年11月开始,2009年3月基本完成。参加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含市文物局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

这次主题活动的方法步骤是:

1、明责。就是按照机构设置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把工作职能和责任量化、实化、细化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职位和岗位,实现全覆盖。做到职能清晰,责任明确,不重不漏,公开透明。同时,根据每个处室、职位和岗位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这项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2008年11月底完成。

2、履责。就是按照职责分工,高效运行,协调运转。每个干部和公务员都能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坚持严、细、深、实、快的工作标准,严谨细致、勤奋务实、精益求精。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履行职责是一个长期的并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也是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的最基本的要求,2008年12月底前要基本建立履责的程序、方式方法、质量标准体系。

3、验责。就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和检验。要把自验与互验、上验与下验有机结合;个人述职与民主评议有机结合;日常验责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验责和评议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由局监察室、人事处负责制定《验责实施办法》,2009年2月底前基本建立验责机制。

4、问责。就是按照《公务员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不能履责尽责的干部和公务员进行问责,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责令辞职或建议免职;违法施政,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局监察室、局机关总支负责,2008年12月底制定出《行政问责实施办法》,2009年1月正式实施。

明责是基础,履责是核心,验责是关键,问责是保障,四个环节相辅相成,构成“履责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有机整体,要实现明责具体化、履责规范化、验责制度化、问责常态化的目标。

五、切实加强对“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

“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人事处、监察室、机关总支参加,组成“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孙建东任办公室主任,局人事处处长赵芳坤、监察室主任杨连成、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张宏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

第5篇

近来,江苏盱眙农商行按照省联社和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着力规范运作程序,促进法人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一是健全专门委员会设置。在董事会增设了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强化对内控管理、安全保卫、案件防控等拟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检查督查等情况的分析与评价。在监事会增设监督委员会,重点强化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管层决议的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同时加强对董事、高管人员职务行为的检查督查。二是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对原有的董、监事会及高管层制度进行完善。同时,充实了贷款审查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内控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办法。三是配足人力资源。董事会设立办公室配备2人(其中专职董事会秘书1人)、监事会设立办公室配备2人负责董、监事会日常工作,各专业委员会明确本行职工董、监事作为具体联络人,负责专业委员会信息收集、会议材料的集中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形成董、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经营层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改进法人治理运作。一是明确董、监事会会议频率。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规定董、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原则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分别每年度2月底前、4月中下旬、8月上旬、10月下旬。二是明确董、监事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董监事会工作报告、行长室工作报告、内审工作报告、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内部控制分析及评价报告、关联交易控制报告、合规风险工作报告(2月底还要提供年度经营目标、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报告等)。同时,对每次董、监事会董、监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次会议上由董事长对落实情况向董、监事报告。三是规范董、监事会运作程序。相关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前10日送达各董监事和监管部门。各专业委员会提交董、监事会议案必须事先经各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确保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时间和议程安排必须保证委员能够充分审议相关事项,防止倒逼专业委员会通过相关决议。

着力强化履职考核评价。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对省联社法人治理的相关文件、制度等,监管部门下发指引、管理办法、监管意见、检查意见、重要通知等监管文件以及本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管理制度等,及时抄送各董、监事学习掌握了解。二是建立董、监事培训与调研机制。每年开展两次董、监事参加相关经济金融形势、法律法规和支持文件的学习培训活动,同时,围绕本行转型发展、强化内控管理、拓展中间业务等内容,每年度组织董、监事参加两次调研,并要求董、监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调研报告。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今年第四次监事会通过了《盱眙农商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时限、考核方法和程序。对被评为不称职的董、监事,监事会将向股东大会建议及时予以更换。

第6篇

一、强化帮带措施,促进角色尽快转变。采取乡干部二对一帮带的方式,让大学生村官全程参与村日常工作,提高大学生村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机关干部担任大学生村官工作“辅导员”,传授群众工作经验,帮助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把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任务的完成、业绩考核结果等内容与所在村“两委”的年度计划和年终工作考核捆绑在一起,促使所在村“两委”主动帮助、支持、鼓励大学生村官开展工作,为大学生村官搭建平台。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养实施规划,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日记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每半年一份调查报告。二是集中培训制度。定期参加乡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对如何更好地适应基层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担当起新农村建设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三是会议制度。乡要求大学生村干部都要参加所在村的会议和乡干部会议,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议程,了解乡整体工作情况。

三、强化实践锻炼,提升综合能力。一是“压担子”。乡党委给予大学生村官安排具体的事务,如在各类材料撰写、文化宣传、远程教育管理等方面,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进行交任务、压担子,增加他们的工作责任感,使他们在锻炼中成长,在成长中发展。二是异岗锻炼。为增进他们尽快熟悉工作知识,拓宽他们的视野,尽可能多的积累工作经验和方法,更好地做好基层服务。

第7篇

考核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机关公务员和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全体在编在职执法支队参公人员。

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做好年度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并于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前5天上传局OA。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在12月24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5日),参会对象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及以上。

2.除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正科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在县处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并进行。副科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进行。

3.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考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考核由执法支队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公益性岗位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等次确定。在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局考核委员会汇总平衡,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定格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OA网上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总体评价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要分析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三、相关事宜

1.根据《市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级公务员能力培训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次“菜单式”选学讲座,累计应完成学分制考核内容规定的28个学分,对达不到学分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科级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完成24个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或未通过脱产培训、必须科目考试不合格及“菜单式”选学未满3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补学后完成学分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需附说明材料。

3.“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在职在编)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在不同编制内混用。2013年度受到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省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或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可在12月10日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室。

4.借用人员按工资关系参加原单位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应征求借入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指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

5.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一次。

6.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7.相关表格可从局OA下载。《考核登记表》可用A4纸正反面打印(原有格式不要改动),但签名部分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第8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绩效考核 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204-02

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与难点。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既能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教职工的履职情况,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更能达成“激励、改善、提升”的目的。现以杭州某高职学院为例,分析探讨绩效考核的改进措施。

2008年前,该院主要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总结和描述,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2008年后,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已有较大改进,对不同岗位人员进行分类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听取服务对象评价。但考核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定性多、定量少,分类、分层不够,侧重于考核个人表现,未能充分体现对团队表现的评核等等。

为了加强对教职工的目标管理和绩效激励,学院一直探索构建一套具有特色的、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2009年和2013年,该院在原有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两次较大的修订。本文就两次修订后的绩效考核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对比,以期总结经验,为其它院校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参考。

一、2009年绩效考核

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局面,在2008年绩效考核办法基础上,分别制订了部门(部门主管)、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辅导员、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人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一)改进之处

1.分类分层考核。对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不同层次的教师及承担专业课、基础课等不同课程类别的教师实行不同的考核标准。

2.学系主导考核。各学系根据学院的考核方案,制定本部门的考核细则,并对所属的教师进行教学业绩考核;学院相关部门对各学系的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与审批。

3.学期认定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年初,校领导与教学部门、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本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再与本部门人员签订责任书;学期末,所有教职工填写《岗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登记表》,对履职情况进行逐项说明,部门负责人核实填写情况并作评价;年末,综合考察教职工两个学期的工作表现,提出年度考核等级。

4.考核实行五级制:A(优秀)、B(良好)、C(合格)、D(基本合格)、E(不合格)。其中,原则规定A≤20%,A+B≤60%,C+D+E≥40%。

5.部门主管绩效与团队表现挂钩。部门的考评等级与该部门主管的考评等级挂钩,优秀部门的主管年度考评定为A等,其它的部门主管根据部门考评分数分为B、C、D、E等。

(二)存在不足

1.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工作不熟悉。考核人主要是部门主管,而不是熟悉他日常工作的人。尤其是学系规模大、人数多,系主任不能完全了解或掌握每位教师的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在考核过程中难以客观、准确地评价。

2.考核比例有限制,不利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规定每个等级的比例,从表面上看对所有部门都是很公平的,但对于表现好的部门来说,因为比例受限,有些表现优秀的教职工失去评优的机会,从而未能达到充分激励的效果。

二、2013年绩效考核

在深入分析之前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点与不足,以及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2013年学院制订了一套新的绩效考核制度。

(一)改进之处

1.考核内容更加全面、细致。考核内容涉及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及团队精神、纪律及操守、对学院的特殊贡献四方面。每项内容又分几个细项。如工作绩效这项考核内容教师涉及6个细项,团队负责人涉及8个细项。

2.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关系更明确。实行逐级考核办法,考核人为负责经常监督管理其工作的直属上级,如教师由所属专业团队负责人考核,专业团队负责人由系主任或负责教学工作系副主任负责考核。年初,每位教职工与其直属上级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末,由直属上级负责教职工表现情况的评定。

3.考核过程中自评和他评相结合。考核时,被考核人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及目标,根据一年来的绩效表现实事求是自我评价,填写年末总结及绩效考核表,逐项打分并说明理由;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现实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并进行有效沟通,形成双方认可的考核结果。为保证沟通效果,规定沟通形式必须为面谈,且需双方签字确认考核结果。

4.考核等级不设比例。考核依然设五个等级,等级名称改为“优秀、良好、符合要求、有待改进、不符合要求”,但各等级不再设比例。各部门根据教职工实际表现,按规定确定等级。

5.工作计划及目标更清晰。在考核过程中,根据考核人提出的意、重点和目标,双方进行有效沟通,共同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及目标,并要区分关键任务和重要任务。

(二)存在不足

1.计划及目标制订不到位。一方面有的部门没有及时制订好工作计划及目标;另一方面有的考核人对如何界定关键任务和重要任务缺乏足够的认知,使工作绩效失去了具体的评价依据。

2.评分和评等级不够严谨。考核制度要求严格遵守“用分项评分建立等级”的原则,但在考核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考核人“以评分去造就等级”的状况。

三、考核结果对比分析

第9篇

20__年度,我认真履职,团结带领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积极开展工作,围绕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农村改革全面深化的根本职能职责和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主要任务,扎根在基层一线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团结奋斗,圆满完成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因自己长期在省直机关工作,缺乏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对如何整体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不足、办法不多;二是领导和推动指导员工作的力度不够,一些有特点、亮点的经验和典型没能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这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待不断加以学习和改善,努力取得群众和组织满意的工作业绩。

(一)总结经验,提前谋划明年工作。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指导员工作的运行机制;在明年新农村指导员的选派上,按照“德才兼备,选强派能”的原则,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调,把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干部选派为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激发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好“打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示范点”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与群众之间沟通交流,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

(二)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工作队的管理力度,督促指导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善始善终完成工作任务。健全完善指导员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强选派、管理、考核、宣传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工作布置、工作例会度、考勤考核、随机调研、信息报送、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指导员管理。及时发现典型、挖掘典型、宣传典型、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指导员激励机制,把检查考核、干部任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结合起来,激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工作热情。

(三)尽职履责,充分发挥 “领头雁”作用。切实履行指挥、协调、管理职责,加强对工作队长及指导员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督促工作队、指导员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发挥桥梁纽带和穿针引线的作用,力争通过引项目、引资金、引技术,多渠道、多途径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