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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部分的企业都没有配置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部门,部分企业即使配置了一定的消防安全人员,也很少对他们进行足够的培训,导致这些消防安全人员既没有足够的消防安全知识,也没有专业的消防安全技能,完全无法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而且很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还往往身兼数职,根本没有精力去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仅仅成了企业应付检查的摆设。
2与社会消防机构的联系较少
目前我国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还是各自为战,以独立开展为主。例如企业的消防疏散演习或者重大消防事故抢救演习都是由企业来独立开展,而没有与当地消防机构进行协同演练,导致演习效果极差,甚至流于形式[2]。即使少数企业与消防机构取得联系,也通常只是停留于表面,而没有进行深度的合作。
3完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为了完善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应认真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企业整体的消防管理水平;加大投入进行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维护管理。(1)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增强企业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要想完善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企业必须做好消防安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与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而且,此项工作必须保证从企业员工到企业高管同时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从而使其得到顺利的开展。(2)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为了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效果,提高企业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企业必须经常性的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这是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样在火灾发生的初期,企业员工不但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的逃生和自救,还可能使用配置的消防器材将火灾扑灭在萌芽状态,使企业的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3)加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完善消防安全设备和设施要想实现企业的消防安全,不投入足够的资金是不切实际的,因此企业必须加大消防安全资金的投入,配置足够的消防安全设备和设施;并定期检查,对出现问题的消防设施进行及时有效的维修、维护和改造[3]。更加有效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将消防安全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统一起来,实现二者的共同实施和共同进步。(4)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应通过对消防安全风险的分析研究,制定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管理制度中,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职责,层层落实企业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区,并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违章作业导致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员,严厉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惩罚。(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才培养,建立与消防机构的联动机制企业要想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还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才的培养,聘请消防机构的专业消防人员定期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而专业的培训。另外,企业还应建立与消防机构的联动机制,定期进行联合消防演习。
4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越来越快,以往空阔的空地上一座座高楼大厦犹如春笋般拔地而起,然而在这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熏陶下,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往往出现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司空漏管的现象。2010年2月9日晚,央视新大楼北配楼发生大火,大火足足燃烧了近6小时,导致1名消防队员牺牲,7人受伤,预计造成损失将超10亿元,2010年8月25日21时30分左右,位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3号楼西侧脚手架防护网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200平方米。这些火灾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施工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常识等诸多问题。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2.1建设单位现状
部分建设单位的领导认为自己只要办理好各项建筑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即可,对工程实行承包后,施工安全就会随工程转包而转嫁到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撒手不管,忽视施工安全。近期,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办公场所安置在施工现场中,然后通过事后了解,这种消防违法行为正是建设单位为了节省用地或者嫌弃简易房保温功能不好而决定的。
2.2施工单位现状
2.2.1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单位临时招聘的人员大多文化水平偏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作为工程管理人员往往为了赶进度,而忽略消防安全,。如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而一旦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在生活区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违章用电,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2.2.2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许多施工单位没有制定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后,就相互推卸责任。无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
2.2.3施工现场未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设施
许多施工队伍为了经济效益,不设置临时消防水源,而最近的市政消火栓距离施工现场长达数百米之远;部分施工现场未配置灭火器,有的即使配备了也数量不足或者压力不够;在一些占地面积小的施工工地我们还发现,在施工总图纸中明确指明的消防车刀上堆满材料,完全无法提供消防车的通行。这些问题往往会使消防部队扑救火灾困难,以致造成更大损失。
2.3监理单位现状
在检查中经常发现,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马虎大意,把关不严的现象。在公安部、住建部于2009年11月27日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对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有着明确要求,然而在许多正在做外墙保温的施工工地,我们发现外墙保温材料仍然使用着聚苯板,这个材料正是央视大楼起火中的元凶,现也在北京市已禁用。等等现象均反应出监理单位对部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熟悉、马虎大意,未能履行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对策
3.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公安部61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其中包括两个方面: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且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后要及时联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纠正;并且建设单位应牢记自身肩负的六大安全责任:1)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2)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3)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4)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5)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6)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
(2)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防火管理责任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定项目消防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防范措施,并要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上。
(3)施工单位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以及奖惩制度,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增强火灾事故的处理能力,对关心消防工作及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应进行奖励,对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进行惩罚。
3.2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以及消防安全的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_hk1F7I&[_A_T(]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且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3.3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以及消防车道的畅通
根据《公安部107号令》第十三条第三、四款之规定: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施工单位应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并且要求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保证楼层的消防竖管能跟上施工进度,在每个楼层和重点防火部位都设置临时消火栓并且要确保压力,同时施工现场还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在周边无消防水源的情况下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以确保水源的充足。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创新
要想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首先要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其次企业要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把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
一、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一)消防设备不完善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企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如今,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对国家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相对来说,很多行业属于消防高危行业。因此企业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不仅危害到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可以看出,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采取解决对策。很多企业都是在建国初期建立的,建国初期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缺乏政策保障,而且建国初期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企业没有能力购买消防安全设备,这就为企业后期的生产埋下安全隐患。目前,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安全疏散设备的管理,二是对灭火设备的管理。如今,消防安全设备正在不断完善和改进,能够保证企业和国家降低经济损失。但是,很多企业没有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消防设备不够完善,这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企业必须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完善消防设备,才能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企业的数量在不断增多,要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生存发展,就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和国家的经济损失。很多企业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淡薄,这必定会给企业的生产埋下安全隐患,比如:某企业在2012年发生了管道爆炸事故,这次事故给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2年7月16日,该企业正在使用油轮向油罐区卸载石油。傍晚,工作人员向油罐区输油管内加入了脱硫剂,但由于安全意识的薄弱和操作的失误,第二天夜间,加入脱硫剂的管道突然发生爆炸,导致12人受伤,众多管道破损,大量石油泄露并迅速燃烧起来。随着火势的不断蔓延,危害到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这次安全事故可以看出,企业工作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会造成很大的危害。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减少了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也没有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即便是成立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也过于形式化,没有真正发挥出作用。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增强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地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创新管理模式,否者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三)企业不符合消防安全审批条件
如今,很多企业都属于民营企业,这些民营企业的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企业的条件达不到国家消防安全审批标准。国家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保证企业生产的安全性。国家必须对民营企业消防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保证民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符合国家审批条件。
二、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创新对策
(一)加强生产设备安全管理
企业在建立厂房之前,一定要对当地的环境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当地环境的特点合理地选择厂房的修建地址。企业的生产一定不能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不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通常情况下,企业和明火点的间隔距离不能小于26米,企业的厂房也一定不能修建在地下。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的厂房选址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有很大影响。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还要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生产设备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磨损,导致消防安全隐患的产生。因此,企业必须定期维护生产设备,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只有加强设备管理,才能保证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增强企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
要想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首先要让企业管理者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其次,企业应该加强人员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把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让员工也参与到消防安全管理中来。最后,企业要和政府联合,制定消防演练方案,从被动管理变为主动管理。
(三)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宣传
政府应该在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发挥其职能,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宣传,进而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并在厂房内部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让员工意识到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四)完善消防安全设备
为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企业必须加大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设备。如果企业的消防设备不够完善,火灾发生时企业无法及时制止火势蔓延,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完善消防安全设备,才能更好地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还应该做好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结语
要想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首先要让企业管理者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其次,企业应该加强人员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把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让员工也参与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去。政府应该在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发挥职能,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宣传,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意识。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还要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生产设备在使用一段时间以后,设备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磨损,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企业必须定期维护生产设备,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林鑫.石油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探讨[J].江西化工,2013,(02).
[2]伍绯.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探讨[J].化工管理,2015,(18).
[3]王维.石油化工园区应急消防布局规划模型及应用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关键词 投入现状;消防安全;消除隐患;预案;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86-0050-01
伴随着我国社会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社会经济也在飞速发展,国内城市化的脚步正以非凡的速度向前迈进。根据统计,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内的城市化率从之前19%左右提升至45.2%。通过城市化的推进,城市中聚集了大量人口,人们消费方式、生活水平迈向多元化,公共娱乐场所、大型购物商场、高层建筑等各种场所越来越密集,城市人口、各种物流量大量增加,造成各种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隐患迅速上涨,对城市的消防安全运转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压力。
1 当前消防安全的重要任务
火灾即在时间或者空间上无法控制的燃烧所形成的灾难,火灾事故作为人类社会紧密相连的一种易发的灾难,因为火灾发生无法确定以及火灾非常容易易蔓,火灾发生的后果都比较严重。最新的《消防法》规定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务为:为预防火灾的发生和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保护公民个人人身、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消防工作具备社会性及广泛的群众性,关系到全国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我国的消防工作多年以来一直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个方针科学合理的解释了消防安全工作主要包括了“消”和“防”这两个方面。[1] “预防为主”即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将预防工作放在第一位,主动动员社会人民的力量,将消防安全措施以及管理与技术工作实施在灾情事故之前,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消结合”即是将防火和灭火这两个方面的工作结合到一起,努力、积极地做好预防火灾工作,同时主动做到防火和灭火相辅相成、互相保障,并且不断对公安消防部队、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各种消防队伍加强建设,努力做好城市中整体消防的规划与各种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此来提升消灭火灾的能力。
2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2.1加快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建设
把握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机会,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乡安全消防规划,不批准未实施消防安全规划内容的城乡规划书。对存储和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点和场所要合理布局,保证各地消防安全的布置符合消防要求,城乡建设基础设施要将消防供水、消防站、消防通信以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到位置,保障达到国家标准 [2]。
2.2加强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制定日常化火灾隐患检查排除制度,动员组织人员整治高度集中场所、易燃易爆的单位、各个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各种工作与居住为一体的场所、“城中村”、出租房屋、连片村庄等薄弱地点的安全隐患,对于有妨碍公共地区消防安全的地区性安全隐患的,需要及时拟定并且组织落实整治的工作计划,立刻督促其整治消防隐患;对于严重影响到公共消防安全的单地点和单位,需要及时督促其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强硬措施消除隐患[3]。
2.3建设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对现役消防官兵队伍的建设力度要逐渐加大,并且不断提升消防队伍的消防技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要加强发展国家专业消防队伍、各个企业及事业单位专业消防队伍和社会志愿者消防队伍。无论何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都要配置必需的装备器材,进行对应的专业业务练习,不断提升消防人员的战斗力。
2.4增加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认真观测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进行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用“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作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加强安全消防宣传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家庭工作中,并且积极普及宣传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注重对老人、妇女和儿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注重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控制室人员和消防安全设计、消防施工、消防监理人员及各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 结论
国内各种管理体制在不断改革发展,消防安全工作已经是一种日常的社会工作,与千家万户、各行各业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消防安全工作不仅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力量,紧抓各个方面综合协调的同时,落实社会化管理外,各个消防部门要不断提升消防行政效能,履行监督和服务的职能,联系消防工作,创造新时期消防安全社会。
参考文献
[1]董飞燕.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J].安全,2009(4).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第十三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八条 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关键词]医院;消防;安全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0.067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1
1 医院火灾特点的概述
1.1 损失大
现代的医院不仅仅只是看病治病的场所,部分大型综合医院集合了门诊、住院、实验、临床、急诊急救、灾害救治、教学等,为了更好地实现大型医院的各个功能的实际需要,医院的贵重设备越来越多,这样便会导致出现更多的电线电路,也就在医院埋下了更多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对这些设备造成的损失就不可估量。
1.2 扑救难度大
医院属于特殊的单位,患者长期的聚集在这里,患者这个群体属于弱势群体,如果发生火灾又因患者的行动不便就很难进行自救,尤其是骨科的患者,有的患者甚至躺在病床上不能动,这些实际因素无意都会加重消防人员的救护难度。医院建筑主体包括了门诊部、住院部、手术室等,辅助部门有理疗室、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病理科等医技部门,后勤供给主要部门是仓库、锅炉房、配电房等,这些建筑都在医院的一个区域内,所有建筑连城一片,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可想而知。
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2.1 建筑结构遗留下先天患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最近几年我国医疗事业发展速度也很快,大中小型医院层出不穷。针对一些新建的医院来说,能够在施工之前或者在医院投入使用之前对图纸设计与规划方面进行严格的检验,其实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先天性的火灾隐患。但是有部分新建的医院不是一开始设计建造成医院的,利用原有设计的建筑进行改造而发展成民营私立中小型医院,在改造的过程中就必然会改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根据当前我国对医院消防设计提出的基本要求,总之,往往需要大规模的改造,其中主要是增加自动消防设施,而且疏散难度也比较大,如果建造或者改造的过程中没有把好关,必然会遗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2.2 易燃易爆的物品与设备管理不当
医院中必然涉及到很多易燃易爆的设备与物品,常见的有制氧中心、高压氧舱、化学试剂储藏室、药瓶库房、燃气锅炉房等,医院通常对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易爆易燃的设备、场所管理都非常严格,但是对一些不好管理的地方,如洗浆房、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病案室、制剂室等场所就比较忽略。例如:手术室会经常使用麻醉剂、生化检验室以及实验室每天都要接触各种不同的化学试剂,甚至会涉及到用酒精灯、电炉等电热设备,如果管理不当,这些地方最容易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2.3 过于依赖消防设备,忽略了消防知识的培训
医院的消费设备可以说是非常齐全的,而且大型公立医院的消防设备自动化程度还是比较高的。但是大部分医院的消费力量却不理想,消防管理部门仅仅依靠几名员工或者保卫科的几名管理人员来负责整个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很多医院忽略了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以及对医院人员消防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火灾一旦发生,很多医护人员无法实施自救,很容易导致一个小火灾演变成一个大火灾。因此,每一位医护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的培训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火灾的预防与扑救。
3 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
3.1 制定并完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地方上的消防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要主动上门督促与指导所管辖医院是否已经建立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尤其要针对医院涉及易爆易燃设备与物品较多的场所,制定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预防措施,督促医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新建的医院必须要通过国家消防安全管理的最低标准来投入使用,针对已经投入使用但是缺少相关审批程序的医院,必须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在源头上改善医院消防安全的环境。
3.2 落实好行业规范,解决好管理示范的问题
按照《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中的要求,医院内部要逐步对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建立并完善消防管理管理制度,对管理行为进行规范,不断加强与改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与措施。医院内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规范标准,加强防火巡查检查的力度,加强火灾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加强消防教育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力度,积极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的演练,以上这些内容必须严格规范的执行,才能让医院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更加规范,才能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之处,真正从源头上治理火灾安全隐患。另外,地方消防机构针对所管辖区域内医院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安全器材、消防安全疏散等标示设置的要求是否规范必须要定期核查,实现医院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标识化。
3.3 积极开展培训演练,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
地方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联合卫计部门,组织对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安保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专题培训,要让每一个负责人都明确自身的责任,落实到头上,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素质。开展相关培训要结合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疏散预案,要掌握并熟悉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方法,掌握火灾应急处理的措施与程序,要充分考虑医院病人的特征,指导医院定期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疏散逃生演练。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校园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技能
中图分类号:X9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ki.kjycx.2016.09.068
2003-11-24,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发生火灾,造成41名外国留学生死亡,近200人受伤;2005-11-02,北京林业大学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006年,马尼拉大学发生火灾,8人死3人伤;2007年,东北师范大学发生火灾,500名学生被困;2008-05-05,中央民族大学女生宿舍发生火灾,数千名学生被紧急疏散;2008-11-14,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学生在消防队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
1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近年来,很多学校都发生了火灾,许多莘莘学子被大火无情吞没。究其原因,主要是学校管理疏忽和学生疏忽造成的。年轻生命的逝去让人心痛,无数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学校必须要重视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和对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学生在校期间是学习精力最旺盛和吸收能力最强的阶段,如果能把消防安全常识等作为生存课程重点学习,那么,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教育一个孩子就是教育一个家庭,他们是家庭的重心,更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所以,学校教育胜于任何形式的社会宣传教育。
2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专门的组织机构,管理不到位。在学校中,大型阶梯教室,学生食堂,计算机房,物理、化学实验室还有学生宿舍等重点地方没有专人专管,而且学校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的维护不到位,甚至不会操作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2消防安全与校园治安管理有矛盾
消防安全与校园治安管理之间存在矛盾,人员疏散难度大。学校人员密集,作息时间比较统一,上课时教室内人员集中,下课时走道和楼梯拥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很多学校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在学生宿舍门、窗上都安装了防护栏,还有的学校私自加盖围墙,很多学校在学生就寝后将所有安全出口锁闭,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3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
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缺乏安全常识。在学校火灾案例中,究其原因,大多是因为学生宿舍用火不慎引起的——有的学生宿舍违章用电,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突出;有的使用电热器具,比如电热杯、电炉、电饭煲、电吹风、“热得快”等,极易引发电器故障;有的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有的北方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学校采用明火取暖;有的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蜡烛照明、蚊香驱虫,这样也很容易引发火灾。
3保证学校消防安全的措施
3.1学校要严抓自身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要把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从上到下建立专管消防的组织机构,制订学校消防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拟定管理方法,并确定专人专岗。同时,要定期维护和保养学校的消防设施,确保其完整好用。另外,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两不耽误,采用灵活、有效的处理方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订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参加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3.2学校要抓全员的教育培训
由于工作需要,笔者给学生们上过很多次消防安全知识课。笔者感觉,大家都很喜欢这样的课程,而且这些课程越早上效果越好。如果在小学阶段开设这门课程,因为孩子们学习知识的能力比较强,所以,学习效果比较好。因此,学校应该与消防队保持良好的联系,根据学生的年龄和接受能力制订适合的培训方案,例如,幼儿园可以采取看动画片、组织孩子们参加集体逃生演练的方式提高学习效率。所有的学校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新生参观一次消防队,进行一次消防常识互动宣讲,观看一次学校火灾案例,全员参与一次消防演练,让学生们学习到逃生、自救的技能。
3.3消防监督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