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4: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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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内容
(一)贫困户、贫困村信息数据核实核准;
(二)贫困户、贫困村、非贫困村对标核查;
(三)边缘户特殊困难解决情况核查;
(四)新增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筛查;
(五)脱贫攻坚项目库、贫困户身份信息、产业扶持到户补助资金、医保、养老保险、危房改造等专项核查。
二、工作组织
(一)统一组织工作专班进行核查,逐村对所有贫困户进行核查、复核和问题汇总。同时进行贫困村、非贫困村、2019年摸排的边缘户特殊困难解决情况核查和新增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筛查。
(二)镇社会事务办统一比对未代缴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贫困户名单情况,核查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镇经济发展办核实安全住房政策落实情况。
(三)脱贫办利用国扶系统开展项目库建设信息核查。
三、时间安排
今年4月25日前完成对标查短任务,6月30日前完成补短和问题整改销号。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
1.建立专班
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挂片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对标查短补短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综合协调、质量控制、督促检查工作组(附件1)。
2.制定方案
提前制定工作方案。
3.业务培训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3月31日,镇对参与“对标查短”的干部开展全员培训并进行政策业务知识考试。
4.资料准备
进村入户前资料准备:以村为单位,从国扶系统逐村逐户导出2020年度《贫困村信息打印对照表》、《贫困户信息表》、《贫困户帮扶措施采集表》,以村为单位准备好贫困户《帮扶手册》、贫困户花名册、慢性病认定台账、贫困户房屋安全鉴定(《脱贫攻坚住房安全达标入户考核综合评价表》)、危房改造验收台账、产业扶持基金借款名单及合同、扶贫小额信贷名册、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花名册、涉贫台账、数据核实核准工作11类台账、2019年“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清单等相关资料。
5.现场练兵
组织全体核查人员按照一村一轮原则,以贫困村村、非贫困村村为试点村进行练兵,每一轮按照核查、复核、审核三个环节推进工作任务,并及时汇总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召开会商研讨会,统一政策标准,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和工作分歧,完善工作程序和方法,梳理形成指导性意见。现场练兵测试不过关的核查员,不能上岗。
(二)对标查短
1.集中核查
(1)镇脱贫办组织业务骨干利用国扶系统分年度开展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受益户信息》(主要通过受益户信息倒查贫困户帮扶措施的方式)比对核查、在国扶信息系统中筛查核实无身份证贫困户、产业扶持到户补助资金未发放到位的贫困户名单。
(2)镇劳保办比对未代缴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贫困户名单情况。
(3)镇经发办对照贫困户名单和《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逐户核查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到户情况。
2.入户核查
组织核查组按照“一进(进村入户)、二看(家庭情况)、三核(信息数据)、四算(2020年度预测收支)、五填(填写表册)、六评(评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七签(签字)”工作法开展核查。有家庭成员在家但无法完成核查内容的农户,可通过访谈周边亲友、邻居和熟悉该户的村组干部等方式,辅以查阅相关资料完成核查工作。核查期间,全家在区外的贫困户(边缘户)由村干部采用电话联系,核查人员记录,在区内的贫困户(边缘户)排查人员面对面进行核查。
3.进村核查
组织专门核查人员会同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对标查短,筛查新增脱贫监测户,摸排新增边缘户,对扶贫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逐一实地查看建设、管理、使用及发挥效益情况。
4.问题核实
复核:各村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员等干部组成复核组,每两人一组,与核查员一道,对户表共同进行复核,检查调查内容(核查信息)是否完整、发现问题是否全面和准确。
审核:各村成立由挂片领导任组长,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审核组,对村级复核过的户表和村表进行审核审定,汇总后的所有问题由镇主要领导把关统计、归档、上报。
咨询会商:调查员、复核员、审核员把握不准的政策和标准咨询镇质控组;无法确认的疑似问题,由镇挂片领导牵头,组织调查员、村两委等干部进行集体会商,多方调查佐证,达成一致意见;如仍然无法确认的疑似问题,将由镇扶贫办汇总后报区脱贫办信息统计监测组,由区脱贫办次日统一答疑。
5.问题汇总
村、镇分别汇总,形成问题清单。调查表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由村委会保存。
(三)对标补短
1.制定措施
根据对标查短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四本台账(稳定脱贫户台账、监测户台账、返贫户台账、边缘户台账),对贫困户脱贫稳定性进行不同颜色标注(稳定脱贫户为绿色、监测户为蓝色、返贫户为红色),与边缘户名单一起在村办公室上墙。村、镇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验收时间、验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联动整改
主要以村为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其中,国扶系统信息数据校正,由镇扶贫办统一修改;《帮扶手册》由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完善;村和镇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区脱贫办汇总,并由区脱贫办反馈至区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四)整改验收
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逐村逐户逐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镇验收后,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组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汇总上报
对标查短、补短工作结束后,4月25日前,镇党委以正式文件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对标查短分析报告,附表还需报送电子档。
6月25日前,镇党委以正式文件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对标补短情况报告(含整改结果、验收情况)及《镇贫困户(含边缘户)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台账》、《镇村级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台账》(附件20),附表还需报送电子档。
(六)暗访督查
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组对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导、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这次对标查短补短是接受脱贫攻坚普查和“大考”之前最后一次全覆盖查找问题和整改问题的机会,事关脱贫的质量和成色。各村、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切实打好问题歼灭战,确保我镇如期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抓好此项工作,把好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工作推动、核查质量、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六关”,确保工作质量。
(三)把握方法标准
按照“七步工作法”开展入户核查,严把每村每户每项的核查质量关、复核质量关、审核质量关。把握好扶贫政策标准,对明显超出标准的,及时予以纠正;对没有明显超标的,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防止“翻烧饼”。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基层减负年”和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各项规定,坚决避免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坚持“谁核查、谁审核、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在对标查短中发现的问题不追责问责,不作为考核评价依据,但因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出现漏查、错查、隐瞒问题、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将逐一倒查责任,并纳入个人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