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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16 18:26:09

导语:在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残联文化体育工作计划

第1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残疾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全体残疾人的道德素养,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秩序和风尚。

二、主要任务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以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为主线,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一)社会公德。以“礼”为切入点,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

(二)职业道德。以“诚”为切入点,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

(三)家庭美德。以“和”为切入点,突出孝敬老人、宽容、礼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大力弘中华传统美德,在生活中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反对暴力、移风易俗、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方法途径

(一)开展“争做好人,感恩幸福”先进推荐活动。按照“好人”的推荐要求,每年推出生活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成绩的,鼓舞人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群体,让广大残疾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营造学好人、做好人、回报社会的动态氛围。

(二)组织“感恩社会、共建和谐”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要组织发动广大残疾人结合自已的工作、生活,由感而发,畅谈生活的巨大变化、饱含深情地表达对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心、支持,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感激之情,感恩之意,也表达自已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生活态度,开展“真情感恩,倾情回报”演讲比赛。

(三)举办“感恩、自强、责任”主题征文活动。要组织残疾人从感恩家乡,感恩母校,感恩社会,讲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和事,社会的关爱、国家的帮助、组织的关怀。广大残疾人更应知恩图报,自强不息,不断完善提升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心怀感恩,微笑前行,并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三个”努力!

(四)组织开展“提素质、话小康、思进取”主题读书活动。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送书上门或为盲人开展“面对面朗读”;举办读书交流、演讲和主题征文活动;聘请专家学者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出版机构和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书赠书;发挥网站和数字资源便民优势,组织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活动;向残疾人推荐优秀图书。

(五)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要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为主要目标。紧紧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场地,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全民助残健身活动、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报告会暨残疾人艺术团巡演活动、残疾人特教学校艺术汇演活动、无障碍电影进社区活动、“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公益文化活动、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等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社会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从年8月开始到2013年6月结束。分宣传发动、专题教育、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年8月—12月)。各县(县、区)残联要成立开展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活动对象和内容,根据市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地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专题教育(2012年1月-12月)。以活动为载体,吸引残疾人普遍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寓教于服务、管理和各种活动之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实践道德规范的广阔舞台,把道德知识提升转化为道德能力,使残疾人既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又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使残疾人在实践参与中思想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道德得到升华。

(三)检查验收(2013年月1月-6月)。各县(市、区)残联要对照本次活动安排部署及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发现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问题未解决、制度不健全等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总结,总结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形成系统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将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创优争先考核的依据。

五、职责任务

推进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各级残联(协)的共同努力,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扎实推进。

(一)村、社区残协:负责本村、社区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家庭教育为主,结合开展“文明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围绕美化环境、优化秩序、活跃文化、完善社务、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残疾人素质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残疾人和村、社区之间互助互动的双向服务体系,分利用村、社区服务活动室、图书室、广场等现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各残协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职能,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三)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把残疾人道德建设与残疾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网站开办“思想道德专版”、“城市文明大家谈”、“普法天地”等栏目,大力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落后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市残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生活实际,针对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都有新典型,结合实际,整体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是我市残疾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幸福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和劳动服务中心的职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二)重心下沉,活跃基层。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重点在基层。各级残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特色、有主题、有内容的丰富多彩的社区、乡镇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地参与,使他们在参与中受益,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2篇

为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进一步提高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重点对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居住小区、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建设与改造,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更好地参与社会活动、融入社会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力争2010年5月底前达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标准。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以下简称《创建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以下简称《城市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以下简称《老年人规范》)等,对已建成市区、中心乡镇的主要道路、重要公共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同时确保新建和在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和服务设施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标准建设,推动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010年5月底前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1.城市、中心乡镇新建、扩展和改造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坡化设置率达100%,并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不低于60%。

2.城市、中心乡镇新建、扩展、改建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应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并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

3.新建、扩建、改建和已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按《城市规范》技术要求设置。

(二)公共建筑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改建的办公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室外公共厕所、加油站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

2.对已经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的服务设施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其中政府办公建筑、医院、大中型商场、加油站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饭店、宾馆、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中小学、托幼机构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20%。以上无障碍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医院、宾馆、饭店等公共服务建筑设低位服务台、窗口、电话,并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三)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改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符合《城市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2.对建成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80%。主要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3.选择1—2户残疾人或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与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方便出入和使用。

(四)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1.新建、扩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

2.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40%,主要改造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主要改造内容: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有电梯的更换电梯时选用无障碍电梯。

(五)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1.在医院、商场等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信息屏幕。

2.在商场、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三、责任分工

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了淇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实施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日常工作。

(一)区残联负责制定全区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组织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协调监督各牵头单位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与区建设局、城管局共同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改造方案;宣传教育群众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

(二)区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对在建和即将建设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各单位上报的改造方案,加强无障碍改造工程的招标、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城市规范》所规定的标准,从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建设中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落实到位。同时,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新建工程的规划审批,确保无障碍设施规划到位。

(三)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全区敬老院、老年公寓及福利企业的无障碍设施改造与建设工作,完成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具有独立办公、经营场所的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城市规划》和《老年人规范》等,提出改造方案,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自行实施,并对所属单位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进行监督。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阶段(2009年9月18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创建标准》、《城市规范》和《老年人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改造方案,上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第二阶段:改造实施阶段(2009年10月1日—2010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改造。区残联、建设局、城管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加强督查,组织相互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区直各单位的无障碍改造任务于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区的无障碍改造任务于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2010年6月1日—8月31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专门人员,按照改造方案进行现场检查,对没有及时改造或改造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按要求改造或重新改造。

第四阶段:迎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9月30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3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和“教育强市”作为打造人力资源强市的重要抓手,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全面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针对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关于市人民政府年度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措施落实。

(一)部分教育专项资金预算不足;

(二)学校布局、办学条件仍然不能满足需要;

(三)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四)规范办学行为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水平不高。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做好教育经费预算拨付工作

1.落实经费追补,确保“三个增长”达标。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教育投入的有关规定,按省评估组提出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政策,确保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

2.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1.5%的经费用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要求,在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中给予单独列支,拨付给相关培训机构。同时,要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继续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教师继续教育质量。

3.努力筹措资金,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进一步做好教育附加费征收和使用计划,努力做到足额征收,足额到位。确保安排30%用于职业教育。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中的“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部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依据职业教育发展需要逐步增加财政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做到政策执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四到位”,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责任单位:财政局、地税局、教育局、审计局)

(二)稳步推进教育资源优化和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1.重视布局调整,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整合全市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和调整中小学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有步骤地扩大办学规模。针对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容量不足问题,将崇安中心小学、百花小学、综合农场小学进行改扩建,将教育列入北城新区规划,拟新建一所小学,以缓解崇安中心小学招生压力。同时,在投入师资等方面向农村完小倾斜,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完小办学条件。进一步促进城区学校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2.加强齐抓共管,加强成人教育。充分发挥市职教中心功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协同抓好成人终身教育,加强职教中心管理和运作,充分发挥职教中心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好乡镇文技校基础设施配备,以人员培训、劳动技能培训为重点,切实推进乡镇文技校的各项工作。

3.加大关爱力度,发展特殊教育。一要推进残疾适龄人口的筛查鉴定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扩大筛查年龄范围;二要进一步加强特教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学籍管理、教育质量评估、师资培训等工作;三要充分论证,加快特教班改扩建工作,充实完善教学设备,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

4.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学前教育。充分挖掘公办园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形成以市实验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园为骨干、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体系。市区新建一所实验幼儿园中洲分园。评选一批新的优质民办幼儿园,使我市学前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入园难”问题。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残联、各乡镇街道)

(三)扎实做好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精神,每年至少按照教师自然减员的30%以上补充紧缺教师,加大幼儿教师补充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

2.强化教师培训,促进专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整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等业务部门力量,并把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纳入城区教育规划中,有力提升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执教能力和教学水平。

(责任单位:人事局、编办、教育局)

(四)认真做好适龄人口就读的统计、取证和控辍保学工作

1.做好文化户口册建档。公安部门要提供学龄人口户籍信息;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调查适龄人口的就读情况。对外出就读的人口要摸清去向,根据学龄人口户籍信息,建立完整规范的文化户口册,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人口的就读情况。各乡镇要克服困难,组织力量,根据文化户口册登记的情况,对在外就读的人口进行真实、有效的取证。

2.继续抓好“控辍保学”。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政府行为,切实履行政府组织入学、控辍保学职责,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任务到位。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禁企业使用童工,确保所有适龄儿童享有受教育权。各学校要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转变教学方式和评价机制,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学习效果。其它相关单位要共同努力,真正构筑起“控辍保学”工作防线,有效做好学额巩固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局、工商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五)大力加强教育管理工作

1.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优美校园。科学合理规划校园环境,推进校园环境建设,提升学校品位。校园文化设施设备要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每所学校要有各自特色,起到育人的作用。校园环境卫生工作要常抓不懈,特别要重视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脏、乱、差现象,保持校园清新整洁,着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优美的校园环境。

2.规范课程管理,建设高效课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与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促进学校规范办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广泛开展中小学大课间活动和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认真实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书法教育的意见》,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依托,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艺术、书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提升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定期召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滚动排查、突击检查的工作机制,督查“八个规范”落实情况。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扎实抓好学生防洪抗震、道路交通、防火、防电、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继续开展紧急避险、自救自护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习先进地区校车管理经验,推行接送学生车辆社会化管理模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督导室,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强化执行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第4篇

为进一步强化地方税收征管,优化地方税收结构,按照“抓大、控中、协小”的税收征管思路和“重点税源精细化、一般税源规范化、零散税源社会化”的税源管理理念,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构建“政府主导、地税牵头、部门配合、街乡参与、司法保障、综合治税”的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行政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成立各街乡协税护税办公室,各街乡行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财税工作的负责人任副主任,地税税务所、国税税务所、财政所、工商所、派出所、土管所、城管所、房管所、社会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三是以社会居委会为依托,成立各街乡税务服务站,各街乡分管负责人任站长,政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外聘协税人员和国地税税收管理员等为成员。各街乡要在8月25日前成立协税护税办公室和税务服务站,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于8月25日前将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全面开展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

为了提高执行力,增强有效性,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和地方零散税收协税护税工作合二为一,整体推进,综合治税。

(一)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职责和内容

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主要由有关部门配合区地税局完成,基本内容是协助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实现涉税(费)信息按时报送、代征(代扣)有关地方税收、实施零散税收源泉控管、加强税务司法保障等;基本目标是实现信息共享,以信息管税。

区地税局:负责主动争取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牵头搞好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网络和机制建设,并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有效开展登记认定、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款征收等工作。

区国税局:负责按月互换税务登记设立、变更、停(歇)业、非正常认定、注销、迁出、外出经营信息;按季报送个体“双定”户定税营业额信息;按季互换企业所有税税种认定信息;按季报送重点税源户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入库信息;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临时经营户在国税局代开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环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积极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宣传、联合定税、联合检查,努力建立国税、地税税收征管信息交换平台,保障国税、地税征收管理信息的实时交换和比对。

区财政局:负责按月报送国有资产出租、出售信息;每半年报送一次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处置、清产核资等信息;协助地税机关管理应税行政事业收费单位收据;按季报送分单位、分项目的应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负责核定地方税费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经费;协助区地税局共同做好地方税源和费源的调研工作。在编制、调制地方税费收入预算草案时,应当充分听取区地税局的意见,使之与本行政区域的本级次税源和费源相适应,从而保证地方税费收入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协调同步。

区编办:负责每半年报送一次新成立的行政、事业单位登记信息。

区发改委:负责在年初报送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按季报送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按季报送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等信息;按年报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宏观经济资料。

区经信局:负责按季报送技术开发项目立项计划、技术改造备案项目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和破产兼并企业、改组改制企业信息资料;按年报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名单及年检情况。

区审计局:负责按件报送被审计单位审计中发现的涉税信息、税收违法行为单位的涉税数据资料及其相关的审计结论。

区统计局:负责按季报送各项经济指标统计报表信息资料。

辖区金融机构: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记税务登记号码,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纳税人的账户账号。在地方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开立账户情况、实行税收保全及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给予协助,不得推诿和拖延。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非贸易及资本项目售付汇时,应当严格审核完税证明和税票或免税文件。

工商分局:负责与区地税局建立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按季度报送工商登记信息(开业、变更、停〈歇〉业、注销、吊销);按年报送工商登记年审信息;按月报送股权变更登记信息;负责工商、国税、地税联合办证关口把关。

质监分局:负责按季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检验等信息情况。

规划国土分局:负责按季报送采矿许可证发放和资源开采、土地回收、土地交易、土地划拨、土地转让等信息资料以及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和土地征用、出让、出租、交易等情况;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土地收储、整理、回购、转让、委托交易等环节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税值税等。配合区地税局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充分分挥税收杠杆对土地资源利用的调节作用;配合区地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区建设局:负责按季报送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名称、住宅总面积和门面、写字楼等非住宅总面积等信息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统计表(预售房、现房、抵押房面积及销售价格、销售额)等信息资料;负责按季报送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和外来施工队伍信息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负责按季报送建筑工程平方米造价信息;协助区地税局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区房管局:负责按季报送房产交易(含二手房)信息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转移、变更、注销等登记与交易情况;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和印花税。配合区地税局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切实做到先缴税后发证;配合区地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区交通局:负责按季度报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信息;每半年报送交通运输企业及个体营运车辆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车辆数量;按年报送当年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个体营运车辆营业税。

区民政局:负责每半年报送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福利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信息;按年度报送福利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

区文体局:负责适时报送商业性文化演出、体育赛事信息。

区教育局:负责每半年报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登记信息。

区卫生局:负责每半年报送营利性医疗机构登记信息。

区科技局:负责每半年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技术合同审核和认定情况。

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统一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号码,及时向区地税局提供缴费人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及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并联合区财政局和区地税局定期开展缴费人的户籍、欠费清理工作,实行分类管理。每半年报送一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名单;按年报送年审合格的《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的企业名单;按月传递各项规费核定信息。

区商务局:负责按季报送进驻企业相关信息。

区环保局:负责与区地税局共同建立排污费征收核定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系统,按月传递排污费核定数据;定期与区地税局共同研究分析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理顺环保部门、地税部门、企业三者之间排污费核定、征收、缴纳的关系。

公安分局:负责按季报送所管辖车辆的登记、年审、转移、报送等数据信息;按季报送外来人口承租房屋等信息。协助区地税局依法实施部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与区地税局建立长效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打击伪造、变造、贩卖假发票及利用假发票进行犯罪的力度,依法查处、逃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区司法局:负责每半年报送一次办理鉴证、公证的情况;负责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

区安监局:负责按季报送各街乡涉税矿产计量数据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涉税信息(如关、停、并、转及自然灾害等)。

区综治办:负责按季报送“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私房出租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区残联:负责与区地税局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系统,及时向区地税局传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汇总表》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行政决定书》;负责每半年报送一次《残疾证》发放等信息。

区总工会:负责与区地税局建立代征工会经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区地税局沟通,建立健全涉地方税费信息共享制度。每半年以书面或电子的形式通报下列资料:外籍人员出入境、就业和流动情况;个人出版作品、向境外汇出工资、劳务费等情况;企业进出口贸易等情况;其他涉地方税费信息。

(二)地方税收协税护税工作职责和内容

地方零散税收协税护税工作主要由各街乡协助区地税局完成,基本内容是对个体等零散税收开展“四催”和代征税款,“四催”具体为:“催办”,催促无证户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催报”,催促纳税人到地税征收大厅或税务服务站申报税款;“催存”,催存纳税人预存刷卡税金;“催缴”,催税纳税人及时缴纳税款。

各街乡协税护税组织的职责: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法宣传、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催报催缴、协助地税机关核定应纳税定额(包括定额核定及调整)、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停歇业的管理、非正常户认定的管理、注销户的跟踪管理、协助税务机关落实对纳税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措施。

各街乡协税护税组织协助区地税局征收的地方零散税收包括:个体户税收、市场税收、私人房屋出租税收、通过协税护税组织清查出的企业类漏征漏管户(含房屋出租经营户)在纳入正常户管前查补的税收、其他无证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应纳的地方税收。

三、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区地税局行使税收征收管理职能。区地税局在征管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税款,各受托单位要打破行政界限、克服一切困难、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完成好委托代征税款工作。区财政局要会同区地税局研究制定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和地方零散税收协税护税奖惩措施,从而充分调动三级协税护税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