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4:42:11
导语:在农业科技服务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论文摘要:探索构建新型科技服务体系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农村科技服务微观主体再造和服务模式创新改变了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要素构成及其内在作用机理,推动了新型科技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赋予了体系新的生机和活力。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已经进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宏观形势和政策导向发生重大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农民收人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等也出现了显著变化,这就对农村科技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需求。探索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新时期科技服务“三农”、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基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结合实际,创造出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技服务新模式。这些农村科技服务创新模式是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许多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展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农村科技合作社,首先是由湖南双峰县农民自发创办的,它通过把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技术、营销等的农户结合起来,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面向广大农民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科技培训、科技和市场信息、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市场营销、组织农产品加工等服务。他们采取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运作方式,全县建立了16个乡镇联社,320个村级分社,在850个村设立了科技推广业务员。每建一个基地或发展一个产业,合作社就采取扶术承包方式,与农民签订科技服务合同,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合作社还开通了“6838110”科技信息咨询电话,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县的科技服务网络。截至2007年上半年,人社农户1.2万户共6.5万人,社员人均年收人比当地农民普遍高出300元以上,合作社科技服务收人突破100万元;合作社共吸纳社员投资2000多万元,已为社员小额贷款担保贴息22万余元,并每年拿出15万元设立科技发展基金。目前,该模式已经在周边地区得到推广,仅在湖南省娄底市已建立起11家农村科技合作社,入社农户达2.1万户,开发基地37个。
农业科技传播站,是河北省自2003年开始建设的,是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科技为先导,以产业为基础,以企业和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合作组织为依托,采取企业主办、专家主持、政府引导的原则,依靠市场机制运行,依靠效益驱动发展的新型农技服务机构。传播站的主要功能是进行农业技术的引进、开发、示范、传播和服务。传播站实行企业化运作,主体投人由主办企业自筹解决。传播站采取主办企业与专家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方法,形成梯次化的专家团队。专家与传播站签订科技合同或以技术、资金人股,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和服务。实践表明,该模式有效地推动了新的农业科技传播体系形成,探索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村科技服务的有效途径。截至2007年上半年,河北省农业科技传播站在建试点单位101个,进驻专家348名,开展研究开发项目213个,为企业开发新产品447个,推广先进实用技术695项,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202个,辐射农户299万户,培训农民300万人次。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1999年初由福建南平推出的,该制度从农民群众最需要的科技服务人手,通过政府积极推动,运用利益机制引导大批科技素质较高的人才到农村与农民群众相结合。科技特派员主要来自市县两级涉农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和乡镇农技站等,任职时间一般为1一3年。派出人员与原单位岗位工作脱钩,常年驻扎农村,为农民提供示范、培训、咨询、合作等科技服务,并与农村种养大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带动一大批农村能人在“干中学”,并成长为具有现代经营意识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新型农民,进而示范带动更多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科技特派员制度还带动了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社等发展壮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打造以农业科研院校为依托、以科技特派员和产业带头人为主体、以大量乡土人才和广大农民群众为基础的“宝塔型”的新型科技服务网络,推动了农技推广体制的重构。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已有4.5万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全国31个省(市、区)的100()多个县的农业生产一线。通过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仅2006年,就组织培训农民890多万人次,引进农林动植物新品种1.67万个,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1.41万项,实施科技开发项目1.1万项,形成各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00多家,创建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服务组织共14500多个,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470多万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农村科技服务港,是北京市2004年启动建设的,旨在依托北京市农村中心、农林科学院等机构,打造一个综合性、基础性的、面向京郊农村地区提供公共科技服务的平台,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供给与需求衔接的有效机制,拓展农村科技服务的渠道,整合、协调首都丰富科技资源和优势生产要素在农业和农村的优化组合,提高农村公共科技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效率,为各类农技服务组织的发展和能力提升服务。服务港着力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郊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各类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的对接;大力拓展依托政府农技推广部门、区县科委、市区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的多个服务通道,将科技资源和服务畅通地传到农村最基层。农村科技服务港是新时期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科技工作管理方式的积极探索,是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种有效模式。在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是陕西省宝鸡市2000年率先创办的。专家大院多数建在田间地头,配有培训教室、图书资料室、科技咨询室、专家起居室等,专家大院旁边有实验田或农业科技示范园。专家进门能进行科研和培训,出门可以进行现场指导和大田示范,使科技成果进村人户、先进适用技术到田间地头成为现实。专家大院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业主导”的办院原则和“五个一”(聘一位专家,建一处科技示范园,办一所培训学校,带动一个产业,振兴一方经济)建设方针,探索出专家技术人股、科技服务有偿化等运行机制,形成“专家+龙头企业+农民”专家+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家+中介服务组织+农民”等多种运作方式。2003年科技部启动实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将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作为典型模式之一加以推广。该模式已在全国20多个省份得到推广,仅2004年,各地就引导发展了540个农业专家大院模式示范基地。
农村技术承包制,从1986年开始,山西省开始推行农村技术承包,即有关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其科技人员,同农民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负责解决农民采用新技术成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科技人员从农民的最终收成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技术承包费。农村技术承包在具体运作中可采取多种形式:按承包对象,可分为对农户承包和对各级政府承包;按承包人组合,可分为个人承包、集体承包和集团承包;按承包技术内涵,可分为单项技术承包和综合技术承包。实践证明,农村技术承包是推动科技进人农村基层的有效机制。例如,20年来,山西省平均每年有1万多名科技人员参与农技承包,每年实施各级各类承包项目约1500项,每年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成果近千项次,年新增经济效益近10亿元。
农技服务110,是1998年底浙江衙州市率先推出的。该市针对广大农民对科技信息多方面的需求状况,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农技110网络体系。农技110借助电话、电视、电脑网络,上联全国各专业网站、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下联农村千家万户,采用网络服务、电话服务、农民上门咨询和农技人员下乡服务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便捷、实用、有效、实时地传播科技信息,满足广大农民对技术、市场信息的强烈渴求。农技110服务模式为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提供了一条快速的通道。2005年底全国已有20个省市开通了不同形式的农技110服务。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科院紧紧围绕助推我省农业实现现代化这一目标,以农业科技合作共建为手段,加快农业成果转化,坚持“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农民家”的创新理念,破解了农业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脱节难题,探索了“强农、惠农、富农”的发展路径,取得论文与成果双丰收,为全省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使全省的科技贡献率逐年提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首创的“农业科技院县共建”模式被农业部作为十大农技推广新模式之一在全国推广,并连续2年写入中央1号文件。目前我院已经开展了四批院县共建工作,直接在全省39县开展共建工作,并辐射带动全省农业实现结构优化、效益提升。
作为全省农业科研龙头单位的省农科院,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农业科技合作共建,构建“五位一体”的模式,使全省农业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8%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48.5%提高到62.5%。一是建园区做展示。十年间在各县选择便于农民参观的地点在县里建农业科技核心园区125个、乡里建科技示范园660个、村里建科技示范田4750个。展示当地需要的作物新品种,新肥药及新技术等农业新成果2810项次,辐射推广面积8796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1.9%。在农业生产关键时期,举办田间博览会、标准化技术现场会,由省县专家现场传授农业技术,解答咨询,使农民能够就近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用得上解决问题的新技术;二是办大院重服务。在全省建设专家大院39处,每个专大院固定30名以上的农科院专家,与县里农技人员共同组成了一支常驻不走的服务“三农”的专家队伍。设置了专家咨询台;开通了农技“110”热线电话;配备了电脑多媒体系统、图书、挂图、农业技术光盘和标本,免费向农民开放,十年累计入驻科研人员12万多人次,解答农民咨询电话100多万次,实现了农业专家与农民的"零距离"接触;三是选项目促增收。在各县普遍开展了农业科技致富项目。通过致富项目发展现代农业,培育特色产业。省农科院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800多项科研成果免费向全省农民开放。累计实施致富项目580项次,涉及66.8万农户,实施面积1980万亩,使项目区年户均增收2715元,增加经济效益181.36亿元;四是搞培训育人才。为解决广大农民对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吸纳能力较差的问题,省农科院坚持把培训搬到村屯,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播手段对农民、乡村基层干部、农业科技示范户进行远程技术培训,同时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最新科研成果、最新技术和最新品种培训。在搞好大课堂、大集市培训的同时,突出搞好“点菜式”培训,做到“农民点菜,专家下厨”。累计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1.7万场次,举办电视讲座2910次,发放资料1029.5万份,培训农技人员和农民698.5万人次;五是建联盟促发展。为促使区域内农业生产各环节有效连接,实现节本增效。我院组织整合了科研部门、农业生产企业(肥料、农药、机械)、大型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资源,围绕农业产业链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搭建创新性农业科技服务专业平台。我们的联盟吸纳农业优秀人才入会,涵盖了全省农业各个领域,百姓形象地称产业联盟为自己的贴心管家。目前,已经发展会员11万人,开展交流、研讨会302场,6万多人受益。
为保障院县共建工作的有效持续在全省进行,充分调动各个研究所、广大科技人员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广大农民和现代农业新型主体的积极性,建立了全新的运行体制机制。一是保障有力。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工作,把在全省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合作共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全省农业科技合作共建进行工作协调和指导;选派科技副县长。二是资源整合。合作共建的农业科研部门、农技推广部门、农业大专院校科研设备设施、科研成果、科技园区一律互相开放,实行科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院县科技人员统一编队使用。三是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领导负责制。主管副院长包县、一个研究所牵头、多个研究所、多学科专家参与的科技合作共建体制。并对合作共建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完成的目标、时限、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共建双方协调机制。在合作双方之间建立了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相互支持、资源共用、利益共享的工作机制,使合作共建中遇到的问题都能基本得到及时解决;建立科研与推广并重的人才激励机制,将院县工作量化考核,在晋升职称、评选先进、分房等方面同等待遇,推动大批农业科研人员积极投身农业科技合作共建活动,并且不断匡正科研方向,使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紧密结合。通过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落实科技服务责任制,下派科技副县长和财政资金拨给牵头研究所的有力保障,畅通了科技人员进入经济主战场的渠道,使科研和农业产业需求结合得更加紧密;建起了科技与农民对接的直通车,提高了农业科技含量;激活了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了成果推广转化速度;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留下了一支不走的技术队伍;推动了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希望在科技、潜力在科技、繁荣在科技、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院县共建,是新形势下农业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成功做法,是一项既符合我省当前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际,又具有长远历史意义的创新实践,走出了一条科技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希望之路。 (编辑/刘佳)
关键词: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中原经济区;农业经济
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19-0006-03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为核心内容。2012年11月,《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为河南未来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经济快速发展使得城市、农村经济结构、就业结构等发生重大转变,技术人才,尤其是高级技术人才短缺,教育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结合2010年河南省出台的《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2008-2020年)》和《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特别强调了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科技创新机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机制、保障粮食品质与环境安全的环境保护机制,而高等农业院校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农业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如何将这种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关键是将农业科技信息及时传递到科研人员和基层粮食生产者手中,而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即是农业科研工作的起点和阶梯,又是农业科研工作交流和传递的渠道[1],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在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一、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意义和促进国家生产核心区建设中农业经济发展的意义
建设中原经济区,促进河南振兴,推动中部崛起,是新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曾经贫穷落后的中原地区人民的共同期盼。《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印发,寓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已提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河南将迎来一个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意味着河南这一全国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教育大省致力打造“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全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板块,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战略构想和宏伟蓝图已变为国家发展现实需要和河南人民的历史重任。这必将形成强大合力,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使之尽快成为带动中部地区崛起的核心地带,成为引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支撑全国发展的重要区域。同时,随着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实施,强调了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科技创新机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机制、保障粮食品质与环境安全的环境保护机制。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调研中,就中原经济区建设,多次提到:作为全国第一农业大省、第一粮食生产大省的河南,应该肩负起责任和使命,真正走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之路[2]。中原经济区建设要走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之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要实现到2020年在保护全省0.07亿hm2基本农田的基础上,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生产用地稳定在500万hm2,粮食生产能力达到650亿kg的建设目标,就必须尽可能保持现有的可耕地面积,提高粮食单产;要提高粮食单产,就要依靠农业科技,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粮食稳产、增产中的作用。而这个中原经济区农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力的农业科技人才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来支撑,需要强大的高等农业教育体系作保证,需要高等农业院校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农业经济建设深入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有效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
可见,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作为承担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发展、传承创新文化神圣使命的高等院校,迎来了加快自身发展的机遇,特别是河南省等省份被确定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战略的决定,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农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关系到中原经济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3]。21世纪是一个迅速发展的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时代,农业高校图书馆作为文献信息集散地,将直接为中原经济区农业经济建设服务,不仅是社会的客观需要,也符合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自身发展的特点。
二、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实施成效
积极服务区域、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是河南农业大学的优良传统。作为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在兴办百年农业高等农业教育历程中,始终坚持传承大学精神,切实履行农业大学使命,充分发挥农科积累深厚、学科门类齐全的学科优势。迄今为止,已为国家培养了以玉米育种专家奠基人胡廷积,小麦育种专家陈伟程等为代表的20万名高级创新人才;建设了河南省唯一国家重点学科作物学团队;以及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烟草生理生化研究基地等19个国家、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别是近年来边连续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一批重大科研奖励。目前,学校下设20个学院,84个本科专业(方向)。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34个二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10大学科门类。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农业经济发展中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实施。
1.建立小麦、玉米专题数据库,使农业科研人员快速准确地获取有效的农业科技信息。21世纪是信息时代,科技人员要在短时间内找到十分适合自己真正需要的情报信息,就需要信息量大、分类合理、查找方便的专题特色数据库。而中原经济区建设在发展工业现代化同时,农业经济的发展将是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核心,特别是河南省利用有限的土壤资源生产了全国近10%的粮食,其中小麦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4左右,玉米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7%,因此,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建设小麦、玉米特色专题数据库是中原经济区建设农业经济发展的必要需求。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具有涵盖农作物、畜牧家禽、农村能源等方面较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形成了以农业、生物文献为主体的馆藏体系。图书馆充分发挥文献资源、科技人才等优势,围绕河南省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任务、根据中原经济区发展需求,先后建起了小麦、玉米等专题特色数据库。特色数据库促进了农业科研人员水平与能力的提高,使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步入新台阶。小麦、玉米专题特色数据库分别以建在学校的“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国家玉米改良分中心”等科研单位、国家级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为依托,以图书馆丰富的专业文献信息资源为基础,以网上资源为重要补充,重点收集国内外出版的图书、期刊、会议论文等文献中有关方面的情报信息,建立了书目、期刊题录数据库,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新品种、优异种数据库,科研机构、科研成果、知名专家数据库,市场信息、统计数据数据库。
小麦、玉米专题特色数据库可为用户提供特定学科范围或某一主题的网上信息资源集合,便于农业科技人员快捷、方便地进行信息交流和利用。农业科技人员可以随时点击咨询,与咨询员进行交流,并可以在工作时间以外留言咨询。数据库的信息营销服务,通过对信息产品与服务进行分析、调研等过程,实现了与信息用户的价值交换,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科技人员的信息需要;通过主动服务,能够挖掘农业科技人员潜在的信息需求,不仅使农业科技人员的需求得到极大的满足,同时为特色数据库的信息补充提供了条件。专题特色数据库,为小麦、玉米的科研、生产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文献信息服务,改变了小麦和玉米研究、生产中各种文献信息利用难的现状,为农业科技人员的科研立项、成果查新,以及贸易人员及时了解市场信息等方面提供方便,成为从事小麦和玉米等农业科技人员获取文献信息资源的主渠道。同时,小麦、玉米专题特色数据库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全世界的研究、生产现状,为农业科技人员正确把握其研究发展趋势提供便利。小麦文献信息数据库因其特色突出、信息量大、使用方便,获得CALIS管理中心二等奖。小麦、玉米专题特色数据库为学校科研项目《冬小麦根穗发育及产量品质协同提高关键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黄淮区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丰产高效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及时提供了大量信息服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4],为河南省粮食总产连续10年夺得丰收,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2.搭建农业情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农业科技人员的跨库检索。尽管农业科技信息琳琅满目,但使用起来常常不尽人意。既有商业数据库的壁垒,更有各建设单位“防火墙”的阻隔。因此,必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互动、互联、互助、符合农业发展需要、适应市场竞争的农业科研创新平台,包括成果转化平台、试验仪器共建共享平台、学术交流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5]。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积极参与多家信息情报单位联合建设的“河南省科技文献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为该平台提供了21000万条小麦、玉米科技情报信息,10.6万余条烟草科技情报,960多条科研成果、知名专家等科技信息[6]。不仅为河南省相关科研院所的有关人员提供了及时、必要的帮助,更重要的是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3.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农业科技信息远程快速服务。随着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网络化教育已成为现代教育的主流趋势。远程化服务模式改写了传统的传输方式,多媒体网络可对各种科技情报资源进行设计、处理、检索和传递,为超越时空和地域的限制创造了条件,为需求者提供了最直接、最直观的信息传递和咨询。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积极适应这一形势的发展要求,与学校、地方合作处等职能部门结合,建设了集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网、电视网和报刊网于一体的“五网合一”的立体化农业科教信息服务平台“惠农科教信息港”。“惠农科教信息港”开通了“965558”惠农科技服务热线电话,开设了“中原惠农网”、“专家远程视频诊断系统”和“农业专家面对面”等栏目。“惠农科教信息港”在河南省选择100个农业大县、50个农业科教园区、50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实施农业科教信息服务对接。农民通过“专家远程视频诊断系统”可以与专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惠农科教信息港”创新了农业科技情报信息的服务手段,架起了农业科技情报直通农业、农村、农民的桥梁,为中原经济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农业科技情报信息服务,对推进农村信息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农民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4.以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为信息载体,为农民提供直接服务。高校农业院校的科技人员、教师、学生是农业科技情报信息的最佳载体。他们掌握的农业科技情报信息量大、更新及时,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随地满足农户需求。每逢抗击自然灾害、医治农业病虫害等农民最需要指导的关键时期,农业情报部门就要及时地把相关农业科技情报送到农业科技人员手中,通过他们给广大农民朋友以指导,使农业科技情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与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共同构建了大学生“五个一”农业科技情报服务体系,即“一送”(暑期大学生送科技、文化、信息“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一挂”(选派优秀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到郊县乡镇挂职)、“一台”(农业科技情报信息点播台)、“一线”(农业科技情报信息“110”热线)、“一网”(大学生青年志愿科技情报服务网站)。建立与地方合作机制,联手开展“科教富民行动”,选派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带着农业科技情报信息到乡镇工作,选派素质高、业务强、懂管理的优秀教师担任当地的科技副县长、科技副乡(镇)长,初步建立了教育、科技、推广“三位一体”的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新体系。与学校农业信息化研究中心合作,利用人才技术设备优势,先后全省各地建立“河南农业大学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培训基地”等科技信息网站。
5.搜集与分析农业科技情报信息,提高领导决策能力。科技进步的过程中,领导决策是事业成败、经济兴衰的关键。加强农业科技情报的搜集与分析是农业科技情报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决策者只有以足够可靠、高质量情报为基础,才能做出科学的决策。这就要求情报工作者从搜集到的海量科技情报信息中找到领导决策最需要的东西,就要求情报工作者清楚地了解国家的战略决策、地方经济建设的重点,以敏锐的视觉捕捉情报、挖掘深层信息,持续跟踪,长期积累,提供多层次的情报分析研究服务和领导战略决策咨询[7]。2010-2012年,和回良玉同志先后来到河南,就河南的粮食生产进行调研。农业部小麦专家组副组长、河南农业大学郭天财教授不仅每次陪同,而且回答了小麦生产特点、各时期麦田管理措施、预计收成、小麦市场形势等方面的提问。在谈到获得“科技服务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奖”时,郭天财教授对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为其及时提供的农业科技情报信息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河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为基础,以相关专家网络为依托,以现代分析方法和技术平台为支撑,建立了一种长期积累、反应敏捷、分析深入、保障可靠的情报研究服务系统,搜集整理、分析挖掘相关情报信息,编辑《高教参考》,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及时必要的服务。2008年,学校提出建设“一流农业大学”的目标,图书馆及时搜集整理、分析挖掘相关情报信息并编辑“一流大学”专辑,不仅使师生知晓一流大学的内涵,还为学校制定“一流农业大学五年专项行动计划”提供了参考。
三、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农业经济发展中作用展望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标志着中原经济区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而中原经济区是国家粮食核心区建设的中心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需求,因此,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需要有力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来支撑,需要强大的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提供确实可行的农业科技技术,指导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深入开展,有效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
因此,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必须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这一历史性机遇,强化“以发展提升服务,以服务促进发展”的理念,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己任,以创建高水平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农业情报信息报务水平,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全面发展。
1.在农业科技信息资源与利用方面,收集、维护和方便地提供各种高质量的农业科技资源,为农业科技人员提供最大可能限度的农业科技信息。
2.建立、加强和维护现代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可通过网络随时随地向图书馆的用户提供便利。
3.在农业科技人员服务方面,使农业科技人员成为工作的核心,使高质量的服务成为图书馆使命的核心。
4.保持与农业科技技术发展的同步,及时科学地把最新的技术应用于现代图书馆,提升图书馆的服务层次和深度。
5.加强高等农业院校图书馆理论研究,要在传统图书馆学理论的基础上,对现代图书馆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综合研究,建立新的理论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科技。
参考文献:
[1]杨淑晶.高校图书馆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探析[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2,22(15):20-22.
[2]李英珍.高校图书馆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方式探索[J].前沿,2012,(12):104-105.
[3]杨志永.中原经济区内市级公共图书馆特色馆藏共建共享研究[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2,22(16):49-50.
[4]吴海峰.农业专题特色数据库建设及其应用[J].河南农业科学,2011,(5):30-32.
[5]马万杰.创新管理机制整合科技资源推进河南省农业科研系统科学发展[J].河南农业科学,2009,(9):5-10.
[论文摘要]从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战略、我国农业科技与世界科技水平的差距等方面,对我国的农业科技对农村经济的作用提出对策和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过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面对目前的国内外形势,急切需要新的突破,今后农业可否通过科技革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发展农业科技的十项战略对策
(一)加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农业科技体制
既积极推进改革,又充分考虑农业科技地域性、周期性、公益性的特点。一是优化专业结构,使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的科技力量配置科学合理,当前的重点是加强产前,特别是产后的科技力量;二是优化布局,逐步改变农业科研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格局,建立以生态类型区为基础的新型科研组织体系;三是扩大开放,更多的吸收国外有益的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吸引更多的高水平人才,引进资金和先进的设备、设施。
(二)切实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多元化,推广形式的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在改革的基础上,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下大力气把农民和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逐步建立一支以政府为主导,农业科技工作者、农民、企业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宏大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
(三)围绕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针对农业产业化对技术的需求,筛选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适当引进进行组装配套,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并通过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大成果推广计划、星火计划,大力推进农村的科技进步,积极引导东部乡镇企业上水平、上规模、出效益。
(四)切实提高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能力
一是突出应用研究,努力解决严重制约农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性、战略性技术难题;二是抓好基础研究与基础性工作,为农业科技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特别要抓好基因工程、光合作用机理、杂交优势机理和生物固氮等方面的工作;三是要加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遥感技术、核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与产业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农业高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四是要针对21世纪养活16亿人口对技术的需求,抓好超前研究与技术储备。
(五)建立一个宏大的、高质量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幅度地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我国的人口多,主要农产品人均占有量还很低,农业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大。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拥有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体系。
(六)加速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新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由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科技管理和科技企业等部分组成。针对农业科技多头管理、重复和分散的现状,建立协调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分类重组,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机构。将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分为技术开发类、科技服务类和基础公益类三大类,采取不同支持方式。技术开发类机构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科技服务类机构转变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公益类农业科技工作由政府以项目和基地的形式给予支持。对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队伍多元化、运行市场化、形式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科技企业,逐步形成国家、地方、企业、民营等多元化的农业科技体系,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择优支持,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基地,培养一批世界知名的农业科学家。
(七)增加科教兴农的投入
要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各级政府、全社会对农业科技的投入,特别要增加各级财政科技投入,中央和地方每年都要在基建拨款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科研基地和重大科技工程的建设。到20世纪末,使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0.5%~0.7%以上;到2005年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
二、我国农业科技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从以下六个方面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我国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
(一)农作物品种
我国拥有丰富的品种资源,但在种质资源研究利用的深度如抗性基因的发掘利用,野生种、边缘种优良特性的利用,利用生物技术保存种质资源和人工创造新种质等方面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资源鉴定和品种资源工作体系也不够完善。另外,在良种繁育体系与制度方面,不如发达国家规范化、科学化。
作物生理化研究,大部分研究仍停留在个体、器官或细胞水平上,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水平。
1.植物生物技术。目前国外的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程度相当高,形成产业的产品主要有:细胞和组织培养产业,如花卉、草莓、荔枝等试管苗和脱毒苗;微生物农药,如苏芸金杆菌;生物技术农产品;兽医治疗药物和防治疫苗品;农用诊断试剂;家畜胚胎移植技术;单细胞蛋白;人工种子和胚芽等。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技术水平仍然较低,研究设备和手段,工业化生产还相当落后,生物产品商业化生产、产业化发展还不够。
2.畜牧业科技。目前我国畜牧业科技水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总体上落后10-15年。特别是在畜牧业基础学科研究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比较明显。有些研究还几乎是空白。
3.农田灌溉技术。瑞典、英国、奥地利、罗马尼亚、法国等国的喷灌面积均已超过80%,美国、俄罗斯约为40%,美国微灌面积到20世纪90年代初就已达到总灌溉面积的3%,以色列灌溉面积中约2/3为微灌,1/3为喷灌。我国在地面灌溉方面,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无论在材质、性能、自动化程度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自动控制设备方面差距更大。
4.农业机械化技术。从大量生产的现有产品来看,机具性能、质量技术水平,只相当于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的一般水平或5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亦即落后30-40年。
在应用方面,农业机械化程度,机耕率为80%,机播率为77%,机收率为70%,而发达国家则全面实现机械化。
5.林业科学技术。我国现有的林业技术水平同林业发达国家相比,至少落后20多年。科学技术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有21.2%;人工林林木每公顷蓄积只有33.3立方米,远远低于我国森林总蓄积每公顷平均83.6立方米的水平;全国有林地面积只占全部林业用地的50%,而美国为95%,瑞典为98%,日本为96%;我国的树木利用率很低,树林出材率只占全树的25%,而林业发达国家已从原来的全树利用发展到全林利用以至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利用;我国每公顷森林年均净生长量仅为2.7立方米,而德国是6立方米,芬兰是4立方米,美国和日本是3.1立方米。
关键词: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1)09-1935-04
Consider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 Hubei Province
GUO Ying,DING Zi-li,WANG Yan-ming,ZHANG Jun,ZHANG Xing-zhong,LIU Cui-jun,
ZHANG Ping,JIAO Chun-ha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partment , Hube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Wuhan 430064,China)
Abstract: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was the fundamental driving force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The experiences and the problems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agriculture in Hubei were disscusse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strengthen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were introduced for decision-making.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ependent innovation; Hubei province
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农业科研院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与挑战。如何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农业科研院所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湖北是农业生产大省,但不是农业经济强省[1]。农业科技创新是解决湖北省乃至全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历史使命赋予了农业科技创新更高的要求[2]。湖北农业要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根本出路在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是湖北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1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
2006年,湖北省委、省政府依托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在没有任何现成模式和成功经验可供借鉴的前提下,创新中心通过四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宝贵经验。
1.1坚持改革创新是创新发展的关键因素
经过6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已经形成了一种传统的固定模式,现阶段不可能从体制上对这种模式进行根本改变。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在现有科研体制基础上,勇于实践,大胆改革,进行机制创新,通过设置创新岗位,形成“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这种新型的科研机制,既没有打破各成员单位原有的隶属关系和分配体系,又不影响各成员单位的正常运行;既稳定壮大了人才队伍,又促进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拥护和广泛参与,有效解决了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中的障碍因素。
1.2坚持对外开放是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国际性,现代科技既不是某一个国家所创造,也不为某一个国家所拥有、某一个单位所有,而是合作共同发展的结果。任何一个单位封闭起来搞科研,都无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3]。只有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合作与交流,才能扬长避短,少走弯路,在发展中取得最大效益。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以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平台,在科研方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学和恩施、荆州、襄阳、宜昌等市(州)农业科学院建立起交流与合作关系,组织科技人员开展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技术合作和经验交流;在管理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科技部、农业部等国家部委沟通与交流,获取有关科研项目信息,争取科技资源;在国际合作方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并获得了很多技术、经验、资源和信息,为提高科研、管理水平,多出快出有用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1.3稳定的经费支持是创新体系运行的重要保证
农业既是基础产业,也是弱势产业,这些特性决定了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坚持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定位[4]。同时,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风险大,只有给予稳定的经费支持,才能持久地坚持下去。正因为如此,湖北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省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等职能部门极力支持,对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经费实行“两个稳定增加”,一是稳定增加人头经费,二是稳定增加科研经费。这既保证了基本的科技创新活动经费,又基本保证了科技人员的个人收入,从而提高了创新中心各成员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保障了创新中心的正常运行。
1.4坚持服务“三农”是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
科技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业生产力。为“三农”提供科技支撑,是科技创新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也是农业科研机构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始终坚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的正确方向,组织各成员单位围绕湖北省农业生产需求,按照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进行科技攻关。
2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整合了全省的农业科技资源,建立起新型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了湖北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初步形成了农科教企大联合的湖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了农业科学应用研究学科的整合与发展,促进了基层农业科研、推广机构的稳定与壮大,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探索了一套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为湖北“三农”提供科技服务的作用显著增强。但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农业科技资源和布局需进一步整合
随着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建立和运行,农业科技体系在体制、结构设置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的诸如农业科技资源分散,机构布局不尽合理,缺乏计划和协作,投入不稳定等问题,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农业科技资源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以及总体规模效益发挥还没有达到最佳状态,仍然影响着整体科研效率和科技竞争力的提高,桎梏着科技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阻碍着湖北由农业科技大省向农业科技强省迈进的步伐。
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的三大支柱,现行的农、科、教三大系统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各成系统,三者在机制上缺乏有机联系,结合的还不够紧密,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和经营的发展需要,致使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未能形成技术整体优势,造成转化渠道不畅的局面。
2.2农业科研机构分工需进一步明确
省、市(州)、县等各级都有自己所属的农业科研机构,还有中央在汉科研单位,导致条块分割,机构重叠,各自为政,人、财、物按部门管理,科研要素无法合理流动、整合,使农业科研机构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使整体农业科研体系形成几个独立的板块,虽然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的运行起到了一定的整合作用,但与真正分工协作,发挥科技资源最大化功效还有一定的差距。另外在研究内容上,重研究轻推广、转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发展方向与分工不明确,科技资源配置浪费较大,总体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3农业科研机构之间的协作有待加强
由于我国科技任务由多部门下达,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垂直领导,在项目立项布局上缺乏协调甚至存在竞争与合作;同时研究上低水平重复现象依旧存在,使得农业科研、推广与生产实际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导致农业科研效率整体还不够高,限制了科技支撑作用的发挥。
2.4农业科技研究投入仍显不足
湖北省对农业科技研究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与农业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据统计,湖北省农业科技三项经费2006年为2.60亿元,2007年为2.7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0.95%,远未达到国家要求地方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支出3.00%的规定。另外,与湖南的1.19%、河南的1.09%、辽宁的1.85%、江苏的1.28%,浙江的2.08%、广东的1.78%相比,差距也很大,科技投入总量(包括三项经费、事业费、基建费等)在全国排第27位。经费结构不合理,2006年中央属单位科技经费机构均值为4 539.66万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单位机构均值为428.47万元/个,县属单位机构均值为18.20万元/个,中央属单位科技经费机构均值是地方属单位的11倍,是县属单位的250倍;创业投资、社会资金和国外科技资金支持自主创新活动更是凤毛麟角。以引进外资为例,2006年湖北省利用国外科技资金0.40亿元,仅占全省科技经费筹集额的0.20%,远远低于东部地区的25.34%。虽然在“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委、省政府以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平台,以每年3 000万元经费给予稳定支持,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2.5农业科技成果在转化应用上存在薄弱环节
“十五”期间,我国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近50%,但这一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不顺,机制不协调,传统的体制制约着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调的体制和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者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未能形成技术整体优势,致使转化渠道不畅[6]。一方面科研单位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各自推广自己的科技成果。大多由科研单位创办的实体进行统一经营和科技成果转化,而科研单位内部运行机制仍是事企不分,况且科研单位职称、职位的提升、待遇的提高、业绩的评价等都与出成果挂钩,是以成果、论文为指标,很少与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挂钩,影响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加之这些实体存在人才匮乏、资金不足、推广网络不健全等诸多问题,难以使成果及时应用于农业生产;另一方面推广部门缺乏新的成果来源,推广部门长期受传统农业指令性计划影响和落后的运行机制制约,在推广工作中的一些生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反馈给科研单位,造成科研单位盲目搞科研,致使农业生产中的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
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是内因、是关键,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据通山县杨芳林乡郭家岭村的调查,全村总人口1 912人中,大专学历只有2人,高中(中专)学历46人,文盲就有191人(不含6岁以下儿童),接受大中专以上教育的人数仅占2.5%,文盲人口占10.0%,有文化的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种田的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俗称“386199”部队。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文化素质低,科技意识不强,市场竞争意识淡薄,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差,影响了其对先进科技成果的接纳,而且还潜在影响到农业未来的发展。
3对加强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建议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科研院所现有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和运行制度不够健全等。深化科研院所创新机制势在必行。
3.1建立决策机构,完善决策机制
完善现有的决策机制,建立科学的适合湖北科技发展的决策机构是实现管理创新的首要任务。科研院所作为事业单位,已不同于计划经济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但也不同于《公司法》范畴的现代企业。收人来源的多元化,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科研院所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国家财政拨款一方面给研究所带来了较为稳定的经济保障,同时也留下了计划经济的痕迹。与此相反,科研院所在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获取另一部分收入的同时,也开始并越来越多地体验着市场经济的洗礼。目前正在进行的创新体制编制的改革,提出的三元工资结构有其合理性,但在具体操作上缺乏财务的政策依据。实行的院所长负责制,并没有将他们的业绩和待遇挂钩,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决策机制对科学研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科研数量突飞猛进,2009年我国科技人员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达到63万篇,数量上已经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然而,这些科研论文的平均引用率排在世界100名以外。中国被SCI数据库收录的论文数量也呈现指数增长,但并没有引起国际科学界的关注。真正高质量的论文,在中国还是凤毛麟角[7],由此可见一项正确决策的重要性。
3.2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体现人才价值
目前科研院所人才外流的现状迫使我们必须创新,充分把握机遇,准确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迅速崛起,是科研院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研究所是以高学历、高智力的知识分子为核心,配以管理和辅助人员构成的特殊单位,研究所管理创新的核心问题是完善以人为本的管理体系,如何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随着科技改革的不断深人,青年科技人员的比例逐年增大,青年科研人员已成为研究所的主力。最大程度地激发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潜能是管理创新的本质所在。科研人员从事的工作有别于其他类型的工作,具有知识集成、学科集成的特点,有继承性更有创新性。科研院所的管理应该根据这种特点,以利于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3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把握世界农业科技前沿,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引导湖北省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变革为主要任务,着力加强农业科学技术原始创新能力、科研协作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的建设,构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积极抢占农业科技竞争制高点,突出解决农业生产重大科技问题,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努力提高农业科研的针对性、实效性,紧密围绕高标准稳产基本农田建设、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三百科技支农行动”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机制,抓实抓好科技服务“三农”工作。
3.4加强农业科研院所与地方经济接轨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迫切需要科技人才和科技的支持,而科技成果的转化也离不开企业的广泛参与。目前社会上在产学研合作中,虽然有些高校、科研院所主动找到企业,但更多的是企业主动找高校、科研院所,而许多企业往往找不到适合自己生产的成果,使现在市场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现象,即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不了,而企业又急需成果转化。这说明有些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实用性不强。因此,为了使农业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在科研选题、立项时就要深人生产第一线进行调研,准确地了解地方资源优势、企业需求、市场需求,然后再投入研究开发,使研究成果真正服务于经济建设。同时科研人员要更多地到企业兼职,有利于科研人员发现生产中的问题,更有利于科学研究的设计。再者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积极接纳企业技术人员参与课题研究,这有利于农业科研融入企业的发展。总之,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成果只有瞄准企业、瞄准市场、瞄准产业化,产学研合作才更有活力。
参考文献:
[1] 熊佑能,丁自立,鲍文杰.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北农业科学,2007, 46(6):849-851.
[2] 谢 元.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面临问题与对策的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0(9):8-10.
[3] 陈少阳.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模式与创新[J].广东农业科学,2006(8):108-109.
[4] 高布权.论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及其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功效[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8,29(5):522-526.
[5] 李林杰,王红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基于我国“十五”时期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实证分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8(2):157-160.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浙江
1 浙江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特点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浙江省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雏形基本形成,已经具备了提升水平和完善的条件。
1.1 创新网络初步构成
这个网络最突出的特点是已经初步形成了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以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和农业科技企业为纽带,以一批具有区域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载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1.2 农业科技发展开始出现“四大转变”
即研究方向和重点从主要追求农产品产量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提高转变;从主要突破传统种养技术向全面开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生态环境技术转变;从主要从事单向技术研究向着力推进综合集成创新转变;从主要重视农业科技研发机构的作用向促进产学研合作与农科教结合的转变。这虽然还只是开端,但它是一个很好的演变态势。
1.3 创新的地域性和特色性
浙江的农业科技创新基本上是围绕本省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导产业项目来推进技术提升的。例如,嘉兴市的水稻育种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品种在浙江省的覆盖率较高,同时辐射到上海、江苏、安徽、湖北等省市。水产养殖、林特产业、农产品加工等技术开发都取得了显著进展。
由于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及产业化能力明显增强,提高了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据测算,浙江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达到85%,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0%,高于全国48%的增长率,处于全国较为领先水平。事实证明,农业科技进步过去是、将来仍然是浙江农业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源泉。
2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浙江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不少成效,也做了不少改革与创新,但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要求相比,仍面临很多新的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农业科技创新的体制和机制供给障碍
2.1.1 现有科技人员结构和素质与推进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要求不相适应
从农业科技人员结构和学科结构来看,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呈现出学科结构、专业设置不尽合理,重产中,轻产后;重生产,轻经营的特征。绝大多数科研人员集中在农学领域,这是导致技术供求不平衡的重要原因。表现为种植业技术供给充足,其他技术供给少:大宗农产品和常规技术供过于求,而特色农业技术和高新技术供给不足。以浙江大学与农业相关的学院师资结构看,从事种植业教学与科研的占55%,从事养殖业的占20%,从事环境资源的占20%,从事食品营养与加工的仅占5%。在浙江全省1.89万名农业科技人员中,高级占18.10%,中级37.28%、初级39.56%,其他5.06%,三档职称中种养业专业占86%。这样的队伍结构,很难适应今后农业结构多样化变化的要求。农业科技人员流失较多。2004年,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有农业科技人员18954人,比2000年减少229人。从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素质看,也存在知识老化、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省市县三级农技推广人员中,高级和副高级以上人员只占11%,中级职称占40%,初级职称占49%;乡(镇)级农技人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只占到37.40%,51岁以上的农技人员占25.69%。青年农技人员不愿意从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想方设法跳出农业行业。
浙江省虽已建立起了一个包括省、市、县三级的较完整的农业科研体系,但也同样存在基础研究比重大,而应用研究比重小的情况。致使农业技术储备不足,在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安全、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中缺乏关键实用技术。而美国农业科研力量的70%集中在产后阶段。这说明在浙江,无论是农产品的增值、升值,还是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农业技术创新的支撑,科研与生产、技术与市场发生了脱节现象。
2.1.2 农业科技机构基本按行政区划分,不是按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区划来划分
现代农业的高新技术,是以生物技术为核心的综合性技术,具有很强的共融性和协调性,对研发人员的密集性和互补性要求很高。而纵向隶属的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恰恰割裂了创新主体间的横向联系和协调,导致研究力量分散,科研设施的重复建设,科研项目低层次重复,单项成果多,突破性成果少,科技资源综合效果差。仅有的农业科技资源浪费比较多。
2.1.3 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单一,农业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突出
我国从事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农业高等院校和农业科研机构。作为国家事业单位,其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主要任务是完成国家下达的科研课题,获取奖励及其,并作为调资、晋职的依据,他们的研究成果往往缺乏市场化、商品化、产业化导向,重论文轻应用、重研究轻开发、重成果轻转化,往往存在为科研而科研的学术化倾向,大多研究成果并没有变成现实的生产力。科研人员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和活力,科技创新形成了“立项―研究―成果―再立项”的模式。这种单一的模式,往往只重视理论上所谓的成果,忽视了成果的应用性和适用性,致使产学研、农科教相分离,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两层皮”,造成了目前我国农业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明显不足,国家大量科技投入到无效成果中的怪现象,也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少农业科技企业发育缓慢、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差、科技人力资源少、技术创新能力薄弱。浙江省2004年企业农业技术人员仅有1396人,占全省农技人员总数的4.00%,拥有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88人,初级职称777人,短期内难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不能满足农业企业发展的需要。
2.1.4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集成创新不足,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没有形成合力
现代农业科学研究具有交叉融合的特性。一项大的、有突破性的创新需要多学科、多专业的交叉融合,因此,不同专业领域的人协同工作对创新的成败具有决定性作用。尤其在一些农业重大战略性研究
领域,综合化、集成化的重要性更为明显。集成创新的特征在于能打破空间和层次界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开放式地解决创新问题,获得外部规模效应。而目前,由于体制限制,在各地的农业科研单位之间联合攻关,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集成创新明显缺乏。科技资源布局分散,按行政区域配置,使地区间的科技资源流动不够,退缩在行政区域体系中,造成重复建设,地区协调不够。
2.2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
农业科技进步必须以稳定的农业科技投入增长为前提。尽管浙江省近年来对农业的科技投入逐年提高,但农业科技投入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只占农业GDP的0.3%。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浙委(2001)21号文)中明确指出,省和各市县要在科技经费中要有1 /3的经费专项用于农业科技研发。据调研统计,60%的市、县(市、区)根本没有达到这个要求。嘉兴市“十五”期间农业科技投入5377万元,占市级科技经费投入的25.2%,在全省11个地市中算比较好的,但仍低于省里规定的1 /3的要求。有的县(市)为应付目标责任制考核,在年度预算时可以达到三分之一的比例,但在实际使用时移用到其他领域。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严重不足,造成目前的基本状况是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科技经费主要用于保持科技队伍稳定,难以集中经费出大成果,突破性农业科技成果的数量明显减少,成果的数量少而小。同时,造成农业科技装备整体水平只有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农业科技竞争力整体上是处于劣势。农业科技推广同样也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推广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仅以长三角地区比较,农业科技投入水平略高于江苏,低于上海。
2.3 农业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滞后
经过近几年的改革,浙江省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推广体系为主,各类民间技术推广和服务组织共存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但还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与农民对科技的强烈需求不相适应。浙江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45%,远低于发达国家的70%~80%的水平。农业科技贡献率是50%,低于江苏省的55%、上海市的56%。可见,与上海和江苏相比,浙江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很多问题。
2.3.1 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很弱
农业科技、农业生产本身的特征和我国农业生产千家万户经营规模极小的现实决定了政府在农业科研和推广中应发挥重要的作用。由于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长期以来资金投入较少,乡里的农技部门大多是“只有人头费,没有工作经费”,更难解决农技服务体系的运转经费问题。由此造成了服务设施严重流失、老化,服务手段十分落后,势必制约了服务能力的提升,不能为农民提供适应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信息化的优质服务。
2.3.2 忽视推广模式的创新
在推广指导思想上,过分强调年年推新技术,过分强调推广数量,忽视对科技资源的整合,忽视农业科研与推广的有效衔接,忽视推广模式的创新,头重脚轻现象比较明显。成果转化者和推广者多以自身的经济利益为核心,以满足农民利益的公益意识和新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最后一公里瓶颈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4 对民间农业科技力量扶持不足
浙江有一大批“农民发明家”,他们从本地区和本人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实际体验出发,创造了适应本地土壤和气候的品种、栽培和饲养技术与农艺,成为农业科技进步的生力军。这支民间科技力量是全省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发、推广和普及农业适用技术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农业科技与其它的领域不一样,地域性特别强,“农民发明家”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特别大,要给予特别的关注。而目前大多数农业科技能入搞新品种开发及推广都是自筹经费,制约了品种开发及推广能力的提升,亟需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扶持,要研究对“农民发明家”的激励政策。
3 构建浙江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议
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与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在核心功能上是有差异的。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除了在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领域为国家农业创新体系建设服务外,其主要任务是服务于区域内农业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决定了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功能在于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则依赖于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3.1 对“创新主体”要有共识
一般来说,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但是农业科技创新有其特殊性,一是农业科技成果的见效时间长,引进的品种和技术有个适应的过程;二是农户的分散性,在我国,农业是由千家万户来经营的,规模很小,既使是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的研究力量也很薄弱,很难承担起科技创新主体的作用;三是农业的脆弱性,其本身的发展需要国家的扶持,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他们的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也不是大农场。这就决定了不能寄希望于农业龙头企业成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主体,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主体仍然是农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国家扶持的农业技术开发中心和示范基地。它们的研究与开发基本上是属于公共产品,国家对这些研究和试验基地的投入是义不容辞。对这个“科技创新主体”的理念要有共识。
3.2 农业科技体制的再创新
创新农业科技体制首先要创新农业科研体制。从攻克关键技术,解决重大难题,提升创新能力三个层面,加快农业科研机构的重组与转制。
3.2.1 重构农业科技管理体制
要通过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调整现有农业科研机构。形成以省、市两级为重点的全省性农业科研体系。省级层次科研机构要重点支持以省农业科学院为主体的农业科研机构群体;地方层次应根据农业发展需要以及自然、经济区划,以市级农业科学研究所为重点,给予重点扶持,逐步发展成具有地方特色和区位优势的区域性农业研究中心。
3.2.2 统筹农业科技资源布局
要突出重点,创建一批具有特色的省级农产品专项自主创新基地。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评估认定,筛选出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自主创新能力并具有较大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农业专项研究基地,给予重点支持。而不应仅仅局限在省级研究机构和高校这一层次。如在嘉兴建立全省水稻研究基地,在杭州建立茶产业研究基地、湖州建立淡水产品研究基地、舟山建立海水产品研究基地等。
3.2.3建立稳定支持与适度竞争相结合的分类发展的激励机制
政府必须对各种农业科技按“公益性”程度分类,确定哪些产品技术创新由政府的有关部门承担,哪些技术创新由非政府部门的企业、公司和民间组织来承担并推向市场。不分农业科技类型而一概强调把农业科学技术“推向市场”,不但最终达不到激励农业科技创新的目的,而且一旦国家的农业科技创新系统受到破坏,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因
此,要建立稳定支持与适度竞争相结合的分类发展的激励机制。
(1)政府对公益性重大成果实行政府采购
鉴于农业技术大多具有易扩散性、公益性等特点,为保护研究人员的合理利益,鼓励科研人员创新,政府对重大公益性农业科研成果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包括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公益性的研究领域,不仅从事基础性的研究,而且研究成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尽管农业技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而且有些成果具有一定的保护难度,但也应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成果保护制度,鼓励私人和农业企业通过市场需求决定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而政府主要是涉足私人资本和农业企业不愿意进入的农业基础研究领域,而这些领域对农业科技创新又是必须的。
(3)发挥省级政府农业科技立项、奖励的导向作用
多年来,由于科研力量和科研条件的限制,大多数地、市级农业科研单位所得的省级科研经费及成果奖励较少。这一方面是由于成果水平限制,另一方面也是导向问题。事实上,地方科研机构因其面向农业生产第一线,承担着自主创新、引进之后再创新、再推广的重任,其研究成果大多数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辐射力,对农业生产发展的作用更直接。地方农业科研机构同样是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体系不可忽视的主体。因此,省级政府农业科技立项、奖励应向地方倾斜。
3.3 创新农业科技体系的投融资体制
3.3.1 创新农业科研投入政策
农业的弱质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短时期内涉农企业还不能成为我国区域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政府应成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主体,致力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及农业技术结构调整,在重大基础性研究及高新技术研究上组织力量协同攻关,并通过各种扶持与激励措施,鼓励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科研。
3.3.2 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政府建立规范的政策体系,就会引导非政府公共投资的介入。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农业企业实力较弱,但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机制和鼓励性政策体系,非政府公共投资会进入很多利润丰厚的农业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此外,在农业科技的推广领域,同样要创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3.4 大力推进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首先,可将各种农业技术按“公益性”程度,按科研成果能否物化、以及其在市场上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大小,分为“公益性”技术和“私人性”技术。“公益性”农业技术的推广由政府的农技推广部门承担,“私人性”农业技术的推广可以市场化,由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承担,进行有偿服务。
近年来,安康市农科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坚持以深化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以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引进和示范推广等工作为中心,大力实施科研强所战略,在水稻、玉米、蔬菜、马铃薯等粮食经济作物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先后引进选育农作物新品种25个,开发科技新产品4项,承担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6个,育成国审及省审品种3个,累计取得各项科技成果115项,农业应用专利2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4项,市(厅)级成果奖89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600余篇,出版专著2部,创造社会效益50多亿元。农业科技创新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力引擎。
1创新思路,明确工作定位
市级农业科研机构在农业科技链、信息传递链、成果转化链、人才培养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是引领当地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主要力量。安康市农科所地处安康恒口镇,距安康城区25km。20世纪80年代后,我所在发展基础农业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因科研方向调整不及时,一直偏重于传统的粮油生产,对全市农业产业的支撑作用弱化,加上国家人事政策、科技政策、财政政策的影响,人才得不到补充,反而快速流失;经费得不到保障,越来越枯竭;条件未得到改善,越来越落后。前几年,我所忽视了构建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大好机会,没有参与到产业体系之中,导致科技创新能力持续下降,全所发展陷入低谷,与兄弟所的差距越来越大。
近年来,面对工作发展的现状,所党委一班人首先从思想上寻找症结,提出了解放思想、打造农科强所的发展思路,并明确提出将以品种选育、新技术研究、关键技术集成为主的应用研究和以农业新产品、新工艺、新装置、新服务为主的开发研究作为主攻方向,狠抓科研方向的调整,瞄准重点农业产业,全方位投入,牢牢掌握产业发展的技术主导权。在加强马铃薯、玉米、水稻育种的基础上,从安康农业产业实际出发,启动了富硒农产品、食用菌、特色果蔬和设施农业等新型产业项目,设立科研课题20余个,基本涵盖了安康农业的主要方面。所领导亲自挂帅,组建研发团队,顺利实现了在安康农业产业中的角色转变,现已在马铃薯产业、食用菌产业、富硒产品产业、设施农业方面起到了引领和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还依托地方资源,积极开发利用特色资源和野生经济植物资源,在魔芋快繁、果胶开发、野生果蔬驯化、高钙高硒功能食品开发方面取得了重要进步,为构建我所特色研究奠定了基础,为发展安康特色高效农业开辟了新途径。现在,我所已不再是安康农业发展的“边防部队”,而真正成了主力军,全所上下形成了人人谋发展、个个思进步的良好氛围。
2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一是狠抓基础建设。安康属贫困地区,地方财政没有专项经费支持科研工作,争取项目经费成为保障科研工作,改善研发条件的唯一途径。我所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点放在了项目的争取上。在省农业厅、科技厅、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共取得各类项目资金近千万元,翻新了危房,建起了实验室,修筑了实验区道路,改良了试验地土壤,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建起了马铃薯脱毒基地和菌种繁育中心,改造了科技示范园的设施等等,较好地改善了科研工作条件。二是大力改善科研设施条件。科研设施是提高创新能力的基础保障。2000年前,我所实验室是安康唯一的农业化验中心,但因仪器设备得不到更新现已解体,研究手段停留在一杆秤、一把尺的水平上,根本无法完成重大的科研项目任务,不仅影响了科研工作,也制约了安康农业科技的进步。面对严峻的现状,在市政府、主管局和财政、科技、计划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多渠道积极争取项目,利用这些项目资金,全力改善研究条件。先后筹资500余万元,建起了中心实验室,改造了植物组培中心,新建了食用菌研发中心。
目前又筹资500万元进行中心实验室二期工程、富硒农产品研发中心、科技示范园智能温室改造等项目建设。我所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在2011年被命名为安康市现代农业新技术示范园的基础上,2012年正在积极申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三是建立目标考核奖励机制。科技创新的关键是人,动力在于政策的激励。我所先后建立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作为科室和课题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了职称晋升、职务晋级考核等级评定和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将成果、论文、项目、学历、现行岗位等作为重要指标,鼓励多出成果,出大成果,推动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制定了干部职工自学奖励政策,对自学取得高一级学历,资助一定的学费,对出版的专著、发表于核心期刊的论文,全额报销书号费和版面费。通过这些激励政策,极大地调动和发挥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积极加强技术交流合作。近年来,我所十分重视与高校、科研单位和本地企业的合作。先后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大食品学院、安康学院、天津科技大学及中国水稻研究中心、南方马铃薯研究中心和四川等省兄弟农科院所,在玉米、水稻、果蔬、食品加工、杂粮、食用菌、马铃薯、魔芋、经济植物等方面开展横向合作,保持密切联系。
并与安康元辰集团等3家企业签订了长期的富硒产品开发合同,从而推动了我所科研与企业的合作,为研究方向的优化调整提供了参考,也解决了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对树立我所在安康农业产业中的重要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五是不断强化科技示范引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与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密不可分。我所多年来取得了许多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尤其是选育的农作物新品种,但却是墙内开花墙外香。如秦芋系列马铃薯品种,以其高抗晚疫病和退化慢在四川、重庆大放异彩,是当地的主导品种,但在我省尤其安康推广缓慢;玉米新品种安玉2166以绝对优势通过了四川、贵州、湖北、重庆4省审定,可我省却推广缓慢。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我们的科技示范滞后所致,为此,我所狠抓科技示范工作,先后建立了石泉县桑枝食用菌科技示范基地、旬阳县脱毒马铃薯高产示范基地、安康市现代农业新技术示范基地等,有效地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铺平了道路。#p#分页标题#e#
3突出重点,大力加强科研队伍建设
(一)农业科技项目具有很大的社会性。
农业科技项目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农业科技项目包括农业、林业、渔业、牧业4个领域。以农业产业化项目为例,就涉及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农业资源利用保护和产业服务等方面。农业科技项目的作用旨在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增加农业收入,促进农村科技进步,有的还提升了周边地区农户的规模化种植,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延伸了产业链,带动相关贸易、服务、信息等二三产业的发展。可见,与工业项目相比,农业项目的社会效益更加显著。
(二)农业科技项目有较强的应用性。
与基础研究相比,农业科技项目具有较强的应用特征。农业项目多数为农、林、牧、渔业产业经营中实际应用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如2011年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目的是建设一批农林种苗花卉农业、稻米加工、天然蜂业中蜂健康养殖、水产罗非鱼加工、宝桑园果蔬汁饮料、水稻育种技术、百得佳有机先米国资源精深加工、春麟化工磷肥、微补植物营养、鸿威农渔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一大批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加速以企业为创新中心的建设开发,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农业科技项目具有成熟期长、社会影响深远的特点。
农业领域的种植、养殖、加工至少需要1年以上时间,而林业产品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农业科技项目带来的效益不止是经济效益,更多的是社会效益。农业项目对当地社会生活、经济环境及自然环境的影响都是深远和长期的,其社会影响可能远远大于所带来的经济效果,包括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业增收、辐射带动农户致富、培训农民技术进步、调整当地的产业结构、节能减排、促进生态平衡、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
(四)农业科技项目的社会效果很难量化。
除大多数的经济效果可以量化外,农业科技项目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很多是属于较难量化的,以货币计量或者实物计量都艰难。正因为农业项目的社会影响较之经济效益突出,而社会效益的难以量化特征导致我们很难去对农业科技项目进行社会效益评价。现今,人们对科技项目的社会效益都不是十分重视,要么将之附属在经济效益评价,或借用对工业项目的社会评价方法来套用在农业科技项目上,是不符合农业科技项目的发展规律的。
二、农业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设计
考虑到农业科技项目的上述特点,对农业科技项目的评价就不能只简单停留在经济评价这个层面,还应该深入研究其社会评价方法。农业科技项目的评价应包括两方面:经济评价和社会评价。
(一)经济评价。
经济评价包括对财务支出合理合法性的评价和经济指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1、财务支出的合理合法性。
根据项目结题验收时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和其他财务资料,与项目合同预算科目进行对照,逐一审核其合理合法性。第一,审核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数据的正确性。是否有承担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与所附的数据、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或因项目负责人缺乏财务知识,或审计人员原因导致的审计报告中项目经费科目与合同书科目不相符等情况。第二,审核承担单位提交的附件的真实性与合法合规性。所附的附件至少应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出具并加盖财务印章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及项目专项经费明细账。明细账包括专项经费明细账和配套经费明细账。并据以核实科技经费是否专款专用等;(2)项目合作单位出具并加盖财务印章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及项目明细账。明细账也包括两部分:专项经费明细账和配套经费明细账;(3)大额支出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关于大额支出的衡量,没有统一的标准,应根据项目经费额度的大小来确定。第三,核对项目的预算支出与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相符,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变更合同支出必须经科技部门批准方可变更的,要查实其是否履行手续及手续的完备性。国家没有规定的,凡实际支出与合同预算科目差距较大的,应有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具体说明,并分析其合理性。第四,检查政府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核查项目的专项经费的使用率、检查配套资金的到位率以及是否存在虚报配套资金等。
2、经济指标的完成程度。
核对经济指标时,考虑到农业科技项目的应用性较强,应核对是否有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反映其经济指标完成与否的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应用单位的证明、合作企业的财务报表等。
(二)社会评价。
对科技项目做社会评价是分析项目的实施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力。农业科技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应从以下方面来分析:
1、项目的实施对国家或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第一,评价项目对国家或地方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分析项目是否完成合同书的要求,包括出版的与项目相关的专著、科研论文、获得的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研制成果的应用情况如生产效率的提高程度、科技成果应用的转化率等,以及项目的成功程度。第二,如果属于基础研究的农业科技项目,即使没有相关的应用效应,也应当视作项目所从事的工作是其他技术发明的后盾,而具有非常重大的社会意义。第三,关于科技服务类的农业项目,评价项目的实施对当地关键生产活动的重要性。农业科技攻关取得的创新成果,只有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才能实现其最终价值。对广东省农业科技下乡活动计划,要依据项目所派出的农业科技专家、免费为农民群众发放的科技资料和技术资料、赠送或者以优惠价格向农民销售水稻、蔬菜、玉米等种子,赠送肥料、农药,受益农民等情况来评价。对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要依据派出的省农业科技特派员数量,这些特派员在各村镇、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点开展的“点对点”技术服务工作来判断,包括:举办技术培训专场、发放技术资料等。
2、项目的实施对国家或地方其他社会目标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分析项目的实施对社会环境的其他影响,如带动社会就业、收益分配效益、节约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等。比如,对广东省森林生态建设网络项目进行社会评价,要通过分析项目对定位站的建设,逐步开展不同森林类型的生态效益建设的研究,对促进森林小气候、森林土壤、森林水文、森林部落、生物多样性、森林健康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和影响,这些影响往往是长期而深远的。再如,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推进的现代渔业建设,极大地推进了现代渔业产业发展。广州、梅州、深圳、佛山等地所发展的集垂钓、美食、娱乐、度假、旅游、商务于一体的高层次休闲渔业,每年观赏鱼产值10亿元,占全国的60%,该项目所促动的配套渔具产业也迅猛发展起来,有200多家渔具生产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国的60%以上。广州、东莞、中山等地已成为观赏鱼养殖集散地,产品远销港澳台、东南亚等地。对农业科技项目的社会影响力的评价往往需要大量的定性分析。
三、案例解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课题名称为“水产安全生产的综合示范”,承担单位略,项目执行期间为2006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该课题研究内容为:在广东、湖北两省,围绕水产安全生产的综合示范开展重要鱼虾质量安全健康养殖技术研究与集成、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监控技术研究与集成、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机制和模式、重要鱼虾健康食品安全养殖示范与推广研究。
(二)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关键词:农业科技 推广体系 现状 基本措施
一、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
1.美国
位于北美洲的美国是世界各国中农业现代化的最高水平代表之一,经过长期的发展,现代农业已成为美国最有竞争力的产业之一。早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强调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是提高农业科技和教育的投入,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不断推进科技创新的源动力。经过长期的发展,现代农业已成为美国最有竞争力的产业之一。在一系列政策的指导下,美国开始了步入农业现代化的进程。[1]
通过了许许多多的农业发展和支持政策,包括补贴政策、农业保险、农业教育科研投入政策、农业科技推广政策、法律法规建设等。这种农业科技体制对生产力的迅速进步以及农业科技进步,乃至当地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
2.日本
日本的土地资源贫乏,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2%左右。因此,日本十分重视本土农业科技的推广,尤为重视的是农业科技在农业中发挥的巨大的的作用。日本对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视表现在诸多方面,而最主要的三个方面即是农业科技教育、农业科研体系和农业科技体系推广。一是农业科技教育体系。作为实现农业科技教育现代化的主体,日本十分重视培养多种形式的实用型农业科技人才和营农劳动者。二是农业科研体系。日本对农业科研也相当的重视,农业科研工作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三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日本除了重视农业科技教育和农业科研体系的建立,也十分重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农业科研成果出现之后要推广到农民手中,才能得到实践和运用。另一方面日本政府从法律、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
3.法国
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农业科技在法国迅速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国政府高度认识到了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性。早在1960年8月2日公布的《农业指导法案》中就提出:“依靠发展和普及技术进步成果提高农业生产率”。目前,法国已建成了完整的农业科研体系和健全的推广体系,成为世界第二大农业和食品出口国。法国农业科技进步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法国建立了以国家农业研究院(INRA)为主体的公、私立科研机构,并不断注重农业科技研究投入的增强和科研效益的提升。二是自1959年颁布了《农业推广》,法国政府先后设立“全国农业进步基金”、“全国农业推广和进步理事会”等机构,形成由各级政府、农业行业组织和工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农业技术推广和普及网络。三为了促进农业科技的有效转化,法国政府积极推进“农民高学历”计划,规定只有具有高中二年以上学历“农业教师证书”持有者,或通过农业职业技术会考的学生,才有资格独立经营农场。
4.国内相关情况
随着经济全球化格局的形成以及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业科技进步及其推广已成为全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力量。我国从20世纪30年代才开始出现了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推广理论与方法研究。我国的产学研结合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1958年明确提出了“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并逐渐形成了“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指导思想。目前农业科技进步与文化、哲学相结合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有物质科技的,政治制度的,劳动力素质的,自然生态的,社会心理的,其视角多注重的是某一方面。
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基本形态
1.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功效
不同于一些西方国家,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被用来处理调合国家与基本农业从业者之间的宏观利益与微观利益的关系,更是用来处理农业上方方面面的的近期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那些散户及无组织的的农技从业者提供低偿甚至无偿的基础业务服务。这种吐光体系的终极目标就是我国基本传统农业科技进步以及基本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最终保证我国长久的农业安全和当前社会的持久稳定。由此可知,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仅仅是科技进步成果在新型农业上的应用,还应当是以服务于广大农业从事着,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
2.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特征及其模式
纵览世界各地各国的传统及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基本都离不开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模式,在我国,国家建立了为数众多的政府农业科技推广机构,通过行政机关的推动,辅之以教育及科研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农业科技推广。在民间,各种推广服务机构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近年来,大量的商业化开发推广机构也开始加入了这个行列。[2]
目前已由国家授权科技部在我国国内全面推广的,浙江衢州市于九八年年底针对广大农业从业者对新兴科学技术及信息应用等多方面的需求而率先推行的“110”模式(即110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其主要功效是依托市、乡、村建立新型的农业科技110服务中心,形成省、市县(区)、乡镇三级,纵向连通、横向协调的农技服务网络。经由互联网电子讯号传播、基础通信视讯、服务到家等多样化的方式,为当地特有农业生产工作提供多种多样的有效科技指导和完善的业务服务。
1997年,国家首次在多地开始建设国家级高效农业示范园。这些新兴的示范园以我国高科技为主要动力,依照我国现行市场情况为指导,以政府宏观指导、企业负责运作、中介全力参与、增大农民收益为原则,通过符合当地经济交通运输等情况的各种行之有效的运行模式,在我国经济发达,科技力量集中的沿海及大城市纷纷建立。这些示范园集中投入开发我国的一些高新技术成果,通过反复的实验及研究,使我国的这些仅仅存在于理论上的研究成果通通转化为了可以在实际中使用的农业科学技术,使当地农业与我国的市场成功对接。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企业、农民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一世纪初期,一种新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出现了。我国黑龙江省农科院优势整合了农技科研所、各类农业院校、农业科技推广部门、推广型企业以及广大农户的作用,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共建,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实施了农业基础技术培训、农科示范园、农科专家大院和农科信息这四个耗资巨大的工程。这就是科研院所与县推广中心联合推广——黑龙江农科院院县共建模式。
1978年,河北省科委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做出了开发治理太行山区的决定,设立了“河北省太行山区综合开发研究”课题。河北农业大学怀着对老区人名的深厚感情,制定了“治山先治穷,治穷先治愚,治愚先育人,育人先育带头人”的方针。国家科委对这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总结试区经验的基础上,1981年设立了我国第一个山区科技攻关项目,这一新路子被国家科委誉为“太行山道路”。[3]
3.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发展思路
通过阅读大量国外有关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文献资料并且借鉴国内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再结合我国现有的国情与未来发展的特殊需求,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在当前的国情和特殊的经济背景下,我国应选择以政府投资、宏观调控为主体,以具有各地特色的项目带动为基本手段,以已经成功或者初见成效的示范企业为旗帜,以当前国内蓬勃发展的农业科技市场为枢纽,以当地科研院所为依托的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的道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发展可以考虑到以下这些方面。[4]
第一,加强政府等职权部门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广、各类农业技术协会、各种盈利性商企业组织是我国目前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的三种主要形式。三种形式分工不同、力度不一。但是政府在其中占据着主导地位。第二,保证农业科技推广发展的关键是推广从业人员的基本保障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加快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示范基地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带动大范围的发展以及通过实践提供成熟可用的模式经验和技术,这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措施。 第四,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推广也需要分清主次、重点。如何能从每年出现的浩如烟海的各种新兴科技成果中挑选出对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更为有利的部分,已经成为了近年来的新课题。[5]
三、加快我国特有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发展的基本手段
1.完善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要想打破我国现行的农科管理体制去建立新型的健全的创新体制,就必须要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创新运行机制。产学研的结合要求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方面高效互动,群体攻关,分工协作,把工作指向一个共同目标。
(1)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创新运行机制,是促进农业科技高速发展的的最佳途径,也是构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柱。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首先是要通过加紧培养农业科技的带头人和旗帜性人物,培养农村基础市场的龙头企业和个体,逐步建立起以个人及私人企业为基础的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另一方面,发挥现有各大高校和农业科研部门的发动机作用,构建以各大高校和农业科研部门作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在构建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科创新平台的过程中,要将各大专院校以及科研部门的优势地位给予充分的重视,加大对他们的扶植力度。
(2)制定鼓励科技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配套政策,鼓励各部门和各农村企业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协作。支持企业与各大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互惠的关系,鼓励各种科研机构和学校的研究设施向社会开放。建立相关针对农业科技的承包、推广以及效益评价等评估机制,科研单位要对项目组进行动态管理,要大力推行科技成果的保护和奖励。
(3)进一步建设好农副产品成果的转化平台。农业科技推广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就是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平台,从目前来看,在当前的中国,推广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是各种形式的农业推广部门,从目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已经明显满足不了当代农业以及广大农业从业者的需求,在目前的农村建设中,要结合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基层农村科技推广体系的推动与改革,以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机构为主导,建立以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为支撑的农产品成果转化平台,尝试在农村建立各种相关的农业技术协会,对农产品成果的转化进行指导、跟踪,探索培养出适合农村科技服务的中介机构和组织,由此来完善农产品成果的转化和推广体系。
2.对高素质创新科技人才的培养
我国想要培养素质极高的科技创新人才,就一定要对于骨干技术力量要有针对性的展开培训,同时要将素质培养与技术引进相结合,两者相辅相成,以此促进科技人员的专职化和素质的最优化;同时也可采用集中培训、引进师资力量、借鉴好的做法等形式,对团队成员进行科技素质的全方位锻炼,以全面提高科技素质,提高对新技术和新知识的接受能力。具体措施有以下两点,第一,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重视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于创新团队所承担的科技攻关项目以及产业化项目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以造就出一批具有很强创新能力的高水平科技带头人。对于科研人员的岗位聘用,要实行公开招聘的制度,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同时要对现有的岗位职责进行改革,允许各个科研单位内部自行按照业绩和岗位职责,自主制定分配原则,完善各种农业科研机构的创新体制。第二,大力挖掘农村人才,进行分级和分层培养,为农民专家的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6]
四、总结
农业科技推广是促进农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是加快农民持续增收的根本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我国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应看到,在新的发展阶段和国际国内形势下,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农业生产效率偏低,农产品市场竞争不高;农村耕地资源减少,污染和水土流失严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种粮积极性还不高。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出路就是要加快建设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加快建设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步伐,必须要围绕我国当代农业发展的目标,紧跟农业发达国家现有的农业科技发展的脚步,要明确科技推广才是科技发展的核心,明确创新思路,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的的投入和管理,为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Derek Byerlee. National Agricultural Research Systems: Recent Developments and Key Challenges [M].The interim Science Council of the CGIAR, 2000.
[2]宜宾科技[J].2009(3):9—13.
[3]李新彦,江山.教育创新拓宽“太行山道路”[N].人民日报,2002-10-15:1-4.
[4]海城市农业科技推广现状与发展思路.中国论文下载中心-农林学类论文[DB/OL]http://.2012-07-03(3).
[5]刘春芳,王济民,梁辛.中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主要模式评价[J].经济研究导刊,2009(10):27—29.
[6]郑洁.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研究[J].河北农业科学,2010(10):136—137.
作者简介:
汪龙(1989-),男,合肥工业大学学院硕士在读,科技哲学专业,研究方向: 高新产业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