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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经济论文

时间:2023-01-16 06:14:54

导语:在贸易经济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贸易经济论文

第1篇

1.户籍管理信息化的目的

面对每年巨大的工作量,提高办公效率是户籍管理者不得不采取的措施。信息化是户籍管理工作的革命性变革。户籍管理信息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简化了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了学生办理户籍业务的时间。一方面,从师生角度来看,缩短了业务办理等待时间;另一方面’对于户籍管理者而言,按照每天接待200名学生来计算,一天可以节省4小时,减少了冗余动作。

2.户籍管理信息化的数据流

户籍管理信息化的数据流从新生入学起,即开始建立,直至学生毕业离校户口迁出。新生入学前,进行基本数据准备。学生开学报到前,在户籍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迁移户口或者放弃迁移户口。迁移户口的新生自助填写一些内容信息,包括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原住址”等。新生自助填写的信息经过保卫处核定后,生成正式的在校生数据库。在校生能够办理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补办身份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业务。毕业生能够在户籍管理系统中办理户口暂存和户口迁出。教职工数据流与学生完全相同’使用相同的数据结构。

3.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功能模块

户籍管理信息系统分为PC端和移动端两大平台。经过调研,学校99%的学生使用微信。因此,微信平台作为户籍管理信息化的重中之重进行开发推广微信平台分为新生、在校生、毕业生三个基本模块。第一’新生模块。新生在报到前,户籍管理系统中已经存在学生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号等。新生只要有微信,通过身份证号和学号即可实现微信号与户籍管理系统的绑定。新生在绑定微信号后,如果学生自动放弃迁移户口,签订放弃协议。如果迁入户口,学生自助输入“户口迁移证”上的相关信息,包括“出生地”“籍贯”“原住址”等内容。第二,在校生模块。保卫处在核准新生自助上传的信息后,生成在校生数据库。在校生可以通过微信平台,预约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补办身份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业务,预约成功后,会返回微信通知。此外,微信平台还具有提醒功能、黑名单功能。例如:学生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时间默认为8天,还有1天到期时,平台会自动发送微信通知。学生超期归还常住卡,则自动拉入黑名单,同时也会发送微信通知。拉入黑名单后,学生用户则不能在微信平台预约办理任何业务,直至管理员在后台解锁。未将户口迁入的非京籍学生也可以在微信平台预约办理暂住证等业务。第三,毕业生模块。由于北京市留京指标的特殊性,北京市教委制作留京报到证、北京市人社局下达留京接收函的时间节点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因此,并不是所有学生都能在毕业时将户口迁出,大部分学生是要申请户口暂存学校,等待单位下达留京指标或者再寻找能够解决北京户口的工作机会。学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方便,允许户口暂存学校半年。申请暂存户口的学生要在微信平台申请,但如果毕业前确定户口迁移方向,那么,毕业生就可以在微信平台直接申请将户口迁出。

二、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启示

从学校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工作实践来看,从提出信息化构想和设计方案,到信息化落实历经三年多时间,有以下几点启示:

1.资金保降是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关键户籍管理信息化的最大难点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资金问题。资金不到位,再好的构想和设计都是一纸空谈。因此,没有领导层对信息化的大力支持,户籍管理信息化是不能实现的。

2.信息化创新思维是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原动力户籍管理者的信息化创新思维,是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原动力。如果户籍管理者本身没有信息化创新思维,那么,户籍管理信息化便失去了原始动力。只有户籍管理者本身不断用信息化创新思维来考虑工作实际问题,户籍管理信息化才能取得进展。

3.流程再造是户籍管理信息化的基础信息化不是灵丹妙药,必须依托网下工作流程再造。一是要工作任务分解,面向全校的户籍管理工作要分解到学院,尤其批量办理新生和毕业生户籍业务时,如果不这样,即便是信息化也不能产生高效率。二是要简化工作流程,信息化在使用流程上必须简单、简洁,减少设计层级,否则,信息化反倒是使用起来效率很低。

4.用户体验是户藉管理信息化的核心信息化绝不可图新鲜、赶时髦,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一定要站在师生用户角度去考虑户籍信息化系统方便不方便,实用不实用。此外,还要从户籍管理者角度设计简单易用的管理后台。

第2篇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中国外贸规模的扩大有着很重要的推进作用。在跨境贸易中,企业才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体,也是最大的收益者。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我国外贸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有利于企业有效的规避汇率风险。美欧日等境外企业和我国境内企业之间的贸易,通常是以它们的本国货币进行计价结算,这样由此带来的美元、欧元和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风险通常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如果能以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则境内企业可以避免承受这类汇率风险。从而当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时,我国和周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的企业所承受的外币汇率风险即可部分消除。

(2)有助于企业营运成果清晰化。当我国进行贸易结算时,通常其经营成果较为透明,表现为进口企业的成本和出口企业的收益能够较为清晰的固定下来,这样就有利于企业进行财务核算。

(3)人民币结算节省了企业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费用。当企业在贸易中以非本币进行结算时,通常为规避汇率风险而委托银行进行衍生产品交易,从中资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的收费标准来看,买入三个月的美元按交易金额的2.5,卖出三个月的美元按交易金额的5收取费用。而一般的外资银行这项交易的收费标准则普遍高于中资银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企业进行国际结算主要使用美元欧元和日元等国际货币,因此为控制汇率风险承担了大量的外币衍生产品的交易费用,从而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削弱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若采用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我国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所承担的衍生交易费用即可大幅降低。

(4)人民币结算节省了企业两次汇兑所引起的部分汇兑成本。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与我国之间的贸易大都采用美元结算,而其国内又不能进行美元流通,这样结算通常要经过本币-美元-本币的两次兑换,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的内部交易的贸易之中。若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的话,则可减少其中一次兑换并节省有关费用。

(5)跨境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可以加快结算速度,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一次汇兑本身就减少了资金流动的相关环节,简化了结算过程,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由于不需要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企业可以减少相应的人力资源投入和相关资金投入,这也有利于企业加快运转速度。

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人民币用于跨境结算带来了机遇,但是挑战与机遇并存。人民币结算也可能会引起境外债权债务关系,外汇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在人民币境外债权债务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会形成外国企业持有人民币的现象,由此可能引发诸多问题。在外汇管理方面,人民币用于跨境结算可能会使当前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出现一系列的操作性困难。

我们不难看出,人民币结算试点,其作用也不可高估。当前人民币贸易结算规模的稳定和扩大尚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

(1)人民币结算尚处于试点阶段,是否扩大到香港和东盟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还要根据试点的效果来稳步推进。

(2)即使人民币结算扩大到其他国家,其使用规模既受限于这些国家所持有的人民币规模,又受限于境外客户使用人民币的意愿。此外,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情况下,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的水平主要还是取决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市场复苏,从这一角度分析,人民币结算对出口的直接刺激作用仍有待观察。

首先,建立成熟的金融市场。我国目前缺乏成熟的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成熟的人民币远期汇率市场以及对外国投资者开放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市场。只有建立了成熟的金融市场才能提供更多的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稳定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

第3篇

关键词出口贸易总体战略战略地位商品结构市场选择

1对外贸易的总体战略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按商品和劳务流向不同可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不同国家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国内外的客观环境条件,对国际贸易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手段,特别是对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或鼓励或抑制的不同政策,都制订有各自的战略规划,以作为本国对外贸易总的指导思想,即称对外贸易的总体战略。

西方经济学家和一些国际组织,把近几十年来亚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对外贸易总体战略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进口替代型战略。最早实施这种战略的是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该战略主要是高筑贸易壁垒,限制进口,通过建立和发展本国的民族工业替代工业制品的进口,减少对国外经济的依赖,保护和扶植民族的幼稚工业。为了解决本国工业发展进口机械设备所需外汇,也出口一定数量的资源型产品和初级产品。

二是出口导向型战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等实施的是这种战略。该战略与进口替代型正好相反,主张大力发展外向型的加工业,扩大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这些国家把国际市场作为本国经济的活动中心,把制成品出口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其主要措施是鼓励出口贸易的同时,也大量引进外资、技术、进口原料,以弥补内资金和原材料的严重不足。

三是混合型战略。该战略是上述两种战略的结合,把进口贸易与出口贸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既不过分限制进口,也不过分鼓励出口。印度在20世纪70年代一度采取过这种战略。

以上三种战略的共同地方是都包含有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进口替代型把保护、限制进口作为战略重点,出口导向型把鼓励出口作为战略核心,混合型二者兼顾,视为同等重要。

我国过去几十年实行的究竟是何种对外贸易战略,从来没有过统一的认识和非常明确的定位。改革开放前谈不上贸易战略这个概念,当时按实际做法是在过分强调自力更生思想的指导下,基本上采取了闭关锁国及几乎封闭式的进口替代型。至于市场的选择,更是反复多变、忽而是“东方”,忽而是“西方”,忽而又四面撒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国际间的经贸联系日益加强,对外贸易不断扩大,但外贸战略仍然摇摆不定。大体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前基本上实行的是类似进口替代型与出口导向型相结合的混合战略;1994年以后,由外经贸部提出了以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商品、资金、劳务合作与交流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协调发展的“大经贸”战略。这实际是一种内容复杂、实施困难、含糊不清的战略。加入WTO以后,我国的对外贸易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但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总体战略。最后在争论无果的情况下,又提出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选择可持续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比较自由的,配以适当保护的综合战略”和有管理的可调节的自由贸易政策。这更是一种没有具体战略的战略。

2外贸总体战略中出口贸易的战略地位

尽管我国的对外贸易,在过去甚至今后的战略选择问题,总是没有形成过完全统一的认识,但有一点是大家都无可争辩的,这就是出口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战略中始终处于主导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关键所在,更关系到我国对外开放的前途问题。实践证明,正是这些年我国坚持了以出口贸易为先导,才以此带动了进口贸易,推动了对外开放,促进了国民经济增长,主要表现在:

(1)从外贸依存度方面,出口依存度始终高于进口依存度。从1990~2005年的16年间,出口贸易依存度有15个年份高于进口依存度,16年中出口依存度平均为20%以上,最高年超过3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GDP的20%以上来自出口贸易。

(2)从外贸贡献度方面,出口贸易是国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的增长,必然会带动国民收入的增长。根据林毅夫等学者的测算,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外贸出口每增10.0%,基本上能拉动GDP增长1.0%。而进口贸易,由于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国内市场一直处于供给过剩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对经济增长不仅没有贡献,而且体现为漏损,二者呈负相关,进口每增长10.0%GDP增长为负0.56%。由此可知,我国目前的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四位,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功不可没。出口贸易已成为与投资,消费一起拉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尤其在目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出口这驾马车显得更有活力。出口的增长还会刺激消费增加和投资扩大,对后两驾马车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

(3)出口贸易是我国换取外汇的重要来源。从1978~2005年我国年出口贸易额由97.5亿美元增长到7620亿美元,增长了78倍;1991~2005年的15年间,除1993年贸易呈逆差外,有14年都是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其中2005年顺差超千亿美元。多年的贸易顺差为我国换取了大量的外汇,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出口的迅速增长,同时也带动了进口的增长。进口额由1978年的108.8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6601.2亿美元,增长了约61倍。

出口贸易能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战略重点,并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如此重要的作用,是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首先,出口贸易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实行对外开放,就要大力发展外经贸事业,就要大规模地引进技术设备、利用外资、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等,所有这一些都需要出口贸易换取的外汇提供资金保证。其次是我国产业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一方面因为发展出口贸易必须积极发展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这对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出口贸易也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所需资金创造条件。第三,我国具有发展出口贸易的比较优势。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成本优势,稀有金属、煤炭等的矿产资源优势,机电等制成品的工业基础、生产规模和成熟的国际市场优势,新开发生产的高科技产品优势等都比较明显。

3出口贸易的商品结构的战略选择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贸易的物质商品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发生了两个明显的转变:一是由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出口商品是以食品、土特产品、矿物燃料产品等为主,工业制成品不占主要地位。到80年代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05年初级产品的出口仅占全部出口产品的7.9%,工业制成品已占到92.1%。二是工业制成品中由粗加工型为主向精加工型为主的转变。过去我国出口的工业制成品多属于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近年来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逐渐增多。目前我国出口的几大类产品中,高科技产品仅次于机电、轻纺排在第三位,而且还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但是目前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总体上讲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轻纺产品中的绝大部分和机电产品中的相当一部分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不仅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上不去,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我国国内原材料价格、劳动工资的上升,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也正在减弱。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较少,市场竞争力不强。贴牌产品虽然市场看好,但我国付出的成本代价太高。

鉴于目前的现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笔者认为应根据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和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向,坚持走以轻纺类产品为基础,以机电类产品为重点,以高新科技产品为发展目标的出口战略,其内容如下:

第4篇

(一)商品贸易品种格局改变传统能源如化石资源性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出现下滑趋势,新能源的比重逐步上升。在国际贸易中,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高排放、高污染商品的进出口量将减少,对低碳商品的需求将稳步上升。

(二)地区贸易格局变化对低碳经济发展较快的发达国家来说,由于他们对于低碳技术、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具备较大的技术优势,使得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中处于地位优势。而对于低碳经济发展较慢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将会处于被动的位置,可能会接受强制的减排义务,使商品流通受到限制。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寻求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开发低碳技术,但低碳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挑战大于机遇。

(三)国际贸易规则的调整全球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本质上反映了国际政治与经济利益的对抗,这必将会对国际贸易规则带来新的改变。掌握着先进能源技术的发达国家势必会通过各种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进一步的开发利用低碳能源技术,在其内部形成完整的低碳经济共同体。这样就使得发达国家把经济体联系起来,把有利于本国的贸易政策、制度延伸到发展中国家,改变国际贸易规则。对于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将包括:国际贸易规则制度的领域不断拓宽;发达国家以低碳经济为标准,减少自由贸易供给;发达国家加快把贸易与环境的挂钩,环境保护成为国际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四)发展中国家贸易发展模式的调整二氧化碳的排放导致气候在全球范围内有所变化,而由于能源效率的不同,不同国家在同一产品的生产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各不相同。由于发达国家技术的先进、能源利用效率的高效,而发展中国家技术的落后、新能源开发的缓慢,导致生产同一产品时,发展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于发达国家。因此,低碳经济的出现将影响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式,既“低收入国家生产,高收入国家消费“。发达国家积极向全球输出低碳技术和管理模式,创造新的市场,积极开拓低碳输出市场,这就给发展国家造成减排压力。发达国家是发展国家主要的外贸市场,发达国家的低碳发展战略将对整个国际贸易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在自我转变发展方式的同时,间接地通过贸易、投机等影响了发展国家的贸易发展方式和经济增长。

(五)国际贸易服务体系的拓展低碳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碳金融的发展。碳金融包括整个与碳有关的金融交易活动和金融制度规范。碳金融的服务目的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将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碳金融经济活动的进行,需要更加有效的排碳技术、资源分配作为支撑。在低碳经济环境下,碳金融拓宽,进一步拓展了国际贸易服务体系的内容和内涵。因此,在低碳经济背景下,要想获得更具优势的竞争位置,需要在碳金融方面投入更多关注,更加全面的认识目前的国际贸易服务体系,抓住机遇,寻求更优的发展。

二、低碳经济环境下我国贸易发展战略

(一)推动技术创新,发展低碳经济低碳技术的创新主要开发利用新能源,改进排碳技术,以低碳为标准推动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节能减排,推动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从目前中国低碳技术应用方面看,中国应更加关注实际,推动低碳技术的创新开发,关注新能源的利用,包括太阳能的利用、风能、核能、氢能源的利用等。在实施低碳技术创新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优势科技力量、培养新兴科技人才。同时,我国应加大与其他国家相关领域的合作、引进学习最新的低碳技术,开发利用新技术,实现能源的最大化利用,环境污染气体排放的最小化,改善气候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的统一协调发展。

(二)转变出口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中国是世界贸易大国,但在国际贸易中,所谓“大“仅仅是从贸易总量上界定的,在中国的商品结构上,我国更多的是以资源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商品技术的出口相对较低。一些高技术出口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出口就更少了。因此,要提升我国国际贸易实力,必须不断的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推动低碳产业的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出一条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道路。同时,需要政府加大对低碳生产企业的扶持,使企业在良好的条件下发展低碳经济,使低碳发展理念在社会和企业中传播,进而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改造与优化。

(三)熟悉国际贸易法规,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的规则发生一些改变,这就要求我国应当熟悉与低碳经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贸易规则、国际法律、公约等。我国应充分掌握多个多边保护公约和协定,各国的贸易政策、WTO协议文件等。熟悉这些约束性规则性,有助于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客观公平地维护我方利益,在与发达国家的经济贸易中增加谈判筹码。同时,还应完善环境立法,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生产、贸易的可持续实施。

三、结语

第5篇

一、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发展问题

1.技术性贸易壁垒.欧盟各国经济、技术实力普遍较强,因而欧盟国家是最先意识并研究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以下简称TBT)的国家,同时也是设置TBT最严重的国家。调查表明TBT已成为阻碍我国出口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首要的非关税壁垒。 歧视性的反倾销政策。欧盟是最早发起对华反倾销的地区,也是外国对我国实施反倾销案诉讼最多的国家。截止2003年底,欧盟已发动98起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申诉。进入2004年,这一势头有增无减,年度立案数量大幅度增加到9起,涉及产品包括手动叉车、铸铁井盖、碳酸钡、聚酯长纤维面料、三氯异氰尿酸、镁砖、不锈钢紧固件、颗粒状聚四氟乙烯树脂、酒石酸等,这些产品均属中国出口欧盟的重要产品。 取消普惠制待遇。从1995年开始,欧盟分两阶段(19951998年和19982004年)逐渐了削减对中国产品的普惠制待遇。一些产品从2003年11月1日起,在原优惠安排的基础上,削减50%的优惠幅度,并从2004年5月1日起,取消了全部优惠安排。这意味着大量的中国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关税的大幅度提高,必将影响中国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影响中国多欧盟出口贸易的发展

二.对策

从目前来看,美国、欧洲和日本经济的衰退已成定局,依赖国外经济的出口和投资则会出现滑落,那么扩大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首选。首先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网络,让城乡居民拥有同等的养老保障,这样可以将城乡居民的储蓄转化为消费;其次,开拓农村市场,进而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当然这是一个长期收效的过程;最后,加大农村、城镇、小城市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开发西部的力度,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平衡中国地域的经济发展。 提供政府信用担保,协助出口企业融资。

第6篇

反垄断法创立于美国,为确保经济民主性以及公平自由性,反对经济专职以及限制性竞争的一类有效经济宪法。当前,国际领域中较多国家均设置了反垄断法,虽不同国家执法体制包含区别,然而大多数均表现为三个共同方面。即杜绝限制性协议,严谨随意混乱应用支配地位优势的行为,管控集中以及购并。实施反垄断法对于保护良性竞争极为有利,可确保市场竞争的良好持续性,维护正常秩序。由发达地区国家反垄断法立法实践不难看出,其已成为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中有效保护国内市场的核心方式。只有营造正常规范的市场秩序方能确保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健康繁荣。由垄断导致的不当竞争,会对广大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形成严重损害,同时会对市场的正常发展秩序形成负面影响。通过反垄断法可对该类行为实施有效的管制,并可预防跨国企业非法垄断的野心,确保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以及有序规范的竞争环境。反垄断法可良好的抑制外国企业商品在我国本土市场中形成的垄断竞争,对于跨国企业从事的经营贸易活动将形成进一步的规范与制约。实施反垄断法利用市场份额的有关标准明确商品在本国经济市场之中的支配地位。倘若企业通过支配地位从事限制竞争,也就触犯了反垄断制度。针对随意乱用支配地位对市场竞争形成限制的做法应进行管制,进而确保国内市场的稳定繁荣,保护消费者核心权益。

二、国际经济贸易中反垄断法核心作用

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令跨国企业面临了越发激烈的竞争,一旦一个企业在一个方向上投资获得成功,则他类企业会争先恐后的抢占市场,赢取利润。为有效的获取优势,跨国企业集团会通过更多样丰富的手段应对,例如跨国兼并。2008年,跨国企业合并便占据了总体成交量的约百分之三十。倘若跨国企业通过直接投资进驻到本土市场中,对其原本市场竞争秩序形成了破坏影响,便需要反垄断法进行必要的干预。国际交往过程中,基于知识产权形成的垄断则属于一个反垄断法的例外,然而如果随意应用垄断特权,仍旧需要接受反垄断法的制裁。

当前经济环境下,开展的国际经济贸易活动更加多样,频率更加快速,实施反垄断法在确保国家内部经济利益的基础上,也会在国际经济贸易进程中产生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国际经济贸易包含较多的私人经济发展主体的限制竞争事项,例如进行销售市场的分割,随意使用市场支配优势地位,进而对国家本土市场的发展竞争秩序将形成不良影响。不同国家由维护自我经济利益的视角入手,通过反垄断法可针对私人之中的限制竞争事项做合理的调节,进而降低并规范整体领域中的垄断行为。还可有效的确保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公平良性竞争以及自由发展。例如,2004年对微软公司捆绑销售软件视窗系统的经营行为,欧盟委员会最终裁定为垄断行为,对其实施反垄断制裁,该有效措施对确保国际市场领域之中的公平合理竞争发挥了重要意义。

另外,国际经济贸易发展进程中,某一类活动通常涉及到较多国家地区的利益。有关国家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会采用反垄断法,做好限制竞争的有效管制。同样的,对方国家如果由自身利益入手,则会形成截然相反的结论。对相同行为事项积极的支持并鼓励。例如,国际贸易市场中,出口方为了获取较高利润效益,会提升出口产品价格,该类行为令商品价格大大增加,会令出口方赢得更多经济利益,因而势必出口国给予极大的鼓励以及支持。相应的,该类行为却对进口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形成了损害,对进口国家来讲,则为反竞争行为。该类经济关系模式下,不同国家出于对本土经济发展、政治文化建设的思考,则会编制差异化的反垄断法。国际贸易中应用不一致的经济标准,会令其欠缺可靠稳定的法律机制保障,进而在违规以及合理规范间无法清晰的划分界限,较易令国际竞争发展关系陷入混乱的局面,还有可能引发违法事件,对国际贸易的有序规范运行形成了负面影响。

再者,国家制定的反垄断法应用范畴不应局限在内部企业呈现的反竞争行为,针对外国企业也应做好制约管理,探寻反垄断法更大的规范性,令国内以及国外企业置于公平的法律地位之上,进而良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三、结语

第7篇

[论文摘要]打造专业特色是高校取得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本文阐述了对专业特色的理解,认为专业特色建设要在合理定位前提下配置教育资源,软硬件并重。

十一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迎来了新的机遇和发展阶段,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育特色成为高校的共识。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个较“老”专业,要办出特色确实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如何确立竞争优势,形成特色是摆在所有同仁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育现状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可以说是个老牌专业,其前身叫“国际贸易”,1998年国家教育部调整新的专业目录,将国际贸易专业更名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上世纪末,伴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入世预期带来的外贸人才需求增加,该专业经历了史无前例的规模扩充。许多高校在这个时期纷纷增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招生人数的大量增加,保守估计,目前该专业每年培养毕业生人数超过3万名。

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我们长期调查发现两个现象:一是很多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毕业生并未从事国际贸易方面的工作;二是尽管就业难,可是那些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仍能较顺利地找到工作。这些现象说明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专业培养与社会需求有矛盾,二是人才培养的整体素质仍需提高。从学科大类划分,国际经济与贸易属于经济学,其课程体系与师资队伍重点突出经济学,而管理与法律比较薄弱或不被重视。专业口径过窄,制约了人才培养的规格,学生个性不能被充分张扬,造成人才“克隆”。另外,扩招也导致了教育资源无法及时跟进,也容易造成培养质量下滑。

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建立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制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压力迫使许多招生单位重新审视自身实力,努力发挥特长,以差异化竞争策略重塑专业特色,从而能够赢得生存与发展空间。

二、对专业特色建设的理解及误区

什么是办学特色?目前我们能在教育部2004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当中找到解释:“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该方案将特色列为评估一级指标来考察。特色可体现在不同方面:如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办学思路;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教育模式、人才特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方面。从这个解释来看,“特色”应具备三个必要条件:一是长期积淀出来的稳定的东西;二是要对提高教学质量发挥重要作用;三是特色要被社会认可。特色可不拘泥于形式,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的教学要素,都应属于特色范畴。专业特色是学校特色的一部分,与特色的性质一样,专业特色也是多维的,只要在某一方面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就应被视为专业特色。

根据各自优势确定专业发展方向的思路是正确的,特色是可能总结提炼,并能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强化,管理者可以集中资源促成特色鲜明化和更有社会影响力。但是,在认识和具体做法上存在一些偏差,片面地追求专业差异有可能导致相反的效果。对专业特色的含义理解不清,指导思想不明确现象比较普遍,尤其一些典型的认识误区需要引起关注:一是把特色定位与特色本身混淆。二是把专业特色等于人才培养特色。三是简单模仿名校。四是过分追求差异。五是对特色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曲解。六是重宣传、轻建设。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特色建设的思路

专业特色建设中的规律和原则却不可违背。实践才刚开始,许多规律在等着我们揭示。下面是我们的一些经验和体会。首先要明确特色定位。我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创办于1993年,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和优良传统,依托学校理工特色,已有较独特的优势。我们历经三年的调研,在学校发展规划和特色建设的框架下,结合相关专业优势,把原来初具雏形的传统加以优化,定位了专业特色。围绕定位,我们重新整合教学资源,在科研方向和团队支持上、人才引进上、资金分配上都进行了优化配置。在教学理念、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等软件方面,我们采取了如下新举措:

第一,教学理念上体现尊重规律,尊重个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尊重年青一代的心理特征,尊重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尊重每位学生个性,避免人才“克隆”。

第二,教学计划上扩大选修课范围和比重,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优良条件。设选修课的目的是让学生可按兴趣和职业规划进行自助式学习。课程可不拘专业范围,允许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外专业课。可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把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课程引入教学。

第三,创新教学管理制度,给学生自由发展的空间。比如实习,如果制度上必须要求像课程一样集中在一段时间,实习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再如,毕业论文一般都安排在毕业的最后学期,学生因为找工作就会影响论文。创新教学管理制度,改集中时间为分散时间,这样的制度创新为学生提供自由选择空间,非常值得尝试。

第8篇

(一)缺乏高质量的教学案例

案例教学法开展的基础和前提就是具备高质量的教学案例,而当前在国际经济贸易专业课程开展的过程中,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凤毛麟角,很多案例不是编写的过于简单就是案例的完整性不足,这样在开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很难让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全面分析来达到相应的教学目的。此外,一些案例在选择的过程中缺乏真实性和针对性,其与课程的关联程度不高,不能充分的体现一些相关的概念和理论的应用,而一些国际经贸公司为了商业保密在提供一些信息数据的时候往往会存在一定的偏颇,这样就使得案例的真实性受到极大的影响。

(二)教师综合素质有限

案例教学的实施需要借助于高水平的教师,而目前高等学校中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的教师的水平参差不齐,其教学的理念依然停留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之上,案例教学的方法和手段相对来说比较单一,在授课的过程中依旧习惯于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在教学的过程中不注重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讨论,同时一些教师的教学经验不足,尤其缺乏一些国际经济贸易的实战经验,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案例教学法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学生参与度不高

案例教学法在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学生积极的参与到对于案例的分析与讨论过程中来,进而在讨论的过程中找到相关的理论知识的运用,而当前高校在开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很多教师还是习惯于传统的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教学模式,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学生在这样的课堂教学环境下其自身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收到了很大的制约,其自身的分析案例的能力也没有得到显著的提升,这就导致了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完全没有实现出来。因此,在推进案例教学发展的进程中必须注重学生的参与性,进而进一步提升案例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二、提升案例教学有效性的措施

(一)选择高质量的教学案例

在开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高质量的案例对于提升案例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作用。在进行案例选择的过程中要注重案例的针对性和真实性,使其能够与教学内容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尤其要优先选择一些时间跨度比较小的广为人知的案例,以此来引发学生情感上的共鸣;再者,要注重案例的难易程度的控制,使其能够控制在学生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的范围之内,同时还不能够过于简单;再者,要注重案例的教学方式,在设置相关问题时既要设置一些封闭式问题同时也要设置一些开放式的问题来供学生进行讨论和交流;最后,案例的种类要进一步多样化,不仅要有成功的案例,同时也要有失败的案例,使得案例能够跨越国界和时间的限制,更好地为提升案例教学的质量服务。

(二)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

作为案例教学的直接参与者和引导者,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对于案例教学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在推动案例教学发展的进程中要进一步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首先,要更新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使其能够掌握案例教学的真正内涵;其次,要对现有的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其能够充分认识到案例教学法在提升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教学水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掌握案例教学的方法和手段,从而更好地开展案例教学;最后,针对当前很多从事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教学的教师教学经验尤其是实战经验不足的现状,学校可以通过让任课教师前往国际贸易单位或者公司实习或者是聘请国际贸易公司或者是企业的一线工作人员来校任教,进而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开展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给予充分的尊重,做好自身引导者和组织者的工作,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摒弃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应当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鼓励学生多思考多分析,在教学过程中还需要设置必要的讨论交流环节,以此来进一步提升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能够在相互的讨论与交流过程中能够找到教学案例中运用的国际经贸专业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而使得案例教学的质量和水平能够得到切实的提升。

三、结语

第9篇

反垄断法这一范畴的法规规制,创设于美国。反垄断法预设的管控职能,是专职架构下的法规限制,它被划归成经济管控中的根本法律。反垄断法依循的规制目标,是确保经济互通中的民主特性,以及关联着的自由公平。很多国家预设了这种法规,大体涵盖了细分出来的三种层级:对限制特性的协议予以缩减;禁止随意特性的、支配地位特有的优势运用;集中及并购关涉的管控规制。反垄断法关联着优良竞争,能维持住竞争的接续性,保障惯常的秩序。立法实践说明,反垄断法架构之下的经济管控,被看成市场管控中的侧重方式。应当创设规范化的秩序,保护各个层级的国内市场。垄断附带着的不良竞争,威胁着正常的消费,带来市场管控特有的负面状态。经由反垄断规制,有序限缩了这种行为。跨国企业惯用的垄断行为,也能经由这样的规制,被管控和缩减。国外企业在既有的本地市场,会形成跨国态势下的垄断。反垄断关涉的法规,抑制了持续的垄断,形成长时间内的规制状态。其是依托预设的市场份额,来明晰本国市场架构之下的商品应拥有的位置。若企业利用预设的支配位置,随便限缩竞争,就会触犯拟定好的法规规则。乱用支配特性的地位,构成了范畴偏大的竞争限制。应当对如上的行为进行审慎的管控,保障核心范畴以内的消费权益。

2多层级的规制作用

2.1限制垄断的数目经济全球化态势之下,知识经济特有的时段中,信息被快速拓展,跨国企业日常的经营面对着激烈竞争。如果经由自身努力,占据了有利的市场位置,那么类似特性的其他企业,就会抢着去占据这一市场,获取潜藏着的利润。规模偏大的集团,更会采取多样途径,抢占期待的最佳位置,如常见的兼并现象。调研得来的数值表征着,跨国企业特有的合并状态,在总体范畴内的交易量中会占到三成以上的比值。跨国企业经由投资,进入本地的各类市场,将会毁损原有的竞争秩序。这时,应当接纳反垄断法,予以必备干涉。知识产权根基之上的垄断,被划归成反垄断管控中的例外。若利用独有的知识产权,也应当接纳法规规制。国际经贸关涉的活动,可以分成多层级。垄断行为原有的频次增加,为此,反垄断架构内的法规管控,也会促动经贸的总进程。

2.2调和整体秩序

国际经贸涉及的领域,包含偏多的私人竞争。经贸领域以内的私人主体,通常预设限制特性的各类事宜。例如:割裂原本很完备的售卖市场,利用累积的支配优势,干扰正常的竞争。国家为维持原本的利益,经反垄断关联着的法规机制,对私人范畴的多样主体,予以有序管控及调和。这就调和了整体架构的秩序,缩减了频次偏高的垄断现象,促进了良好的竞争。例如:微软利用特有的优势位置,捆绑销售制备出来的某一视窗,被划归为垄断这一范畴。欧盟委员会判别了这一行为,并实施接续的制裁。这种调和秩序关联的措施,维护了预设的竞争公平。应被注重的是,反垄断涉及的规制,不应被限制在企业内部,对外来范畴的企业,也要审慎预设这种规范。反垄断法应带有更大的规范特性,维护企业的本源利益。为不同特性的各类市场添加公平的管控。

2.3明辨规制的界限国际经贸中,有着细化特性的某行为,通常涉及多区段的利益。国家为维持住既有的整体收益,会采纳自身制定的反垄断法,以便创建有序管控的状态。然而,若对方国家制定的法规,也考量了应有的自身利益,则会经由判决,形成相反态势下的判别结果。对同种特性的垄断行为,依循某国拟定好的规制,可能被划归成垄断行为;但依循另一国拟定的这种规制,可能予以许可。例如:出口方制定的关联规则中,为抬高既有的利润及成效,通常抬升既有的产品单价。这一行为,会增加原有的售卖价格,使出口方依凭这种规制,取得更高的收益。为此,这个范畴的关联行为,会获得出口国预设的法规支撑。然而,抬价的行为却损害了进口方特有的消费权益,对进口这一产品的国家,形成特有的反竞争机制。上述模式中,不同主体考量着自身的不同利益,会制定出差异特性的垄断规制。与此同时,本土累积的经济习俗、文化范畴的标准,都会带有差别,这也增加了垄断规制中的差别。差异架构下的垄断规制,缺失稳固的法制根基。若发现特有的违规状态,很难判别明晰的规制界限。应当有序整合带有差异的这类法规,从而管控混乱状态,明晰应有的规制界限,限制违规事件发生,促进正面影响。

3知识产权特有的规制

既有的国内企业,知识产权范畴内的保护认知,还是偏弱的。跨国公司常利用自主特性的独特产权,开展预设的价格之战。近几年,知识产权关涉的轰炸现象,震动着数目偏多的各类企业。例如:美国公司向既有的国内公司索要家电产品的专利费用;规模偏大的电信企业,要求偿付高数额态势下的许可费用。2013年,国外企业又发了律师函,对电脑产品的关联企业,发出特有的控诉,指控中国企业侵犯了带有知识产权特性的关联权益。实际上,国际范畴的这些企业,是依托着产权保护特有的外衣,限制预设的领域竞争,伤害到了多层级的专利权。各国拟定出来的规制中,知识产权附带着的垄断状态,被设定成垄断规制中的排除事宜。然而,若滥用如上的垄断地位,则也应接受管控和制约。可以由反垄断规制对国外特有的产权垄断妥善予以排除。例如:英国拟定的关联规则中明晰,技术许可特性的合同,带有限价这样的作用,应禁止采纳。欧盟制定的竞争法规,也涵盖着禁止特性的系列规制,防止常见的滥用。我国既有的立法,明辨了知识产权关涉的管控机制;与此同时,权利人依凭这样的权利,若限制了正常的竞争,也应受到管控。例如既有的合同法中明晰:非法范畴内的垄断技术,若阻碍了技术更替及进步,则被判定为无效;技术转让预设的合同,可以预设技术秘密特有的范畴,但不能依托这一条款来阻碍区域以内的技术变更。技术引进关涉的管控条例,也预设了不合理限制这样的条文。然而,比对体系架构中的细化规制,我们制定出来的零散规范仍旧没能表现出最优的操作特性。有必要整合这样的零星规则,确认系统架构的、明晰的细化条款。

4未来时段的立法走向

我国经由经贸的拓展,融入了规模偏大的世界浪潮。中国加入WTO之后,对外范畴的依存度递增,进出口关涉的总体数额也体现出递增的倾向。国际经贸领域以内的竞争限制,会对某一架构中的国内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既有的法规中,还没能拟定出国际经贸依托的管控条款。中国加入WTO降低了原有的门槛,外国的产品会大量进入国内市场。一些领域进口份额递呈增的趋势,形成常见的垄断态势,冲击着行业的根基。单独态势下的跨国公司,会超出国内这一范畴的总体规模。这种大公司的进入,会扮演着特有的垄断角色。若缺失明晰的规制,他们就会排挤掉民族工业,把原有的国内市场更替成廉价态势的供应市场。反垄断法体现出来的影响,应受到足够的重视。未来的时间内,应当借鉴先进特性的立法经验,考量现有的真实情形,制定出完整框架下的反垄断法。新兴产业特有的兴起流程,不能脱离立法这一架构下的保护。技术的更替及进展,也带有脆弱的、不稳固的特性。反垄断特有的法律,能维持长时间内的有序竞争。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