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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扶贫工作的问题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战略要求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全面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的“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并整合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资源,以更高效地推进反贫困工作。随着核查工作的开展以及低保年保障标准的逐步提高,衔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两线合一”在执行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因此客观分析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提出相应对策和改进路径,对最终实现中央提出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存在问题
11档案数据尚不完善
贫困人口的识别及分类是进行衔接工作的第一步和关键所在。当前黔西南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进行了低保户和贫困户的识别工作,但在实践过程中依然暴露了档案数据尚不完善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我国精准扶贫和低保制度发展时间较短,档案资料不完善的现象在社保覆盖较晚的农村尤为显著。黔西南州2014年开始实行低保户 “一户一档”和贫困户“建档立卡”制度,规定从申请到审批诸多环节的各类材料包括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家庭经济收入调查表等装入档案袋;2015年又将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录入“贵州省低保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而黔西南州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也是始于2015年,所以衔接制度的工作数据来源就是前一年开始的低保对象存档和“建档立卡”。由于到目前为止建档工作仅仅实行两年,数据的真实性未得到充分核实,因此衔接工作的有效性尚需核查工作的检验。另一方面,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制定存在时间差。贵州省的农村低保标准由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办、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一般上年末制定,下年初开始执行;而扶贫标准则由国家定期,再由地方政府酌情调整,出台时间与低保标准的出台时间不同步,导致黔西南州在开展核查的过程中低保使用今年的标准而扶贫使用去年的标准。时间差则造成了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对象识别上的标准一直存在差异,增加了实现“两线合一”的困难。
12农村扶贫标准增长缓慢
根据《黔西南州推进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州扶领〔2015〕3号)要求,全州精准扶贫对象的评定标准是一致的,都以国家统计调查部门公布的贫困线即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如2014年全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时,是以农村居民家庭2013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为标准,2015年以2014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84元为贫困线标准,2016年则以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68元为贫困线标准①,以此类推。而反观农村低保标准,黔西南州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黔西南州全州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为1988元;2015年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为:兴义市、义龙试验区 2640元,兴仁县、普安县等县2580元②;2016年全州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3076元/年③,平均增幅达1861%。由此可见,低保线在短短三年内超越了贫困线,且有差距逐渐拉大的趋势。考虑到要完成贵州省2020年扶贫标准达到6200元的要求,扶贫标准的增幅压力正变得越来越大。
13人为因素影响衔接工作的有效性
在精准扶贫识别对象工作中,客观和主观两方面人为因素的掺杂影响了衔接工作的有效性。一方面是客观环境造成的――按照 “规模控制”的原则,扶贫名额是自上而下层层分配的,因而下级必须依照上级分配的名额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具体到村就是由每个村干部领回精准扶贫的“名额”,当村干部针对名额进行分配时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因为往往不是名额多了,就是名额少了,导致名额的分配成为一项棘手的工作。客观名额与实际情况的差异导致认定过程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另一方面,根据《贵州省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方案》的要求,要通过对低保“减量提标”以最终实现“两线合一”,主观上一些基层政府在扶贫与低保核查工作中为了尽快完成减量提标任务,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指令性削减农村低保对象人数的情况,特别是大幅度削减低保对象中的一般保障户。这不仅与农村低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工作原则背道而驰,还造成应保未保、应保漏保的现象。
14农村基层人力资源不足影响工作开展
目前在农村地区,由于需要识别和帮扶的农村人口?盗烤薮螅?基层民政部门在人力配备上往往存在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两个方面。
具体到黔西南州乡镇各级政府,是人力资源的数量匮乏。首先体现在乡镇机构人力资源未得到针对性的加强。近几年民政和扶贫工作业务量增加,而黔西南州乡镇民政机构不仅没有得到加强,反而被裁撤合并;而工作人员也没有增加,所以现有民政工作人员兼职情况严重,除要承担民政业务外,还要承担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工作,一心多用。其次是工作人员自身的能力问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暴露了一些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足的问题,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工作质量。最后是客观上低保和精准扶贫程序多、要求严、工作量大,放大了基层人力资源不足的缺陷。
15农村基层管理监管工作不当
低保制度和精准扶贫制度在运行的多个环节上都缺乏必要的监管,间接影响衔接工作的有效性。首先,在贫困标准的制定上,几乎没有农民参与的声音;其次,在精准识别等扶贫的具?w程序上没有贫困群体的参与环节和听证、论证环节;最后,在评估和验收阶段,缺乏具体的民意收集及反馈措施。在黔西南州脱贫攻坚指挥部相关文件中,有关民意调查的部分仅仅是笼统地一笔带过,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说明。纵观整个扶贫流程,基本属于政府操作下的非透明状态,这样的模式显然无法实现贫困群体和其他农村居民的监督。
2对策
21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充分的资金支持是实现“两线合一”工作的首要前提,解决资金问题无疑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而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通过相应的机制,将“地主”的钱通过相应制度发放给贫困人口,以促进社会公平以及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当前黔西南州扶贫标准过低等一系列问题与扶贫资金不足有很大的关系。要彻底扭转这一局面,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国家财政对贫困地区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为衔接工作夯实财政基础。
22合理规划衔接工作进程
在保障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如何规划好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的衔接工作进程是能否实现有效衔接的关键所在。扶贫标准、低保标准的制定除了参考国家层面的规定以外,还需要地方政府必要的规划和测算才能如期实现两项制度的平稳衔接并避免现实中两项标准差距逐渐增加的情况出现。由于低保是保障贫困群众最基本的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扶贫是致力让贫困群众脱离贫困的工作,因而在标准制定上,扶贫线要高于低保线。近几年的低保线与扶贫线数据显示,黔西南州农村出现扶贫标准低于低保标准且差距逐渐拉大的现象。建议扶贫部门能按年度及时调整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精准扶贫标准同步演进。
23完善数据衔接工作
在衔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能否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进而实现数据衔接决定了衔接工作的准确性程度。一方面,可以考虑依靠定期核查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中期和短期三种类型,再根据不同类别开展不同的精准扶贫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中短期低保对象可以通过生产项目帮扶鼓励支持进行生产自救、劳动自救,对长期的低保对象要落实低保兜底,从而实现扶贫对象认定精准;低保对象核查精准;低保对象分类精准。另一方面,通过信息衔接完善识别机制和退出机制。两部门通过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对不在扶贫对象中的低保对象部分,由民政部门进行全面兜底;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纳入扶贫范围进行帮扶;对经过帮扶后脱贫的贫困户,及时完成退保;对今后因病或因灾等原因返贫的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再次纳入低保范围。
24健全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的有效与否是能否保证反贫困工作公开、透明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坚持内外部监督相统一。一方面,在对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公示过程中,不仅要将符合条件者的收入和家庭基本情况等信息公示,还要把收入计算的公式和流程一并公示出来,以保证有据可查;另一方面,也要将各村低保户、贫困户数量及计算公式一并上传到网站,接受社会大众的外部监督,降低工作中主观人为因素的干扰。
25对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提供培训
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态度是影响衔接工作能否落实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从培训对象上来看,不仅要对驻村的扶贫办工作人员提供针对性培训,还要对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保证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实施者和辅助工作者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培训内容上看,不仅要涉及衔接工作的概念和性质等理论内容,还要涵盖工作的基本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实践内容,以保证操作流程的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
3结论
低保扶贫衔接工作旨在实现两项制度的统筹――通过低保制度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托底性生活保障并通过扶贫开发帮助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两线合一”是确保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目标的重大举措。
尽管黔东南州在“两项制度衔接”的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尚不完善的识别机制,政府财政投入有限,农村基层人力资源不足,缺乏贫困群体参与的贫困户监督机制等原因的掣肘,制约了反贫困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要解决出现的问题应该结合不同的工作阶段对症下药,在准备阶段,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资金的充足;而在执行过程中,首先在识别阶段要做好扶贫和低保数据衔接工作,在执行阶段对村干部和驻村干部提供能力培训,在公示阶段健全监督机制。
反贫困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而对低保制度和扶贫制度进行衔接的最终目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内
实现反贫困效益的最大化,在今后的衔接工作中,黔西南政府要继续克服困难扎实推进衔接工作,让国家改革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农民,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注释:
①国家统计局2016年《中国农村贫困检测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大家好:
我汇报演讲的题目是:“****”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对我*今后五年发展的核心,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十分重要,对我们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的人来讲尤为重要。因为贫困的社会不可能和谐,很多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因贫困而发生;贫困的家庭不可能文明。文明是进步的标志,贫困的家庭发展是缓慢的,离文明的要求差距较远;贫困的困想不可能创新,创新是改革的需要,时代的要求,一个思想贫困的人是不可能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三点认识和看法:
一、通过讨论和学习,提高扶贫的素质和能力
提高扶贫素质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扶贫理念,解决用什么思想指导扶贫开发工作;二是明确扶贫方向,解决扶贫工作的对象问题;三是明确扶贫工作的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四是明确扶贫工作方法,解决怎么样做的问题和如何出成绩的问题。提高扶贫能力,这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水平”相符合,提高扶贫的能力,主要是提高三个方面的能力:1、提高把握扶贫政策的能力,对扶贫政策上认识不能偏差、理解上不能偏颇、执行上不能偏离;2、提高统筹协调能力,一是“统”、“统筹”考虑。统筹规划是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只有抓住这个根本,就可以改变扶贫工作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二是“调”。积极主动协调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只有抓住了这个基础,我们工作就可以从被动变主动,从狭窄走向广阔;3、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能力。项目和资金管理,是检验扶贫开发工作的尺度和标准。主要是通过完善一些制度和办法,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向,取得扶贫开发的显著成效。
二、通过讨论和学习,转变观念,创新扶贫资金管理的方式
目前,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法主要采取因素法。目标任务和定额标准分配法、项目择优分配法等(举例说明整村推进、安居工程、项目贴息贷款)。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方式主要补助、补贴、贴息、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讨论和学习,应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方式。一是要建立高层推动的资金管理组织协调机制。二是托展平台、统筹规划,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纽带,把性质相近、目标相同、用途相形的相关资金,统一编制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统一组织项目实施、统一组织绩效评价,充贫发挥资金的综合效益。三是积极探索“村民互助”的产业扶贫模式,深化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政策,拉动扶贫贷款的投入,提高扶贫效果。
三、通过讨论和学习,要逐步形成扶贫开发工人的自身特点和模式
[关键词] 新常态 精准扶贫 工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 F3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2-0058-01
近几年,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视,并针对我国当前各地区精准扶贫工作现状颁发了一系列精准扶贫指导意见,希望能够有效促进精准扶贫工作从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方面得到全方位推进,实现精准扶贫工作的高效发展。特别是在当前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呈现出发展新常态,对精准扶贫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并且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国家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对精准扶贫工作方式进行适当调整,建立科学的精准扶贫机制。山西省五寨县在加强精准扶贫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就注意将远程教育和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借助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促使扶贫对象的自身发展能力得到显著地提升,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增强了五寨县精准扶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 在精准扶贫方面提出的指导思想
针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思想,其指导思想的核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应该消除贫困问题[1]。逐步消除社会上的贫困问题,改善民生情况,促进我国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发展方向,表现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二,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应该重视战略规划,逐步改善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状况和社会建设情况,所以应该从战略性和政治性角度认识精准扶贫工作,保证精准扶贫工作质量;其三,扶贫工作是新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如果无法借助精准扶贫实现农村地区的小康,就必然无法保证小康社会的建设效果,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精准扶贫的重视;其四,在开展扶贫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想,将教育扶贫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促进农村地区社会大众逐步转变思想认识,从思想文化方面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相应的辅助;其五,产业扶贫思想,即指出要想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应该加强贫困地区产业建设,为贫困地区提供一定的内生动力,将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其六,树立系统扶贫思想,在扶贫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开展扶贫工作,为贫困地区提供基本公共保障,增强扶贫工作的战略性;其七,应重视对共同扶贫社会价值观的培育,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而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扶贫工作的开展,切实提升精准扶贫效果。
2 在新常态背景下加强精准扶贫机制建设的措施
对精准扶贫机制进行合理建设和创新应该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即内部机制的构建和外部机制的构建,从内部机制的构建和创新角度看,应该逐步推进资源合作性共享、切实加强经济组织建设、构建多样化的分配机制。在进行内部机制创新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加强对扶贫对象的组织和管理,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挖掘扶贫对象潜力,在充分发挥扶贫对象优势和特长的基础上设置更为有效的经济活动,实现贫困地区群众的自助扶贫[2]。从外部机制建设和创新角度看,应该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尽量争取多方支持,加强技术合作,并制定与市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工作政策,在外部支持下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优化开展。换言之,在外部机制建设和创新过程中应该将如何获得外部扶持作为重点内容,保证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能够与外部环境相适应,进而真正融入到社会建设系统中,提升精准扶贫工作质量。
2.1 加强市场机制的建设和创新
在经济新常态下,市场关系受到影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广泛性和规范性更强,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逐渐得到一定的凸显。这一社会背景的存在客观上促使国家所开设的竞争性扶贫和脱贫工作成为社会必然发展趋势。新时期,国家在开展扶贫开发和精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设定了明确的经济、社会和价值目标,即要求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不仅要保证扶贫工作效果,还应该促进扶贫对象意识和能力方面的发展,从根源上解决贫困问题[3]。同时,扶贫工作的开展应该注意与改革性扶贫以及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契合。通常情况下,贫困地区的经济市场化程度往往相对较低,市场运行机制存在一定的缺陷,市场内生动力的获取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在加强精准扶贫机制建设和创新的过程中应注重培养贫困地区市场意识,构建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相契合的市场机制,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入外部市场,在扶贫对象和市场之间构建有机的联系,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
2.2 建设和创新扶贫资源整合机制
在对扶贫系统中各个相关要素进行充分分析后,需要明确系统中各个环节的重要作用,进而探索出突破贫困困境的着力点,并制定与之相契合的工作方式,逐步增强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在扶贫资源配置方面,应该注意扶贫工作的长期性,进而在不断探索中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对资源配置进行优化调整,促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价值[4]。而在这一过程中,为了保证扶贫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在实践工作中就应该构建扶贫资源整合机制,保证扶贫资源能够实现动态、精准化配置。这样,在扶贫资源整合机制的调整下,可以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有限的扶贫资源进行系统规划,为各地区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促使贫困地区的贫困现状得到良好的改善。
2.3 对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进行合理创新
现阶段,在我国扶贫工作中扶贫对象脱贫后再次返贫的现象相对较多,虽然不排除这一现象的存在是受到个别对象对被扶贫存在错误的“合算”认识影响,但是从整体上进行分析,最为主要的原因还是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扶贫工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因此在新常态下全面探索精准扶贫工作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对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的构建和创新,进而借助这一机制的调整和应用,有效提升扶贫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自我发展和自助扶贫的能力,增强贫困地区市场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5]。这样,我国精准扶贫工作能够真正实现持续稳定发展,逐步改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现状,促使贫困地区社会大众的生产能力得到良好的培养,真正摆脱贫困的束缚,实现贫困地区经济建设的持续稳定发展,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常态背景下,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强精准扶贫建设工作已经成为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只有保证精准扶贫工作效果、解决农村地区贫困问题,才能够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一定的力量。因此新常态下应该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保证精准扶贫工作效果得到充分发挥,进而切实改善当前农村贫困现状,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一定的力量。
参考文献
[1]许君,陈维新,毛姝等.新常态下精准扶贫的选择困境与支持对策--以安徽省太湖县为例[J].地方治理研究,2016(2):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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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潘子堂.新常态下抓好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思考[J].农民致富之友,2015(24):4,18.
关键词:精准扶贫;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1
贫困程度深、资源禀赋差、发展约束重等困难是河北省扶贫工作所面临的艰巨问题。精准扶贫要求从实际出发,在解决好共性问题的基础上,瞄准贫困户,找准“穷根”,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有效的行动,使扶贫工作扶到点上。通过标准化明确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制定、确保任务的贯彻落实,可以实现扶贫对象精准化、扶贫项目目标化、扶贫方法以及资金使用规范化,最终实现扶贫工作对象、任务、项目、资金等各方面规范化管理的目的,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河北省政府对于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
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精准发力,做到“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分别是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二、河北省贫困地区基本现状
“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底,全省有10个重点县脱贫出列,10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目前还有62个贫困县、7366个贫困村、485.5万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燕山―太行山片区、黑龙港流域和环首都地区,其中有58个县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发展产业、增加收入的难度很大。
三、河北省多项措施并举开展脱贫工作
省委省政府为打好扶贫攻坚战分别从不同角度大力开展扶贫工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分别印发了《关于推动旅游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家庄选派精准584个工作组驻村推进精准扶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教育扶贫行动的实施方案》等多项措施并举,齐心协力打赢扶贫攻坚战。
四、精准扶贫工作开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制度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针对性不强,扶贫标准及程序的不完善。扶贫工作年年在做,但贫困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穷根”没有找到,落实没有落实到位,扶贫工作点没有找准确,制度上的欠缺等等一系列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解决。
(二)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问题
主要包括四个主要问题:第一,资金拨付滞后,扶贫项目开展受影响。第二,扶贫项目不规范,导致扶贫资金浪费。第三,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截留挪用现象。第四,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粗放扶贫现象严重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第二,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第三,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现象存在。
(四)扶贫目标未能精准瞄准贫目标未能精确瞄准
各地区由于发展差异、文化差异、劳动力模式差异等诸多方面的差异造成扶贫对象不同,所需要的扶贫方式也不同。单靠省政府统一的文件要求,或者少量的扶贫资金来改善或者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是很难见到成效的。根据本地实际贫困情况,瞄准扶贫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扶贫项目才有可能将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五、利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标准化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主要侧重于管理和系统建设,重点在建章立制、财政支持、机构人员配备、项目安排与落实等方面,更突出扶贫主体、扶贫保障、扶贫内容、扶贫流程、扶贫人员行为规范、扶贫资金监管等领域的标准化。
(一)以标准化提高扶贫目标的精准度
通过标准化重新设定扶贫目标,根据区域和群体定位,以家庭劳动力模式、生产条件、居住条件、发展条件、土地情况、有无病残人口、受教育程度等各种贫困因素考虑充分。通过精准扶贫工作队针对扶贫村精准调查,层层分级,锁定扶贫目标,确保无遗漏的对贫困村民登记分类,根据精确扶贫标准化提高扶贫目标精准度。
(二)以标准化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到位。虽然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仍在很多地区出现。尤其是扶贫资金使用的多样性和广泛性就造成了资金监管力度薄弱的问题。通过标准化优化资金使用流程,确保各环节资金使用及时、到位、准确,对于扶贫资金的持续性、及时使用具有重要作用。
(三)以标准化+互联网促进扶贫工作公开化、规范化。将扶贫内容、扶贫流程、扶贫项目进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等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公示。并且,标准化+互联网有助于扶贫工作的动态管理、精准识别和精准定位。
(四)以标准化对反扶贫人员行为。目前河北省开展的选派干部下基层扶贫活动对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精准扶贫工作落实都具有重要意义。但选派的下乡干部中很多都不具有扶贫工作经验,对于如何扶贫、怎样扶贫没有深入的思考和认识,尤其是在行为规范上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将制约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利用标准化制定精准扶贫工作准则,明确扶贫工作行为、工作要求、工作目的以及工作流程,对于提升精准扶贫工作效率具有突出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国勇,邢.我国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问题探析[J].农村经济,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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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 茜(1982-),女,汉族,职称副教授,学位硕士学位,研究方向:质量管理。
耿 晓(1987-),女,汉族,职称讲师,学位学士学位,研究方向:农业经济。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扶贫办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对照省、市、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对承担的扶贫任务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科学评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排查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质量标准。从严从实自查,做到基础数据、工作措施、成效结果、存在问题真实准确,确保信息化扶贫工作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自查评估作为查缺补漏的有效途径,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以钉钉子精神迅速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坚持现行标准,瞄准既定目标,进行全面梳理自查,确保任务落实无遗漏、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三、工作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梳理总结脱贫攻坚以来贫困村通信息、信息化扶贫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估。3月中旬,完成信息化扶贫工作成效自查评估,形成信息化脱贫攻坚工作自查评估报告。
(二)整改提升。3月底-5月,针对自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整改提升,5月底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验收交账之年。要把做好自查评估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为2021年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金融 精准扶贫 难点 对策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在收获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凸显出一些矛盾和短板,其中,贫困人口生活困难的问题较为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提出要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并从多渠道、多途径研究采取扶贫措施,金融精准扶贫就是其中之一。了解把握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和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难点,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的基础前提,针对难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是确保扶贫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因而,本文从实施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出发,探讨金融精准扶贫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对推动贫困人口脱贫、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所帮助。
2精准扶贫的重要性
了解精准扶贫的重要性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前提,也是有效促进贫困人口脱贫、缩短贫富差距的认知基础,以下是本文总结的精准扶贫的重要性,希望对于广大参与这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正确认识精准扶贫有所帮助:
2.1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精准扶贫是实现贫困人口脱离贫困、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的有效举措。实施精准扶贫,有利于提高贫困人群社会价值创造能力,体现人生价值和社会尊重,提升贫困人群的社会消费水平,使其享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享受和其他人群一致的社会待遇,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从而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2.2有利于促进经济的有效发展
根据木桶理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其短板而不是长板。同理,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取决并受制于贫困人口的生存状况而不是富裕人群。只有贫困人口得到有效的发展(至少脱离贫困),国家的经济才能步入更有效率、更科学有序的发展轨道。精准扶贫正是补齐发展短板的有效措施,通过精准扶贫,能够有效改善贫困人群的生存状况和生活水平,促使逐渐缩小贫富差距,进而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更加平稳和扎实有效。
2.3有利于维持社会稳定
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背景下,贫困人口因几乎占有不到社会的的资源禀赋而逐渐成为社会的“边缘”甚至是“弱势”群体,在被“挤压”的生存状态下,极易形成怨天尤人甚至仇视社会的心态,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这种状态长期积累对社会的安全稳定十分不利。而精准扶贫在经济和民生保障上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在对贫困者心理的疏导上,也将逐步建立其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帮助实现自我价值,对维持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正面作用。
3金融精准扶贫的难点
实施金融精准扶贫面临两方面难点,一在于“贫”,二在于“准”。首先是如何判定“贫(贫困人群)”,即符合怎样的条件和标准才算贫困;其次要解决“准(精准)”,即如何通过建立完备的制度和机制,对各种类型的贫困人群做到精准施策,确保脱贫。“贫”是工作的标的,“准”是过程中的要求。认清这两个问题是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前提和基础。围绕“贫”和“准”,本文认为有以下难点:
3.1金融精准扶贫的对象易出现偏差
实施金融精准扶贫,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哪一部分人群(符合什么条件和标准的人群)属于金融扶贫对象,需要对其进行扶贫脱困。确定扶贫对象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前提,对象不确定,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就无从谈起。目前,我国对于金融精准扶贫对象的选取在条件、标准等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仅从家庭年收入多少进行考量的判定方法和标准,对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并不完全科学和适用。贫困人口并不一定都适于金融扶贫。比如,因病致贫、因残致贫、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致贫因素如无法彻底解决,只能通过政策兜底来解决。另外,缺乏知识、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的贫困户,即使有强烈脱贫意愿,但因为既没有前期信用积累,也没有产业、固定资产抵押,往往也不是基层金融机构青睐的对象。特别是一些金融机构仍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仅考虑到收益和风险因素,不给基层金融机构和信贷人员松绑,信贷资金投放给较为富裕的农户或者企业的现象就不能避免。这些都导致扶贫目标的偏差。
3.2金融精准扶贫的体系不健全
在广大贫困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前些年撤乡并镇等区划调整和国有银行业绩考核等多重因素,一些国有银行撤并了县级支行,农信社撤并了一些乡级网点,导致信贷服务主体缺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专门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却不涉足农村一般资金供应,致使它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也仅仅是政策保险,扩大保险业务范围的顾虑多、动力小。担保机构投入到精准扶贫中的还不多,为数不多的投身其中的担保机构在和银行、保险公司合作过程中往往条件苛刻。
3.3金融精准扶贫的配套措施不足
扶贫工作不仅仅是给贫困人口投放贷款,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使贫困人群能够自食其力,改善生产生活的条件,真正摆脱贫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然而,我国的金融精准扶贫往往多注重资金的“贷”与“收”,现有涉及扶贫的金融产品单一,其他配套措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工作也做得不够,特别是广大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针对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等方面的金融产品创新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3.4金融精准扶贫的综合条件欠佳
我国幅员辽阔,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地形复杂的山区丘陵和边远地区,那里还缺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信息化联通手段,加上贫困人口信用意识薄弱,且农村征信体系和金融法制尚不健全,都给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带来较大的困难和挑战。甚至是在一些偏远的贫困地区,有些农户把扶贫贷款资金看成是国家给予的补贴资金,而且认为不需要归还。
4实现金融精准扶贫的有效对策
在了解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难点,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解决措施,希望对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有所启示和帮助:
4.1科学确定金融精准扶贫的对象
明确扶贫对象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明确扶贫的对象时,要针对不同地区的贫困人群的基本状况,在生产资料占有、家庭收入、劳动能力、认知水平、从业技能等多方面,分别制定标准和条件,结合金融精准扶贫的特征要素进行综合评判,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甄别。在人群区分上,把因病致贫、因残致贫、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充分纳入政策兜底范围;把缺乏知识、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的贫困户,进一步明确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的基础上,进而纳入金融精准扶贫的范围。在手段上,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明确金融扶贫对象时,将基本情况输入计算机,通过云端服务器形成大数据,再利用智能识别功能,依据设定标准、条件,准确锁定区域乃至全国范围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通过实现工作的数据化、手段的信息化来完成扶贫对象的选定工作,大大减少人工成本和工作量,为进而确定相应的扶贫方法、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后续工作的实施奠定基础。
4.2建立健全金融精准扶贫的体系
农村金融机构的蓬勃发展,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实现金融精准扶贫的基础。我国各贫困地区要根据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形成具有特色的金融体系,打破传统的垄断格局,形成以农信社、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为主体,村镇银行、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小额扶贫贷款公司及其他金融组织为补充的金融体系。
国有商业银行、农信社等银行机构要着重增加并下沉贫困地区的营业网点和ATM,使信贷服务主体到位不缺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专门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传统的对粮棉油收购的金融服务业务的基础上,按照供给侧改革的思路,在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方面进行业务拓展,充分发挥它政策性银行的优势。村镇银行的发展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来进行,将其作为增加直接服务基层的金融机构的重要补充。同时,还要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小额扶贫贷款公司投入到金融精准扶贫大潮中去。
4.3创新发展金融精准扶贫的措施
要想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的产品创新,既要依靠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也需要金融单位出台政策给基层机构和人员松绑。
目前我国各地已经把扶贫攻坚作为一项最重要的指标纳入对贫困地区党委、政府的考核。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了金融精准扶贫的政策,主要包括: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网点建设,着力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政府主动增强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对接,例如,财政出资建立的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基金,整合保险、银行等机构的金融产品,探索建立“政银企互保”等多种合作形式,既解决贫困人口脱贫动力问题,又为金融机构降低风险,推动各金融机构跨机构、多领域推出创新的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也要在政策上向金融精准扶贫倾斜。国开行和农发行要发挥提供中长期信贷资金的优势,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移民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贫等领域的资金投放;商业银行特别是涉农银行业机构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加大扶贫信贷投入,扶持生产和就业。金融机构的内部考核也有侧重,比如提高基层机构和信贷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
4.4创造完善金融精准扶贫的综合条件
我国贫困人口信用意识薄弱,农村征信体系和农村金融法制尚不健全的问题急需解决,确保金融扶贫工作在合法合规和有序健康的轨道运行。
增强贫困人口的信用意识,建立农村征信体系。进行观念教育,培养诚信意识,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综合多方面信息,以乡村为单位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分别对农民个体、农村、乡镇进行信用评级,并建立诚信档案,在贷款方面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倾斜。健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借贷双方权利。将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纳入法律规定的范围,同时也将借款者拖欠贷款等不良行为的惩治措施逐步写入法律,逐步采取强制措施。同时,金融精准扶贫监管机制要与奖惩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方法新、实施效果好的金融扶贫项目,及时给与鼓励和奖励,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5结束语
金融精准扶贫是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脱困而采取的有效对策之一,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对减少贫困、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以及维护社会的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深远意义。因此,要高度重视起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努力创新金融精准扶贫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在整个扶贫事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和“造血”功能,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么晓颖,王剑.金融精准扶贫:理论内涵、现实难点与有关建议[J].农银学刊,2016.
【关键词】 县级;财政;扶贫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党的十七大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一个目标,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新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为实现新的目标,我国财政除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采用多种优惠措施给予贫困地区财力支持,使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贫困人口数量大大减少。但是,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出现了贫困人口反弹等新的问题,扶贫工作仍然十分艰巨。县级财政作为财政扶贫中的具体工作落实层级,掌握着农村基层第一线的贫困状况数据、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和申报、扶贫资金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做好县级财政扶贫工作,对探索创新财政扶贫机制,应对致贫因素由普遍性到多样性的变化,有效整合扶贫资源,提高财政扶贫效率,推动“大扶贫”,进一步深化扶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县级财政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不能满足其扶贫的实际需求
县域经济是以农村经济为基础的区域性经济,农村贫困问题是县级财政扶贫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由于农村区域广泛、贫困问题多样,涉及贫困人口较多,所以需要大量的财政扶贫资金。目前,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扶贫资金的投入,但是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是中央以省为单位拨付,资金是以项目为依托层层下达到县。这样,县级财政必须首先申报项目,经审批才能争取到相应的专项资金。在这个过程中,项目的资金规模和投向是受上级扶贫规划和导向约束的,特别是很多县财政困难,很难达到上级对项目配套资金的要求,这使得县财政能申请到的财政扶贫资金供给有限,与其实际需求矛盾较大,不能满足其扶贫的实际需求,制约了扶贫工作的展开。
(二)目前的财政扶贫开发不能动态、全面覆盖贫困群体
首先,开发式扶贫对特困人群扶贫效果较差。目前,中国的扶贫工作是以现行的对贫困的定义为基准的(2007年,我国的贫困线划定在年人均收入1 067元人民币),以人均年收入划分为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为帮助贫困人口年收入达到温饱标准,现在的扶贫主要是以开发式扶贫为主,特别是在农村扶贫工作上,更是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自然生产环境、结合地方特色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这些扶贫工作在对因基础设施条件差、经济开发严重滞后为主要因素而导致贫困的人口脱贫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现阶段扶贫的对象更多的是以非经济因素(年老、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为主要原因而导致的特困人群,开发式扶贫工作中的很多有力措施如扶贫搬迁、小额信贷、扶贫贴息等,对真正的特困人群还难以渗透,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其次,贫困人口管理水平较差。由于县级财政扶贫工作的管理水平比较有限,在扶贫人口认定和管理上不能及时掌握已经脱贫和新增加贫困人口,不能及时更新信息,这使得财政扶贫的力量不能完全用在所需人口上,出现扶贫资源的浪费和相对不足。
(三)扶贫项目管理不甚完善
首先,目前的扶贫项目的申报脱离实际。由于目前扶贫项目采取的是申报制度,县、乡向上级申报扶贫项目,主要是根据上级扶贫项目范围、意图编报项目,项目从申报到批准实施缺乏群众的主动参与。由于受上级安排项目范围所限,出现部分项目与各地实际需求相差较远,与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实际需求相差较远的问题。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善。虽然目前县级政府都制定了扶贫项目管理规定,但是在项目具体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个项目多头投资重复立项、项目招投标不能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部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立项申请偏离较大、部分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扶贫项目的正常建设。再有,项目评级和监管有待加强。在项目的建设结束时,项目管理部门因报审时间等原因不能完全按照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使得有些项目完工不达标但仍然投入使用。同时由于缺乏对项目实施的正确评价和后续管理,出现了扶贫项目使用不善等一系列问题,这使得扶贫项目不能取得预期作用,影响了扶贫效果。
(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影响扶贫工作的重要因素,为达到好的扶贫效果,就必须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但是,基于目前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比较有限,在扶贫资金管理上还有待加强。首先,在资金到位上,由于财政扶贫资金经由省、市才能下达到县,中间环节较多,扶贫资金拨到县财政,然后再由县财政负责发放到项目负责单位,这导致资金到位通常会晚于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需要,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延缓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根据项目使用规定进行发放,但是在操作中,项目实施部门出现了不按项目进度使用资金、不按规定使用资金、虚假报账等问题,存在“挤占挪”现象。再有,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需要加强。根据有关规定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审计,但是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县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对项目审计不严、审计意见反馈整改效果差的问题。最后,目前县级财政扶贫各专项资金多部门管理,容易出现对同一项目重复投资的问题,浪费有限的扶贫资金。
二、新形势下县级财政扶贫对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1.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多方筹措资金
首先,县级财政部门必须充分重视扶贫工作,把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投入。其次,在取得上级财政资金上,加强扶贫项目的筛选,加强与上级扶贫部门的沟通,提高资金取得量。再有,进一步拓宽财政扶贫的融资渠道。要积极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断增加财政贴息资金的安排规模,积极稳妥地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同时,贯彻“大扶贫”理念,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增加社会 扶贫投入。
2.建议取消项目配套资金
扶贫资金一般都要求县、乡、村配套以加大扶贫力度,提高扶贫工作责任感,想法是好的。但就贫困县来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县、乡财政运行非常困难,许多村债务负担沉重,所以县、乡财政和贫困村根本拿不出钱来配套。贫困县为争得资金,多数项目匹配资金都是虚配。由于资金不能全额到位,出现调整项目,减少项目投资额现象,项目实施达不到上级要求。为保证扶贫资金足额到位,扶贫项目工程按规定实施,减少贫困县财政压力,应本着有多少钱安排多少事的原则,不能强行要求配套,取消或减少贫困县项目配套资金。
(二)健全瞄准机制、加强救助式扶贫
1.对贫困人口应分类扶贫,以救助式扶贫为主
以收入为标准的扶贫分类不能有效地反映贫困人口形成、变化的规律,也不利于认识现阶段贫困人口的现状和特点。建议贫困人口的分类应从导致贫困的原因入手,将贫困人口根据致贫因素进行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扶贫政策:一是对由于年老、重大疾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直接提供扶贫资金,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建立动态的低保管理制度;二是对由于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因素致贫的贫困户,尚有劳动能力的应该开展救助式扶贫,如自然灾害救助、大病救助等,帮助贫困人口渡过难关;三是对其它有生产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增加生产性资产(如小额贷款、种养业项目资金)或提高现有资产的生产率(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贫。
2.建立和完善扶贫进入和退出机制
近些年,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快速进步,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贫困村、贫困人口也相应发生变化。但是从2001年确定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后,很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贫困村及贫困人口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使原来贫困的村、户现在已脱贫的还在享受着扶贫帮助,而新出现的贫困村、户却无法得到扶贫的关爱。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作用,应当建立和完善扶贫进入和退出机制,县级扶贫部门应系统掌握贫困情况,及时更新贫困信息,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三年一大调整,每年年初对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小调,新贫的进入,脱贫的退出,做到动态管理,让每位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扶贫的救助。
(三)强化项目操作,建立完善严密的运行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在项目确定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让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的确定或选择,根据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实际需要和意愿,确定扶贫项目。为确保扶贫项目可行和有效,上级根据贫困县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后再批复实施。充分考虑贫困县的实际需要,实行上级确定资金、村级上报、县级审批项目制度。建立项目库,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一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使扶贫项目制定最优化。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四是要加强项目的后期审计和使用跟踪调查。
(四)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效果
首先,为解决资金下达慢的问题,县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上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其次,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对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管。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扶贫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实行“拨付――兑现――公示――报账――检查――审计”的财政扶贫资金全程动态管理机制,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按资金使用情况报账。推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再次,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项目监督评价制度,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改进审计制度。同时,针对扶贫资金部门化、专业化和部门切块管理情况较为严重问题,建议县级政府牵头,整合各部门扶贫资金,取消、合并有关扶贫专项如以工代赈,从程序和用途上统一资金分配,在现有体制下由财政牵头各部门资金打捆下达。
【参考文献】
[1] 李元江.完善财政政策 推进扶贫开发[J].财政研究,2005(05).
精准扶贫是我国的新型扶贫理念与扶贫方式,文章描述了精准扶贫产生的背景和现状,针对实施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从政府与市场主体进行互动、在如何引导和强化市场主体参与扶贫方面做了具体的探讨
精准扶贫扶贫机制市场角度
一、精准扶贫实施的背景和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在解放我国生产力、推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逐渐拉大了我国地区和城乡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中西部地区出现大面积贫困的同时,城乡贫富差距也开始凸显。与之相伴的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整个社会的关注,经过长期对扶贫工作进行实践与探索,我国政府逐渐建立起一套成熟的扶贫开发体系和理论框架,并以此有力推进了贫困地区的发展,解决了全国几亿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但自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传统的针对贫困地区整体经济发展落后,采取的以整块区域为瞄准而进行的“大水漫灌”的扶贫方式所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因此我国政府在对传统的治贫方式所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与分析的基础上,又提出精准扶贫这一具有更高精度的新的治贫思路。
自2013年精准扶贫这一概念被提出以来,经过几年时间的实践与探索,其内涵不断被丰富和完善,外延也不断扩展,已成为一套比较完善的扶贫理论体系。精准扶贫最基本的含义是扶贫政策和措施要针对真正的贫困家庭和人口,通过对贫困人口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从根本上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因素和障碍,从而达到可持续脱贫的目的。现今,精准扶贫一般用“六个精准”来进行描述和概括,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二、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主导扶贫模式的无法彻底消除扶贫的低效益状况
当前,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地方扶贫工作的方方面面,从精准扶贫资金的来源到扶贫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都是如此。精准扶贫理念的提出与实施既是政府对我国扶贫工作起主导作用的一个重要体现的同时,也是我国政府对传统的政府主下的扶贫模式进行思索与改进的一次重要尝试。问题在于,政府主导下的扶贫不可避免存在资源的浪费和资金利用效益的低下。此外,在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的前提下,政府也无法保证精准扶贫在具体实施中确保“精”、“准”这两个重要指标能够完全实现。所以在传统的政府主导的扶贫模式下,如何保证精准扶贫这一政策确实行之有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2.政府“输血”式扶贫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无劳动能力人群的贫困问题
精准扶贫侧重于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度,从而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虽然对传统的扶贫模式有所创新,但相比传统扶贫模式在扶贫措施上并未有质的改变。
在传统的经济理论中,贫困是市场自发的资源配置的结果,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一个地区的贫困,都是由于一些先天或是后天因素导致其丧失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而导致的。个人竞争优势的缺乏或丧失导致了其找到满意工作的概率降低,并因此导致其家庭致富机会的减少或消失,劳动能力较高的家庭成员为生存而不得不迁徙到收益率更高的地区去寻求机遇,劳动能力较弱的家庭成员则被迫留守家园并成为当地政府部门的庞大的负担。同时,扶贫本身也存在类似“边际效应递减”的规律,即越到后来,剩下的贫困人口问题越难解决,或者解决的成本越大。经过前几轮帮扶,那些年龄相对较轻、有一定劳动能力或技能的贫困人口,通过推荐就业、发展种养业、三产服务业等途径,已经基本脱贫解困。而青壮年劳动力在此期间的大量外流,导致贫困地区的剩余贫困家庭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孺等缺乏劳动能力和技能的人群,他们既没有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也不具备在短时间内转化为有效生产力的条件。产业扶贫以及项目扶贫模式对于这一部分人群的不适用又使得当地政府又不得不依赖于持续的“输血”扶贫方式来进行扶贫,即政府需要为其提供专门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并且对其中的大部分人群予以持续的特殊照顾,使当地贫困居民始终保持在贫困边缘之上。扶则不贫,不扶则贫,使得当地经济发展因此受到阻碍的同时,这一部分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也不断延续下来,继而成为现今精准扶贫工作的一个难点重点。
三、基于强化市场参与扶贫的对策与建议
1.用好用活“互联网”,构建贫困县域发展新优势
在市场经济中,导致一个地区贫穷落后的根源在于缺乏竞争优势,但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使得世界变得扁平化,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低门槛使得绝大多数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加入到这一轮新的产业革命,原有的因空间和资源优势而产生的利益分配格局在互联网产业的冲击下必然面临着重新调整和分配,而贫困地区只有在依附于互联网的新兴产业上提前布局,整合其优势产品,对接城市和农村两个市场,才有实现脱贫致富和弯道超车的可能。这就要求当地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合适的方式引入民营互联网企业入驻当地,构筑“互联网+农村电商”、“互联网+旅游”、“互联网+教育”等新经济发展模式,与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融合,以达到最终形成“互联网+精准扶贫”效果的目的。
2.政府与金融机构良性互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发展普惠金融。
地方政府需要提高扶贫资金的运作效率,合理分配扶贫资金,灵活转变扶贫资金的运作形式,引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共同参与扶贫资金的运营以替代对无劳动能力人群直接发放救助金的“输血”式扶贫。合理利用金融杠杆,有效发挥金融机构资金配置的优势,采取多样化的金融扶贫模式,要引导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制定专项支持措施,切实加大普惠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金融机构联动,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数据为基础,以参与扶贫的企业和自主创业的贫困农户为重点对象,实现“信用+信贷”结合开展信用评级和授信工作,从而不断加大对扶贫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最终走出一条探索金融精准扶贫、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参考文献:
关键词: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策略
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即培养专业的技术人员,以为社会提供服务。通过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可使扶贫对象掌握一门技术参与到社会劳动中,从而助其脱贫。这是完成脱贫工作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必须提高重视。
一、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现状
(一)当前的扶贫定位
为保证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有效性,职业教育通过精准定位为精准扶贫提供保障。首先,明确当前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与贫困者的实际情况。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合适的教育培养计划。其次,做好人才需求定位,保证对贫困对象的培养符合市场需求。再次,做好地方环境定位。了解地区有哪些可开发的资源,从而对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教育与培养,促进当地脱贫致富工作快速完成。最后,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定位。根据经济发展的平均水平、个体收入水平、备选对象的健康状况等条件,确定扶贫对象的选择标准,确保扶贫的有效性。
(二)当前的扶贫模式
第一种政企合作模式,即政府负责资源保证、政策引导等工作,企业进行实际的管理与执行。政府在制定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后,企业要组织经验丰富的员工对贫困人员进行工作讲解与技能培训,或是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进工、进企学习的机会。第二种长短期培训模式,即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特征决定其教育时间的长短。对青少年可进行长期培训,对成年可进行短期培训或定期培训,使职业教育符合扶贫对象的时间要求,提高精准扶贫职业教育的灵活性。
二、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策略
(一)创新职业教育招生制度
当前,职业教育招生的范围过窄,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效果甚微。所以职业教育要创新招生制度,扩大招生范围。招生对象从原来的学生群体向贫困的、需要技术的群体扩展,如农村贫困地区人员。
(二)提高职业教育水平
首先,优化人才教育方法。当前职业教育存在的最大问题即教育方法不当,教学效果较低。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要求教育水平必须提升,保证教育扶贫对象切实掌握技能。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教学中,要为学生提供技能实践机会,确保其掌握相应的技术。通过校企联合教学模式,为学生创造技能培训、经验积累的机会。既利于提高扶贫对象的专业技能,也利于为其提供入职就业机会。此外,职业院校还要为学生提供学习深造机会,建立一条职校、专科、本科的升学路径,为贫困者提供深入学习的机会。其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职业教育忽视了创新创业教育,不满足当今教育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质量,有关部门要重视实行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引导学生树立创新创业观念。同时,政府应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与平台,为其实现脱贫致富提供良好的机会。最后,加强职业技能教育。职业教育的内容多是固定的,不利展开专项技术教育工作,不利于精准扶贫的技能教育要求。所以,职工院校要对扶贫技能教育进行调整。首先,根据地域发展对其进行技能教育。以基层职业教育院校为例,其主要扶贫对象多是农民,所以应大力发展涉农技能培训。其次,通过公开职业教育的技术培养内容及其就业方向,让对象自行选择以实现按需施教。最后,教育人员必须保证教育质量,确保扶贫对象掌握专业技能,并通过此技术找到合适的工作,实现脱贫的职业教育目标。
(三)健全精准扶贫保障机制
第一,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相关部门必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政府的教育扶贫经费应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其一,确保职业教育学生的补助金额与普通高校学生的补助金额一致。其二,各项教育费附加在职业教育上的应用比例要高于30%。其三,发展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融资渠道,确保其教育经费充足。其四,建立资金使用监督部门,确保资金专项应用。第二,完善资源保障机制。当前职业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资源短缺,不利于教育工作的开展。为确保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效果,政府及相关院校都应促进其资源完善。一方面,完善教学的基础设施,使其向信息化、技术化方向发展,使扶贫对象掌握现代化技术,满足时代对人才的要求。另一方面,完善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根据教育的形式与目的完善师资力量,可以聘请企业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人员进行授课,更好地实现职业技术教学目标。第三,完善宣传保障机制。当前,许多贫困人员不了解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的相关工作,人们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影响了该工作的有效落实。为此,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宣传工作,使人们正确了解职业教育及其精准扶贫工作。首先,着重宣传职业教育的意义,改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错误认知。其次,突出宣传职业教育理念,树立良好的形象。要以实际案例为根据,提升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最后,以真实的故事为贫困者点希望,并帮助其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向,为其树立正确的奋斗目标。第四,完善就业保障机制。目前,职业教育水平有所提升,但其扶贫工作效果偏低,学员就业得不到有效保障。这需要完善就业保障机制,政府应通过保障政策与激励政策,呼吁企业关注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对象,为其提供就业机会,进一步保证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