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4 20:56:26
导语: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高度认识,处理好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质量的关系。把消防安全纳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全镇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镇政府、各行政村宣传板面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
5、建立消防安全宣传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6、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做法
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肖慧
为组长,朱文文担任副组长,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全镇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镇制订有“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工作例会制度“等各项消防制度。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本年度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
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
修订完善“**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并加强督查。
(3)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人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
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2017小学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计划一】 我校紧紧围绕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主题,以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为指针,以《消防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依据,根据省、市少儿消防教育活动工作意见,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从校长到各科室、年级、班级、单元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事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事关学校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推进我校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制定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校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校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校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2017小学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目标,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常规管理,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广大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队伍,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稳定、确保师生安宁。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xx年学校安全工作,部署xx年安全工作任务。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各学校按规定成立领导组织,健全管理机构,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学校安全工作队伍,逐步形成学校、班级、家长和社区齐抓共管的网络,通过完善管理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
3、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心学校、各中小学、班级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
4、及时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
(二)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全面要求。制定并明确《学校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按照一岗双责,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门卫制度,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托幼机构与小学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日常安全工作记录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等,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规范,建立起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3、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对安全工作文件、计划总结、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月报通报及其他日常安全工作等及时归类建档,作为安全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的依据。
4、完善安全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后,要在组织抢救和做好化解工作的同时,立即向中心学校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不报。
5、建立安全通报制度。对不重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影响学生健康甚至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对查处情况及时通报。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足并上好安全教育课。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任课教师,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消防监管职能,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全县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为主线,以“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契机,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推行“网格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分整合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实现基层消防工作组织规范化、监管有序化、责任明晰化、宣传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今年,全县所有乡镇都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要实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目标。年、年和年分别要有60%、80%和10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实现上述目标。
三、工作体系
“网格精细化”管理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将辖区划分为“大、中、小”三级网格,明确网格精细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将辖区所有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实现三级网格无缝对接,单位、场所一个不漏。
(一)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全新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部门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大网格”、“中网格”、“小网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全县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构建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文教办、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日常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
(三)构建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中网格”。由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社区村(居)委会,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社区(驻村)民警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
(三)构建以片区、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小网格”。由社区(村)工作人员、村民小组负责人负责,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的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区域内的消防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乡镇“大网格”职责。各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精细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督促中小网格完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区域内的重点防火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对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重大消防隐患及时上报。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村居(社区)和片区、村小组“中、小网格”职责。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精细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区域内所有终端网格节点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一楼一档”、“一院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库。认真履行制定防火公约、开展防火检查、进行消防宣传的法定职责,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向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经常对村(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辖区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扑救。
五、监管分工
(一)县政府各部门。各部门是本部门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其他政府部门应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对口指导、协调、督促。
(二)公安消防部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日常检查和业务指导。消防重点单位、一般单位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监管,“九小”场所由辖区派出所负责监管。
(三)综治办。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安监办。乡镇安监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主要负责辖区“九小场所”和村居(社区)的监督管理,指导警务区、警务室专兼职消防民警做好责任片区的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逐级分包制度。县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包“大网格”,乡镇分包“中网格”,乡镇社区、行政村工作人员分包“小网格”。乡镇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乡镇、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全部深入“小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服务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分别深入三级网格,配合指导乡镇、社区开展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治制度。各乡镇要充分整合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结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要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制度。乡镇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帮扶指导,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村居(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内每周要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组织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隐患处理制度。对社会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检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村居(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督促限期整改。公安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综治办工作人员、消防机构联系人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各行业部门、乡镇、社区(村)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各社区(村)居委会要按照上级部署,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
(七)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对三级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进行及时采集更新,特别是对沿街门店、家庭工厂、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帐,做到“乡不漏村(社区)不漏楼,楼不漏户”,采集的信息要通过三级网格逐级报告,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将信息向上级或者辖区安监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报告。
(八)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各乡镇要依托消防安全工作办公室设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中心,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兑现、经费保障、举报保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宣传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政策,大力普及识别火灾隐患的知识,切实调动公民参与监督消防安全、发现身边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据实举报。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具体举报奖励办法,合理确定奖励范围、条件和标准,确保举报奖励工作落到实处。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人员保障机制。各乡镇要依托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成立24小时值班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服务队;各居(村)民委员会配备1-2名治安消防协管员,成立由保安、巡逻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各社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公安派出所明确一人分管消防工作,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辖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警务区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警务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基金,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主要用于表彰在网格精细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从管理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支持乡镇、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各乡镇消防经费保障由本级财政负责,维持本乡镇、行政村(社区)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等。
(三)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分级考核奖惩机制,县政府对各乡镇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负责对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县公安局负责对各派出所消防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各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县安全和谐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举措长抓不懈,坚持抓眼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各地区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推动消防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完善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责令停产停业或协调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依法做出决定或协调解决。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制度
各旗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当地消防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并接受上一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旗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行业系统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行业,要明确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责。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一至两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到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接受培训,持证上岗。要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将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科室、车间、班组、岗位。建立单位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建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员工消防安全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应保证经费投入,加强专兼职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三、加大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
坚持依法治火的原则。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每年组织两次消防工作督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实施现场办公,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实行挂牌公告制度。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应切实履行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职责,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充实消防监督检查力量,扩大社会消防安全控制面。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常识,要形成制度、落实责任,长期开展下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的内容。各新闻单位负有对消防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责任。基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城乡居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应利用开放防灾救灾教育基地和消防站进行社会消防宣传,并建立消防工作新闻制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要及时公开火灾的基本情况、损失、原因、教训和处理结果。
五、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牧区消防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应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旗县区、乡镇应切实加强对农村牧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的总体工作计划,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旗县区、乡镇、嘎查村三级农村牧区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在今年9月份前,各确定一个社区和农村牧区试点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
旗县区政府每年应对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不断推动城镇社区和农村牧区消防工作深入开展。
六、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建设
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要纳入小城镇总体规划之中,旗县区人民政府要责成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任务,夯实城镇消防安全基础。中心镇应当在年9月底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年10月份,各地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新编消防规划和新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地方消防队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城建、供水等部门应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扑救火灾的用水。到年底前,我市中心城区及旗县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消火栓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
七、加快消防队站建设
根据我市现役消防部队人员编制少、灭火救援严重不足的实际,各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应解决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的问题,根据城镇发展需要逐步增设消防站。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公安现役部队为主体,以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存的灭火救援力量。生产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或远离公安消防队的企业以及其他大型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建专职消防队。
八、加快消防装备和消防通信指挥建设
各旗县区政府应抓住自治区消防总队为我市匹配资金100万元购置大吨位消防车这个有利机遇,划拨消防专项经费,加快消防车辆和消防员防护装备建设。到年底前,消防部队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公安机关应把消防通信建设纳入公安“金盾工程”,年底前建立全市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提高防灭火救援、社会抢险指挥水平。
九、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担和严格开支范围的原则,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十、建立社会联动灭火救援机制
各地区应建立由政府牵头,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由公安、武警、森警、交通、水电、化工、人防、医疗救护、市政、气象、地震、防化部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的抢险救援队伍,建立灭火救援社会组织指挥体系。要针对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能发生的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火灾,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城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
十一、严格实行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公安、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社区安全工作计划范文1 为了认真贯彻公安部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社区安全保卫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做好安全工作生产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保一方平安,维护社区稳定,社区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认真学习和贯彻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责任制,在依法行政、后勤监督、等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对安全生产要有高度的认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我们不能在发生事故后才去找原因,重要的是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落实、完善安全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成立以社区书记、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社区安全员及辖区单位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略)
三、加强日常检查、增强责任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大部份的事故不是突发的,他们事先一般会出现征兆,这些征兆是可以发现的,我们将会加强日常的检查,对有隐患的店面,单位给予整改,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方法,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基础上,不断增强责任感,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利用辖区宣传栏板出宣传板报,悬挂红布条,张贴安全生产画册。
2、发放安全生产材料,利用各种活动进行图片展览及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
3、召集辖区中小学生、楼梯长、店面负责人、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观看安全生产教育碟片。
4、要求辖区企事业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5、组织楼梯长,店面负责人,举办一场安全讲座及安全会议。
6、每月坚持对辖区所有店面进行安全大检查。
7、做好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日的宣传工作。
四、做好公众集聚场所安全的整治工作,对社区厂房、公寓、店面、出租房、坚决给予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缺点与问题,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条有理,坚持每月出板报,张贴宣传图片,发放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材料,让居民随时都能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六、社区将全力支持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认真组织、配合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并体现到社区的方方面面,保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社区安全工作计划范文2
20__年,我们_社区在区政府、综治办、司法局的领导下,在海兰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我社区经济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__年度开展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区将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措施到位,制度完善,责任明确,将安全工作深入到辖区各个楼区,一抓到底。与辖区单位签订责任状,完善制度,做到月访,每个节日之前,查隐患、做到以防为主、重点治理的原则。如:电线老化,安全用电,门市房的用火用电地段进行加大检查力度,以强化安全工作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和日常安全监管。加强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要提高监管效率;要加强安全检查和督查。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民的自救能力,预防事故或减少火灾发生。继续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减低意外风险。
5月12日,是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为了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从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社区于5月12日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截止到13日,社区共出板报8期,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动员鼓励社区成员参与防灾减灾和工作,着力提高社区防范抵御各类灾害的整体能力。
为了全方位、多角度提高师生的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增强师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社区与辖区单位第二小学在5月7日—13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社区组织师生参加应急救助演练,包括逃生演练、防震演练,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互救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月15日在中央街华富门前参加由区政法委组织的“共建平安黑河、平安爱辉、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千余份,社区还以出版报的形式进行宣传,宣传标语是“全党动手全民参与、全力创建平安爱辉”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四、深入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如:二小在清明节前夕,我们下委进行走访、检查,宣传不在街头烧纸,宣传文明祭扫,革除陋习。每半年检查二次,抽查四次,开安全会议4次。通过以上活动使辖区单位正确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与人民生活的关系。
鹿源春社区按照市政府应急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__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部署的要求,积极开展社区的宣传活动。
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组长、社区安全骨干为成员的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和安全知识,为建设“平安爱辉”、“和谐爱辉”发挥社区的积极作用。
社区利用宣传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作条幅悬挂于社区门前;10月22日,聘请海兰街道办事处主管安全的领导孙志宏主任和司法所韩江为居民讲授公共安全知识和防灾自救常识,增强居民群众维护公共安全和危机防范意识,努力在全社区营造防灾减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了开展好安全活动,突出宣传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发动辖区居民群众参与,投身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培育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文化意识,让安全意识深入到辖区的每个居民之中和每个家庭当中,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
社区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为了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巩固XX-20xx年度绿色社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和建设水平,根据云南省省级"绿色社区"及**市市级"绿色社区"的考评标准要求,结合东门社区实际,在县委政府、环保局、建设局,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结合东门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绿色社区"创建年度工作计划。
一、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环境管理方面
1、创建领导机构,社区分管领导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并有专人具体负责。
2、建有完整的环保档案、资料。
3、编写具体的绿色社区创建及发展计划和创建工作总结。
4、成立一支环卫工人队伍,能经常性地开展环卫工作,并在社区内设置环境监督员。
5、制订绿色社区公民行为规范,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素质。
6、落实绿色社区环保活动的经费。
(二)、环境建设方面
1、尽可能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力争经治理使社区内固定噪声源达到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在小区内设置
禁鸣标志,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号。
2、争取社区内的餐饮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油烟净化器和污水隔油池建造率100%。
3、新建小区绿地面积达35%以上,改建、扩建小区绿地面积达25%以上,无侵占绿地现象。
4、社区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安全收集并处置废日关灯管等危险废品;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5、设立社区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产所及器械设施。
6、力争社区污染源达标排放,居民对绿色社区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环境宣传方面
1、设立环境宣传橱窗、宣传栏、警示牌、管理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摆放环境报刊和环境书籍。
2、社区每年开展3次环保科普知识培训讲座。
3、社区居民对保护七彩云南和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环境行为方面
1、能组织调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
2、积极推广居民使用新型节水、节电、节能技术以及绿色无氟冰箱等绿色产品。
3、提倡居民使用购物袋、无磷洗衣粉、拒绝白色污染和一次性餐具,倡导绿色消费生活。
4、引导居民关心社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爱护社区内的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
5、培养居民不放养家禽、()不乱倒乱扔垃圾等环保行为习惯。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县七彩办(县环保局法规宣传科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自查申请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社区自查合格后,向县七彩办(县环保局法规宣传科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按照《长沙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内容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逐年、逐阶段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办力度,确保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区政府不断增强宏观调控消防工作能力,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消防工作组织管理、协调督办和检查考评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三)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各部门、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评价考核体系,深化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推动部门、系统和行业单位各负其责,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掌握、通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工作动态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作法,提高全区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意识
重点围绕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消防法》,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宣传工作。
(四)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消防宣传“五进”(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并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改革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方法,扩大消防宣传教育面、覆盖面。各级领导要带头主动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督促下属单位及员工学习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同时,区教育局要重点抓好学校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五)宣传、劳动、教育、民政、文化、工会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巩固并扩大消防宣传阵地,使消防知识宣传融入社会生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动,以专刊、专栏、专访、专题等形式,集中报道消防工作重大活动和灭火救援英雄事迹。
(六)教育、劳动及公安消防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和员工职业教育、岗前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全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岗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培训,分类指导,按责施训,确保学有所用、学以致用,落实持证上岗。继续做好消防站对外开放,配备火灾案例警示、成因演示等先进设备。
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采取法律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彻底整改火灾隐患。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等实行专项治理,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七)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摸清全区火灾隐患底数和分布特点、状况,指导相关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逐步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增量。结合地域和时期特点,重点抓好“三合
一、多合一”等消防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同时按照公安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适时开展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专项整治活动。
(八)完善并落实火灾隐患公众举报、政府通报、媒体公示、挂牌督办和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等制度,建立有效防范火灾隐患滋生和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的长效机制。通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并按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定期升级制度要求,凡超过半年未整改的,本级政府要及时挂牌督办;凡挂牌超过半年未整改的,要及时升级由上一级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九)坚持依法治火,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存在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酿成火灾、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和非法承揽消防工程等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开展消防执法竞赛、执法质量考评等活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处亡人或重特大火灾事故,认真分析、研究火灾发生规律,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提高社会单位消防自主管理水平,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十)积极探索重点单位现代消防管理模式,重点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逐步推开。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0%达标,人员聚集场所和宾馆饭店60%达标。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推广,不断强化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防管理科技含量。
(十一)努力培育和整合社会消防资源,加快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程设备操作等岗位职业化步伐,强化消防技术服务保障能力。建立金融、保险与消防安全良性互动机制,鼓励、引导并逐步规范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增强平时防灾和灾后社会救助等功能。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
认真抓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将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按照“补齐旧账,不欠新帐”的要求,加快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步伐。
(十二)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和省财政厅、公安厅《关于印发〈武警湖南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长沙市六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确保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年增长。严格落实消防业务费最低保障标准,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十三)年内完成五里牌消防站营房翻新改造工程,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设一座集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医药等后勤资源于一体的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库,以提高处置大型灾害事故部队遂行作战能力。
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消防试点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社区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以专职消防队伍为骨干,以联村警务室治安防火巡查队伍为依托的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构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消防组织管理体系。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办等七部门《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抓好农村消防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全区推广。
(十四)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大力引导街道、社区开展“争创消防安全文明社区”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建设“社区警务室”为契机,切实加大社区消防建设指导力度,组建多种形式社区消防安全组织,重点加强社区65岁以上孤寡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和安全保障制度,指导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村民防火公约等措施。
(十六)积极探索城市社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我区要重点推进街镇乡专(兼)职消防队建设,相关装备及人员经费由各街道、乡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负责解决。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抢险救援能力
(十七)加强对火灾、重大灾害事故的分析预测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消防部队与公安、安监、城管、市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整合社会灭火救援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对火灾及其他各类交通、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年内,区政府要组织一次全方位、多层次,多部门、多单位参与的消防综合演练。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切实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能力。
二、工作分工
(一)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到人(附件一),各监督员要完全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制,全面监督指导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还需担负的消防监督检查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对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等行政管理相
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2、对公众聚焦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根据需要进行的其它消防监督检查。
(三)其它工作
1、根据本责任范围内的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重大节日,
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对辖区内消防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梳理,严格对照消防法规中关于重点单位界定的标准和条件,确保重点单位调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切实找准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并制定年度整治计划。
2、结合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工作。
3、根据省、市、区部署的专项消防工作及我镇工作实际需要安排的消防重点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职责
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责任范围内一的重点单位全面检查应每季度不少于三次,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监督重点单位执行消防法规,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
(二)熟悉掌握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适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严禁出现失控漏管现象。
(三)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部署重大节日和不同季节的消防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重点单位召开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镇重点单位工作开展。
(五)根据重点单位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状况,抓好业务档案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六)依照法律程序,对重点单位的相关审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七)定期对重点消防单位重要岗位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主要岗位人员的消防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监督员必须做到熟悉以下六种情况:
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责任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
监督员应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实际组织监督检查,其频次应满足以下规定:
(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抽查
组织监督抽查时,以分行业或者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抽查单位。每周抽查的单位数量应不少于4家。
(2)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检查。
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在举办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必须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必须按规定组织逐件查处。
(5)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监督员可以根据本责任范围内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责任范围内针对性的专项消防监督检查
专项消防监督检查是促进消防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推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是实现目标的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突击性和针对性,检查对象、范围、目标相对明确,时间、步骤、方法、标准相对统一社会知晓程度较高,督促整改隐患效果显著。监督员可根据本责任地区、单位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火灾形势特点、公众活动安全需求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综合因素,通过实施监督检查行政行为,促使监督管理对象总体消防安全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或可控状态,确保不发生恶性火灾事故。
(四)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1、消防重点单位的检查内容
是否建立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是否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干部;是否有义务或专职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是否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整改;是否对消防重点部位定点、定人、定措施;是否普及消防知识和加强重点工种的培训;是否有防火档案和灭火、疏散预案;是否能定期总结评比,奖惩分明。
2、监督抽查的检查内容
被检查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运行是否符合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被检查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详尽规定的单位自身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3、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检查内容
对公众聚集场所申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除应当检查其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4、申报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检查内容
对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除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定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检查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五)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消防监督员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应采取以下方法:
1、查阅消防档案
2、询问员工
3、抽查消防设施设备
五、重点单位应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六项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
(1)每季度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监督管理人召开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季度末,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会议由分管消防安全领导主持召开。
(3)会议内容主要有:各单位汇报本季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传达上级各部门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和有关精神,通报有关火情情况及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并对下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4)对例会中提出的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予以现场解答的应予以现场解答,无法予以现场解答的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汇总整理上报支队相关技术人员予以解答。
2、季度报告制度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应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季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建立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防火检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情况、落实整改火灾隐患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等。各单位要将开展各项工作情况填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
(2)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
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要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3)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及时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填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季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进行梳理汇总,并根据各单位填报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抽查,核查填报内容,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3、教育培训制度
(1)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应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技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以创办消防安全宣传栏、悬挂防火标语、上防火课、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等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3)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对重点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专(兼)职防火员以及消防控制中心、化危品管理、电焊、气焊等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每两年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为2至5天,并由组织培训的公安消防机构发给培训证。对消控中心等重要岗位的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和指导。
(4)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福州市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若干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团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冬夏火灾多发季节,组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4、季度抽查、公告制度
(1)各村、社区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以及结合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每季度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组织监督抽查时,可以分行业或地区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单位。但在半年内每次抽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宜重复。监督抽查的时间量为每个在岗监督员每周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其中用于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时间量应占80%以上。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按照每个在岗监督员1个工作日至少抽查1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2个其他单位的工作量确定。
(2)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季度监督抽查时,可以事先公告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监督检查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每季度公布并报支队备案。
5、灭火和应急琉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一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②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③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④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⑤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制定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与此同时,各单位应将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的文字或影像资料报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各单位、各部门每名监督员每半年现场参与指导消防全重点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不得少于3次。
(4)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各消防安全握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六、资料收集、归档
镇安办都要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档案,将消防重点单位消防档案,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责任范围的划分,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记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础台帐建立情况,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等应归集到专项案卷,作为年度考评钓依据之一。
关键词:新巴尔虎左旗 社区消防 加强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9(a)-0243-01
近年来,我国城市社区发展较快,初步建立起了社区服务体制。与此同时,一些从政府和企业分离出去的社会职能,转由依托城市社区来承担,但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自我管理水平并未得到及时发展。下面,笔者结合新左旗地区实际浅谈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几点建议。
1当前社区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社区是以居民家庭为主体,各类生活、生产、经营为辅的小型社会区域,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明显的区别。据初步统计,社区火灾占火灾总起数的35%左右。虽然损失或死伤人员不大,但其危害性极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分析目前社区消防管理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火灾隐患严重,监督难度大。一些城市未改造的社区建筑仍以砖木结构为主,建筑物基本已经超期使用,居民多数几代同堂,家庭成员多,住房十分拥挤,楼道堆放杂物多,用火用电极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线路老化现象严重,一些家庭液化气罐、煤球炉和木材等废旧可燃物堆放混乱。对此类隐患仅靠消防或政府其他单个部门的督促,已无法得到根本整改。而且这些区域一般无消防车道、消防用水,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一旦发生火灾根本起不了作用,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后患无穷。
(2)消防安全工作跟不上社区居民的发展。社区实际上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功能的齐全、社区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社区内学校、医院、商店、小工厂、小作坊也不断涌现。社区的功能由单一的供人居住向产业、经营、生活等多方面结合转化。社区内的各种行业虽然规模不大,却应有尽有,相当齐全。从而使社区的火灾危险性也不断增大,增加了消防安全管理的难度。
(3)社区消防工作并未真正落实到位。许多城市的社区已经开展了消防工作,但现在大多数小区,在开展消防教育宣传方面,只是做做形式,贴一些标语和宣传画,收效甚微。成立消防志愿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只是少数,从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工作开展以后,居民的消防安全意思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很多人对参加社区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等有极大的热情,但是缺少组织或不知怎样组织。
2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
社区消防工作现状决定了社区火灾的发生率,从发生火灾的情况来看,社区火灾主要集中在居民家庭及一些“四小单位”,火灾原因主要集中在电气、用火不慎以及管理不当等方面。其火灾损失及影响虽然不能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相比,但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而且社区火灾殃及四邻的现象普遍,常常引发民事纠纷,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继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此外,社区成员遍布社会各单位,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因此抓好社区消防工作,提高社区消防安全环境,不仅能保证社区防范能力的提高,而且对建立全社会的消防安全防范体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健全社区消防机构组织,改善消防基础设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依据《消防法》,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规章或细则,明确社区消防管理职责。利用现有社区的组织机构,建立社区消防网络,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形成一个新的长效社区消防管理格局。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并在健全社区组织的同时,要挖掘潜力,着力改善社区落后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消防工作在社区建设乃至整个城市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公共消防设施是社区消防建设重要的物质基础。新建小区或旧城改造,要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消防通道、消防给水等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乡由担任安全生产指挥长,担任安全生产指挥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乡直单位、学校领导为该单位安办主任,负责安全工作;各村村主任为村安办主任,负责村内的安全生产,各村综治办主任具体抓安全生产。
2、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并有研究、有布置、制度上墙、经费落实,每个单位和村要保证1500元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乡对村、乡对单位,村对社(联社),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责任落实。
4、采取多种形式,针对不同时期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活动月”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宣传。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帐。
6、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上报,并按有关程序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水上安全
1、道路交通安全
①按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二十字”方针,建立健全防控网络,实行科学预防,群防群治;各村建立驾管协会,加强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
②遏制和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杜绝死亡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随时协助检查驾驶人员证件,坚决杜绝货车搭人和超载,一经发现立即送乡派出所。
③建立交通安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五进”活动,努力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④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畅通乡”活动,年内经县安办验收达标。
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落实经费和措施,加强辖区道路隐患排查,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排除安全隐患。
⑥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水上交通安全
①安全管理规范,资料完善,做到制度、责任上墙,船舶、船员档案记录健全,真实可靠;
②辖区内无“三无”船舶,无渔船和农民自用船摆渡载人现象。
③加强汛期安全工作,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船主准时传递水情,确保船舶汛期安全。
三、消防安全
1、利用乡广播宣传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防火灭火常识,及时通报各类重、特大型火灾事故,在乡公路沿线醒目处设置两处以上固定消防标语。
2、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辖区年度村、社工作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与辖区重点单位、村社层层签订责任书。
3、督促辖区单位和场所认真贯彻和落实《机关、团体、企业、学校、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其他人员积极参加消防教育和培训,依法履行职责。
4、建立健全和完善好各种消防组织、机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收割季节及火灾多发期由乡派出所、治安巡逻队组织好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依托乡综治办或农村警务室在5月份前组建一支乡义务消防队,配置手抬机动消防泵一台、水带300米、水枪2支、灭火器4具、消防栓扳手2把、消防斧2把、消防桶5个、火钩火叉2把,应急灯具2具,救生绳100米,具有专门的消防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运输工具,确保辖区发生火灾时能迅速到场处置初起火灾。
6、督促辖区单位和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严格用火、用电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防火灾的发生。
7、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农村、学校“三大警务”建设内容,同步建设,同步开展。
8、一旦下去发生火灾事故,能快速到场组织初起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农机安全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2、年度内不少于4次对辖区内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
3、认真搞好农机安全检查,严查各种违章行为,对农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督促业主认真整改。
4、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参加县农机局开展的集中年检审,辖区内拖拉机年检率达90%以上,收割机达95%以上。
5、对辖区内3.75千瓦以上的农业机械建立台账,进行重点监管。
6、认真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主题实践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措施、有检查、经费落实。
7、辖区内若发生农机安全事故,负责迅速组织力量援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