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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时间:2022-05-07 18:10:49

导语:在企业环保整改方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1篇

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河南省周口市“榜上有名”。为应对此次“流域限批”,周口市表示将全力以赴整治污染,争取在此次“流域限批”的名单中第一个得到解限。为此,将强制治理了一批颇有影响力的企业,莲花味精被列入了周口市此次的“黑名单”。有关人员称,将依法对莲花味精厂等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关停督办或相关的治理。

据媒体报道,因环境污染问题莲花味精曾多次被曝光:1994年,莲花味精因污染严重而被媒体曝光;1995年9月,“排污大户”莲花味精再次被列入重点污染企业的“黑名单”;1997年,莲花公司终于摘掉了“污染大户”的帽子。可随后两年,当地群众对莲花味精偷排污水的举报一直没有断过;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办对莲花集团做了8天暗访后,下发了《关于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故意偷排废水查处情况的通报》,莲花味精因偷排污被罚款1200多万元;2004年6月6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对莲花味精仍然偷排不断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虽然在污染治理方面,莲花味精做了种种努力,但这次再上环保“黑名单”,并有可能会出现被强行关停整改的严重后果,莲花味精的处境显然是不利的。环境污染对很多国内企业来说,可谓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由于近两年来国内多次出现了沱江特大污染断水事件、松花江水污染、太湖蓝藻事件等多起影响百姓正常生活的严重污染事件以及全国越来越不容乐观的环境现状,国务院、国家环保总局加大了对环境污染事件的惩处力度。在此严峻形势下,莲花味精的上榜显然是个危险信号。

在举国上下全力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强音之下,莲花味精这种不能完全承担环境责任的作法,是明显不利于其长远发展的,而眼下如果真的要“关停治理”,那么其损失是难以估量的。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莲花味精此次应该怎样平安跨过“环保之坎”呢。

第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拿出整改方案

上了周口市的黑名单,再加上一时内多家媒体对莲花味精数次环保事件的“大揭底”,莲花味精无疑已经处在了枪口上。如果此时莲花味精不能主动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积极的整改,那么出现任何后果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进行积极的整改是莲花味精的当务之急。

在这次黑名单上榜之后,莲花味精也表明了企业担责的态度,公司高层表示,将在9月底完成全面整改,争取成为治理污染的先锋。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做出积极的反应,这是值得肯定的,但这微不足道的声明与表态显然是无力的。眼下,莲花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拿出详细的环保整改方案是必要的。

通过上文周口市争取在此次“流域限批”的名单中第一个得到解限的积极反应,我们可以预见接下来周口市肯定要有“狠招儿”。虽然这次上了黑名单,但作为当地的纳税大户与财政支柱,只要莲花味精能够真正积极配合,进行有力的整改,当地政府自然会有所通融的,到时候莲花味精自然就会度过这次难关!

第二、高调应对媒体,把握舆论主导权

此次莲花上榜“黑名单”事件,虽然源于环保部门的有关调查,但更多的是因为各大媒体对事件的关注与报道,才使得莲花味精一时有口难言。这在另一个角度,也可以看出媒体报道对意外事件的放大传播效果。

在目前的媒体报道中,莲花味精方面仅仅表现将在9月底完成全面整改,这是明显不够的。因为这仅有的声明,明显不能满足众多媒体对莲花味精这次意外事件的报道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揭出当年莲花的“老底儿”也是很正常的。所以,此时莲花味精方面应该将自己与环保部门的有关配合、具体的整改方案与必要的补救措施等全部有利于事件进展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媒体声明、官方声明、新闻发言等形式提供给各大权威媒体是必要的,因为这样以来就可以把握今后的舆论主导权,使得媒体报道向着有利于事件解决的方向转变。

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xindai0755”为你整理了这篇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吕梁市委、市政府组织人员对《整改方案》第5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山西黑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项: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土西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南窑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玉家墕采石场矿界范围与山保护区核心区重叠;固贤花舍沟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核心区重叠;兴县固贤乡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重叠;土西沟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碾沟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石林沟吉成庄土地整理在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建设;石林沟吉成庄土地整理在保护区实验区建设。

山西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3项:兴县锠盛镁业有限公司(明通沟采矿点)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兴县锠盛镁业有限公司(白崖沟采矿点)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重叠;兴县采石场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山西薛公岭省级自然保护区8项:嘉兴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公顷;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无主采石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离石区元鑫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离石区众一鑫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鑫磊石料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缓冲区重叠。

山西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5项:方山县赫赫岩铁矿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方山县平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吕梁市隆鑫矿业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文水县海威钢铁有限公司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瑞鑫昌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厂矿界范围与保护区实验区重叠。

二、整改目标

核查26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恢复生态。

三、整改措施

1.采煤和非煤采矿,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责令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17﹞64号)和最高法2017年7月2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等部门关于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第一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54号)有关内容,依法依规整改,限期生态修复。

2.经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建设,并经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核查是否按照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和批准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3.未经发改、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批准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予以行政许可的项目和建设活动,依据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予以关停并拆除设施,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进行生态恢复。

四、完成情况

1.山西黑茶山自然保护区内南窑沟采石点和固贤采石点为同一项目,实际涉及自然保护区整改任务9个项目。分别是: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土西沟采石场、玉家墕采石场、固贤花舍沟采石场、南窑沟采石场(兴县固贤乡采石场)、土西沟垫地项目、碾沟垫地项目、吉成庄垫地项目和石林沟垫地项目。

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其矿权范围与黑茶山自然保护区重叠0.71平方公里。2018年7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收回了该企业的采矿许可证;2018年8月9日,省国土资源厅以晋国土资行审字﹝2018﹞519号文对该公司的采矿权进行了变更,剔除了与自然保护区的重叠部分,井田面积由5.6408平方公里变更为4.6316平方公里。该公司在实际采掘过程中,严格按照《关于对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与黑茶山自然保护区相重叠部分保留矿权请示的批复》(﹝2011﹞1号)和《山西兴县金地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把黑茶山自然保护区设置为禁采区,并对黑茶山保护区留设了足够的保护煤柱,重叠区域内未进行采掘活动。

土西沟采石场、玉家墕采石场、固贤花舍沟采石场、南窑沟采石场(兴县固贤乡采石场)已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土西沟垫地项目、碾沟垫地项目、吉成庄垫地项目和石林沟垫地项目植被已恢复。

2.山西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3个项目分别是:兴县昌盛镁业有限公司(明通沟采矿点)、兴县昌盛镁业有限公司(白崖沟采矿点)和兴县采石场(阳会崖泰源采矿点)。三户企业的采矿权已经注销,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

3.山西薛公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涉及8个项目,其中中阳县涉及2个项目,分别是中阳县鑫磊石料厂和中阳县嘉兴石料厂;离石区涉及6个项目,分别是众一鑫石料厂、园鑫石料厂和许家圪台4个废弃多年的无主采石场。

中阳县鑫磊石料厂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了取缔,现植被已恢复;中阳县嘉兴石料厂因资源整合和承包费等经济纠纷,离石区法院冻结该石料厂所有资产,于2020年解封,目前主要设备已拆除,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众一鑫石料厂已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矿区平缓区域和山顶均进行了覆土栽植苗木,但场区入口处有一建筑物未进行拆除;圆鑫石料厂已经进行了部分覆土和栽植,需要进一步植被恢复;许家圪台4个废无主采石点已经废弃多年,其中3个已经自然恢复,1个仍需采取人工手段加快恢复。

4.山西云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5项不属于吕梁市。

第3篇

                           

尊敬的督察组各位领导:

今天,X就督查我X环保情况专题反馈意见,充分体现了对X的关怀和重视。三个多月来,督察组的领导不辞艰辛、深入一线,对X环保工作进行了一次高水准的体检和会诊,我们深表感谢。刚才,X代表督查组全面反馈了督查情况,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提出的要求客观中肯、符合实际。X作了讲话,对X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两位领导的讲话,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以这次督查反馈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督查组和省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抓好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全X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此,我代表X表个态:

一、问题决不回避,做到全面认领。这次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抓住了关键、找准了病根,提出的要求开出了良方、指明了方向。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对待督查组反馈的意见,虚心接受、全部认领、照单全收,绝不忽视问题、转移问题、淡化问题,绝不糊弄对待、敷衍了事、消极以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努力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长久解决。

二、整改决不含糊,做到销号推进。对所有反馈的问题,我们将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每一条意见、每一个问题,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对必须整治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解决起来有一定困难的,制订整改方案、专项督导推进;对长期遗留的老大难问题,明确实施计划和时限,按照各自职责,认领反馈问题,逐项对照解决。

三、落实决不松劲,做到标本兼治。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做到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具体做到“三个五”:一是“五个好”:对工业园区、企业环保设施和监测设施等,做到规划好、建设好、运营好、管理好、保障好;二是“五个不”:坚决做到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引进、环评审核不过关的坚决不落户、“三同时”不到位的坚决不启动、在线监测不过关的坚决不放行、没有达到环评标准的坚决不生产;三是“五个更加”: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更加注重改造传统产业、更加注重培育新兴产业、更加注重创建生态园区、更加注重发展循环经济。

第4篇

一、整治范围

全市涉重金属及剧毒物质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主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储存企业及其他重点风险源。

二、工作目标

摸清全市涉重金属等环境风险源底数,建立全市涉重金属等风险源动态档案,进一步完善涉重金属等风险源环境管理制度和预警监测制度以及主要河流断面、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超标应急管理制度。

对全市涉重金属及剧毒物质排放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企业、主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储存企业及其他重点风险源排放废水、废气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三、组织保障

成立涉重金属等风险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大队、监测站、法制站、管理站、审批科以及各环保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抽查督办、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辖区负责制,各环保所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监察大队长及各环保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清全市涉重金属等风险源底数。

1、以全市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申报为基础,全面摸清我市重金属等涉毒排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储存等风险源底数。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2、在摸底过程中要全面查清涉重金属等风险源企业在审批、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废水和废气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汇总至监察大队。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3、监察大队及各环保所将摸底排查情况填写附表并由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版报监察大队汇总备案。

4、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筛选出全市重点和一般环境风险源,确定重点预警监测点位。

(二)第二阶段: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实行限期整改,直至关停。

(1)对存在问题的涉重金属等环境风险源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凡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在限期内完成整改要求。监察大队、各环保所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2)应急办要对全市重点风险源实施抽查督办,并对重点风险源企业下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书面通知,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网,实施全天候无缝式监管。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环保所

(3)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重点环境风险源,要实行停产整治。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投产的要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并立案处罚或报请市政府关闭。

责任单位:法制站、监察大队、各环保所

(三)第三阶段:对全市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企业进行集中验收。

由应急办牵头成立专项整治验收小组,对全市所有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企业整改落实以及关停情况进行集中验收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上报市局,实施挂牌督办。

五、相关要求

1、根据省厅《关于对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监察大队及各环保所要建立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报环境监察大队汇总备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监控。

2、对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要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逐项落实,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未验收的项目要加大督办力度,限期达到验收标准和上级各项要求,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不断提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废水处理加药设施要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

4、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台帐包括每日设施运行记录、排污记录、投药记录。同时,涉重企业应每月将排污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月用水量、月耗电数(污染防治设施要单独安装电表)、使用药品发票(复印件)、监测报告、化验报告、检修记录和有关管理文件等整理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6、实施重点风险源企业月报制度。重点风险源企业应每月5日前将企业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利用量及去向、化学品使用量、车间排放口和总排口每日监测数据等上报辖区环保所(或大队),所在辖区环保所(或大队)根据申报情况对企业各项环境管理情况进行核查。

7、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排放企业化验室应具备特征重金属污染物化验能力,并于2012年3月20日前建成相应重金属化验室并完成化验人员培训。

8、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源排放企业要安装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监控平网。

第5篇

为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强调的“十个全面”和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九个方面要求”精神,结合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紧要的任务。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将治污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体部署。

坚持全员出动不停歇,挂起“作战图”,排出“时间表”,以必胜的决心迎接困难挑战,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细化任务。

加强区片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开展扬尘、散煤清理、企业管控、禁烧禁燃、环保夜查、煤改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个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体人员分包。对于道路扬尘方面,再次细化网格分包制度,镇村干部每日不间断上路巡查。

洁净取暖推广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坚持常态化管控,目前全镇村已全部实行“煤改气”覆盖,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每日要对辖区内散煤进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镇上报清理进度,对于进入辖区内销售散煤的车辆结合工商部门进行劝返,杜绝劣质散煤的使用。

禁烧禁燃工作: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持“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制,镇村干部分地块管控,严格管理,完善禁烧体系建设,制定禁烧奖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各村安排专职巡查员,每日不间断巡查。对于禁限燃放工作,从本月开始,全镇辖区内不得再出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力宣传上级禁限燃放政策,转换群众传统观念,撇弃陋习,要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围,镇村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乱污”企业管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做到不增一个“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淘汰“两断三清”类企业,彻底打消业主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做到不让一个“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环保设备洁净运行、生产厂房干净整洁、环评证照手续齐全”三项标准,持续推进标准件企业规范生产、洁净生产。对不符合“三项标准”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后治,对所查处的问题逐一对照,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什么时候解封。尤其是对偷排偷放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决不手软留情。

重污染天气及错峰生产管控:在接到上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应急方案及措施,各应急企业由村干部具体分包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镇环保所人员,要每日不间断的对应急相关企业巡查,确保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错峰生产企业本镇共涉及一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产、停产,实行错峰生产方案,镇村二级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实好错峰管控。

环保夜查工作:要坚持每天进行夜查,从涉气企业及施工工地等进行督查,每日要由当日值班领导干部带队,并对辖区内露天烧烤、饭店等进行夜查,确保我镇每个生产企业排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百分百排出,危废台账健全,督促排污设施净化设备定期更换;厂区车间内勤打扫勤清理;无露天焚烧现象,坚决取缔木炭烧烤,要求饭店的抽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设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要重点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涉及沿河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专职巡堤员和保洁员进行河道整治工作,发现垃圾禁止垃圾倾倒,做好周围垃圾、杂物、杂草清理及周围养殖业、厂摊的取缔与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镇直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第6篇

一、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一)健全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制度,加大保护力度,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水质分析、巡查记录及潜在风险源状态,科学配置并及时更新应急物资。

责任单位:水利局、产芝水库管理局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水源保护区执法巡查,及时制止和取缔旅游、垂钓等违章活动,完善相关记录和台帐。供水主管部门及环保、卫生等部门定期抽查水源地巡查情况及纠违处置。取水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及周边属地政府建立必要的水源保护协防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水利局、产芝水库管理局

(三)核定增设高格庄水源一级保护区方案;在新区划方案获批前,对该方案一级区实施过渡期的严格要求,同时修编水源地保护规划内容。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

(四)规范围栏围网建设,一级保护区要按照要求设立围网,禁止人和车辆停留和通过,清除游人留下的痕迹,严禁与保护水源无关的人类活动(供水、捞藻除外)。

责任单位:水利局、产芝水库管理局

(五)切实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演练,确保自来水厂与备用水源地管网连通。应急演练要由环保、卫生相关部门进行演练效果的认定。

责任单位:水利局、产芝水库管理局、自来水公司

(六)自来水厂要提升日常水质分析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取水和出厂水的日常分析及有害成分分析,并据此增补和调整净水工艺参数和演练方案内容。

责任单位:水利局、自来水公司

(七)自来水厂和监管部门要提升针对特定项目的检测分析能力,规范监测频率,剖析经常性检出项成因,拟定必要的影响防控对策。

责任单位:水利局、环保局、自来水公司

(八)自来水厂完成备用水源切换管网清洗排放通道,并纳入应急演练的重要内容之一,应急演练要与在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同步进行,详细总结应急演练工作,并由环保卫生等部门进行演练效果的认定。

责任单位:水利局、自来水公司

(九)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责任单位:环保局

(十)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加强医疗废物甄别、收集、转运和处理。完善镇级卫生院医疗废物的收运,确保在二天内清运完毕。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的定期更新制度,并提高预演的可操作性,定期开展演练。

责任单位:卫生局

(十一)加强重金属污染排放、危险废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

二、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一)加强工业园区,尤其是电镀工业园区及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监管力度。对电镀园区电镀企业废水计费总量与处理量不相吻合问题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园区废水产生、收集、处理、排放全过程监控。

责任单位: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彻底解决辖区内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以及批小产大、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

(三)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涉重金属行业环保核查,对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达标无望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超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局、姜山镇政府、日庄镇政府、水集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切实规范涉重企业重金属特征污染物的规范收集与处理,对一类污染物必须实施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并在车间或分质处理设施排口实现达标。

责任单位:环保局、姜山镇政府、日庄镇政府、水集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督促环境风险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应急防范设施,对消防水要建设收集设施。

责任单位:环保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督促企业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防治;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力度,对间歇排放的废水加强监测;加大农药生产企业污水处理站及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收集和治理力度,减少化工异味。

责任单位:环保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严格筛查辖区内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和审核有效期已过的重点企业,及时公布名单并组织开展审核。

责任单位:环保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大力推进电镀行业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规模与层次。

责任单位:发改局、姜山镇政府、日庄镇政府、水集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统一规范排污许可证格式。

责任单位:环保局

(十)督促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及时按程序申领经营许可证,确保持证经营。

责任单位:环保局、姜山镇政府

(十一)核实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物产生情况,强化运营管理,合理组织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营。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集街道办事处

三、进一步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一)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和收集的管理,消除垃圾中转站垃圾异味。

责任单位:城建局

(二)进一步加强垃圾填埋场规范化管理,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置设施运行维护,安装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城建局

(三)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建设完善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范污泥存放、运输、处置的监管。

责任单位:城建局

(四)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在线监测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进水口在线监测要与环保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城建局

(五)加强扬尘污染监管,严格扬尘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重视施工人员防尘控制教育,将扬尘控制贯穿到整个施工过程之中。

责任单位:城建局

(六)加强对鑫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检测。

责任单位:环保局

四、进一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一)尽快解决监测经费和人员编制不足问题,按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尽快完成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化验收,规范开展特征污染物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市编办、财政局、环保局

(二)增加总量减排管理机构和人员,为总量减排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单位:市编办、环保局

(三)根据城市发展现状,调整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责任单位:环保局

(四)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设备的维护,提高机动车环保监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严格按照环保部要求的项目和频次对划定水功能区划的市控以上水体开展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于每周五上午前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别通过金宏网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局。

第7篇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铁矿采矿、采石场、采砂场、铁选、钢渣处理、造纸、制药、化工、机械加工铸造、小石灰窑、塑料、橡胶制品、建材、电镀酸洗、加油站、规模养殖等行业。

二、整治内容

(一)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

(二)清理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项目;

(三)清理未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

(四)清理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

(五)清理未依法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等事项企业;

(六)清理未足额缴纳排污费企业;

(七)清理停止生产的酸洗电镀、化工等产生危险废物未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企业;

(八)清理未按照市政府要求整治、未通过市验收的采石场。

三、整治方式及标准

(一)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小企业依法关闭、取缔,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地貌。

(二)对国家没有限制性政策规定的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已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限期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三)未依法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事项,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的,限期完成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事项,限期缴纳应缴排污费。

(四)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限期整改,限期办理排污许可证。

(五)对停止生产的酸洗电镀、化工等产生危险废物企业限期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报市环保局备案。

(六)未通过市环境整治验收的采石场,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阶段任务及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3月26—5月31日)

各企业自行检查所建项目在发改部门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达标排放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事项,缴纳排污费情况;停止生产的酸洗电镀、化工等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情况,采石场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自查结果3月31日前报各派出机构管委会、镇、乡环保办公室;整改结果5月31日前报各派出机构管委会、镇、乡环保办公室。

(二)督导核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各派出机构管委会、镇乡政府对辖区企业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核查,督导核查结果汇总后于每周五前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验收处置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企业从通过验收的次日起,恢复生产性用电供应。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依法关闭、取缔。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监察局、工信局、工商局、安监局、水务局、国土局、公安局、商务局、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派出机构管委会主任,各镇乡镇乡长为成员的市小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钧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贺平同志兼任。

(二)明确职责

市环保局:根据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乡上报或现场检查情况,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或报请市政府关闭取缔;组织整改验收;补办各种环保手续;定期(每月)通报企业整改进度。

市工信局:根据环保局下达的停止生产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下达停止生产用电供应的通知;配合相关镇乡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拆除生产设备。

市供电公司:按照工信局的停电通知要求落实停电措施,保证限期整改和关闭、取缔企业生产性用电停供到位。

市公安局:根据环保局下达的停止生产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停止火工用品供应,加大违法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力促企业整改,保证停产到位,配合相关镇乡关闭取缔相关企业,维护好现场秩序。

市水务局:加强河道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配合相关镇乡关闭取缔非法采砂场,打击向河道倾倒堆放尾矿砂等废弃物的行为;停止停产限期整改企业、关停取缔企业生产用水供应。

市国土局:配合相关镇乡依法关闭、取缔非法采矿、采石、采砂企业,吊销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采矿证,严厉打击乱倒乱堆尾矿行为。

市商务局:关闭、取缔非法经营的加油站,依法吊销逾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或逾期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加油站点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市工商局:依法吊销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营业执照。

市安监局:依法吊销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监察局: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市各派出机构管委会、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企业整改的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整改进度;组织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关闭、取缔企业任务。

(三)大力宣传

市电视台、报社、电台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名单、整改内容和时限要求在时讯、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8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五)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第9篇

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及时将有关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乡镇、部门和企业,并针对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靠实相关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从督查情况看,上半年我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安排及时,部署到位,措施得力,环保目标责任书主要工作任务达到了计划进度要求,完成情况较好。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污染减排项目及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区清真畜禽定点屠宰厂废水处理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开工建设。区汉辅东方纸业有限公司办理扩建相关手续,目前停止生产。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主体基本完工,进行设备安装;银星毛纺织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县中医院污水处理站已建成,进行验收性监测。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完成,进行厂区管道对接;新恒达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已经完成验收性监测,申请竣工验收;翔达化工有限公司颜料废水治理工程完成初步设计。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DE氧化沟及附属设施主体,预计7月底完成土建工程;县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站扩建工程已建成,进行验收性监测。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反应池正在进行钢筋混扎;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反应池完成浇筑,进行其他主体工程的建设;建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工程进行招标。各县区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入户调查工作全部完成,目前正督促各涉源单位进行监测。上半年各县区环保部门对各辖区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并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加强了辖区医院污水处理站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前,全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全部完成。各县区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全部结束,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今年上报的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乡镇和7个市级生态村创建方案全部上报,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上半年各县区加强了城区垃圾集中处置工作,城区垃圾足额收集,垃圾填埋场运行良好。除县外,城区重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部得到集中处置,督促重点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工作有序进行。

4.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县区高度重视核与辐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督促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维护、检修。目前各辐射应用单位均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运行正常。除区制订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外,其他各县区还未制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5.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各县区确定了餐饮业油烟治理单位和燃煤锅炉治理单位,区、区、县已对纳入治理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区每季度对已关停的山风景区和主要公路沿线石灰窑、青瓦窑、活性炭企业进行督查,防止污染企业死灰复燃。上半年各县区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水源地安全。

6.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我市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14家单位已完成6家,县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县天河酒业有限公司、建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编制报告,县鑫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展工作。

7.环境宣传教育和工作保障。各县区印发了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区、区、县、县制定了6·5世界环境日宣传计划,确定了人员、时间和活动内容。县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环境征文比赛,表彰奖励优胜者和先进组织单位,宣传效果良好。各县区均按要求将污染防治、环境监督执法、环境监测和环境宣传教育等纳入财政预算科目,并进一步加强了乡镇环保所职责。目前各县区配备了基本监测仪器,但除县外日常监测工作均未开展。

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尽管各县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一是部分污染减排项目及重点任务进度滞后。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要求于6月底完成环保验收,目前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低,达不到稳定运行要求;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要求于9月底投入试运行,设备安装仍未结束;大唐发电厂要求于年底建成脱硝设施,至今还未动工建设;银星毛纺织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设计方案仍未出台;翔达化工有限公司颜料废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还未建设;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工作尚未落实。二是列入年污染减排计划的22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并且治理手段单一,档次较低,治理效果不明显。三是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成效不明显,主要问题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宣传氛围不浓,综合整治不力。四是锅炉和油烟治理工作进度不平衡。上半年各县区确定了餐饮业油烟治理单位和燃煤锅炉治理单位,但目前只有区、区、县已对纳入治理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完成了部分治理工作,其他县区还未开展此项工作。五是区1家污染源治理单位仍未落实。六是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应急演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各县区均未组织风险源企业进行应急演练。

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加大对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省、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既定目标的完成。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相关责任。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环保目标责任书、污染减排责任书进行全面分析,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再明确、再检查、再落实,特别是对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责任人,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收到实效。

二要对进度滞后的重点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按照省环保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市级挂牌督办的通知》,将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汉辅东方纸业有限公司、银星毛纺织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翔达化工有限公司颜料废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列为市级挂牌督办项目,实行挂牌督办。有关县区和部门对纳入市级挂牌督办的项目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期限,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整改工作。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要加大对挂牌督办项目的督查力度和频次,保证项目按期完成进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