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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论文

时间:2022-03-22 02: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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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论文

第1篇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费改税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必要的组成部分,其实质是经济保障。如果没有充足、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那么社会保障制度不过是一纸空文。但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我国现行社会保障收费制度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保障对资金的庞大需求,大量的单位和个人欠缴社会保障费,1998年企业欠缴318亿元,1999年则高达388亿元,各地平均收缴率为90%,个别地方仅为72%.这种情况的出现必将成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绊脚石。因此,为了使社会保障有必要的资金,国家应尽早开征社会保障税,这样就可以将社会保障“费”改成“税”,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本文结合一些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试图对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税制基本框架和具体构想作一些研究和探索。

一、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普遍性和公平性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所追求的两个重要原则,社会保障实施的范围越普遍,越能体现出公平性。而且根据“大数法则”,参加社会保障的人数越多,互济功能就越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越强。因此,社会保障税的实施范围应当是全体社会成员,不分城市和农村,不分行业和部门,也不分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应尽可能地将条件具备的各类劳动者确定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义务人。当然,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建立之初,都很难做到筹资和支付的普遍性。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还比较低,不可能很快实现普遍征收社会保障税,只能逐步进行。

(一)当今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雇主和雇员均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

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应使我国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人员、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职工都成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

(二)从理论上讲,对机关和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征税实际上是对财政的行政事业经费支出征税,似乎并没有意义

从国外的情况看,英国、比利时等发达国家对公务员都实行一套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财政直接拨款,现收现付,日常管理也由财政部负责。美国则对政府公务人员同样征收社会保障税。我国尚未建立起规范的公务员运作系统,机关和实行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基本是由国家支付养老和公费医疗费用的。但正是这种“国家统包”型办法是我国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动因之一,而且在市场经济下,上述人员也会面临失业问题。因此,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持税制的规范性和公平性角度出发,应该把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范围,不过其税款可以从预算经费中列支,划拨给社会保障机构。

(三)我国与西方国家国情存在的一个重大差异就在于,农业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80%以上

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新世纪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之一,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不可不考虑到农村居民。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极不均匀的状态,二元性特征突出,城乡差异较大,因此,城镇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在筹资和支付水平上应体现出一定的差异。目前,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多数农村居民收入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障改革的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障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要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障筹资制度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二、关于计税依据的确定

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的计税依据是在职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和自营人员的事业纯收益额。其基本特点是:工薪收入是否包括各类奖金和补贴,视不同国情而定;工薪收入通常有最高应税限额的规定,也有的国家规定有最低免税限额;不允许有费用扣除,不包括资本利得、股息、利息所得等;个体自营者的计税依据的核定方法灵活。

我国的社会保障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既应当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又应体现我国自己的特点。

首先,社会保障税是一种具有返还性质的目的税,每个人的税金缴纳应与其享受的社会保障利益相匹配,同时考虑相对公平税负的要求。从社会保障的收益来说,高收入者的自我保障能力较强,从社会保障中获得的收益少或者根本无需收益。而低收入者则可能更多地依赖社会保障。因此,高收入者往往是社会保障的奉献者,根据公平性原则,我国的社会保障税应对高收入者设置免征上限,而对于收入较低者,只要其收入额超过最低生活标准一定限度,都应征税(但需要注意税后所得与最低生活费标准的衔接)。

其次,为了便于社会保障税的征缴与现行社会保障费的征缴相衔接,具体计税依据的制定基本可以参照现行社会保险缴费所规定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事业单位应以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障税课税对象。但是应对缴税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因为目前企事业单位通过瞒报、漏报工资基数逃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比较严重。据统计,1999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工资与1998年相比降低了5.7%(下降54.5元),而1999年的平均工资增长了11.6%.为了保证社会保障税的收入来源,应把工资外收入规范化、货币化,列入缴税工资基数。

在开征社会保障税时,对国家公务员、由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应相应调整,因为这一部分人员原来的工资总额没有包含社会保障支出。这一类人员的工资总额应为: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等,其中计时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基础工资等。

对于自由职业者而言,由于确定全部劳动报酬的难度较大,根据专款专用和收益对等的原则,应以他们获得的毛收入作为征税对象,以扣除规定的标准、照顾项目后的余额作为社会保障税的计税依据。

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非工薪收入者的计税依据,原则上应按一定时期内的营业额扣除一定的费用据实核定。但由于确定他们的全部劳动所得难度较大,可授权征收部门在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定限度以内确定,或者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以他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所得额作为课税对象。

三、关于税目的确定

目前,关于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征收方法,国务院已经下发了统一性文件,这三项保险对社会经济影响最大,其改革在各地进行得也最为广泛和深入。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仍仅限于部门出台的试行办法,多数地方尚处于试点阶段,加之这些保险行业性特点较强,覆盖面远没有上述三种保险广泛,故暂时不应将其作为税目的待选项目。

鉴于上述情况,有人主张社会保障税应按照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分别设置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不同项目。应当说,这种意见考虑了社会保障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相对应,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近期内开征若干个社会保障税目,每个纳税人势必都要根据不同的税目分别申报缴税,税务机关也要根据不同的税目分别征收入库,缴税手续和征收程序都比较复杂,从方便纳税和简便征收原则出发,建议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初只设置一个税目,即“城镇社会保障税”,这样有利于税务机关将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地征收上来。

但是,考虑到征收社会保障税应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和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可以在“城镇社会保障税”税目下设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税”、“基本医疗保障税”、“失业保障税”和“其他”四个子税目,其中“其他”子税目为预留子税目。这样在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可以统一征收“城镇社会保障税”,简化征税手续;而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分别填写三项子税目的金额,以便于做到专款专用,提高社会保障税使用效率,避免因各类基金搅在一起不好控制管理和产生挤占、挪用等问题,而且也为以后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税的征收体制打下基础。

四、关于积累模式的选择

在确定了以开征社会保障税方式为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后,还应考虑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方式是现收现付式、完全积累式还是部分积累式,以便进一步确定具体税率。但是,实际上,在社会保障税的几个子税目中,只有城镇基本养老税目涉及累计模式的选择问题。因为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世界各国的实践上来看,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都遵循“收支平衡原则”,一般不需要实行积累模式,实行现收现付制即可。而养老保险由于会面临未来人口老龄化的支付高峰,因而,往往强调实现一定程度的积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养老保险长期奉行现收现付制,但从其发展历程看,随着这些国家逐步进入老龄化,则不得不依靠缴费率的屡屡提高来支付不断增长的养老金支出,从而使养老保险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之中。英、美等国家早就注意到这一问题,从政策上积极鼓励各种补充保险,甚至不惜实行强制性补充养老保险,其实质就是从现收现付制逐步向积累制过渡。

我国目前在养老保障方面面临着极为严峻的形势:一方面,由于体制的原因,国家对“老人”和“中人”欠下的巨额养老金负债需要偿还,而财政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依靠目前的在职职工负担一部分;另一方面,我国正在进入老龄化国家之列,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1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将达到12%,而老龄化社会的临界点是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为10%.面对这种形势,如果养老保障实行完全积累制,在职职工将难以承受过重的双重养老负担(据劳动部养老保障课题组测算,社会保障税税率要达到工资总额的33%以上才能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因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税目实行部分积累制将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五、关于税率的确定

(一)从世界各国实行的社会保障税制情况来看,有两种税率制度可供借鉴

1.均一制,即均等税额制。均一制是指不论被保险人收入的高低,一律缴纳同样数额的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采取均一制的国家只有英国、爱尔兰、马耳他等少数国家。如英国,对参加“老年、伤残、死亡社会保险”的独立劳动者,每周一律按3.4英镑征收社会保障缴费;对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工作人员,每周一律按3.3英镑征收。这种办法计算方便,征集简便,但是由于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负担同样的保险缴款,低收入者的负担就要比高收入者的负担重,有违社会保障互助合作的原则,而且违保障保证低收入者基本生活的原则。有鉴于此,英国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对年利润在3150~10000英镑之间的独立劳动者,除每周征收固定缴款外,还要加上利润的5%;对一切工薪劳动者负担的比率均改为按薪资比例制计算。

①就是采用这种方法。由于当时保险范围不大,被保险人的收入差别不大,所以当时没有作别的限制性规定。但后来随着保险范围的扩大,被保险人的薪资收入相差悬殊,又产生了累进费率制。薪资比例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固定比例制:不论被保险人的收入高低,一律征收统一比率的保险费。如意大利的老年、伤残、死亡保险,被保人一律按收入的7.5%缴纳保障缴款,雇主按薪资总额的16.95%缴纳。

(2)等级比例制:先将被保险人的收入划分为若干等级,然后再就每一等级规定一个标准收入,最后以每一等级的标准收入为基础,按规定的统一比率计算保险缴费。如印度的疾病与生育保险,被保险人的工资分9个等级,均按每一等级标准工资的2.25%缴款;雇主的薪资也分9个等级,按薪资总额的5%缴纳。菲律宾的疾病生育保险也是采用这种方式。(3)累进费率制:对保险税的收取比率将随着被保险人的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渐提高,亦即对低收入者按较低的比率收取缴款,而对高收入者则按较高的比率收取。如匈牙利的老年残废死亡保障,对每月工资在1800元以下者,税率为3%;每月工资在1800元~3000元者,税率为4%;每月工资在3000元以上者,税率为5%,以后每超过1000元加提1%,至10%为止。

(4)累退税率制:对个人收入规定一个限额,对收入中超过限额的部分不征收社会保障税。这样,从缴纳的保障税与个人收入的比例来说,收入越多,缴纳的保障税在个人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小,形成个人税款的累退制。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采用了这种方法。如法国的年金保险及失业保险、美国的年金保险、疾病与生育保险等。一般在对征收保险费的计算基数规定最高限额的同时,对给付津贴的计算基数也规定一个限额,而且往往是相同的。如美国在1981年对老年、伤残和遗属年金保险的交费和给付都规定了同一个计算基数的限额——19700美元。

(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社会保障税制应采用累退税率制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税税率。虽然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适宜采用部分积累模式,但随着改革的进行,将逐步向完全积累模式转变。为了保证养老保障税目的税率稳定性和给完全积累模式做准备,可以根据完全积累模型计算这一税目的税率。但可以从这一税收收入中取用一部分资金,而将另一部分资金纳入积累基金中,当然取用资金的比例应逐渐减少。

完全积累模式的基本原理是:根据纵向平衡原则,在对人口、工资、物价、利息等社会经济指标进行宏观测算后,将被保险人在享受保障期间的总费用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

现假定:m为投保人的投保年限或工作年限;

n为投保人退休后养老金的支付年限;

W为投保人开始工作时的年工资总额;

Q为投保人开始年度的养老金给付额;

C为投保人投保期间不变的养老保险费提取率;

K为投保人工资的年平均增长率;

I为已提取基金的年平均增值率;

M为投保人退休时已积累的基金总额。

再假定:支付的费用中只包括养老费用,不包括管理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不考虑支付期间年金的调整因素。

这样,基金的提取过程及计算公式将是:

基金的支付过程及公式是:

按假定,投保人领取n年养老金后即死亡,故有:

现假定我国居民参加工作时的平均年龄为20岁,60岁退休,参加工作时的年收入为W,年平均工资增长率为7%,退休时按其最后一年的工资水平的60%发给退休金,再假定平均寿命为80岁,基金的年平均增值率为8%,则城镇基本养老保障税的税率应为:

由解可知养老保障税税率应为该职工同期工资的12%.

以上是假定投保人退休后在领了养老金的年份里,都一直按退休时确定的同一绝对金额水平给付,但实际上做不到。随着物价水平的不断上升及全社会收入水平的提高,给付水平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所以费率会相应发生较大变化。

现假定给付期间每年的物价指数为P,且假定养老金给付额随物价指数变动自动调整,那么年金的支付过程及公式为:

按假设,上式应等于0,故:

这就是完全积累筹资模式费率的计算公式。现根据这一公式来计算城镇基本养老保障税的税率。

假定前面所给的原有各项已知条件不变,即给付年限n为20年,投保年限m为40年,投保人开始工作时的年工资为W,年均工资增长率K为7%,退休时的工资水平Q为0.6W(1+K)m,1,养老金的年均增值率i为8%.现假定给付期间年均物价增长指数P为5%且养老金随物价水平自动调整,则养老保障税税率应为:

由解可知城镇基本养老保障税税率应为投保人工资的18%.

可见,由于考虑了年金调整因素,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养老保障税的税率要高得多。

②可见,8%的缴费率基本可以满足社会统筹的需要。关键问题是要制定一个有效的管理机制,来解决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之间的矛盾。如果这一问题能够合理解决,这一税目的税率甚至可以定得更低。因为,医疗保障的收益原则与养老保障有很大差异,养老保障的未来收益主要取决于现时个人的积累和贡献,而医疗保障的未来收益并不与其现时的积累和贡献挂钩。从这层意义来说,医疗保险的统筹账户具有较强的公共物品的性质,对其的消费更是具有浪费性和无效性特征。因此,不宜将基本医疗保障税的税率定得过高。但是为了与现行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这一税目的税率定为5%为宜,并应尽量减少统筹账户所占的比重。

③在目前我国失业者的最低生活费用标准相当于平均工资的50%,实际用于发放失业金的比例为失业保障基金的60%条件下,失业保障税税目的税率应为:

由于:

失业金发放规模=失业率×职工总人数×人均失业金=失业率×职工总人数×人均工资

可用于发放的失业金规模=失业保障税收入×60%=税率×职工总数×人均工资×60%

可知:

根据以上分析,失业保障税税率宜定在6%左右。因此,将城镇基本养老保障税、基本医疗保障税和失业保障税三项子税目的税率加总,可得出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应定为29%.

六、关于起征点和财务规定

为了照顾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可以根据各地区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设立起征点,凡是工资超过最低生活费标准1倍以上的职工都应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税款。但是对于社会保障税覆盖范围内的个人,其收入确实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线,而且经有关征税部门查实的,可免予征收社会保障税。

对于企业而言,社会保障税没有减免税。即使企业破产后,在进行资产清理时,仍应补缴社会保障税。对临时有不可克服的特殊困难(如自然灾害等)的企事业单位,经过申请,可在税法中明确规定的缓缴条件下和缓缴期限内暂缓缴纳税款。

在进行财务处理时,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税视同工资成本进入管理费用,计入企业产品成本;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税款列入经费预算,按财政财务体制和隶属关系分别列支;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允许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以免重复缴税。

七、关于税款的征收管理

社会保障税应按属地原则由税务部门按月计征,可以采用“企业自行申报”和“源泉扣缴”两种方法。企业缴纳社会保障税时,可按其他税收征缴办法办理入库;职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企业在发放劳务报酬时代扣代缴,由企业连同企业应负担的部分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的限期自行申报纳税,也可考虑同个人所得税一起缴纳。

八、关于税种归属选择

根据国际经验,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应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因此,对应的税种也应作为中央税收或中央地方共享税。而补充保障项目应由地方负责。我国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型国家,建立健全独立的社会保障预算对基本社会保障的收、支和结余进行统一管理应该作为中央政府的基本功能之一。为实现在全国范围的调节,社会保障税宜设置为中央税或中央地方共享税,可由国税机关统一征收,并按不同的保险税目比例在各级政府间划分收入。

与此同时,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可以通过发展补充保障项目来平衡。因此,从发展方向来看,为基本社会保障筹资而开征的社会保障税应作为中央税。但是鉴于目前我国管理水平、统筹层次、体制以及利益分配格局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在一段时间内可暂时将社会保障税作为地方税管理,但应当把税收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或建立财政预算管理。

参考文献

(1)贾康、王瑞、杨良初《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是减少养老保险隐形债务的重要途径》,《财政研究》2000年第6期。

(2)阎坤著《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3)阎坤《国际养老保障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财政研究》1998年第7期。

(4)各国税制比较研究课题组编著《社会保障税制国际比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

(5)郑功成著《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6)李连友著《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①最先颁布的疾病保险法,费率为被保险人薪资的5%.

第2篇

关键词:存款保险;保险制度;银行授信业务

一、贷款趋同现象成为银行授信业务的一个显著特点

从的情况看,金融机构授信大客户主要集中在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及交通银行。贷款趋同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客户主要集中在4家国有商业银行。截至2004年9月末,上述6家银行授信大客户共有181户,评估授信额度1115.87亿元,实际贷款865.44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额的52.47%,其中:4家国有商业银行支持的大客户166家,占大客户总数的91.71%;授信额度1109.27亿元,占大客户总授信额度的99.41%;贷款余额613.3亿元,占大客户贷款总余额的70.87%。二是贷款在客户、行业和地区间的集中度较高。9月末,6家行前10位客户贷款余额394.46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余额的23.92%,占大客户贷款总余额的45.58%。国家开发银行大客户贷款占该行贷款余额之比达97.39%。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电力、交通、煤炭、通讯等行业,9月末贷款余额为582.01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余额的35.29%,占大客户总贷款余额的67.25%。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3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9月末3个地区大客户贷款余额578.56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余额的35.08%,占大客户总贷款余额的66.85%,其中:呼和浩特市的大客户最多,达40户,贷款余额370.46亿元,占大客户总贷款余额的42.81%。三是大客户多头授信现象较为普遍。在181家大客户中,有44户在2家以上银行有授信,有的甚至在5家银行有授信,多头授信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解决银行贷款趋同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观念,改革经营方式,走差异化发展的路子。商业银行要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借鉴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做法,把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加强结构调整和提高业务创新能力结合起来,改变多年来重同质竞争、轻差异化发展的经营方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改进对客户的服务,推进银团贷款和俱乐部贷款,完善项目融资,学会风险定价;大力调整资产结构、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提高规避风险和培育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培育和扩大优良信贷载体,改进金融服务,促进银行信贷总量适度和结构平衡。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信贷营销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既要搞好对大客户的金融服务,更要重视对中小企业等弱质产业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要加强同企业的沟通,遵循市场法则,根据客户的需求,研究开发量身定做的服务产品,培植和发展潜在客户市场,积极主动地为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提供正常的信贷支持,提高金融服务经济、服务消费的水平和质量。

第3篇

建筑物的建造过程是高耗能的,而且由于大学城的规划选址普遍远离城市中心,教学区和生活区分离,增加了学校通勤车的使用量和教职工驾私家车上下班的机会。另一方面,大学城校园建设注重追求整齐划一的形式效果,忽视了对节能和碳排放量的考虑。例如,以人工种植的平整草坪和靠移植大树而形成的校园景观,虽然起到一定的景观效果,但是不能从根本上增加社会的碳汇总量,相反,草坪的大量供水需求和移植树木的大量死亡,还增加了碳排放量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大学城建设的初衷之一是为了能够整合教育资源,实现大学集聚的规模优势,实现高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但是,目前的大学城建设较少考虑资源共享[2]。处于同一大学城内的各高校之间相互独立,存在着严重的重复建设问题,导致资源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例如,在图书馆资源共享方面,大学城图书馆校际之间资源几乎没有实现共享。根据我们在昆明呈贡大学城所做的调研发现,基本没有同学借阅外校图书资料。同样的问题也突出体现在实验室设备使用和学校交通车乘坐方面。各学校按照资源独享的模式发展,造成了大学城潜在的资源浪费,与现代大学城低碳校园建设的理念要求不符。

大学城校园中的能源资源浪费现象十分普遍。有针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低碳生活的研究发现:一般情况下,教室中每天实际自习的人数仅占可容纳人数的14%;在受访者中,有66%的学生表示自己经常使用单面复印,只有51.45%的学生会等待复印材料的回收处理,剩下的45.55%的学生基本上全部会将复印的材料丢弃;44%的学生表示宿舍没有采取节水节电措施;大约38%的同学在平日大量使用快餐盒就餐[3]。另有报道称,“如果全国近千所高校都成为‘低碳大学’,一年便可节省约210亿元。此外,还可省出26个武汉东湖的水体量,增加七个半香港大的绿化面积。[4]”可见,大学城校园的能源利用不节约行为成为低碳校园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国外低碳校园建设的实践经验借鉴

(一)注重新能源的利用和能源节约

在能源利用方面,国外低碳校园建设都不惜投入大量资金,用来采用新能源和促进能源节约。东京大学通过对各种CO2排放源的评估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热源系统更新;为照明设备安装人体传感器;使用高效节能日光灯;升级冷藏设备以及室内空调设施等。耶鲁大学对30%的校园建筑物的供暖、通风和冷气系统进行了改造,采用全自动控制。此外,大楼安装隔热窗,尽量使用太阳能和风能。英国诺丁汉大学朱比丽分校的校内建筑充分利用自然光,来减少人工照明,来达到节约电能的作用。朱比丽校园主要教学建筑的内部被安置了被动式红外线移动探测器和日照传感器,并由智能照明中央系统统一控制:当教室有人使用时系统就会自动判断是否使用人工照明,从而代替了人工开关;如果室内有足够的自然光线,人工照明就会自动关闭,从而节约能源[7]。

(二)注重低碳理念的培育和行为引导

国外高校低碳校园建设过程别注重理念的培育和行为引导。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在建设低碳校园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提高师生的节能意识、树立低碳理念放在第一位[8]。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认为要将低碳校园的建设视为一个长久的目标,而不是一个短期规划,以最终实现校园CO2的“零”排放。在管理层面,他们加强对学生以及员工的环境意识教育,提倡通过注重微小的细节为CO2的减排做出贡献:在不需要的时候随手关闭实验室的通风橱;选择爬楼梯而不是使用电梯;用完电脑后记得关闭显示器。朱比丽分校将校园的低碳理念渗透到校园的各个方面,如:在校园内为学生提供600个可以锁铐的自行车位,以鼓励学生使用更为环保的自行车,降低学生在交通上的碳排放量。

现代大学城低碳校园的建设路径

低碳校园实质上是指整个校园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低。这一结果主要受“碳源”和“碳汇”两方面因素的影响。“碳源”是指二氧化碳的产生之源。在校园建设过程中,能源利用、教学和生活是“碳源”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碳汇”则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或机制。因此,我们可以从减少“碳源”和增加“碳汇”两方面构建出一条现代大学城低碳校园的建设路径。

(一)校园能源结构低碳化

校园能源结构低碳化对低碳校园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学者对北京大学生态足迹的研究发现:如何降低学校的能源消耗是北大可持续发展的关键[9]。校园能源结构的低碳化,主要是指在学校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使用低碳新能源,以取代对环境影响巨大的传统能源,以实现碳排放减量化甚至零排放。具体而言,首先要进行能源利用模式的转型,尽量改变以煤炭为绝对主导的能源利用模式,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例如,校园道路照明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应力所能及地采用太阳能路灯、风能路灯、LED灯等低碳照明系统。其次,在细节上,要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减少使用风扇、空调、电灯;少用打印机和复印机,多利用网络资源等。新型的校园建筑物的设计与建设也要采用低碳技术,通过选用保温隔热的建筑材料、合理的采光和通风的建筑设计等来实现建筑低碳化。

(二)校园教学办公低碳化

学校是文教单位,教学办公就是其重要“碳源”之一。在教学过程中实现低碳化,主要包括合理利用教学设备资源与教师资源两个方面。关于教学设备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指在教学中注意多媒体设备、教学耗材等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将已经老化了的高耗能的教学设备器材更新为新型的低碳设备。关于合理利用教师资源,是指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通过开设一些精品课程,用远程教学等方式来实现低碳教学。低碳办公的方式有很多。例如,通过应用无纸化的办公平台,来减少办公设备耗材的使用,提高办公效率;通过召开远程会议来减少不必要的交通出行。

(三)校园个人行为低碳化

校园师生个人生活行为的低碳化是低碳校园建设的关键一环。有针对复旦大学的案例分析表明:仅个人的节能行为就能为复旦带来每年至少3%的节能减排量,这是一种高效低成本建设低碳校园的方式,对低碳校园的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0]。“节能”作为一项实现“碳减排”的间接途径,可以实现能源消费的减缓,相应地也就减缓了二氧化碳排放。据粗略计算,节约一吨水,就能减少0.93kg的碳排放量;节约一度电,就能减少0.96kg的碳排放量。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和规范约束,引导广大学生养成低碳行为习惯,做到节约水电、爱惜纸张,不浪费粮食、低碳出行等。通过将低碳校园理念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树立低碳生活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观念;通过制定低碳校园行为规范,明确每个主体在建设低碳校园中的责任和义务。

(四)通过校园碳汇来减碳

低碳校园的建设不但要从“碳源”上进行有效的抑制,减少碳排放还应从“碳汇”的角度进行考虑。“碳汇”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利用植被生长吸收二氧化碳,另一种是通过将二氧化碳捕获和埋存来减少二氧化碳在大气中的排放。例如,在校园内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确保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植被面积以保障校园内部的碳汇。采用覆草屋面、平台花园、垂直绿化等手段增加建筑的有机表面,以减小建筑的热(冷)负载,同时吸收二氧化碳,为校园碳汇减排做出贡献。其次,高校可以加强碳捕获和碳埋存技术的研发与技术推广,适时通过碳捕获、碳埋存技术进行碳汇减排。

现代大学城低碳校园建设的制度设计

从低碳校园建设的保障措施来看,一方面需要低碳技术的保证,只有可靠的技术保证才能使得低碳校园的建设目标具有可行性。另一方面需要低碳制度的保障,只有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才能使技术发展和应用过程中的关键障碍得到解决[11]。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无“低碳”的直接规定。但是,“节能”作为一项实现“碳减排”的间接途径,我国现行节约能源法可以为大学城低碳校园建设的制度设计指明方向。

(一)明确高校节能目标责任和完善高校绩效考评制度

《节约能源法》第49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第25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第6条规定“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高等院校作为国家的公共机构和重要用能单位,地方政府节能管理部门应该为高校科学分配碳减排任务,协助高校研究制定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行政办公、公共服务、科研和后勤等各个方面的具体节能目标。为了保证高校节能目标的实现,在低碳校园建设过程中,我们还应该制定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合理有效的考评体系,将低碳校园建设工作纳入教工工作岗位职责和年度绩效考核之中,督促教职员工带头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一方面,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节能目标责任,将学校节能目标实现情况作为校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权责分明,形成科学高效的管理状态;另一方面,完善校园能源消耗监管体系,明确各个主体职责,将能源管理效果和能源个人消费量与每一位教职员工的绩效考评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二)制定校园节能专项规划和完善节能减排奖惩制度

高等学校作为公共机构,应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和实施高校校园节能专项规划。高校校园节能专项规划是指,以节约能源资源为目标,根据学校的能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一定时期内学校的能源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所做的总体安排。学校节能专项规划是实施低碳校园建设战略的具体行动方案,对学校能源利用与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必须进行合理规划与有序实施。学校节能专项规划应当规划期内学校能源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阶段性任务、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项。《节约能源法》第67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该法第25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目前我国各大高校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失,未能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奖惩机制,不利于低碳校园的有效管理[12]。学校应该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完善学校内部的节能减排奖惩制度。这一制度具体包括:学校节能减排奖惩原则、奖励的方式与种类、审批手续、以及对浪费能源行为的处理规定等。

(三)健全学校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学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是指学校定期对主要用能设备和各部门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采用必要的测试和能源消费统计分析相结合,通过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确定用能水平,查找节能潜力、明确节能方向,为改进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提供科学依据。高校要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能源统计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统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健全学校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主要包括:定岗、定人、定时抄表;准确填写耗能原始记录,建立主要耗能设备台账;能源消耗量统计;编制能源消耗动态统计分析报告。

(四)强化高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杜绝能源浪费,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学校资源,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符合低碳校园建设的要求,高等学校应加强和规范学校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强化高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具体而言,学校应通过制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强制性前置条件,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相关程序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

(五)落实低碳校园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制度

第4篇

关键词:产业升级,社会保障制度,风险结构

产业升级是经济发展中的必然现象,产业结构由低到高的演进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撑。我国处在经济起飞阶段,为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新型工业化道路上的产业结构亟需升级。从产业结构高度化角度来讲,我国应继续推进工业化、市场化战略,缩小农业及农业人口在产业体系中的比重,推进中心工业城市产业的资本、技术密集度。这种结构性变动会带来就业、经济增长、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风险,如何减少产业升级的负效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本文认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有效化解其中的风险。

一、产业升级导致的社会风险

任何社会结构的变动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社会风险,产业升级是改变资源配置的结构性、系统性变动,是用先进技术对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资源进行重新组合的过程。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就业风险。产业升级必然要引起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变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更优配置,其风险则是造成失业。从理论上说,产业升级过程中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会对劳动力资源产生挤出效应,产业结构中的资本、技术密集度会代替一部分劳动力;同时产业升级也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产生扩散效应,形成区域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从而扩大就业。产业体系对劳动力的挤出到再吸收会有一个时间差,这个产业交替期间劳动力流动频繁,就业风险就在这个期间产生。此外,城市工业扩张和较高的工资水平会吸引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加大城市的就业压力。我国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深层次矛盾在产业升级过程中会进一步加剧,不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结构会在较长时间后才能得到改观。

2、失地农民的风险。产业升级会促使农村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小城镇建设的扩张,造成大量耕地被圈占、征用,从而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失去土地的农民便成为一个特殊的“无产阶级”,比城市工人更加缺乏保障,是社会上生存风险最大的阶层。其生存风险主要表现在:(1)缺乏进入其他产业的基本技能,只能从事对技术要求不高的体力劳动。但失地农民普遍年纪偏大,这也使得他们成为特殊的失业群体;(2)耕地占用的补偿标准较低且给付方式不合理,难以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目前农村土地占用补偿与城市有很大差距,补偿标准过低;还存在县、乡、村层层克扣的现象,财政较困难的地方更是将属于农民的耕地补偿款作为政府经费;征地补偿款一次给付,而没有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导致失地农民的家庭在预期的生命周期内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在产业升级导致失地农民增多的情况下,这一人群流入城市将对城市产生较大影响。

二、社会保障体系防风险能力的缺乏

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社会的防风险机制,发达国家均在工业化过程中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我国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却不能有效化解产业升级造成的风险。这表现在:保障模式与社会风险结构不一致,保障的覆盖面狭窄;总体保障水平较低且配置不合理,对真正具有较大生存风险的家庭补偿较低,对正规就业且收入稳定的人群保障标准却相对较高,产生了再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平;社会保障体制脆弱,管理效率低,缺乏立法保障,没有真正形成机制,动态地适应社会风险结构的变化。社会保障体系防风险能力的缺乏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统账结合”模式的危机。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和部分积累的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统筹部分针对老职工的养老,个人账户部分针对能够在工作期间充实个人账户的“中人”、“新人”。在产业升级带来的风险结构变化的条件下,现有模式受到挑战。产业升级中形成的新的社会风险,会导致一部分职工不能足额缴费,使其个人账户名存实亡,只有将其纳入统筹项目方能保障风险,使本来支付负担较重的统筹项目产生危机。个人账户不完善表现在:覆盖狭窄,只将正规就业人员纳入其中,而忽略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许多灵活就业人员,影响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反映了社会保障体制中的财务风险和管理漏洞。2、就业保障机制的缺乏。一方面,作为就业保障最主要的项目,失业保险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就业保障覆盖范围狭窄,失业风险较大的人没有失业保险;体制僵化、管理低效,部分地区大量的失业保险结余存而不用,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失业救济制度缺乏,暂时没有纳入失业保险体系的人群将处于较大风险之中。此外,目前社会保障体制的主要方向是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而促进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功能较弱。

3、对失地农民保障的缺乏。和城市正规就业人口甚至其他农民相比,失地农民是最缺乏保障的。在现有社会保障体制下,他们最多享受到农村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目前还没有针对这一群体的起点较高的社会保障政策,有的只是理论界的探讨。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策略

从产业结构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劳动力再生产,为产业升级提供了社会基础。产业升级带来的风险可以看作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这种风险才能成功、有效地完成产业升级,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减少这种成本的有效措施。社会保障在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积极影响是多方面的:能够缩小收入差距,减轻失业等遭受生存风险人员的社会抵触情绪;扩大消费需求,刺激经济增长,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产业升级也将提升我国的产业竞争力和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应从以下方面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1、稳定社会统筹部分,推广建立缴费确定性个人账户,以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较大的基金投入到辅助产业升级的经济体系中。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部分体现的是社会保障基金的代际转移,有较强的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是应对制度转型殊风险的必要措施,是产业升级中前期的主要保障手段。要加大筹集资金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使保险金能够按时支付,杜绝对个人账户资金的占用,并逐渐补充、做实个人账户。此外,高效管理的个人账户会劳动者形成一种稳定和激励的效果。

2、完善失业保险运行机制,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目前失业保险的需求远远大于供给,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比较狭窄。其原因不是企业担心增加成本而抵制,而是缺乏政策上的规定。从推动产业升级的角度来说,失业保险扩面产生的挤出就业的效应很小。应建立一种效率机制,既能保证化解大规模失业的风险,又能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地方政府可在政策范围内灵活使用结余的失业保险金,并结合政府财政支持,加大对遭受失业风险人员的援助力度;逐步扩大建立失业保险的范围,在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上有所作为。

第5篇

本文作者:袁翠清杨兴香作者单位: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

非婚同居现象的发展

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和发展为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而现代社会的多元化也带来了婚姻家庭制度特别是婚姻观念的多元化。一方面,世界各国已经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利益的婚姻制度。文明、健康、民主的婚姻家庭制度成为发展的主流。但另一方面,对婚姻的个性化理解、个人主义的膨胀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等都对现存的婚姻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婚先孕、非婚同居、离婚率大幅上涨、人工生育子女的地位、空巢家庭……凡此种种,都是人类社会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我国也或多或少地存在。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建立以后,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婚姻家庭领域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封建主义的旧思想、旧传统,另一方面,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在自由化、个性化影响下产生的种种新的婚姻家庭观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非婚同居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及社会的不断发展,非婚同居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于青年人及老年人中,成为游离于法定婚姻之外的一种两性结合方式。非婚同居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生活,它包括了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行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则不再承认其婚姻的效力,因此,将1994年2月1日以后出现的无配偶男女同居,称为非婚同居,不再使用“事实婚姻”一词。非婚同居关系的构成要件有三:(1)欠缺结婚法定形式要件。(2)同居关系的男女或者以夫妻名义,或者不以夫妻名义。(3)男女双方公开同居生活。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正面临着挑战,非婚同居作为一种新的婚姻及家庭形式正朝着蔓延的趋势发展,而我国现行法律在调整此种新现象时的欠缺,带来了许多社会及法律问题。第一,非婚同居现象大量增加的趋势,使一些西方国家开始改变其传统的做法,对非婚同居进行法律上的调整。而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解释非婚同居关系,也未界定其内涵与外延。第二,非婚同居者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我国法律没有相关制度调节非婚生子女同其生父母之间的关系,这样极大地危害了非婚生子女的人身及财产利益。第三,非婚同居与婚姻关系的效力不完全相同,婚姻关系的效力不仅包括夫妻间的各种财产关系,而且还包括夫妻间的各种人身关系,而非婚同居配偶间的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双方几乎不享有人身方面的权益,但我国法律未规定非婚配偶双方的个人利益和财产利益及相互关系的问题,在实践中引起了许多纠纷。第四,非婚同居与婚姻关系不同,其间接效力指非婚同居作为一个稳定的生活共同体,基于一定事由的发生而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第三人剥夺非婚同居配偶的生命时,另一方如何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等问题,给实践司法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此,在非婚同居日益被人们自愿选择的今天,越来越多的纠纷发生在同居当事人之间,如不及时加以解决,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消极因素,因此,我国法律有必要借鉴两大法系国家关于非婚同居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非婚同居法律制度。

设立非婚同居法律制度之法理学探讨

中国传统社会中,个人是家庭的个人,从属于家庭的地位,而现代社会经济及制度的发展将个人从家庭中解放出来,个人有了自己独立的空间和选择。因此家庭不再拥有独立的资源和发展机会,并丧失了曾经拥有的自治、自给、自足及协调能力。家庭传统功能及角色的转变,并不意味着个人处于放任自流状态。于此同时,国家取代了家庭的地位,即通过对一切资源、生存及发展机会和信息的控制,通过分配上述资源、机会及信息来控制每一个人,进而控制每一个家庭。当代中国法律应是一种个体与秩序平衡价值观的体现,与此相适应,法律以个体的身份及国家的秩序职责为内容,法律作为统治和治理手段,在维护个体身份利益的同时,时时不忘对社会秩序利益的追求。非婚同居虽然是个体追求性利益的私事,但基于当代中国个体与国家的特定关系,这种“私事”必须服从国家对秩序利益的维护。我国在走向开放的过程中,除进行自身立法活动外,自然会受到西方法律制度及法律文化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引进、移植或借鉴一些西方法律制度。例如,大部分西方国家在宪法中都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公民依自身意志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利益,不受国家及他人的干涉(有些学者将其称为私生活权)。在这种立法理念背景下,家庭生活是私生活,与别人及国家无关。导致家庭法成为完全性的私法,国家不可对这种私法给予任何的干涉,否则就是违法。因此在西方国家,当事人利用上述“私生活权”规避社会道德及法律的现象普遍存在。由此可见,法律想要将一种社会行为进行合理的规范,就必须首先有明确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须根据特定经济基础的特征及发展水平来确定,否则此法律在现实中行不通。我国法律欲将非婚同居进行合理规范,达到维护社会整体秩序的目的,应理性地引进西方国家的制度,即引进的法律制度必须与中国社会特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否则这种引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问题变得更糟。中国也可以制定自己独特的非婚同居法律制度,但这个过程必须有一个正确的法律价值取向的指导,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一种符合中国经济基础要求,并能促进经济基础发展的全新的法律制度。综上所述,结婚自由、非婚同居作为权利,在给权利主体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接受法律控制和调整利益的功能,只有这样,法律才能使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趋向平衡与稳定,实现法律的正义价值功能。

第6篇

近年来,经过示范性建设、骨干院校建设等项目的推进,我国高职教育跃上了一个新的层面,高职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越来越受到社会认可,高职教育也由量的扩张转向内涵提升,在众多高职院校内涵建设过程中,“文化建设”是一个重要的着力点。然而,由于历史短、积淀少,高职院校文化建设存在很多问题与争议,需要我们从多维的视角审视和反思,才能准确地把握高职院校文化建设的内涵、文化建设的定位、文化建设的追求等根本性的问题。

一、内涵维度:“高”与“职”

内涵维度是文化建设的首要问题,只有在对这一问题回答的基础上,才能找到高职院校文化建设的可靠的根基和起点。

首先,高等职业教育中的“高等”二字界定了高职教育的层次,从而确定了其在教育体系中的位置。高职院校的“高等性”一是指高职生要比中专生和中职生有更高的人文素质、职业素质,也就是综合素质要比中专生和中职生高;二是要比中专中职具有更高的技术素质,也就是具有更扎实的技术基础,掌握更先进、难度更高、更系统的技术,能承担技术含量更高的工作,在技术上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具备更强的职业迁移能力。因此,处于传统大学和中等职业教育之间的高等职业教育,其人才培养应兼具大学教育的“高素质”和职业教育的“高技能”两大特点。

其次,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职业”二字界定了此种教育的类别,从而明确了其在教育体系中的特质。不同于普通本科院校的专业定向,高职院校强调的是职业定向。职业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现代社会,职业越来越是技术的,可以说,技术创造了人的生活方式,职业承载着人的生活方式。职业教育就是在普通(义务)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为适应社会生产分工,满足人们及其社会的职业需要,而对受教育者进行的职业知识、能力、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要以职业为导向,以技术为核心的技能型人才。

从内涵视角看,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其文化必然源自大学文化,以满足其自身的内在规定。高职院校文化建设应积极借鉴传统大学精神中的高尚追求和文化品位,从而提升自身文化建设层次,避免低俗,加强凝聚,在较高层次上形成自己独有的精神魅力。同时作为一种历史积淀短暂且为满足社会分工“应运而生”的职业教育,其文化架构又要兼容其教育的职业性,要从高职教育自身的特点出发充实和完善大学精神。

因此,“大学文化”和“企业文化”理应进入高职院校文化建设的视野中,成为高职文化建设的两个重要坐标。当然,无论是大学文化还是企业文化,都不能简单沿袭或套用,而应实现二者的扬弃与融合,既要以大学文化为魂又要用企业文化充实和完善大学精神,既要以企业文化为本,也要用大学精神引导和校正企业文化。

总之,从这一角度出发,高职院校的文化建设就是由大学文化出发,不断尊重和吸纳企业文化,最终找到针对两者的“黄金分割”的过程,校企融合是高职文化建设的本质特征。

二、时间维度:传统与现代

文化具有延续性,这种延续性决定了文化特有的呈现方式,对高职文化的时间维度的考量,能够使高职院校的文化建设自觉感到文化历史渊源,自觉在当下所处的时代趋势中定位自身,从而使自己的文化建设呈现特有的历史意蕴和时代气息。

每一种教育模式都要与本国的文化相适应。中国手工业文化拥有5 000多年的历史积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经世”与“致用”精神,父子相传、师徒相授的传承方式,重义轻利的道德观念等使我国的工艺生产长期在世界上保持领先地位。虽然中国“修身为本”的伦理性文化长期压制技术精神,使得我国传统手工业始终未能获得飞跃性发展。但是,传统文化的这些精神仍然与现代职业精神具有相通之处,对当代高职院校文化建设有着广泛的借鉴意义。

自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知识的重要性和科技的影响力日益凸显。20世纪80年代,随着工业生产进入以计算机、数控、网络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时期,中等职业教育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为满足我国现代工业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应运而生。应现实而生的高职院校其文化建设必然要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必然要汲取现代社会的工业文化、技术文化以及职业文化精神,结合生产需要、社会需求、市场趋势、行业动态、企业发展的要求,将这些文化因子渗透其中,从而使自己的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创新特征。

从时间维度看,我国当代的高职院校文化建设过程中,既要继承优良的传统文化,挖掘传统文化的精髓;同时,又要发扬先进的时代文化,将工业文明的时代精神与传统文化的职业精神有机结合,在二者的融合与扬弃中创新高职特色文化体系。因此,解决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是高职院校文化建设的关键。传统与现代的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才能使我国高职院校的文化建设知渊源、立当下、向未来,扎稳根基,茁壮成长。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高职院校文化建设释放强大的内生动力,推动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

三、空间维度:本土与世界

文化必定植根于一定的文化土壤,生长于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之中,因此,空间维度是高职院校文化建设必不可少的维度。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中国属于后工业化的国家,横向比较中国的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因此,中国的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大量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与教学模式,另一方面又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从这一角度看,高职院校文化建设中,必然要以开放合作的姿态面对其所处的文化空间。

在国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一个相对独立存在的教育体系,已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其教育理念、教学模式、人才培养已有较成熟的经验,比如美国的社区学院、澳大利亚的TAFE职业教育体系、德国的“双元制”,日本的短期大学等等,必然能为当代中国高职教育提供经验借鉴,为今天中国高职院校的文化建设提供有益因子。而经验借鉴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能“中国化”和“本土化”。

在我国,高职院校大多脱胎于行业、企业举办的中专或职工大学,高职教育从诞生起就带有先天的行业、企业、地方特色,而且现在仍有一批高职院校归属于行业、企业主管或主办,而更多的高职院校归地方主管、主办,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满足行业发展需求是高职教育一个重要的宗旨。关于这一点,从高职院校的校名上就可以看出来。因此,现代高职院校文化建设一定要包含地域文化的元素,“区域性、行业性、校本性”理应成为高职院校文化建设的特色定位。

从空间维度看,在中国高职院校文化建设中,一方面,我们要借鉴国外经验为我所用,使我国高职教育快速发展,跟上时代的脚步。另一方面,还要吸收区域文化、行业文化精髓,充分挖掘、凝练、丰富自身的文化内涵,使我国高职院校的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也只有坚持世界视野、中国特色、地域特征、校本标志有机统一的原则,才能克服“千校一面”的现象和“水土不服”的问题,达到以我为主、博采众长、洋为中用、自成一家的目的,这也是形成高职院校独特的文化气质,实现高职院校特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价值维度: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

具有自觉特征的文化建设,还要有清楚明确的价值诉求,文化的价值诉求承载着文化建设的方向、使命和目的,是文化建设的内核。

价值是反映主客体关系的哲学范畴。自古以来,主体与客体或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都是人们思考价值的起点,在做具体价值判断时也往往从两个角度出发:即主体角度(价值理性),客体角度(工具理性)。而对教育的价值的探讨一般有两种观点: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社会本位论认为,教育首先要满足社会需求,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和需要来规定教育的目的、内容和人才规格,个人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需要;个人本位论是以满足个人需要为导向的一种价值取向,认为教育就要围绕个人的需要和兴趣来进行运作,教育价值应主要根据个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需要来制定教育目的。而今,人们越来越科学和辩证的阐释两者之间的关系,普遍认为人的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互为条件、互为目的和手段。

现实中,在高职文化建设中始终伴随着价值维度的审思与批判,招致批判的根本原因是高职文化建设中价值理性的缺失,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中,偏重“工具人”的培养,背离了教育的本质。的确,高职教育自身的“职业导向属性”特征,“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使其文化建设易受工具理性和功利主义侵蚀。很多高职院校迫于生存压力,更加注重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忽视对学生人文素质的教育。实际上,人不仅要谋生还要生活,职业不仅为社会服务也要满足个人生活,教育并非只是服务社会的工具,更要以服务于人的自身发展为终极目的。只有职业技能训练而没有人文关怀的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是“单向度的机器人”,而只有文化修养而没有技能的人将缺乏赖以生存的能力,是不完全的、难以立足于社会的人。教育的本质在于沟通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使其相互渗透,促进个体成长的完全性,同时,也保持社会的有机完整。

第7篇

1.社会保险基金中没有对社会养老基金的管理制度中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的福利进行仔细的说明,参与保险的人员具有收益权利,但是这个权利却没有跟资金联系起来,参与者不能亲自进行资金处理,这些资金都由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部门进行归纳处理,而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中,应该进行什么模式的分配程序,如何在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最大的利益,还有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会计信息都是参与投保者应该了解的问题,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参与投保人员没有得到相应的知情权,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制没有真正的解决问题,完全的形式化存在,这种不严谨的监督模式给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者提供了随意挪动资金的条件。

2.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存在困难,没有统一标准。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机构的要求,我国的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民营企业都处于可以参与社会保险的范畴内的,但是一些民营企业参与保险的数量明显低于国家事业单位和企业,这是因为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对社会保险了解不足,没有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对其重视程度不够,民营企业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而且工资不稳定,从而没有办法规定一个缴费的标准。同时我国缺乏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的统一标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发展都带来严重的危害。大部分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是根据工资的总数计算相应比例,进行缴费,但是有些征缴标准是上级领导规定的标准,造成征缴费用无法统一。

二、控制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措施

1.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问题一直是很大的缺陷,因此要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问题进行重新的规划和促进。要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监管工作,要从内外两个层面进行控制,建立一个管理系统。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管理包括控制监管、核算监管和审计监管。社会保险基金外部管理包括行政监管、社会监管、法律监管和审计监管。加强内部监管可以帮助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的完善,加强外部监管可以从社会、法律、行政等等方面对社会基金财务管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内部和外部监管相结合从而形成了新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的管理方式,成为一个新的机制,不仅能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还能保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做好个人账户管理的工作。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个人账户管理机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要最大程度的控制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就要重视对个人账户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个人账户必须归纳到财务管理的范畴中,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账户中建立统筹和个人两个设置项,确定账户收入支出的明细,保证统筹和个人两个方面能单独进行核算。对参与保险人员进行个人账户的管理,能够给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人员的工作带来便利,能把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风险降到最低,提高了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信息处理能力,提高了管理的有效率。

3.增强征缴力度建立统一标准。为了保证财务风险的最小化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完善,相关部门首先要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大力的宣传,告诉人们社会保险基金的好处和主要作用,让人们对社会保险基金有深刻的了解,从而能够积极的自愿加入保险。同时在进行保险基金征缴的时候,必须依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征缴工作,建立一个统一的征缴标准,防止征缴标准存在差异的问题会为社会保险基金带来的危害。

三、结语

第8篇

陈婵?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

摘要:独立学院目前在学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何创新学风建设机制十分重要。寝室文化对独立学院的学风建设存

在重要的影响,本文以寝室文化建设为视角,探讨独立学院学风建设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寝室文化;独立学院;学风

寝室文化建设是独立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窗口,是实

现文化育人功能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寝室文

化活动,建设优良的寝室文化,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行为

习惯和学习习惯,这对独立学院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创新独立

学院学风建设机制,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一、独立学院学风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本文主要探讨独立学院学风建设研究,这里的学风是指学生

集体和个人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有倾向性的、稳定的态度和

行为。优良的学风主要特征是学生学习勤奋、尊师敬友、不耻下

问、互帮互助、举止文明等。

当前,独立学院学风建设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

学生学习自觉性较低,上课出勤率不高。独立学院大部分学生对

自己的专业比较感兴趣,但是由于授课教师授课风格、教学管理

水平、社团活动、学习自觉性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学生逃课现象

严重,导致独立学院总体上课出勤率较低。第二,学生文化知识

基础薄弱,学习习惯较差。独立学院学生大部分在高中阶段文化

基础知识积累不够,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没有养成,学习依赖老

师的督促。每天花在专业课上的学习较少,大多数学生学习满足

于结业考试能过关和毕业能拿到文凭。第三,部分学生沉迷网络,

荒废学业。现在的大学生普遍购买了电脑,电脑在学生寝室的普

及导致了部分学生沉迷网络,而真正将电脑用于学习的学生则较

少。玩游戏、看影视剧、聊天成风,严重影响学习时间和睡眠时

间,部分学生甚至因为玩游戏旷课。第四,过于注重课外实践锻

炼,忽视专业文化知识的积累。独立学院的学生大多思维活跃,

乐忠于创业、社团活动等方面的锻炼,认为学习专业知识无用,

从而荒废学业。

二、寝室文化建设与学风建设的相关性

寝室文化是以寝室为环境,依托社会文化背景,以寝室成员

为主体,在寝室生活与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物质形式和精神形式的

组成。 寝室文化具体包括寝室成员的学习方式、生活习惯、寝

室室内环境及道德素质、精神面貌等。先进的寝室文化,可以引

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激发学生对学

习的兴趣。勤奋好学、团结友爱、积极上进的寝室文化能够对生

活在寝室中的成员产生积极的正面的影响。

1.寝室物质文化对学风建设的影响

这里的寝室物质文化主要包括寝室室内环境和寝室成员之

间的制度文化等。

寝室室内环境对学风建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干净整洁、清新

舒适的寝室环境能够使学生?舒适、休息充分,从而为学习打好身

心基础。而脏、乱、差的寝室环境容易间接影响寝室成员的精神

面貌,导致寝室成员消极的学习和生活态度。

寝室制度文化是学生在寝室生活中各种学校规定的规章及

寝室成员内部所约定的制度的总和,如寝室成员出入制度、卫生

制度、用电制度、作息制度等。寝室制度文化是寝室成员生活的

基本保障,对学风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首先,寝室制度文

化是寝室成员生活的基本制度保障。只有在制度健全,生活有序

的寝室里,寝室成员才能更好的生活与学习,身心得到最大程度

的放松。其次,寝室制度文化能够约束寝室成员的行为。在制度

文化的约束下,寝室成员能够按照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和学习习惯,从而有利于学风建设。

2.寝室精神文化对学风建设的影响

这里的寝室精神文化主要包括寝室成员的学习氛围、人际关

系和网络文化等。

寝室成员学习方式和习惯对寝室整体的学风面貌具有很强

的倾向性和渗透性。寝室成员在每日的接触与交流中,其价值观、

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等交互作用、互相影响,整个寝室的精神面

貌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一个学生的迟到或者缺勤行为会导致整个

寝室的迟到和缺勤行为;现实生活中,还出现了很多寝室集体挂

科、集体补考、集体逃课的现象。相反,也出现了很多学霸寝室、

考研寝室、党员寝室等优秀寝室集体。

寝室成员间的人际关系对学风建设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寝

室成员间的人际交往关系会直接影响寝室成员在大学生活中的

成长动力。寝室人际关系良好的学生,能够拥有良好的心理和情

绪状态基础,寝室成员间的相互鼓励与帮助能够激发其进一步学

习的动力;相反,寝室人际关系较差的学生,其情绪和心理状态

将会受到影响,那么学习能力也会打折扣,长期处于人际关系紧

张状态,必然会导致身心疲惫,从而影响生活与学习。同时,寝

室作为大学生学习与生活的主要场所,良好的寝室人际关系能够

使寝室内部互帮互助,寝室成员间互相答疑、探讨疑难,交流学

习方法等,必然能够使寝室成员之间共同提高与进步。

随着网络在大学生活中的普及,寝室网络文化对学风建设也

起到了重要影响。首先,网络方便便捷的特点丰富了学生的学习

方式,学生可以从海量的网络资源里获得自己所需的学习资源,

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学习起到了促进作用。然而,网络文化对

学风建设也产生了消极影响。目前,许多学生由于自控能力较差,

网络主要用来满足自己的娱乐休闲,比如玩网络游戏、看影视剧

集、网络聊天等,且在此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严重影响学习。

再加上寝室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例如某个学生沉迷网络游戏,

也会导致整个寝室同学通宵玩游戏的现象,网络文化也会影响寝

室的整体学习风气。

三、寝室文化建设角度下独立学院学风建设的相关对策

1.建设有利于学风建设的寝室文化环境

优化寝室环境包括优化寝室和寝室楼内的设施、寝室楼的布

置、寝室楼区域的文化宣传及娱乐设施等。学生将寝室环境布置

得洁净、舒适,能够让学生们身在寝室环境中乐得其所,情操得

到陶冶,净化心灵,使学生能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并

受到身边环境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

独立学院在开展文明寝室建设活动中,应抓寝室物质文化建

第9篇

到目前为止,政府启动内需的政策是战术性的,没有包含战略性的调整和深层次改革。多数经济预测和研究,并没有认识,或不愿意承认中国进入了通货紧缩,理论界一些人甚至把深层次矛盾排除在经济学研究之外。1998年政府增发国债投入基础设施,国内工业稍有增长,即有不少“名家”出来宣布“中国经济增长到7。8%已经见底。1999年3月,中央货币当局负责人公开否认有“通货紧缩”的存在,说仅仅价格下降不证明有通货紧缩,必须同时出现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但统计数字马上就显示出:3月份储蓄超常增加,不仅说明消费难以启动,而且表明相当一部分个体户的经营资金退出了投资领域,政府投资没有能够有效地带动民间投资。

1988年夏天,我所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室,由我的博士导师光主持的宏观经济分析课题,指出中国经济进入“大调整”;二是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研究开发部主办的《每周述评》,宋国青,任若恩等人,提出中国经济进入了通货紧缩。胡鞍纲亦认为中国进入严重的通货紧缩。我认为,通货紧缩直接所指,就是价格水平的持续下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20年所积累的泡沫,远远没有挤干净,需要一个以通货紧缩或者危机的形式,降低价格,工资和成本,促使企业兼并的时期,通货紧缩不仅难以迅速摆脱,而且在向深层次发展。通货紧缩的第一个表现,是商品价格持续下降。我国消费物价指数1994年为最高点,同比增加21。7%1995年下降到14。8%,1998年竟然下降为负3%的水平。

1994年4月,通货紧缩没有任何缓解。零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7%,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8%。1-----4月,零售价格指数共下降2%,折年率为6%,这是有记录以来4个月积累的空前跌幅。4个月的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率为9。1%,但是工业生产绝对水平低于1998年11月的水平。货币数量增长率正在下降,这是一个预示短期内紧缩持续或者加剧的信号。商品价格缩水的代表性事件,是长虹再次降价。1996年,长虹彩电降价30%,这次,长虹从降价50----1000元,降幅15%左右;康佳降价100-----1500元,降幅10%左右;创维降价18%。通货紧缩的第二个表现,是资产缩水。

1.股票市场持续下跌。

自1997年5月最高点以后,中国股票市场就一路下跌。四川长虹的股票价格,竟然从46元下跌到了12元。从1998年12月到1999年春节,讨论证券法,和连续不断的新股发行,都给股市雪上加霜,与直线飚升的美国股市,日趋恢复的香港股市,形成鲜明的对比。1999年5月17日,当两只新基金跌破发行价以后,政府出面托市,股市过度飚升,但上市公司却在下滑。

2.豪宅大幅度降价。

海南豪宅降价出售,是第二项资产缩水。全国积压的8000万平方米豪宅,已经数年,房地产公司的利益,和各项中间环节的费用,已经打入房产成本,豪宅积压,资金是压在银行,损失早晚由存款人或者纳税人承担。海南豪宅的成本至少每平方米数千元,此次降价出售,每平方米在1000元左右,降价幅度超过60%,简直是亏血本大甩卖,这难道不是一次严重的资产缩水吗?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彻底改造房地产供给体制,不清除中间环节的情况下,大量增加住宅建设投资,仍旧可能出现价格过高,居民难以承受的问题。到明年再出现积压,降价处理,资产缩水将更加严重。

3.正在缩水的另一项资产,是人民币自身。人民币对内价值是利率,已经连续降低,对外价值是汇率,在资本外流和未来国际收支的压力下,缩水亦在所难免。

即使按照广义的通货紧缩定义,将经济增长率的下降考虑在内,未来数年经济增长率的下降亦在所难免。一个重要的信号是,1999年5月份,净出口将出现负数,国际贸易收支的逆差,进口的上升与国内经济增长并不同步,绝非好事。一是由于去年打击走私,将前几年已经存在的走私进口正式记入进口,扩大了贸易收支逆差,这正是一种缩水效应。二是国内启动内需所增加的收入,没有扩大内部需求,反而扩大了外部需求,如大量进口手机,经济学称为收入的“漏出效应”。4类国内需求,消费,投资均为疲软,净出口由正变为负,正是紧缩效应,只剩下一个政府开支。扩大国债发行的扩张效应被增加税收的收缩效应所抵消。资本外流使国家外汇储备不再增加,阻碍了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发行渠道;另一条渠道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由于多年积累的不良贷款需要清理,自动产生贷款紧缩;最后一条渠道是财政赤字在银行透支,已经被法律明文禁止。

目前就宏观经济政策而言,余地不大。短期可以贬值人民币并强制结汇,同时促进基础货币发行。中期可采取结构调整政策,包括第一进入WTO,以未来国内市场换取目前外资的大量流入,以缓和国际收支的逆差趋势;第二,出售国有资产;第三,提高低收入阶层的工资。长期则必须进行根本性的体制改革和战略转换,我已经提出8条措施,主要包括:采取低成本的反腐败措施,坚决清除腐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建立信誉记录;以国债带动劳动积累,提高农民收入,进行国土整治和农村城市化;继续以开放促进改革,改变过分的纵向一体化,政府集中权力强化垄断的倾向,发展社会横向组织;将部分国有资产存量转化为社会保障基金,进入股票市场;改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西方高消费的战略,发展独立的高科技和国防;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教育,司法,管理和工程项目的成本,等等。

总之,我们必须从历史阶段的变迁,把中国目前的通货紧缩看成是战略转换的不可避免的“变盘时的滑坡”,抓紧时机解决中国改革的深层次矛盾,为未来中国数十年的经济持续稳定有效益增长,创造条件。

一.需求主体转换与利益结构调整

1999年6月份,通货紧缩已成事实,政府和学术界在认识上有重要的深化,就是各方面才逐步达成了共识,我国需求和供给结构都出现结构性断层,社会收入分配严重不公;越来越多的改革成本要居民承担,居民预期收入降低而支出增加,影响了消费和投资,不进行利益结构的调整,经济难以启动。目前的政策限于以政府财政力量承担改革成本,在增量上调整社会分配关系。扩大总需求,关键是调整需求结构,进行需求主体的转换。过去20年带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是3部分人的需求:

第一,外国人的需求。这是中国的出口。

第二,国内单位购买力。

第三,暴富阶层的需求。后两部分包括相当比例的进口轿车和手机,这是对外国商品的需求;在国内是豪华别墅,高档消费品,贵族教育,高速公路,都是一些高成本,高附加价值,高价格的东西,这就决定了中国的供给结构,过度追求高利润,高资本技术密集,依靠进口原材料,高工资,低就业。这样的由少数单位和富人带动的需求结构,和为他们服务的供给结构不能带动大众消费,社会的需求和供给出现断层。当少数人的需求饱和以后,那些高成本豪华产品与大众无缘,相对生产过剩必然出现,而且靠经济总量的扩张,难以摆脱。所谓启动内需,就是要让另外3部分需求成为主体:

一是以政府为主体的社会投资需求,即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国土整治,医疗卫生,国防公安,农村城市化等8个方面,应该由政府进行基本投资,提高民间投资的边际收益率,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投资成功需要政府非常高的威信和组织动员能力,必须以低成本的反腐败措施,迅速有效地解决腐败和暴富阶层没有合法性的问题。

二是农民需求,主要是住宅,教育,农用汽车和家用电器。

三是城市居民需求,主要是轿车和住宅。但是城乡居民的需求似乎难以启动。大家奇怪,老百姓为什么有钱不愿意花?银行里不是有60000亿居民存款吗?中国经济的研究者们长期忽视和忌讳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有人根据公开的统计数字,说中国没有两极分化,他们没有计算隐蔽收入和灰色收入;有人因为缺乏数字就不去研究。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有少数人以非常不正当的手段实现了暴富,大多数居民手头仍旧比较紧张,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一直被忽视,或被掩盖,似乎谁去研究,就没有“实证性”,就有“否定改革开放”之嫌疑。

许多人估计,目前中国80%的银行存款,掌握在20%的人手里,其余80%的居民,只掌握大约20%的存款------这个“20:80”格局,是一个两极分化的格局,足以引起我们警惕。

治病,必须对症下药。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到今天,已经面临着“20:80”格局,暴富阶层的消费已经饱和,由于没有合法性又不愿在国内投资,出现大批资本外逃。

国家投资很难带动民间投资,少数人的需求又带不动社会总需求。居民的即期收入并不太高,预期收入更不乐观;由于改革方向的偏差,其收益越来越多地被少数人所占有,而成本越来越多地由大多数人承担,居民预期支出增加超过了预期收入的增加,有限的收入要准备买房,治病,为子女交学费,直接抑制了消费。靠启动股票市场,可以为国有企业筹资,但是对消费刺激不会太大:牛市时大家只要赚了钱,就要再买股票;熊市时股票被“套”,有谁会“割肉消费”?进一步启动内需的政策,带有一定的社会收入分配的性质但是限制在增量方面,进行小幅度调整,如提高工资和对低收入阶层的补贴;进一步扩大消费信贷,由政府财政承担下岗工人的社会保障等。但是如果只限于从增量调整,肯定会增加财政赤字,最后转化成通货膨胀,使经济增长难以持续。因此需要从存量上调整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解决历史遗留的老职工没有社会保障的问题。

二.以国有资产存量转化为社会保障基金

以部分国有资产直接转化为社会保障基金加入股票市场,是我5年以来多次提出的建议,至今没有被采纳。我的建议是:在我国企业改革中,我们必须对于受到损失的工人,给予适当的补偿。除去待业保险以外,最主要的是:要把过去计划经济下由国家财政集中起来的,国营企事业单位职工干部多年积累的退休金和医疗费,在建立社会医疗保险的过程中,一次性地予以承认和补偿。

按国际惯例,高工资里包括了医疗和住房部分,难怪美国和香港人要用一生积蓄的三分之一来买房子。退休金,是经国家立法,由政府,企业和个人按比例,每月存到保险公司的,一个人劳动40年,按复利计算,可以储蓄一大笔钱为养老之用。保险公司亦作为投资机构,使这些资金保值增殖,从投资利润中按月偿付养老金。在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这部分钱也是有的,只不过没有给个人和保险公司,而是由国家财政统一集中投资,形成了现有的国营企业。因此,按每个职工干部的工龄,解决住房,实行工费医疗是应该的,改革住房和医疗制度,是把这部分基金发给个人,同时把以前存下的也应补给个人如果国家和单位不再负担职工的住房和医疗的话。对于退休金更应如此。按照工龄计算,一个30年工龄的职工或干部,如果被企业辞退或本人下海,应该按照工龄将以前存款补齐。在建立社会退休保险制度时,应该按照工龄,将全体职工的过去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补齐。资金的筹集办法,一是拍卖一部分赢利的国营企业,二是发放一部分国营资产股票,三是发放一部分国库券因为养老金只有在退休以后才能按月领取,所以一次性补偿,并不是将这笔钱一次发给职工,而只是给每人在保险公司立一个帐户,将国家欠职工的暗帐变为明帐。无论工作调动还是被辞退,这个存折都应随着职工本人走。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