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0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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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思想政治工作是行政管理工作的一种必要的且有效的手段,而对于思想政治工作来说,行政管理是保证思想政治管理者顺利开展工作的工具,两者相互扶持,辩证统一。在企业的日常管理生活中,企业管理者想要被管理者自觉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一定的行为准责从事所担当的职务,这在理论上无疑是最佳的结果,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却面临着种种的困难。人的性格特点及思想觉悟都各有不同,能力各有高低,相做到和谐统一甚为困难,要想从本质上让人们自觉的、抱着认可的态度去工作,就要求我们的管理者从思想上激励,在行为上启迪引导,从而使得员工能动的接受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被管理者如管理者期望的那样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使得行政管理工作向良性方向发展。
2行政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之间存在区别
2.1方式方法不同。行政管理是运用公司的权威,采取行政令、指示、规定和下达指令性任务等按照行政系统、行政层次发挥作用的,具有强制性,更多的是限制、规范员工的行为。思想政治工作是用教育说服的方法,转化人的思想认识.达到员工自觉自愿接受教育、接受管理的效果,它是着重从人的内在精神因素来调节人的行为。所以,公司把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密切配合,起到了促使外在规范内化的作用。把员工的思想品德的提高外化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行动,进而表现出了高尚的道德行为。
2.2工作途径不同。首先,行下管理工作是依照企业或行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它不会依照被管理的思想意识而更改或变化,也就是说被管理者无论是否从思想上真正的接受这此规范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都要遵照执行,如果背道而驰,就可能会受到批评或者是处罚。然而,思想政治工作,是以人为本,主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思想上、道德上使人们有所改变,依照着好的方向去发展,从而使这项管理工作湛透到日常的经营、生产和管理等环节中去。
2.3发挥出的作用不同。
(1)思想政治工作在公司行政管理工作中起着导向的作用。公司行政管理工作是希望通过统一的管理,让整个公司能够更好更快的运转,实现更大的发展。
(2)虽然,我们说行政管理工作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不可能完全都采取强制的方法,在这此行政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必须融入思想政治工作,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的协调作,稳定员工的情况与人际关系,调节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构造出更为和谐的劳资关系。
(3)思想政治工作在公司行政管理工作中起着保障的作用。公司的正常运行离不开行政管理制度的保障,而如果仅仅是靠制度去保证一个企业的发展那也是很不可靠的,必须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4)思想政治工作起着激励和鼓舞士气的作用。公司员工在被动的接受着企业行政管理制度的同时,思想上可能是消极的,甚至是抵制的,此时思想政治工作者就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使员工真正的接受这些制度,遵守这些行为规范及道德规范,使员工与企业建立起一种亲密的关系,增强相互间的凝聚力。
3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融合途径
3.1将思想政治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的目标统一起来要想实现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融合,首先要将两者的目标统一起来。企业实行行政管理的最终目的则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思想政治工作也是如此。在企业今后的运行中,我们要将这两者的目标有机的统一起来,使其全部为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3.2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应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指明灯。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指明灯的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应该以教育活动为基础,对员工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影响,通过积极学习企业文化知识等活动,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还有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去,并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个精神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进而支配他们自觉地遵守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维护企业内部的安定和团结。
3.3以行政管理为基础,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进行完善。从本质上来说,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一方面,企业应通过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促进两者之间的相互理解。另一方面,企业应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参与感。
4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与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结合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要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工作的结合,须处理好党政关系问题。要处理好这一矛盾关系,就需要我们的党政工作者坚持以人为本,对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如果只从单一的一个方面出发,都会使企业管理这个天平失衡,给企业的发展带来阻碍,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党政领导具有全局观念,做到思想与行动的高度统一。其次,要实现思想政治工作同管理工作的结合,不能脱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个中心。这就如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样,大到国家,小到企业,都是以经济效益为根本出发点的,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展开的,因此两者必须做到目标的整齐化一,如果出现偏差,就会使得这两项工作无果而终,没有起到应有的、为生产经营服务的作用。也是企业领导更是广大职工所不愿看到的。最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归根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因此,实现思想政治工作同管理工作的结合,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5结语
《档案法》第六条有明确规定,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行为实施,通过作用指导的对象产生预期的效果得以实现。它具有下列特征:
1.指导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法律意志的体现,必须行使不得放弃,否则构成失职。
2.指导是一种行政行为,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表现出来。这种行政行为与法制监督行为虽然同属于行政行为,但比后者缺乏程序性、要素性和约束力,作用的对象具有宽泛性的特征;不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不遵守指导行为一般情况下不会承担法律责任,通常通过示范和引导的功能实现行政行为的所追求的效果。
3.指导以业务规则和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通常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非法律的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和通行的档案学理论为主要依据。
4.在管理成本上指导以不加重作用对象负担为原则。指导作为一种行政的行为是公权服务的体现,不得加重作用对象的经济负担,否则丧失其服务功能,背离立法原意。
二、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的对象具有紧迫性
当前,不少基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我国档案实行的是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原则,毫无疑问,凡属本行政区的档案事务,都在本行政区档案行政机关业务指导范围之内。这个职责是非常明确的。这个观点存在具有法律基础和现实基础,但这个观点是不正确不符合实践的,必须抛弃!
1.《档案法》第六条是高度抽象的概括,立法以来有关部门没有进一步进行解释和说明。具体理解与执行的时候,由于地域不同、实际不同、知识结构不同,理解起来存在不同,执行起来各异。从实践来看,把本行政区域内的档事纳入指导范围是做不到的。硬性去做,指导就会流于形式,起不到良好的效果,就违背了立法的原意,这样的指导有选择的抛弃是最好的选择。
2.从指导的性质来看,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指导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不可诉的非行政强制行为,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被指导对象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指导,可以执行指导意见也可以不执行指导意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制约措施有限。如果一味强求本行政区域内的档事纳入指导这个面,那么指导的质量就下降,与立法的原意提升整个社会的档案事业的水平的立法原意是相违背的。3.从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追求效率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来看,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纯的指导行为对被指导对象并不能形成有效的约束,但是进行指导的时候仍然有其他的有力的因素影响的指导行为的执行。这些有力因素的发生以被指导对象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主管关系为前提。如果不存在这个前提,影响力大打折扣甚至为零。例如现在的非公经济,当地政府都不进行行政上的指导而是进行法律意义上的监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凭着法律的规定去指导经营活动中一个小的档案部分,这种影响力是极其有限的。为此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档事纳入指导的范围违背了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追求效率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4.从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存在的社会环境来看,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只要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就可以自由存在和发展,它们的档案是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存在的副产品,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它们可以自行处置和销毁,它们的档案工作如何开展只要不违背法律是他们自主的事情。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本质上是一种干扰市场经济的行为!
5.站在历史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档案法》颁布实施的时候是1988年1月1日,距今已经有26年,那个时候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占绝对的主导地位。《档案法》这样的规定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而现在非公经济已经占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而事业单位正在进行改革,有些纳入国家机关的序列,有些要改制为企业,客观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档案事务的手段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如果死扣法律条文不变,将被时代所抛弃。
三、档案行政管理指导的对象
档案行政管理指导是行政机关(指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包括政府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行政的一种,行政机关行政以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业务主管关系为原则,以法律明确规定为例外。例如档案执法行为以地域管辖为主,并不需要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业务主管关系。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当地政府行使档案事业领域的行政管理权,行政的对象即管理的对象,管理对象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管理对象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隶属的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业务主管关系;
2.管理对象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隶属的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业务主管关系的部门存在在行政隶属关系或业务主管关系。比如省档案局对市国土局进行业务指导。省档案局与市国土局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也不存业务主管关系,但是省政府与市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市国土局与市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此时市国土局就成为省档案局的管理对象。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普遍陷入困境,公共行政机构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不满情绪高涨。在这样的背景下,英美两国政府率先展开了一场公共行政改革运动。西方学者在总结这场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发展出不同方向的管理理论,被统称为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中具代表性的有:
1.小政府理论。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弗里德曼和哈耶克,他们认为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活动中要尽可能少地干预市场,政府的主要职能只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提供不了的公共服务和产品。
2“.流程再造”理论。这一理论由哈默和钱皮提出,它源于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流程再造理论认为企业要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要围绕顾客的需求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思考和改革,使企业在成本、质量、服务、效率方面得到大的提升。后来这一理论被逐步引入到社会公共管理和政府行政管理中,用来改造传统力量强大的官僚制体系。
3“.重塑政府”理论。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奥斯本和盖布勒,他们在《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一书中全面阐述了这一理论。奥斯本和盖布勒认为要解决当前政府部门的弊端,就要重新定位政府职能,用企业家精神去重塑一个“企业化政府”,用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方法指导政府机构的运行,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该理论的核心要素是以顾客为中心,强调政府部门应对他们的顾客———社会公众负责,聆听他们的呼声,并把社会资源放在顾客手里让他们挑选。上述不同的管理理论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他们“共同的主题就是对市场机制和市场术语的运用”。从源头上讲,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将企业管理的一些原理、技术和方法应用于公共管理部门,通过引进私营部门成功的市场经验,实现在公共部门的良好管理。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公共管理者集中地关注责任和高绩效,试图重构官僚机构、重新界定组织使命、使机构程序合理化并分散决策权”,可见,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根本价值取向在于效益和效率。随着我国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层次的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工作任务日渐繁重和复杂。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与高校的教学科研机构属性不相适应,对外屈从政府和社会压力,不能维护高校自主办学和学术自由,对内干预学术事务、侵犯学术权力,行政管理的低效率越来越成为高校发展的阻碍。因此,亟须要对当前高校管理进行改革,寻找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以适应高校的快速发展。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管理效益和效率上的价值取向正可以为此提供理论支撑。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与高校行政管理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欧美一些公共管理学者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反思和批判基础上建立的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这一理论代表人物是罗伯特•B•丹哈特和珍妮特•V•丹哈特,他们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一书中对新公共服务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七大原则:服务而非掌舵;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服务于公民而非顾客;责任并不是单一的;重视人而不是生产率;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事务。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管理公共组织和实施公共政策时要把重点放在如何为公众服务上,而不是依仗手中的权力为政府航船掌舵和划桨;要向公众放权,由公众来决定航船的方向;公共管理者的职责只是建立具有高度响应力和高效执行力的行政机构来为公众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肯定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推动当代公共管理实践活动的积极意义,同时摒弃了作为新公共管理理论核心的“企业家政府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关注的重点在于民主价值和公共利益,主张把效率和生产力置于民主、社区、公共利益等更广泛的框架体系中,力求建立一种以公共协商对话和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公共服务行政。可见“,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取向是民主,高度重视公民权利、公民意识、公民身份和公民价值,追求最大程度的公平、民主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就是把民主、公平和公正看作是公共行政的首要价值取向,把公共利益的获取放在首位,并时刻强调行政部门的服务性。根据这一理论,高校行政管理就是要建立以服务为核心的行政管理模式,把为师生服务作为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的根本宗旨,把为师生服务作为学校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高校的管理部门应倡导实践民主、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念,努力使行政管理者、教师、学生之间形成一种互相尊重、彼此平等的和谐关系,要充分考虑并积极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意愿,努力使全体师生平等地享有学校的发展成果。
三、服务行政理论与高校行政管理
“服务行政”概念来源于“公共服务”,1913年,法国著名法学家莱昂•狄骥在《公法的变迁》一书中,最早论述了“公共服务”的概念和意义。1938年,德国行政法学家厄斯特•福斯多夫在其代表作《当成是服务主体的行政》一文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服务行政”概念。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学者开始了“服务行政”理论的系统探讨研究,“服务行政概念逐步被引入到行政模式的构建中来,成为直接思考行政改革目标模式的理论探索”。服务行政理论涵盖有多个方面的内容,我国学者普遍认为为人民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服务行政最根本的主题。在服务行政模式中“,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是一种行政观念,而且是通过立法的形式被确定下来的一种制度”;服务成为了“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上,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政府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就可以实现对个体目标和社会整体目标的系统整合”。服务行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主题,与我国高等教育目的是一致的。教育理论家阿弗烈•诺夫•怀海德(英)在《教育的目的》一书中指出: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和引导他们的自我发展之路。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专题规划》中也明确:高等教育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高等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当然,这种一致性需要一套科学的行政运行机制做保障,这是高等教育理论研究者与实践管理者所面对和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四、结论
由于服务的不可储存性、异质性及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与制造业明显不同,服务业进入国际市场不能采取线性的方式逐步推进,而需要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方式进行。[1]早期关于服务业国际化动因的研究也主要集中于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上。如Dunning(1989)将基于制造业的“国际生产折衷论”应用于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认为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也需要具备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及区位优势,并且只有同时拥有上述三大优势时,才能进行有利的对外直接投资。[2](5-39)之后,很多学者从更多角度对国际化动因进行了分析。Lovelock和Yip(1996)从市场驱动、竞争驱动、技术驱动、成本驱动、政府驱动五个方面分析了服务业国际化的动因。[3](64-86)李慧中(2004)认为,Dunning的“国际生产折衷论”对服务业的适用性是不突出的,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是产品差异条件下追逐规模报酬的产业内贸易导致的结果。[4]郑吉昌(2004)则将服务业国际化动因概括为生产性和消费的拉动、供给的推动(专长、劳动力)、服务业的竞争、进入壁垒降低(标准成本化、全球范围优势)和服务贸易自由化、赢得信赖以及全球学习。[5]魏江等(2004)认为,KIBS国际化是需求拉动及供给推动共同作用的结果,需求方面是企业为了更好地适应全球化及竞争的需要,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其它更擅长的企业,实现价值链的分工,使KIBS企业有了进一步生存的空间;供给方面是企业追求规模经济及范围经济而主动向国外扩张。[6]
以上学者尽管从不同角度对服务业及KIBS国际化动因做出了解释,也注意到服务业与KIBS、与制造业的差别,但是,这些学者更多地是从产业角度来进行分析,注重的是服务的特征。KIBS不仅仅在于具有服务性的特征,还具有创新性特征,这也是KIBS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而现有的研究忽视了KIBS具有创新功能的特征,忽视了KIBS在创新系统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本文根据KIBS的特点,在借鉴以往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另外一个角度——创新系统的视角对KIBS国际化动因进行分析,以期获得更为圆满的解释。
二、KIBS创新特性及在创新系统中的作用及功能
在知识经济下,知识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并逐渐取代了土地、资本、劳动力这些传统的生产要素,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在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及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创新过程的关键所在。KIBS具有知识生产和知识扩散的功能,在创新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非一般的生产和消费部门。
(一)KIBS创新特征
KIBS创新是指发生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中的创新行为及活动,是KIBS与客户利用各自的知识及技能,为完成一项以知识为基础的创新任务而做出的一系列合作行为。知识密集型服务创新具有显著的高客户相关性,即KIBS与客户之间是一种“共生”关系,创新服务质量的高低依赖于KIBS与客户的交互作用。在创新中,客户与KIBS之间的知识流动是双向的:KIBS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在交互中传播现有的知识,同时通过客户反馈也加强了KIBS本身的知识基础,扩大了KIBS的知识存量,并可能引起新的交互作用。Strambach(2001)建立一个模型(见上图),将KIBS知识过程分为明晰知识和缄默知识的获取、知识的重新整合、知识向客户企业的转移与扩散三个阶段,说明了KIBS与客户间的这种知识流动及交互作用。[7](53-68)
(二)KIBS在创新系统中的角色
KIBS创新具有高客户相关性,这不仅仅促使其本身必须具备高的创新性,以满足客户的需要,也使其有可能将创新性知识传递、扩散给客户,即KIBS不仅仅具有知识生产的功能,也具有知识扩散的功能。具体而言,KIBS在创新过程中主要有三个角色:创新推动者(Facilitator)、创新转移者(Carrier)及创新来源(Source)。[8]
1.创新来源(提供者)。KIBS在进行创新时是创新主角,KIBS为制造业或其他服务行业提供服务或知识,提供创新概念及思想,并与客户企业紧密联系共同完成创新。Hertog(2000)认为,KIBS作为知识及创新的合作生产者,是一种私人知识库,即所谓的“第二知识库(theSecondKnowledgeInfrastructure)”或“新知识库”①。[9](491-528)如广告商为客户开发并组织实施一个新的广告策略。2.创新推动者(合作者)。KIBS企业为客户的创新提供支持服务,但创新本身不是来自KIBS,也不是由它从别的企业扩散到客户企业。如管理咨询公司协助客户开发一种新的服务分销渠道或引入一种新的会计制度,在这里,KIBS为客户传递它们需要的知识或服务来支持创新。3.创新转移者(购买者)。KIBS企业将现有的创新从一个企业或者一个行业传播到另外一个行业或客户企业,创新本身不是从KIBS产生的,KIBS只是一种中介。此时,KIBS也扮演着购买者角色,即KIBS从制造业或者其他服务行业购买知识、设备及资本品,但KIBS在购买后还承担一个重任,即将该产品客户化,适应客户的需求。如KIBS企业为客户引进及实施一个先进的、创新性的ERP软件,并将该软件客户化。
可见,KIBS在创新系统中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它的知识生产和知识扩散的功能,是创新系统的节点及桥梁,是创新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KIBS在创新过程中扮演多种角色,发挥不同的作用,KIBS本身作为一个创新主体,在不断进行内部创新的同时,也为创新系统中的其它主体提供了创新的平台,对创新起到催化作用。
三、国家创新系统的国际化扩展——KIBS国际化的动因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下,国家创新系统是一个开放式的、国际化的系统,国家创新绩效取决于该国利用全球创新网络及全球创新资源进行创新的能力,国家创新系统的国际化已成为促进创新能力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Toivonen,2005)。[10]另外,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自身创新系统的不完善及创新资源的缺乏,通过国际化获取创新资源,提高本国创新系统竞争力就成为一个必然选择及必要的途径。国家创新系统的国际化发展,增强了作为创新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KIBS国际化发展的动力及压力,主要体现为实现如下四个效应的需要:(一)国家创新系统边界的国际扩张效应
Coase(1937)认为,企业的扩张与收缩在于交易成本的节约。[11](386-405)创新系统也存在由于交易成本节约而导致的边界扩张与收缩。创新系统边界的扩张表现为创新组织规模的扩大和创新行为的融合与协调两个方面,前者是单一组织形式下的规模扩张,后者是对创新系统的改造。[12]创新系统革新的动力来源于知识在系统内流动的机制。信息通讯科技的发展及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创新活动之间的互动与依赖日益加深,为了获取更多、质量更高的创新资源,国家创新系统中的创新主体主动向外扩张,实现国际化发展。KIBS国际化一方面是实现本身规模经济的需要,另外一方面降低了知识在创新网络接点传播的交易成本,使报酬递增得以实现,并促进其他创新主体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同时,KIBS作为知识扩散的桥梁及中介,它的国际化有利于改造跨国创新组织结构,建立灵活的组织创新网络,有效降低创新主体在国际化进程中由于规模扩大而带来网络接点之间连结不稳定的风险(规模扩大与风险加大之间存在“两难”问题),实现创新系统质的扩张。(二)知识的放大效应及国际扩散效应
知识系统要么是网络结构,要么是层级结构,而无论哪种结构,KIBS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网络结构中,KIBS加强了不同网络接点之间的知识流动。在层级结构中,KIBS有利于知识沿着层级进行流动,如典型的专业会计服务就属于这类。而创新系统竞争力的差异在于知识创造和扩散通过不同的中介和组织交互作用来进行。[13]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快,各国国内市场日益与国际大市场融为一体,产业全球化以及企业生产、研究活动的国际化,使国际间的知识流动愈加强烈。由于KIBS具有知识生产性和扩散性并重的特征,KIBS在国际化发展中不断吸取国外知识,并通过对知识的整合、加工,不断进行知识创新,放大知识存量,提高了知识流动的质量,促进知识在创新主体之间的国际流动,在不同类别的知识网络中传递,加强了国家创新系统知识生产子系统及知识扩散子系统功能,通过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有效联结来提高学习和创造能力,使国家创新系统立足于国际创新前沿,利用国际创新系统的优势,迅速提高创新能力。
(三)制造业、服务业创新子系统的国际互动效应
KIBS所具有知识生产及知识扩散功能,使传统的创新系统发生了变化,服务业创新子系统与制造业创新子系统出现融合的现象,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创新活动互相表现对方的特征。它们之间存在信息、知识及人才等要素的流动,并通过这些流动使两者产生极强的互动作用,互相为对方的发展提供支持。制造业生产的国际化产生了对金融、会计和法律等服务的需求,为了满足国内制造业国际化的需要,KIBS企业跟随进入东道国提供服务。随着服务水平的提高及在国外提供服务经验的不断丰富,KIBS企业有能力主动在国外寻找发展的机会,实现从跟随战略到主动寻求新市场的国际化战略转变。跨国制造业规模经济的来源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服务的能力而不是制造产品的能力,[14](45-56)在制造业国际化程度较高情况下,KIBS国际化是提高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四)国家创新网络的国际综合协同效应
创新系统创新效率的提高,不仅取决于各创新主体本身的高效运转,更取决于各创新主体间相互联系和合作形成的网络协同。在强调知识流动的创新系统架构中,创新主体间的互动关系愈趋复杂。创新主体之间存在正、负向反馈及增强、抑制作用,有着显著的非线性关系。要提高创新系统效率,不仅要提高内部效率,即各子系统(如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内部管理过程的效率;更要提高外部效率,即各子系统之间(包括区域创新系统、国家创新系统与国际创新系统的联系)合作与交流的效率。KIBS作为连接国际、国内及区域三个不同层次的知识系统的重要桥梁,只有与国际接轨,保证知识在各个层次的创新系统、各个创新主体及创新主体各要素之间的横向与纵向流动,产生互动和作用,形成创新网络的国际协同,使国家创新系统在国际环境下有效地运行,降低创新风险,减少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效率。
(一)环保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方面的问题
首先,环保行政部门存在重叠、交叉设置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机构改革不彻底而遗留的负面效应。由于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是从各部门分工管理逐步变为统一监督管理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的,而在这种改革过程中一般只注意对新机构的授权,而没有顾及或没来得及对原有机构及其相关职能的撤销或合并,于是就发生了某些管理机构相重叠的现象。另外,在权力配置方面出现了权限设置混乱的现象。我国目前环境立法中关于部门之间职责范围的规定是很不清晰的,尤其是关于部门之间如何开展协作的规定更是语焉不详,使得行政自由裁量空间过大。而行政主体出于本部门利益的不正当考虑,对于法律规定不是很明确的地方,不同部门对有利可图的事务竞相主张管辖权,而对于不利的事物则主张没有管辖权,当缺乏上级权威部门进行协调的时候,执法部门之间往往出现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严重影响法律的执行。[2]
(二)环保执法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
我国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在进行环保执法时肯定需要大量的环保执法人员,然而在我国西部某些省份的环保执法人员是严重缺少的。根据调查研究,四川省环境监察总队有30多个人,而实际却需要120到150人,缺口很大,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四川省竟然还有16个县仍没有环保局。在我国西部不仅面临着执法人员的严重不够,而且环保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也是不容乐观的。例如,据调查了解到,在陕西省环保局法规处的5个工作人员中没有一个是法律专业毕业的或者是曾经进修学习过法律知识。
(三)环保部门在财政上对政府的严重依赖
根据我国现有的财政体制,我国基层环保部门的工资和福利都是由各地政府提供的,总体看来,基层环保部门的经费长期以来一直呈现出一种较为紧张的状态。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一批批高污染企业纷纷被默许诞生,因为这些企业一般都是本地的纳税大户,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当地政府部门的保护,虽然这些污染企业是环保执法部门的执法对象,但是因为基层环保部门在财政上严重依赖当地政府,其自身地位不独立,所以环保部门在执法时也不得不看本地政府的脸色行事了。由于政府依赖企业,环保部门依赖政府,所以试想一下,在西部经济整体水平发展不足的情况下,要以减少政府财政收入、对自身投入的经费为代价,要求环保部门去严格执法消除一切污染现象,着实是有些难度。
(四)环保行政管理机构职权运行方面的问题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是一种横向的各部门并立的所谓“统一管理与分部门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实现统一监督管理的局面,分部门管理职权重叠交叉,管理部门错位等多种弊端而严重影响环境法律的有效实施的情况,但另一方面,我国又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即没有设置对这些部门冲突与矛盾进行有效协调的权威性部门或机构。虽然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一些协调的经验,但是却也不够成熟更没有得到推广。[4](五)政府政绩评价体系不合理目前我国西部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并不富裕,很多地方政府还在苦苦为走出“吃饭财政”、“工资财政”而努力奋斗。在这种大的环境与背景之下,GDP的增长遂成为了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在面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时,如果严格贯彻执行环保计划的各项指标,必然会关停大量企业,这显然会影响到GDP的增长。理性的人会选择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官员也当然不会例外。地方官员一般在地方任职也就是几年,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尽一切可能推进GDP的增长在短期内效果显著,而环保计划的实施见效时间较长、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且又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经济效益。所以,地方官员使尽浑身解数发展GDP成为了必然,环保计划的诸多指标未能如期完成也成为了意料之中的事情。
二、完善我国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行政管理机制的建议
解决上文指出的我国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行政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科学设置环保行政管理机构,合理划分行政机构管理权限
由于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体制是从各部门分工管理逐步变为统一监督管理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在这种转化过程中由于不合理的因素导致了环保行政部门的重叠、交叉设置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设置环保行政管理机构时,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布局,在设立新机构时能及时对原机构撤销或者合并。另外,由于我国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环保任务严重而环保执法人员却严重不足,在这种背景下,可以考虑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力量,加强村委会与居委会的建设,壮大我国西部地区环保执法力量。“九龙”治水最后却也没有把水的问题解决就是对行政管理机构之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后果的生动体现,所以对环保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要进行科学的分工,并清晰其权限范围就显得特别的重要,在具体做法上,我们可以根据部门的性质来进行抉择,因为不同性质的部门主要只能从事与其性质相适应的工作。另外也要讲究效率以及考虑到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加强西部环保执法的队伍建设,保障环保事业的执法力量
一项事业能够合理有序的推进,不仅需要良好的制度,因为这是基础,也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去践行,因为这是关键。我国的环保事业也不例外,在进行我国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这项伟大的事业当中,西部环保行政管理机构的广大执法人员数量是否充足、素质的高低就是这项事业能否成功的关键之处。所以,首先应该增加环保行政人员编制,扩充环保执法队伍,严格把关环保行政人员的产生方式,例如,在每年的环保公务员招考时,可以提高考生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进行限制,这样在一定层面上就可以保证被录取人员的综合能力与素质。不仅如此,还需要依法加强对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环境科学基础教育、环境法律法规教育,现代管理科学和计算机技术教育等岗位业务培训,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建立独立的财政体制,提高环保部门的权威性
在每年的政府报告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得到的经费基本上是最少的,这个问题几乎每个省市都存在。所以目前我国环保财政不独立,每年环境保护的经费短缺的问题就成为了制约我国政府环境保护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之一。要改革现行的体制,最根本的办法是把地方政府从目前的“准企业”状态还原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政府和福利政府,我们应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管理体制,把目前“分灶吃饭”、“自主创收”的财政体制,转变成“先集中、后返还”、“收支两条线”的体制。在环保这一块,可以在提高财政预算的同时,能够增加各种费用的返还比例,比如说,对于排污费的比例可以从20%增到30%。
(四)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保障行政管理机构职权的顺利运行
西部农业生态环境修复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是保障行政管理机构职权的顺利运行、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以及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所以应该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建立跨部门、高规格的环境管理协调机构,这样对环境保护事务的有效开展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对部门之间出现的冲突与矛盾也可以妥善的进行协调与解决。另外,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实行农业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环保部门建立与环境保护监督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建立综合决策机制,提高地方政府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综合决策能力,以减少开发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五)对西部地方官员采取合理的激励措施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即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党和政府相当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来保证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落实。但是,在实际执行落实政策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
1.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严重短缺
目前,我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公积金增值收益,财政资金所占比例非常少,因此,导致所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量十分有限,跟需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缺口。这方面,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投入的资金一般占到GDP的1%,我们国家则相差甚远。
2.保障范围存在问题
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人群一般仅限于城市户籍人口,这对于正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的我国,带来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在我国每年大约有1000万左右的农民工正涌入城市生活,尤其是一些较发达的城市,而在这些人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他们多数住在工地、棚户区、以及地下室等恶劣的环境下,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大部分地方政府并未把他们的住房问题纳入议事日程,农民工为城市作出了贡献,但却没得到城市应有的庇护,这很让人伤心。
3.行政能力不足
由建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在我国从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工作人员仅在3000人左右,这使得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阻碍,另外,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视性不够,没有独立的运营与管理机构,使得政策的落实更加困难。
4.信息不够全面、准确
我们知道,保障性住房主要针对城市中的中低收入家庭,而对一些家庭的收入等新信息的采集,则需要较完善的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并且采集的信息是否完善与正确,也给日后的进一步工作产生较大影响,这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它也要求工作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实事求是,这样才能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5.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与运作模式存在问题
大部分地方政府,仍以售房为主,当然地方政府会对购房者进行补贴,一般房屋产权归购房者或购房者和地方政府共同所有,当发生再交易时,则实行内循环机制,对保障群体实行严格准入限制,从而保障这项制度能够有序进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诸多问题,它的管理费用较高,并且一些开发商违规操作,在某些情况下,主管部门失职,未能正确监督分配过程等现象,使得这项政策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因此,给它的实施带来了较大的社会压力。通过以上分析论述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在保障性住房制度及管理等诸多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妥善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全社会的民生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产生深远影响。
二、实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相关对策
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普通群众的共同努力。
1.制定《住房保障法》,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住房保障制度需要有效的法律支持。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建议优先考虑出台《住房保障条例》,对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水平、资金来源、管理机构以及违法惩处等方面加以规范,初步实现住房保障的有法可依。待时机进一步成熟后,建议国家开展《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工作,从住房保障理念、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从长远来看《住房保障法》的出台不仅是住房保障的客观要求,也是住房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要求。
2.廉租房建设
可以借鉴国内相关城市的廉租房建设制度,在一定范围内改善现有廉租房政策,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在廉租房制度执行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准入制度,要综合地方经济状况,居民收入水平,明确可以承租廉租房居民的收入上限。但是,不能盲目扩大廉租房的面积,要结合实际,确定地方廉租房的比例。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避免廉租房过多集中,这样更有利于低收入群众融入社会,走向致富道路。还有就是对承租者的思想教育也很重要,不要让他们产生依赖思想,在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关怀照顾,比如在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以及他们的工作问题等方面,应该尽力帮助解决。,另外,当低收入家庭已经有能力自己解决住房问题时,应该收回廉租房,让其他满足廉租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继续承租。当然,以上谈到的只是一些方面,在执行过程中,还会遇到许多问题,这就需要地方政府针对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3.鼓励政策以及政府调控
目前,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出台已经改变了房地产产业现有的格局,对房地产产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国家应针对这种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以促进房地产产业平稳发展。这里的鼓励政策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应积极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商投身保障性住房建设,这将十分有利于吸收民间资本参加国家建设,有利于经济发展。其中,可以鼓励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时,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价格调控方面,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必须合理确定,不能让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对商品房价格市场产生不利影响,相反,确定合理的保障性住房价格,将对商品房价格产生一定的指导意义,使商品房价格符合市场规律,合理波动。政府应准确把握市场动向,适时合理的建设和回收保障性住房,在房地产投资下滑时,就投资建设,当住房积压时,就适当回收。通过以上一些措施的实行,相信商品房市场和保障性住房市场都能够合理发展,从而构建起全社会合理的居民住房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在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中,应该对工作内容、工作分工精细化,组织协调好各部门间的职责范围,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效率意识,运用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对医院工作进行优化和整合。
1.1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精细化工作的能力和意识
提高管理人员在精细化工作方面的素质是推行医院行政工作精细化,合理分配医院既有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达成资源运用最优目标的有效手段。加强对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精细化的意识,从主观上引导和开发管理人员工作精细化的觉悟,是推进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精细化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提升医院工作效率,提升医院口碑,从而对未来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精细化具有深远意义。医院可以组织开展培训课程,邀请精细化管理方面的专家开办讲座,利用培训具有的战略控制性和激励性的特点,让精细化管理观念深入人心,为未来医院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的行政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1.2明确医院行政管理各部门的岗位职责
医院行政管理工作量大,工作内容复杂,如果不能将各个部门职责进行合理明确的划分,就会出现部门间职责界限模糊,职责交叉重叠,或者出现职责真空现象,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不协调等后果。因此,应根据医院自身条件,结合医院自身特点,精细明确地划分各部门应承担的相应职责,实现职责安排系统化,职责划分精确化,职责描述明确化。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灵活的管理手段,统筹协调医院各部门间的责任承担和工作分工。
1.3优化医院行政管理的工作流程
医院性质和社会职责的特殊性决定了医院工作要快速高效的需求。为保证医院各部门工作系统协调,人力资源合理运用,工作流程顺畅无阻,就要设计科学的组织控制程序,制定明确规范的操作指导手册,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指导,以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事件,避免因业务不熟练而产生的混乱,导致的部门运转不畅,工作效率下降。通过对重点问题的针对解决,帮助部门和人员的运转和活动,提升医院整体的办公效率与工作效率,实现工作运行效率最优化的目标。
2.结语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政令,管理办公室事务、人力资源、财产管理的部门,其在工作中会产生大量有价值的文件,这部分文件就是文书档案的前身。其中最常见和重要的是行政公文,行政公文是行政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它能为企业负责人在计划或决策时提供参考作用,能为单位或个人在诉讼、解决纷争时提供凭证的作用,所以,它是有价值的,必须得到很好的保存。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将办理完毕的、按照有关规定将确定为档案的那部分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部门接收后必须按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全面的岗位知识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利用保管等工作必须要对文件的种类、运转和档案整理知识有所了解,才能掌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才能真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通常所讲的文件是指公文。公文的文种有党、政之分,党的公文文种有14种(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行政公文文种有13种(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决定、通知、通报、意见、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公文的写作都有规范、严谨的格式。版头是发文机关标识,居中套以红色的大号字体,下方是发文字号,再下方为红色横隔线;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标题,由机关名称、内容、文种三部分组成,小标宋体2号字,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一份公文只能用一种文种,不能同时用两种文种,“请示报告”、“关于…的通报的通知”是两种文种,都是错误的用法;正文,始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采用三号仿宋体字,文件的结构层次为:“一”、“(一)”、“1.”、“(1)”,每页22行,每行28字,行距为固定值26磅;附件,在正文之后,下空一行,左空2个字符;发文日期使用汉字,零写成〇;公文生效的标志,印章是公文制发单位对公文生效负责的凭证,郑重盖在日期上。收文的处理,签收、审核、批办、承办、催办、归档;发文的处理,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等程序。档案管理人员掌握上述基本知识后,要检查接收的文件准确性,必要时可以指导行政工作。
三、行政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文件的质量
在我们的采访中发现,对“公交优先”这一提法有相当一部分市民从未接触过,有的即使听说过但对其也只是一知半解。那么,究竟何谓公交优先?公交优先是指大城市的市内客运交通以大容量、快速度的大公交系统为主,以其他交通工具为辅。公交优先应包括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技术装备、企业改革、交通管理等多方面的优先。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实施“公交优先”是未来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然选择呢?
公交优先:城市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世界银行曾有项研究表明:交通需求增长超前于经济增长速度,一般都在两倍以上。可见,交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城市公交作为城市生产的第一道工序,它直接保证着城市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转。无疑,城市公交优先就成为了世界各地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单从我市公交事业发展的轨迹,就能清晰地印证这一点。花园路北段有一个叫汽配大世界的市场,主动配合公交公司把市场前的空地建成停车场,32路、69路、208路等公交车从这里发车,这不仅方便了公交,而且使汽配市场的生意也迅速红火起来。北环道通车后,陈砦村委主动要求将公交6路车延伸到该村,陈砦先后兴建起了蔬菜批发市场、花卉市场等一系列实业,一个原本偏僻的农村一下子红火兴旺了起来。由此更说明了,正行进在建成商贸城道路上的我市,各项建设发展始终离不开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发达的公共交通体系。
公交优先:提高现有道路资源利用率的捷径
记者手头有这样一组数字:目前郑州市可通行的道路大约有500多条,总长度达450余公里,道路面积共有600多万平方米,并且现在和今后还正在且将有道路被扩建、新建。近4年来,全市道路建设长度年平均增长速度约为3%,道路面积年平均递增率为4.37%。然而,我市现有非机动车辆323万辆,机动车23万多辆,机动车的年平均递增率是10%左右。
通过对比不难看出,道路建设犹如一个底气不足的运动员,虽然大汗淋漓地拼命追赶,可总是赶不上它的对手。故此,单纯依靠修、扩建城市道路来期望解决道路的拥塞是行不通的。关键还是要把有限的道路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有人作过统计,每20辆自行车或4辆小汽车所占用的道路面积与1辆公共汽车所占面积是一样的,而后者的载客量分别是每辆自行车、汽车的100倍和30~40倍。运送同样数量的乘客,公共交通与小汽车相比,分别节省土地资源3/4,建筑材料4/5,投资5/6,空气污染是小汽车的1/10,交通事故是小汽车的1/100。数据最能说明问题,城市公共交通是效率最高的交通方式,公交优先无疑是克服我市人多地
少、车多路少、拥挤堵塞等基本矛盾激化和能源紧张、污染严重等问题的首选。
公交优先:老百姓安全快捷出行的保障
“衣、食、住、行”,“行”乃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四大物质条件之一,尤其在“时间就是效益”的当今社会,行得好,行得快,就显得尤为重要。
公共交通本是我市市民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但是在现今道路拥挤的状况下,居民选择出行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形成以自行车为主,公交车为辅,出租车为次的基本交通结构。据了解,近几年,我市每年自行车的增长量都在9万多辆。在这些不愿乘坐公交车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称,主要是因为堵车、运行不准点、车速低、候车时间长等不得不舍弃乘坐方便实惠的公交车,而改换其他交通工具。的确,据测算,目前公交车在我市中心区域的平均运行速度为每小时12公里,高峰时间更低,车速仅是90年代初运行速度的1/3。而且,我市绝大多数公交线路都很难保证正点率。如此慢的速度,最受影响的当然还是乘坐在其上的老百姓们。所以,大力发展公交不但便利经济,可使市民免受骑车长途跋涉之苦,而且路口自行车拥塞的局面也将得到改观。公交优先实质上就是百姓优先,大众优先,多数人优先。公交优先:世界各国城市交通的战略选择
综观世界各工业化国家城市交通的发展历程,大都走过了先发展小汽车,后控制小汽车,最终明智地选择了发展大公交的曲折道路。
“公交优先”最早是由法国在60年代末提出的。二战后,迫于汽车工业财团的压力,法国政府采取了鼓励私人交通发展的政策,私家车急剧发展。到70年代初,城市交通几近瘫痪。于是,政府开始了下大力气重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如今,巴黎设置了480多条全天或部分时间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的公共汽车专用道。其
他如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也经历了此种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