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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站工作计划

时间:2022-01-30 06:25:24

导语:在科普站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科普站工作计划

第1篇

2021年医院科教科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和大力支持下,积极配合医院整体工作以医疗质量为核心,质量环节控制和制度落实为抓手,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加强人才培养,认真贯彻“科教兴院”的战略方针,推进医院医学科技术进步,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科教管理任务,但也存在不足,特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结

1、积极指导、支持各科开展学术交流学习,组织参加一院三地远程视频学习培训等,通过这些学术会议,在院内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省市继续教育学分管理规定,严格掌握继教学分制度,规范化管理全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教学分。

2、各科室按照医院年初工作计划,全年外科讲课3次,内科讲课5次,医技科讲课1次,护理部讲课20余次,各科完成全年学习任务。

3、组织各科室完成科内小讲课、业务学习共计70余次。

4、为解决部分医护人员职称晋级、聘任及年终考核工作,分批次收集整理了40人的一、二类学分到区卫健局进行审核。5、由属地副院长带队参加一院三地第二届科普征文竞赛活动,我院医师提交的科普征文成功入围,该作品并在优秀科普作品现场展演竞赛活动中,以生动、风趣、幽默、搞怪的展演荣获一等奖。

6、今年妇产科参加一院三地的教学查房竞赛。

7、参加洪江区医护综合技能竞赛中获得团队二等奖,医生个人一等奖。8、参加一院三地三基技能操作竞赛,12月下旬参赛。

9、积极推送万方医学网站使用方法,教会使用手机绑定个人账号使用数据库。

二、工作计划

1、为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需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使卫生技术人员学有渠道、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2、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档案,提高全院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继教合格率。

3、做好实习、规培及进修人员的教学安排工作,开展教学查房活动,不断学习和规范教学查房的形式与内容,逐步提升教学查房质量。

4、按要求制定2022年医务人员进修计划。

5、组织全院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6、组织全院临床、医技人员的三基考试考核工作。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县东南部。全乡辖9个行政村,8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0008人,耕地面积355公顷。2008年农业总产值6034万元,人均纯收入1831元,牛存栏430头,猪存栏1800头,羊存栏2200只,三融肉鸡55万只,板栗1万亩,苹果4千亩。

二、科普工作现状

近几年来,乡党委、乡政府,乡科技组织,组织全乡开展了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阳光培训工程及各类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培训了一批骨干,农民依靠科技意识有所增强,乡成立了科委、种种科技组织,建立了乡土人才档案。三融肉鸡养殖、果树栽植在我乡已经具体一定的规模,特色农作物有所增加。各产业科技含量逐年增高。

三、2014年科普工作计划

根据承县“十一五”规划及乡“十一五”规划,结合我乡实际,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加大科技兴乡工作力度,认真贯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技指导必须面对本乡实际的市场为导向,发挥本地特色,加强科工作领导力度,积极推进科技普及,有效促进全乡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四、实现目标的措施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成立领导科技组织,每年召开会议2次以上,集思广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2、建章立制,任务到人,科技工作列入乡村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拉技服务组织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制。

4、加强科技反馈力度,积极极捕捉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并传达给农民。

5、增加科技投入力度,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科技经费,用少量资金发展典型户,技术能力,以点带面下大力发展项目,带动全乡各产业的发展。

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从事科普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科普工作是公益事业,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教兴省的一项战略任务。

科普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青少年、农民和工人。

第五条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态度,反对迷信和反科学、伪科学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违背科学原则和科学精神的主张和观点,作为科普知识传播和推广。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科普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参加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八条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本地区的科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科普工作总体规划;

(二)研究确定科普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审议科普工作年度工作要点;

(四)促进各部门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科普工作;

(五)协调本地区和部门间的科普工作;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第九条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科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科普工作计划,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十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参与制定本地区科普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充分利用并发挥其科普网络和组织优势,加强对所属团体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鼓励并支持科技人员进行科普研究和科普创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的科普工作。

第三章青少年、农民和工人科普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挥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普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并安排一定的教学时数,在校本教材和乡土教材中适当增加科普内容。

第十二条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科普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生参加科普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大赛、具有科普内容的夏令营、冬令营和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

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应当定期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科普辅导教师,提供科普读物,保证必要的讲座时间,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五条科技、教育、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有针对性地向青少年推荐科普课外读物,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课外读物,并向青少年优惠提供。

图书、电子、音像出版部门应当将青少年科普读物纳入出版计划,保证每年制作和出版一定数量的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图书、电子和音像制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科普工作计划。

社会各界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并支持农村科普工作。

第十七条每年的农历正月十六为农民科技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民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农民科技竞赛、举办农业科技讲座等活动。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乡(镇)科普组织的作用,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开展科普活动。

乡(镇)、村文化站(室)、广播站应当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民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指导等服务。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组织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他涉农单位,开展面向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进城务工农民的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定期组织乡(镇)农业技术干部培训,扶持并发挥重点科技示范户、种养殖大户等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有关部门每年应当开展以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下乡活动,并落实经费,制定奖励、考评等相关制度。

文化、科技和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每年根据农民需要,组织捐赠科普图书,放映科技电影,演出文艺节目,举办农村实用技术讲座、咨询、培训等活动,并协助建设农村文化、科普图书室。

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向农民开展医疗保健咨询等服务,宣传疾病防治、优生优育、健康保健等知识。

第二十二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协助政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普之冬活动,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科普大集和科普村镇建设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和产业工会组织应当组织职工开展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利用现有的文化宫(馆)、职工干部培训学院(校)、技术交流馆等场所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技能培训、技术推广等科普活动。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结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组织职工技能培训,普及与生产经营、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生产技能。

第二十六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创办行业博物馆、科技馆,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四章社会责任

第二十七条普及科学技术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当参与和支持,提倡公民参加科普活动。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科普事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将科普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对象的需要,开设现代科技基础知识课程或者举办科技知识专题讲座。

第二十九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的现代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科普学习讲座。

第三十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结合职工、青少年和妇女的特点开展科普活动。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综合性互联网站应当开办固定科普宣传栏目,制作科普节目,在科技活动周和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应当免费播放科普公益性广告。

综合类和自然科学类报纸、期刊应当开设科普专栏、专版,宣传科普知识。

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单位应当制作、发行、放映科普影视作品。

第三十二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组织科技工作者和教师、学生开展科普活动。

具备开放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向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功能的陈列室、生产车间、实验基地、实验室和其他场地、设施。

第三十三条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开展相关科普宣传。

鼓励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人提交相关的科普成果。

具备开放条件的省重大建设和技改项目完成后,应当提供向公众开放、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模型和展示等。

第三十四条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气象站、公园、医院、商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的业务和特点,面向公众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

第三十五条大型洽谈会、博览会、重大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利用场馆和设施设置相关的科普宣传内容。

第三十六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定期向居民开办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婚育知识、公共安全、节约等贴近百姓生活的科普讲座,并设置固定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板,开展创建科普文明社区活动。

第三十七条鼓励大学生、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种科普志愿活动。

第三十八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活动周。社会各界应当根据全省科技活动周的主题开展科普活动。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加对科普经费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经费。

提倡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科普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财产,必须用于科普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

第四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并加强对现有科普场馆、设施的利用、维修和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设施和场所,做好科普工作。

第四十一条利用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享受政策优惠的博物馆、科技馆、青年宫、少年宫(中心)、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应当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科技活动周期间及重大科普宣传日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经费困难的,同级财政应当予以补贴,使其正常运行。

第四十二条鼓励和支持省外、境外博物馆、科技馆到我省布展、巡展;向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十三条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奖项或者具有科普创作成果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提高科普工作者待遇,改善科普工作者条件,依法维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七条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擅自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所改为他用妨碍开展科普活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科普工作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促进人才成长提高

举办广西南宁市第二届学术年会。学术年会上,南宁市科协邀请了东盟工程科技院两位院士、中国气象局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研究员等国内外知名专家作特邀报告,并向全市广泛征集论文,评选出优秀论文结集出版;年会还安排海外专家到本地企业走访,突出年会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共吸引了1100多名科技工作者参加,交流发言30多人次,评出优秀论文39篇。

广泛推广宣传萃智理论创新方法。在广西南宁市科协的积极引导下,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在全区率先导入创新方法,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甘蔗收割机等系列农机新产品,并获得6项发明专利。研发的甘蔗机械产品填补了全国甘蔗机械产品的空白,被列为国家萃智理论成功案例;联合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举办萃智理论创新方法讲座,园区企业技术主管和技术人员100多人参与学习;联合广西科协在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举办“萃智理论创新方法”研讨会。

开展乡土人才科技培训。广西南宁市科协邀请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农艺师陈明才传授马铃薯冬季种植管理技术及相关产品营销信息,广西田园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研发经理介绍了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新技术及新产品。来自各县区农技协负责人及协会会员、乡土人才约100人参加培训。

搭建人才“评价平台”帮助人才脱颖而出

开展市青年科技奖评选,通过评比鼓励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比。2012年全市共开展“讲、比”活动企事业单位42家,参与活动的科技工作者1.8万人次,活动立项510项,收到合理化建议1210条;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补,经评审,3个农技协,1个科普示范基地,2个科普带头人获2012年度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搭建人才“展示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

建成广西南宁市第二家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国工程院吴孔明院士、袁慧珠等五名专家成为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进站院士专家,与企业进行“高工效农药及施用技术”合作。

支持一批创新意识强、示范效应好的学会项目开展。经评审,广西南宁市科协共支持市作物学会、市中医学会等开展的《籼型三系超级杂交稻新品种特优582试验示范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31个项目。

组织科普专家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科协系统组织专家进农村、进社区132场,共邀请50多名专家参与科普活动。

第5篇

1、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对不同人群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对城镇居民,结合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婚育新风家庭、进学校等活动,通过制作街道灯箱广告、喷绘画、设立“人口”栏目等多种形式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促进生育文化建设;对流动人群,印制可读性强、适用性强、具有实用价值的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如纸杯、塑料脸盆、水桶年画等,定期将计划生育服务进各户,将计划生育宣传手册、宣传品等送进千家万户。

2、逐步建立健全计生系统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对社区工作者的跟班轮训制度。每个社区工作者每年到服务站跟班培训两次,社区计生人员主要学习计划统计工作、政策法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生殖健康服务技术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技术等;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3、进一步规范人口学校建设。结合全镇服务网络建设,采取“同炒一锅菜、各敬各的神”的办法,建立并规范乡镇婚育新风示范基地,在建设高标准的人口学校的同时,将社区人口学校建设纳入镇建工作之中。

4、加强艾滋病的宣传报道工作。面对新形势下艾滋病工作的新情况,着重加强对艾滋病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如何预防艾滋病。并以此为主线,广泛宣传生殖保健科普常识。

5、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适应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需要,进一步组织培训班,定期对计生工作者进行电脑培训,提高计生工作者应用信息管理的能力,为实现计生系统的电子政务打好基础。

第6篇

社区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计划2021

1、继续严抓医疗质量,落实奖惩措施,杜绝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把“一站式”服务落实到位,继续在住院部实行“五个一”的服务模式,每个医务人员都要置身于病人的角度,从病人的思维出发,想方设法为病人提供最温馨的服务。

2、抓住机遇,落实公费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规定,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广泛宣传我院门槛费低、报销比例高的优势,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积极申报成立二级肿瘤专科医院,突出办院特色。

4、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

继续做好孕产妇及儿童建卡工作,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高危孕产妇的追踪管理,要继续做好妇幼信息的收集、上报,加强妇幼信息漏报调查和基底资料调查。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定期下社区开展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和摸底造册工作,及时发现适龄儿童,提高流动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疫苗接种率,加强本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加强规范化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我中心在20XX年居民建档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

20XX年度将达到辖区居民建档率80%,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规范化管理健康档案,并及时完成健康档案录入工作。

6、加强我中心的绩效考评及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工作,健全各种制度。

7、20XX年度为居民提供的免费服务项目包括:

(1)根据辖区居民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指导。

(2)为孕产妇及新生儿建立《母婴保健手册》,提供孕期检查、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健康档案。

(3)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基本的体检项目、每年至少随访X次、进行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的评估。

(4)对高血压、二型糖尿病患者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体检项目,每年随访4次。

(5)对居家的重症精神病人每年进行X次全面评估,至少随访X次,做好康复指导。

8、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和结核病的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甲流等其他传染病的防治宣传。

(3)完善院感管理制度,加强消毒处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严格执行《医用垃圾处理办法》,医用废物处理率100%。

社区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计划2021

一、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要通过二个途径为社区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其一是在例行的对社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的过程中,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活动的评估,尤其是对于重点人群,如妇女在孕产期的情绪状态,老年人的记忆、智力活动等,以早期发现抑郁症、老年期痴呆等。二是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科普宣传读物、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精神卫生知识,促进其精神健康水平。

二、开展精神疾病线索调查,建立疾病档案

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线索调查,是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首要任务,也是动态掌握社区精神疾病变化的第一手资料。社区精神疾病的建档立卡率应不低于社区覆盖人群的0.6%。还将组织精神科医师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年度的免费检查。如果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情复发加重,紧急住院治疗,出院后其住院治疗有关情况将被及时转入社区,以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进行社区康复治疗。所建立的是一套完整的连续的疾病档案资料。将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疾病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坚决维护患者的隐私权。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疾病资料。

三、定期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进行管理治疗

精神疾病,尤其是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由于疾病自身的特点,多不承认有病,不主动治疗,特别是在疾病的严重期,因此需要对社区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的关怀和看护。个案管理员,每个月至少一次主动对建档立卡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家庭随访,通过随访与患者及其家属保持密切联系,并取得患者的信任和配合。随访内容包括: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以此提高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服药率,动态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可就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理进行服药期间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化验检查,以保证用药的安全。

四、开展社区康复治疗,促使早日回归社会

个案管理员在对社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的同时,将对患者进行社区康复治疗。社区康复治疗的内容包括:心理康复指导、家庭护理指导、劳动技能训练、工娱治疗和职业康复等。社区康复治疗的目的是减轻精神残疾的程度,促使患者早日回归社会。中国残联制定的"xx"发展规范要求,加强精神病康复机构建设,统筹规划,每县(市、区)都将扶持建立一所示范性精神病康复机构。康复机构的形式有:工疗站、农疗基地、活动中心、托养中心、中途宿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在残联的配合下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

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应急宣传和演练工作,普及气象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努力提高公众预防和处置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按照市政府应急办的有关要求,根据《***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工作任务

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核心,深入开展气象应急知识宣传;以介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普及气象灾害应急知识为重点,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宣传解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气象事件能力为目标,着力抓好专业技能培训和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

二、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认真做好应急预案解读。介绍和解读《***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帮助公众了解预案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熟悉各类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措施和方法,增强公众参与预防和处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广泛开展气象科普知识宣教。以《如何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手册》为基础,结合***本地气象灾害案例,广泛宣传应急气象科普知识,使气象应急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帮助公众了解公共气象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常识和有关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公众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四)积极部署培训演练工作。加大对气象应急信息员培训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气象应急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5月份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一次雷雨大风灾害应急演练,从实战中锻炼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三、方式方法

(一)运用各种媒介广泛开展。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展板以及挂图、讲座等多种形式,使气象应急知识和防灾减灾常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基层单位。

(二)结合有关宣传日组织咨询。紧密结合与气象应急相关的宣传日、纪念日,如“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日”、“全国科普日”等组织开展气象应急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为广大群众解难释疑。

(三)深入推进专题培训和课堂教育。针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信息员队伍、高危从业人员以及应急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实际,定期举办培训班,强化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同时不断推进中、小学气象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帮助中、小学生掌握更多公共气象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强化防灾避险意识。

第8篇

一、基本原则

项目的资助坚持“保证重点,适当集中,讲求效益”的原则,合理配置项目经费。所资助的对象为符合本“办法”规定学会活动内容的项目,重点保证与我区科技工作联系紧密的学会活动项目。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精打细算,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经费在学会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项目遴选采用“公开申请,科协审批,择优资助,追踪问效”的原则。用于资助项目的经费额度一般不高于实际需要支出的三分之一。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

资助活动范围:

1、由区级学会主办或与上海市及全国性学会联合举办在宝山区召开的学术会议活动。

2、科普公益性活动

(1)编写、制作、出版科普读物和电子作品;

(2)大型科普活动。

3、区级学会人才培养与继续教育活动。

4、重大课题调研

(1)由区科协委托,相关区级学会承担的有关行业科技发展咨询及社会经济发展等课题研究;

(2)由区级学会、科技工作者和基层科协组织等提出,经区科协同意的专项调研课题。

5、合作交流活动

经区科协同意,由相关国际、国内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对我区相关行业、专业有积极影响的,在学术上有重大提升、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交流活动。

6、其它与区级学会建设相关的活动。

具体资助标准:

1、一般活动项目资助标准为5000元以下;

2、市级以上的大型或重点活动项目资助标准30000元以下;

3、与区科技工作重点密切联系的活动项目,按实际情况确定资助标准。

三、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的项目符合本办法确定的资助范围,主题明确,对促进我区学科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申请活动资助的区级学会须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有一定的工作积累和工作经验。在基本工作条件方面(相应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条件和相应的经费保障等)有可靠的保证,并且要求申请的内容真实、项目方案内容清晰、实施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项目实施后效益明显。

凡有能力、有条件承担项目的区级学会均可根据公布的申请条件及内容提出申请,项目的申请原则上每年一次集中受理申报。特殊情况提前30天以上,并且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的重点学会活动项目同样可以酌情批准资助。

申报时应填写和报送《宝山区科协学会活动项目资助申请书》(包括报送相关内容的电子文档),申报表格可根据需要访问宝山科技网相关栏目下载。

具体申报要求:

(1)下一年度计划原则上需在上一年11月份申报。

(2)新增项目申请资助时间一般应提前2个月申报,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特别受理。

(3)申报项目同时应详列项目款项及相关批准正式合作文件等、自筹资金配套部分应当先落实。

(4)项目结束后30天内,承担项目的区级学会应向区科协报送总结材料。凡验收不合格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将对承担项目的区级学会给予通报批评或收回资助经费,并在2年内不得申请资助。

四、项目资助经费的审批和管理

学会活动项目资助,采取“公开申请,科协审批,择优资助,追踪问效”的运作机制。

区科协学会部根据本办法和宝山区科协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项目资助重点,负责学会活动资助项目的申报受理、组织初审、按程序报批公布和资金监控等管理工作。

项目资助经费的来源是科普经费。

学会活动资助项目审批通过公布后,区科协将组织实施与承担项目的区级学会签订《项目实施任务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重点是明确完成任务绩效的评价标准和是否如数给予资助的评判准则。

项目资助经费由区科协分期拨付到承担项目的区级学会的银行账户。一般分二次拨付,前期拨付资助经费的60%,其余40%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

在项目实施前10天,承担项目的区级学会要将活动方案和进度安排报送区科协学会部。

承担项目的区级学会应在资助项目实施前通知区科协学会部。项目实施结束后30天内做好组织总结工作,并向学会部递交《项目实施报告》(包括项目经费决算以及体现项目成果音像材料和其它相关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学会部将组织对该资助的项目进行述评,同时对照《项目实施任务书》判明是否完成既定任务,能否如数报领项目资助款,并适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出具票据领款。

区科协学会部按合同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负责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完成项目的、中途停止的或项目未按计划执行的,区科协将中止资助并追回资助款。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须于当月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区科协审批。

学会活动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成果均须标注“宝山区科技活动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以资助为基础出版的专著、音像制品,或制作的网站,须在扉页、字幕或网页中标注“宝山区科技活动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字样。

第9篇

一、创新开展家校联谊活动,

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模式

1.家长一日访校,知晓教育百态

为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拉近家长和学校及教师的距离,使家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有更直观感受,学校将每学期的“家长开放日”升级为“一日访校”活动,每天每个班级至少有一位家长参与访校并体验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让家长亲身感受教师的教育教学,体验班级管理的复杂、教师工作的繁忙,从而进行有效的心灵交流。

2.博采家长之长,丰富课程资源

家长委员会充分挖掘并利用家长中的各行精英,让他们参与学校课程建设,既丰富、拓展了教育内容,又带动了学校特色课程的发展。2011年11月,我校依托编织特色课程成功申报泰安市第二批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2012年4月,家长参与指导的编织、剪纸、折纸特色课程展示,在我市承办的山东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观摩研讨会上,受到省内专家的高度评价和赞誉。

3.拓宽家访途径,实施家访预约

为保证家长与教师的定期有效沟通,学校拓宽家访途径,设计了阳光家访预约卡,于开学初发放到全体家长手中,预约卡中的教师家访、电话沟通、电子书信和交流时间、交流教师均由家长根据学生情况自主填写。预约卡的使用让家访变得更加灵活和人性化,让家长多了家访前的理性思考,少了家访时家长的手足无措;一条条来自家长对家访活动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受到了家长的一致欢迎与好评。

4.小手拉大手,文明素质共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家校合作的这篇大文章,促进学生与家长文明素质的共同提高,我校设计了学生在家行为监督卡和家长文明行为监督卡,学生行为监督卡重点突出孩子的行为习惯养成,分低中高三个年级段列出不同层次要求,从刷牙、洗脸、洗脚、整理房间等自理、自立能力的培养,到帮助家长完成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再到尊老、孝老等品德培养,以及独立自主完成作业等方面列出具体要求,家长督促落实,班主任每周一汇总,评选出自理小能手、敬老爱老小标兵、劳动小能手等,激励学生不断进步。学生家长文明行为监督卡则由学生填写,看家长有无打牌、嗜酒等陋习,能否尊老和敬老,能否学习致富知识技能、辅导孩子作业、处理好邻里关系等。学生填写后,每周交班主任一次,班主任据情况不定期与家长沟通。这两种监督卡试行以来,家长与孩子互相监督,共同进步,文明素质明显提升。一张卡片架起了家校的联谊桥,小手拉大手,带动的是家长与孩子的共同提高。

二、多措并举挖掘本土资源,不断拓宽德育渠道

从儿童品德发展和个性形成的角度看,只有不断优化教育环境,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德育资源,才能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整体教育效果。孙伯镇地处泰山西麓,汶水之滨,物产丰富,风景优美,文化深厚,具有广阔的本土资源和活动资源,非常有利于学校和社区德育共建活动的开展。近年来,学校深入挖掘和整合社区教育资源,进一步拓展学校德育空间,取得了一定成效。

莲花峪、岈山风景区,山峰奇特、悬崖陡峭、怪石林立、溶洞幽深,是抗战时期红色革命根据地。现有抗战阵地、抗战地道、战时炮楼、泰西统战会议遗址等纪念景点30多处。老一辈革命家、陈光、万里、、马继孔等在此留下足迹;泰西地委机关、泰西地下情报总站曾在此隐藏斗争多年,留下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我校利用本地红色资源,组织学生展开调查活动,搜集战斗故事,了解英雄事迹,踏寻战斗遗迹,通过发倡议书、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学生感受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牢记历史,勿忘国耻,从而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

我校组织学生走进云蒙山,了解云蒙山的特产、植物、古迹、历史人物及传奇故事等,做到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如争做云蒙山小导游,向游人推介云蒙山,宣传云蒙山,以小主人的身份为云蒙山的发展出谋划策,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家乡自豪感、荣誉感油然而生,实践能力得到锻炼提高。

三、科技教育与德育有机结合,

学生创新能力得以提升

1.建立科普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校园德育科普氛围

学校成立科普工作机构,制定科普德育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科普教育特色,育德育于科普教育中。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向学生大力宣传科普知识,让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科普实践活动中,营造了学校良好的科普德育氛围。

2.利用课堂教学阵地,教育学生努力提高科学素养

充分利用科学课和综合实践课对学生进行科学普及教育,从科学课中的生命科学教育、环境教育,到综合实践课中的认识一百位科学家、认识一百种植物、了解一百位科学家的故事、会做一百个实验,让学生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明白生命的意义,培养爱护环境的意识,认识到科学素养形成的重要。

3.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科学品质

学校开展科普教育活动,不但有利于学生增长知识,而且有利于学生良好科学素养的形成。四年级一班的防止龋齿有妙招、五年级三班的合理膳食身体好等一个个主题鲜明的学校“科普超市”,深受学生的喜爱;板报中设立的小小气象观测站、科普套餐等成为学生每天关注的焦点;形式多样的“科普五个一”活动的成果,为我校科技活动室与科技成果展室两个科技教育阵地,提供了大量的科普教育资源。扎实有效的科普教育活动,锻炼了学生日常观察、动手操作、创新思索的能力,引导学生逐渐养成严谨求实、团结合作、勇于探索的良好科学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