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5 02:25:55
导语:在养老院年中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公私合营;养老模式;社会资本;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养老院“公私合营”运营模式的可行性探究――以上海市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5月6日
我国现在正面临“未富先老”的尴尬局面,社会养老形势十分紧迫。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1.78亿。民办机构目前在获得少量资助的情况下自主运行、自负盈亏,即使是政府的补贴也不易拿到。还有在上海,养老机构几乎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创办的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非盈利性决定了养老院是个“不挣钱的行当”,而社会资本是以盈利为导向的,这就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的养老事业。
我国敬老院的运行现状矛盾突出,亟待积极探索出新型的敬老院运行模式。公办难进门槛高,民办太贵养老负担重,这让社会养老的刚需群体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养老资源。公办敬老院虽然是福利性机构,但他的运转需要大量的资金予以维持,在护理人员配备和硬件设施的配备方面都将给国家财政带来极大的压力而且还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民办敬老院更是问题重重,虽然它有着活跃广泛的资金来源,但国家在资金、政策上对民办养老院的扶持有所欠缺,这使得民办敬老院的养老条件参差不齐。
一、敬老院“公私合营”理论构想解释与条件分析
(一)“公私合营”的理论构想分析。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性质主要是以公办、私办和私办公助为主,但这远远不能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公私合营”的设想是基于对现有养老模式的整合,增加国家的养老专项投入,更多的让利给私有资本成分,让更多的社会私有资本进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扩大社会养老容量,减轻国家的养老负担,同时提高社会的养老质量。形成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私有资本增加投入,个人适量负担的三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模式。“公私合营”的目的也就是在于国家让利,平衡私办敬老院的利益格局,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扩大社会养老容量,以达到国家减轻财政养老负担,私有资本合理盈利,养老人群享受更多更好养老资源的三赢格局。
“公私合营”就是在国家养老压力日益加大的背景下将养老事业推向市场化和产业化,让市场起基础性作用,有效调节资源的配置,而不是政府大包大揽肩负沉重的财政负担。“公私合营”的实现还需要政府在政策设计上,法律保障方面以及税负上合理规划,平衡好各方利益。
(二)上海市实现“公私合营”的条件分析
1、上海市老龄化现状。上海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早和最严重的地区,在1979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已达到10.2%,65岁以上人口占7.15%,比全国提前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问题在上海显得尤为突出。人口老龄化将对劳动力供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负担等诸方面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就目前上海养老模式而言是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的,上海地方财政也负担不起这样沉重的养老压力。扩大上海的社会养老容量,改革社会养老模式势在必行。
2、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海作为全国经济中心,长江三角洲的龙头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较为充分,社会经济成分多样化,经济发展活跃。上海同时作为全国的金融中心,社会资本流通快速,有较好的融资环境。上海每10元GDP中,有6元是服务业创造的。上海市统计局将正式对外宣布,2012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突破60%的重要水平线,由此看出上海市的第三产业较为发达,可以有力地支撑养老事业的发展。
上海市有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压力,但同时有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的优势,基于这两个主要的因素为上海的养老体制改革和养老模式选择提供了基础。
二、上海市敬老机构发展现状
(一)上海市老年人口规模。截至2012年,上海市户籍人口1,426.93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67.32万人,占总人口的25.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5.27万人,占总人口的17.2%,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9.13万人,占总人口的11.9%。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67.03万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18.2%,占总人口的4.7%,100岁及以上老人1,251人,其中男性282人,女性969人。
(二)上海市养老机构的社会容量。全市的养老机构共计631家(据2012年统计数据),其中政府办301家,社会办330家。床位数共计105,215张(其中2012年新增5,891张),比上年增加3.3%,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9%。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全市共计313家,服务人数共计1.10万人,比上年增加22.2%。社区助老服务社全市共计231个,服务人数共计27.20万人,比上年增加3.8%;其中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人数为12.60万人,比上年减少5.3%。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全市共计492个,比上年增加42个,受益人数5.40万人,比上年增加12.5%。老年活动室全市共计6,093家,使用面积达171.89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老年活动室5,028家。据数据来看,从绝对量上来说并不少,但相对于上海市人口基数以及有养老需求的老龄人口基数来说还远远满足不了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三)上海市养老机构发展状况分析。在全市的养老机构当中据2012年统计数据来看,社办养老机构超过了公办机构,但这两类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甚至同类型的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具体到硬件设施、服务标准、资金配套、政策配套以及区域分布和区域整体差异等诸多方面。
就公办养老机构而言,整体水平相对较好,无论是在硬件设施、服务标准还是资金、政策配套上,但公办的养老机构进入门槛较高,数量极其有限,同时政府负担较重。社办养老机构这几年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压力,但社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差异却很大,特别是在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以及政府的政策扶持上,同时在规模和区域分布及区域水平方面也极不均衡。据笔者在曹路镇政华敬老院(社办)、高行老年中心(公办)等5家养老机构进行实地抽样调查以后,发现社办和公办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上,服务水平等方面确实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对振华敬老院负责人进行采访时,负责人说敬老院并不是一个赚钱的行当有一定的风险,在老年人的管理和服务上有很多现实的困难,据该负责人说,公办养老院和社办养老院收养的老人在自身身体状况,家庭背景和个人社会阶层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社办收养的多是一些条件较弱的。这个敬老院主要靠投资人的附属产业支撑,国家在政策的扶持力度上也不够,这就让大量的社会资本不愿进入这个行当。然而,对于公办的养老院来说情况就要好很多,在设施、服务和国家政策、财政支持等方面都明显好于社办养老机构。
三、上海市养老模式的选择因素分析
(一)目前的养老模式结构
1、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作为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作为中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在社会伦理和老人意愿等方面拥有较大优势,特别是对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是最优的选择,老年人都希望在家庭中享受天伦之乐,能得到子女的及时照料,稳定的人际关系拓宽了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选择内容。在传统意义上来讲,家庭养老无疑是老人们的第一选择。
2、社会养老。社会养老是一种老人的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主要靠社会来完成的一种养老方式。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靠社会支持,例如老人的退休金,国家的社会保障,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等;生活护理主要依靠社会的养老机构,例如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养老是一种集中养老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中许多传统的养老客观因素在发生着改变,社会养老成为主要的养老模式之一。
3、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养老模式,它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老人通常在家中居住,由社区或者国家组织服务机构包括生活、医疗、娱乐场所等方面为老人提供特定时间或者短期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是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有效整合。
(二)三类主要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1、家庭养老是一种最优的养老方式,老人在经济和生活以及精神慰藉上都能得到良好的保障,这也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方式。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还有中国人口的代际更替等问题,出现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421”家庭模式已成为普遍现象;再加之中国的经济发展地域不均衡问题,在东部地区人们的生活压力大,生活节奏较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大量的年轻劳动力东迁,无论是在东西部这些因素的出现,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空巢”老人现象,老人得不到及时的照料,出现了很多社会伦理问题,因此家庭养老的客观保障条件在渐渐缺失。
2、社会养老作为目前一种普遍的养老方式,在促进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同时自身也有很多的不足。以上海市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资金投入不足,社会需求覆盖面较小;(2)养老机构养老成本较高,大部分老年人负担不起;(3)行业标准不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4)缺少归属感和精神慰藉。
社会养老虽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但就目前中国的社会状况而言是一种现实的选择,无论是对个人、家庭和国家而言,这种养老方式要不断地发展,扩宽它的发展渠道。
3、居家养老是对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一种折中,是平衡各方利弊的一种养老方式。从表面上看是一个理想的养老方式,但其中也有一些不现实的因素,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养老成本大大增加,特别是在人力成本上。一方面居家养老并没有减轻赡养老人者的负担,也没有减轻老人的养老支出;另一方面却大大增加了人力成本的投入,就目前上海的人力成本而言一老一小的抚养成本是最高的,保姆的工资居高不下,养老护工特别是居家养老工资也较高。居家养老是一种双重成本的养老方式,对于大部分的家庭来说是不太现实的。
目前,三种主要的养老模式各有各的优缺点,但就国情和上海市的市情来看,家庭养老由于“421”的家庭现状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居家养老虽然能多方面照顾到,但大大增加了养老成本,对于个人、社区和政府而言都是一个较大的负担。所以,社会养老是一个结合国情和个体实际情况而言都要大力发展的养老模式,但扩充社会养老的社会容量,提高社会养老的服务水平,改革养老体制是一个不得不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四、养老院“公私合营”体制可行性分析
(一)进一步发展社会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对于像上海这样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来说,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居家养老等养老模式的选择就好比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对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关系;相对来说公交运输条件较差,但却是成本较低,容量最大的公共交通运输方式,对解决一个城市的公共运输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社会养老对于上海市来说就好比公交车运输,需要大力的发展。上海市的家庭结构多以独生子女为主,家庭结构多是“421”,子女在资金、时间上来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具有现实的困难,不可能大面积的普及,甚至以后还会出现一定量的丁克家庭;居家养老的成本较高普通家庭难以负担,因此社会养老虽然有诸多弊端,但是目前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有效方式。
(二)上海市发展社会养老需要解决的问题
1、扩充社会养老机构的容量。
2、平衡好公办和私办养老机构的关系,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养老院的等级划分。
3、协调国家财政和社会私有资本在养老机构中的配比问题,增加社会私有资本在社会养老机构中的比例。
4、以政府为主导,配套好私有资本进入养老事业的软件;从制度、政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减免以及法律保障等,让私有资本进入养老事业有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
(三)养老院“公私合营”可行性总结。针对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在结合市情、本市老龄现状和养老现状,再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投资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上海市在进行养老机构“公私合营”的探索上,有现实需要,具备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养老机构“公私合营”的探索即政府不再大包大揽,承受较大的社会养老压力和财政压力,让利给社会资本,从财政税收上,财政专项支付上,养老制度和企业准入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让养老事业成为一个“有利可图”的行当,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最终形成国家减轻养老压力、个人适当承担、社会资本有利可图的三赢局面。达到这个目的的途径就是政府释放政策红利,只有政策才能办到,例如进行“公私合营”的有益政策探索。
主要参考文献:
[1]上海市老年学学会网站.2012年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
而按照2010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报告显示,城镇人口占比49.68%;农村人口占比50.32%。有人可能会说,几年过去了,我们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人口占比肯定会增加,但众所周知,转移到城镇生活的大多是有劳动能力的年轻人。因此,从总体上可以预测,我国仍然有一半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而农村与城市相比,养老保障不足、养老产业缺乏、养老模式单一、养老设施短缺等存在诸多问题,再加上刚才我们提到的新型城镇化逐步推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加速,又出现了大量的留守老人。鉴于以上情况的存在,农村与城市相比,更是养老出现问题的重灾区。针对当前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具有可行性的建议,这是本文的写作目的所在。
一、当前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养老存在诸多问题,不能适应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然而今天的老人就是明天我们自己,善待老人也就是善待自己,一个文明的国家应该给予老年人一个温馨舒适的晚年生活,让每一个老年人能够有尊严的活着。找准问题才能对症下药,总结起来,当前农村养老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伴随着农业文明的消退,老人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下降
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中国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农耕文明,长期以来农业在社会生活当中占据着主要地位,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初期。而传统农业作业主要靠的是经验,老年人作为经验的持有者,会对家庭耕作及收入带来重要影响,自然在家庭中掌握着话语权,也自然会得到后辈们的尊重。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展开,农业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小,年轻人开始外出打工,几个月的收入可能就能抵得上在家种一年的地,同时,传统农业也正在向现代农业转变,这就使得经验不再是影响农业种植的主要因素,老年人好像也显得无用了。老年人在家庭中经济地位的下降直接影响到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影响到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尊重与赡养。
(二)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孝道观念受到冲击
我国自古是一个讲求孝道的国家,有着很多关于“以孝感天”的故事,《二十四孝》就是其中的代表,不仅如此,古人还由对父母的孝延伸出对国家的忠,这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历朝历代中普遍存在着“举孝廉”,如汉惠帝的“孝悌力田科”,清雍正的“孝廉方正科”等等,《陈情表》这篇佳作也是反映这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当中,“孝”不仅是每个人应进的义务,而且会给他带来很高的社会地位甚至丰厚的经济回报,这种外在的以及内在的因素共同起作用,就使得传统孝文化得以发扬。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更新越来越快,年轻人的视野越来越开阔,喜欢追求个性,这就导致老年人的影响力在下降,传统的孝道观念也越来越淡化,年轻人转而将更多的物力、财力、精力转移到下一代的培养和教育上,从而疏忽了老年人的生活,似乎面临着普遍的“价值失落”和“道德危机”。
(三)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展开,老年人生活照料问题逐渐显现
一方面,近几年农村劳动力人口的转移让大量的农村年轻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当中工作和生活,而作为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则被留在老家独自生活,他们有的是子女没有能力带到城市一起生活,有的是因为不能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不愿意随子女到城市一起生活,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总之被留在老家成了留守老人,有的甚至还得替子女看护孩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精力越来越有限,有的甚至疾病缠身,在缺失照料的情况下,近几年在自己家中猝死的老人屡见不鲜,这种状况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让人们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楼房,但这个过程中我们很少会考虑到老年人的生活起居问题,这也让老年人面对老年生活变得捉襟见肘。
(四)农村养老保障不足,养老模式单一
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社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是在农村主要的养老模式依然是“父老子养”的家庭养老模式,除非谁家没有孩子,会得到政府的救助,住进养老院。而养老院不仅在数量上不能满足越来越大的老年人群体,在老人的生活照料上也不乏社会诟病,谁住进了养老院似乎都有种凄凉的感觉,在农村,除了这两种方式外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选择。没有专门的养老机构愿意进驻,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毕竟很低,子女不会愿意专门出钱让养老机构来照顾自己的父母,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的社会保障水平在农村这一块很低,只有几十块钱不等,如果是在城市,至少夫妻双方每个人有一两千块钱的退休金,这样就完全有决定自己生活的主动权,如果农村老人也能够享受这样的养老待遇,或许他们也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因为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养老产业自然就会得到发展。
(五)精神生活贫乏,生活孤独寂寞
上面我们提到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转移到城里生活,剩下了老年人留守在家,这些老人大多没有太高的文化水平,除了看看电视,不会读书、看报、玩电脑。而农村也不像城市中的小区,有专门的娱乐配套设施,可供老人健身、下棋、跳舞等精神娱乐。因此,据我所知,在农村人们很重要的娱乐方式就是打麻将,但打麻将时人长期保持一种姿势,且精神基本上一直处于一种紧张状态,这对人的健康是不利的,因此如何能够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这也是值得我们研究的课题。
二、破解农村养老困境之策
针对农村养老当前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几种对策:
(一)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增加政府投入
目前我国已经实行了养老全覆盖,在农村每位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能够领到几十块钱的养老金,但是按照现在的物价水平,几十块钱只能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这跟城市居民的养老金相差甚远。我们应该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农民自身应该是养老保险的主要承担者,但政府也应该拿出更多的财力支持,因为在城市养老的问题上,政府也有很大的投入。而无论是市民还是农民,他们年轻的时候都是在为国家做贡献,而且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原始积累过程中,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因此政府理应在这一块做出更大的投入,让农村老年人最起码在物质生活上能够安度晚年,这是一个国家文明的体现。
(二)创新养老模式,使养老主体多元化
上面我们已经提到在农村主要的是子女赡养父母的家庭养老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养老模式逐渐难以维持,这就需要我们探索其他养老方式。首先,在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养老机构,引入市场化竞争,因为一方面我们的养老保险完善以后,农村老人自己有能力承担这个费用,另外一方面国家可以出台政策扶持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比如减免税收、低价提供土地、减免水电费等等。这样就可以发展形式多样的养老机构,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比如午托、周托、长期居住、上门服务等等,满足不同人的养老需求。其次,除了市场,我们还可以鼓励发展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把自己的一部分义务转移到社会组织身上,这样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社会的满意度,社会组织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多种方式养老。再次,我们还可以探索邻里互助养老。在农村都是几十年生活在一起的老邻居,大家之间都是有感情的,如果让居家的邻居照料老人,而让老人的子女承担一定的费用,这将会是两全其美,既为在家无事可做的人提供了获得收入的机会,又解决了子女在外老人的养老之忧。上面的几种方式适合不同的地区,比如在经济发展比较好的东部农村,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社会组织也有所发展,老人的经济支撑能力比较强,就可以采用前两种方式,而对于中西部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可能在有限的条件下更加适合邻里互助养老,因此这个要因地制宜。
(三)重树孝道文化,强化家庭养老功能
虽然前面我们已经分析到当前家庭养老功能在逐渐弱化,但就目前来说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模式,是其它方式所替代不了的,而且即便将来社会养老模式已经充分发展,家庭在养老中的功能也不会消失,因为家是老人获得精神慰藉的地方,可以说是精神的港湾。对于大多数中国的老年人来讲,只要跟着他的子女,心里就感到很踏实。社会已经发展,虽然我们不会再回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愚孝,但是懂得感恩回报的这种人伦我们还是应该有的,今天的老人就是明天我们自己,我们养孩子也是为了以后的自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做到己所欲,也要施于人。因此即便你经济条件宽裕,把养老的功能转嫁于其它养老机构,我们也不能撇开对老人的关心,也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国家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首先,很多家庭承受着失去孩子的痛苦,这对他们的世界观产生了破坏性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在历史上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再者,很多孩子在冷漠、疏远的家庭中长大,他们的父亲可能都不怎么了解他们。
除了父母。研究人员也对情感缺乏信心。1938年,一组研究人员在哈佛大学开始了对268名学生的深入研究。他们计划追踪这些学生的生活轨迹,每隔几年对他们进行测试和访问,来判断他们的生活状况。
在1930年代和1940年代,研究人员并没有注意到男人之间的关系。相反,按照当年流行的科研方法。他们更多地关注男人的外貌。比如,他们有阳刚的身材吗?他们表现出精力充沛的遗传禀赋吗?
但是随着这项名为“格兰特研究”的项目进行下去,男人间关系的作用逐渐显现。在温暖家庭中长大的男人更有可能在二战中成为中尉和少校:而在冷漠的家庭中长大的男人更可能仅仅以士兵的身份结束战争。
身材不能用于预测男人在生活中的表现。出生年月和政治派别也不行,甚至社会阶层的影响也很有限。但是,拥有一个温暖的童年的作用却很强大。正如课题负责人乔治・维兰特(CeorgeVaillant)在其研究小结《经历的胜利》中所总结的那样:“亲密的关系预示着这些人能够在各个方面蓬勃发展。”
研究对象中有31人缺乏能建立亲密关系的能力,现在他们中只有4人还活着。而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的研究对象中,超过1/3的人仍然健在。
这也并不是说发展得好的男人一定拥有完美的童年。相反,维兰特认为,“正面影响比负面影响更重要。”一个爱你的亲人、导师或挚友所带来的积极作用能够消除负面事情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一个个案例表明,亲密关系加上坚持、纪律、秩序和可靠性构成了幸福生活的神奇公式。能够对人充满深情、对事物有效组织的人将会过上愉快的生活。
但童年的经历并不能完全决定一个人的一生。正如维兰特所强调的那样,格兰特研究的美妙之处在于它要追踪研究对象长达90年。所以研究最大的发现在于可以看到人的变化。人一辈子都在变化,即便是到了八九十岁的时候。
有这样一位研究对象,他在学生时代做过精神病护理员。毕业后,他尝试从事演艺方面的工作,但没有成功。他的中年无论从职业上还是婚姻上都不顺利。但随着他步入老年,他变得不那么压抑。他在晚年成为了一位成功的演员,并在78岁结了婚,最终活到了96岁。
另一位对象在整个成长历程中觉得“跟父母的关系都不怎么亲密”。他在19岁时写道:“我觉得交朋友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在39岁时写道:“我觉得自己孤独。没有归属感,也很迷茫。”到了50岁,他基本放弃了与他人社交的努力,并在一桩不幸的婚姻中挣扎。
但到了暮年,他做出了改变。他成为了他所在养老院的负责人。在第一任太太去世后,他又交上了女朋友,并且再婚。他并没有成为很会交际的人,但他的生活好了很多。
关键词: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失独老人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三十余年,取得的成果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计划生育政策也产生了独生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目前我国对失独家庭的社会关怀不足以及社会保障水平的低下,导致失独家庭生活贫困、精神痛苦等问题突出。2001年以来,专家学者们围绕“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展开了多视角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者们分别从法律援助、经济困境、精神保障等多角度进行了大量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当前存在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关怀度不够、社会保障措施不到位、专门针对失独群体的法律缺乏、农村失独老人的社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因此建议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方式,完善“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措施,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来帮助“失独家庭”成员走出困境,让失独者能够幸福生活。
一、研究文献样本分析
笔者以2001-2015年为时间段,在中国知网(CNKI)分别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计划生育无后家庭”“失独家庭”“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五个关键词进行文献检索,分别检索出种18774、3647、2899、2283、1554种结果。可以推测2012年以前关于“失独家庭”的研究都是围绕“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计划生育无后家庭”开展的。具体统计分析见表1。根据表1和图1的相关统计数据来看,失独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研究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2012年以来,关于失独家庭的研究数量成倍增长。通过图1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2001-2015年这个时间段内,关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研究数量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但折线图中2008年是一个研究数量的峰值,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认为该峰值的产生可能是由于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这一自然灾害导致独生子女意外死亡数量增加,产生了更多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形成了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和学术界更多的关注。从图1中我们可以得出,2012-2014年间关于失独家庭方面的研究也处于逐年上升的趋势。所以,失独家庭问题仍然是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同时在2012-2014年间关于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文献研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说明国内学者更多地关注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
二、研究成果述评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分析和总结,对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述评主要从失独家庭内涵及规模、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政策依据、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原因分析和对策分析五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关于失独家庭内涵及规模的研究
关于“失独家庭”的内涵,学者们已形成基本的共识。谢勇才、黄万丁、王茂福(2013)[1]等认为,“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失独者年龄大都在50岁以上,基本已经失去再生育能力。穆光宗(2011)[2]等人曾经提出“计划生育无后家庭”的概念,是指按照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但孩子夭亡的家庭,一般是指母亲超过49周岁,退出了生育期的家庭。关于失独家庭规模的研究,首先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现有独生子女2.18亿,15-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平均每10万人中有40人死亡,每年的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有7.6万人[3]。因此,每年增加约7.6万个失独家庭[4]。另外,中国社科院人口学者王广州(2008)[5]测算指出,2010年中国失独家庭达100万,如现行生育政策不变,到2050年中国累计死亡独生子女超过1100万人。易富贤(2012)[6]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对失独老人的规模进行了推算,2.18亿独生子女在1975-2010年期间诞生,这就意味着将有1009万独生子女会在这期间死亡,会产生至少1000万的失独家庭。这么庞大的失独群体,给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以及社会文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成为了社会治理的难题。
(二)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依据研究
2007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对象做了明确规定[7],政府将向他们发放扶助金并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2008年11月28日,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正式更名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该项扶助制度[8]。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奖励扶助标准。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这是最早关于扶助金标准的国家政策[9]。经国务院同意,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规定,从2011年开始,将“半边户”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经济救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多方面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并自2014年起,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10]。
(三)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研究
关于失独家庭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学者认为主要存在养老保障不足、精神保障缺失和医疗保障不健全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1.养老保障不足
在社会救助方面,学者洪娜(2011)[11]认为目前我国社会扶助制度存在严重不足。首先,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给予必要的帮助。针对这个必要的帮助,许佳(2014)[12]等很多学者提出了质疑,到底什么是必要的帮助,标准是多少,“必要的帮助”这一概念过于模糊。其次,2010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的扶助金。学者张必春、江立华(2012)[13]认为这一扶助标准甚至赶不上“低保金”。最后,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14年起,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学者张艳丹(2013)[14]认为这样的补助标准相对于当前的物价水平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满足失独老人基本养老需求。学者陆杰华和冯镱峰(2014)[15]则认为,这些社会扶助制度本身就存在定位缺陷和扶助效果缺失的问题。社会保险方面,刘岚(2008)[16]认为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失独群体的专项保险制度,现有的社会保险无法满足失独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另外,周璇、吴翠萍(2015)[17]认为我国城乡社会保险“碎片化”,仍然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养老金不统筹的问题。城镇失独老人有退休工资和社会保险,而农村失独老人没有社会保险,只有年满60周岁才会有“新农保”,农村失独老人仅仅依靠“新农保”的补助金是无法满足基本养老需求的。对于“新农保”,学者邓大松、刘远风(2011)[18]指出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远远低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过低的替代率直接导致农村居民养老金偏低的问题。养老机构方面,学者金珑嘉(2013)[19]提出目前我国缺乏专门针对失独老人的养老机构,同时存在养老机构服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学者张祺乐(2013)[20]指出我国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入院门槛过高的问题,同时目前我国缺少对失独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相关优惠政策。学者张艳丹(2013)[14]认为机构养老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甚至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
2.精神保障不完善
关于精神保障,学者张艳丹(2013)[14]、李永兰、王秀银(2008)[21]认为目前我国存在尚未建立关于失独家庭的情感关怀机制的问题,缺乏针对失独群体的情感支持网络。同时,学者李晓兰、巩文彧(2014)[22]认为目前我国存在对失独家庭的社区关爱网络建设缺乏的问题,并且指出失独家庭精神关爱机制不健全。江雅琴、刘雪兰(2013)[23]两位学者认为政府现有的失独群体社会保障体系中缺乏对失独老人的社会关怀,很少建立专门的心理疏导机构来满足失独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广大农村地区关于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几乎一片空白。
3.医疗保障不健全
对于医疗保障方面,学者秦秋红(2014)[24]认为当前的医疗保障制度存在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进行手术和特殊检查时,必须有直系家属签字。中国计生协会党组副书记杨玉学(2015)[25]提出我国缺乏针对失独家庭的国家政策性保险,没有专门针对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险制度。学者王文华、周丽英、陈秀玲、王建国认为目前“新农合”的患者受益水平不高,与城镇医疗保险相比,在住院时农民需要先垫付全部医药费,这是“新农合”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所以,农村失独家庭的医疗保障状况更加严峻。
(四)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关于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产生,学者们认为是国家政策、经济原因和社区功能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将对以上三方面原因进行宏观分析。
1.国家政策原因
国家政策层面,郑功成(2007)[26]认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养老制度的不健全都对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造成了影响。首先,桑宗艳(2013)[27]、周沛、周进萍(2012)[28]等人都认为由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才产生了失独家庭。其次,学者张必春、江立华(2012)[13]都认为国家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过低。所以国家的补助标准低是社会救济不足的原因之一。再次,李贞怡(2014)[29]认为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新农保”无法保障农村失独老人的医疗需要。最后,陈鑫婕(2014)[30]认为国家没有关于失独老人的特殊养老保障制度,而且我国现行的城乡养老保障制度存在很大差异,农村失独老人的生活更为贫困。
2.经济原因
吉林大学李世佳(2014)[31]认为目前虽然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失独家庭的经济补助措施,但是各地的补助标准高低不统一,政策的范围参差不齐。王国军(2009)[32]认为在计生家庭扶助的标准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特别是城乡差异。通过学者罗丹(2013)[33]整理的我国各省市对失独家庭的补助标准来看,各地区因为地区经济水平的差异,补助标准也不尽相同,例如北京市对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5000元,而山西省则是每月200元。穆光宗(2011)[34]认为独生子女家庭本身就是一个风险家庭,我国传统的养老观念是养儿防老。张怡静(2014)[35]认为失独老人的自我保障不足,失去了独生子女之后,缺少了来自子女的经济供给。学者王辉(2014)[36]指出农村失独老人没有退休金,大部分经济来源于自己年轻时的储蓄,失去了子女的经济供给,很容易导致生活贫困。钟宇菲和张莹(2013)[37]认为我国养老金的替代率普遍偏低,特别是农村失独老人,在没有退休金的情况下又失去子女的经济供给,仅仅靠“新农保”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3.社区功能原因
胡亚光(2015)[38]认为目前我国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社区养老的经验,但是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社区中也缺乏专业的服务团队。顾立(2010)[39]指出我国目前的社区养老仍然处在初级阶段,仍然存在资金不足等问题。汤雯雯(2014)[40]指出社区缺乏针对失独老人的帮扶机制,缺乏专业的心理辅导机构、必要的娱乐设施,这些都导致了社区的服务功能缺失。
(五)关于解决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
1.国家政策方面
第一,失独家庭很大程度上是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所以,穆光宗认为国家要适时调整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减少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这是从根源上解决失独家庭产生的途径。第二,王国军(2009)[33]认为国家要设立独生子女死亡、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的政策性保险,来抵御养老风险。第三,赵新军、吴晓静、周玮玮(2014)[41]等学者认为要加快完善失独老人的养老保障机制,并加强立法工作,为养老服务提供法律依据。第四,机构养老方面,孙炜红(2012)[42]等学者认为应建立单独针对失独老人的养老机构,同时王海涛(2015)[43]认为还要通过修正现有的养老院入住制度,建立失独老人优先入住养老院的机制,让老年人老有所依。
2.经济保障方面
王秀银、穆光宗、周沛、周进萍等多位学者都普遍认为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要提高社会保障救济金的水平,并建议建立养老金动态增长机制,通过扩大融资渠道来获得更多的救济金以帮助失独家庭。学者高(2013)[44]建议国家应设立失独家庭专项扶助金来应对失独老人的养老和医疗方面的问题。学者周伟和米红(2013)[45]建议国家设定统一的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本地区的保障水平。孙炜红(2012)[42]认为,要通过建立对农村失独家庭的帮扶机制,来提高农村失独家庭的自我保障能力。
3.社区功能方面
社区要构建完善的关怀和精神干预机制,对失独老人进行心理疏导(金燕燕,2012)[46]。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进专业的心理辅导人才,建立心理辅导站、爱心服务站,通过心理疏导改变传统观念对农村失独老人的束缚(赵新军等,2014)[41]。各地对失独家庭的救助大部分体现在经济救助方面,所以,韦艳、姜全保(2014)[47]建议在社区工作中,在加强对失独老人的心理干预和心理慰藉的同时更要考虑不同家庭的特殊性。同时,要积极发挥社会工作者、农村社区的独特作用,对失独老人进行心理疏导、生活照料(张艳丹)[14]。赵仲杰(2009)[48]强调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以社区为依托,构建农村失独家庭社区自助体系。
三、研究成果的简要评价与展望
纵观2001-2015年的文献,从研究数量上看,关于该主题的总量约有29157篇,但是关于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这一主题的仅有1554篇,约占文献总量的5.33%,所以,关于农村失独家庭社会保障这一主题的研究数量还相对较少;从研究视角上看,由单一的人口学逐渐转向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门学科交叉研究;从研究方法上看,在精读的50篇文献中,定量分析的仅有8篇,约占16%,定性分析的为42篇,约占84%,所以,目前该主题定性研究的数量偏多,定量研究的数量较少;从论文的水平与档次来看,作者精读的50篇文献中,其中CSSCI论文有10篇,约占总量的20%,所以,目前关于该主题研究的高水平论文的数量还不多。虽然研究失独家庭的文献总量较多,但是研究农村失独家庭的数量较少,仅占文献总量的5.33%;在研究对象中,研究失独家庭生活困境的多,综合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少,特别是针对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更少。所以,在未来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可以采取定量研究的方法,更多地关注农村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Z].2010:4-28.
[2]谢勇才,黄万丁,王茂福.失独群体的社会救助制度探析——基于可持续生计角度[J].社会保障研究,2013(1):72-79.
[3]北京大学人口所课题组.计划生育无后家庭民生关怀体系研究——以辽宁省辽阳市调研为例[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9).
[4]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Z].2007-08-31.
[5]王广州.对伤残死亡独生子女母亲人数的初步测算[J].中国人口科学,2008:42.
[6]易富贤.大国空巢[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
[7]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人口政法〔2007〕78号)[Z].2007.
[8]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第2条)[Z].2008.
[9]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Z].2011.
[10]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Z].2013-12-18.
[11]洪娜.独生子女不幸死亡家庭特征对完善计生工作的启示——以苏州市吴中区为例.[J]南方人口,2011(1).
[12]许佳.失独家庭帮扶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以苏州市为例.[D]苏州大学,2014(3).
[13]张必春,江立华.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三重困境及其辅助机制[J].人口与经济,2012.
[14]张艳丹.构建失独老人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J].劳动保障世界,2013(9).
[15]陆杰华,卢镱逢.失独家庭扶助制度的当下问题与改革路径分析[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1).
[16]刘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与社会保障[J].人口与发展,2008(6).
[17]周璇,吴翠萍.基于风险视角的失独家庭问题研究[J].老龄科学研究,2015(2).
[18]邓大松,刘远风.社会保障制度风险: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例[J].当代经济科学,2011(4).
[19]金龙嘉.失独家庭现状及其养老问题研究[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
[20]张祺乐.论“失独者”国家的权利保护[J].现代法学,2013(3).
[21]李永兰,王秀银.重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精神慰藉需求[J].人口与发展,2008(6).
[22]李晓兰,巩文.失独家庭精神关爱问题研究[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7).
[23]江雅琴,刘学兰.失独者心理问题与对策[J].中国民政,2013(6).[24]秦秋红.“银潮”下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研究——兼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北京社会科学,2014(7).
[25]杨玉学.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J].中国人口报,2015(3).
[26]郑功成.中国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J].理论视野,2007(6):9.
社会在进步,随着经济的发展,也许你现在是一个收入很高的白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你想过没有,当一生中的黄金岁月过去,步入夕阳般的老年时,是否还能保持原来的生活水平,安亭幸福生活?将来退休后,自己能领多少退休金,这些退休金够不够花?没有幸福的晚年就谈不上成功的人生,如果在人生的颠峰期不为自己的晚年生活考虑,这样的人生总是缺乏保障。
养老不能靠社保
对一个过着幸福晚年生活的老年人而言,每月的主要开销包括吃穿和交通等日常开支,以及“享乐费用”,比如用于听音乐、旅游等,这就需要没有稳定工作收入的晚年也能有足够的资金来源。这笔资金从何而来呢?
由于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和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可以预计就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不断减少。这会导致社会能够提供的养老财务支援能力下降,但支取退休金的人员比例却逐年上升。就以现在的情况看,像北京、上海、广州的普通白领,月收入都在3000元以上,好一点的达到5000元乃至更高,但一般退休老人的养老金不过一两千元,少的只有数百元。可以预计在未来几十年中,退休人员依靠社会保障系统实现丰足的晚年生活是不现实的。可以推算,按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社会保障体系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一般来说提供的退休金基本上只能达到退休前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之间,对高收入人群这个比例只会更少。
个人的退休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即上年度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20%;另一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金、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金划转到个人账户部分和滚存的利息。等到职工退休后,个人账户储蓄额除以120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发放额,加上基础养老金就构成了退休金。基础养老金是和职工的平均工资有关的,对现在的年轻白领来说,社会平均工资只相当于其收入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到其退休前,收入达到高峰,自身收入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将会更大,那么基础养老金最多相当于其退休前收入的5%。
而在个人账户方面,进入职工个人养老账户的保险缴费为月收入的11%,缴费年数越多,账户中的资金也越多。但对于高收入者,缴费基数不能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除了个人和企业的缴费外,账户中的资金也会计算利息。个人账户中的利息是按银行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即使今后几十年不可能总保持现在的低水平,达到平均利率4%,由于缴纳的数额低,到退休时,每月能支付的也不过是退休前工资收入的10%―30%,而且收入越高,相应的养老金比例越低。两部分养老金相加,显然不够退休后生活所需。此外,由于社会价值系统的变化,加上计划生育的影响,未来的一对夫妇可能要照顾四位老人,子女将不再能够成为来来养老的依托。这样,传统的依靠社会和依靠子女来实现养老的格局将会改变,惟有依靠自己来获得满意的晚年生活。结合一些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中国未来几十年的国情演变,现在没有退休的年轻人,如果自己不开始未雨绸缪积极筹备养老金,要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可能真不容易。
退休后收入四种组合
既然靠社保和子女都难以保证幸福的晚年,那么就有必要为自己补充养老金。总的来说,退休后一般很少再有大笔的开支,日常生活费也会较退休前少,因此补充养老金应该是细水长流的形式,源源不断供给。从国外经验看,退休后的生活费来源大致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靠退休前的高额积蓄和投资收益来补充社会基本养老金,安度幸福的晚年。比如手头有几百万元存款或者持有几万股蓝筹股股票,有固定的银行利息或是股息,生活来源完全不用愁。那自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而且离世后还可将大笔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都留给遗产继承人,可谓皆大欢喜。
第二种,退休后将个人的所有资产,固定资产(如房产等)、流动资产(现金、股票、有价证券等)逐步变现,用来补充自己的养老金,照样可以有一个富足的晚年。儿孙自有儿孙福,不必留很多财产给他们,况且还可以省下不少遗产税(到时肯定会征收)。
第三种,退休时在退休金的基础上有一套个人产权房,到时可售可租,自己则可住到合适的养老院。另外,适当持有一些黄金、外汇以规避人民币的贬值风险,手头只保存3到5年的生活费,以备不时之需。
第四种,退休时已经购买了足够的商业养老保险,每月定时由保险公司支付固定的养老金,加上社会的养老金,两者一起构成全部的退休后的生活费。当然,在保险公司“供养”的同时,手中也不能空空如也,一定的应急现金还是必须的。
养老:买房还是买保险 不同的退休后生活费的来源和退休前积聚的养老金数目有很大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按寿命的预期,待到现在的年轻人退休,退休后再活二三十年应该没有问题,所以养老金的储备形式应该风险低,且能每月或每年能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能够产生利息的不外乎商品房出租的租金收入、银行存款利息、股票和基金的现金分红,当然还有每月固定的养老保险收入。
对一般普通白领来说,年轻时要供房、供车、养育子女,很难积聚大笔的现金或银行存款,而对退休老人而言,风险是难以承受的。因此,股票基金这样的风险品种最好少碰,而单利债券,期限满后才一次性还本付息,也难以定时定量供给。就目前现有的理财工具,能够为普通白领所运用的养老品种主要还是房产和保险。
应该说,理财最大的目的是以确定的收入来源来应付种种不确定的因素。保险本身作为一种保障,是低风险的;而房产作为不动产、且是生活必需品,除非遭遇房产泡沫,租售的问题也不大,且投资收益一般情况下要高于保险。
以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商品房还有较大的升值空间,其在投资组合中的比重可以较高。房产投资的有利因素是,具有强制储蓄的功能,一旦按揭,每月必须支付一定比例的按揭款,同时能规避汇率和利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年轻时,用节余的钱置房,年老时;靠租、售、向银行抵押贷款等多种形式来补充养老金的不足,长远看房产是一种积极而有效的理财方式;保险也有其必不可少的地方,虽然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有很大差别,但原理却是现在每月投入数百元,到退休时每月却可以获得数千元,且购买保险的资金交给保险公司打理,省心省力。
可以说,靠房产养老和靠保险养老各有各的优势,对普通人来说,有时还真难以取舍。或许只有深入了解这两种理财方式的原理和风险、收益等各项特性,才能做出判断,看是否适合自己。有句话说得好,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养老是一件长期而严肃的话题,每个人都应慎重对待,让自己的晚年幸福而如意。
保险养老派:
傻瓜相机简单好用
周静芳是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金牌人。在保险业浸多年,周静芳总结了保险养老的五大优势。
第一大优势就是在于保险的简单性。相比其他的理财方式,无论是房产、股票、基金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关注其走势,判断买进、卖出时机,更需要学习相应的专业知识。保险则恰恰相反。一旦购买了具体的险种,惟一要做的就是定时交费,操心的事都交给保险公司了,到了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保险公司自然会如期如数的给付。不需要专业知识、不需花费时间和精力,和其他理财品种比,保险就像一架“傻瓜相机”,只要按一下快门,别的就不用管了。
第二大优势在于保险具有非常强的适应性。不同的人需求不一样、收入水平也有差距,经济大环境也在不断的变化,但保险公司的产品却基本能覆盖到绝大多数人,而且保险公司还能根据具体的外部环境,不断设计出新的产品,以满足人们的新需求。这一点,其他养老品种难以企及。
第三大优势是保险提供固定的回报。保险对未来的保障是可以明确计算的。一旦购买了保险,未来的养老收入水平是异常清晰的,即使10午后发现养老保障偏低,也可及时补救。其他理财品种,谁也无法准确预测二三十年后的收益情况,无法给予肯定的保障。当然,由于回报固定,保险的收益也不可能太大。
虽然回报不算高,但风险因素却很低,这就是保险的第四大优势。世界上没有完全无风险的理财品种,但风险程度却相差很大,有的理财工具可能会让人颗粒无收,但保险却不可能遇到此类问题。当然,某些投资类保险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也比自己直接进入投资市场风险小很多。
现在考虑养老问题是为几十年后的退休做准备,因此是一项长期性的安排,保险具有的长期性和持续性,是第五大优势。钱就像海绵,如果不强制自己储蓄,可能也就随便花了,而保险恰好具有一定的强迫储蓄功能,需要定时定量交保费,这样就使得养老的安排既有自律,也能通过“他律”来克服自己的惰性。
购房养老派:
金屋生钱何愁吃穿
上房置换上海西区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学军是买房养老的坚决拥护者。尽管她并不否认适当的保险对未来养老有益,但从收益率来说,李学军认为,从年轻时就进行房产置业是积累个人财富的最有效途径。
“当然,买房养老不是说简单的购好一套房子出租等其升值,因为养老毕竟是二三十年以后的事情,而是说在适当时机获利了结,再寻机会进入。换句话说,买房养老是长线短线结合的过程,重要的是达到财富积累的目的。”
空说无凭,举例为证。“我的一位老客户已经在我这里买了6套房子,投资总额50多万元,年收益率超过10%。”
于先生原是一家合资企业老总,因健康原因两年前已经退休在家,说起自己的购房经历,他归结为从旧房拆迁中尝到了甜头。一个偶然的机会,于先生与自己一个在物业公司工作的朋友聊天,听说他那儿几套老房子要处理掉,价格也不贵,于先生就以2.8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一套市中心的亭子间。“开始是每月出租,那时价格低,每月租金在200元左右,两午后该房被列入市政动迁的范围,他得到了包括补偿款及奖励费共计12万元,获利率达到两倍以上!”
2000年,于先生购买了一套古北路的房子,这套房子是一室半的底楼公房,两户合用,房价8.5万。随后他自己设计,请了专业装修队将卫生间、灶间进行改造,成了一套全独用公房,共花去装修费用1.5万元。房子还未装修完,已经有租客以1200元/月的价格租下,收益率达到14%。“后来他成了光顾上房置挟的老客户。
“于先生的投资思路就是通过这些租金补充养老金,而过几年赶上天山地区动拆迁,还能得一笔可观的补偿,应付年老时可能出现的重大疾病。你看,不比保险实惠很多吗!”
然而,于先生的思路固然让人钦佩,却又有几个年轻白领能具备他的投资眼光?
20****年,我站共完成通行费收入元,车流量达到台,检测车次4台(数字依据截至日的实际数字预测),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
一、业务学习气氛浓厚。
首先,针对有的收费人员业务不精,工作中不求甚解的状况,站内提出提高业务水平的要求,并通过对误操作次数记录和考核的方式,督促收费和治超员加强业务学习,这样逐渐在站内建立起讲学习,比业务的风气,大家积极认真地学习和摘抄各级文件内容,夜间上岗总不忘带《学习笔记》、《收费手册》和《收费员培训教材》。一方面,晚间有充足的时间静心学习,另一方面,也是驱赶困意的好办法。
每季度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业务考试。通过考试,很好的起到检验和指导的作用,有效促进收费、治超工作。让大家进一步清楚自身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认识到不足,及时补救充电。
9月份,局组织了关于车型识别的业务培训。这次培训是自2005年4月更改收费标准后最全面的一次学习。此次培训的目的是确保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局通行费的顺利完成。参加培训的人员回来后马上向全站收费人员传达相关学习内容及精神。每个班组的学习气氛都很浓厚,对有争议的车型大家热烈讨论。通过这次学习使他们对车型识别有了更明确的判断标准,也为确保通行费收缴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
二、注重提高服务质量。
1、工作方法要得当。
为保障优质服务,站内提出文明服务四要、四不要,即:要礼貌,不要蛮横;要平和,不要过激;要耐心,不要急噪;要威严,不要软弱。用以指导、协调、促进服务和执法工作,避免同用路人发生矛盾,充分展示交通行业窗口形象。
2、讲究亭内形象。
因我站车流量较小,无车通过的时间很多,因此在岗人员容易出现不良形象,针对这种状况,站内通过采取平时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使得这方面在短时间内有了很大改观,现在大家在亭内都能自觉约束,做到不倚不靠,始终坚持如一。
3、文明用语创新意。
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就不能停留在原有文明用语的基础上,我们应该从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句祝福做起,应时应景讲好每一句文明用语。比如:从最初的“你好,请走好!”、“你好,请交款XX元,收您XX元,找您XX元,请走好!”,丰富为如“你好,欢迎行驶××高速!”、“辛苦了!”、“一路平安!”、“请不要超速!”、“XX处施工,请注意交通安全!”等等,这样既能让司乘人员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同时也通过提醒司机朋友注意行驶安全,使文明服务更具人性化,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
4、“微笑服务”是升华。
文明服务方面,我们除了要求使用文明用语,做到“唱收唱付”外,还大力提倡微笑服务。可以说微笑服务是高层次文明服务的体现。
三、加强政治学习。
一方面,通过组织大家学习“八荣八耻”,更强化了大家的工作责任心,站内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践行“八荣八耻”的行动热潮。形成了XX站“八荣八耻”。
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态度溥衍为耻;
以热情服务为荣,以傲漫无理为耻;
以尊章守纪为荣,以我行我素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自私自利为耻;
以共同进步为荣,以互相拆台为耻;
以端正心态为荣,以报怨劳骚为耻;
以业务精练为荣,以业务平庸为耻;
以勤奋踏实为荣,以懒惰浮躁为耻。
另一方面,通过对“落实XX厅长讲话精神,开展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加快改革、促进发展大讨论”白皮书的学习和讨论,使大家认识到要想做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转变服务理念,每一位员工都要立足岗位,加强学习,摒弃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思想,不断去创新和思考,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以适应新时期高速公路发展对员工素质的要求。
虽然,学习X厅长讲话精神的讨论活动已经接近尾声。但我们会始终将“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工作中,实现优质服务,文明服务,树立我站良好的服务形象。
四、重视安全工作,牢记安全第一。
我站视安全工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平日注意做好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早记录。
安全保卫工作不容忽视,防患于未然是最重要的。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求每一名保安员当班期间认真对办公区和工作区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和对特殊情况的处理上报。每一名在岗人员加强防范,防止被盗、被抢及火灾等事件、事故的发生。另外,监控员也要切实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目前,站内每一名职工对于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都可谓非常高,从具体工作表现中就可见一斑。
1、监控员在晚间及时设防。
2、治超员夜间及时关锁结算室门、楼门、铁大门及各室窗户。
3、收费员上下岗均有保安员护送。
4、治超员夜间巡逻次数明显增多,频率基本达到了站内要求的半小时一次,而且巡逻部位更广,更加仔细了。
另外,我们尤其重视作好“五•一”、“十•一”长假期间的工作安排。五一、十一长假之前,进行安全综合检查,对灭火器、食堂液化气罐、报警器、照明电灯、给水设备等作了全面检查,将有关情况在处机关各科室综合安全检查时汇总上报。同时对假期工作提前作了相关安排,重点强调注意安全防范,保障畅通,做好文明服务,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向管理处相关部门反映站内实际情况,因此解决了关系到职工工作和生活的具体问题,比如:修建摩托车棚,更换卫生间面盆、安装蓄水罐等,这体现了管理处和站领导对职工的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更加舒适,因此干劲也更加高涨了。
六、思想教育效果显著。
强调做工好思想交流工作,充分发动值班站长对本班人员进行谈心交流,对问题较少的人员,本着教育帮助的原则,给予改过机会,对同一问题发生多次的人员要按照标准进行考核。体现了“以教育为主导,以考核为手段,以促进工作为目的”的原则。
经过一年的努力,员工的思想状态、工作态度有所改变,能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全站上下呈现出了团结向上的氛围。
七、坚持扶贫帮困送温暖,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几年来始终坚持在节日里为特困户孙歧老人送米、面、油、鸡蛋等慰问品,备足取暖用煤,还经常为老人打扫卫生、做家务劳动。团支部还在学雷锋活动月中,去养老院看望老人,为他们带去慰问。
坚持以“为用路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工作中心,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奉献一片爱心。一年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多次收到表扬信和锦旗,最近,我站为河北省滦河发电厂存车一事被XX电视台报道。
八、严细管理与亲情管理相结合,收到明显效果。
1、强化内部管理,做好细节工作。
“不积畦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难以成江海”。其实,收费站工作本身很琐碎,只有做好这些细节工作才能保证整个收费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要求站内每名员工严于律己,对于各项规定令行禁止。比如:平时出入收费亭必须戴帽子;亭内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严格约束自己言行;每天的卫生交接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清理到位,检查到位,返工到位,保证为用路人提供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收费过程中禁止闲聊,把为用路人服好务摆在第一位;对于用路人的不理解,值班站长必须及时到位解决。遇堵车必须及时增开边口等等。对于这些细节工作要求,大部分人都能形成良好的自觉意识。
2、充分调动大家积极性,使每个人都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
收费站是大家的,也是每一个人的。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让大家真正把收费站当成家一样来建设和爱护,整个站才会取得好的成绩。所以,在工作中如何因人而异的调动起每他们的积极性,是管理人员最该思考的问题。我觉得管理中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很重要。因为“理”能使人信服,“德”能感化人。
总之,20****年度工作在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但今后的工作还任重道远,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工作干好,把领导交办的事情完成,随时接受领导与用路人的指导检查,最终让领导放心,使用路人满意。
下一年度,我们将继续踏实工作,努力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并计划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局、处工作精神,确保完成全年的收费、治超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以“为用路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工作中心,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为完成07年收费任务而努力。
3、加强收费人员业务学习,为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4、做好安全综合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畅通。
5、举办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6、保持站容站貌整洁,为用路人创造舒心的通行环境,同时加强文明服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XX年,我站共完成通行费收入 元,车流量达到 台,检测车次 4 台(数字依据截至 日的实际数字预测),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
一、业务学习气氛浓厚。
首先,针对有的收费人员业务不精,工作中不求甚解的状况,站内提出提高业务水平的要求,并通过对误操作次数记录和考核的方式,督促收费和治超员加强业务学习,这样逐渐在站内建立起讲学习,比业务的风气,大家积极认真地学习和摘抄各级文件内容,夜间上岗总不忘带《学习笔记》、《收费手册》和《收费员培训教材》。一方面,晚间有充足的时间静心学习,另一方面,也是驱赶困意的好办法。
每季度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业务考试。通过考试,很好的起到检验和指导的作用,有效促进收费、治超工作。让大家进一步清楚自身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认识到不足,及时补救充电。
9月份,局组织了关于车型识别的业务培训。这次培训是自XX年4月更改收费标准后最全面的一次学习。此次培训的目的是确保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局通行费的顺利完成。参加培训的人员回来后马上向全站收费人员传达相关学习内容及精神。每个班组的学习气氛都很浓厚,对有争议的车型大家热烈讨论。通过这次学习使他们对车型识别有了更明确的判断标准,也为确保通行费收缴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
二、注重提高服务质量。
1、 工作方法要得当。
为保障优质服务,站内提出文明服务四要、四不要,即:要礼貌,不要蛮横;要平和,不要过激;要耐心,不要急噪;要威严,不要软弱。用以指导、协调、促进服务和执法工作,避免同用路人发生矛盾,充分展示交通行业窗口形象。
2、 讲究亭内形象。
因我站车流量较小,无车通过的时间很多,因此在岗人员容易出现不良形象,针对这种状况,站内通过采取平时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使得这方面在短时间内有了很大改观,现在大家在亭内都能自觉约束,做到不倚不靠,始终坚持如一。
3、文明用语创新意。
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就不能停留在原有文明用语的基础上,我们应该从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句祝福做起,应时应景讲好每一句文明用语。比如:从最初的“你好,请走好!”、“你好,请交款XX元,收您XX元,找您XX元,请走好!”,丰富为如“你好,欢迎行驶××高速!”、“辛苦了!”、“一路平安!”、“请不要超速!”、“XX处施工,请注意交通安全!”等等,这样既能让司乘人员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同时也通过提醒司机朋友注意行驶安全,使文明服务更具人性化,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
4、“微笑服务”是升华。
文明服务方面,我们除了要求使用文明用语,做到“唱收唱付”外,还大力提倡微笑服务。可以说微笑服务是高层次文明服务的体现。
三、加强政治学习。
一方面,通过组织大家学习“八荣八耻”,更强化了大家的工作责任心,站内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践行“八荣八耻”的行动热潮。形成了XX站“八荣八耻”。
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态度溥衍为耻;
以热情服务为荣,以傲漫无理为耻;
以尊章守纪为荣,以我行我素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自私自利为耻;
以共同进步为荣,以互相拆台为耻;
以端正心态为荣,以报怨劳骚为耻;
以业务精练为荣,以业务平庸为耻;
以勤奋踏实为荣,以懒惰浮躁为耻。
另一方面,通过对“落实XX厅长讲话精神,开展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加快改革、促进发展大讨论”白皮书的学习和讨论,使大家认识到要想做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转变服务理念,每一位员工都要立足岗位,加强学习,摒弃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思想,不断去创新和思考,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以适应新时期高速公路发展对员工素质的要求。
虽然,学习X厅长讲话精神的讨论活动已经接近尾声。但我们会始终将“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工作中,实现优质服务,文明服务,树立我站良好的服务形象。
四、 重视安全工作,牢记安全第一。
我站视安全工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平日注意做好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早记录。
安全保卫工作不容忽视,防患于未然是最重要的。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求每一名保安员当班期间认真对办公区和工作区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和对特殊情况的处理上报。每一名在岗人员加强防范,防止被盗、被抢及火灾等事件、事故的发生。另外,监控员也要切实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目前,站内每一名职工对于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都可谓非常高,从具体工作表现中就可见一斑。
1、监控员在晚间及时设防。
2、治超员夜间及时关锁结算室门、楼门、铁大门及各室窗户。
3、收费员上下岗均有保安员护送。
4、治超员夜间巡逻次数明显增多,频率基本达到了站内要求的半小时一次,而且巡逻部位更广,更加仔细了。
另外,我们尤其重视作好“五•一”、“十•一”长假期间的工作安排。五一、十一长假之前,进行安全综合检查,对灭火器、食堂液化气罐、报警器、照明电灯、给水设备等作了全面检查,将有关情况在处机关各科室综合安全检查时汇总上报。同时对假期工作提前作了相关安排,重点强调注意安全防范,保障畅通,做好文明服务,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 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向管理处相关部门反映站内实际情况,因此解决了关系到职工工作和生活的具体问题,比如:修建摩托车棚,更换卫生间面盆、安装蓄水罐等,这体现了管理处和站领导对职工的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更加舒适,因此干劲也更加高涨了。
六、思想教育效果显著。
强调做工好思想交流工作,充分发动值班站长对本班人员进行谈心交流,对问题较少的人员,本着教育帮助的原则,给予改过机会,对同一问题发生多次的人员要按照标准进行考核。体现了“以教育为主导,以考核为手段,以促进工作为目的”的原则。
经过一年的努力,员工的思想状态、工作态度有所改变,能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全站上下呈现出了团结向上的氛围。
七、坚持扶贫帮困送温暖,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几年来始终坚持在节日里为特困户孙歧老人送米、面、油、鸡蛋等慰问品,备足取暖用煤,还经常为老人打扫卫生、做家务劳动。团支部还在学雷锋活动月中,去养老院看望老人,为他们带去慰问。
坚持以“为用路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工作中心,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奉献一片爱心。一年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多次收到表扬信和锦旗,最近,我站为河北省滦河发电厂存车一事被XX电视台报道。
八、严细管理与亲情管理相结合,收到明显效果。
1、强化内部管理,做好细节工作。
“不积畦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难以成江海”。其实,收费站工作本身很琐碎,只有做好这些细节工作才能保证整个收费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要求站内每名员工严于律己,对于各项规定令行禁止。比如:平时出入收费亭必须戴帽子;亭内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严格约束自己言行;每天的卫生交接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清理到位,检查到位,返工到位,保证为用路人提供一个良好的行车环境;收费过程中禁止闲聊,把为用路人服好务摆在第一位;对于用路人的不理解,值班站长必须及时到位解决。遇堵车必须及时增开边口等等。对于这些细节工作要求,大部分人都能形成良好的自觉意识。
2、充分调动大家积极性,使每个人都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
收费站是大家的,也是每一个人的。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让大家真正把收费站当成家一样来建设和爱护,整个站才会取得好的成绩。所以,在工作中如何因人而异的调动起每他们的积极性,是管理人员最该思考的问题。我觉得管理中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很重要。因为“理”能使人信服,“德”能感化人。
总之,XX年度工作在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但今后的工作还任重道远,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工作干好,把领导交办的事情完成,随时接受领导与用路人的指导检查,最终让领导放心,使用路人满意。
下一年度,我们将继续踏实工作,努力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并计划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局、处工作精神,确保完成全年的收费、治超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以“为用路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工作中心,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为完成XX年收费任务而努力。
3、加强收费人员业务学习,为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4、做好安全综合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畅通。
5、举办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6、保持站容站貌整洁,为用路人创造舒心的通行环境,同时加强文明服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关键词:中医养生保健;社会力量;卫生监管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是指运用中医药理念、方法和技术开展的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的活动。目前,医疗机构开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主要由《医师法》《中医药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等卫生法律法规加以规制,整体服务开展较为规范。现阶段该行业凸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的服务,并存在机构准入门槛较低、监管主体缺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中医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支持举措,推进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1发展现状
1.1产业群体和市场发展现状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覆盖面广、产业链长。主要包括:①以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为主体,开展疾病诊疗为主兼具养生保健的医疗产业;②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为主体的健康产品产业;③以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为服务内容,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养生保健服务产业;④以养老院、老年居家护理等为主体的老年健康服务产业。目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主要由上述第三类提供,服务主体为养生会所、针灸推拿馆、药膳会馆、美容美发馆等。
1.2法律政策和技术标准现状
目前规范该类机构的文件主要包括:①规范性文件,如2005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2016年《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2016年《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②批复和复函,如2014年、201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关于非医疗机构开展“火疗”项目的复函》;③技术标准类,如2010年中华中医药学会的膏方、药酒、穴位贴敷、砭术、艾灸、少儿推拿、脊柱推拿、全身推拿等技术操作规范。
1.3试点实践和行业自律现状
目前全国有21个试点地区探索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管理模式。主要包括:①行业管理和星级评定模式,如北京市东城区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自律管理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上海市浦东新区依据养生保健机构服务水平,参考安全、环境、卫生等因素进行综合星级评定。②医疗机构与社会养生保健机构联动模式,如上海长宁区将社会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动组成战略性联盟体,区政府及中医药主管机构作为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等协同管理[1]。③机构分类管理和技术规范审查模式,如海南省海口市实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分级制度,一级、二级、三级机构应分别提供最少不低于2、3、4种服务项目。按摩、熏、洗、艾灸、拔罐、刮痧、中医美容和中医药健康咨询等8类养生服务机构开办前,除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许可外,还须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技术规范性审查[2]。
2存在问题
2.1机构准入门槛较低、监管主体缺位
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并无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行业,实践中往往只需明确的注册地址和规范的注册名称即可完成登记。此外缺乏实质监管,客观上造成该类机构“民不举、官不究”的社会局面。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开展的“预防”“保健”服务的监管,对该类机构主要进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非医疗机构前置注册审批、执业规范和场所相关健康产品的监管,以及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难以有效对执业行为进行专业性监管;人社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并无法定执业规范的日常监管权;中医药主管部门类似于卫生健康部门,也缺乏监管依据[3]。
2.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素质良莠不齐
2020年,人社部下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保健调理师职业资格将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此前,保健调理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唯一的保健类职业,属于水平评价类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据2017年调查,全国约有150万人取得保健调理师资格,而全国从业人员超过1000万[4]。一项针对重庆市南岸区的调查,1639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仅为10.49%,中医保健机构合规率仅为10.96%[5]。实践中,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注册时对其从业人员也无明确的资质要求,大多数从业人员仅参与内部短期培训。从业人员技师以护理人员培训转行为主,服务内容以拔罐、推拿、艾灸、刮痧等为多[6]。
2.3技术规范缺失,存在人身损害和合同纠纷的司法困境
国家关于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在法律层面较为宏观原则,在规范性文件层面更多体现为机构服务项目、场所与环境、设施设备等硬件要求,在批复和复函层面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有限,在技术规范层面则存在技术规范缺失、行业影响力有限等问题。由于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推拿”“拔罐”“刮痧”等具有“医疗”和“保健”的双重属性,导致医疗行为与养生保健行为边界模糊性。该类机构仅根据自身理解,运用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不当,致使消费者受伤、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实践中,司法机关基本按照《民法典》之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和《合同法》之合同纠纷两种途径进行处理。按照人身损害审理案件,现行条例往往针对医疗行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缺少标准可供参考;按照合同纠纷审理案件,多数养生保健机构仅有收费单据,缺少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产品说明等消费凭据,消费者往往由于举证不能而承担败诉风险。
2.4市场宣传欠科学、公民中医健康素养水平不高
目前,相当部分该类机构以“养生”“保健”“经络”“治未病”“健康咨询”“理疗”等为名,通过开办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等形式,进行夸大服务效果、诱导消费者需求等宣传。据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中医养生保健素养调查,全国中医药科普普及率高达84.02%,但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水平仅为8.55%[7]。可见,民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水平低,对保健服务内容缺乏足够的理性认知,容易受到误导并接受不规范服务。
3对策建议
3.1明确服务内涵、建立负面清单界定该类机构
开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内涵。应注意:①明确一项服务技术是中医养生保健还是其他行为时,应具体结合技术的适用人群、手法、力度、适用范围以及禁止操作事项等判断。二者在服务手法、力度和穴位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如推拿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用推、拿、提、捏、揉等手法在经络、穴位上进行的理疗行为;按摩则是一般的休闲保健,手法上只能到达皮、肉,目的是简单的放松。②中医养生保健行为存在医疗与养生保健的边界模糊性,应以创伤性、侵入性、危险性等为评价标准,建立其负面清单,凡被纳入的均无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资格。
3.2强化机构审批、明确从业资质要求
目前在无上位法之行政许可依据下,可尝试采取以下措施:①探索在地方性中医药条例中,增加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及其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规定,如市场监管部门市场准入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技术规范性协同审查制。②推行该类机构备案制,即举办该类机构的,将机构名称、地址、服务范围、人员配备等报所在地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配套监管。③积极协调国务院相关部委,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增加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明确机构登记注册标准。④实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资格统一管理,并根据学历层次、实践年限、职业技能等,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3.3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进管理创新措施落实
国家应鼓励、支持中医养生保健行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成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行政委托授权等形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①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标准,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和具体流程,建立项目技术公开目录,加强服务质量的行业管理。如要求明示“本机构仅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不涉及任何医疗行为”;建立健康服务档案,履行服务项目、产品说明等事先知情同意。②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和诚信分类评价制度,借鉴建筑工程、食品安全等做法,确定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等级评价,并向社会公告。③通过与中医院校开展合作,建立养生人才专业培训中心,加强养生保健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等教育培训。
3.4加强联动监管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国家应将该类机构纳入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体系。主要包括:①考虑可操作性,应对该类机构实行中医药监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中医药监管负责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技术规范性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许可审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监督执法等,必要时应联合公安、医保、广电等多部门开展整顿工作。②通过数字化存储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辖区内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情况、监管管理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等信息,建立数据库,加强民众的知情权。③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健康文化活动,如由技艺精湛的中医专家提供推拿、拔罐等体验服务,提高民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获得感和中医健康素养水平的提高。④不断提高民众的中医健康素养水平,发挥民众在监督线索的发现以及相关的调查取证等中的作用[8]。
参考文献
[1]朱吉,贾杨,陆超娣,等.上海市长宁区医疗机构与社会养生保健机构联动下的“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平台”建设[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15,22(5):13-15.
[2]峗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监管问题研究[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7,10(7):49-50.
[3]田侃.《中医药法》立法创新之评价[J].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8(1):20-25.
[4]岳冉冉,毛伟豪,王思北.养生保健机构乱象调查[J].小康,2017(17):72-73.
[5]峗怡,鄢庆波,池苇,等.重庆市南岸区社会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现况调查[J].医学与社会,2017,30(10):29-31.
[6]陈建章,何志强,吴淑娥,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调研报告[J].中医药管理杂志,2021,29(2):44-46.
[7]荆伟龙,王朝君.国人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偏低[J].中国卫生,2016(5):97-98.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10)012-0887-06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10.12.002
精神卫生服务(mental health service)是“提供有效精神卫生干预的各种措施”[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健康状况的转变,精神障碍作为我国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2-3],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已出台一系列精神卫生政策[4],以满足社会对精神卫生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
对精神卫生服务进行系统和科学的评估,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精神卫生服务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世界卫生组织为推动各国对精神卫生系统的评估,于2003年了用于评估精神卫生系统的专用工具WHO-AIMS(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Assessment Instrument for Mental health Systems ),并在以后做了多次修订[5];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与需求、精神卫生服务的利用进行了大量的研究[6-7]。
精神卫生服务评估的内容除了精神障碍的治疗形式和结构外,还包括精神卫生服务的结构、可及性、质量、利用、价格和有效性等[8-9]。本文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精神卫生服务的供方(精神卫生系统及其提供的服务)和需方(公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需求和利用)两个方面提出一个基本框架,为我国的精神卫生服务评估和研究提供参考。具体评估指标可在这个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本文不予详细讨论。
1 精神卫生系统及其提供的服务
世界卫生组织将精神卫生系统(mental health system)定义为以促进、恢复和维持精神健康为主要目的的所有活动,包括以改善精神健康为目标的所有组织和资源[5]。2005年版的WHO-AIMS[5]将精神卫生系统及其服务分为6个维度进行评估,即:①政策与立法框架,包括精神卫生政策、计划、立法,人权监督和培训,精神卫生服务筹资等;②精神卫生服务,包括精神卫生服务的组织整合、门诊设施、日间治疗设施,社区为基础的住院机构、社区居住设施、精神病院、司法住院设施、其他居住设施、精神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治疗的可利用性(availability)、基本精神药物的可利用性、获得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等;③初级卫生保健中的精神卫生,包括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医生与其他职员接受精神卫生培训、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联系、精神药物的可用性、与传统治疗者或民间治疗者的互动等;④人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的数量,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精神卫生服务使用者及其家庭成员组织和活动等;⑤公众教育及与其他系统的联系,包括精神卫生公众教育与知晓行动、与其他系统的合作与互动等;⑥监测与研究,包括精神卫生服务的监测和精神卫生服务研究等。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目前将精神卫生系统及其服务的评估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1 精神卫生政策与计划
精神卫生政策通过确定精神卫生的蓝图、价值取向、原则和目标,通过建立达到该蓝图的行动模式而提供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全面指导[10]。精神卫生计划则明确实现政策目标的详细策略和需要实施的各项活动。过去二十多年间,世界卫生组织一直倡导和鼓励各成员国发展自己的精神卫生政策和计划,对政策和计划进行监测和评估,并于2007年提出了一个监测和评估精神卫生政策与精神卫生计划的指南[10]。完整的精神卫生政策和计划的评估应该包括对政策和计划制定过程、实施过程和结局的评估3个部分。
1.1.1 精神卫生政策和计划制定过程的评估
应在启动制定过程之前就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制定过程中。基本的评估框架应包括3个方面:(1)政治上的正确性。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体现一定的价值观,代表着政府的执政理念。在一个国家或社会中,政策的政治正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政策是否能够最终和执行。作为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政治正确性的可测量性并不强,但它仍然是可以评估的。例如,制定的或将要制定的精神卫生政策,包括其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是否能够体现“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等党和政府执政的核心理念,是否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2)内容的完整性。一项精神卫生政策及其相应的计划应包括产生背景、目标和目的、针对的重点人群和重点精神卫生问题、组织方式、实施策略和方案、监测和评估指标、反馈和修订机制等方面。(3)执行的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指执行者能够将政策和计划付诸具体行动的程度。在制定精神卫生政策和计划时,第一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观念、精神卫生资源、健康保障体系等宏观环境是否能够支撑政策和计划的有效执行;第二要考虑政策和计划覆盖的区域和部门执行和接受监测、评估的意愿;第三要考虑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机制;第四要明确政策和计划执行的策略、活动内容和形式、监测和评估指标的可测量性等。
1.1.2 精神卫生政策与计划实施过程的评估
与督导过程密切联系在一起,重点是政策和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促进计划的实施或根据情况对计划做出必要的调整。其主要内容包括:(1)是否按要求完成了相关的投入(如人力资源和经费投入),即投入评估(input evaluation);(2)计划中规定的主要行动是否得到了实施,即过程评估(process evaluation);(3)是否实现了各种主要行动的预期产出,即产出评估(output evaluation);(4)是否实现了政策和计划的目标,即影响评估(impact evaluation)。
1.1.3 结局评估
是否实现了精神卫生政策与计划中所规定的蓝图和目标是结局评估的重点,评估的内容主要是精神卫生结局,如是否提高了目标人群的精神健康水平,是否提高了公众对精神卫生的重视程度,是否提高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就诊率和治疗率等,具体指标因政策目标的不同而不同。除此之外,结局评估可能还需要包括一些其他的内容(如成本-效益等经济学指标),以帮助政策制定部门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更为合适的精神卫生政策和计划。
1.2 精神卫生系统
精神卫生系统是精神卫生服务的提供者或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可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评估。
1.2.1 完整性
即各类精神卫生机构及其服务的齐备程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精神卫生系统必须为公众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精神卫生服务,所以其精神卫生系统除了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外,还应包括其他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机构或资源,如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综合性医院,初级卫生保健机构,社区、学校、军队、收容所、养老院、监狱等机构的精神卫生服务部门。在服务内容方面,应包括社区精神障碍患者的早期发现;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治疗、康复和管理;精神障碍的三级预防,包括与心理障碍密切相关行为问题(如自杀、伤害)的预防;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促进等内容。
1.2.2整合性
即各类精神卫生服务提供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程度,主要是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提供者、非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和合作的程度,包括信息共享、双向转诊、技术指导、合作行动等方面。
1.2.3可及性
可及性可以定义为目标人群能够利用精神卫生系统提供的精神卫生服务的程度。评估可及性的指标主要有两大类。其一是精神卫生系统的地理分布,可用居民与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距离、获得精神卫生服务所需要的时间进行评估。其二是居民能够支付和负担精神卫生服务费用的能力,可用精神卫生服务费用水平、医疗保险覆盖比例(包括病种覆盖和人群覆盖)、居民自付费用比例、居民精神卫生服务负担比率等。
1.2.4公平性
即平等地为所在地区居民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程度。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精神卫生服务设施、技术力量分布的公平性;精神卫生服务筹资的公平性;精神卫生服务负担的公平性;精神卫生服务过程的公平性等。
1.2.5可接受性
即相关机构提供的精神卫生服务为公众接受的程度。估计目前公众对精神卫生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的接受程度远低于其他医疗服务,但这个问题从来没有得到过系统的评估和研究。
1.3 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指能够提供的各类精神卫生服务量,包括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常用指标如床位数、年住院人次/年出院人次等;社区精神卫生设施,包括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中转站、日间站、夜间站等;人力资源,包括如精神科医生、护士、临床心理学家、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各类相关人员数量及质量等指标;非专科医务工作者接受精神卫生专业培训的情况;基础条件,包括房屋、必备医疗技术设备等;各类精神卫生设施维持、运转和发展所需要的经费及其来源等。
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即各类相关机构能够提供的精神卫生服务类别,主要包括3个方面:其一是常用精神药物(psychotropic medicines)的可及性,评估的重点应放在非专业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如综合性医院和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其二是心理社会干预(psychosocial intervention),如心理治疗、社会支持、心理咨询、康复指导、心理技能训练、心理健康教育等,可用病人(住院、门诊、社区等)接受这类服务的百分数进行评估;其三是精神科急症处理能力,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初级卫生保健和综合性医院处理自杀、暴力、药物严重副作用的能力。
由于缺乏对精神障碍的正确认识、对精神障碍患者存在严重的社会歧视、精神卫生服务缺乏可及性等原因,世界各国都有大量精神障碍患者求助于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的医生,因此,评估这些医生识别和处理精神障碍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可以使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有3类,第1类是使用自评问卷,观察评估对象掌握精神卫生知识的程度;第2类是由经过培训的精神科医生使用统一的诊断标准对患者进行再诊断,观察这些医生对精神障碍的识别率;第3类则是使用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 patient)检验这些医生对精神障碍的识别和处理能力。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可根据评估的实际需要选用。
1.4 精神卫生服务的人力资源
广义的精神卫生服务人力可以大致分为3大类。第1类是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专职人员,如精神科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临床心理学家、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第2类是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非专职人员,如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的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在非医疗机构工作但涉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人员;第3类是为精神卫生服务提供支持的人员,如技术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精神卫生服务人力资源的数量及其分布:通常用每千人口、一定地理区域内各类精神卫生服务人员的数量作为指标。
精神卫生服务人力资源的结构:包括人力资源的年龄、性别、教育程度、专业背景等方面的构成。我国缺乏系统和严格的精神科专科医师、护士培训制度,所以对精神卫生服务人力资源的教育程度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毕业后教育:精神卫生服务相关人员需要不断地接受培训才能掌握精神卫生专业的新概念、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因此需要对精神卫生服务提供者接受各类毕业后教育的情况进行评估,可用每类人员每年接受正式培训的天数作为评估指标。
非专职人员接受精神卫生服务培训的情况:包括工作在初级卫生保健、综合性医院、监狱、警察局、收容所、养老院、媒体、社区等有可能接触精神障碍患者的工作人员接受精神卫生服务培训的情况。
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的补充:每年毕业的精神科医生和护士、临床心理学家、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的数量。
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的规划和管理: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的规划及规划的依据;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的管理、监督、指导和激励措施等。
1.5 精神卫生服务的监测与研究
精神卫生服务监测,是通过精神卫生机构收集和报送资料,形成精神卫生服务系统信息系统。对精神卫生服务监测的评估指标主要包括:①精神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及其资料收集、报送和管理制度;②精神卫生服务设施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③将精神卫生服务监测提供的信息应用于发展精神卫生系统、提高精神卫生服务水平的程度。
精神卫生服务研究主要是指在精神卫生服务领域投入的人力和经费,主要包括4个方面:①各级政府的经费投入,包括投入的绝对数(金额和项目数等)和相对数(精神卫生服务研究投入金额占所有卫生服务研究金额的比例,占精神卫生领域研究总经费的比例等);②专业人员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研究的程度,主要是精神科医生和护士、临床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主持或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研究的比例;③精神卫生服务论文、著作的出版情况,可用过去五年中论文和著作的数量代表;④精神卫生服务研究的范围,评估相关研究是否涵盖了精神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
2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需求与利用
精神卫生服务需要(need)是指取决于居民实际精神健康状况与理想精神状况之间的差距而提出的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客观需要;精神卫生需求(demand)是从经济和价值观出发,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价格水平上人们愿意而且有能力消费的精神卫生服务量。因此,有需要不一定有需求,而没有需要也可能寻求精神卫生服务。
2.1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是居民精神健康状况的实际反映,可以通过筛查和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进行评估。评估精神卫生服务需要的指标主要有以下3大类。
2.1.1 精神障碍频度
主要是患病率(prevalence rate)和发病率(incidence rate)。在有关精神障碍频度的评估中,由于采用的方法不同(特别是筛查和诊断工具不同),不同研究间的结果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差异。
患病率:患病率是某一特定时间内某病新旧病例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又分为时点患病率和期间患病率两种。当观察时间为某一具体时点时称为时点患病率,当观察时间为某一特定观察期时称为期间患病率。时点患病率的观察时间通常不超过一个月,而期间患病率的观察区间通常超过一个月。由于大多数精神障碍都表现为慢性病程,所以在相关研究中更多地使用期间患病率(如年患病率、终生患病率等)作为评估指标。
发病率:是指一定时段内新发病例人次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代表某时期研究人群发生某种疾病危险性的大小。由于很多精神障碍起病潜隐,患者本人及患者家属不一定能准确地报告起病时间,因此在精神卫生服务需要评估中,其实际价值不及患病率。
共病(comorbidity)的发生情况:包括不同精神障碍共同存在的情况和精神障碍与躯体障碍共同存在的情况。前者的例子有精神分裂症患者同时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后者如抑郁症患者同时患有慢性躯体疾病等。由于精神障碍的诊断和分类比较复杂,目前有关共病的定义在学术界还没有完全统一。
2.1.2 精神障碍的严重程度
评估的指标比较多。用于一般慢性疾病严重程度的评估指标大致有两类,一类是用人群中某种功能障碍人数的比例,如卧床率、活动受限率、休工(学)率、失能率、残障率、病死率等;另一类用人群中活动受限的天数来代表,如卧床天数、休工天数、休学天数等。除这些指标外,在精神卫生领域还采用精神障碍对社会功能和生活质量的影响进行评估。
近年来,潜在寿命损失年(potential years of life lost,PYLL)、伤残调整寿命年(disability adjusted life year,DALY)、健康寿命年(health life year,HeaLY)、质量调整寿命年(quality adjusted life year,QALY)等评估疾病负担的指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可以较好地衡量精神障碍对生活质量产生的影响,间接地反映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例如,20世纪9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哈佛大学联合进行的全球疾病负担研究,根据各种疾病从发生到死亡所损失的全部健康寿命年(即DALY),发现精神障碍占整个疾病负担的15%以上,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了对精神障碍的关注和重视[11]。
2.1.3 人群精神卫生素养
精神卫生素养(mental health literacy)可以定义为帮助认知、处理和预防精神障碍的知识和信念[12]。提高人群的精神卫生素养是精神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精神卫生素养的高低间接地反映人群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程度。在人群精神卫生素养评估中,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难以定义普通公众需要掌握的精神卫生知识,因而缺乏可靠的评估工具。一般采用的精神卫生知识和态度自评问卷调查,其效度方面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2009年,卫生部疾控局精神卫生处在组织有关单位测试的基础上,推荐了“精神卫生与心理保健知识问卷”、“精神卫生素养病例测验”、“精神疾病相关态度问卷”、“中学生心理卫生知识问卷”等工具,并提出了抽样建议和使用方法,可作为研究人群精神卫生素养的基本工具[13]。
2.2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与利用
精神卫生服务利用(mental health service utilization)是指居民实际利用精神卫生服务的数量,即精神卫生服务的有效需求量。其评估的指标主要有3类:(1)门诊服务利用。包括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综合性医院、初级卫生保健、心理咨询机构等提供的门诊精神卫生服务的利用。其常用的指标为①就诊率,即调查前两周内因精神卫生问题就诊的人(次)数与调查人数之比;②两周患者就诊率,即调查前两周内精神障碍患者就诊的人数与两周患者总例数之比;③两周患者未就诊率,即调查前两周内精神障碍患者未就诊的人数与两周患者总例数之比。(2)住院服务利用。评估社区居民因精神障碍住院的人数、天数等指标了解居民对住院服务的利用。(3)急诊服务利用。评估居民因精神卫生问题而利用急诊服务的情况。
对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技能训练等促进心理健康措施的利用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指标。
3 精神卫生服务及其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估
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利用是由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决定的,所以必须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反映其真实情况。在这里,我们推荐使用求助延误、诊断延误、治疗延误和康复延误作为精神卫生服务利用的综合评估指标[15]。
3.1 精神障碍求助的延误
医学人类学家Kleinman提出[14],一个人有了不适的主观体验后,首先通过其家人及密切的社交圈子确定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是否需要向外界寻求帮助,以及到哪里寻求帮助。在精神卫生领域,由于人们对精神卫生问题的认知和归因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所以其求助行为(help-seeking behavior)及求助途径进行评估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评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在特定人群所有精神障碍者中,有多大比例曾经寻求帮助?决定精神障碍患者求助或者不求助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其二是在曾经求助的精神障碍患者中,有多大比例求助于超自然力量、民间治疗、初级卫生保健机构或综合性医院以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影响这些选择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如果患者首诊于初级卫生保健机构或综合性医院,有多大比例的患者被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哪些因素影响是否转诊和转诊的途径?
及时和正确的求助行为是精神障碍患者获得早期诊断和治疗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求助延误(delay of help-seeking)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确定精神不正常后寻求帮助,特别是寻求专业帮助的时间。可以用某人群精神障碍患者求助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百分数和求助延误的时间进行评估。决定求助延迟的主要因素包括:①精神障碍的严重程度、病程特点(急性或慢性起病)、症状特点(症状是否容易认知)等。②患者所在社区文化对精神障碍的归因(attribution)。对引起精神障碍原因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患者所在社区的文化决定的,归因不同,求助途径就不一样。③医疗保障、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支付能力。④初级卫生保健机构、综合性医院对精神障碍的识别和处理能力。⑤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可及性。⑥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的歧视程度。
3.2 精神障碍诊断的延误
广义的诊断延误(delay of diagnosis),是指患者从产生症状到获得正确诊断之间的延迟;狭义的诊断延误指患者就诊于医疗机构后,获得正确诊断之间的延迟,可用百分数和延误时间描述。影响诊断延误的主要因素有:①精神障碍本身的特点。大多数精神障碍起病较慢,缺乏客观的生物学标志(biological marker)作为诊断依据,因此即使患者在出现精神症状后立即求助于专业机构,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获得正确的诊断。事实上,不论是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分类第十版,ICD-10》还是《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均对常见的精神障碍的诊断确定了病程标准。②精神卫生专业服务的可及性,如精神障碍患者到专业机构求治所需要的时间、支付专业服务费用的能力。③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和综合性医院对精神障碍识别的能力,以及将患者转诊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及时程度。④部分精神障碍患者反复辗转于不同的专业或非专业医疗机构求助,也是导致诊断延误的重要原因。
3.3精神障碍治疗的延误
广义的治疗延误(delay of treatment)是指患者从产生症状到接受治疗的延迟,狭义的治疗延误则是指从获得正确诊断到接受系统治疗的延迟。可用人群中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率、未治率、延误的时间等指标进行评估。仅仅评估患者是否接受过任何抗精神病治疗是比较容易的,但其意义有限;如果要评估患者是否接受过系统的治疗,则需要对“系统的治疗”做出明确的、可操作、可测量的定义。影响治疗延误的主要因素包括医疗保障、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支付能力、对医嘱的遵守程度、医疗机构特别是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等。
3.4 精神障碍康复的延误
精神障碍作为一类慢性疾病,康复是使病人恢复社会功能、重返社区的重要一环。康复延误(delay of rehabilitation)是指患者没有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和/或从合适接受到实际接受康复治疗的时间延误。影响康复延误的主要因素包括医疗机构和社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康复服务的设施及其可及性等。
参考文献
[1]The World Health anization of services for mental health [R].Geneva:WHO,2003.
[2]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The global burden of disease:2004 updated [R].Geneva:WHO,2008.
[3]肖水源.我国精神卫生服务面临的重要挑战[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9,23(12):844-847.
[4]马弘,刘津,于欣.中国近十年重要精神卫生政策的发展与解读[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9,23(12):840-843.
[5]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Assessment instrument for mental health systems:WHO-AIMS 2.2 [R].Geneva:WHO,2005.
[6]Kessler RC,Wang PS.The Descriptive Epidemiology of Commonly Occurring Mental Disorders in the United States[J]. Annual Review of Public Health,2008,29:115-129.
[7]Phillips MR,Zhang JX,Shi QC,et al.Prevalence,trea-tment,and associated disability of mental disorders in four provinces in China during 2001-05:an epidemiological survey [J].The Lancet,2009,373:2041-2053.
[8]Polgar M,Morrissey J.Mental health services and systems[M]∥Aneshensel CS & Phelan JC(eds).Handbook on the Sociology of Mental Health.New York: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9:461-462.
[9]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NIMH).Caring for people with severe mental disorders:a national plan of research to improve service(ADM)91-1762[M].Washington: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1991.
[10]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of mental health policy and plans[R].Geneva:WHO,2007.
[11]Murray CJL,Lopez AD.Global Burden of Disease:a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of mortality and disability from diseases,injuries and risk factors in `1990 and projected to 2020 [M].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
[12]Jorm AF,Korten AE,Jacomb PA,et al."Mental health literacy":a survey of the public' s ability to recognise mental disorders and their beliefs about the effectiveness of treatment [J].The Medical Journal of Australia,1997,166:182.
[1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神卫生工作指标调查评估方案的通知[OL].[2010-10-07]http:∥moh.省略/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jbyfkzj/s5888/201003/46198.htm.
[14]Kleinman A.Patients and Healers in the Context of Culture[M].Berkel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