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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体系论文

时间:2022-04-24 01:27:56

导语:在风险管理体系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风险管理体系论文

第1篇

(一)征信信息的应用提高了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征信系统是个筛选机制,最大限度地排除不诚信客户,较大程度地净化了商业银行经营的金融环境。由于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因此,一旦某个客户在任一金融机构有过不良信用记录,所有其他商业银行都可以查询到,这些信用不良客户将被所有商业银行拒之行外。由此可见,从长远来看,征信系统具备筛选机制功能,能够把那些不良信用客户筛选出来,列入信用黑名单,从而达到净化商业银行经营环境的效果。对提高信用风险管理决策效率、开展和创新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防范信用风险、有效筛选优质客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贷款催收、新资本协议实施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降低了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的成本和时间,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目前各家金融机构的各类信贷业务已经高度依赖征信系统。信息不对称总是存在的,特别是征信系统未建立起来之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成本更是巨大。但是,商业银行又不能“因噎废食”,因为不了解客户而不放贷,迫使商业银行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从而有效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交易成本,降低了银行经营利润。通过信用报告的使用,大大降低了信贷审查过程中人力和资源的成本,缩短了评审时间,提高了信贷审批的工作效率。征信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减轻了商业银行调查量,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成本,提高了经营利润水平。

(三)促进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个人业务方面,在个人贷款和信用卡申请、贷后管理和担保等环节都需要查询个人征信系统。企业业务方面,在企业贷款、对外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等业务的审批中都需要查询企业征信系统。通过对信用报告的使用,有效地防范了无卡贷款、重复抵押、多头贷款等欺诈行为。同时,通过正面的借款人信息,金融机构可以有目的地选择客户群。

(四)征信系统能够提供持续、客观的借款人信贷交易和自身的基本信息。征信系统作为一种约束机制,可以推动金融环境良性发展。对银行客户而言,征信系统是一个约束机制,因为,如果客户企图骗贷的话,其不良信用记录将被征信系统“广而告之”,这意味着从今以后,所有商业银行都对其关起了融资大门。这样的后果将对心机不良的客户起到极大的心理威慑作用。因此,从长期来看,征信系统有利于强化人们的诚信道德意识,提高社会的整体诚信道德水平,改善商业银行的金融环境。通过查询征信系统,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及其变更都一目了然,为金融机构贷中管理人员了解客户最新负债情况,及时掌握客户还款压力的变动,做好风险预警等工作,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评价资料。

(五)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目前在社会上具有强大的舆论和警示作用,便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征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建立起一个全社会都能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通过对征信记录不良的借款人信息的运用,使其失去信用以及贷款的能力,从而失去在信用经济社会中立足的能力。目前,有很多在征信系统中存在违约信息的客户,为了重新获得贷款的能力,主动到金融机构归还逾期贷款。

二、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征信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征信业管理条例》虽然出台,但只是宏观层面的管理规则,促进形成各类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征信市场格局,满足社会多层次、全方位、专业化的征信服务需求。《条例》对于解决征信市场中信息采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解决征信市场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的问题仍然有一定困难。要达到立法效果,顺利实施,下一步还需要制定一些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比如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具体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目录和细则以及道德信用与资产信用的界定、个人隐私权及知情权的权衡等诸多方面,还不能做到事事有法可依。

(二)尚未形成有效的信用数据开放机制。社会缺乏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信用数据的区域、部门和行业仍处于割据状态,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性瓶颈。信用信息不能共享,影响系统效用的发挥,系统的功能不够完善,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以便于银行全面分析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为银行做出信贷决策提供参考。但目前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企业和个人信息没有开放,增加了企业信息获取的难度,减弱了已有征信数据的适用性和完整性,造成信用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使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不能发挥更大的效用。

(三)尚未建立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在立法方面,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针对信用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同时,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在一些失信和诈骗案件的审理中,还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相反,失信收益往往大于失信成本,不仅降低了守信者的积极性,也削弱了对失信者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四)未能将全部信用信息纳入征信产品的范围。当前,征信系统的主要产品是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评级等衍生产品不足,产品品种较单一,且当前的信用报告只能显示至查询日企业的信用状况,缺少按时间段显示信用信息的功能。同时非信贷领域的信息较少,如企业纳税、资质认证等相关信息缺乏,难以满足金融机构多层次的需求。虽然征信系统在部分省市采集了企业和个人缴纳电信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欠税信息、民事案件判决和强制执行信息,以及可能会影响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和还款能力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共信息。但以上征信信息收集的范围尚未扩展到全国。另外一些散布于公安、法院、工商、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而且大多数处于被屏蔽状态的信息,则有待政府及相关制度来推进,征信中心也应早日推出覆盖这些信息维度的产品。

(五)信用文化建设和征信知识宣传相对滞后。目前我国的征信教育体系还没有形成,具有系统化征信知识的高学历、高水平信用管理人才更加有限。公众信用知识普及水平远远不够。在我国,人们虽知道信用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但在长期信用文化缺失的困境下,社会信用环境不容乐观。同时企业文化建设还有所不足,对征信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导致银行无法对客户的征信进行详细的统计,只能掌握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以致客户贷款难。在长期信用文化缺失的困境下,社会信用环境不容乐观,信用文化建设水平低下的问题亟待解决,公众信用知识普及水平任务艰巨。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征信法规建设。一是建议依据《征信管理条例》,建立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具体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目录和细则,以及商业银行在搜集数据、提供数据、购买数据、使用数据等各个环节的规定办法,防止出于自身盈利目的而侵犯企业和个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提高征信数据质量。商业银行应大力提高数据质量,建立信用数据开放机制。在企业财务报表尚未实行单一来源制度的情况下,征信系统除通过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征集企业财务信息外,应自上而下建立与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系统的链接关系,以便征信系统使用方对各方信息的比对,加快信用数据开放机制建设。

(三)加快征信产品创新步伐。要不断丰富征信产品体系、信用报告种类。对信息进行深加工,创新更多的征信产品,依法扩大企业和个人征信产品的应用推广,尽快推出信用评分、信用评级模型等品种,提升服务的层次和深度。继续扩大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整合各部门掌握的资源,推进征信平台的建设。

(四)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严格有效的惩戒制度,才能对失信者产生威慑和警示作用。对提供不真实数据者要依法进行惩罚;对严重失信者要公开披露失信信息,提高不良信用记录者在参加保险、招投标、招聘录用等活动中的门槛,让其为失信行为付出社会成本,以示惩戒。

第2篇

在企业经营当中,企业法律风险与商业风险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风险问题,相较于企业运营中的商业风险,企业运营的法律风险是可以防控的。对此,企业经营中应该培养相关的法律风险意识。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对于企业运营可以起到预防法律风险和节省运行成本的作用。企业经济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要守法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对于企业的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都是至关重要的[1]。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与定义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企业法律风险是有着明确的定义的,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一种,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是双方合同约定,由于企业的外部法律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或者是法律主体的作为以及不作为的行为,而产生的对于企业负面法律责任或严重后果的可能性。它的前提是以法律制度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对企业法律的风险进行管理与约束,企业运营中的违约,侵权等行为都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内容。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特征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强调在风险发生前防范风险,对于法律事务进行防范,事先对于风险采取手段并加以控制,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制定应对计划,以便实现企业中风险的最小化与企业相关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强调围绕企业目标,无论进行何种的法律风险防范,都要以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与利益为基本方向。在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当中,必须充分结合企业本身的发展目标与经营前景。三是强调采用综合的方法来进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法律风险管理是从风险管理中脱离发展壮大并且完善的,风险管理与法律风险管理中有许多共同之处,不同的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在法律范畴之中的,企业法律风险是集应用法学与管理学与一体的一个特殊管理方式。

三、企业管理中法律风险问题

企业法律风险中包括企业设立及解散的风险,公司内部权益纠纷的法律风险,企业改革,兼并及投融资的法律风险问题,以及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问题,合同风险,企业侵权纠纷,涉外案件,人力资源纠纷,经营管理人员违法犯罪等等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包括在企业经营中的方方面面,企业对于法律风险意识的加强是十分重要的,法律风险防范需要涉及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一旦发生法律风险问题,企业的发展也岌岌可危。因此,在企业中建立现代化的企业法律管理机制,健全企业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使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四、企业管理中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就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在我国高速发展且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任何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风险,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与管理者,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一旦企业出现风险,这两者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我国企业法制工作的渐渐完善,国家对于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也在不断地被提出与重视,目前,我国法律法制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就是围绕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展开进行。

五、企业运营中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与构建

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管理层加强对于企业的内部控制,明确企业运营中的管理环节的法律风险源的控制,实施必要有效的控制手段,确保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贯彻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从而在企业运营中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以求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稳定封闭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这样的做法可以有效保障企业生产与经营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有效性。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一个长期稳定发展的企业当中,拥有健全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与法律审核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是对于企业未来发展十分科学合理的制度。

在企业经营的进程中,贯彻落实解决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中的常见问题,是确保一个企业长久稳定发展,防范风险的有效决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与发展壮大也是一个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经之路。在一个优秀的企业发展的进程中,拥有良好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十分有必要的。

[法律硕士论文参考文献]

[1]许超伊.刍议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对策及建议[J].现代商业,2017(24):81-82.

第3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体系;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框架;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存在于任何一种类型的企业组织形式中,经济形势时刻变化,经济发展日新月异,财务风险无论是在重要性还是在危险性上都相对较为突出,重视财务风险是企业必须要首先考虑的,因此如何控制财务风险被学者广泛论述和研究。集团企业的规模大,层级体系多,财务风险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大。二十世纪初,世界著名集团公司相继破产,如香港百富勤投资集团、日本八百半公司、美国投行贝尔斯登,集团企业内部和外部因素都有放大财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同时,美国次贷危机中雷曼兄弟及中国德隆集团的破产也足以让我们认识到集团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

一、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

健康的财务框架增加企业提高其面对风险处理的能力,财务风险框架的建设应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财务管理强调其整体性,其组成要素共同支撑其财务系统运行,各组成要素是不可缺少、不可分割的。影响企业财务的各组成要素互相关联、共同作用,所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

(二)环境分析起点原则

首先要阐明什么是环境,前面提到要构建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框架,那么既然是框架它就存在边界,边界之外的因素就是环境。环境分析是每个集团企业制定其战略目标前的必须课,战略目标的的基础就是环境分析。本文所谈到的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服从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两者具有一致性。

(三)目标导向原则

目标导向原则是指我们在构建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框架时,以确立的目标为导向。我们应该以目标为导向确定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主体、活动和保障措施。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是集团企业财务管理乃至战略管理的一部分。

(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

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框架的构成要素依据企业环境变化而变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要求企业根据环境变化对框架构成要素进行重新评估、分析,要求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在实施目标的过程中要立足于国家现状,依据国情,而不是照抄照搬国外的制度、实施措施或框架结构,并且有针对性的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目标中出现问题。

二、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

本文的框架是具有内在一致性、按照一定逻辑组成的一系列要素的集合,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参照蓝图。COSO的内部控制框架和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但理论框架的落地需要实施框架来切实解决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实施问题。

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框架的三层结构:

(一)目标层。目标是指导实施层依靠目标层进行指导,也是其参考的的重要依据,最终也是企业实践活动的最终归宿。集团企业的行动方向就是既定的目标,对其行动成效的考评依据也是其目标是否实现,无具体目标的行动没有任何实施价值,没有目标的实施活动也不能为企业带来任何实际效果和提升多少效率。企业按照环境分析起点原则进行分析、制定目标,选择其中切实可行的目标,这就是目标层构成的要素。目标包括具体目标和战略目标,不同结构层级责任主体的目标为具体目标,战略目标则是企业层的整体、长期的目标。

(二)管理层。程序方法、责任主体以及保障体系等是管理层的组成要素,目标层进行的实践活动具体体现在管理层。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框架的核心部分就是管理层。基础层的支持和保障是管理层存在基石。目标层是管理层方向,受制于目标层,但其存在对目标层层级目标的实现起决定性作用。管理层是基础层和目标层之间连接的桥梁,是基础层的现实表现和目标层的具体实践。

(三)基础层。基础层是整个过程的基准点,即企业所开展的所有管理活动都是为了从目标的建立到目标的完成,从实际出发所建立的基础层,是构建整个框架的基础,基础层体现了企业目前面临的显示情况和实际状态。管理层为基础层提供保障和支持,同时基础层也限制和制约管理主体、保障体系和管理活动。

三、结语

集团企业财务风险无处不在,财务管理复杂多变,我们必须构建一个框架,完善整个系统进而通过规范的体系进行综合治理。企业要达到有效、高效管理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的效率和效果紧紧靠责任主体落实财务风险管理流程和实施程序方法很难完成,我们通过构建目标层、管理层和基础层三个管理层次,这其中又包括五个要素,分别是责任主体、管理目标、保障体系、程序方法和管理基础。三个层次与五个要素是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统,从而预防企业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王农跃.企业全而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河北工业大学博士论文,2008.

[2]王洋.论我国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J].长春大学学报,2011.

[3]杨周南.论会计管理信息化的ISCA模型[J].会计研究,2003.

[3]于富生,张敏,姜付秀,任梦杰.公司治理影响公司财务风险吗[J].会计研究,2008.

[4]张伯伦.垄断价格理论[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5]张敏慧.新形势下对企业集团财务风险管理的若干思考[J].会计之友,2012.

第4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背景燃气企业财务管理探析

一、财务管理相关理论分析

(一)财务管理内涵

财务管理是燃气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完善的财务管理可以促进我国燃气企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今天,企业财务管理可以促进燃气企业降低成本、促进投资或管理决策的准确性、抵抗风险危机,同时还可以促进燃气企业走向现代化、国际化,更加有竞争优势。

(二)我国燃气企业的财务管理

目前,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程度加深,我国的燃气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也在不断更新,越来越向国际化、现代化趋同。与此同时,燃气企业的市场经济财务管理环境也在不断转变,燃气企业也正在面临风险管理、内控管理的新机遇与挑战。

二、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燃气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燃气企业的财务管理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面对飞速发展的经济环境以及全球经济、金融的变化,我国燃气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发展现状中也凸显了一定的问题。本论文总结如下:

(一)燃气企业的环境更复杂,潜在财务风险越来越大

燃气企业的潜在风险几乎存在于其生产管理以及经营管理的每一个阶段,具有客观性、可转变性、不确定性和偶然性。风险可以被分为系统风险以及非系统风险。其中,非系统风险来自燃气企业内部,例如:燃气企业财务管理者的风险者缺乏风险预防理念,导致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比较缺乏,没有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大多数情况是事后处理风险等情况;而系统风险更多的来自燃气企业外部的宏观因素,例如燃气价格的变动、融资情况,以及我国央行的政策变动、宏观调控、货币政策以及通货膨胀率的变化等,同时也包括燃气的开发环境变化、输送以及开发条件等影响。其中,非系统风险对企业整体都会产生影响,并且较难规避。

(二)财务信息不够系统化

我国一些燃气企业目前的财务信息处理的比较混乱。例如一些燃气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重视,同时燃气企业的财务信息没有采取网络化精确管理。使得很多财务信息数据失真、丢失,财务信息不够系统化,使得这些信息无法真实反映燃气企业的整体的经营状况。

(三)财务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尚不够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政策也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这对燃气企业财务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其一定要熟悉以往业务的同时,也应该对最新的会计政策、准则以及法规进行的新的学习和熟练应用。但是我国一些燃气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面对新会计准则和政策,知识更新的很吃力。财务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尚不够高,很难适应燃气企业现代化、国际化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另外,一些燃气企业处理现金以及材料等关键业务的财务工作者,并不是会计专业人才,存在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财务人员工作效率不足,意识很难更新,制约燃气企业可持续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燃气企业财务管理的策略建议

(一)提升新经济形势下现代财务管理的意识,完善燃气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结合燃气企业自身的特点,确定其风险管理体系构建方案,遵循的原则为:①系统原则;②基于内部控制原则;③预防原则;④持续改善原则。完善燃气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具体步骤如下:

1、制定燃气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子目标,收集风险管理的初始信息

根据燃气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并将风险管理的目标分解到企业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形成风险管理总体目标统领各部门的子目标。

2、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

燃气企业需要完善其自身制度流程存在的不足,先建立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再根据内部控制的8大要素完善战略目标、控制风险活动等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制度。

3、针对不同类风险,建立燃气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政策

根据燃气企业内、外各类风险的特点,设立能够反映企业运营状况的风险管理指标,并设定风险预警区间。同时,建立重大风险的指标监控和预案。通过和指标相关联的危险值的变化,对指标以及其趋势进行量化分析,实时监控风险指标在经营生产中每个状态的趋势变化状态。

4、对重大风险建立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

按照我国企业制定的风险管理政策和计划,分配到燃气企业内部各个部门来实施具体计划。制定风险管理措施有力实施的保障预案,最大程度的使风险管理规范化。

(二)培养综合业务素质高的复合型财务从业人员

燃气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其经营管理水平。因而,要把提高企业财务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燃气企业会计从业相关员工的培训,全面提升其财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处理各项业务的能力,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理理论知识,更要提升实践能力,努力建立起燃气企业的高素质财务管理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 杜莹芬.企业风险管理——理论.实务.案例[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第5篇

关键词:项目融资;风险管理;BOT方式

一、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筹资方式,在国外的研究中,对项目融资也只是进行了一种方法的介绍。而对项目在融资过程中,如何去志别、分析、控制、管理风险,没有做出系统、深入的研究。

在国际上,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学术机构和学术会议很多,但最重要的也最有影响的国际项目管理机构是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Inter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该协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世界项目管理大会,出了论文集《Management by Projects》,收集大量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文章。在出版论文和专着方面,英国的学者J.P. Turner的着作《The Handbook of Project-base Management》专辟一章讨论风险管理问题,最具有代表性的期刊是英国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N.Kartam与S.Kartam从项目订约人角度对科威特建筑行业的风险及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在问卷调查基础上探讨如何评估、分散以及管理科威特建筑项目的风险,并提出了两种风险管理方法,即预防风险措施与缓和风险措施。

Patrick T I Lam指出电力、交通、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面要考虑潜在的风险影响,并以BOT这种融资方式为例,通过实例分析指出风险因素的种类以及相应的规避方法。

Jyoti P Gupta和Anil K Sravat通过分析印度电力项目中融资和建设方面的关键因素,其中包括相关的政策、电力交易、风险因素和融资等,介绍了外国投资的第一个IPP项目,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Mansoor Dailami和Danny Leipziger提出了在BOT融资方式中通过特许权协议降低风险的一些策略,如控制关键风险因素的变化,通过法律手段固定项目参与方和贷款银行之间的义务和权利等,并且运用实例进行了分析。

二、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我国风险管理教学、研究和应用也是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可惜系统地研究项目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不多。文献首次对项目风险管理作了理论综述,文献详细介绍了风险管理体系,文献论述了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及各种风险评估定量方法,另外文献引进了重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中的综合集成方法。

近年来,我国已经在项目风险管理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双法)项目管理委员会发起并组织开展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研究,于2001年5月推出了中国项目管理知志体系,建立了项目风险管理的框架结构。目前在国内开展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项目管理学术研究与培训等工作,使项目风险管理得到了普遍的重视。

目前,国内对项目融资风险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研究还不很成熟,主要是一些较为初步的定性分析。

田琦、赵凤(2004)对SCERT在项目融资风险评估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范小军、王方华、钟根元(2004)分析了大型基础项目融资风险的动态模糊评价方法。张建坤、张璞(2004)对房地产投资项目融资风险的灰色模糊评判进行了研究。屈哲(2003)对项目融资风险引入了动态分析的定量评估。王上铭、李树丞、王贵军(2002)对AHP法在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李汉军、何亚伯(2000)、张曼、屠梅曾、王为人(2004)提出了项目融资风险动态管理方法。袁业虎(2004)对融资风险测量方法的进行了探讨。钱春沁、孙晓安(2004)建立了项目融资指标体系及其风险评估方法。

徐大鹏、赵梅(1999)、王晶(2000)、李云磊(2000)、薛桦(2001)、屈哲(2002),尹昱、吴旭光(2003)对项目融资的风险规避与控制的措施和技术进行了研究。尹昱(2001)、陈赟、张凤明(2004)\范小军、钟根元(2005)、侍玉成(2008)对项目融资中风险分担与博弈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了项目融资的风险分摊和控制机制以及项目融资风险的最优分配模式。 转贴于

邱晓晨、张颖(2004)对公路建设项目融资风险及其特性进行了分析。丁莉(2002)、王准、彭新民(2004)对水电项目融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袁俊霞(1999)研究了项目融资在煤炭领域中的应用及其风险分析。

参考文献:

[1] 王卓甫.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第6篇

关键词:财务公司,商业银行,风险,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的核心能力是风险管理能力,是否能够妥善管理风险,将决定金融机构的盈亏和生死。因此,研究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问题,提高其风险管理的能力,对于财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财务公司风险特点

(1)受体制性因素影响较大

与银行经营活动可能会受政府行政命令影响相比,财务公司的经营活动受集团的干预更加直接、更加具体,而且还会受到集团所在行业的行业风险影响。

(2)分布面广

与银行相比,财务公司除传统银行业务外,还可以开展证券投资、保险等业务。因此风险面较广。

(3)集中度很高

目前财务公司以信贷业务为主,由于政策限制,信贷业务又集中在集团。这种风险资产的高度集中会给财务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4)结构有侧重点

在总体的风险构成上,体制性风险和政策性风险影响最大。科技论文。每类金融风险也各有侧重点。科技论文。

2.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策略

2.1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组织机构体系是硬件,内部控制制度是软件,信息管理系统是运行平台。

2.1.1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

(1)改善股权结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可以吸收40%以内的集团外股份。引入集团外的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国内外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可以改变财务公司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股东价值观过于趋同的局面,建立相互制衡的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建立起风险控制机制。

(2)保障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转。为了避免董事会、监事会过而不问的形式主义情况,应设立董事、监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在一个年度内举行一定次数的例会和临时会议。这样可以保障和促进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转,使董事会、监事会真正发挥总体上控制风险的作用。

(3)设立独立的、专门的风险管理和监督部门。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管理工作,需要一个独立的部门对风险进行全面管理。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风险内部管理系统是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

设立属于董事会领导的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制定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制度和方法,定期将风险情况向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稽核部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部门,负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遵循性,督促各部门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对风险战略、政策和程序的评估。

2.1.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即树立“全面、审慎、客观、独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理念。

(2)公司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分工。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确定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度和程序;董事会应当及时审查风险管理部门和稽核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就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定期与管理层进行讨论,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措施。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并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监事会在实施财务监督的同时,负责对公司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及董事会、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要求董事会、管理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部门规章制度规范和业务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应覆盖所有的业务、岗位、环节,应当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横向与纵向的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科技论文。业务管理制度将跨部门的业务分配到各业务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保证各部门和环节衔接紧密,防范风险。

(4)风险管理制度。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将各种形态和各种业务的风险和风险的每个环节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和业务管理制度中。风险控制内容既要包括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又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既要包括对来自业务的风险,也要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风险。对信息系统的职能权限、系统建设、网络安全和日志数据等进行控制。不仅注重单笔业务、单个客户的风险,还要重视对总体风险的控制。不仅控制表内业务风险,也要控制表外业务风险。风险管理制度就像一根主线,将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各个操作环节、各类业务贯穿起来,使风险管理工作成为一个整体。通过风险管理制度的统一组织协调,形成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控、风险决策、风险避险等五个子系统。

2.1.3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风险的计量、监控和评估需要获取并处理全面、及时、准确、大量的数据,这些都需要运用计算机进行处理,需要建立贯穿公司各个层次、各个部门、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信用状况数据、市场价格数据、资产负债的流动性数据、资产负债的利率风险敞口、交易操作情况进行实时统计,进而利用设计的风险量化模型计算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量化指标,并与设定的风险额度进行比较,最终对财务公司各类风险作出量化的评估,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另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对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监管指标计算并自动提示。对公司各级机构、各部门、各类业务发生的交易特别是大额交易进行实时监控,控制操作风险。

2.2学习运用先进风险管理技术

现代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监测风险,这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征。在市场风险方面有J.P.摩根提出的以VAR为基础的市场风险度量制Risk Metrics,在信用风险方面有信用度量制Credit Metrics、瑞士信贷银行推出的信用风险量化模型Credit Risk+,在利率风险方面有利率敏感性缺口管理法和有效持续期缺口管理法,在操作风险方面有《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对于以上的风险管理技术,有些我们目前还不具备应用于实际中的条件,在短期内,财务公司风险管理还是将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但风险管理的趋势将是更加强调定量分析,财务公司应加强对先进管理技术的学习,为以后打下基础,逐步向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靠近

2.3探索运用新的风险管理工具

财务公司由于业务范围受到约束,贷款对象只能集中于企业集团成员单位,贷款的集中度很高,不符合风险分散化的风险管理原则。财务公司可以利用信用衍生产品,降低信用风险。信用衍生工具主要有信用互换(Credit Swaps)、信用期权(Credit Option)、信用关联票据(Credit-Linked Notes)三种主要形式。财务公司可以与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违约期权和总收益互换等信用衍生产品交易。

2.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培育全员风险管理文化

激励约束机制是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的外力,培育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则是加强内力。培育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是成功的风险管理最重要的因素,它要体现在具体工作上,做到内控有明确的标准,业务有系统的流程,操作有详细的手册,过程有动态的监控,事后有严格的考核。让员工在自身工作中切身体会到风险管理,让风险管理深入人心,使风险防范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成为每一个员工自觉的行为,这无疑将大大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

第7篇

本刊谨向积极参与本次征文活动社会各界的人士包括长期支持本刊的读者、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将抓紧征文活动的后期进程: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优秀论文并尽快予以公布。今后,本刊将本着创办精品期刊、服务于商业银行战略转型、服务于读者的基本宗旨,继续举办类似的活动,以繁荣理论研究和深化实践探索,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

内容提要: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核心,风险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家银行经营的成败。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特别是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全面风险管理精神相对照,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在目前产权改革初步告一段落的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下一步的改革将围绕建设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体制机制方面展开,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首当其冲。本文在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国内外银行业的有关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概括出了商业银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的基本原则,并对国内商业银行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 全面风险管理 组织框架

中图分类号:F830.49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07)07-014-04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核心,风险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家银行经营的成败。近两年来,随着银行业改革不断推向深入,特别是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取得巨大成功,国内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状况得到极大改善,风险管理有了明显好转。但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特别是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全面风险管理精神相对照,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进入金融业的重要转折期和重要发展期,在产权改革初步告一段落的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下一步的改革将围绕建设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体制机制方面展开,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首当其冲。因此,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是当前国内各商业银行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的判定原则

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精神和国际银行业的实践来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并不仅仅意味着架构形式上的建立,还包括职责明确、功能健全、信息沟通顺畅、体系运行有效等深层次的内涵,即形神兼具。概括来说,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全面与否应符合六项标准,即一致性、全面性、独立性、权威性、互通性和集中与分散相统一。这也是商业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来看:

1、一致性原则

所谓一致性原则是指,银行在制定风险管理框架时,首先应确保其风险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的一致性。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为业务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和内部机制,而不是抑制业务的发展。在发展业务的过程中,应将风险管理看作有力的保障,而非阻碍因素。这是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的前提。

2、全面性(或称为有效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可以归纳为两个确保,即银行应确保其风险管理框架能够涵盖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一切风险(即所有风险都有专门的、对应的岗位来负责),确保该职责框架能够识别银行面临的一切风险。尤其对于新产品、新业务,银行应确保这些产品、业务在创新出台和引进之前就为其制定出适当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控制方法,即“内控先行”的原则。

3、独立性原则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制定与实施之间的独立性)、独立的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业务部门)、独立的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独立性原则的实质就是要在银行内部建立起一个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风险管理机制。因为清晰的职责划分是确保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前提。值得注意的是,独立性原则并不排斥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此,巴塞尔委员会特别强调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审计机构之间要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合作。

4、权威性原则

权威性原则意味着,在银行的风险框架中应确保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具有高度权威性,尽可能不受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其客观、公正性。从理论上来讲,当两个部门的权威性处于相同层面时,每个部门会形成不同且清晰的权力边界,并将两个部门割裂开来,从而使两者之间的合作和沟通难于实现。这一点在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得到突出体现。银行的风险管理势必要渗透到业务部门的运作中,因而很容易受到抵触。如果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强于业务部门的权威性,风险管理工作将难以顺利执行下去。理论和现实都证明,必要的监督可以确保各个岗位职责的充分实现,但监督部门如果缺乏权威性,监督就会形同虚设。

5、互通性原则

互通性原则要求银行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而在银行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包括信息上报(即风险管理部门与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信息下达以及内部信息的横向流动(即各相关部门之间要保持信息的互通)。有效的信息沟通可以确保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都能充分理解其工作职责与责任,并保证相关信息能够传递给适当的工作人员,从而使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正常运行。

6、集中与分散相统一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就是商业银行作为一个整体,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充分了解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状况,并对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管理。鉴于此,商业银行全面风险框架的设置应遵循集中与分散相统一的原则。为了确保各类风险都得到管理并及时向高层汇报,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应由相应的专业机构来负责管理,不同的风险管理机构最终都应直接向总行高级管理层中的专职风险管理行长负责,由其统筹规划,实现风险的集中管理。同时,考虑到业务的多样性和风险的复杂性,在风险集中管理的大框架下,不同类型的风险应交由不同的专业机构来管理,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比如,合规风险应由独立的合规部门而不是传统的风险管理部门来管理。风险的分散管理有利于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专业知识,集中力量将各类风险控制好,体现出专业化分工的优势。而风险的集中管理则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银行面临的全部风险,从而将风险策略与商业策略统一起来,实现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有效平衡。风险管理过于集中往往使该部门力不从心,不能专心于某类风险;风险管理过于分散则往往容易造成信息割裂和管理真空,不利于银行商业策略与风险策略的结合,甚至违背银行的发展策略。

二、当前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进行了众多改革和积极探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不断完善。但离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及其六项原则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这集中表现在:

(一)外形上,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不健全,部分环节尚未建立或较为薄弱

1、作为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基础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

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是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得以建立和运行的基础。目前,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基本结构。但从深层次看,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尚未清晰划分,各自为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所需的组织架构还未完全建立,三者之间互相合作与制衡的机制较为薄弱。可以说,国内商业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的起点不高,基础不牢,从而影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

2、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缺乏运行支撑

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职能主要是通过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来行使。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职能的充分履行依赖于两方面因素:一是委员会有一个强有力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收集、决策执行、材料准备等工作;二是委员会与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对接,信息传输、决策传达、情况汇报等相对顺畅。国内商业银行在这两方面普遍做得不够。一是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要么没有设置专门的日常办事机构,要么办事机构资源配备不足,特别是缺乏训练有素、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从而无法有效支撑委员会风险管理职能的充分行使;二是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体系与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缺乏有效对接,委员会无法获得行使风险管理职能所需的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撑,双方之间的沟通渠道缺乏;三是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中,具有银行业风险管理经验的人员缺乏,而且在金融、法律、会计等不同专业背景人员之间的有效互补和科学搭配方面存在不足,从而制约其风险管理职能的发挥。

3、高级管理层层面风险管理架构分散割裂,统一性、集中性不足

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要义是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实现对各类风险的全面覆盖。体现在风险管理组织框架上,就是要有独立的部门(机构)对风险进行集中、全面管理,而不是将风险管理职能割裂开来,分散于多个不同部门。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大多是通过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门来实现这一要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管理全行各类风险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措施以及协调解决重大风险问题。风险管理部门则负责落实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政策、措施以及有关决议,并对全行各类风险进行集中、统一的具体管理,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量化并报告等具体内容。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受各方面因素和条件的限制,风险管理委员会尚未覆盖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关注较多,而对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新型风险的管理则相对欠缺。而风险管理部门也未能有效整合银行的风险管理职能,更多的是在信用风险领域开展管理工作,其他各类风险的管理职能则分散于多个部门,使得风险管理框架被割裂开来,集中性、统一性不足。

4、银行基层分支机构风险管理角色缺位

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意味着商业银行在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总行、分行、支行等不同层面都有相应的机构(单位)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以确保对风险管理全过程的覆盖以及风险管理链条的完整性、有效性。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职能主要集中于高级管理层、总行和分行,确保了总行对风险的集中管理。但在支行等基层机构层面则缺乏独立行使风险管理职能的角色。这并不是说基层支行没有为风险管理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而是指有效承接总行或分行层面风险管理体系链条的环节缺乏,没有实现风险的垂直管理,基层支行风险管理主要受支行行长领导,并向其负责。在利润考核的驱动下,基层支行的业务经营不可避免与风险管理产生矛盾,并最终导致风险管理职能的弱化和缺位。

(二)内涵上,风险管理职责不完善,现有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无法达到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1、董事会风险战略管理职能薄弱,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缺乏科学规划指导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第一环节。因为风险管理战略明确了一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方向,确定了银行的风险偏好,对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起指导性、方针性作用。风险管理战略环节的职能是由董事会及其下属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的。由于组织架构方面的缺陷,特别是受制于有效运行支撑不足,国内商业银行董事会的风险战略管理职能普遍薄弱,银行缺乏完整、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这使得整个银行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建设缺乏科学指导。

2、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的全面、集中管理程度不高,不能充分覆盖银行面临的各类风险

本文前面提出的“全面性(有效性)”原则要求,商业银行应确保有一个独立、强大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全行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集中管理,以确保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虽设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但其职责并未达到全面性的要求,仅仅实现对信用风险的集中管理,尚未将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纳入管理范畴。这种风险分散管理的状况,既不利于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的优势,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又不利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银行风险管理状况的全面了解,影响风险管理政策的制定。

3、风险管理监督评价职能缺乏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健全的风险管理框架除了设立一个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之外,还应有一个独立的风险管理评估系统和一个独立的审计机构(定期审查银行风险计量、监督与控制职能的执行情况)。风险管理的评估一般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的审计稽核一般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审计部门应就“银行是否有负责设计风险管理系统的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是否积极参与了风险控制工作;风险执行是否合规;有关风险政策、控制与程序是否得到遵循;风险管理人员配置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审计。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大多数银行已经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就风险管理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但风险管理各项职能执行情况的稽核审查缺乏。董事会下虽然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但并没有对风险管理职能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稽核审查,导致风险管理组织框架中对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职能缺乏。

(三)运行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赖以运行的信息支撑不足

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是一个由决策系统、信息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组成的有机体系。其中,信息系统是这一体系的基础,是其他三个环节有效运转的支撑。无论是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还是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风险管理活动的开展,都依赖于一个健全的信息系统。而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存在的一个不足之处就是信息系统不健全、信息渠道不畅,从而影响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各环节的正常运转和作用发挥。这也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要案频频发生、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构建国内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的建议

根据本文前面提出的六项原则的要求和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当前国内商业银行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夯实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的基础平台

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已初步建立起以“三会一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基本架构,实现了“形似”的要求。下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的重点在于建立健全公司治理运行机制,达到“神似”的最终目的。具体来说:第一,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不同职责,划分权力边界,承担起各自的角色,建立起既相互合作又相互制衡的的运行机制;第二,进一步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有效运行的支撑体系,设立专门的日常办事机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层面的风险管理职能与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职能有效对接;第三,逐步建立董事、监事知情权保障机制,特别是风险管理方面的知情权,为董事、监事充分履行职责提供信息保障。

(二)强化董事会的风险战略管理职能,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建设的前瞻性、指导性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全面风险管理精神,国内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的风险战略管理职能,为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提供科学指导。一是结合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战略,董事会制定与银行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风险战略,并据此确定风险偏好,对银行风险管理活动的开展做出规划;二是建立健全风险战略管理机制,定期对银行风险战略执行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做出评价,并据此调整完善风险战略,确保风险战略的科学有效;三是强化董事会对银行风险政策的最终审批权力,确保风险政策符合银行风险战略的长远规划,促使高级管理层建立起符合银行风险战略的风险管理体系;四是探索实施首席风险官制,在董事会下设立首席风险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与高级管理层形成有效制衡,强化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职能。

(三)完善高级管理层下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风险管理职能由分散割裂转向集中统一

针对本文第二部分分析的国内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管理职能分散割裂问题,进一步整合高级管理层层面的风险管理职能,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第一,进一步完善高级管理层下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设置,针对目前国内银行业的现状,考虑为风险管理委员会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分别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实行集中管理,扩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覆盖范围,提高风险管理的集中性和统一性。第二,整合总行层面分散于多个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将其纳入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实现风险管理部门对全行风险的全面集中管理。与此同时,要逐步改变那种风险管理部门既承担风险管理职能,又承担业务经营与业务指导职能的做法,真正实现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的分离,确保风险管理的独立性。

(四)健全基层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实现风险的垂直化、矩阵式管理体系

针对基层分支机构风险管理架构缺失的现状,国内商业银行应逐步推行垂直化、矩阵式的风险管理体系,设置基层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岗位,确保整个银行风险管理体系链条的完整性。具体来说:一是在银行推行垂直化、矩阵式风险管理体系,总行首席风险官和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的最终负责人和部门,分支行层面的风险官和风险管理部门对上一级风险官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并受其领导,同时又向分支行的行长汇报工作。该体系有利于确保风险的集中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效率。二是在基层分支机构设置风险经理岗位,由上一级风险官和风险管理部门委派,协助其进行风险管理,不受基层分支机构的干预,客观独立地对基层分支机构的风险进行管理。三是风险官与风险管理部门定期进行交流和交换,以解决分支机构之间、分支机构与总行之间信息不畅的问题。

(五)完善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体系,确保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的有效运转

有力的监督评价体系可以确保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得到充分落实、各项风险管理职责得到有效执行,并使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得到持续改进。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普遍较为薄弱,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持续性、有效性不足。对此,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建立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情况的监督机制,促使高级管理层充分贯彻落实董事会制定的风险战略和风险政策;第二,强化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机制,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充分承担各自的风险管理职能;第三,建立风险管理的审计监督机制,由银行内部审计部门或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中各环节的风险管理职责执行情况和风险管理的合规性进行稽核监督。

(六)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框架提供信息支撑

巴塞尔委员会特别强调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而在银行内部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包括信息上报、信息下达以及内部信息的横向流动。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不仅仅局限于网络信息系统,还包括银行内部定期和不定期的信息交流系统。对此,国内商业银行因从三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系统,为总行与分支机构之间、分支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总行各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建立沟通渠道;二是在银行内部建立起风险信息沟通渠道,特别是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风险信息汇报框架,实现风险信息下达、风险信息上报以及风险信息横向流动的畅通;三是逐步建立风险损失数据库,特别是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为风险量化技术的运用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 詹姆斯.林著 黄长全译《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从激励到控制》 [M]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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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吉光 等著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M] 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

6、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文献汇编》[M]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7、 巴曙松著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研究》[M]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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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字】房地产公司;合同风险管理;优化

引言

当今的市场经济可以说是合同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合同在企业的经济行为中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在房地产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西方谚语说: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是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开发过程中产生一系列纠纷的根源,因此房地产公司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充分了解工程合同管理特点及存在的合同风险为前提,有效防控合同风险,理顺与之相关的“法律线”、“利益线”、“管理线”,堵住合同管理漏洞,优化合同风险管理,达到降低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1 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主体的多元性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从开发报建到最终完成实体项目涉及的合同类型众多,合同主体也是多元性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要签订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租赁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广告合同等,因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与不同的主体进行合同洽谈。

(2)合同条款的专业性

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过了专业化的运作后,模式已经比较成熟了,所以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大多数合同都有通用(固定)条款或者直接以格式合同来体现。例如在合同条款中对业主及承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地规定,且还规定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师处理问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由停工、变更、延误、索赔、争议、违约等原因造成的问题。

(3)合同期限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通常有一个较长的周期,一般工程合同履行的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可以横跨整个项目开发周期,比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4)合同履行的复杂性

由于合同期限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项目所处地域规划或地理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这样就会导致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虽说可以依据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解决,但是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合同标的额通常都比较大,一旦有利益冲突的发生,就会出现各方因维护自身权利而展开尖锐谈判的局面,合同履行的难度大。

2 合同风险构成要素

在合同的缔结、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的长期性及复杂性,造成建设环境及各种外部条件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事先难以在合同中完全规定,可能使已固定的合同条款发生变更,已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出现偏移,合同风险由此产生。构成合同风险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都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治、市场变化、战争等,比如有关政府管理机构延误项目审批;工程项目与建设环境发生冲突,必须停工进行处理等。

(2)工程设计不当。主要有:由于设计错误或者设计水平不高,导致施工图纸出现较大纰漏;结构设计太保守,导致桩基础、配筋设计较浪费;各专业设计之间沟通协调不足,导致总体设计方案“筛子当水桶”――漏洞百出;设计太粗略,标注不细致,导致工程量清单编制失误等等。

(3)地质勘察报告失实,造成基础设计存在偏差,施工工期的拖延。

(4)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变化。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通常比较长,建设过程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时有发生,比如商品房预售的要求由正负零变为封顶,住宅的消防验收标准发生改变、地下人防工程标准发生变动等。

(5)合同文件的错误、含糊。由于房地产公司的忽视或工作中失误造成合同文件本身存在很多错误和含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合同工期的约定太粗略;工程量清单不详实,缺项漏项;合同条款漏洞百出,用词不严谨;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程序和时间约定不完善;对于物价上涨在合同文件中没有约定相应的调整条款等等。

(6)承包商选择不当。由于实际的承包商与投标时所报的不是同一个人,房地产公司又容易被承包商“忽悠”,如果实际承包商的资质不够、信誉不好、施工能力不强、对资金不善管理、抗风险能力较差,工程变更频繁,那么必定会给房地产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

(7)监理工程师选择不当。所聘用的监理工程师工作上如果出现失误或者不作为,势必给承包商钻管理空子的机会,必定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也很难保证工程质量。

3 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3.1 建立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系

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可以说是整个合同风险管理的良好开端,也是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而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于合同综合管理体系中,所以开发商可以从建立和完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入手,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风险管理,达到杜绝合同失误、避免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图1为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系示意图。

3.2 理顺法律、利益、管理三条“线”

对于合同风险管理一般的做法是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而从合同管理的特点和合同风险构成要素可以看出,除了建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外,还必须理顺法律、利益、管理这三条“线”,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防控,最终达到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

(1)理顺“法律线”

少了法律的保障,企业的经济活动将面临着合同纠纷与管理失控的局面,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严重的甚至无法达到合同的目的。所以,是否合法成为了合同风险防控的重要前提。首先要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按照法律的正常轨道运行,合同条款必须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单行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严格约定。其次,清楚地了解合同风险防控的主要节点,完善必需的条款,明确重要的条款;必须健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规范整个操作流程;以“合法、平等、公平”为基本原则,设定双方权利及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渠道等。

(2)理顺“利益线”

可以说,与合同有关的一系列经济活动都受利益的驱使,并以利益为最终目标。因此,利益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双方合同缔结的内在驱动力。理顺“利益线”,必须对以下问题有清醒地认识:①我方的利益目标是什么?②权利义务在合同相关条款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③合同内容中是否隐藏着利益的“漏洞”或者“定时炸弹”?事实证明,利益诉求的实现必须要以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为基础――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地进行谈判商洽,修改并完善合同,将各方利益诉求落实于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款中,使合同遵循约定步骤有序进行。

(3)理顺“管理线”。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履行按程序进行,是风险防控的第三道关口。理顺“管理线”,要充分发挥相关法规部门的作用,切合实际地完善合同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把关合同的授权签订规则并加强合同的文本管理。坚决杜绝“先签订后审查”以及“先履约后补约”的“风险裸奔”行为。把管理线延伸至合同行为的每一个过程,一方面,要确保合同的审批程序完整、符合规定,另一方面,也要使合同的后续履约处于持续监控之中。当然,这种管理绝不是一个企业的单个部门所能实现的,而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体系架构以及相关部门协力配合的监督机制作为支撑。

4 结语

总而言之,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降低公司成本、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在国家调控政策不松懈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一定要重视合同风险管理,并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可行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法律为先、立足利益、管理保障,有效防控合同行为的风险,才能保证房地产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叶安华.房地产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在成本管控中的思考,价值工程,2012年 第10期.

[2] 何宏.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当代经济》,2009 年7 月(下).

[3] 宋尧熙.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建材与装饰,2008 年5月.

[4] 朱江.业主方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研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5月.

第9篇

关键词:房地产公司;合同风险管理;优化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西方谚语说: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是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开发过程中产生一系列纠纷的根源,因此房地产公司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充分了解工程合同管理特点及存在的合同风险为前提,有效防控合同风险,理顺与之相关的“法律线”、“利益线”、“管理线”,堵住合同管理漏洞,优化合同风险管理,达到降低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1 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主体的多元性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从开发报建到最终完成实体项目涉及的合同类型众多,合同主体也是多元性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要签订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租赁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广告合同等,因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与不同的主体进行合同洽谈。

(2)合同条款的专业性

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过了专业化的运作后,模式已经比较成熟了,所以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大多数合同都有通用(固定)条款或者直接以格式合同来体现。例如在合同条款中对业主及承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地规定,且还规定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师处理问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由停工、变更、延误、索赔、争议、违约等原因造成的问题。

(3)合同期限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通常有一个较长的周期,一般工程合同履行的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可以横跨整个项目开发周期,比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4)合同履行的复杂性

由于合同期限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项目所处地域规划或地理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这样就会导致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虽说可以依据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解决,但是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合同标的额通常都比较大,一旦有利益冲突的发生,就会出现各方因维护自身权利而展开尖锐谈判的局面,合同履行的难度大。

2 合同风险构成要素

在合同的缔结、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的长期性及复杂性,造成建设环境及各种外部条件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事先难以在合同中完全规定,可能使已固定的合同条款发生变更,已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出现偏移,合同风险由此产生。构成合同风险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都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治、市场变化、战争等,比如有关政府管理机构延误项目审批;工程项目与建设环境发生冲突,必须停工进行处理等。

(2)工程设计不当。主要有:由于设计错误或者设计水平不高,导致施工图纸出现较大纰漏;结构设计太保守,导致桩基础、配筋设计较浪费;各专业设计之间沟通协调不足,导致总体设计方案“筛子当水桶”——漏洞百出;设计太粗略,标注不细致,导致工程量清单编制失误等等。

(3)地质勘察报告失实,造成基础设计存在偏差,施工工期的拖延。

(4)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变化。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通常比较长,建设过程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时有发生,比如商品房预售的要求由正负零变为封顶,住宅的消防验收标准发生改变、地下人防工程标准发生变动等。

(5)合同文件的错误、含糊。由于房地产公司的忽视或工作中失误造成合同文件本身存在很多错误和含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合同工期的约定太粗略;工程量清单不详实,缺项漏项;合同条款漏洞百出,用词不严谨;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程序和时间约定不完善;对于物价上涨在合同文件中没有约定相应的调整条款等等。

(6)承包商选择不当。由于实际的承包商与投标时所报的不是同一个人,房地产公司又容易被承包商“忽悠”,如果实际承包商的资质不够、信誉不好、施工能力不强、对资金不善管理、抗风险能力较差,工程变更频繁,那么必定会给房地产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

(7)监理工程师选择不当。所聘用的监理工程师工作上如果出现失误或者不作为,势必给承包商钻管理空子的机会,必定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也很难保证工程质量。

3 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3.1 建立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系

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可以说是整个合同风险管理的良好开端,也是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而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于合同综合管理体系中,所以开发商可以从建立和完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入手,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风险管理,达到杜绝合同失误、避免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3.2 理顺法律、利益、管理三条“线”

对于合同风险管理一般的做法是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而从合同管理的特点和合同风险构成要素可以看出,除了建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外,还必须理顺法律、利益、管理这三条“线”,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防控,最终达到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

(1)理顺“法律线”

少了法律的保障,企业的经济活动将面临着合同纠纷与管理失控的局面,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严重的甚至无法达到合同的目的。所以,是否合法成为了合同风险防控的重要前提。首先要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按照法律的正常轨道运行,合同条款必须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单行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严格约定。其次,清楚地了解合同风险防控的主要节点,完善必需的条款,明确重要的条款;必须健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规范整个操作流程;以“合法、平等、公平”为基本原则,设定双方权利及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渠道等。

(2)理顺“利益线”

可以说,与合同有关的一系列经济活动都受利益的驱使,并以利益为最终目标。因此,利益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双方合同缔结的内在驱动力。理顺“利益线”,必须对以下问题有清醒地认识:①我方的利益目标是什么?②权利义务在合同相关条款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③合同内容中是否隐藏着利益的“漏洞”或者“定时炸弹”?事实证明,利益诉求的实现必须要以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为基础——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地进行谈判商洽,修改并完善合同,将各方利益诉求落实于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款中,使合同遵循约定步骤有序进行。

(3)理顺“管理线”。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履行按程序进行,是风险防控的第三道关口。理顺“管理线”,要充分发挥相关法规部门的作用,切合实际地完善合同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把关合同的授权签订规则并加强合同的文本管理。坚决杜绝“先签订后审查”以及“先履约后补约”的“风险裸奔”行为。把管理线延伸至合同行为的每一个过程,一方面,要确保合同的审批程序完整、符合规定,另一方面,也要使合同的后续履约处于持续监控之中。当然,这种管理绝不是一个企业的单个部门所能实现的,而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体系架构以及相关部门协力配合的监督机制作为支撑。

4 结语

总而言之,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降低公司成本、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在国家调控政策不松懈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一定要重视合同风险管理,并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可行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法律为先、立足利益、管理保障,有效防控合同行为的风险,才能保证房地产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叶安华.房地产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在成本管控中的思考,价值工程,2012年 第10期.

[2] 何宏.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当代经济》,2009 年7 月(下).

[3] 宋尧熙.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建材与装饰,2008 年5月.

[4] 朱江.业主方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研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