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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今年是奥运之年,也是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关键之年、决胜之年。为确保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年初我局即印发了《质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计划》,并根据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和打假工作列入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增补了食品科、特监科、稽查大队负责人为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并于下属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状》,并对维稳工作、群众来信来访、车辆管理安全、票据和资金管理、印章管理和办公室门窗、用电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实施了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了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上下协调的创建工作机制。
为深入将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我局党组始终把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通报了全市综治维稳工作,部署了本局综治维稳任务。特别是为确保奥运期间平安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奥运期间安全工作,先后开展了“迎奥运特种设备百日督察”、“奥运期间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活动,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安全保障措施、内部管理和网络安全、新闻宣传、作风建设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时刻敲警钟,实现了我局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教育于事前、防范于未然的目的。
二、强化制度建设,管理落实到位
为了加强全局平安建设内部管理,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将制度细化责任到人,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用制度保证平安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对综治平安教育。我们进一步强化《六条禁令》执行力度,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执法;严禁公车私驾;严禁借执法之名吃、拿、卡、要;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者将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6月份我局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和稽查人员参加旁听法院关于侵权渎职案件审理工作,用活生生的实例教育每一名执法人员必须增强是非辨别力、诱惑控制力,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加强矛盾调解工作。我们通过向行政相对人发放《行风监督卡》,在全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加大对行政相对人回访频次,认真做好群众的投诉与监督,今年全局没有接到一起群众投诉。为认真做好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消除化解行政争议,在全省率先启动了“质监法制庭”,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三是加强防控力度。今年我们继续坚持党员志愿者义务治安巡逻制度,每月定期两次由分管局长带队到万善路风光带进行治安巡逻,并做好治安防范记录。同时,我们要求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并实行领导值班制,值班时均由领导带头值班,二十四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四是加强现金安全管理,我们在为各部门财会人员配备保险柜等设备的同时,还对财经制度进行了规范,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将现金上缴银行。并由财务室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落实使用人维护责任。五是加强消防保卫工作。我们在全局下发了禁烟制度,严禁在局大楼使用明火,并安排专人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组建义务消防员制度,制定了消防应预案。同时,我们制定了门卫保安工作制度,并由门卫排查防盗隐患,督促各科室断电关好门窗,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今年以来来我局从未发生过公款或公物失窃事件。
三、突出重点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省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1月起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县社区矫正工作于2009年1月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正式启动。目前,全县设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21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20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至2009年11月,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50人。其中缓刑26人;假释1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4人。男性45人,女性5人。城镇7人,农村43人。18岁以下的3人,18岁至45岁的38人,46岁至60岁的9人。现已经解矫2人。分布在16个乡镇,其中勐朗镇15人,其余15个乡镇7人、3人、2人、1人不等。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县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召开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股;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乡镇也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提纲》,以此来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由局机关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局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我县勐朗镇等乡镇,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一是为了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县委同意并以县委办公室文件形式进行下发,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及任务;明确了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二是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基层司法所制定方案并实施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勐朗司法所于9月24日对辖区内的13名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服从监督,遵守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勐朗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到会帮教;县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到会并作了社区矫正对象要做到明确三个认识、实现二个转变、达到一个目标的讲话。其他司法所也开展了此项工作,全县近50名矫正对象受到了教育。
(五)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我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县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工作要点》、《关于使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规定》、《关于做好统计报表的要求》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30名以村(居)委会主任或支书为主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如县司法局和勐朗镇组成社区矫正工作组,于9月23日深入勐朗镇温泉社区、罗八村、勐滨村、富本村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同时向矫正对象发放了节日物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日常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了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
(六)加强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氛围。我县在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对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的培训。同时,各乡镇也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购买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共50本,确保各司法所人员人手1本。同时,充分利用我县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社区矫正工作报道,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乡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009年7月10日,在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属各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县综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县创建平安先进县动员大会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了社区矫正知识。会上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祁海同志提出了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8月25日、26日在*县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上,给来参加培训的全县158个村(居)调委会的230名主任、副主任和全县20个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综治专干、司法所长,共计289人印发了社区矫正培训材料300份。同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20本。
(七)考察汲取经验,促进工作发展。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领基层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志愿者,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思茅区学习参观,进行座谈,听取经验,翻阅档案,观摩上墙的制度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
成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队伍,为和谐边疆*作出了贡献。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公、检、法也需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
三是必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来进行,但基层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许多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办公条件较差。
四是需要经费保障到位。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现基层司法所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开展。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需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经费保障款项、使用条件、使用时间、申请及使用的主体和程序等需要明文规定。
五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六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四、2010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2010年将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国家、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以及我县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
(三)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一、围绕禁毒“摘帽”,抓好五个到位。
针对年7月市禁毒委检查考核后指出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今年以来我镇不断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禁毒各项基础工作,截止年6月全镇现有吸毒人员421人,占总人口数3.83‰。其中已经戒断脱毒9人,今年上半年新增对象17人,复吸对象12人,同比分别下降29.2%和65.7%。(年同期新增对象24人,复吸对象35人)可以说毒情形势已得到有效控制。工作中主要是做到“五个到位”,即措施责任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帮教尿检到位、打击力度到位、创建措施到位。
一是措施责任到位。
及时调整了禁毒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大小会议上强调抓好禁毒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我镇实现禁毒“摘帽”的决心。
先后与村居、大型企业、市场签订《禁毒责任书》103份,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制定禁毒工作奖惩暂行办法,明确禁毒打击、帮教和尿检各项工作奖惩规定。及时召开镇禁毒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镇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市禁毒委检查考核反馈的意见和上级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禁毒工作任务。落实禁毒办专兼职人员、办公地点和宣教基地,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全年安排预算50万元,全力保障禁毒工作需要。
二是宣传教育到位。
我镇始终坚持把青少年学生、外口、工商从业者和闲散人员作为宣传重点,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1.镇禁毒办印制了不干胶宣传画10000张张贴在公交车、三轮车和各居民区楼幢;制作分发凉扇5000把、禁毒宣传单10000份;悬挂横幅26条,张贴禁毒宣传画15幅175张,在万全、石塘、水亭办事处的村头巷尾刷制永久性宣传标语130多条;在庙头、临区农村集市上开展禁毒法律咨询和有奖知识竟猜,提高广大村民自觉拒毒意识;宣传车连续30天在村头巷尾宣传播放禁毒法律法规;购买了禁毒VCD45个分发到村居、企业、学校,多管齐下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教育面;“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了宣传。2.各单位、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也进行了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昆阳学区将禁毒知识教育列入年度教学大纲;同时针对学生毕业后流入社会期间容易染毒的现象,在职高举办了第三期“曙光工程”培训,对这一部分人员进行技能和法律培训,重点突出禁毒教育内容,努力使他们免受侵袭。镇妇联组织开展了“不让进我家”活动,号召全镇广大妇女同志们管好自己的亲人,不让进家门。团委积极协同禁毒办在学生中开展了禁毒绘画、书法和征文比赛。3.村居、企业充分发挥了属地管理优势,前宕、临区等外口比较集中的村居,庄吉集团工业园区等大型企业先后多次组织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禁毒知识讲座,播放禁毒VCD。4.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镇工作各项措施和工作成效,先后在禁毒简报、平阳报、电视台、调频广播电台报道16条反映我镇禁毒工作的信息。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对危害性的认识,有效控制了新增和复吸现象。
三是帮教尿检到位。
对出所的帮教对象,我们在落实“四位一体”帮教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帮教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措施。1.充分发挥村居禁毒专管员作用,定期与帮教对象谈心,及时掌握帮教对象动态,随时反馈各种信息,起到了主力军和桥梁作用。2.发挥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对吸毒人员开展结对帮教,增强了帮教对象脱毒的决心和信心。3.发挥巡防队作用,弥补警力不足的问题,巡防队员人手一本帮教手册,结合巡防工作开展帮教并作好帮教记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4.大部分的帮教对象家属积极配合帮教,督促自己的子女按时参加尿检。
按照温州市禁毒尿检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安派出所“五个一”的工作要求,我们通过发放通知单、电话联系、上门查找等多种方式督促尿检对象接受尿检,6月份参加尿检人数96人,到目前为止,参加尿检的帮教对象已达到189人,占全部应尿检人数(245人)的76.5%,在家的帮教对象全部接受了尿检。
四是打击力度到位。
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禁毒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涉毒犯罪。一是实行公开查缉,经常组织开展以打击违法犯罪为重点的治安清查,有的放矢地开展重点检查。二是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耳目作用,举报涉毒犯罪线索。三是落实指标,自我加压,将各项指标分解到每个片区民警,形成人人有指标、人人有压力的激励机制。对抓获的吸贩毒对象,坚持“六个一律”的指导原则不动摇,从而有效地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年来破获贩毒案件4起4人,全部追究刑事责任,缴获186.57克,查获吸毒人员24人,全部落实劳教和强戒措施。与此同时大力开展禁种铲除工作,5月10日在蒙洋山上发现两处种植罂粟85株,当场予以铲除并销毁,涉案人员已被查处。与去年同期相比,禁毒打击工作尤其是缴获数量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提高。
五是创建措施到位。
在狠抓打击整治的同时,大力加强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创建中主要抓了三件事:1.深排细查摸清底数。每月按时与县禁毒办、缉毒大队核对新增和出所人员名单,准确的掌握了全镇毒情底数、人员分布、去向、家庭和联系电话等各项情况。对刚出所的戒毒人员在核对准确后马上反馈给片区民警、巡防队员和有关村居落实帮教人员和措施。2.齐抓共管合力帮教。对出所的戒毒对象全部建立了帮教网络,落实了帮教人员,除了部分外出对象和去向不明的人员无法开展正常帮教外,其余人员都能比较准确的掌握去向和近期动态。同时在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力所能及的为帮教对象联系工作,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使他们走上了正常的生活渠道。目前全镇已有50多名帮教对象找到了比较固定的工作,其中有在啤酒厂、平氮厂和邮电上班的、有做印刷的、有做滴塑的、有做推销的、有开私人诊所的、有开托运部的、有做手机修理的、有做厨师的、有开出租车的、还有在温州做生意买了小车的。3.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形成了镇禁毒办、公安派出所、巡防大队、村居禁毒专管员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网络。镇禁毒办和公安派出所密切协作,互相沟通,巡防大队在搞好治安巡逻的同时,分片包干,开展帮教,重点村居设立了禁毒专管员,壮大了一线禁毒队伍的力量。同时明确了禁毒帮教和尿检等相关制度,规定了奖惩措施,使禁毒工作逐步走向规范,理顺了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到目前为止22个“保无毒”村居全部巩固了“无毒”成果;34个“创无毒”村居中有31个村居没有发现复吸和新增人员,基本实现了无毒目标,占91.2%;28个“创禁毒达标”村居中有21个村居复吸和新增人员显著下降,基本实现达标,占75%。
二、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防范并举。
一是严打整治初见成效。
公安派出所、刑侦中队等认真落实严打精神,根据昆阳当前的社会治安情况,针对外来人口、禁毒、娱乐场所、旅馆客栈、安全小区创建等问题深入村居、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调查摸底,通过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分析研究,确定了打击重点和整治的部位。深入组织开展治安大排查和“破大案、防盗抢、禁黄毒”专项斗争。同时,全面推行了社区警务制度,在全镇设立雅河、康乐、城东、城南、城西、万全等六个警务室,将全所60%的警力投入到社区警务中,体现了公安派出所积极管理、主动防范、服务群众的职能转变,密切了警民关系,也促进了严打成效。半年来全镇发刑事案件464起,破187起,破案率40.3%。系列性抢劫出租车案件已经顺利告破。半年来受理治安案件209起,结案143起,结案率68.4%,接处警1200多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90多人,其中逃犯6人,刑拘56人,逮捕7人,8人,取保候审16人,劳教47人,拘留70人,罚款111人,警告3人,强戒18人,劳教2人。
交警部门围绕“交通、畅通、有序、高效”的工作目标,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业务和队伍管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化平安大道创建工作,积极开拓道路交通管理新局面,有效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稳定。半年来查处纠正各类交通违章7141起,暂扣证件3745本,暂扣各类车辆550辆,治安处罚95起,完成交通警卫任务5次,巩固交通安全文明村居15个,交通文明学校3个。
二是努力消除各类矛盾。
昆阳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加强审判工作、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为提高审判效益和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该庭继续推进案件流程管理,成立了立案组、送达组、审判组、执行组,建立了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从而提高了法庭审判效率,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半年来新收各类民事案件435件,审结292件,其中陈贤锋一人办结案件110件。
今年3月建立了昆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了全镇87个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每季度一次对不稳定因素和纠纷进行排查,在重大节庆日期还开展专项排查。半年来共调处纠纷186起,其中村居调解委员会调解127起,联合调解中心调解59起。
三是外口管理逐步理顺。昆阳派出所把外口和出租房管理作为基础工作的突破口,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半年来外口登记发证11000多人,出租私房登记1600多户,遣送“三无”人员15人。
四是安全防范深得人心。巡防大队专职巡逻工作的重要性愈加凸现,半年来巡逻抓获嫌疑人员67人,有效遏制了盗窃案件的发生。村居治安巡逻队也不定期的开展巡逻,与专职巡逻队互相配合,群防群治工作逐渐形成风尚。
三、完善基层基础,落实各项措施。
一是综治责任制得到强化。主要是做到以下四点:1.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与办事处、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和市场签订了综治、禁毒和反走私等责任书135份,增强了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感。2.兑现奖惩。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年度16个综治先进集体和22名先进个人通报表彰。3.保障经费。政法综治工作经费逐年增加,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4.增强合力。每季度定期召开政法综治例会,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布置任务。政法各部门之间紧密协作、齐抓共管的传统不断强化,增强了合力。
二是各类专项整治常抓不懈。1.禁划龙舟。在端午节期间我们通过提前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传达禁划龙舟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了龙舟下水,端午节期间没有出现一次龙舟下水行为。2.校园周边环境和网吧整治。针对部分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情况,半年来先后3次开展整治,为广大师生创造了良好的教学环境。3.公共场所整治。针对辖区内发案多、秩序乱、治安不好以及隐患较大的地段、部位和场所,先后6次组织开展外来人口、暂住工棚、美容美发店和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使乱点不乱,进一步净化了社会风气。
三是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深入。以开展“曙光工程”和送法进社区为载体,对各重点普法对象进行法制宣传,先后举办各类法制培训7场、刊出宣传栏20期,分发宣传资料、书籍15000份。其中在前宕村举办的《外来务工人员须知》普法培训得到了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欢迎。
四是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创新。今年归正人员释放归来69人,其中解除劳教9人,均能及时报到,比较准确的掌握了归正人员的第一手信息,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刑满释放人员252人,解除劳教61人。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增强维护稳定意识。加强对重点人员和社会面的控制。加大对隐蔽战线斗争的领导。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妥善及时地解决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二、坚持不懈抓好禁毒工作。继续以“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控制新吸率,降体复吸率,确保现有无毒村居的无毒成果。坚持完善尿检和帮教制度,争取在年底使一批达到尿检规定,符合脱毒条件的吸毒帮教对象实现脱毒目标。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发现的吸毒人员,严格落实强制和劳教戒毒措施,保证社会面上无吸毒行为。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严打声势,增强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针对盗窃、抢劫等侵财型案件高发的现状,加大打击力度,努力提高破案总量和破案率,创造安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净化社会风气。
一、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监管不力
《刑事诉讼法》第214、217、218条和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第一项规定监外罪犯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但具体操作是由公安派出机构罪犯居住地派出所对监外罪犯进行监督考核。派出所警力有限、业务繁杂,大多没有将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有的干警存在“重办案,轻监管”的思想,认为法院判决就是对罪犯的打击,从而使监外罪犯逍遥法外,处于执行真空状态;少数派出所对“五种人”的管理不够重视,没有成立监督考察小组,也没有注重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协助监督监外执行罪犯的作用,致使监外执行罪犯长期去向不明,脱管、失控;少部分干警对监外执行工作不置可否,不加重视,认为与自己履行职务没有太大的关系,对监外执行罪犯不注册、不跟踪考察,甚至互相推诿,人为造成监外人员脱管、失控乃至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有的虽然建立了监督考察小组,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突出表现在:一对本辖区监外执行罪犯的底数不清,漏管严重;二对监外执行罪犯的考察工作没有经常化、制度化,脱管突出;三没有严格执行监外罪犯外出请假审批等制度,管理失控;四对监外执行罪犯执法力度不够,该收监的不收监,姑息养奸,贻害社会。五执行程序未到位,监管不严。按照《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应当把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住所群众宣布“五种人”的犯罪事实、考察期限及考察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等内容,但实践中,由于法律宣传不到位,群众往往认为他们是被无罪释放,社会效果并不好,还有的甚至认为执法机关执法不公,打击不力,犯罪后只要交钱法院就会放人(特别是故意伤害的案件),在社会上对执法环境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六监外罪犯监督管理主要是公安机关一家,基层组织的帮教往往流于形式,社会力量参与少,无法达到综合治理。
二、法律文书传递不畅,交付脱节
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第三项规定决定罪犯监外执行的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在罪犯出狱时送到罪犯所在地派出所和人民检察院。实践中,存在司法与执法机关信息不通、各自为政的弊端,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单位与公安机关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交接出现相互脱节,罪犯宣告监外执行后,法律文书出现送达不及时、漏送等情况,造成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甚至人档都不见的情况,致使派出所掌握不了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实有人数,而有些罪犯回乡后又不主动到派出所报到,执行机关未能掌握罪犯的情况,更谈不上监督管理,罪犯成了无拘无束的“自由人”。一些检察院监所部门、基层派出所不能及时、全面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执行和监督机关难以及时掌握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造成监外执行罪犯脱管失控。
三、增强监外罪犯执行重要性认识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实行监外执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集中体现,它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随着轻刑主义思想在刑法实践中影响不断加深,监外执行罪犯的数量将会不断地增加,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预防、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对监外罪犯这样特殊的人群的监督管理,更应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为抓好监督管理,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将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由公、检、法、司四机关联合制定“监外罪犯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任务、职责范围,各负其责,提高监外罪犯档案制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从而使监督和管理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和制止有关罪犯脱管、漏管、失控和逃避刑罚执行的状况,建议由综治委、人大牵头公、检、法、司四家单位每半年应定期组织1次联合检查,对监外执行刑事判决、裁定中取得的成绩或经验应及时给予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依法纠正或处理。有关领导机关应统一规范这方面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全年工作目标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形成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强化监外罪犯执行监管责任
措施和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有关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
(一)基层执行机关应认真做好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工作计划和检查考核办法。执行地派出所要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掌握本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建立监外执行罪犯考察档案和统计台账,要求法律文书、帮教组织、帮教措施、责任人齐全,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管段民警要切实履行对所辖区域内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考察职责,依靠基层组织、单位保卫部门、治保会等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经常性的帮教,对不服管理帮教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另外,加强对保外就医罪犯的审查,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坚决及时收监。
(二)严格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全面履行监所检察职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应成立监外执行检察室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督促执行机关规范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惩罚与教育改造的辩证统一,其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因此监外执行检察重点是加强对公安机关监管执行活动的监督而不是对具体监外罪犯的活动进行监督。一是加大对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的监督考察力度,督促执行机关更好地落实监管措施。要监督公安机关对监外罪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执行措施是否落实,帮教组织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促使执行机关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监督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对监外执行考察不力的单位或者工作中的漏洞,也要发出相应的检察建议;二是监所检察部门每半年会同公安机关对监外罪犯开展一次联合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发现存在脱管漏管和丧失监外执行条件仍未收监等违法现象应及时纠正、建议;三是监督和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普法宣传和重点犯、危险犯的监督考察和教育转化工作。四是加强对监外执行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尤其要着重查办牵涉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进行打击,及时审查批捕,依法提起公诉。
(三)审判机关应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等规定,及时传递有关法律文书,防止交接脱节。杜绝在法律文书送达、罪犯转移等环节发生的漏管、脱管。只有信息畅通了,监外执行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一、突出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是今年初县局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布署的。镇司法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在县局的关心和支持协调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积极努力,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已基本达标,实现了办公用房达150平米,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人民调解室、接待、听证评议室等一应具全,办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调三台。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共7人,配有专职员,各项工作均有明显突破。
一是理顺矛盾调处思路,将复杂疑难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进行规范化调处。今年以来,##镇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类矛盾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发展的规律、化解矛盾的层次及其运用的调处手段,总结出一条复杂的矛盾简单化解,简单矛盾复杂处理化的工作思路,为各类矛盾的顺利化解,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的侧重点。第一,对传统性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上,立足于已建立起来的专业队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进行规范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侧重是否有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或自杀案件为重点,其他案件以将化解矛盾后是否有连锁反应为预防重点,如果有连锁反应,而且事态难以控制的要求及时将矛盾上交,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如各类土地纠纷的化解、医患纠纷的化解、土地租赁费分配的矛盾、拆迁安置矛盾、群体斗殴、避免自杀案件等,如走与县人民法院衔接联动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宁杭高速路旁的广告牌占用耕地的纠纷,控制了矛盾在宁杭高速沿线的负面影响。最近又与法院共同调解婚嫁女因户口未迁要求参与队组分配的纠纷,力争将矛盾控制在小范围内解决,否则对全县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赁费的分配、聋哑学校实验基地土地租赁费的增加等矛盾的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地区的稳定。在处理这一类矛盾时,我们体会到,个案的处理就是一类案子的的处理,必须将矛盾纠纷放到全局中来考虑。
二是对复杂的矛盾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采取谈判的方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最终将矛盾在边控制边解决中化解为无形。如本镇东庐村一住民建房,因一个帮承揽木工活打工的人摔伤骨折住院,但在即将出院的当晚病死于医院,因这个死者为“五包户”,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规定比较多,权利、义务的承担以及对死者应承担的责任部门也比较多,责任的认定相当复杂,死者直系亲属在向法院后,法院认为索赔的证据不足而撤诉,镇调处中心在接到此案后,经调查调解,采取的是对争议不清的问题进行搁置,就问题如何的承担进行协调,通过召集当事人双方谈判,当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汤家群众、东庐村的韩三队对镇轮窖厂用地权属的争议上,矛盾突出,镇调解中心将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进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理。在化解中,分清集体土地划拨的时间、年代、征用和租用等法律关系,对征用、权属清楚的搁置,对集体土地达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据政策仍然有现使用者使用;对租用土地取土换田的,以及在计划经济年代协议上有粮食补差的给予履行;对安置的劳动力,在回家有补偿的搁置;对没有补偿依照政策办理;对有劳动能力可以进厂打工的,政府协调进行打工;对生活困难,能纳入低保的进行低保;两起大的群体性矛盾在两天内全部化解,较好地平息了事态。在事态平息后,作为司法建议,镇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中晚期办的镇办企业,要求加快土地不动产改制,将矛盾发展的主动权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尽量避免类似矛盾的发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动产改制符合条件的已基本办结。
二是分清责任,畅通矛盾处理渠道,简化矛盾处理程序,为矛盾的化解,方便当事人。“大调解”平台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重大疑难问题在涉及多部门、多级别的处置过程中便于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将矛盾园满解决,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再进行分流指派,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个运转环节,如果矛盾当事人直接到相对应的部门去处理,在处理不了后由该部门再移送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中心直接处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对分清问题,落实责任是强于分流指派,反馈的,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势:第一,便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第二,便于节省警力、人力和时间;第三,便于树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权威性、专业性;第四,对矛盾处理责任单位不但有压力,而且有相应的责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训,便于中心始终掌握矛盾处理的主动权;第五,可以摆正矛盾纠纷的指导和直接处理的关系,做到集中精力办大案、复杂疑难事件,在大调解的实践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这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既不方便当事人也不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性化的体现,当事人容易产生对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给将来处理案件带来变数。鉴于上述问题,##镇实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案件分类管理责任制,处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首问制、连代制、考核制,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矛盾处理的渠道。
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近年来,##镇司法所应对矛盾多发期的工作需要,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说会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发现矛盾,又能及时化解处理的队伍,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在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培训、指导和发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与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队伍。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要想提高素质是困难的。因此,每当人员调整,镇组织部门及时与司法、综治部门协调,原则上有重用,不适应的可以调整,一般情况,原则上不动。近五年来,基层调委会人员的调整未超过五人。第二,化大力气,进行业务和理论知识的培训,从理论与实际两方面同时进行。今年共开展业务培训六期,从实际效果来看,基层调委会就传统矛盾纠纷基本上没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镇调委会介入调处的案件累计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第三,争创基层调委会达标,力争在年内考核达标的调委会在八个以上,建立全县最好的村(居)调委会各一个,基层调委会规范个案格式化协议书达40件以上。第四,强化对基层调委会的调解与指导工作。在指导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上,重点规范档案台帐、表薄以及调解案件规范归档上,一般情况下镇调委会下基层调处案件,要求基层必须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在案件调解完毕后,由村或居委会归档。
二、强化“两个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制人性化管理的进程。
今年,镇司法行政工作“两个重点”是迎接市、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验收和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抓好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四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验收工作。第一,继续认真做“四五”普法的常规性工作。今年共举办镇级培训班四期,培训内容为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以及条例的学习,其中村级培训一期二十二场次,内容为土地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刑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及其诉讼方式等,参训人数达1万余人,发放各类学习资料近3000余份。同时与镇成人教育中心40名学生开展“一帮十”活动,组织青少年学法培训一期,并在全镇组建了社区法律学校23家。第二,认真做好迎查验收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方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迎查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努力实现两个目标:一个是在全市、省的验收上不拖后腿,另一个是实现综治创建验收合格。目前,已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第三,继续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单位争创的第三个年头,通过三年来的努力,我镇目前有省级命名的村、社区二个,市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七个,县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十个,村、居委会被命名的已达81.8%,实现了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依法治理上,重点抓好重大矛盾的排查和预防,以大防控、大稳定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争创“平安##”,全年治安发案率与去年相比有所好转。
二是以社区矫正衔接为抓手,全面启动矫正工作。
从今年五月起,社区矫正的衔接摸排便紧张地进行,通过摸排,六月下旬,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交接工作,第一批共交接了21人,此外,还受县局的安排,接受了开发区5名矫正对象的托管。在交接后,还接受了7名经县法院新判的矫正对象,年未在册矫正对象共28人,其中含在9月份后到期解矫的共6人。今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共完成四项工作:第一,落实矫正衔接工作计划,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到罪犯的居住地进行逐个交接,并落实保证书、矫正协议书等;第二,在全镇范围内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年未,在册志愿者人数达120多人,并进行志愿者矫正知识的培训;第三,组建了领导小组和“两支队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第四,依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到年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均落实矫正方案5件,有力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三项工作”,为司法所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
这规范“三项工作”分别是安置帮教、148和法律援助、调查研究,这三项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工作。
一是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将其纳入社会稳定关键性的基础工作来抓。今年以来,我镇共回归41人,目前已全部进行了安置,帮教协议书等一人一档工作仍然按系统化管理模式进行,前五年回归的刑释人员和前三年回归的劳教人员仍然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当年回归的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对当年回归的,需要培训的,与劳动就业部门协商并开展就业免费培训,将安置帮教的重点转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谐、收入来源、就业三方面的落实,努力减少犯罪。
二是“148”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148”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日平均接电、接待来人咨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处,通过“148”服务,化解自杀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分部,截止11月底,共帮农民工追讨工资一百余万元,其中春节前兑付60工资余万元,进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讨工资近5万元,帮助镇轮窑厂农民工追讨工资17万元,10月份为农民工向贤泽公司追讨农民工工资20万元。积极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达10起。同时,镇司法所还结合相关会议进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并为镇弱势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台帐,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规程。
三是落实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论调研文章两篇,完成授课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别被县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简报录用,溧水法制网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务,特别是调研文章和普法授课稿,对于指导面上的工作有了较好的指导价值。
纵观全年的工作,虽然成绩明显,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调解平台建设已组建成功,但要发挥其功能,在经费、人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投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已纳入正规化管理,但经费迟迟不能落实,给工作的开展也带来很大的困难。三是基层调委会的建设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综合素质。四是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还需要强化专业性训练和提高。
(二)
2006年,##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出发点,从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高度,突出抓好“大调解”平台建设,强化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突出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以人为本推动全局工作,为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2006年工作目标是:1、力争筹建镇司法办公大楼一幢,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2、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以及功能的发挥;3、新组建基层人民调委会两个;4、争取申报省厅集体二等功;5、确保工作有序,不出现5人以上进市、省、京上访,到县上访的次数明显下降;6、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服务性工作,是确保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在2006年,我镇司法行政工作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正确认识工作人员的通才与通识之间的辩证关系,努力达到通识与通才的有机统一。所谓通才,它的重点在于强调能力,方法和性情的培养,所要求的是综合的能力、基础和方法,广博的知识和自我选择的能力,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训练都整合为一体,所谓通识,是与专业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主要是打基础,对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司法行政工作是通识的专业性工作,但如果要将工作干的有声有色,则必须在通识的基础上达到通才的要求。首先要继续加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培训,以务实和求实为工作目标,做到通识与通才培训兼顾。再次,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进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自学,每年必读1-2本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水平。二是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运用。特别是相似案件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有助于提高业务技能。三是以制度管理、目标管理等现代管理手段,提高管理的人性化,这主要包括实现个人价值与集体奋斗目标的统一性、个案处理与全局的稳定性的统一,纵横向的协调、情绪控制等整合,力争达到个人与集体在奋斗目标上的统一。
二、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被动争取实现的工作目标为上级主动支持。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努力,司法行政工作的环境已进入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期,这既有司法行政部门自身努力的结果,又有社会发展形势所带来的机遇。从目前的司法行政发展的内因来看,既是自身的争取又是环境的需要,自身要发展壮大,形势也需要,应该说,发展壮大的相关因素都已具备,但如何发展壮大作为一个课题放在桌面,必须有我们去做。从我所明年的奋斗目标来看,任务重,要求高,自身必须有发展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变被动争取为上级主动支持,变我们要做的为党委政府主动要做,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目标。首先,必须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力争将建##司法办公楼列于县奋斗目标,并作为一项任务下达给地方党委、政府,列入千分制考核。其次,在如何建上,立足司法行政系统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力求将工作的被动争取转入主动的配合,最终达到水到渠成,全面落实办公硬件的装备和人员的配备,为争创全省一流的司法所创造条件。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三、以考核为重点,全力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是一个系统工作,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基层政治民主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从近几年的工作情况来看,考核的重点还应该进一步突出,还要进一步的完善。这项工作应该讲一年好于一年,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特别是即将开始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应该有一个分阶段的目标考核细则,重点应将所有涉及的部门如组织、宣传、人事、纪检等部门,都要有相应的考核硬着子,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局一盘棋,如果仅凭司法行政部门一家来推动,其困难是重重的,所以,其考核的重点必须从上而下,垂直一考到底,避免各自为战。首先组建镇“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其次,成立具体办事机构,即:以人大为主体的普法执法监督机构,以组织、宣传部门牵头的党委中心组学法机构,以司法所牵头的全镇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以纪检、人事部门牵头的学法考核机构,全力推进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求各牵头部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和具体考核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完成“五五”普法书籍资料的发放,出台相关的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完成普法培训44场次备课稿2件。
四、以求实效为重点,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的发挥。
“大调解”平台建设成功以来,其功能如何发挥,如何达到既能处置问题,又能提高公信力是明年工作的又一个重点。因此,在充分发挥已摸索出的庭审式调解,听证与社会评议,人调与法院联动,人调与联动,人调与公安联动,人调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联动等处理问题机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大调解处置问题的工作效率。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工作平台的压力。其次,认真做好接待和人民来信来访的处置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协助的工作原则,将息访工作作为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工作来抓,作为为群众办实事来抓。再次,认真做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为全年矛盾调解的工作目标,以司法部统一规范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为蓝本,提高纠纷调处的成功率。明年将新成立企业调委会两家,完成格式化协议书制作44件,案件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6%以上。
五、以人性化管理为重点,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根据省州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__县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李宏才任组长,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罗国彪和县公安局副局长和永顺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综治办、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防办、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县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罗国彪兼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录相厅、歌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5.
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的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宿舍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在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当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用语;在公众聚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1月—5月)。自本文件下发后,各单位、各乡镇要召开人员聚集场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检点进行通报和工作部署。各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制定出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5月1日前,各单位、各乡镇要将专项治理组织计划、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26222)。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8月)。在广泛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推动单位按照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此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属于商贸行业人员聚集场所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向行业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情况报告;属于宾馆、饭店、旅馆、商场、市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应向专项治理办公室写出自查整改报告。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9月)。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应当依法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四)抽查监督阶段(10月—12月)。各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文化、工商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依法严格治理。10月22日前,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五、专项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治理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二)对存在专项治理第二项、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
(三)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经安全评估确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迅速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治理第四项第一款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有关执法部门。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存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及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
(八)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他。对于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中发现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特别是对20__年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也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 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工会、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交警、民政、工商等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各单位、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板报和报刊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专项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我们在这里召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工作大会,主要是全面小结回顾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部署年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区未委会向为未成年人保护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区法院,镇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同志全面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对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委员单位、乡镇(街道)未委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讲三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未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历届区委、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伴随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比如:前两年国内发生的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区未成年人成长的整体环境是好的,未保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未保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非常复杂,既有青少年自身素质和交友关系的原因,又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存在着社会管理上的漏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希望区未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从长远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未保工作。要从建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健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打击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我区未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二、认清形势,突出重点,切实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委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把握服务与发展、服务与履职的关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执法、及时处理。要继续巩固原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使法制教育真正走进学生心里;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法制村长队伍的建设,在选树典型的同时,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养;要密切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开展公开课、举办法制校长报告会等形式,增加学校德育工作者与法制校长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公、检、法、司等各单位领导,要对法制校长入校时间给予充分保障,通过内部考核、专业培训、学校反馈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校长的授课质量。
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负起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职责。要防止个别学生失学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家庭信息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要妥善解决受到司法处理的学生的复学问题,不能歧视已经悔过自新的青少年,更不能将他们拒之校门外。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探索青少年思想变化的具体规律,找出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区未委会各委员单位在学校开展的“家长法制大课堂”等各项未保工作。
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网吧经营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大文化市场整顿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良、健康的精神食粮;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要做好特困生群体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综合救助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生营养餐卫生检查的力度,要不断提高儿童集体保健水平,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政府办、财政局等单位要切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协调支撑和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做好未保工作。
各委员单位要在面向全体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对象,是加强社会面控制的重点人群,也是影响平安奥运的一个可能因素。要通过完善工作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跟踪管理、及时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各街道、镇乡要充分发挥街道、镇乡未委会的作用,深入社区、村开展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动态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管理档案,对本辖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社区、村是青少年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区域,各社区、村有更为独特的工作优势,必须进一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总而言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全区未保工作深入发展。
三、认真履责,把握规律,开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关键在于能否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各委员单位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委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从事未成年保护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两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密切配合。各委员单位或基层组织都具有独特优势,是做好未保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团区委作为未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要加大统筹协调和服务力度,扎扎实实地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联席会制度,有效整合全区法制教育资源,深入研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要加强督导。要完善各委员单位责任分工,探索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职责。要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警示。要在继续完善对街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相关委员单位综治考核内容之中。要注意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倡导开展符合当前社会热点、符合青少年心理需求的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未保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部门及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的要求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提高本部门、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四、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工作。
6、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7、负责和指导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
11、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市场经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建设者的普法教育。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市里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
按照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修订,搞活激励机制。抓好事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的建立。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督、指导,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4、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
5、法律援助(行政审批)工作
要建立健全我市的各项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社团法律援助工作部,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初审,律师执业初审工作,严把律师、律师所年检、注册关。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公证员申请执业初审工作,并做好公证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做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执照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登记初审工作。
6、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建设,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台帐资料的整理和司法文书的制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7、人民调解管理工作
要继续搞好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抓好社区、集贸市场、企业及周边地区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整合基层调解资源,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做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统一。继续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8、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为主,公、检、法各方协调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非监禁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9、司法鉴定工作
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规范鉴定活动,保证机构和人员职业资格及服务质量,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为牟取经济利益违法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
10、队伍建设工作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队伍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抓好队伍建设,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
1、根据本局部署,制定和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
2、负责行政监察方面的监督和违纪的查处工作,配合做好党员纪律的查处工作。
3、负责本局组织人事、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具体承办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4、协助局党组做好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工作。
5、协助本系统的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事宜。
6、掌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督办工作,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7、协调各科室、处、所的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处、所执行上级和局领导的决定、指示、决议。
8、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10、负责草拟本局的重要文件。
11、负责本局法治创建、综合治理、档案、保密、保卫和工作。
12、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1、管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2、承办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制订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教育材料。
4、指导全市各部门、各镇(街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承办本局机关的普法工作。
5、抓好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1、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2、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3、管理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及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5、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好农村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制订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7、指导各镇(街道)抓好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帮教工作,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帮教组织。
8、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科
1、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
2、制定和完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办案质量的督查工作。
(五)社区矫正科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3、指导镇(街)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承担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和考察。
4、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指导实施奖惩。
(六)公证处
1、监督、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2、制定和完善公证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公证员办案质量督查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制订全市“148”和法律援助工作总体规划。
2、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法律、政策。
3、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调处、疏导投诉的突发性、易激化的各类民间纠纷和。
4、受理、指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六、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局长对本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负总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各职能科室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人,上对分管局长负责,下将执法责任分解到人;科室副职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行政监察、纪检的,由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
2、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满分50分,每项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起扣2分,每项扣完为止:①年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②本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执法责任,或者发生违法违纪情况;③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情况;④执法活动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量罚不当;⑤发生因执法错案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发生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