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31 03:24:56
导语:在财政补贴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
一、基本情况
2009年11月,耀州区被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目前该区共有农业人口182312人,须参保148800人,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10%。截止6月30日,全区参保缴费117680人,缴费率达到79.1%,基金总额2668.5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135.11万元,各级财政补贴1533.41万元。目前该区已先行为16794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22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正在紧张有序地审核之中。
(一)政府全力推动。耀州区将新农保列入“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之首,成立了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14个乡镇街道配备了电脑,安装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软件系统,抽调540名干部进驻全区189个行政村,并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了新农保信息员,为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原文刊登、政策解读、现场直播和举行首发仪式等多种形式、实施多渠道、多轮次、不问断的宣传。并由区上组织对各乡镇领导、劳动保障所长等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业务人员深人乡镇、村及农户,面对面答疑解惑。
(二)完善政策保障。区政府出台了《铜川i市耀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细则规定凡在耀州区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保险费缴费设每年每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同时建立了家庭成员捆绑缴费制度,以家庭为单位核发办理《参保登记证》,使享受养老金与参保缴费权责对等。对于参保缴费起始日满60周岁以上的农民,可不用缴费,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保险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参保并正常缴费。同时在实行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70岁、80岁以上人员,市区财政又分别增加基础养老金10元、20元;对残疾人参保的,重度的由省级财政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补贴。中度、轻度的由市、区财政补贴最低缴费标准的50%。对于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按每人每年定额补贴3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15元,市区财政各补贴7.5元。政府鼓励有条件的村组,对本村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为了调动各乡镇积极性,区政府制定了《耀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考核奖励办法》,将试点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政府斥资62万元重奖新农保工作先进乡镇和办事处,用激励机制促进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银行跟进服务。农行耀州区支行作为新农保业务的唯一金融合作单位,承担着全区新农保养老金的发放兑付工作。农行选择各乡镇有经济实力、信誉度高的村民作为新农保发放点,并为其安装了支付通电话,止8月末,共计发放新农保养老金713.67万元。
(四)农民态度积极。农民普遍认为参加新农保好处很多:一是政府主导,政府补贴;二是零风险.能和城里人一样养老有保障;三是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领取标准就越高;四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适合农民的缴费能力。在参与调查的50人中,认为新农保政策可以达到惠农目的的占70%:选择缴费100—200元的,占实际参保人的74%;不愿参加新农保的仅占10%,主要原因是缴不起保费。
二、新农保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层面。耀州区基本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此项业务,整户参保的规定,虽然是新农保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但也增加了扩大参保面的难度,在实际执行中60岁以上老人由于子女经济条件不一,参保意愿不一.导致个别达到发放养老保险金年龄的人员不能按时领取养老保险金。在调查中要求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和提高保障标准的均占40%。部分农户反映缴费标准可不设500元上限,资金宽裕农户根据经济情况缴纳,根据缴费标准不同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也可募集到更多的资金。
(二)经济层面。调查中,有村干部反映一家三口人均最低标准一年300元缴纳,部分特困家庭由于经济原因参加不了新农保,造成经济越困难的,越享受不到国家这种优惠政策。这部分人群在不愿参保的人群中占比为60%。
(三)程序方面。调查中参保登记、养老金待遇审核审批要经过村委会、乡镇农保所、县农保经办机构,环节过多,程序复杂,而且规定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要经过县农保经办机构集中审核,一个乡镇按2000人计,就要审核2000个身份证、户口本。耀州区经办机构5人面对着全区117680名参保人员,工作量非常大。
(四)财政方面。耀州区2009年度地方财政收入1.6亿,一般预算支出4.2亿,预算支出基本靠财政转移支付。止6月末,省、市、区三级财政补贴共计1533.41万元,其中区级财政补贴147.54万元,占比为地方财政收入的0.9%左右,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五)金融服务方面。调查中有86%的农民认为目前农行在各乡镇均没有网点,农民持惠农卡必须到就近的新农保代办点或者县城农行办理,如跨行取现还要收取手续费,很不方便。
(六)养老金方面。目前耀州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在调查中农民反映,基础养老金应以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纯收入作为参照标准,认为月领取基础养老金额度太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的养老问题
三、政策建议
(一)根据农民实际情况,对已年满60周岁缴费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老人,规定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但不应作为必备条件,可根据情况灵活掌握。
(二)加大新农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和人员配备。目前县、乡一级人员非常不足,新农保由村文书代管,工作量非常大,建议给一定的补助,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三)加大对新农保的财政补贴,减轻县财政压力,确保“新农保”政策在县域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缴费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或者由国家新农保基金收益给予一定补助。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使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逐渐被社会所认知。全球变暖现象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其对人类生存环境所带来的危害和压力也是很多学者研究的重点,低碳经济逐渐被社会重视。众所周知,黑龙江省是我国工业化发展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但是由于发展模式以及工业结构上存在的问题,使得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约束。黑龙江省应当好好利用丰富的地质资源和广阔的地理环境,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下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低碳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低碳经济是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实现低碳经济与财税金融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通过财税金融政策的效力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提高黑龙江省的低碳技术水平及核心技术,助推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
1.理论基础
对于低碳经济的解释有众多说法,总结起来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采取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以及新能源开发等多种形式,尽量减少煤炭及石油等高碳产品能源消耗量,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2.财税与金融政策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框架
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支持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协调,对于低碳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需要明晰其职责。政府与市场应该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依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政府的职责范围体现在运用财政补贴、税收、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与约束低碳经济的发展;作为金融部门应该加大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相应的低碳信用交易平台,促进低碳交易等方面的工作。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的两者协调配合,产生的合力才能扩大政策的功效,从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三、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对策
1.财税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对策
(1)完善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政府调节经济走势的重要工具之一就是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政策补贴低碳经济企业,对于调动企业开展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财力支持,有利于社会资源倾向投资于低碳经济项目。因此,为了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研发低碳技术,对于能够独立实现研发和创新或者能够采用先进的低碳环保设备投入生产和运营的,应该给予相关财政补贴。具体分为:企业价格方面补贴、亏损方面补贴、折扣方面等政策。对于购置了低碳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以尽快提完折旧,加快企业设备的更新进程。(2)完善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在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中税收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当前税收政策的功效主要集中体现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对于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提供有力支持。用税收的形式优化配置有限资源,使其资源达到合理有效配置。通过征税来处理企业污染外部性的问题,解决外部负效应的问题。采取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在低碳技术领域进行科研创新。①健全资源税的税收政策。允许地方政府有权限适当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依据税负公平的原则,应将不可再生性的资源与再生性周期较长,以及生产难度较大的资源都应扩大到征税范围之内;对于资源供给较为匮乏的,不宜大量开采的绿色资源产品也应扩充到征税范围之列。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不仅要包括矿产性资源,还要包括土地、森林、海洋等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只有把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均纳入征税范围,扩大资源税的税基,合理征收资源税,才能真正实现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资源,实现低碳经济。资源税制中建立奖惩机制。对于节能环保型的企业给予适度的鼓励,例如能够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或低耗低排放行为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与采取补偿的措施。同时对于高耗能、高排放以及高污染的企业,不仅要课以重税,还要对其进行停业整顿、改进技术,达到经济发展的要求。②完善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应该在现有的企业所得税制中对于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的所得税给予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研发低碳技术、环保技术以及新能源开发技术的低碳企业,实施免税政策。对于能够积极主动投资于低碳项目的企业可以采取减税政策。由于低碳经济发展需要大量投资,并且具有周期较长、收益较低的特性,低碳经济的发展与企业投资的力度密不可分。因此,应该对于低碳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的企业给予相关税收政策。对于能够改善设备,使用低碳设备、回收利用再生资源,有效利用资源的企业,根据企业购买的环境保护设备设施,允许多抵扣,实现减税。对于污染较为严重、生产效率低的企业鼓励更新设备设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步实现由“高碳”向“低碳”的过度。虽然目前相当大一部分中小企业在低碳经济领域的投入和研发达不到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但要看到其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力度,可以采取税后补贴或延迟纳税的措施。
2.金融政策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对策
(1)形成政策性金融制度。现在是一个发展低碳经济的大好时机,目前已有国家开发银行制订了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金融规定,除此之外还应该为低碳经济发展设立专门的银行机构,致力于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实际上,许多发达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建立类似的特殊服务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政策倾向金融机构、金融政策,支持特别项目及相关领域,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用金融基金和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并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黑龙江省应该成立低碳发展银行,属于地方性政策性银行,银行的资本来源于省市政府、有关企业以及民间资本金,广泛筹集资金支持发展低碳经济,尤其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减排等低碳环保项目。逐步健全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如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对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撑作用。(2)增强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通过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政策,完善黑龙江省低碳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发展的资金需求。实施绿色信贷资金政策,着重商业性银行对信贷业务进行相关环境风险审查、评估和监测,完善绿色信贷管理系统建设。借此扩大商业性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效应,新能源、节能减排项目的贷款采取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提供以排污许可证作为绿色信贷额度的界定标准,降低新能源、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风险;加强低碳产业和下游产业的项目和增值。根据实际需要做好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的绿色信贷的规模额度,并且有效规定绿色信贷的贷款期限和银行利率。(3)加强资本市场推动作用。发展低碳经济必须发挥优势资本市场的初始投资和融资。目前,大量的低碳经济相关行业和企业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发展低碳经济的相关产业数量和行业的市场价值低于其他省份。根据实际情况,证监会应该相关政策,对于财务指标正常,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建设项目。以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模式转型,将其资本和技术更多的投放低碳经济领域。(4)提升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模式。根据黑龙江省低碳经济发展的特性,金融机构应该采取相关措施,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研发。第一,让低碳项目有大额、稳定、长期的资金来源,直接设置专属低碳企业的投资基金。第二,为了促进低碳交易,建议建立低碳信用交易平台。第三,采用低碳品牌,促进企业使用低碳经济信用卡。第四,加快低碳金融服务的进程,如金融产品和碳排放交易数量组合,形成与资源相挂钩的金融产品,结合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的金融服务产品。第五,创新的金融中介服务,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并提供低碳项目信用登记、托管和基金为低碳项目结算和清算服务,促进企业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第六,继续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满足黑龙江省低碳经济发展,比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责任保险的环保、碳交易信用保险以及绿色汽车保险等等,减少碳排量、减少气候变化和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秦川.山东省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金融支持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邢继俊.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政策研究[D].湖北: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3]白洋.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4.
[4]李蒙.论低碳经济下我国资源税的改革[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1,(2):127~128.
[5]杨忠海.构建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政策体系[N]黑龙江日报,2013-06-03.
[6]高特.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政策研究[D].吉林:吉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7]魏可.基于金融支持视角的低碳经济发展研究[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8]欧阳澍.基于低碳发展的我国环境制度架构研究[D].湖南:中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关键词]逆向物流;非经济激励;长效机制;效用
[中图分类号]F713.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1-0017-03
1 引 言
据不完全性统计,我国每年将产生近2000万吨“电子垃圾”。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电产品的使用周期将会越来越短。这个现象对拉动我国内需起着重大作用,但是也产生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我国的废弃电器将会越来越多。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以及我国逆向物流市场无组织的现实,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鼓励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的建立,如家电“以旧换新”的推行以及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对回收处理企业进行的调节。
从这些政策可以看出,现阶段国家对废旧家电回收的刺激政策主要以经济激励为主;其中80%的资金由国家政府负担,20%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负担[ZW(]数据来源于2009年颁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ZW)]。但据调查显示,尽管有国家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我国的回收系统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之前存在的问题如废旧电器随便放置,回收来的电器又重新进入二手市场导致废旧电器恶性循环,以及回收体系中生产者的回收责任缺失等都没得到根本解决;我国大部分回收渠道又回到了城镇个人非组织性上门回收的方式,并占到回收总量的80%左右。基于此,本文通过对经济性激励机制所固有的弊端以及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效用进行分析,论证了在我国建立一个完善可持续的废旧电器回收体系的长效机制——将经济性激励与非经济性激励相结合,并逐步突出非经济性激励的作用。
2 非经济性激励机制产生的原因
2. 1 建立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具有公共物品性
公共物品是指单个人对某产品或劳务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对此的同等程度的消费,由此看来,其具有的两个重要特点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为什么说建立逆向物流系统具有公共物品性呢?假使一个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回收处理,那么整个环境便相对得到了改善,这个改善是所有的人包括那些没有支付回收成本的公司所可以共享的。总而言之,该系统的建立属于“一人买单,多人享用”的模式。
根据经济人假设,我们可以断定没有一个企业愿意为建立该系统而买单。因此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很多的经济激励机制来降低此“买单”的成本。从一定意义上来看,这样的激励是可以提高企业对此的积极性的,但这是唯一的途径吗?
实际上,经过多年的经济理论发展,我们知道人并不只是唯利是图的经济人。我们还同时是社会人,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因此,非经济激励机制同样能够提高企业对建立该系统的积极性。不仅如此,此类激励机制还可以避免经济激励机制所带来的弊端。
2. 2 经济性激励机制及其弊端
在我国废旧家电回收逆向物流体系中,经济性激励手段主要包括:国家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国家的经济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以往间断的回收体系,建立了一个相对正规的回收渠道。但在近几年的实践过程中,这类激励机制所产生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这对今后我国建立完善的、可持续的废旧电器回收体系产生了阻碍作用,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巨大的财政负担。政府的财政支持在短时期内可以迅速促进废旧家电的回收,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但长时期的以经济性为主的激励机制会让众多回收企业对国家的财政补贴产生依赖作用,从而对企业自身发展乃至社会发展产生反作用。据了解,某些回收企业如果没有国家财政补贴,拆解一台家电要亏损60多元[ZW(]数据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网址http://news. cheaa. com/2012/0518/323659. shtml[ZW)];由于有了国家的财政支持,它们便如同“温水煮青蛙”般享受着眼前的利益,而不去从技术更新这些方面来采取行动以降低回收成本。于是,在国家停止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政策后,这类回收处理企业的营业瞬间转盈为亏,再加上消费者的参与度下降导致的回收处理的家电数量下降,使得某些企业的生产线停产。
(2)生产者的延伸责任的缺失。国家为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通过税收杠杆(经济调节)鼓励逆向物流系统建立的政策。然而,几年的实践表明这种调节机制所取得的成绩不如预期的好。究其原因,除了政策制定时的不完善外(即对调节对象的范围定得过窄,享受税收优惠的门槛过高,减免方式的保守等),还有税收调节本身固有的局限性。因此,我们接下来需要做的除了完善这些政策外,还需要通过另外的方式来弥补经济调节所带来的不足。
目前我国在构建回收体系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忽视生产者的责任,缺乏相应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家电企业的生产制造粗制滥造现象严重,有利于EOL产品可拆解回收的产品设计没有得到家电企业的高度重视等。因此,为生产制造企业制定一套有利于产品回收的经济和非经济相结合、并突出非经济激励作用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是很有必要的。
(3)废旧家电倒卖二手市场的现象严重。由于相关政策的缺乏以及转卖二手市场的高额利润的驱使,再加上我国并未建立起畅通的逆向物流渠道,导致回收的家电未经有效地处理再次回到市场中,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重新使用生命周期已尽的废旧家电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而且对环境也造成重大的影响。同时这种现象也是导致有些回收处理企业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仍然“吃不饱”的原因。
在国家财政大力的支持下,仍然出现了如此多的社会问题,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种可能性:单纯的经济性的激励机制存在诸多的弊端,只有将经济性与非经济性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才能使回收体系可持续健康发展。下面我将从非经济激励机制的效用入手来正面论述这种可能性。
3 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效用
3. 1 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社会效益
实现激励机制的效用往往需要组成一系列的委托关系,比如说,制造商将自己的回收废旧产品的责任委托给回收企业,以获得资源来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回收企业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
而根据委托—理论,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是人拥有比委托人更多的信息,因此,委托人对信息的不了解导致了其做出不利于达成目标的行为,这就是逆向选择;而由于人对信息的支配性掌握,以及其并不属于委托人的直接管理之下,如果人道德感缺失,就很有可能做出损坏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这就是道德风险。
在回收体系中,生产者和回收企业作为回收的人,其履行职责的原因有:利他的动机、直接的监督以及自身利益的激励。在没有非经济性激励和监督机制的情况下,生产者和回收企业很有可能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冒着道德风险、违背社会的意愿产生违规的行为。因此要想避免这种委托风险,除了靠委托人在关系成立之前设立一些监督、约束和奖惩的机制外,最主要的就是靠人的自觉了。但是,经济激励并不能有效地降低这种风险,有时反而会助长人铤而走险的积极性。而非经济性激励机制是一种隐性激励,随着社会的发展,会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社会观念,从而控制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规避存在的道德风险。
如果说经济激励机制具有爆发式的效果,那么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则对社会有着逐步的、日积月累的影响。从短期来看,相关的法规政策会强制性地约束回收主体的行为,这虽说是一个被动的阶段,但如果结合道德教育等方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一种社会风气,对消费者、生产者以及回收企业的思想产生重大的影响。长此以往,一旦这种社会价值体系得以形成确立,回收主体者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社会价值体系的评判,从而无形地制约着消费者和企业的日常行为。一种社会规范和制度体系的形成,会明确人们在什么条件下做什么,做了以后会得到什么,不做又会付出怎样的代价。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废旧家电的非经济性激励机制会促使形成一种良性的社会公认的回收体系,对消费者的行为产生引领作用,并培养一种具有领导作用的企业家精神,从而达到企业的集群和规模效应。
3. 2 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对生产和回收企业的作用
国内外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中有着大量非经济性的激励机制,如声誉激励机制、管理者的任期和企业绩效、企业控制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以及企业家精神等。从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实践活动中可以得出: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具有经济性激励所没有的核心作用。
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形成的是一种企业家行为的社会回报机制:首先,一种合理的具有社会影响的社会回报机制可以在达成回收目标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家的利益,它不仅仅体现了物质上的满足,更是对企业家行为的一种肯定,从而引导企业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创新。例如当国家停止家电下乡政策后,仍然存在一部分在财政上、技术上良性发展的回收企业引领着其他回收企业的发展。这样的“社会标杆”会促使形成一种企业家精神,引导整个回收产业的发展。其次,笔者在之前也提过,企业家不是完全的“经济人”,是有着众多需要的“社会人”、“文化人”以及“道德人”。非经济性激励机制能够满足企业家更多的非物质需求:控制权、荣誉以及成就感;这种机制能给予企业家更多的自由创新空间,从而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促使企业在市场环境下健康发展。
对于处在回收体系中的生产者和回收企业而言,企业家精神的培养显得异常重要。“废旧家电倒卖进入二手市场”的现象,正是由于企业家精神的缺失,人们受到高利润的驱使从而铤而走险所产生的道德风险。非经济性激励机制正是通过树立一种社会观念制约制度来约束企业家的行为,从而加快废旧家电资源化产业发展,提高废旧家电再循环利用率。
3. 3 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对消费者的作用
激励(motivation)是指激发人的内在动机,鼓励人朝着所期望的目标采取行动的过程。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的双因素理论(Motivation—Hygiene Factors)认为:让成员满意和防止成员不满意是两回事。
赫茨伯格的激励理论
[]具备[]缺乏(不具备)
激励因素[]满意[]没有不满
保健因素[]没有不满[]不满
在我国的回收体系中,消费者的参与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择回收渠道时对收益与成本的比较。由于家电回收的成本大,加上回收价格存在地区性差异,所以一部分消费者选择将废旧家电流入二手市场,从而获得较高额的利润。用赫茨伯格的理念解释就是废旧家电正规回收的回收价格(保健因素)的缺乏导致了消费者对此种回收的不满,从而参与程度低。然而就算我国通过财政补贴来提高回收价格,使这种系统的形成具备保健因素,也仅仅只能让消费者“没有不满”。如果想要消费者心甘情愿地履行他们作为回收主体的职责,在保健因素的基础上还要有激励因素的作用。这种激励因素包括一些非经济性激励机制如授予履行者以荣誉、对不履行者进行批评等方式,从而形成一种社会风尚,将大部分消费者对废旧家电回收的认识从增加自身利益提高到社会公德和环保意识的高度。
从另一个方面分析赫茨伯格双因素理论,如果国家一味的采取经济措施(保健因素)进行激励,一旦该因素缺乏,也就是说国家的财政支持缺失,回收主体者便会不满,建立的回收体系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而如果国家的激励政策由以财政补贴为主的保健因素向激励因素转变,短时期内若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激励因素的缺乏),也不会产生很恶性的影响,但从长时期看来,激励因素(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满足,对我国有效地建立可持续的回收体系有着相当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以价格补贴为主的经济性激励政策对形成一种正规回收渠道有着重大的作用,可是长时间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反作用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只有在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良性运行下,经济性的机制才能产生应有的作用,形成一种绿色回收体系,促使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物流体系的健康发展。
4 结 论
在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物流差异化激励机制的建立过程中,由于过分重视经济性激励而忽视了非经济性激励的重要性,导致了回收市场建设的不完善以及一系列的恶性影响。针对我国现状,只有在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的引领下采取经济性和非经济性激励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才能长时期建立一个完善健全的废旧家电回收逆向物流系统。
参考文献:
[1]马斌. 试论激励在企业中的作用[J].科技经济市场,2011(6):75-76.
[2]王蕊. “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解读及经济学分析[J].江西农业学报,2010(2):194-196.
[3]吴涛. 激励员工不要钱[J].今日工程机械,2010(10):104-105.
[4]金艳菲. 激励机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商业,2009(3):91.
[5]何文胜. EPR制度下废旧家电回收主体的利益博弈与激励机制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博士论文,2009.
[6]孟令国. 中国企业管理层隐性激励机制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博士论文,2005.
[7]赖楚贞. 企业激励机制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硕士论文,2006.
关键词:国外小微企业财政政策;国外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国外小微企业金融政策
小微企业要想得到长远的发展,不仅仅需要通过自身的转型升级发展,同时还迫切需要国家政府扶持,制定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财经政策来支持和帮助小微企业。论文通过分析国外小微企业政策支持的主要做法,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收政策和金融政策的主要做法,提出小微企业政策支持的启示和建议。
一、国外政府支持小微企业财政政策的主要做法
(一)财政资金支持政策。(1)国外政府支持小微企业的主要政策经验。众所周知,各国政府对财政资金的运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财政资金能够较好地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然后,能够比较积极地去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理论去支持和帮助小微企业发展。各国的经验表明,政府对资金的整合作用,主要表现为政府资金与商业银行贷款结合、政府资金与私人资本结合以及政府资金与私人资本联合投资等形式。(2)支持小微企业的财政政策。美国财政政策,如果在政策功能上对它们进行概括的话,那么可以集中表现为以下这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制定的财经政策中的专项资金,它的直接资助,如一些专项的补贴和科技计划;二是为了国家金融市场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完善,一些小微企业的风险投资能够得到正确的引导,并且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慢慢扩宽和慢慢扩展,政府都可以通过财政支持的方式来实现这些,如政府性的贷款、信用担保和创业板市场;三是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中的税收减免、加速折旧的政策,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切实享受到优惠;四是政府利用采购的方式来扶持本土的小微企业的发展。
日本财政政策。直至今日,日本政府都一直在致力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因为日本政府十分想要解决日本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这个突出问题。所以日本政府就专门为小微企业设立了一个小微企业科目,放在他们中央财政预算的下面,而设置这个科目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要推动日本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想要通过小微企业来给社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最常见的就是政府会给小微企业提供就业补贴等等财政补贴。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还致力于建立一套较为健全的信用保证体系,政府性的金融体系用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1)财政补贴。财政补贴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小微企业,政府会给一定程度上的财政援助来支持他们。政府这样做的原因也是为了让小微企业能够尽致地发挥他们在社会经济的不可代替的功效。
就业补贴。政府会给那些提供很多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一定程度上的就业补贴,这样做就能吸引小微企业,让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给失业者,这样一来也就相应缓解了一定程度的就业压力。研究与开发补贴。设立一个政府的专项基金是各个国家政府都会采用的方法,具体步骤是通过制定各种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给予他们专项的补贴,前提条件是这些小微企业符合计划所提出的条件。出口补贴。为了鼓励出口,各国政府基本上都采用了间接的补贴手段来促进出口。
(2)贷款援助。贷款是各个国家小微企业取得外部资金支持的主要方法。然而小微企业在自由信贷市场上面因为自有资本较少、信用度较低、经营风险较大,所以,他们想得到所需的各种贷款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政府需要给予一些贷款资助来支持他们,这其中包含的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就是最主要的方式。贴息贷款。贴息贷款简单的来说就是政府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是一种贷款援助,从本质上看可以说是一种利息补贴。我们可以通过用较少量的财政资金来带动大量的社会资金一起参与,西欧的德国和法国是采用这种方式较多的国家。政府优惠贷款。为了解决好小微企业长期贷款困难的这个问题,政府采取优惠贷款的方法。具体就是专门的政府金融机构建立完成以后,直接供给少量的贷款给小微企业日本的“小微企业金融公库”,德国的“欧洲复兴计划特殊资产基金”等。
(三)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1)美国设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局,为了保证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能够占有一席之地,所以采取“拆分”和“预留”合同的方式。与此同时,为了让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订单,也做出了设立电子供货系统和派驻“采购代表”的方法。(2)欧盟这些年来,为了让小微企业成功进入公共采购市场有一定的保障,采取了很多有效的实际措施。
二、国外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主要做法
(一)实行优惠的所得税税率。(1)在1981年通过了《经济复兴税法》这部法律之后,美国的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都下调了百分之二十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的征税标准是企业雇员少于25人的。在1997年颁布了《纳税人税收减免法》这部法律之后,小微企业有权利享受到未来
10年的税收方面的减免优惠。(2)法国政府提出了一项小微企业增大研究开发投资量的“研究开发投资税收优惠”制度,鼓励免交部分个税的职工投资于小微企业。
(二)对小微企业营业税设置较高的起征点。(1)德国政府每年都会拨巨款给小微企业,资助发展业务,并提高了营业税起征点,足有0.75万马克。德国在统一了东部地区之后,也相应地提高了营业税起征点,足有85万马克。(2)英国小微企业,他们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只有20%。
(三)对小微企业实施加速折旧。(1)德国政府将会给予企业相应20%的附加折旧,前提条件是这些进行动产投资的企业净资产是没有达到24万马克的,他们的注册资本也是没有达到50万马克的。(2)日本采用激励的优惠措施,让小企业更新其生产手段。当小企业购买设备时,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优惠的选择:第一种是买价的30%,简称首次特别折旧;第二种是买价7%的抵免优惠。
三、国外小微企业金融政策的主要做法
(一)小微企业金融政策。(1)制定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现如今在国际上通行的融资法律主要包含的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除了这些融资法律之外,各国也都制定了相适应的法律来专门扶持本国小微企业。(2)设有专门的金融机构,制定融资政策。美国、日本等国家为小微型科技企业建立了二板、三板市场,也设立了柜台交易市场,提供股票转让服务给一些退市公司。(3)政府设立各种专项发展基金。第一种是专项基金,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其中,美国曾在1959年的时候就通过投资基金实现。第二种则是风险基金,在美国,百分之六十的风险投资收益都是免税的。
(二)发展小微金融机构。(1)设立专门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可以给小微企业直接贷款。据了解,日本就有几家专门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等。通过直接贷款的方式给予小微企业一些资金补助,在这一方面做得很好的就是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2)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服务。许多发达国家都从信用担保体系中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如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基本上都会担保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五至八十,商业银行则会承担剩余部分的风险。日本的信用担保制度也十分健全,有一个全国性的“信贷担保协会”,担保金额在贷款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之间。
四、国外小微企业政策支持的启示
(一)国外小微企业财政政策的启示。(1)我们应该借鉴国外优秀的财政政策,学习先进的政策和制度,来满足我国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的需求。政府可以出台统一的小微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对财政资金进行合理有序地安排使用,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财政政策上的优惠措施。(2)我国也应该向国外政府学习和借鉴,设立相应的担保基金。把一些有实力的、有上升空间的小微企业推荐给值得信任的金融机构,支持他们的信贷资金。(3)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其他一些发展资金的优惠政策,致力于让更多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同时,还需快速地建立政策的跟踪问效机制,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资金安全使用。
(二)国外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启示。(1)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将所得税的优惠范围覆盖全部小微企业,同时可以适当考虑在小微企业的优惠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的优惠范围扩大同时考虑提高起征点的额度或是将起征点改为免征额的方式。(2)注重小微企业生存能力的保护。对于刚刚起航的小微企业给予他们一段时间的税收优惠,降低他们所得税的征收率。对于步入正轨的小微企业,我们要着力解决这些发展中的小微企业的资金困难的问题。(3)国家制定相应税收政策,让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起到促进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作用,发挥小微企业它特有的活跃经济的作用。对于科技创新型的小微企业,我国政府可以采取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等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此用来鼓励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国外小微企业金融政策的启示。(1)我国政府可以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我国政府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金融政策,也可以通过设立政策性性质的金融机构,将贷款和融资这几项都服务于小微企业。通过较多的支持方式来不断地加大支持力度,这样小微企业才能在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下稳健地发展。(2)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中介和服务职能,为小微企业寻找更多的资金来源,满足小微企业资金方面的需求。特别是应该鼓励和扶持中小银行的发展,使其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做出一些贡献。还应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让民间金融市场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一个有利选择。(3)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服务质量普遍不高,提供服务的种类和形式比较单一,应在提供服务质量的同时,提供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服务。在政府的支持下,简化繁琐的担保手续,降低担保费用,使担保机构能够提高整体运作效率,为小微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
参考文献: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财税政策;自主创新
中图分类号:F810.4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9月4日
自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一项国家战略以及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较大的投资风险,使得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很难发挥作用。为了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尤其注重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但仍存在很多不足,有必要深入研究,以更好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与特征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基于新兴技术,科技含量高,出现时间短且发展速度快,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具有较大溢出作用,能带动一批产业兴起,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支撑作用,最终会成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业态形式。从国际上看,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主要包括技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纳米技术产业等。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着未来产业和科技发展方向,与传统产业相比,具有鲜明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战略性、外部性、风险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更加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扶持。
1、战略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自身具有很强的发展优势,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贡献,而且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我国经济科技竞争力、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
2、外部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是自主创新,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才能占领技术的战略制高点。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创新主体个体收益和社会收益之间存在差异,即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果会外溢给社会,使其个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如果其自主创新的高投入得不到合理补偿,会直接导致市场供应的不足。
3、风险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产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极大的风险性。很多技术不够成熟,一种技术可能很快被另一种技术代替,且往往具有颠覆性。此外,新技术、新产品是否最终能在市场竞争中胜出,还要受到用户的转换成本、消费者消费习惯、市场规模、市场需求和企业营销策略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使得必须由政府出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手段
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手段可概括为: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两大类:
(一)财政支出政策。运用财政支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各国政府扶持政策的一致选择。可供选择的支出政策手段包括:
1、一般预算支出政策。一般预算直接投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发挥的作用是,要有效地引导和整合技术、投融资体制,利用竞争驱动使新技术生产的产品成本下降,同时使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的风险最小,使产品迅速占领市场。
2、国债政策。国债投入一般重点投向基础性产业,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理应在国债资金中占一定的份额。
3、财政补贴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是国际上使用较为普遍的一种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手段。其特点是较为灵活,补贴对象既可以是生产者,也可以是下游的或终端的消费者。财政补贴一般分为投资补贴、产出补贴和消费补贴。
4、政府采购政策。由于对社会经济有着其他采购主体不可替代的影响,政府采购已成为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一种经济调控和产业促进的重要手段。在政府采购中通过优先采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或服务,有利于生产者大量生产以降低成本,从而激励战略新兴产业开拓市场。
(二)税收政策。税收作为政府达到产业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主要通过税种的设置、课税范围的选择、计税依据的确定、税率设定、税收豁免、加速折旧、费用扣除、税收抵免等手段,对不同产业设置差别税负,改变其经济活动的成本或收益,从而达到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目标。目前,我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在形式上以税收优惠为主,政策范围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等多个税种,形式包括税收减免、加速折旧、投资抵免、费用加计扣除等,涉及高新技术企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信息产业等方面。
三、现有政策的不足
近年来,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措施,这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财政支出方面
1、政策体系有待统一。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知识产权、价格、投融资、人才、进出口等政策较零散,特别是财政在市场准入、示范应用、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方面,还不健全,缺乏统一规划。
2、支持力度有待加强。从国家到地方财政支出在逐年增加,但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依然有很大差距。如我国节能政策深入推进,对节能技术进步有较高的期望和要求,而目前国家对节能科研的支出相对不足。2007年科技研发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1.49%,远低于同期日本的3.39%、美国的2.62%、德国的2.53%等发达国家水平。另外,2004年中国基础研究支出比重为6%,是美国、日本和韩国的1/4到1/3。在过去的10年中,这个比例保持在5%~6%,考虑到中国GDP总额为美国的1/6,研发强度为美国的1/2、基础研发支出比重为美国的1/3,中国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就只有美国的3%。
3、支出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财政支持机制中,仍以传统的支出及资助方式为主,资金分散,没有建立统一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或资金,没有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支出机制。同时,对一些不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应适时取消。
4、绩效管理有待强化。现行财政支出中存在着“虎头蛇尾”或“雷声大雨点小”等效率不高问题,有必要建立健全绩效预算与考核制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税收政策方面
1、政策制定缺乏系统性。我国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政策大多都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并会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的调整而进行调整,弱化了法律效力,也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稳定性,在执行中面临诸多问题。在制定政策时,仅仅是针对某个环节或某个方面,分散零星,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针对性,对风险投资、孵化器建设、自主创新等重点环节的支持力度不够。
2、政策手段单一,缺少针对性。我国目前的税收优惠大多数为直接优惠,而间接优惠较少,所得税优惠较多而流转环节的优惠少,政策效果不明显,且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缺乏对投资和退出环节的优惠,大多数是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的收入给予优惠,使得真正获得优惠的一般是已经具有一定科研实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或单位,而正在进行研发活动的中小企业及研发失败产生亏损的并没有获得税收上的政策扶持,出现政策调控的缺位。且现行政策基本上是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制定的,没有专门、系统的制定政策,这就存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针对性不强、扶持力度不到位的弊端。
3、政策执行上效力不高。一方面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等税收政策办理环节多,手续繁琐,时间滞后,缺乏连续性、系统性,从而造成税收政策运行效率低下;另一方面我国还缺乏对税收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有效评估机制,对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政策的实施状况和产生的效果缺乏系统的跟踪管理、评估及考核,从而产生政策滥用、难以执行等现象,限制了政策功能的发挥。
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完善措施
(一)优化财政支出政策
1、明确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和范围。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各地财政部门应在明确产业发展定位,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的基础上,科学界定本地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和范围,有选择地对其中的重中之重的产业,优先扶持发展。尤其针对存在的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内资大企业集团、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装备、缺少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产业集聚度不高、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财政支出政策应重点支持解决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2、加大财政的科技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科研投入是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十二五”时期,政府应大幅提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的投入,确保资金投入不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同时注重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和使用。财政补贴在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应该起到引导作用,使企业意识到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性。为此,首先财政资金应该优先投向产业的关键领域,优先支持关键技术的发展。其次,政府应该灵活支配财政资金,在对产业提供普遍资金扶持的同时,将财政补贴资金和企业的科研成果挂钩。另外,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获得的财政资金的监督,规定政府拨付的科研资金不得用于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只能用在技术开发方面,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约束方案。
(二)完善税收政策
1、健全税收政策法律体系。完善的税收政策法律体系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迅速健康发展具有巨大的支撑和激励作用。首先,要制定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针对不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并将适用于各个产业的税收政策单独在一个文件中列明,增强税收政策的针对性;其次,提升产业政策的立法层次,增强政策的权威性、稳定性。可将相关文件以产业政策实施条例的形式出台,从目标、受益对象、政策支持方式等方面规范产业政策;最后,建立产业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针对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税收政策扶持的范围、发展阶段等制定可以适时调整的政策内容。
2、完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产业税收优惠是指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某些产业的健康发展对其给予的税收制度上的例外。当前,我国的税收优惠依然以区域优惠为主,在极大地促进了重点区域的经济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地方贫富差距,不能体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因此,完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应逐步缩小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加大产业性政策的范围和力度,针对产业链上的重点项目的关键环节制定优惠政策,实现由区域主导向产业主导、项目主导的转变。
3、加强部门协调,提高政策执行效力。为了保证税收政策切实、有效地执行,必须综合考虑政策的制定、执行、反馈及调整,使各项政策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共同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可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在科学制定政策的基础上,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目录和认定标准,简化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操作手续,方便适用,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同时,要建立税收政策实施情况和应用效果的跟踪管理、评估分析及目标考核机制,为政策调整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主要参考文献:
[1]宋河发,万劲波,任中保.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内涵特征、产业选择与发展政策研究[J].科技促进发展,2010.9.
[2]侯延刚.河北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硕士论文,2011.
[3]徐仲民.创新财政支出政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2011.12.
摘要:新农合自推行以来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总结新农合推行以来的经验教训对于促进新农合良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新农合问题对策
一、新农合基金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落后,监管不力。其一,由于培训的不到位和业务知识的匮乏,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理人员对当地农户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识别假单据能力不高的问题,在实际操作当中难免出现问题。其二,对乡镇新农合要害部位人员实施监督的主体仅是上级主管部门,缺乏完善的法规和系统的监督体系。其三,参合农民利用政策漏洞套取新农合基金。个别地方参合农民出租(借)合作医疗证,如有的将合作医疗证转借给未参合的亲友使用,在农村拿着别人的就诊卡冒名顶替去看病开药的大有人在。
2.药品价格虚高现象依然存在。乡镇卫生院的药品价格明显高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以药养医”的普遍存在。由于存在体制上的问题,国家财政投入少,自身运转经费不足,再加上乡村医生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个人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品的差价收入,医院只能靠药品来维持自身发展,本来是福利性质的医院成了营利型、创收型的单位。“以药养医”的现实影响了农村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利益很难保障到位,从而也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其次是药品的流通体制问题。药品具有特殊属性,它的终端用户病人没有自主选择权,只能被动接受医生建议,因此药品价格出现“逆调解”现象,竞争越激烈,药品定价越高,其中间环节可实现的回扣就越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就越强。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传统模式、现行药品定价机制和流通体制的不完善造成药价虚高,导致医药费用增长过快,农民就医负担加重。
3.新农合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筹资水平不高,因而补偿水平也不高,造成农民实际保障水平偏低。当前平均较低的住院费用补助率以及相对较低的补偿封顶线,对于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作用有限,再加上相当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被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之外,难以保证农民得到优良的基本医疗服务,许多参合农民一旦患了大病仍然会因为无力支付数千甚至上万的医疗费用而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目前,新农合主要是对住院进行补偿,受益面窄,对门诊和慢性病考虑较少,不利于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也不利于新农合的持续发展。
4.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难以适应新农合发展。乡镇卫生院承担着新农合的大量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可减轻基金的压力和患者的费用负担。目前,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得到加强,但人才匮乏,技术落后,很多农民把小病拖成大病,目前的乡镇医疗服务水平与农民的健康需求差距很大。
5.没有形成一个长效的筹资机制。新农合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筹资。从农民缴费角度看,现阶段农民收入水平还不高,投保能力不强。从集体扶持角度看,自之后,农村集体经济逐渐解体,现在除了东部富裕地区能给予一定数额的资助外,中西部地区资助很少,甚至没有资助。从财政补贴角度看,现阶段财政用于支持新农合的资金有限,而且财政采取后续性的补贴方式,只有当农民缴费之后,地方财政才给与配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到位之后,中央财政才给予补贴,从而使一部分低收入农民不能享受补贴,财政有困难的地方不能获得中央补贴,从而人为地造成群体间、地区间的医疗保障水平的差异。转
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对策
1.建立农民、集体、财政三方合理的筹资比例,逐步形成一个长效筹资机制。中央财政应逐渐加大对新农合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财政应改变后续性的介入方式,不论农民缴费与否,地方财政资金到位与否,财政都应主动首位进行介入注资,这样做一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参合意愿,二是能使新农合基金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
2.提高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新农合经办机构是新农合基金的组织和管理者,其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基金的运行状况。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方面要足额保证经办机构的公用和专项经费,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试行预算、财务单列,提高工作、生活待遇,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对现有人员还应就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方面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对违规行为的鉴别能力。在内部控制方面,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在技术保障层面,要投入足够的财力和人力,打造区域网络平台,精心设计“健康网”。
3.加大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管力度。由于医疗服务信息的不对等,决定着医疗消费的被动性,患者的医疗消费支配权大多被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所代替。推行新农合后,医疗机构可能诱导需求,如果不加强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管,就势必出现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攀升,使农民参合后不能真正受益,进而对新农合失去信心。从一定程度上讲,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决定着新农合的成败。
4.逐步提高新农合待遇水平,积极探索新农合补偿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资源用于新农合,在此基础上,应逐步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使新农合对广大农民更有吸引力,切实减轻农民的疾病负担,彻底扭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国家应尽快出台新农合基金管理专项法律法规、完善针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的法律法规。
三、结语
论文摘要: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的逐渐弱化,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陷,现有的养老保险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所以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一、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功能正在不断弱化
养儿防老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的传统养老方式,然而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诸多挑战。第一,农村家庭规模小,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第二,农村大量的年轻人进城打工,代际不平衡严重。第三,随着农村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和伤残率上升,这都加大了养老的成本。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结构调整,削弱了土地养老的功能。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人比重由91.2%下降到57. 2%,其中纯农业收人仅占总收人的42.9%。目前农民家庭经营收人中,大约40%来自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四分之一左右来自劳动收人。来自土地的农业收人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近年来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人多地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因此,完全依靠土地养老也是不可行的。
(三)原有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
第一,原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金筹集模式为“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可实际上,它强调了个人缴费,是一种农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功能低,覆盖面窄。第二,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营运,在部分地区无专门机构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养老基金管理人才和管理制度的缺失。第三,缺乏法律保障,管理效率低下。一方面,由于没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专门法规,地方政府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时,难以找到有力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农村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许多中高层管理人员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重复性工作,缺乏作为领导者的统筹能力和策划能力。
二、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典型模式
(一)广东中山模式
中山模式的主要有:(1)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以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刁姐等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为参保单位,凡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其在册人员必须全员参保。(2)参保单位统一按缴费基数的16%逐月缴纳全单位的养老保险费,参保单位负担8%,被保险人负担8%,个人账户按被保险人月缴费基数的8%建立。(3)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被保险人本人缴纳的农村养老保险费(含镇区财政注人的个人账户补贴)及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滚存利息。(4)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可为500元或300元,同一参保单位只能选取其中一个缴费基数执行。选择300元缴费基数的,今后可根据上年度农村农民收人的增长水平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上调。中山模式既实现了农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衔接,也适应了城镇化扩大化的发展实现。
(二)陕西宝鸡模式
宝鸡模式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全国政协经过对宝鸡调研后认为“宝鸡新型农保制度代表了中国八亿农民养老保险的方式”。
宝鸡模式主要内容有:(1>保障范围。办法规定了18周岁以上的农民都有资格和权利参保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实现了全体农村居民的覆盖。(2)资金筹集方式。实行县级统筹、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全部记人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完全个人账户积累制。(3)年缴费标准(含财政补贴和集体补助)。现阶段按2006年度本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0%至30%缴纳,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人均纯收人增长可适时调整。(4)待遇享受模式。参保农民年满60周岁时,养老保险待遇等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计发月数139个月加政府养老补贴60元。(5)激励约束机制。只要家庭成员(儿子、儿媳、上门女婿及配偶)按规定参保缴费,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不缴费,就可按规定领取每月至少60元的养老金。
三、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启示
(一)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建设。
由于各省区市的制度设计方案千差万别,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状态,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因此各地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度的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保护。
(二)建立多渠道的筹集资金的方式,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变成单纯农民个人缴费,从而导致农民的参保率不高。并且也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将单一的个人账户模式改为个人账户和待遇调整机制相结合,国家补贴和集体补助的90%以上计人个人账户,剩下的一小部分作为待遇调整基金用来支付管理费用和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的高龄老人的养老金,以及到60岁仍然缴费而没有领取养老金的个人补贴部分,这样可以调动农民缴费积极性。
关键词:油气资源产业;产业集群;研究述评
中图分类号:TE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一、油气资源产业集群内涵
产业集群研究在国内的发展逐步渗透到油气资源产业,不同的学者对油气资源产业集群的内涵做出了界定。胡健(2007)认为基于油气产业的特殊性,应把其分为上游、下游两部分。同时认为(2007)产业集群有着丰富的内涵:首先,产业集群对应于一定的区域而言,是经济活动的一种空间集聚现象;其次,产业集群是一个包含了某一产业从投入到产出以及流通的各种相关行为主体的完备的价值增值网络;最后,产业集群是一个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新型、高效的经济组织形式。认为(2007)产业集群只出现在油气产业的上游。李勇(2009)根据油气资源产业的特点,认为油气资源产业集群应该是一个由点、线、面、网组成的多层次、多侧面、多领域的网络结构,它要求在与社会生产力布局的联系上,应按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原则,合理分工,协调发展。陈莲芳(2011)界定油气产业集群为在特定地理区域内,基于当地独特的油气资源优势,油气勘探、开发、储运、炼制加工、化工和销售等产业企业,及与其发展相关的配套企业(主要为油气装备制造业和油气服务业等)和各种机构、组织(如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中介、协会、金融、政府)相互联系所构成的空间经济组织体,其主体是一条产业链,这条链条成为油气产业集群内部各主体相互关系的基本构架。
二、形成动因
研究油气资源产业集群的第一步是确定油气资源是否形成产业集群。胡健等(2007)认为,油气资源产业集群形成的主要驱动因素是资源禀赋优势。因为油气资源行业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开采与加工行业,目前我国油气资源分布呈现明显的区域集中的特点,主要集中在我国的东北三省和西部地区,这些区域具有油气资源禀赋优势。张雄化(2008)等认为传统因素对油气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认为油气资源是上游油气产业链的基础,是下游产业链的保障;油气企业定位在油气富集区域附近是为了获得交通成本的优势,现有的分工状况由生产力水平和市场消费水平决定,油气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间的相互熟识降低了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陈莲芳(2012)提出复合区位熵的概念,认为油气产集群形成的驱动因素除了油气资源禀赋优势、专业化分工、运输成本,还包括核心油气企业和政府因素。
三、区域功能
胡健等(2007)以全国油气资源富集省份陕西省为例,通过对油气资源开发活动所产生的投入产出效应、产业关联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进行实证研究,探讨了油气资源开发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拉动效应,分析了西部地区油气资源开发活动与当地经济发展脱节的问题。胡健等(2008)进一步利用CRn指数、H指数、Ellsion-Glaeser指数等指标,对中国石油天然气产业的产业集聚程度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资源优势只有发展成为产业优势之后才能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董春诗等(2013)研究了油气资源产业集群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建立了能源产业集聚与经济增长的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利用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技术,分析了能源产业集聚与经济增长的动态互动关系。认为能源产业集聚对经济增长没有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
胡健等(2008)通过对我国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油气资源开发行业的技术专业化水平进行衡量,认为企业R&D和科研机构研究是区域创新能力的两个主要来源,因此从专利和论文数量两个方面来衡量各地区的创新水平。认为在我国油气资源富集区域应该建立以大型、特大型油气资源开发企业为创新龙头的区域创新体系,通过龙头企业的技术外溢和技术关联效应的发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胡健等(2010)在对区域技术创新能力评价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套基于油气资源产业集聚的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油气资源富集的12个省地区进行分析,对比了东北、华北、西部三大油气资源富集区域的创新能力。认为与东北和华北地区相比,我国西部的油气资源富集区域尽管油气资源产量较高,对当地经济增长的贡献较大,但整体创新能力却较低。
四、政府作用
杨嵘(2011)认为政府应该更多的促进油气企业间合作关系,发挥“网络经纪人”的作用,使产业集群快速成长。政府还要制定相关政策,扶植相关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油气产业链下游的企业,以达到产业链的延伸。产业集群逐步成熟稳定后,政府部门介入程度可适当降低,但是要促进集群内部的创新,以保持油气产业集群的可持续发展。
胡健、董春诗(2012)认为以环鄂尔多斯区域为例的油气资源富集地区没有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是因为资源开发各自为政。通过对克鲁格曼中心―模型的拓展,建立了两种要素、两个部门、两个区域的空间经济学模型,对政府财政补贴条件下资源产业集聚的条件、动因与机制进行了公理化的解释。结论认为政府对具有资源加工制造优势区域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将提升资源加工制造业在该区域的集聚水平,中央政府应该通过实施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政策进行有意识的引导,尽量避免在该区域内部出现重复健设和产业同构的现象发生。
五、油气资源产业集群研究的趋势建议
文章第二部分开头认为油气资源产业集群的内涵应从集聚和专业化的特点出发,透过横向同质企业配套,纵向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和区域内社会化中介服务三个方面全面地进行界定。因此认为油气资源产业集群的研究也不该脱离它的内涵,除已有研究外,可以从同质企业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上下游产业链的深化整合措施及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高校等中介服务与油气企业的配合方面展开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胡健,吴文洁,董春诗.油气资源开发与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李勇.西部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集群发展的定位及布局研究[J].特区经济,2009(6):182-184.
关键词:农村公路,改革,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关系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养护不好不但不能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更对不起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望。为此,西吉县公路管理段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把养护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大胆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了100%,在宁夏全区率先实现了“有路必养”,为方便农民群众出行,发展农村经济,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交通保障。
1、基本概况
西吉县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南部山区,全县共有19个乡镇,306个自然村。近年来,该县交通部门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公路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使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十一五”期间,西吉县公路管理段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围绕“三个服务”,立足解决“三农”问题,紧紧抓住交通部实施农村公路“五年千亿元建设工程”的历史机遇,把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改善农村公路状况,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作为交通部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我县农村公路的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截止2008年底,西吉县公路管理段共列养农村公路1003.86㎞,其中县道138.133㎞,乡道482.557㎞,村道383.17km农民群众“行路难”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有效解决。
2、主要做法
2.1管理机构的设置
长期以来,由于养护主体不明、责任不清,阻碍了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西吉县按照交通厅提出的“一县一机构”的要求,重新整合了原有公路管理机构,只设置一个名称为“公路管理段”的管理机构。对公路管理段现有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网上公布实有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禁止招收事业身份的养护管理人员
2.2 多渠道筹措养护资金
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公路养护的关键问题。西吉县政府多种渠道筹措养护资金,资金来源实行“政府筹措,部门补贴”的原则和养护资金同比例拨付的办法。每年从仅有的1800万年财政中拿出近10%的财政收入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并把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列入政府承诺为民要办的九件实事之一。2008年该县养护经费324.8万元,根据《西吉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筹措要求,县财政补贴支付81.2万元,县交通局投入61.2万元,县公路管理段自筹20万元,加上自治区交通厅配套资金162.4万元全年养护资金全部落实到位。论文参考。保证了全县农村公路的畅通。
2.3 修订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西吉县公路管理段通过修订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建立了科学高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管理机制。
2.3.1根据《宁夏农村公路列养技术条件》对全县农村公路通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对全县符合列养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了里程核查、规则编号、规划示意图的绘制,将符合列养条件的公路全部纳入正常养护。
2.3.2改革公路养护生产组织形式和作业方式,制订了《西吉县公路管理养护生产承包办法》,将公路日常养护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的村民,实行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公路大中修工程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
2.3.3加强监督检查。论文参考。为了做好全县农村公路的检查指导工作,西吉县公路管理段制定了《公路养护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公路站的养护工作及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在检查评比前三名给与奖励,后三名给与经济处罚,同时,在全段进行通报批评。
2.3.4积极推行企业化管理。按照“上岗竞聘化、用工合同化、分配多元化”的原则,加大人事用工和工资分配“三项制度”改革①。在工资分配上,实行岗位工资、浮动工资、定额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起与工效挂钩的分配办法。根据生产淡忙季劳动量的不同,计发不同数量的工资。
2.3.5严格执行《宁夏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每月向县交通局上报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再由交通局审核后上报宁夏公路管理局审批,实现了资金申请、拨付的规范化。
2.3.6印制《西吉县农村公路养护手册》,对全县19个乡镇、306个行政村农村公路的路线名称、里程长度、技术状况、养护经费、公路站及人员情况进行公布,使农民群众手上有了“明白卡”、心里有了“一本帐”。
2.4构建乡村协管站②
2.4.1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和沿线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西吉县在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站长,各村支书或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养护协调管理站,实现了“乡乡建起协管站,村村都有管理员”。对养护作业中挖砂取土、占地拆迁等,由各乡镇全力协调,同时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村道每年集中进行整修。2008年,各乡镇共拉运土石方12万方,培植整修路肩158㎞。使全县农村公路路况明显好转,农村公路平均好路率和综合值分别比2007年提高了2.3%和2.1分。
2.4.2为了克服农民养路工专业技术不强的弊端,工程技术人员带领农民养路工上路,手把手的教方法、讲技术、传经验。论文参考。每年利用冬闲生产淡季,举办多种业务学习培训班,重点学习与日常养护工作密切相关的养护知识、法律法规以及操作规程。
3、取得的效果
3.1通过近几年公路人的不懈努力,很多村庄彻底摆脱了已往交通闭塞的局面,广大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农村经济发展也迈开了大步。
3.2在通乡油路建设中,形成了西吉兴隆、新营、平峰、苏堡、火石寨等一批商贸及旅游中心城镇,辐射带动作用得以发挥。
3.3调动了广大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的积极性,都能各司其职,农村公路面貌也焕然一新。
3.4完善了制度,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养护生产效率,减轻了养路员工的劳动强度。
3.5公路交通的发展,推动了该民族地区经济繁荣,增进了民族团结。
虽然西吉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中进行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与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相信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县的农村公路养护会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方建义,严凤祥.养护行业管理探源.中国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07(12):58-59.
[2]侯宁生,蒙颜瑞.农路养护有我一份. 中国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0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