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6 22: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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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生转学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贵校二年X班...的家长。孩子在贵校学习,收获甚大,在此再次感激学校及各位教师的关爱和教诲。为解决住房问题,我们最近在XX小区买了新房。这样孩子再在贵校就读就十分困难了,出于无奈,只得转学,去离该小区最近的XX小学就读。为此,申请为孩子转学,望校领导在百忙中,予以关照。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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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XX年X月入读本校,成绩中等。在如今即将步入高三学年的时候,我向您提出我的转学申请。
我原籍在XX,属于南方气候湿润。如今在北方学习,由于气候变化,导致身体不适应,主要是我皮肤经常发痒,严重失眠,精神状态不佳。
多年来,我在北方也难以适应那里的饮食结构,经常导致腹泻等情景。对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这已严重影响我的学业。不得已,前段时间向您提出我的休学申请。当回到我在辽宁省调养期间,身体已经逐渐恢复。
新学年来临之际,我研究继续留在南方对我的健康极为不利,也严重阻碍完成学业。所以,向您提出我的转学申请,期望学校根据我的实际困难,批准我的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最新学生转学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叫XX,就读于XX学院,是X班的学生。
XX是我的辅导员。我于XX年九月进入我校求学,在校期间,得到教师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并且有幸的成为班上的团支书。在校期间我不但学到了很多有用的各科知识,同时教师也让我深深的明白如何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相信这会是我走入社会的很重要的一批财富。同学们也和我融洽相处,使我时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但就在此时我面临另外的一种选择:交通大学工程系,录取了我。教师一向教导我们人要有长远的目光,不因一时的温情,而羁绊了自我!我留恋于学校的温情,他让我明白自我已经不是高中时父母身边的小孩子,长大了应当有另外一片天地;他教会我何为有舍有得,有所为有所止;于是我选择到交通大学就读,让自我走得更高更远!
特此,我提出了转学申请,望批复。我对学校满怀感激和依恋,相信我会把我们学校的精神带到我将要去的任何地方,虽然我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在我校学习,但在我校学到的知识和知识以外的进取精神,我会一生谨记。多谢尊敬的校领导,望您体谅我的选择,批准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8〕73号)文件,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5月等级性考试和6月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1.5月等级性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等级性考试科目 5月4日 (星期六) 9:00—10:00 化学 13:00—14:00 思想政治 15:30—16:30 物理 5月5日 (星期日) 9:00—10:00 历史 13:00—14:00 地理 15:30—16:30 生命科学 2.6月合格性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合格性考试科目 5月11日 (星期六) 8:00起开考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技能操作测试 6月28日 (星期五) 9:00—10:00 化学 13:00—14:00 思想政治 15:30—16:30 物理 6月29日 (星期六) 9:00—10:00 历史 13:00—14:00 地理 15:30—16:30 生命科学 6月30日 (星期日) 8:00起开考 信息科技 二、报名与报考组织
1.报名方式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通过登录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组织本区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的其他考生(包括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的社会人员,取得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下同)的报名和报考工作。
(1)在校生报名报考
在校生均须参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加相应科目的报考。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
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报考,其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提供。报名报考和相关信息确认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3月28日。各学校根据所在区安排的时间组织本校学生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若学生基本信息有误,可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提出更改申请,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修改要求进行更正。
(2)其他考生报名报考
其他考生由本人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完成报名报考。
网上报名:考生可于3月21日10:00至3月23日15: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首页(网址:shmeea.edu.cn)的“考试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报考。
首次报名参加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准确填写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科目信息,并在线上传本人照片,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
已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凭当年注册时填写的有效证件号或已获得的学业考报名号登录,登录密码为证件号中不含字母的后6位数字。
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后,须进行报名报考信息的现场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视为本次报名报考无效。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28日(9:00至11:00,13:00至16:00),请考生与家长持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证件和初中毕(结)业证书[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不提供初中毕(结)业证书]到报名的区招考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1。考生和家长应仔细核对报名报考信息确认表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
已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系统内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区招考机构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首次参加考试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和现场确认后,取得报名号,报名号是考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2.报考要求
(1)5月等级性考试报考要求
5月等级性考试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直接选择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进行报考。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往届生若已取得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可直接报考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本市在校生在高中期间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在其毕(结)业当年及次年有效;本市在校生因休学、留级等原因导致高中修习年限延长,其高中在读期间取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可延长至学生毕业当年及次年有效。其他考生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在两年内可报名参加统一高考,其等级性考试成绩在其高考报名当年及次年有效;若在获得成绩两年内未报名参加统一高考,则该科目成绩无效。
考生首次报名参加高考时(统一高考报名成功即视为参加,下同),其选定的等级性考试不得超出3门科目,且均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报考后不可更换考试科目。考生首次参加高考前,若报考的等级性考试相关科目缺考,可再次报考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不可更换考试科目。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可更换,也可选择同一科目再次考试,但必须先注销有效期内前一次相关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
(2)6月合格性考试报考要求
6月合格性考试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7门科目。
高一年级合格性考试开考科目为:地理、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
高二年级生合格性考试开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
未参加过高一、高二年级考试科目的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可向其学籍所在学校申请报考合格性考试。因休学等原因在籍但不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科目的报考。
其他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3)其他说明
考生不得再次报考已合格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本市在校生若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在校就读期间可再次参加对应科目合格性考试作为补考(信息科技科目补考仅在6月份开考)。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所在高中学校组织补考;其他考生若有合格性考试科目不合格,也可再次参加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22号), 经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生运动员,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选考6门科目(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且考试成绩合格是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国际课程班学生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是申请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
所有考生完成报名报考后,学校、区统一打印报名报考信息确认表,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考生签字后的报名报考确认表由学校、区保管备查,保存期三年。区招考机构通过考试管理系统,统计本区报名、报考情况,打印报名、报考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9日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三、外省市成绩认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9号)(以下简称外省市成绩转入管理办法)规定,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须学籍转入本市,下同),若已参加过外省市省级(或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认定。
成绩认定仅限于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不予认定。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地理、历史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考生申请认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后,不可再参加其已认定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也可报考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在外省市参加的相应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的成绩不再予以认定。
本市在校生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23日前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申请表》(在校生)(见附件2)。学校于3月21日至3月23日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
未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其他考生如需申请外省市成绩认定,可参照外省市成绩转入管理办法执行。考生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21日至3月23日(9:00—11:00,13:00—16:00)到报名的区招考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申请表》(其他考生)(见附件3)。区招考机构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
区招考机构于3月24日前完成本区相关学生的申请和审核。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区招考机构于3月27日至3月28日向考生反馈外省市成绩认定结果,并于4月1日前将考生签字确认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确认表》交市教育考试院。
在2019年1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已提交外省市成绩认定申请的考生,本次无须申请。
四、成绩公布
5月等级性考试成绩将于6月10日公布,6月合格性考试成绩将于7月25日公布,具体查询时间及渠道另行通知。
附件1
2019年各区其他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区 地址 咨询电话 黄浦 凤阳路152号 63271614 徐汇 百色支路28号 54361041 长宁 茅台路472号 62787558 静安 新丰路558号 62882414 虹口 大连西路203号 63061213 普陀 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62601510 杨浦 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闵行 沪光路120号 64921788 宝山 永乐路宝山7村88号 66593210,66593165 嘉定 嘉定区复华路7号东门 59927207 浦东新区 南码头路118号 58308120,58307991 58303406,68004482 68004487 金山 金山石化二村289号 57930151,57952056 松江 松江中山二路590号 57815945 青浦 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2楼 69202913,59205052 奉贤 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8172 崇明 崇明区城桥镇新崇北路7号 59623080 梅山 梅山总校招生办公室 025-86706684 大屯 大屯煤电集团公司招生办公室 0516-87275900 张家洼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教育处招生办公室 0634-6811908 附件2
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申请表(在校生)
注:本表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相关信息不得再更改。
附件3
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申请表(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