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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培训总结

时间:2022-02-13 06: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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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培训总结

第1篇

关于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各食药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四位一体”责任,细化至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形成网格责任图。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责任人,上下级网格联动,形成管理合力。

(二)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投诉举报能够及时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并采取与职责相符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三级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

(一)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即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贡井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政府:对区级网格化体系建立运行和全区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建立一级网格,指导、监督、考核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化管理建设和运行。2、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题研究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指挥学校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供改善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条件的资金和项目。(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副区长、区食药安办主任)

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的网格化建设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主管责任。1、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学校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2、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3、组织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好学生医疗救治、情绪安抚、事故现场控制、舆情应对工作。 5、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等工作,确保2018年辖区义务段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B级。 6、督促教育局相关人员和学校使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发挥“明厨亮灶”社会共治平台作用。7、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8、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承担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所网格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开展或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所培训校长、副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随机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3、实施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双随机检查面达20%以上。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组织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事故原因调查,对疑似问题食品及食品原料、餐用具、留样食品抽样检验,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措施。5、实施学校食堂和食品小卖部的许可证审批、食品监督抽样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等行政监管工作。6、督促教育局和学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使用、量化分级B级食堂创建、明厨亮灶工作。7、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网络

二级网格,即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本级人民政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责任包干到学校。2、组织实施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现场维稳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区教育局:明确本系统在二级网格中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职责是: 1、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每个学校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3、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明厨亮灶建设工作。4、指导学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每所学校确定2名监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风险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2、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3、开展或配合区局培训校长、分管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员并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4、日常巡查频次由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次确定(A级全年不少于1次,B级全年不少于2次,C级全年不少于3次,未评级全年不少于4 次),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处置问题。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或快检。6、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事发2小时内,初步核实情况后上报区局,在区局指导下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疗救治、现场控制及食堂消毒工作。

(三)三级网格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依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化管理具体责任人,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校长:1、依法取得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建立学校为单位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任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校长、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并对工作运行、人员履职进行督查考核。3、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首席食品安全员、教师陪餐、家长(学生)委员会监督、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自查评估风险,完善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向食品药品监管所和教育局递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报告。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量化分级B 级单位创建工作。6、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40小时,开展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7、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学生医疗救治、学生及家长情绪安抚、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待协助调查、保存病患学生用药前呕吐物和排泄物、关注和应对舆情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 协助校长履行职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主要工作:1、加强食品服务从业健康管理和培训。2、制度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开展综合检查和考核。重点把控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设施设备消毒及维护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制度的落实,防范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3、明确人员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软件,登录系统上传食品安全管理数据。4、发现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校长,通知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通知食堂从业人员返回食堂协助事故原因调查。

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身体健康上岗,重点防范加工过程中细菌感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1、健康体检合格,不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上岗操作。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要求,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食品行为后勤洗手、不得在食品处理区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采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及用具不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存储生熟分开、符合存储温度和环境要求,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对制冷消毒设置定期检查维护,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处置台账,食品加工区域“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健全。4、除高校食堂外,禁止加工经营冷荤凉菜,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覃、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需要烧熟煮透。禁止《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2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5、食品留样品种齐全、数量100克以上、留样器具经清洗消毒后密封保存于专用冰箱48小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2日-6月 30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  7月 1 日—11月30日)

一、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分别确定责任人、工作人员以及其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各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整理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职责,管理区域绘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图。

全面启动一、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认真总结分析推进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

五、实施网格化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的有效措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学校食品安全副局长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建立和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二、三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由责任主体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运行要求

各级网格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学校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本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职责。

上下级网格之间要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上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对应指导下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查与考核

上级网格督查下级网格工作,由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网格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内容。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网格化管理,实现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职人员明确、消防业务熟练、消防力量充裕、消防档案齐全、消防巡查制度完善、消防宣传氛围浓厚,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划分及工作任务

(一)划分单元网格,实现监管全面覆盖网格化管理是以街道(乡镇)为一个基本单元,将其划分为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以社区(村)为“中网格”(在“中网格”内划分若干责任片区)、以责任片区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管理动态监管网络。

1.街道(乡镇)为“大网格”。由街道(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文教办、治安巡防队等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中网格”、“小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2.社区(村)为“中网格”。由社区(村)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社区、村委会、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以及驻社区(村)民警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3.责任片区为“小网格”。由社区(村)派驻专门人员牵头负责,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员、小区物业管理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等组成。主要负责参与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明确责任主体,发挥社会整体力量

1.街道(乡镇)。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所属防控力量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2.街道(乡镇)综治办。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督促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成乡镇、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3.街道(乡镇)安监办、派出所。安监办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相关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派出所移交处理;派出所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4.社区(村)。主要负责本级辖区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处理等相关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乡镇、街道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5.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发挥灭火救援事故处置、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服务职能。6.社会单位。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

(三)开展整治活动,提升基础防控能力

1.落实日常巡查。要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深入到辖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障辖区消防安全。2.组织集中排查整治。各街道(乡镇)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3.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加强社区巡防室、防消联勤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设施装备的配备;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器材;要在辖区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4.开展宣传培训服务。各街道(乡镇)、社区(村)每月要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通过建立社区消防体验中心、张贴防火公约、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方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服务群众需求。5.规范台帐登记管理。“三级网格”消防管理人员要对辖区单位规范台帐登记,实行“户籍化”管理,按照职责范围对辖区排查单位基本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登记,对所排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逐一登记;要建立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登记,对辖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逐一登记。6.加快队伍力量建设。各县区要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街道要依托安监办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明确2-3名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1支4-5人组成的专职巡查队伍,认真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等任务,每个居民小区要组建1支志愿消防队伍,负责巡防、巡查等。7.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街道(乡镇)要通过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信息通讯和调度指挥功能,提升“三级网格”应急处置能力。要逐一明确辖区各类社会防控力量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实现消防安全突出事故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建全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目标任务

1.逐级分包制度。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包“大网格”;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包“中网格”;街道(乡镇)相关负责人分包“小网格”。街道(乡镇)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村)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要全部深入“小网格”开展检查巡查、隐患排查和宣传服务工作。消防监督员及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民警要配合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开展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2.联防联治制度。各街道(乡镇)要充分整合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会消防监管力量,结合“一网四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要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完善层级联防联治体系;要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3.定期检查制度。街道(乡镇)安监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帮扶指导,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巡查。社区(村)消防管理人员在辖区内每周要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保安、巡防队员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员每天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组织对管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抽查,警务室民警落实每周一查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4.隐患处理制度。对社会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检查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以社区(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街道(乡镇)安监办,街道(乡镇)安监办督促限期整改。没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监办向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移交处理。公安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要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5.联席会议制度。街道(乡镇)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由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综治办工作人员,消防机构联系人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6.宣传服务制度。各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学习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各社区(村)要按照上级部署,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灾的能力。7.信息报告制度。对“三级网格”内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进行及时采集更新,特别是对沿街门店、家庭工厂、小场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帐,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楼,楼不漏户”,采集的信息要通过“三级网格”逐级报告,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应当及时将信息向上级或者辖区安监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报告。

(五)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长效运行

1.加强人员组织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重点要按照中央编办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50号)要求,抓住当前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机遇,积极争取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并探索建立灵活机制,保留业务骨干,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社会地位。2.加强资金装备保障。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开展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消防工作保障性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年加大财政投入。要加大消防装备资金投入,推动乡镇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配足消防装备;要在社区、行政村增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公共消防器材箱,为乡镇、街道专兼职消防队、社区农村消防巡防队购置轻型消防车和必备灭火器材。3.加强督导考核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对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奖优罚劣,每半年对街道(乡镇)或辖区单位完成消防安全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督促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召开会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标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试点。各县区选取1-2个街道(乡镇)进行试点,力争在今年月底前达到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标准。特别是月下旬,全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在七里河区召开,七里河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全省现场会工作,充分体现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市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统一标准、模式。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2.经验交流。各街道(乡镇)要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交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做法。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召开经验交流会议,推动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3.全面实施。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在做好试点建设的基础上,于年月底前在本辖区内的所有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全面推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第3篇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效能为核心,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建立起“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管理、高效运转”的县、乡镇(开发园区)、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方式,健全执法责任制,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网格体系

1.食品安全网格体系

各乡镇、开发园区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乡镇(开发园区)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三级网格。

2、药品安全网格体系

各乡镇、开发园区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村、居、社区为一级网格;乡镇(开发园区)所辖区域为二级网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邮政局、工商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三级网格。

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晰、运转高效、覆盖全面的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二)健全管理机构

各乡镇、开发园区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形成管理网络。以村(居、社区)委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管理机构。各乡镇(开发园区)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作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宣传员。

县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县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邮政局等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作为三级网格管理机构。

已经设立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并明确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乡镇,应将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与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合并,成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各乡镇实际进行内部调剂。

(三)明确人员责任

一级网格中,各村(居、社区)委要确定1名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级卫生室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承担本村(居、社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任务,负责收集、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劝阻有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执法等工作。

二级网格中,各乡镇(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农业、畜牧、工商、卫生、安监、环保、市容、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二级网格。各组成部门确定1名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人员进入二级网格,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履行本部门在本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具体监管任务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同时接受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宣传员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和联络员。承担本网格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任务,负责建立本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库,完善属地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及宣传等属地管理工作;协调本网格内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执法检查工作;收集、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部署的具体工作;监督、指导所属村(居、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级网格中,县政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领导工作。县农委、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城管、公安等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人口计生委、文广新、邮政、工商、公安等药品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履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相应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按照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全覆盖的要求,确定并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进入二级网格,包联到乡镇(开发园区),并划片包干。

(四)落实管理责任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环节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管责任人,配置进入二级网格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配置进入二级网格中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和村(居、社区)配置进入一级网格的协管员为本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人;县、乡镇(开发园区)及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三、运行管理

一级网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二级网格:全面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底册资料,全面掌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日常检查、巡查及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

三级网格: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一级、二级网格的培训、指导、督查及考核等工作;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定期分析、评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综合治理,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受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库,收集、整理、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积极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10日)

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11日-7月31日)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搭建三级网格,规范制度标准,引领示范,督促指导一、二级网格建设。

2、各乡镇(开发园区)、县有关部门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监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做到网络成型,人员到位。

3、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参加网格化监管的所有人员为对象,编印培训资料,分层次组织对监管员、信息员开展培训。

4、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理汇编网格化监管人员信息、相关职责、制度、流程等,以《监管员信息员工作日志》、《网格化监管应急手册》的形式,发放到三级网格所有工作人员手中。

5、以一级网格为基础,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摸底、登记、造册,分乡镇(开发园区)、分环节(行业)建立电子数据库,并逐级汇总到乡镇(开发园区)和县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本信息,逐步建立辖区涉药单位电子档案。

6、全面启动一级、二级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8月)

各乡镇、开发园区认真总结网格化监管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经常性运用网格化监管的手段来检验和评估实际运行状况,提出进一步加强与完善的具体措施,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政府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和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网格化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食品药品工作负责人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农委、畜牧水产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城管局、公安局、文广新局、人口计生委、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网格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各乡镇(开发园区)要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和运行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统一配置办公设备。乡镇(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办公室的建设和管理实行“四统一”(统一制度、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工作台账、统一档案专柜)、“四有”(有办公室、有组织机构、有举报电话、有宣传专栏)、“四上墙”(组织网络上墙、工作制度上墙、维权方式上墙、应急程序上墙)。

(三)实施考评。县政府将把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及运行工作纳入本年度食品安全目标和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考核奖惩。

第4篇

按照“党政领导、村级(单位)统管、网格覆盖、重心下移、信息管理”原则,在村(社区)大格局不变的基础上,将乡镇作为一级网络,把村(社区)作为二级网络,并在村(社区)内按照10-15户划分为若干基础网络,构建“乡镇—村(社区)—基础网络”三级网络体系,将镇辖区内的市场、学校、医院等驻地单位以及楼栋、院落等归类于基础网格,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把村(社区)管理、村(社区)服务和村(居)自治纳入到网格中来,使每一个网格真正成为社会管理服务的基本单元和组织节点,使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信息化、实效化,努力实现“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夯实基础基层,建设和谐__”的目标。

组 长:__

副组长:__

成 员:__

下设办公室(设综治办),由全体镇中层骨干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组成,__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一)一级网格(1个):将整个__镇作为一级网格,管辖总面积112.2平方公里,辖9个村、4个社区、32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2万人。

责任主体:__镇人民政府。

(二)二级网格(13个):将一级网格按照13个村(社区)管辖范围划分为13个二级网格,即每个村(社区)管辖的范围为二级网格。

责任主体:村(社区)工作站。

(三)三级网格:将二级网格中的单位、企业、公共服务场所、民间组织、屋场、庭院、市场、学校等划分成若干个社区责任网格。社区责任网格的划分,依据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地理位置、居民人数、单位、企业等实际情况进行,原则上每个三级网格管理约10-15户、人口30-50人左右。网格内责任人以村(社区)原有已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老协会长、理财工作小组成员、党员、党小组长和支村委成员为主,全镇共计发展1000名左右威望较高、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为三级网格负责人(中心户长)。工作职责为网格内的农户纠纷调处、刑释帮教、两保收缴、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其工作经费由村级解决,镇适当补助。每个村(社区)原则上要建立1个平安幸福小区,全镇打造“十佳”和谐幸福小区。要求每个小区由1-3网点组成,选举出3-5人的理事会,制定出管理章程。通过自主管理、自主宣传、自主服务的模式,提高群众的公益意识,创造和谐的邻里关系,发挥和谐稳定第一线的作用。镇政府将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考核细则,给予每个小区一定工作奖励。

(一)宣传动员阶段。(__年5月下旬)

1、村(社区)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召集工作站负责人座谈、讨论。

3、制定《村(社区)建立网格化社会管理实施方案》。

4、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活动开展的意义、步骤、措施。

(二)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__年6月25日前)

1、各村(社区)根据本区域的特点,按照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划分社区管理网格、原则上按10-15户为三级网点。

2、对每一网点确定一名责任人。

3、责任划分,做到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职责、任务”三落实。

4、制定网点划分的网络图,各网格制作公示牌。

(三)业务培训。(__年7月10日前)

1、制定培训计划,对网格责任人应知应会业务进行系统、全面培训。

2、各责任单位组织好专项培训。

3、对网格责任人进行考评、考核。

(四)全面推进。(__年7月10日—9月20日)

1、各网格责任人到岗到位,由“双岗双责”逐步向“一岗多责”推进。

2、建立网格信息台帐。网格责任人到位后,对网格内单位、居民等基本信息进行分类登记整合,做到各类信息清、各种情况明。

3、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化、量化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五)考核验收。(__年9月20日前) 1、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查。

2、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1、尽快适应岗位。各单位的管理职能、工作方式等应与之相适应,要改进方法、跟进服务。开展经常性培训指导,精简合并会议、文件和检查评比活动;网格责任人对内要加强横向交流沟通,对上要加强联系协调。在工作方式、时间上适应新要求。实行网格责任人“双岗双责”(网格责任和分管责任),要尽快熟悉业务、独挡一面,过渡到“一岗多责”。

2、强化岗位责任。网格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作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熟悉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能够发现问题,善于处置问题,及时报告问题;推行“错时工作制”,坚持每天至少到网格巡查一次;主动与村(社区)村(居)民交流沟通、增进感情,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填写网格责任人工作日志,做到工作日清周结、动态信息及时录入;注重自身形象,严格保守服务管理对象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

第5篇

一、划分网格,建立健全消防监管组织网络

在已有网格化管理架构基础上,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乡镇、街道行政辖区为单元划分“大网格”,以各社区、行政村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各居民楼院、村组、单位场所组成的责任片区为单元划分“小网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2年,全市80%的乡镇、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3年,全市95%的乡镇、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4年,全市100%的乡镇、街道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争到2015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落实责任,实现消防安全监管全覆盖

(一)落实各乡镇、街道“大网格”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综治工作站、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民政办、文教中心、治安巡防队等负责人参加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的消防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督促、指导“中网格”、“小网格”开展消防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依托综治工作站、安全生产办公室等部门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同时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

(二)落实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网格”管理责任。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社区(村)要依托警务室成立消防工作办公室,由社区(村)分管负责人牵头,社区(村)、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及社区民警参加,主要负责日常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社区(村)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三)落实各居民楼院、村组、单位场所“小网格”管理责任。各居民楼院(村组)要建立由居民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消防志愿者等参加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主要负责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同时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四)落实基层有关部门管理责任。综治工作站、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民政办、文教中心、治安巡防队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范畴,齐抓共管。综治工作站、治安巡防队要发动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安全生产办公室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民政办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文教中心要积极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三、完善机制,提升基础火灾防控能力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要组织综治工作站、安全生产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民政办、文教中心、治安巡防队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活动,同时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要加强防火检查。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每月要组织“两委”、巡防队、治保会等工作人员及社区民警,对居民楼院、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村组每周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每季度要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行政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同时,有条件的社区、行政村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三)壮大基层火灾防控力量。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加强消防装备设施建设保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装备器材建设,因地制宜配备小型多功能消防车、消防泵、电动巡逻车、电动消防自行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装备器材,保障队伍战斗力;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乡镇村庄要编制、落实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五)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对三级网格内的单位信息、火灾隐患排查处理、宣传培训情况等各类消防安全信息要及时采集更新、登记造册,特别是小场所、小单位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要澄清底数、摸清状况、建立台账,建立电子“户籍化”档案。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

四、强化保障,确保消防网格管理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坚持典型引路,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拓宽经费保障途径,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二)强化协同配合。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网格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网格内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能力。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基层综治工作站承担消防工作职能。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严格工商行政审批,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消防前置许可而未取得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畴,作为平安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办公室开展消防工作。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群众、构建和谐为出发点,从更新社会管理服务理念、改革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入手,借助先进信息技术手段、信息系统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探索实行“网格精细化管理、全程式服务”,建立“职责分明,操作有序,管理高效,服务到位,监督及时”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为推进“平安滴水、幸福滴水”事业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依托“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情况”基础数据,运用现代信息手段,以网格化信息平台为载体,以业务协同为重点,全面推进以人居为主,画地为格,责任到人的单元管理模式,在全街建立起“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情况全掌握,服务无遗漏”的网格精细化管理服务体系,努力使公共服务更加到位,社会管理更加高效,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为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政委:

组长:

成员:

2、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网格指挥中心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原则

(一)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党工委、办事处在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合理配置街道、社区和网格的职责权限,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谋划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激发驻街单位、群众协会组织、企事业、志愿服务队伍、楼栋组长等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和创建活力,把共建共享贯穿于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全过程。

(二)系统规则,技术支撑。对全街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思维,科学规划,结合我街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建好街道网格指挥中心,以先进信息技术为支撑,在区、街道、社会分别建设信息系统平台,确保管理规范、动作有效、统一利用。

(三)整合资源,分类指导。整合公安、城管、计生、安监、综治等原有信息,整合各级各类资源,采取统一网格、统一流程等方式,充分挖掘、整合、利用现有的社会管理和信息化资源,最大限度形成工作合力。

(四)责权明晰,监管互动。理顺各部门管理职能,打破条块分割,确保网格内工作职能整合、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同时在层级和程序上,做到问题处置与督查考核分开,实行监督分设、监管互动,确保监督管理实效。

五、工作重点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划分辖区网格。确保各单元网格既能无缝对接又互不重叠,同时不突破社区界限,能动态调整。

二是全面摸清底子。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对辖区内的人、事、房、地、物、组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由街道制作统一的数据采集表格,各社区组织人员全面进行摸底工作,并充分整合公安、计生、教育、民政、社保等多部门的基层信息数据,实现资源共享共用,建立起集人口、单位信息、房屋信息为一体,覆盖人口计生、政法综治、社会事务、城管管理等各方面的基础信息库,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

三是配备服务队伍。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组建好服务团队。原则上每个网格配齐3种力量,由街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的网格指导员;由网格所在社区的社区专干担任的网格责任人;由网格所在社区的各楼栋组长、党员志愿者、热心居民组织的网格成员。建立“1+3+X”工作模式,其中“1”代表单元网格,“3”代表网格指导员、网格责任人、网格成员等三种基本力量,“X”代表志愿者队伍、居民协会组织、驻街单位、企事业等各类社会力量。在网格内全体动员,积极参与,居民自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体网格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城市大学这一平台,定期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积极向先进单位学习经验,加强与兄弟街道的业务交流。学习培训中,坚持内容与工作相对应、阅读与讨论相结合,学习形式多样化,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使全体网格工作人员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增强管理和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提升素质和能力,为更好地开展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是理清工作职责。推进社会管理服务重心下移,将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公共服务、基层党建、信息采集、矛盾调处、社会参与等工作内容下沉至网格内进行处理,其中明确了8大项31项业务集中到网格中办理,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主动服务”。

六、工作流程

按照问题尽量在基层解决的原则,主要分为网格内解决类业务流程、社区解决类业务流程和街道内解决类业务流程。

1、网格内解决类业务流程主要分为以下4个步骤:

(1)事件登记:网格工作人员发现事件或者当事人向网格进行申请时,进行登记。

(2)事件派遣:系统自动派遣,谁登记、谁办理。

(3)办理反馈:网格工作人员连同协助人员/部门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在办理过程中,如果网格内无法解决需要上报上级部门解决的,启动事件升级流程。

(4)结案归档:系统实时将流程中产生的表单进行归档保存。

2、社区内解决类业务流程主要分为以下6个步骤:

(1)事件登记:网格工作人员发现事件时或者当事人向网格进行申请时,网格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发送至社区。

(2)事件派遣:社区在接报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事件派遣至对应的社区第一责任部门。

(3)办理反馈: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协助人员/部门共同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提交至社区。

(4)事件核查:社区在接到反馈后的规定时间内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未通过审核的,则返回重新办理。

(5)事件评价:街道网格指挥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对整个事件的流程情况进行评价。

(6)结案归档:系统实时将流程中产生的表单进行归档保存。

3、街道内解决类业务流程主要分为以下6个步骤:

(1)事件登记:网格工作人员发现事件时或者当事人向网格进行申请时,网格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发送至街道网格指挥分中心。

(2)事件派遣:街道网格指挥分中心在接报后的规定时间内将事件派遣至对应的街道第一责任部门。

(3)办理反馈: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协助人员/部门共同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提交至街道网格指挥分中心。在事件办理过程中,第一责任部门办理单位发现事件需要终止,提交终止请求到街道网格指挥分中心,街道网格指挥分中心核查终止请求,可以终止该事件流程。

(4)事件核查:街道网格指挥分中心在接到反馈后的规定时间内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未通过审核的,则返回重新办理。

(5)事件评价:区群工部在规定时间内对整个事件的流程情况进行评价。

(6)结案归档:系统实时将流程中产生的表单进行归档保存。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1日~5月31日)。进行网格精细化管理学习调研工作,召开模式研讨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认真分析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划分网格,网格工作人员配备到位。

(二)基础工作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1日)。各社区按照工作部署,入驻网格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逐步制定实施各项制度,试运行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流程。及时召开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调度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2月31日)。修定完善网格精细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体系运转良好。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宣传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果。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推开。各社区要精心组织,统一思想,动员部署,将规定的各类事务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中,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效能。

(二)加大投入,形成合力。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是一个综合管理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充实网格服务人员,加大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宣传经费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办公、交通、通讯等设备的合理配置。各部门、社区要理顺关系,全力支持,主动对接,做到条块结合,条主动融入块,实现资源共享。

第7篇

集聚区成立绿色产业集聚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食安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和各街道食安委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各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统一负责当地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时间进度,确保如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街道辖区内农技、兽医、林技、水利、公安、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等站(所、员)以及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食安办设在街道办事处有关内设机构,由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兼任主任,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负责人和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二)常住人口规模达2万人以上或常住人口规模未达2万人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的街道,必须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人员;常住人口规模在2万人以下的街道,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或兼职人员。

(三)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各地在开展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中,可依托街道综治网格,将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内容实行同网格管理,并与综治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在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相对繁重的街道社区及中心乡镇所在地社区(行政村)统一聘设1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专职协管员聘用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其管理、考核由街道食安办会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其工作报酬由集聚区财政负担。在其他行政村(社区)可聘设兼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工作报酬由集聚区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解决。

(四)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点是: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乡镇(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反馈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参加乡镇(街道)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熟悉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擅自对外信息。

(五)切实加强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由市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协管员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知识,并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提交街道办事处予以撤换。由街道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的兼职协管员以及本街道驻联行政村(社区)干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

(六)为保障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职权,由区食安办会同当地市场监管、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公布行政村(社区)协管员名单,在《意见》框架下明确赋予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工作普查、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和临时性应急处置等非行政执法类工作职权,并统一配发食品(农产品)安全协管证件。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管人员检查的相关单位,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七)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作用。重点是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基层协管人员与监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会商;建立执法巡查协作制度,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中,要主动邀请当地协管员共同参与,做好传帮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搭建监管部门、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协管员之间双向互通的信息通报交流平台,及时传递工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人动通报备案制度,各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协管员要相对保持稳定,如确需变动,要及时通报上级食安办,并对新进人员及时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协管员年度考核制度,由街道食安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每年一次对辖内协管员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应及时予以撤换或调整,切实督促协管员履行好职责。

第8篇

一、总体目标

以环保网格化监管为举措,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实施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三级履责的环保监管机制,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监管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逐步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保监管网络,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经济转型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全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调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负责划定三级网格,组织区经商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局等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应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担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

3.负责指导、监督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二)三级网格

按行政区域共划分13个(每个乡镇为1个三级网格区域)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3.负责建立与二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三)四级网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环境监管任务,将辖区各村(社区)设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建立与三级网格的联动机制,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四)网格成员职责

1.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二级网格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网格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规定开展污染源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投诉、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案件等,按要求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的,及时上报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统一监督各监管工作组工作。三级网格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四级网格环境保护人员: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

2.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责任

1.明确各级网格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的负责人为各辖区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2.实行“五定”。建立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

3.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4.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

(二)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政府报送评价结果。

(三)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

1.加强工作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每半年要向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区目督办要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环境保护监督员要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5日前)。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起)。全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全面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领导小组要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责任,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效能;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相关工怍情况。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理论为主线,以全面实施区委区府幸福民生40条为目标,以认真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为抓手,进一步稳定就业、完善保障、规范用工、维护权益,力争使全区的就业状况更加稳定,保障利益更加均衡,用工管理更加有序,各项工作实绩确保全市前茅,全省前列,为全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就业再就业。全区新增就业岗位20000个;失业职工和被征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2000名和10000名,外来劳动力培训11000名;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8000名;失业职工和被征地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受益面达到70%以上,再就业率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保持在4%以下。

(二)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大保险”的扩面人数分别达到20000名;外来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25万名;区内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70%(含老年人生活补贴享受人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重点参保对象的参保率达到85%以上。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的补偿率达到53%,农村医保门诊补偿率提高到45%。

(三)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全区职工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覆盖面,审查企业总数达到10000家以上;全年开展劳动监察专项行动6次,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劳动仲裁结案率达到91%以上,并力争使调解结案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通过“两推进一强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就业进程。

按照就业工作“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即努力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持续扩大过程,努力把经济结构调整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努力把城乡二元结构转换过程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2009年我区就业工作将通过“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推进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来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的稳定。

一是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这项工作列入区幸福民生40条的实施范围,2008年底已在全区社区中启动了创建工作,2009年将以全区行政村为重点创建对象。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主要就是通过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挖掘社区(村)就业潜力,开发社区(村)区域的就业岗位,提供完善的就业服务等一系列措施,使社区(村)内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基本实现就业。2009年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率达到90%,充分就业村的创建率达到50%。

二是推进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随着宁波市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实施,就业扶持的享受对象、待遇等都有了新的变化,2009年将着重做好两个“对接”,一是做好内外政策的对接,即将失业人员就业政策与区内的被征地人员就业政策相衔接,引导失业人员在不同政策之间有序流动。二是做好用工单位、就业对象与相关政策有效对接,把政策用活用好。特别是在当前企业经营困难、劳动成本不断提高的形势下,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达到既减少成本支出,又安置就业困难对象之目的。

三是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功能。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就业工作中的主导地位,2009年在市场建设中重点实施“三大拓展”:一是拓展在大型工业园区中建立分市场,设立公共职介机构,充分发挥他们在提供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面的作用,建立长期的人力资源供需合作。二是拓展构建劳动力网上招聘交流平台,探索新型的人力资源供需交流方式,使劳动力供需双方利用现代的信息工具,足不出户实现供需匹配,提高市场的利用率和选择机会。三是拓展设立市场触摸式职介查询系统,在坚持市场日常职介窗口服务、大屏幕提供岗位的同时,2009年区人力资源市场将新增设若干个全市联网的职介触摸屏,使求职者能即时寻找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提高职业的匹配率。

(二)通过“两创新一调整”,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性。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力素质、促进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免费培训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失业职工、被征地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素质提升,促进了他们的就业。2009年针对当前培训工作中管理手段落后、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将以通过“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培训形式,调整培训补助政策”等途径,切实提高实效性,努力实现既保数量又保质量之目标。

一是创新管理方式。全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职工培训的电脑台帐,杜绝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产生同工种同级别重复培训等不正常现象发生。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建立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网上申报系统,既方便职工参与培训,又增加培训信息的辐射面,使培训工作更加有序、有效。

二是创新培训形式。为切实提高学校的培训质量,2009年将认定一批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对外来工培训、被征地人员培训、失业人员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制,通过一系列的管理办法,进行年度考评。同时建立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建立市场与培训的双向反馈制度,将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及时反馈给培训机构和参训者,将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反馈给市场,减少培训与上岗之间的环节。同时对今年开展成效比较显著的SYB创业培训将进行重点推广,加大培训力度,力求培训出更多的创业型人才,以创业来带动就业。

三是调整培训补助政策。在坚持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前提下,2009年适当调整我区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初步设想改变原来按人不按工种补贴政策,完善为按工种确定培训费补助标准,并把补助政策向我区就业前景好、对产业发展有利的工种倾斜,并为以后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社会化过渡打好基础。

(三)通过“两着力一提高”,健全我区的社会保障体系。

2009年我区社会保障工作,将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制度创新与政策完善相统一的原则,着力于职工社会保险的扩面和外来工保险制度的深度推进,不断提高农村医保的保障力度,争取建立起一个覆盖面更加广泛、保障力更加强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着力于职工社会保险的扩面。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和《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修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体系将有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农村户籍的人员将有更多的机会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为此在社会保险的扩面过程中,在保证新增长点的同时,重在于对一些政策改变后可以纳入城镇职工保险序列的人员进行引导,让他们进入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序列,如对尚处于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员,将积极引导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低标准养老保险,既提高他们的待遇,也可以逐步理顺各类养老保险之间的关系,同时又可保障他们在医疗上有更好待遇,在工伤、失业、生育时得到保障。同时,外来工社会保险制度推行一年后,总体来说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一年来这方面劳资矛盾骤减,基本解决了外来工社会保险问题对企业的困扰。但由于外来工这一群体流动性大的特点,也导致外来工保险参保人员流动性大的矛盾,面对2009年参保满一年后的“退保潮”,在确保实施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将积极引导外来工克服“重眼前、顾小利”的狭隘思想,以稳定这项制度,充分体现政策的初衷。同时将继续推进外来工社会保险的实施,对企业新进的外来工做到全覆盖,特别是对规模以上企业,形成一个良性的社会保险增长机制,从源头上规范管理。

二是着力于破解历史性的养老矛盾。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滞后性,导致积聚起一系列的群体性矛盾,针对当前几个群体因养老利益不均衡产生的群访事件,在前阶段大量调研、反复论证、向上竭力争取的基础上,按不同群体提出不同的破解方案,以期探求出既能解决历史性矛盾又不引起新的群体性攀比的破解之路。具体为:对于农村职工养老保险领取人员,纳入城镇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范围,在养老金的增长机制、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上有较大提高,逐步消除这一群体,减少和规范过多的社会养老保险险种。对于原乡镇企业的退休人员,对其目前领取的乡镇“劳保”、老年人生活补贴等进行有效的整合,通过一定的优惠政策,将其引导到老年人员养老保障的范围,使更多的人能够进入社会养老保障的范围,将我区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从制度全覆盖向群体全覆盖迈进。

三是提高农村医保的保障力度。按照区委幸福民生40条提出的目标,我区农村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要进一步递增,本着“稳步发展,逐年提升,持续发展,群众得益”的总体方针,2009年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将上一个新的台阶。目标为农村住院医疗补偿水平从目前的50%提高到53%,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平;农医保门诊补偿率从30%提高到45%,逐步接近城镇居民医保的水平。预计要实施上述方案,个人每人每年增加保费50元,区财政每人每年增加44元,镇乡财政增加20元,充分考虑了各方的负担,以期在提高待遇与保持制度可持续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

(四)通过“两建立一优化”,积极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既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带来了机遇,也给我们劳动执法带来更艰巨的任务。2009年在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工作中,将以建立企业用工管理信息系统为手段,以建立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为保证,进一步优化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确保我区劳动用工秩序的稳定有序。

一是建立企业用工管理信息系统。为更好地掌握全区的劳动用工状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2009年将重点建立企业用工管理信息数据库,落实企业联系点,对企业的用工状况、工资支付状况、社会保险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结合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对用人单位实行“绿、蓝、黄、红”分类管理,对企业裁员和群体性欠薪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实时掌握信息、化解矛盾,确保企业用工状况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重视研究《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更多的企业规范用工、关爱职工,创建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建立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为推动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式的创新,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执法体系,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009年将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是指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监察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情况,形成相关用人单位及劳动用工情况数据的一种工作方式。要求在全区划分出22个执法监督责任区域(即每一镇乡、街道)为一级网格,每个一级网格内按企业的数量,下设若干个二级网格。每个镇(乡)、街道至少设置一个二级网格,用人单位较多的镇(乡)、街道可划分为多个网格。一级网格由区劳动监察大队管理,二级网格依托目前的镇(乡)、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管理。由此建立起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监察体系,使劳动监察变被动为主动,从静态到动态,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在监察过程中将妥善处理好服务企业与严格执法的关系,对发现的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重在治理纠错,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优化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针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充分发挥镇(乡)、街道劳动争议调解队伍的作用,尽力保证一裁终局的案件在法律规定的45天期限内裁决结案,强化调解能力,探索调解新模式,设想专门设立调解员,对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少、事实清楚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调解来解决。同时本着“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在目前4个镇(街道)派出庭的基础上,再建立1—2个派出庭,缓解当前劳动争议案子急骤上升,应对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

(五)通过“两强化一提升”,维护劳动保障工作的整体形象。

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工作,对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2009年在队伍建设中,将着重通过强化素质建设,强化宣传普及,优化服务质量等措施,尽心尽责为人民工作好、服务好。

一是强化素质建设。劳动保障工作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将时刻做到心里装群众、凡事想群众,深入基层,特别将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办实事、求实效。将把就业、社保、维权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解决百姓的实际困难。为此我们将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制度、机制和体制上认真加以研究,特别是对前瞻性问题,提出新的思路、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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