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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早谋划、早部署为原则,打下良好的税收工作基础
一是层层分解落实税收目标,责任到单位,任务到人头,实行了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科室挂分局责任制;立足抓早、抓紧、抓细、抓实,从年初抓起,从每月抓起,毫不松懈地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二是实事求是下达年度税收计划,定期召开税收分析会。认真查找了税收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增收建议,增强完成全年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以税收收入和征管质量为重点,挖掘税源潜力,以市局“架梁立柱,固本活源”要求为目标,夯实税基,培植税源新增长点,不断扩大收入规模,增加收入总量,提高征管质量,努力完成收入任务。
(二)大力组织税收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收入质量。在组织收入工作中,认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的原则。
二是加强户籍管理,全面拓展税收监控的管理面。建立健全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各类生产经营者信息,防止出现漏征漏管;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完善个体工商户电脑定税,抓好征免临界点纳税人管理。
三是抓好税基管理。认真做好应纳税行业、企业应税收入的核查工作,准确核实税基,摸清税源,进一步加强对非正常经营、专卖连锁经营、跨区域经营、直销代销等的监控;认真对企业财务数据和重要经济指标进行收集,深化数据的分析利用,统筹开展各税种评估管理。
四是着力抓好欠税管理。深化欠税分析,加大陈欠清收力度;不断增强防范新欠的预警能力和清欠能力,严防新欠形成,努力把欠税遏制到最低程度。
今年以来,国税收入面临众多不利因素,收入形势依然严峻。我局始终紧扣组织收入中心,牢固树立完成收入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职工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落实“挖潜力找收入、精征管要收入、强稽查补收入”等措施,顺利实现了季度开门红、半年“双过半”。截止6月20日,我局1-6月税收收入累计入库2700.67万元,完成我局年度计划的53.27%,快时间进度3.27个百分点。通过采取一系列增收保收措施,有效弥补了政策性减收364万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减收47万元,企业所得税减收317万元)造成的收入缺口。“两税”收入累计入库2130.17万元,同比增收700.78万元,增长49.30%,快时间进度3.25个百分点。“其他税收”累计入库570.5万元,同比增收322.2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3.28%,快时间进度3.28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入库394.03万元,同比增收92.45万元,增长30.65%,占县府年度计划的54.73%,快时间进度4.73个百分点。
(三)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征管质量指标。按川国税函59号文及遂国税函18号文相关精神,根据省局税收监控分析系统的数据,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局税收征管质量。在每个月的局务会上对上月征管指标情况作出说明,与相关科室及税源管理单位研究讨论提升征管质量指标的各项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征管工作任务,并纳入目标考核,征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是初步制定税源管理专业化方案。根据省市局要求,为加强税源管理,促进征管转型,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效率,从国税的现状出发,结合我县税源结构及分布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县国家税务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提出了以信息管税为依托,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纵向互动、横向联动、整体协作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三是积极组织,做好组织机构代码比对工作。为加强税源监控,更好的组织税收工作的实施,也为了向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县局组织各税源管理单位对组织机构代码差异进行了比对,其中处理未登记信息1166条,共享信息392条,错码信息23条,重码信息36条,并在比对的过程中在发现了一些漏管、已注销或查无下落的企业,为我局加强纳税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认真完成新版发票换版工作。根据“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对现有发票进行了清理,并将库存中停用发存按照市局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销毁。启用新版发票以来,通过简并票种、压缩手工发票,有效地适应机打发票的使用和网络在线开票的推广,为全面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水平实现由“以票控税”转为“信息管税”奠定了基础。
(四)切实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全天候”服务,扩充服务方式,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咨询服务、告知服务、专项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努力把办税厅建成“纳税人之家”。
二是积极推行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指导,提高银税协议签约成功率。截止到年6月15日,个体签约成功356户,其中双定户签约通过354户,占达起征点户数的55.22%;共计扣款成功1376户次,扣款38.24万元;每月通过短信平台,做好税款征收期纳税提醒服务工作以及税法宣传工作,并利用短信平台发送节日祝福,政策提醒等,切实做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三是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今年我局围绕“和谐税收·魅力”税收宣传月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隆重的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金兵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县人大副主任陈德政、县政协副主席李发扬等县领导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工商、财政、公检法司等部门及社区、纳税人代表、中小学学生社会各界群众2000余人,组成了象征税收宣传20年的20个方阵参加了启动仪式。全县纳税10强代表郑重承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魅力”;税务人员宣誓“依法征税、优质服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整个宣传活动得到了各级媒体和当地政府的好评。
四是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全面开展岗位技能、公务礼仪培训,提高办税效率、规范服务行为,注重服务技巧,提升服务形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优化了服务手段,全县国税系统普遍树立依法服务的观念,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内部效能,我局严格上下班、着装等纪律,推行局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加大对效能建设情况明查暗访力度,在全局形成以遵章守纪为荣的良好氛围;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效率,切实加大了行业纠风力度,通过开展税务执法监察、专项清查、初核、治乱减负等途径,重点查纠了以税谋私、以税挤费、税收政策不落实、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杜绝了各类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不正之风;坚持聘请行风特邀监察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特邀监察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从而畅通了行风监督渠道,赢得了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好评。
(五)坚持依法治税,税收法制环境不断完善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完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工作。我局将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程,及时成立或调整了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四落实”。同时将依法行政、“六五”普法等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了“三纳入”;以税收改革为动力,以推行规范的执法责任制和“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工作,确保专项任务的完成。认真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组织学习《遂宁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我局行政处罚案卷必须按照标准进行行政处罚,使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年上半年共计享受税收优惠的户数786户,其中企业36户,个体750户;优惠金额321.7万元,其中增值税69.7万元,企业所得税252万元。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95个,免收办证工本费1900元。同时定期清理优惠软件中的数据,及时对垃圾数据进行了修改,上半年共清理55条未申报信息;大力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活动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按照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举办“六五”普法学习6次,参加学习人员达400余人次。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落实领导责任,全面掌握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定期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首长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按照法定时限及时负责地签署法律文书,推动建立并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讲座制度;积极协助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是严格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了年度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对我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日常监督,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制定了我局年度税收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了年度我局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加强了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追究。
(六)不断推进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年工作规划》,按照省局“13131”基本工作思路和总体策略,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化解潜在风险,实现了“四个确保”、“三个安全”、“七无”、“三零”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下发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在全县国税系统内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分工负责制,并纳入目标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步发展,整体推进,保证了落实。
三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优良传统、廉洁从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突出抓好《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拓展廉政教育的形式和领域,建立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预警机制。
四是深化“两权”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局党组重要决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结合重点企业征管服务质量综合绩效评估;开展督察内审、执法监察、定期走访和“跟班作业”等,加强对组织收入原则执行情况、税收定额调整、停歇业管理、普通发票管理、滞纳金罚款征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干部选拔、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三公”费用管理等过程的监督,规避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确保干部不出问题。
五是继续推进“读书思廉”活动。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活动与党的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业务工作的结合,在抓好读书思廉“三三六”基本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领导上廉政党课,廉政文化征文、读书思廉心得交流与评比、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广读、深思、精修,在“思廉”、“修身”、“践行”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力。
(七)以人为本,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班子建设。根据年初拟定的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按月组织中心组学习,通过深入学习,有力地促进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深化和班子能力的提升,强化班子理论武装;积极开展争创“四好班子”活动,推动班子建设不断上台阶。制定了年度计划,确定了创建目标,明确了基本标准及要求,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不断丰富和充实创建内涵。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以第十个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为契机,开展了以“加强社会公德,塑造诚信人生,构建和谐社会,争做文明公民”为主题的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和各类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氛围;做足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慰问对象家中、病房、征管第一线,亲切关怀他们的生活、学习、身体等情况,并送去了组织的问候。共走访慰问在职及离退休职工21人次。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消除误解和隔阂,营造了和谐共事的氛围;切实抓好日常基础工作,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夯实人事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贯彻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干部能力培训工程。通过全员读书、人人上讲台、岗位练兵、视频讲学、网上学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干部在岗培训活动,大力构建“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一体化”的干部在岗培训工作格局。上半年来,组织“1+X”学习提升学习小组开展学习活动6次,完成市局视频讲学任务2期,送培78人次参加各类培训,其中:“361”培训18人次;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培训3人次;组织视频讲学学习7期,培训人员300余人次。
(八)文明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按照“巩固、规范、创新、提高”的要求,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树文明新风活动。
一是继续做好“巾帼建功示范岗活动”,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组织开展学先进活动,并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了优质服务竞赛月活动。“三八”节期间,积极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清明”节组织部分党员开展缅怀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向旷继勋烈士敬献了花篮,参观了烈士纪念馆。组织开展文明执法、诚信纳税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深入创建活动内涵,我局办税服务厅创建工作得到省、市妇联和上级局的充分肯定,实现了一年一台阶,二年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目标。
二是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基本知识学习活动。在我局行业网学习天地专栏上刊载评论文章《大力实施公民道德教育》,转载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职业道德应成为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等相关内容。同时,还将《文明市民读本》、《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仪手册》在各单位之间进行“读书漂流”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文明行为习惯。县局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以“创省级文明县城?我们在行动”主题的实践活动,60余名国税干部到街头、进小区拾垃圾,把建设美好家园付诸于实际行动。上半年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得上级好评。
四是深入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除积极参加全县范围集中开展的活动外,我局志愿者服务分队还到敬老院开展帮孤助残、爱老敬老等社会公益活动,利用“六一”到新星乡小学看望留守儿童,并送去了价值近1000元的学习用品。
五是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县局积极收集书目,利用行业网刊载了《保卫延安》、《红岩》等十大红色经典书籍,引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
六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为贫困学生、“留守学生”服务的道德实践活动。同时,在干部职工子女中开展了给家长一封信活动。
七是认真落实计生“三结合”工作,完成了40户帮扶任务。
(九)深入开展税务文化活动。
一是利用重大节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与县局工会一道开展了迎新春游园活动、“五一”游戏竞赛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
二是继续打造国税文化园。制定了《县年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国税文化小区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再造;坚持以小区为平台,组织职工和居民,开展了“迎新春”工会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学习、创作、鉴赏、展示廉政书法的活动;健全小区阅览室管理制度,进一步丰富藏书种类和数量,开设廉政图书专柜,供干部职工及家属借阅;定期更换小区知行苑展板和书画长廊展品,不断丰富小区廉政文化内容,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召开了家属座谈会,评选表彰“五好家庭”和“助廉先进”各5名,教育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共建和谐清廉的国税家风。
三是组织职工参加国税系统各类税务文化活动。组织3名职工参加全市国税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党旭国遂”歌咏比赛活动,1人活动了一等奖;组织2名职工参加全市国税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党旭国遂”征文朗诵比赛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全市国税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党旭国遂”小品比赛活动,取得了三等奖;组织老干部参加全省国税系统退休干部书画摄影诗文作品征集活动,目前征集诗词13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上半年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税收政策性减收,税源不足导致收入压力增大,收入形势十分严峻;
二是对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分析研究得不够;
三是干部职工综合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能力教育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职工工作积极性还需要得到有效的发挥;
四是执法风险和安全意识不强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是税收经费严重不足,一定程度影响到我局税收工作正常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论文摘要:本文着重分析了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税收管理的现状,特别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利影响,并从改革税制、严格执法、优化环境、完善金融结算制度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的对策。
当前,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健康发展和提高税收收人占GDP的比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实际调查情况看,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还有一些值得探讨和改进的问题,需要深人研究解决。
1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其税收现状
1.1个体私营经济现状分析
“十五”时期以来,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在自治区政府部门的鼓励、引导和扶植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已成为我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为自治区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就个体私营企业注册情况看,从2001--2005年,尽管个体工商户户数由83.5万户下降到了46.76万户,从业人员由169.9万人下降到了82.27万人,分别以年均15.01%和14.9%的速度递减。但私营企业户数却由3.01万户上升到了4.83万户,从业人员由45.54万人增加到了68.21万人,年均分别以12.81%和10.76%的速度递增。就经济发展情况看,正在经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总体保持了增长态势,经济规模愈来愈大,显示出强大的发展后劲。2005年底,个体私营工业国民生产值达到41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208亿元、城乡个人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84.26亿元。
与中、东部地区横向比较,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无论其规模还是发展速度,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受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在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足,总体看是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就内蒙古私营企业来说,截止2005年底,总户数4.83万户,其中,企业集团仅105户,中小型企业占总户数的99.8%。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各地在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时候,主要追求发展的高速度,对这些中小型企业在行业引导、加强管理方面指导欠缺。许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既缺乏新型的管理制度,又没有科学的管理手段,大多依靠传统的粗放式小农经济方式管理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低下。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对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带来了诸多困难和不利影响。
1.2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税收现状分析
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其提供的税收收人数量、增长比例、所占份额均发生了明显变化,其地位日益突出,已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统计分析表明,2001一2005年,内蒙古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收人由8.44亿元增加至43.84亿元,年均递增62.85%,增长最快的年份达到182.66%。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占税收收人总额的比重,也由2001年的9.83%上升到了2005年的14.72%,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税源,其增长速度已经大大超过了我区整体经济发展速度。
2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负面影响
新税制实施后,我国已从税收立法上打破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纳税人的税负不平衡问题,但由于受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纳税意识等主观因素以及税务部门重视程度、管理手段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收管理偏松,跑冒滴漏严重等一系列问题。突出表现在:
2.1税收负担低,税收流失相对较大
税收流失是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中一个最主要、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其他所有问题的集中表现和综合反映。以2005年为例,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分别为41.21%.23.56%,其承担的税收份额却达到了59.27%;而占工业总产值30.0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32%的个体私营经济,其承担的税收却只占全部税收收人的10.80%。很显然,对个体私营经济征税严重不足,应征数与实征数之间存在着较大差额。
2.2规范管理不够,征收管理机制弱化
从税收指导思想上讲,长期以来以组织收人为中心,一些基层执法单位仍然把税务执法作为组织税收收人的一种手段来加以运用,重视对国有、集体经济大型税源的控管,弱化了对征收难度大、成本高、税源小的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管理。从税收征管机制建设上讲,因难以准确获得对应税收人分散、流动隐蔽的个体私营纳税人的经济状况信息,很大部分的申报纳税难以或没有经过税收确认,只好评定征收。特别是由于金税工程还没有完全建成,征管手段落后于征收模式,在预防和查处偷逃税方面还存在信息不灵、动作迟缓等问题,仅靠目前投人的征管力量,无论数量与人员素质,与庞大的个体私营经济队伍以及混合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和管理要求极不相称。
2.3税制不完善,导致征管漏洞论文下载
现行税收制度与管理制度对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以及由此带来的经营方式和核算方式的多样化,已经显得很不适应,形成税收流失。①增值税存在征收范围狭窄等制度性缺陷,导致税源难以控管。如交通运输、建筑安装行业未纳人增值税征收范围,导致增值税链条中断,失去了自缴自核功能,同时,产生了乱开运费进行抵扣问题。私营部门在这两个行业占有很大比重,税收流失相对严重。②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仍然过多过滥,规定欠科学,缺乏严密性。特别是按经济成分制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适应性差,不便操作:不法商家乘机滥用税收优惠政策。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伪造企业性质,非法获取减免税优惠。如将自己伪装成集体企业、校办、福利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等形式,骗取国家的退税和减免税。
2.4个体私营经济活动隐蔽,会计信息失真
一方面,个体私营企业管理水平低,一些经营行为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受业主追求经济利益动机的影响,无税交易和无税所得普遍存在,做假账、账外账,使得企业内部凭证真实性下降,会计信息失真,各项收人无法全部纳人监管范围,严重蛀蚀税基。甚至有些企业进行虚开、开具增值税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管理监督不严,企业法人责、权、利的约束弱化。目前对个体私营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除税务部门要求建账外,基本上无其他强有力的外部行政机关的约束。
2.5纳税整体环境有待改进
①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主动纳税的氛围,纳税人没有形成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直接申报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习惯,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偷逃税相对严重。②金融、公安等部门配合不密切,影响了税款的征收,软化了税收法律的强制性。③非国有企业多行开户问题突出,现金交易盛行,使银行结算账户形同虚设,纳税人隐瞒收人,税基难以监控。④地方保护主义对税务部门严格执法的妨碍,也是导致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流失的原因之一。
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日益发展壮大,其税收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所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不可低估。①导致税负失衡,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测算表明,内蒙古近年来国有工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率为5%左右,非国有工商企业为3.5%。如果再考虑非国有工商企业还享受几项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则负担率还要再降一点。②减少了国家财政收人,扭曲了政府正常的收人机制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杠杆。个体私营经济部门的税收流失直接导致费硬税软格局,也使税收不能通过经济利益诱导实现对产业结构的有效调节而失去了杠杆功能,模糊了国家调节经济的边界,使得该限制发展的产业得不到限制,该激励发展的产业得不到足够的鼓励,误导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方向。③产生了社会收人分配不公。个体私营经济税收流失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国民收人向居民个人分配的倾斜和高收人与低收人的两极分化,使税收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调节公民收人水平、实现社会公平的功能,还降低了国家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福利的水平。④阻碍了依法治税进程。
3全面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的对策
税收收人归根结底是征税人与纳税人行为的结果。要解决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关键在于征税人和纳税人行为的规范化。因此,必须从完善税制和税收征管制度,严格执法,堵塞漏洞人手,全面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税收与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3.1继续改革和完善现行税制、税种结构,使之有利于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条件下税收征管
①完善增值税制度,优化增值税管理。主要是扩大征收范围,尽可能防止增值税“链条”中断,避免产生税收流失漏洞。首先考虑将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个体私营经济比重较大的行业纳人增值税征税范围。②建立统一、规范的税收优惠制度。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集中统一管理,防止各自为政和越权减免税产生的流失。可以考虑在税收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项目和产品。应尽快调整现行按所有制成分实行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利公平竞争,便于税收征管。
3.2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的吮源基础管理
税源管理监控是税收管理的基础,包括对纳税人的监控和税基的监控。这是目前加强个体私营经济最重要最急迫的一项工作。①建立税源调查监控制度和税源动态采集系统。通过调查个体私营经济户籍、税源分布状况,建立对个体私营经济税源、税基、税负、税款的控管体系。要坚持税源信息的动态采集,为税收申报确认和税务稽查提供信息依据,减少应征与实征的差距,最大限度地实现依法治税。从长远看,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号码制度来监控税源,不失为严密有效的办法。②对税源户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对重点税源户实行专人定点监测的办法,对城镇内较集中的非重点税源户实行专人巡回监测,对于边远农牧区的税源户可利用各地的协税护税组织实行社会监控。同时,要与工商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漏征漏管户问题的有效办法。③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建账和查账征收工作。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个体私营经济建账建制的权威性。核定征收必须最大限度地以账证为依据,防止从低确定税基。④严格管理。在全国普遍实行有奖统一制度,尽快确立有奖销售的法律依据,明确奖金渠道,实现以票控税。
3.3强化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执法
①提高执法力度,实行对各种偷逃税行为进行严厉而公平的惩罚新制度。要运用现代化的征管技术、手段开展税收检查,提高税务违法行为被发现的几率,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惩处逃避纳税的行为。应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尽量减少自由裁量权的限度,以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②实现税务稽查向执法型转变。要强化执法手段,赋予税务机关独立司法权。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建立和完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专门审理涉税案件,有效震慑和防范税务犯罪,遏止税收流失。③推行税务执法检查过错追究责任制。制定执法行为准则,实行责任追究,可以有效地促进和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责任心和事业心,切实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严格执法,纠正违法和执法不当行为。由此建立一种制约规范各种内部不法行为的强有力的机制,以此摆脱权力观和人情观的困扰。
3.4加强征管力量和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的现代化水平
①重新布局税收征管力量,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征管力量的投人。重视培养税务专门人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同时要加快步伐,继续在全社会推进“金税工程”的实施。②科学、规范地制定税收计算机网络发展规划。加强计算机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管理等环节的应用,并相互衔接。要逐步实现税务、工商、银行、外汇管理、海关、财政等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做到信息共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税收监控系统,以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反应的快速灵敏性。
论文摘要 2005年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文件。同年7月,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再一次强调了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在新的征管模式下,税收管理员的大力推行,将为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强化税源管理有重要作用。本文从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出发,通过对税收管理员与税务专管员制度的比较,详细阐述了新时期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各类税源的日常动态监控和细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见或建议,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管理基础、落实管理责任、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历史沿革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满足税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断推进。以现行税法的颁布为界限可将其变革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1994年以前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
我国自50年代至80年代实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税务管理员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其组织形式表现为征管查由专管员一人负责,按具体情况设置税务工作岗位,税务人员对纳税户进行专责管理。税款征收方式为税务人员上门催款。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与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1988-1994年进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离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征管权利的分离和制约,同时实行专业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税务系统全面推行。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这一模式的过程中,取消了原来专管员管户制度,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加上计算机网络体系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广泛运用,我国的税收征管走向了由传统的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为重要标志,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进入了专业化与信息化并存的新的历史时期。在这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针。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税管改革又提出“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区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种分类管理与服务形式。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异同分析
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既不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对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观、全面、辩证的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继承和发展,在新形势和新条件下赋予其新的内容。
(一)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相同点
实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税源的管理。这一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控管理有实效,管理员与企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财务核算水平等有着直观适时的了解,能够有效的监督各种税收政策的实施。二是分户、分类到人的做法使得税源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便于内部管理和责任划分。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不同点
1、征纳关系的改善
税务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它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基础上,不再对纳税人各项涉税事务进行承揽包办,从而划清了征纳双方的责任界限。
2、征管职能的转变
税务专管员集“征管查”三项职能于一身,而税收管理员的职能范围明显收缩。它的定位侧重于管理环节。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经逐步完善,这就避免了专管员制度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现象的再度发生,管理员的权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进步
税务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税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税收执法透明度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各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的建立使得管理质量有了一定的保证。
4、业务素质的提高
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之上,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三、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意义
(一)加强税源监督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税源和管户责任及其权限得以明确。通过税收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税收管理员税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将税收管理员掌握的各类税源资料按照“一户制”管理的要求纳入管理系统中,实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另外,税收管理员制度中的纳税评估也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税收管理员作为纳税评估工作的主体,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纳税人的有关情况,并在评估发现问题时进行实地调查,采取对应的措施。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税源,还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税收风险。
(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纳税环境
首先,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对纳税人的服务变得更加直接。税收管理员可以直接下户,或者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自己的管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馈,这种直接服务顺畅了双方沟通的渠道,提高了办税效率。
其次,主动服务成为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一大特色。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动态,为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答疑解难,并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由于税源管理更加精细化,客观上要求纳税服务也必须更加细致、周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税企关系得以融洽。
再次,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直接面对纳税人,因此,税务机关容易在第一时间获得纳税人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该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为纳税人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
最后,税收管理员需要下户了解管户情况,因此,其接触到的人员就不仅仅是办税的财务人员,而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方面人员,这样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面就更广泛了。
三)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