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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当前,建筑企业面临着建筑施工爪、l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等问题,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笔者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1施工前期的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要与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签定合同。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向当地建筑_J: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工地安全方案,其中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该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大力度抓好材料管理。这项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能,保质,安全上起重要作用。要做到材料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检测,评测,验收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安全工作上有意识科学地进行策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控制和改进来发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后的施工安全方案即是作为建设工程全程项目安全施工的依据。
2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工作不是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它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起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首先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审查相关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具体要做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丁期和投资四项同步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单位整体发展的需要。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lk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实现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安全控制
在建筑施工现场施工之前进行安全评价,可避免选用不安全的工艺流程和危险的原材料以及不合适的设备、设施。当必须采用这些设备、设施时,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险的有效方法。开工之后进行的评价,可查出施工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早采取改进和预防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系统建成以后,在现场施工阶段进行的安全评价,可了解现场的现实危险性,为进一步采取降低危险性的措施提供依据超级秘书网
3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T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产品是固定的,而且在同一个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甚至多单位(如,桩基、土建、吊装、安装、装饰等)协同作战。为理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使其紧密配合,保证正常施工,就需要严密地计划组织。因此,必须编制指令性的施工技术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是旌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安全手相术措施是针对该项工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种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一般的措旌,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的性质,带有强制性,必须编制,必须执行。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目标管理控制、制约、激励的总纲,是企业领导、管理者为实现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保障措施,是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它具有法律效力,规章制度一经确定,贵在严肃认真地组织实施。“安全第,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第一”是说明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是第一位的,“预防为主”指的是所采取的积极可靠的组织、技术措施,这个措施是根据设计、施工地点、条件、时间、方法、使用机械设备、工程特点、施工工艺等实际情况预测容易出现那些事故隐患,所采取的组织技术对策和措施,消除隐患,具体地说就是不让事故的萌芽出现。
4安全管理对策
工程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西方工业发达国家,无论在组织机构和方法、手段方面,还是在法律制度上,都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工程监理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产业革命发生以前的16世纪。它的产生和演进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建设领域的专业化分工、社会化生产相伴随,并日趋完善。
1当前通信工程监理机制实施中的问题分析
1.1工程监理行政管理机关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不规范企业资质管理与个人执业资格管理相脱节的现象,有的企业人证分离,有的企业注册人员满足不了资质标准要求,还有的企业注册人员大量流出,而其资质却未受到任何影响。对监理市场中存在的出借出卖资质资格、转让监理业务、非法挂靠、监理不到位等,业内反映比较强烈。但由于对这些行为的认定比较难,缺乏处罚依据,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1.2地方保护主义和监理单位过度竞争,导致数量与工程监理任务不协调地方保护主义一直影响着工程建设中的方方面面“,肥水不流外人田”,保护地方利益,层层阻扰外省外市监理单位进入自己的范围开展业务。导致了各地的发展水平不平衡,进而影响各地政策法规的不统一。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建设项目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建设项目少;从而导致同资质等级、不同地区的监理单位,有的业务量大到自身无法消化,便临时招兵买马,所聘人员良莠不齐,甚至有的未受过专业监理培训,便仓促上岗;而有的监理单位却因接不到监理业务,无法维持单位正常支出,导致人才的流失。同时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当地企业设置进入门槛,导致了政策设置的不合理和企业发展的不平衡。
1.3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人员素质偏低大多数监理单位人员来源于三种渠道:一是来自施工企业;二是来自设计单位;三是来自企业的基建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开展监理业务,审批把关较松,造成了“监理人员”并不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条件。监理企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不足。缺乏项目经理,双语人才,市场调研人才,方案设计和审查专家,经济评价和投资估算人才,融资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熟悉国际惯例的能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人才。由于对监理企业定位影响和企业间不公平竞争,导致人员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所以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项目管理企业。由于相当数量的监理人员从业素质能力不高,就难以避免对工程产生损害。
1.4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岗位职责不明监理单位在取得某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业务后,为顺利完成业主委托的服务内容,都要组织一个监理班子来确定如何实施监理目标。通常在管理层次上分三个层次,决策层、中间控制层和作业层,根据对各个层次人员的要求制定岗位职务和职责,选派监理人员。一些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层次模糊,职责不明,运作无章法。监理单位单纯为了节省监理成本,在确定监理人员数量时不考虑工程项目的施工密度和复杂程度,仅按专业各配一人。由于项目监理人员偏少就容易形成管理层次模糊,岗位职责不明。这种情况不符合监理工作科学、有序的工作原则和客观规律性,因此很难达到预定的监理目标和效果。
2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完善策略探讨
2.1进一步完善我国通信工程建设法律机制
随着加入WTO过渡期即将结束,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规则、技术标准、经营方式、服务模式等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因此,我们应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条件,借鉴国际上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尽快转变服务观念,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改革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制度、合同文本和技术标准等,积极提高企业竞争力,开拓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加快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国际化程度。
2.2要积极推进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入WTO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投资主体更趋多元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社会和市场对监理行业的需求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多层次、多专业的市场需求,调整监理行业的组织结构势在必行。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关键是,监理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企业发展战略。有条件的大型监理企业要在经营管理观念、人才优化组合、项目管理水平、新技术的研发能力方面有所创新,尽快与国际接轨,从而尽快成为能够与国际咨询顾问公司相抗衡的工程项目管理型企业,为社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通过行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最终建立起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对稳定、协调发展的行业组织结构体系。
2.3进一步明确在实施阶段实行工程强制性监理
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工程监理的工作究竟覆盖建设工程项目的哪些阶段,是全过程还是仅实施的施工阶段。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其理论和方法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实施和运营的各个阶段,即覆盖全过程。但是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监理的要求来看,工程监理范围仅覆盖项目实施的施工阶段,即是在施工阶段实行强制性监理。工程监理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施工阶段实行工程强制监理,主要应该包括:明确施工阶段监理的法律地位、强制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义务、责任和权限等;进一步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规范各方的行为,正确理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与施工阶段强制性监理的关系,消除片面、消极的观点。
关键词:工程项目,项目管理,管理体系
近些年来,我国逐渐深化建设工程领域体制改革,借鉴学习国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管理理论,改变了我国建设工程长期以来粗放式自筹自管、工程指挥部项目管理的管理模式,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提高了建设工程项目各建设主体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确保建设工程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主要是根据项目管理主体、项目管理对象和项目管理范围而建立起来的,大体上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管理、监理项目管理等。论文大全,管理体系。自体系形成以来,指导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建立,规范着工程项目管理主体的行为,为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与运行起着重要作用。作者认为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存在着:
1、思路不够清楚。如前所述,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是根据项目管理主体、对象和范围进行分类,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管理、监理项目管理等。问题是:工程项目管理究竟是按主体划分还是按对象或范围划分,如果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三种划分方法,第一种是按主体划分,第二种是按对象划分,第三种是按范围划分,那么得出的结论就不仅仅是按主体划分的项目管理体系了,按对象和范围来确定各主体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作内容是适合的。
2、体系不够明确。依据不清楚能工程项目管理划分思路,就不可能建立起明确项目管理体系。论文大全,管理体系。作者认为:项目管理体系应该是依据项目实施的阶段和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按主体进行划分的,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主体除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这一政府方面以外,还有建设单位以及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银行等,建设单位的工作内容是投资、组织建设和使用。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投资者、组织建设者和使用者不是一个主体,具体说一方不能完全代表另一方或两方,如: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大型企业异地建设项目等,组织建设者或多或少不能完全代表投资者或使用者利益,这就产生了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目前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没能体现出来。
3、管理内容不系统。项目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按项目实施的阶段进行划分的,即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项目管理内容,而各主体的项目管理内容与所处的阶段、所处的角度以及建设单位的委托不同而不同。有的管理内容只能由一个管理主体进行,有的管理内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管理主体同时进行,只是所处的角度不同有所侧重,而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关于管理内容分配时,本应由多个管理主体进行的管理内容却由一个管理主体进行,即使由多个管理主体进行,管理的侧重点体现不出来、不明了,没有对项目管理内容进行系统地划分。论文大全,管理体系。
二、构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是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体而建立的,有内部管理体系和外部管理体系之分。
1、工程项目管理内部体系
内部管理体系是业主工程项目管理内部主体为实现自身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组织机构体系,由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组成。论文大全,管理体系。这些主体之间有五种可能关系,(1)同体关系,即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同一主体(图a),这种关系将投资能力、建设规模、功能和质量需求等达到高度协调统一,是比较理想的建设主体,但是这样的主体往往不具有专业的组织建设能力,如:小型企业或个人自建自用的小型工程项目;(2)独立体关系,即投资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均为独立的主体(图b),这种关系是使用主体提出功能、规模及质量需求,投资主体组织论证并委托具有专业组织建设能力主体实施,组织建设主体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代替工程指挥部工程项目管理功能,如:目前我国政府投资推行“代建制”建设工程项目:(3)前二同体关系,即投资主体和组织建设主体为同一主体,使用主体为独立主体(图c),这种关系会过多考虑投资主体的投资能力,可能会忽视质量、规模和功能需求,同时投资主体不具备组织建设能力,如:捐助的建设项目;(4)后二同体,即投资主体为独立主体,组织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同一主体(图d),这种关系会过多考虑质量、规模和功能需求,可能会忽视投资主体的投资能力,同时使用主体不具备组织建设能力,如:捐资的建设项目;(5)间二同体,即投资主体和使用主体为同一主体,组织建设主体为独立主体(图e),这种关系即考虑了投资主体的投资能力同时也兼顾了质量、功能和规模的需求,组织建设由社会化专业主体进行,如:房地产开发商融资建设项目。不论是同体关系还是独立体关系以及二同体关系,他们则构成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主项目管理的内部管理体系,我们将投资主体为称第一业主,组织建设主体称第二业主。论文大全,管理体系。
图: 业主内部管理体系各主体之间的关系
2、工程项目管理外部体系
外部管理体系是各主体之间,以法律法规为约束,技术合同、服务合同为节点,各管理主体为要件而搭建起来的空间结构体系,包括: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参与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论文大全,管理体系。
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质是对业主、参与主体的建设行为进行管理,体现在政策的颁布和落实,表现在对项目的申批和检查,是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和社会效益出发,具有纵向管理和强制性作用;业主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为实现自身投资目标而进行的管理,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主导者和总集成者,没有业主的项目管理也就没有其它参与主体的项目管理;参于主体是从自身经济效益出发,以较高的社会信誉,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服务能力获取项目管理任务,从而获得经济效益,赢得自身的发展,是横向的。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内容
各主体工程项目管理内容是依据项目管理主体在不同建设阶段确定的。政府对项目管理表现在对项目的申批、检查和备案;业主对项目管理表现在决策、委托、投入、检查和验收;参与方项目管理表现在对合同的执行。
三、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体系的建立,明确了业主项目管理内部管理体系中各主体之间的五种关系,强调了外部管理体中各主体与政府、参与方等之间的互相关系,将主体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作内容进行系统化,从而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变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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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监理;取费低;思考
1 引言
2007年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共同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该规定对工程监理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均作出了明确说明,但是,稍有实际监理经验的人都知道,很多情况下,实际监理取费和收费标准是有相当差距的,监理取费低已经成为从业人员不争的事实。过低的监理取费,给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2 工程监理取费低的危害
2.1 监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过低的监理取费是难以吸纳高学历、高职称和高水平的人员从事监理行业的。根据实际的经验,现在从事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其薪资水平一般是监理人员的2-3倍,可想而知,稍有水平的人可能都不会从事监理工作。有水平又有从业资质的更少,监理人员的从业素质令人堪忧。
2.2 监理企业所能提供的监理服务水平低
上述所说的从业人员素质低;加上取费低,所派驻现场的人员数量往往也不能满足要求;又没有相应的资金购买先进的技术检测设备。影响工程质量的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得不到保证,所能提供的监理服务水平也就相当有限。
2.3 监理企业难以健康发展
费用低,利润也就低,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设备落后,监理企业的资质水平就难以提升;所提供的监理服务差,历史业绩和诚信水平也就不高。可以说监理企业发展是举步维艰。在我所处的地级市,至今没有一家监理公司能达到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在短时间内,也很难会有。
2.4 扰乱监理市场的正常发展
监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低,增加了部分监理人员权力寻租造的可能性,个别监理人员可能会因此接受一些不正当的收入;个别水平较高的监理人员为提高收入,可能会一人身兼数个工地;监理企业为了多承揽工程,造成低价抢标的不良行为常常发生。种种这些现象,都会扰乱监理市场的正常发展。
2.5 影响监理行业相关制度的完善
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偏低,及由此造成的恶意低价抢标、监理行业挂靠、从业人员资质不够等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落实,阻碍监理行业相关制度的完善。
3 工程监理取费低的原因
3.1 思想认识上的不足
工程监理制度从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建设至今,已逾30年的发展,但至今仍有人对监理认识不足,总认为监理是业主的附属,“大业主小监理”的思想决定了部分业主不肯把合理的费用支付给监理单位。
3.2 监理行业整体法制环境不完善
一是国家在制定监理取费标准方面很不及时,现今的取费标准依据是2007年发改委和建设部共同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代原[1992]价费字479号文的取费标准,经历15年的时间,这15年间正是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标准不能根据经济变化及时调整,势必影响监理取费的合理性,造成监理费用偏低,影响监理企业生存发展;另一方面,建筑业整体环境不完善,新标准缺乏强制执行力,造成实际监理取费明显低于标准规定的取费水平。
3.3 房产开发商的冲击
房地产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突飞猛进,房地产业的发展给监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但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房产开发商追求的是利润,对于工程质量倒在其次,因此,房产商迫于政策规定必须委托监理企业进行工程管理,但通常会在监理费用上要求折扣,造成很多房产开发项目的监理取费基本上都在标准费率的1/2-1/3之间,监理取费之低可见一斑。
3.4 监理企业自身行为不当
监理行业整体环境不景气,造成部分监理企业生存困难,为了能取得监理业务,个别监理企业恶性竞争,以低价抢标,夺取监理任务,这种做法虽能求得一时生存,但无疑于饮鸩止渴,其结果是监理取费越来越低,企业生存越来越困难。
4 解决工程监理取费低的办法
4.1 端正认识,提高工程监理的地位
工程监理是工程建设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实施的监管,是工程监理行为的主体,不是业主的附属,监理方以自己的高智商管理服务取得监理费用是理所当然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收取监理费,是监理方的权利,理应得到社会的认同和保护。
4.2 完善监理行业法制环境
一方面完善相关监理取费标准,使标准不落后于工程实际;另一方面,落实和完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规范建设工程各方的行为,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监理取费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4.3 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
针对房产开发项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凡是不按标准支付监理费用,或者签订一高一低两个取费标准阴阳合同的,均给予相应处罚。
4.4 促使监理企业健康发展
监理企业应该从人员资质、技术装备、提高服务等方面去增强竞争力,靠企业的良好资质水平、良好信誉和监理大纲的水平去争取监理任务,而不是靠低费率的恶性竞争,要走出一条集约型的发展道路。
5 结束语
总之,工程监理取费低不仅危害监理企业,还必将危及工程建设各方和整个建筑环境。工程建设各方应该统一认识,严格执行工程监理新的取费标准,完善监理服务市场,共同缔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2007.3.30
[2].工程建设监理概论(第二版),张向东、周宇,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1-06
[3].工程建设监理概论(第二版),巩天真、张泽平,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08
作者简介:
赵光磊,河南周口人,商丘工学院专职教师,助教,教研室主任,研究方向为工程施工与管理。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教学问题,教学方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随之与国际接轨,各类工程项目的合同形式相继出现,这就对工程项目的从业人员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合同条款的订立,合同条款的履行,合同风险的防范,合同索赔管理等都是工程项目的重点关注的问题。所以工程合同管理的知识是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也是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形成专业核心能力的重要课程。
一、《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介绍及面临问题
《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订立、履行的相关理论知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制度和基本方法;工程合同的争议及解决;工程合同索赔的理论知识与方法;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工程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以及FIDIC合同等)的主要内容。
本课程具有综合性强、政策性强、实践性强的特点,从教学要求和知识体系的结构分析,涉及到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技术、工程法律等知识体系,对学生应用相关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另外,本课程同国家法规政策紧密相关,要求教学内容要及时更新,与时俱进;然而,本课程传统的教学模式仍然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出题考试,学生死记硬背。
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难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操作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绝对不能够照本宣科,只停留在问题的表面,一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大胆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
二、多种有效教学方式的探索
1、采用案例教学法,促进课堂互动
案例分析是本课程不可缺少的内容,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也是文字繁多,枯燥乏味的学科;要使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和保证教学效果,使学生对教学内容更加深刻的领会和灵活运用,就应极采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可以有效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有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探索、认真思考,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从而提高他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通过案例教学,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使一些看起来复杂的专业知识很快被学生理解和掌握,能给学生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提高教学质量,突出专业特色奠定了基础。
2、采用模拟教学法,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模拟教学方式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模拟工程的施工实际招标投标中的开标、评标案件,模拟工程项目中的当事人,承包商,分包商等为解决某一具体工程项目的争议或索赔展开讨论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具有实践性、公开性、应用性强的特点,通过模拟教学可以充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判断、独立思考的能力,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把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探索知识,提高了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将来就业做准备。
3、采用及时教学法,搭建师生沟通桥梁
及时教学法是一种基于网络教学平台学习为基础,以学生的自主性学习为主,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之间的互补和互动进行教学的形式。现在很多高校都已建立网络教学的综合管理平台,教师可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及时上传教课内容,及时更新课程相关知识体系。
基于本课程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合同示范文本;各种合同文件案例等文件都可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实现及时更新,资源共享,同时也为学生搭建了及时学习,及时探讨的教学平台。通过网络在信息传递上无与伦比的优势和不受时间限制的特性,实现了教师和学生之间随时随地的自由沟通,这种开放式的教育和学生自主学习的环境,可以进一步扩展学生学习的知识面,也大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更好的掌握和应用合同管理知识及相关的工程法律知识。
三、结束语
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式发展,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的教学也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及时更新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的教学知识体系,才能使同学们更系统的掌握合同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真正的把合同管理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后在同学们工作时,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教师履行的责任才能真正实现,我们的教学工作才能有亮点,也更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旭;《工程合同管理》本科课程教学改革探索;[期刊论文]-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7)
[2]佘立中,赵建华;及时教学法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期刊论文]-高教探索;2006(2)
关键词 主体职能 技术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 规范化管理
工程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既有着相应的主体职能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技术问题,因此为了能够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则做好相应的优化工作则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了。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体职能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体职能体现在了许多方面,以下从基本内容、具体含义、种类和方式、具体招标程序、评标定标过程等方面出发,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体职能进行了分析。
(一)基本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单位对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申请单位进行评比和选择的工作。众所周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内容实际上设计到现今工程建设当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从而导致了招投标过程中公平性和公正性不能够得到很好的保证,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整个建设项目的健康发展。其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还需要前期调查工作的合理支持,在这一过程中收集投标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后续投标文件的编制也需要建立在此基础上。与此同时,通过完善我国招投标管理体系对于实现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的合法规范和保护建筑市场领域竞争机制公平也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二)具体含义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具体含义在于让承包单位进行公平竞争。通常来说这属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泛用的建设工程项目贸易方式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让工程建设中合理的引进竞争机制,并且以此为基础来择优选定咨询、勘察在内的合作单位,其最终目标在于保证缩短工期和提高工程质量以及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施工成本。其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还需要委托招标机构,然后在此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为后续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和资格审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种类和方式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种类和方式很多。一般而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包括了总承包招标和建设工程勘察招标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招标等等在内的诸多种类。在招标方式上,可以将其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国际招标等多种方式。工程建设项目标底应真实反映项目预期价格,并不是价格越低越好,必须遵守市场的价值规律,在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标底价格时,工作人员应深入市场对施工机械将该工程建设项目标底控制在类似工程项目造价的平均水平以上。当前,很多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单纯以标底为参考评标的情况越来越多,更多的是分析投标报价这些多样性的招标种类和招标方式的应用可以有效地保证竞争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并且可以在此基础上更好地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确保工程质量。
(四)具体招标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具体程序相对复杂。招标的程序的第一步就是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企业在进行准备工作时首先需要确定招标方式,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的规定来对于建设项目的重点实行公开招标方式.并且对于对有特殊要求和一些涉及国家秘密等条件限制的项目实行邀请招标。其次,在具体招标的过程中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努力的避免随意更改招标文件,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更好的对于双方起到严格的约束作用。
(五)评标定标过程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着细致的评标定标过程。企业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公开所有投标人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中主要包括了价格和工期以及保证金在内的诸多内容。其次,评标工作的进行还需要从技术、经济、管理等各方面来进行,在这一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的进行。其次,评标定标工作本身也是选择最优候选人的过程,最终在确定候选人后招标人向所有投标人发放通知,来由中标人履行规定的合同义务。与此同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首先要仔细研究建筑工程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相关内容和说明,充分了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上标注的施工要求和施工标准,及时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交流,结合市场变化和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报价,注意防范建筑市场风险。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技术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技术问题有很多,以下从暗箱操作现象屡禁不止、行政干预难以规避、串标问题难以解决、资质判定存在问题、行为不规范等方面出发,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技术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暗箱操作现象屡禁不止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现象屡禁不止。暗箱操作现象的存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这实际上是以人力的个人意愿来违反资源优化配置,本质上是违反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的。其次,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行业整体环境的不断变化,在这一过程中现行的招投标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暴露出问题,这实际上导致了招投标领域案件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实际招标活动中许多的招标人为了能够逃避监管和避开招投标活动,实际上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拆解成若干不需要招标的小项目或分阶段实施,然后以此为基础来主达到暗箱操作的同等效果。
(二)行政干预难以规避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行政干预是难以规避的。在我国部分机关的领导往往会以行政干预的方式来进行招投标的独断,在这一过程中完全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因此非常严重地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其次,我国部分领导干部以自己手中的权力来在招投标工作中违反操作程序,并且存在着一手拍板和混淆招标主体等严重的情况。与此同时,我国部分领导干部在招投标过程中喜好于比谁的权力大就安排谁中标,然后比谁的“关系硬”,从而使得招投标也只是趋于形式走过场,非常严重地影响到了招投标的公开性与公正性。
(三)串标问题难以解决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串标问题也呈现出尾大不掉、难以解决的情况。通常来说串标问题主要是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问的相互串通投标,在这一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这实际上会导致投标文件的无端撤换,以及招投标报价的更改。在更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最终造成招投标价格的非市场化与扭曲化。
(四)资质判定存在问题
资质判定存在问题带来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在我国有部分的投标人选择借用资质骗取中标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在这一过程中这些企业通过借高水准的企业资质来签订建设合同,但是自己并没有相应的资质,从而实际上为后续的施工和其他环节的工作都埋下了非常严重的隐患。
(五)行为不规范
行为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招标机构行为不规范首先体现在了部分机构在过程中将业主的意愿置于职业道德之前,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对于招标方的不合理行为不仅仅不进行阻止,反而给予纵容和迁就,因此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其次,招标机构行为不规范还体现在了部分人员想方设法地为招标方规避招努力,这实际上意味着其完全成了招标人的下属单位,因此其本身的行为也是不符合招投标公正原则的。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以下从提升评标公正性、制定反腐败制度、承包商行为规范化等方面出发,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化管理进行了分析。
(一)提升评标公正性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是提升提升评标的公正性。有关部门在提升评标公正性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努力的规避评标人在评标时倾向性评标或诱导以及串通其他评委现象的出现,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严格的打击泄露评标情况的组织和个人。其次,有关部门在提升评标公正性的过程中还应当采取评标专家库的规范化对策,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知识结构合理并且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涵盖面广的专家队伍,最终能够保证评标的合理性。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提升评标公正性的过程中还应当建立科学的抽签制度,然后在此基础上决定评标专家的人选,并且能够有效地避免与招投标各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进入评标程序,最终能够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公正公开的评标制度。
(二)制定反腐败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离不开反腐败制度的制定。有关部门在制定反腐败制度的过程中首先应深刻地认识到没有有效的临界状态制约机来制约束腐败则会使得权势的职位有腐败机会。其次,有关部门在制定反腐败制度的过程中还应当进一步的强化建设单位责任意识,然后以此为基础来发挥出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与此同时,关部门在制定反腐败制度的过程中还应当确所有的招标者其地位应一律平等,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以平等的姿态出现在市场上,从而能够让所有合格的竞争者都能够从容的准备投标,并且以更加规范的操作来达到最好的招投标效果。
(三)承包商行为规范化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需要对于承包商的行为规范化。有关部门在承包商行为规范化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加大对在招投标活动有违规行为企业的惩罚力度,然后以此为基础来将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其次,企业在自我规范化的过程中还应当努力地提高企业职工的监督意识,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增强自身的法人代表的法纪意识。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承包商行为规范化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地加大信用机制建设,例如可以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去,然后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最终能够使得违约、不合理竞争的企业被淘汰出市场,也能够让这些企业得到应有的制裁。
(四)机构规范化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是机构的规范化。有关部门在机构规范化的过程中应当着眼于加强招标机构的独立性,然后使其能够彻底的与其所挂靠的上级政府部门在人员等方面脱离联系,最终能够使得工程建设的招标与投标工作变得更加透明与合理。其次,有关部门在机构规范化的过程中应当大力的推行个人职业资格制度,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加强行业内的资格管理工作,这也有助于将懂管理、有知识、乐于服务的人员纳入市场中去。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机构规范化的过程中还应当合理的推行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实行完备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需要从许多方面出发,以下从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界定政府职能范围、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等方面出发,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进行了分析。
(一)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首先需要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有关部门在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努力的根除长期存在的地方主义和保护主义。其次,有关部门在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还应当确保招标活动是不受到地区和部门限制的,在这一过程中任何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能限制干涉招投标活动。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完善招投标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加大包括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网络监督在内的完备的监督机制,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确保招投标活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并且能够对于不公开、不公平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彻底的抵制与打击。
(二)处理好技术性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的关键是处理好技术性问题。有关部门在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中首先应当严惩招投标过程中的行贿受贿现象。其次,有关部门在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中应当通过制度的完善来避免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人中标,这实际上有效地减少了后期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与质量隐患。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在评价办法上选择上根据工程项目的使用范围来进行合理选择,而不是进行盲目的确定。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处理好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中应当确保招投标文件的规范化与完整性,并且在招投标文件中加人工程量清单,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减少招投标公正中存在的主观因素和非客观因素。
(三)界定政府职能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离不开对于政府职能范围的界定。有关部门在界定政府职能范围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将其集中在立法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上,然后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关键的职能予以规范化。其次,有关部门在界定政府职能范围的过程中还应当确保在市场经济原则中政府部门要和其他单位同样的遵守市场经济的规则、公平竞争的原则。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界定政府职能范围的过程中还应当努力的对于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使其可以跟上建筑工程市场发展的节奏。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职能的执行需要可以有利于当前的市场发展.合理的制约不良因素并且能够起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才能够保证政府职能执行的前瞻性。
(四)做好监督约束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职能技术优化需要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在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将市场和招投标的管理结构独立起来,然后以此为基础来建立起一套合理、完备的招投标监督体系。其次,监督部门和法律部门在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的过程中还应当对于企业单位做好信誉度记录,然后在此基础上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处理。与此同时,监督部门在做好监督约束工作的过程中还应当确保不具有招标资质的招标人不能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且在此基础上加强已经颁布的法律的执行力度。最终能够有效地避免部分不法企业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
五、结语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这意味着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只有不断的加快规范化管理的进程,才能够在此基础上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作者单位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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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做好现场监理工作,对于保证施工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以现场监理工作为视角,论述做好现场监理的重要意义,并对监理人员做好监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现场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促使承包商把好质量关,促进工程进度
监理是经常性的检查工作。监理人员通过巡查和旁站监理,观察、检查施工情况和准备工作,检查施工过程的施工工序、施工工艺、人员和设备的工作状态及工作效率等,并对那些影响工程的因素进行记录(记录尽可能详细,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准弄虚作假),从中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做出反应,对承包人发出指示,改善施工条件,提高和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承包商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完善施工工序,加快工程进度。
(二)监理是业主控制投资的重要资料
监理过程中的记录是工程施工的原始资料之一,具有系统性和不可间断性,是解决施工中技术问题的重要依据,是处理变更和索赔的重要参考资料,它是监理人对承包人班报、日报、周报和月报签认的依据,是进行投资控制的有力素材和工程质量评定的证据。它对防止不法承包商做假变更和假资料的索赔起重要的作用,对投资控制非常重要。
(三)监理工作是工程的保障
监理人员要想做到“独立、公正、科学、廉洁”就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这就要求监理人员经常性的进行巡查和旁站,真正的掌握施工现场,并随时做好记录,为业主真诚服务,科学决策,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落实好监理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四)监理工作是施工的关键
监理人员的巡查即是巡视和检查,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对于施工正常、不易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中间过程监理,采用巡查监理。例如钢筋加工、安装、非重要部位砼施工、土方开挖、清淤泥等等。旁站是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对于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隐蔽部位和薄弱环节等则要进行旁站监理。例如架空明槽灌注桩的砼浇筑、水泥搅拌桩的施工等等。
二、做好现场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清楚监理依据
清楚监理依据是做好监理员的前提,监理员在施工现场执行监理任务时,自己所做的一切必须有监理依据,不能不表明自己的态度,不能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更不能凭心情、人情或毫无根据地评价工程质量。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批示,工程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合同书,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会议纪要以及上级监督、监理部门的有关指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定的合同等都是现场监理员所必须熟悉的监理依据。在执行过程中,若这些作为监理依据的法规、文件相互矛盾时,现场监理员应必须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请示,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指定其中一个遵照执行;另外,在施工期间,要注意收集国家、地方、行业新颁布的有关文件及工地例会纪要,因为这些均为监理的依据(二)加强监理工作的业务学习
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科学知识,这是搞好现场监理工作,提高监理业务素质的理论基础。因为监理人员在从事现场监理工作之前,一般都是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或者其他工作的,对工程建设监理这项新兴行业比较陌生。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建设监理知识、工程专业知识、经济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为此,必须充分利用各种监理业务培训的机会,认真系统地学习监理概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必修课程,提高监理理论水平,同时还要做到理论联系实践、指导实践。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践
所谓理论联系实际就是要多考虑问题,多从实践工件中想办法,这是搞好现场监理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优质服务能力的先决条件。在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多想,遇事多问几个为什么?才能把学到的科学知识运用到监理工作的实践中去。特别是:现场监理人员是代表监理公司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当好各级领导和业主的参谋和助手。换言之,就是要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比较全面地分析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指出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作为各级领导决策的依据。例如某水库工程从事现场监理期间,发现原措施图纸计算的工程量与中标施工单位的投标书标注的工程量有较大的出入,为使工程总投资额控制在业主能承受的程度内,我们通过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多次联系,提出修改工程设计的建议,得到了采纳。通过设计变更减少了基础开挖土石方、坝体浆砌石及相关砼的工程量,使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投标书的工程量差异缩小。从而相应地减少了工程投资,使工程总投资额得到了有效监控。
(四)深入施工现场,搞好监理工作
现场监理人员要长驻施工现场、深入工地、深入基层、深入社会,这是搞好监理优质服务的关键环节。只有深入施工现场,才能掌握监理工作的第一手资料。每天要结合监理旁站监控业务,到各分部工程施工现场巡回检查施工情况,不但把各分部工程出勤工日、投入机械、使用材料、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等情况了解清楚,而且还能及时地发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与相关人员共同研究立即给予解决。同时必须坚持每天登记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并及时填写《监理日志》。
(五)勤于整理相关材料,清楚相关程序
监理人员要勤于编写相关的监理技术档案资料,这是搞好现场监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具体运作时,要做到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指示和相关审批文件,及时编写好八项监理内部工作记录和向业主提供的《监理月报》档案资料。通过勤写监理档案资料,不但对各个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还为每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三、结束语
我们只有经过不断的研究、探索,让工程监理回归其“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服务”的本来定位,才能使我国工程监理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与国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接轨。监理人员是建设工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因子,要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中的积极作用,就要求每一个参建单位作好本职工作,互相协调,为建设工程的更好的前景而努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近几年来,我国就如何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展开了积极的探索,为适应建设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针对工程计价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统一量、市场价、竞争费”的思路进行了工程造价改革,工程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动态管理模式。但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这一模式又明显滞后,因为工程预算定额是按照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平均水平制定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这种平均价格可作为市场竞争的参考价格,但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因此对现行工程计价方式和工程预算定额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定额模式的比较
在传统定额模式中,建筑产品价格普遍采用“量、价合一”的静态管理模式,即通过工程预算定额确定建筑产品价格,尽管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依据施工规范、典型工程、社会平均水平等方面因素制定的,但最大的弊端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各种价格、管理费及利润率的确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企业体制改革的发展相脱节,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水平。传统定额模式下由于价格由政府统一定基准价,只用静态的价格方式来管理动态变化的建筑市场,没有把实体消耗与措施消耗分开,工程建设的特点之一就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消耗部分是由工程设计决定的,但施工方法是多种多样的,由承包人自行决定。论文参考网。而传统定额模式将工程实体消耗与施工措施性费用捆在一起,使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本属于竞争机制的个体因素固定化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打破了过去价格由政府统一定价的静态管理模式,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将实体消耗与措施性消耗分开,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能够依据企业定额消耗量或参照国家消耗量定额、市场价格信息等各种要素,结合企业的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情况自主定价。在传统定额模式下,由于价格改革没有到位,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标底(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都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进行计算的,投标过程中,标底(控制价)成为一个基准价,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内作为判断投标报价有效性的标准。可以看出,在传统定额模式下计算出来的施工承发包价格是政府指导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定额模式下投标报价套用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进行计算的计价办法,而成为由投标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特定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竞争的方式以合理的形式来确认工程造价的定价方式。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
就我国目前的实践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因此对于工程量清单的运作,主要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进行阐述。
1、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的项目编码、统一的项目名称、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是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作为承包商计算投标报价的依据,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它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2、投标阶段:投标报价的编制阶段。论文参考网。投标报价实质上就是对工程量清单价格的计算阶段,是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它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投标报价由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项目进行认真分析,依据现行的消耗量定额,并结合当时市场的材料价格、劳务行情和自身企业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环境的优劣、工期质量的要求、及其他各种风险因素进行报价。因此实现工程量清单报价不但能体现准确的成本数据,还能推动企业的进步。
3、评标、决标阶段。评标是招投标活中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是体现招投标活动成果的阶段;如何评定投标报价是有效合理的投标报价要通过评审分析后来确定,目前建设市场上还存在着压低标底价和低于成本报价等不规范行为。为防止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现象发生。《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都提出了不低于成本投标报价的评定原则。
三、现阶段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需探讨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项招标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招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仍有不少问题需要探讨。这主要表现在价格的制定和管理上。投标报价是竞争的核心,但是在清单的计价方式上,仍难以从计划经济的计价模式中脱胎换骨,存在着与市场竞争机制和价格调节机制不相一致的地方。需要研究和探讨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1、企业缺乏自主报价的能力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实施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但是由于大多数施工企业未能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在制定综合单价时,多是按照地区定额各相应子目的工料机消耗量,乘以工料机的市场单价,再加上由地区定额制定的按工程类别的综合管理费率和利润费率系数,一个单项报价就生成了。相当于把一个工程按清单内的细目划分变成一个个独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去套用定额,其实质仍旧沿用了定额计价模式去处理。
2、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目前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制度主要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包括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则和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配有详细明确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我国在1999年由建设部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就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
3、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身的认识还有所欠缺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定额计价相并列的一种计价模式,其核心是为了配合工程价格的管理制度的改革。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需要新的观念和新的造价管理模式,适应这项改革工作。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逐步完善的内容
1、尽快推出我国的招投标规范与国家标准。包括统一工程量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划分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招投标的计价行为。
2、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评标定标办法。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评标定标是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评标办法,一些业主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评标过程中随意性大,规范性不强;缺乏客观公正。必须在国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定标方法来与之相适应,这样才能杜绝建设市场可能的权钱交易,堵住建设市场恶性竞争的漏洞,净化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我国有形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3、极力推行企业施工定额,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定价机制。应积极扶持先进企业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针对市场的变化建立和完善企业定额,使企业能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不断地调整优化企业内部结构,来适应市场,由市场形成价格。论文参考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依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宏观调控积极引导和监督市场的计价行为,并依法采取可行的方式来控制建筑市场中的恶性竞争的发生,防止低于成本价中标,已保证工程质量、等级要求。
4、必须加快建设市场中介组织和施工招标机构的自身建设。建筑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加上业主不可能熟悉建筑市场的体制、运行规则和工程本身,它和承包商就不可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所以,工程中介机构在建筑市场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中介机构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自己专业优势,大力拓展招标咨询业务,提高人员素质,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一新的计价模式。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适应国际国内建筑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它对招标投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建立有序的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都将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适合中国的国情,为建设市场的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个平等的平台。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防止了恶意低价竞标,也体现了中标企业的整体实力。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比定额计价模式更能适应现阶段社会的发展,能够推动建设市场的进步,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必定是处在推广应用的初级阶段,存在的不足之处,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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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11年07月任现职以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与验收以及工程设计、招投标、质量监督与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素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
一、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
我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对工作投入了满腔的热情。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以后,更加努力学习研究业务知识。我在工作过程中,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撰写了《浅谈混凝土灌注桩质量监督之要点》、《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问题》、《浅谈剪力墙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等若干篇论文。还取得一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一种便于调节的建筑用瓷砖切割装置。在钻研业务知识的同时,我也积极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努力学习,我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先后考取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消防工程师,进一步拓宽了我的知识面。
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工作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记“质量重于山,责任大于天”的思想,积极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一是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加强工程质量巡查,重点监督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影响使用功能的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二是对工程材料见证取样人员和施工技术资料人员进行备案,使用动态管理,要求持证上岗,并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人员进行考试测评,确保了见证取样的科学性、真实性和代表性;加强了对施工技术资料员和管理和技术资料的抽查力度,要求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规程》,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确保了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三是加大工程创优的管理力度,大力开展“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巡查,利用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方式,对创优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为创建精品工程创造了条件。
四是严肃竣工验收程序。在全县统一了竣工验收程序,明确竣工验收条件对资料未经审查或不齐全,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规定的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严格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严肃了竣工验收程序,有效的防止了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
五是在工作中,以检查各工程参建方质量管理体系与抽查工程实体质量相结合,坚持预设质量监督到位点以及巡回检查方式相结合,坚持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整改与对相关责任方进行信用评价相结合,在严格质量监督执法。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坚持原则不动摇的同时,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统一,坚持“监、帮、促”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了我站的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若干优异成绩
工作中,我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紧紧围绕工作重心,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不断扩展监督范围。
认现职以来共累计监督240多个单位工程,监督面积达120多万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工程质量事故,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严格监督,工程全部合格,符合备案条件。其中,30个工程被上级部门评为优良工程,20多个工程荣获省市优质结构杯,万泰佳苑10#、比德弗5#住宅楼被评为“全省住宅无质量通病示范工程”。临邑县龙泉一号项目获得“2016年度德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临盘中学教学楼、宿舍楼、风雨操场项目以及临盘第二中心小学项目、邢侗街道办事处凯旋小学教学楼项目荣获“2017年度德州市优质结构杯”称号,临邑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被评为山东省最高奖--省优质工程奖“泰山杯”。
2013年我被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评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先进个人”以及“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2014年被评为“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2016年被评为“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