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产业集聚作为一种空间组织形式,对地区经济与集聚区企业具有金融外部性,由此对企业融资约束与研发投资产生重要影响。为此,本文以2013—2017年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例,基于产业集聚的视角,分析在产业集聚的调节作用下融资约束与企业研发投资的关系,以及产业集聚如何在两者之间起调节作用。研究结果显示:(1)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显著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融资约束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制约效应真实存在;(2)在不考虑产业集聚的条件下,融资约束对研发投资是负向影响的,在面临融资约束时,公司偏好于股权融资,通过扩大股权融资比重可缓解企业研发投资的资金缺口,而对债权融资并没有显著的依赖性;(3)引入产业集聚这一调节因素的对比分析发现,产业集聚对融资约束与企业研发投资具有调节作用,产业集聚通过缓解创业板上市公司面临的融资约束促进了企业研发投资水平。最后,围绕如何实现产业集聚对企业融资约束与研发投资的调节作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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