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禁止的立法完善

摘要:从业禁止是刑法规定的禁止行为人从事相关职业的保安处分措施,期限为3至5年,由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从司法适用角度观察,该规定显得过于简单和笼统,从业禁止还应从适用范围、对象、期限等方面加以完善。如明确从业禁止可以单独适用,从业禁止适用对象包括单位犯罪,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可以延长禁业限期直至终身禁业等,这样才能更好地配合刑罚适用,发挥保安处分的特殊预防功能和作用。

关键词:
  • 从业禁止  
  • 保安处分  
  • 执行主体  
  • 立法完善  
作者:
蒋毅
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重庆402260
刊名: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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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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