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说视野下不动产盗窃之证否——兼论盗卖房屋行为的定性

摘要:文章认为在不动产盗窃问题中,肯定说与犹豫说均不可取,否定说论证过于薄弱,需要更具说服力的理由。应当以取得说作为盗窃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对于不动产,行为人无法对其建立新的占有,因而不可能成立不动产盗窃的既遂犯罪,故不动产盗窃是一个伪命题。在盗卖房屋的案件中,根据阵营说的观点,被骗人因善意取得制度而处分了被害人的房屋。盗卖房屋的行为应被评价为三角诈骗。

关键词:
  • 不动产盗窃  
  • 取得说  
  • 三角诈骗  
  • 阵营说  
作者:
包志胜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上海200000
刊名:
克拉玛依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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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克拉玛依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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