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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论丛杂志部级期刊

  • 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

  •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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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论丛杂志

民商法论丛杂志简介

部级期刊 政法类

《民商法论丛》杂志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国内刊号为:。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创办于()年,杂志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发行数量名列前茅。聚焦于民商法领域的前沿问题和热点话题,涵盖民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子领域。期刊以深度学术研究为主,兼顾对实务问题的关注,力求在学术理论和法律实践之间架起桥梁,为学者、律师、法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杂志每期都会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学者撰写学术论文,同时也鼓励青年学者积极投稿,力求呈现最新的研究成果和观点。期刊注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旨在促进学术研究与社会应用的有机结合,推动民商法领域的学科交叉和融合发展。除了学术论文外,该期刊还定期刊载民商法领域的法律评论、案例分析、学术述评等内容,力求为读者提供全面、多角度的学术资讯和观点。同时,期刊还会组织相关学术研讨会和论坛,促进学者之间的交流互动,推动民商法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

民商法论丛杂志特色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来稿应是Word格式,正文用五号宋体,表题、表格正文、表注用小五号宋体,行距一、25倍或一、5倍。来稿不要分栏。

二、篇名: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

三、第一作者简介:写在作者单位下一行。格式如:“姓名(出生年)、性别,最高学历,职称,研究方向工作单位和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E-mail等。

四、参考文献格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7714 — 2015《信息与文献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修改。

五、对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以注释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注释内容按编号顺序标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谢。

六、摘要撰写避免套话。不应出现作者所从事研究领域里的常识性内容,不应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也不要对论文的内容做解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七、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时,应注明“转引自”。转引文献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 之相关信息,再注明转引所据之文献。

八、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

九、基金项目: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注于文章首页,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30271269)”。

十、所投稿件须符合本刊范畴,立论新颖,观点明确,能抓住当前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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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被主要收据库收录的情况和所得荣誉

期刊数据库收录情况

期刊所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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