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风险升高理论是客观归责原则下的下属归责,自提出开始便受到了各种质疑,文章希冀带风险升高理论走出三个迷思:风险社会中因果关系的不可测性使得因果关系的处境面临危机,疫学因果关系使风险升高理论有了从事实层面判断的合理化标准;风险升高理论是一种风险竞合,不仅仅是因果关系的累积,而且还包括因果关系中断的可能性,但这些都是不可知的;对于风险升高理论危险犯倾向的指责并不妥当,与其说是危险犯归责,毋宁说未遂的归责。最后风险升高理论可以从不作为犯的组织管辖与制度管辖两个范畴寻找归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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