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摘要:宁政办函[2019]35号自治区应急厅:你厅报来《自治区应急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宁应急[2019]104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调整完善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再另行发文,请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关键词:
  • 联席会议制度  
  • 危险化学品安全  
  • 人民政府  
  • 安全生产监管  
作者:
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刊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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