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振兴以治理有效为基础。乡村矛盾纠纷能否有效化解关乎乡村社会稳定,是乡村有效治理的保障,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乡村矛盾纠纷化解主体日益多元化,新乡贤介入矛盾纠纷化解具有内生权威强的原生优势,对于打造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完善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制度大有裨益,更有助于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但新乡贤介入矛盾纠纷化解也面临实践和制度双重困境,应从培育新乡贤文化、完善乡贤回乡激励制度、搭建乡贤理事会平台、建立多元共治机制等多个层面着手,进一步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化解路径,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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