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犯罪与人的动物性直接相关,也与人的社会性直接相关,是人的动物性与社会性对立的表现,是人的动物性多于社会性的表现,是人性恶。在对犯罪进行人性控制之前,国家应当正确确立人的符合社会现实的欲望满足标准。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净化社会环境,完善非刑法法律中的义务性规范中的制裁措施,进行刑法立法威慑,是国家对犯罪进行人性控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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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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