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2018年9月18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摘要: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对《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一、立法的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经全国人大两届常委会、四次审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法律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拘留等刚性环境监管制度,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

关键词:
  • 修订草案  
  • 排污单位  
  • 山东省  
  • 防治污染  
作者:
王安德
单位: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刊名: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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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国内刊号为:37-1386/D。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创办于2002年,杂志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发行数量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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