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实施强制性的研究生学位点合格评估是在原定期评估和学位授予审核制度基础上的改革和发展。这项评估既要突出形成性评估的诊断作用,提高各高校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同时又要顺应国际教育发展性评估的趋势,与国际接轨。实现提高学位质量、优化人才培养体系、调整学位结构、优化省级学位点布局的发展性目标,要借鉴审核评估的开放性和互动协商的特点。文章提出需关注关键性因素,借鉴不同评估模式的特点和优势,探讨编制省级硕士学位点合格评估方案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以期更好地开展省级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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