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享单车随停乱放、侵占城市道路资源的问题催生出单车清除行为的实施。由于单车清除行为在实践中表现为多种样态,因此有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行政法角度分析,实践中责令清除车辆行为属于行政命令,限时强制清除车辆和即时强制清除车辆行为均为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代履行,其实施符合既有的法律。立足于代履行理论,因单车清除行为而产生的费用都应由车辆所属的运营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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