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精准扶贫攻坚阶段,扶贫产业经营主体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Y县为例,从社会学新制度主义视角出发,分析了扶贫产业经营主体创新历程,发现基层政府、经济组织和贫困户遵守不同逻辑,并导致经营主体相继出现产权困境、弱势依附和公平之争等问题,解决制度矛盾的过程推动了扶贫产业经营主体创新。因此,从多重制度逻辑出发,扶贫产业经营主体的创新机制不是制度优势互补,而是冲突规避。这启发了一种实践导向、以问题为焦点的研究路径,在扶贫系统内部建立快捷高效的问题反馈—应对机制,有助于促进经营主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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