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贴牌加工行为的商标侵权问题,应结合案情具体判断。如果境外委托人在境外某国或某地区对商标享有合法的权利,则可以委托我国贴牌加工企业进行加工生产,并将产品全部出口海外销售,这不会导致消费者发生混淆,不影响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境外委托人对贴牌加工行为所涉及的商标进行海外恶意抢注,或缺乏合法的权利来源,则其委托境内贴牌加工企业进行加工生产的行为显然是为了混淆消费者,争夺相应市场,应构成商标侵权。这就要求我国境内贴牌加工企业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对缺乏正当权利来源的加工委托进行生产,防止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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