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务司法在我国税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未得到各界重视,司法层面的“不力”直接导致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税务司法机构作为现代税收国家普遍选取的制度安排,对规范和调整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具有重要意义。在比较视域下,世界主要国家的税务司法模式对反思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适时推开跨行政区域税务法院的设计,是顺应税制发展趋势的法治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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