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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期刊的分级

时间:2022-11-27 09:24:03

期刊的分级是广大科技工作者极为关心的问题。近几年来的职称晋升工作中,在制订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及标准时,经常提到在国家级刊物或省级刊物上发表多少篇学术论文。职称晋升工作中对期刊的分级现象极为普遍,又缺乏合理标准。科技期刊的等级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从总体质量上对科技期刊进行分级评价,国家新闻出版署只以期刊批准号的形式承认正式出版刊物的存在,强调正式出版期刊不存在“级别”问题;而原国家科委期刊管理部门在解释科技期刊级别的问题时明确说明“科技期刊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或国家级、地市级的说法是缺乏依据的,以此级别用做职称评定、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估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即使《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按主管部门把科技期刊分为全国性期刊和地方性期刊,也只是从管理需要的角度出发的,其实并不能完全反映期刊的内在质量,原国家科委期刊管理部门承认“这种划分方法不能完全反映出期刊的学术、技术、编辑、出版等总体质量水平。目前,在我国尚缺乏准确的、客观的、合理的评判标准的前提下,将科技期刊人为地分为“三、六、九等级”是不妥的,即使有了科学标准对期刊进行分级,在职称晋升工作中也只能作为参考。因为,无论多么优秀的期刊,发表的论文总有一些质量不太高,甚至是虚假的论文,质量不太高的期刊,也总有一些优秀。

换句话说,全国性期刊的总体质量水平,不一定就比地方性期刊高。现有些地方职称晋升时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几篇文章,其实也是不正确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筛选核心期刊的理论依据是:一次文献在期刊中的分布规律;二次文献的分布规律;引文分布规律。这3个方面所呈现出的核心效应及由此派生出的其他因素(载文率、影响因子、即时被引率、半衰期、共引关系等)的集中效应[4]。在这些统计和筛选过程中,由于统计工具、筛选方法并非十全十美,某学科的核心期刊只能从总体上反映该学科期刊的状况,而且核心期刊的筛选与认定其实是一种回顾性(每4年进行一次)的总结工作,期刊本身的经营情况也不固定,因此1992、1996、2000年3种版本载录各学科的核心期刊并非固定不变,其品种及数量在不断变化,所以核心期刊只能是一个理想的、相对的概念,中文核心期刊表其实只是一种参考工具。

有的“地方性期刊”连续被划入核心期刊;而相当数量的“全国性期刊”未能入围核心期刊。现实中的确有些科技期刊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但他们是凭借正确的书刊方向、高质量的办刊水平而逐步被学术界和读者所承认的。一些核心期刊,即使是最著名的科技期刊也可能刊登部分质量平平的论文;相反,那些非著名的期刊也会刊登一些优秀论文。因此正式出版的科技期刊都应该是平等的,不应有“级别”“等级”之分,评价科技论文质量的高低,只能根据论文本身决定,那种以“载体”定水平的观点是一种偏见,应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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